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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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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大楼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大楼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8-07 】

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大楼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大楼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大楼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预算供应量:35万元/年。每天就餐人数约130人,周日及法定假日休息;

四、供货时间:供货期一年。服务期间,如发现供应商不能实质性的满足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并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内容;

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有足够的货源组织和配送能力,配送车辆必须为本单位保温车或冷藏车;须提供投标人用于生产经营的自有或租用房屋及场地的证明材料、货物来源证明材料、相关设备清单及其图片资料、配送车辆图片及行驶证、配送及从业人员提供健康证;

5、具备自2017年7月1日至今类似食材供货业绩;

6、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外包、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

六、资格后审材料、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开始时间:2020年8月14日9时30分;地址: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2会议室(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日历天。

七、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开标。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整;

九、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10000.00元整;

十、投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0513-68002662;

传真: 0513-68002662;

邮箱: 458101863@qq.com

2020年8月7日

招标文件-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大楼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三次).doc
南通市崇川区政府采购

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大楼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第三次)

公开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采购人: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七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2 第四章 评审办法 13 第五章 合同授予及条款 20 第六章 履约验收及付款 26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26 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2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需求 12

第四章 评审办法 13

第五章 合同授予及条款 20

第六章 履约验收及付款 26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26

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29

尊敬的投标供应商(以下称投标人):

欢迎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为了保证本次招标顺利进行,请在制作招标响应文件(以下称投标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并按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谢谢合作!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大楼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大楼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预算供应量:35万元/年。每天就餐人数约130人,周日及法定假日休息;

四、供货时间:供货期一年。服务期间,如发现供应商不能实质性的满足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所投产品,并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内容;

2、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有足够的货源组织和配送能力,配送车辆必须为本单位保温车或冷藏车;须提供投标人用于生产经营的自有或租用房屋及场地的证明材料、货物来源证明材料、相关设备清单及其图片资料、配送车辆图片及行驶证、配送及从业人员提供健康证;

5、具备自2017年7月1日至今类似食材供货业绩;

6、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外包、转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

六、资格后审材料、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开始时间:2020年8月14日9时30分;地址: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2会议室(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日历天。

七、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开标。

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整;

九、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10000.00元整;

十、投标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系人:吴江;

联系电话:0513-68002662;

传真: 0513-68002662;

邮箱: 458101863@qq.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以下称代理机构)的公开招标活动。

2、公开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3、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代理机构。

4、投标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内容或页码短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出现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后提出询问或是在发布之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实名制形式提出质疑;未提出询问或是未在规定期间内提出的视作投标人接受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得在招标活动期间及招标结束后针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5、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招标。

6、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供的可能涉及到的工艺、材料、设备、技术规范、参数规格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项目需求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修改、答疑

1、代理机构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

2、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均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7日前,发布补充说明、澄清或修改公告,不足7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除非代理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投标人对涉及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所造成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修改,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补充通知(公告)的方式发出。

三、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装订

1、投标文件由 :①资格后审材料文件、②技术标响应文件、③商务标响应文件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投标人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称受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中,均为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

2、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正本”,须为打印的,其正文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4、开标程序顺利进行后,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投标人须将本项目投标文件:①、②、③分别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投标文件上明确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投标人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

特别提醒:投标文件中的①及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任何商务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报价单)的内容,否则作废标处理。

六、投标响应文件内容

A、资格后审材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1、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这两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提供投标人用于生产经营的自有或租用房屋及场地的证明材料、货物来源证明材料、相关设备清单及其图片资料、配送车辆图片及行驶证复印件;配送及从业人员提供健康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提供自2017年7月1日至今类似食材供货业绩合同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提供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三、A、A.2、”中的“资格后审资料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投标人一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

B、技术标响应文件(格式参见第八章)(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根据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C、商务标响应文件(格式参见第八章)(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特别提醒】商务标响应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

1、投标响应报价总表;

2、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自拟)。

七、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多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1、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8月14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地址: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2会议室(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及开标评审时间及地址

1、资格审查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9时30分整。

2、地址: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2会议室(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报价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总价和明细价的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若有差异,以大写为准。

3、报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产品价格:

(1)供应食堂食材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同类平均价格和超市同类价格,确保相应的下浮比例。农产品以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物价局,下同)公布的部分农贸市场肉蛋蔬菜价格的平均价为依据。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采购单以询价为依据,采购单位询价由招标人员按照所采购类别,每月不少于二次到端平桥市场或我市大型超市对同类食材进行询价,然后按询价结果的最低值核定。

(2)产品定价机制:

供应价=市场价×(1-承诺下浮率)

(3)供应价包含材料采购价、利润、供应商人工费、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搬卸费及各种损耗、检测费等一切费用。

5、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可列入报价,但须包含在报价内。项目报价:包括买方项目需求所涉及的所有费用,项目单价按配置及明细报价表中各分项要求填报。

6、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即本次招标项目仅为一次报价。

7、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同意,中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中标人的中标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十一、投标费用

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出不退。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中标单位中标后向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780元,专家评审费另按实结算。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以 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现金 的形式带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不需密封在投标文件封袋内)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上银行汇票必须注明收款人为: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

3、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066 5820 276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青年东路支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的 5 日内 ,予以退还(无息)。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所签合同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人在谈判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10000.00元整。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送达后的30日内,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履行完成该项目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食材采购及配送考核

甲方制定《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考核方案》,甲方根据乙方配送情况,实行月度考核,每月25日对乙方上月配送菜品情况进行考核。若乙方违反《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考核方案》(表格附后),甲方将从菜品配送费用中扣除相应金额。每次考核总分100分,得分95分(含)以上,本次结算按正常结算价格结算;低于95分时,每低5分,本次结算价格按正常结算价格下降2%执行,3次考核得分低于85分时,甲方可以终止配送协议,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小计分

分值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

得分

考核标准

设备设施

5分

运输工具

5分

送货均使用专用冷藏车(5-10月须开启冷藏设备,其余时间视气温情况而定)。

未用冷藏车或该开启冷藏设备而未开启冷藏设备发现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75

准时送货

5分

送货准时,每天所需食材一车且准时送达。

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发现委托其他人或其他车代送扣1分。

服务态度

5分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服务好。

配送人员野蛮运装或与甲方工作人员争执,每次扣2分,可进行倒扣。

工作细致

5分

做到前一天能及时准确按照甲方菜单及计划用餐人数开菜量,送货无差错。

误差一次扣1分,可进行倒扣。

单据清晰

5分

送货单、结算清单项目齐全,字迹清晰。

有一次不符合标准扣1分,扣完为止。不清晰扣1分。

足斤足两

10分

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没有故意增加或减少菜量。

每发生一次扣2分,可进行倒扣。

保证质量

20分

保证商品质量。

发现不合格商品每次每样扣2分,可倒扣。发现假冒商品或过期食品一次扣5分。

检测资料

15分

一次不漏地提供有关商品的检测资料、索证资料。

肉类、冻品必须提供,少提供一次扣2分,遗忘而后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结算精准

10分

结算价格与定价价格一致。

高于定价价格,每次扣3分,可倒扣。

科学管理

20分

安全清洁

5分

配送人员持证上岗;运输工具、贮物筐箱等保持清洁卫生。

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1分,以此类推,可倒扣。

及时整改

15分

对提出的合理意见虚心接受,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沟通、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

每次整改效果不明显扣5分,未见整改效果时不得分。

总分

100分

总得分95分(含)以上,按正常结算价格结算;低于95分时,每低5分,结算总价下降2%,3次低于85分时,终止合同。

备注

本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必须在结账前完成。

招标人有权对考核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十五、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25日前对配送单位上月采购菜品金额进行核对汇总,对账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根据《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考核方案》,对上月配送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从月度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费用中进行相应部分扣减。乙方及时提供对应的增值税等额发票,菜品金额为含税价,食堂购菜金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等额发票后,办理上月食堂菜金支付手续。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座落在工农路221号,每天就餐人数约130人,周日及法定假日休息。食堂具体情况投标人可到现场察看。选择一家供应商。

二、项目需求

(一)产品质量

质量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农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和其它相应的标准,并必须确保食品安全。

(二)产品价格

1.供应食堂食材的价格必须低于市场同类平均价格和超市同类价格,确保相应的下浮比例。农产品以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物价局,下同)公布的部分农贸市场肉蛋蔬菜价格的平均价为依据。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采购单位询价为依据,采购单位询价由询价人员按照所采购类别,每月不少于二次到端平桥市场或我市大型超市对同类食材进行询价,然后按询价结果的最低值核定。

2.产品定价机制:

供应价=市场价×(1-承诺下浮率)

3.供应价包含材料采购价、利润、供应商人工费、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搬卸费及各种损耗、检测费等一切费用。

(三)食材配送

1.方式:中标企业需在合同中明确送货人,制作送货人胸卡,送货人代表中标企业履行配送职责,凭工作证进入,公司核对胸卡,验收货物,采购单位与中标方双方共同把好送货、验收关口。

2.时间、地点:中标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将食品及原材料送到指定地点,运费由中标方承担(数量与具体交货日期以采购方需求为准)。

3.中标方必须根据采购方购货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将食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满足适度的加工要求,如遇货源紧缺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供货合同,首先确保向采购单位供货。

(四)服务期限

供货期一年。服务期间,如发现供应商不能实质性的满足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五)其他要求

1.招标方对供应商履约情况每月进行后评价(详见评价表),对评价不合格供应商,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2.供应商与招标方在本公开招标文件的框架内协商具体采购内容、质量要求、配送和服务方式以及费用等事项。

3.供应商在配送食品原材料时,必须满足合同约定,并经过采购单位验收,采购方实行动态管理;凡发现未按采购单位需求配送相应规格、质量、数量的食材时,采购单位有权拒收,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用的赔偿。

4.采购单位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配送单位配送的食材发生以次充好,相应的食材与其价格存在严重偏差,假冒伪劣等现象,一经查实将对配送单位处以该食材十倍价格的处罚,且可立即中止履行合同。如因食材质量问题导致职工食物中毒,将按相关法律追究配送单位责任。

5.中标单位有义务规范地提供各种食材的检验检疫证明,为采购单位提供一切食材所必须要提供的索证材料。在经营过程中如不能及时提供完整的材料,采购单位将拒绝结算货款,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招标方视情节轻重将对中标单位一定数额处罚,若屡教不改,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6.供应商报价含各项安全措施费,如果发生服务人员在配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失窃事件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7.投标方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动物检验法》等相关法律。

8.供应商每次收取货款前,必须向采购单位开具正规发票,发票需能在税务局发票查询系统查询到。

9.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单位以外的供应商采购食材。

10.此次中标结果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基层单位、分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可以参照执行。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一、本工程评标程序:

投标人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技术标和商务标的评标。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一览表

序号

资格后审材料文件 清单

标准:唯一性条件判断

1

提供法人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是(√)否(×)

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这两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是(√)否(×)

3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是(√)否(×)

4

提供投标人用于生产经营的自有或租用房屋及场地的证明材料、货物来源证明材料、相关设备清单及其图片资料、配送车辆图片及行驶证复印件;配送及从业人员提供健康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是(√)否(×)

5

提供自2017年7月1日至今类似食材供货业绩合同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是(√)否(×)

6

投标人还须提供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格式中“三、A、A.2、”中的“资格后审材料相关格式文件”内的: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是(√)否(×)

三、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以后

2、评标地点: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2会议室

3、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8)核对评标结果,有下列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则予以书面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①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②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③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④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1)独立履行审查、评价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并进行比较和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直接确定中标人。

(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5、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履行以下职责与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

(5)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7)配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6、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7、开标后直到公告项目成交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等的相关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8、评审期间,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仍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判为无效投标。

9、在投标文件的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可能的中标资格。

四、评审方法

1、评标小组将仅按本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与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审并进行评价和比较。

2、本次项目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1)技术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30%(权重) (取小数点后二位);

(2)商务标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 70%(权重) (取小数点后二位)。

3、评标小组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

4、评标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标书技术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当技术标评委为5人(含5人)以上的,技术分是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均算而成,当评委少于5人时,技术分按算术平均值计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6、开启投标人的商务报价标,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未实质上响应,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7、分别计算各投标人的商务标报价得分,与技术标得分相加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投标报价相等时,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五、评审细则

(一)技术标评分:(3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企业资质

3分

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得3分;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至1000万元以下,得2分;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至800万元以下得1分。500万元以下不得分。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专业技术能力

10分

(1)运输能力:用于食材配送的车辆,有1辆得1分,最高得2分。

(2)团队人数:每5人得1分,最高得2分。

(3)经营面积:500㎡以下(含500㎡)得1分,501-1000㎡(含1000㎡)得2分,1001㎡及以上得3分。

(4)专业素质:有从事餐饮工作实际经验的,每2人得1分,最高得3分。

(1)投标供应商自有车辆的,提供自有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无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租赁合同、2017年7月1日以来的付款凭证复印件。

(2)提供近三年企业与员工的劳务合同。

(3)提供从业人员烹调或酒店服务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及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

所投产品检测报告

3分

米、油、肉类、禽类、调味品、豆制品的6份检测报告书为1套,完整的1套得1分,最高得3分。1套中缺少1项扣0.5分,最多扣1分。

提供至2020年6月底前的6个月相关产品(如:米、油、肉类、禽类、调味品、豆制品)的检测报告书。

4

业绩证明

12分

合同日供应量在300人以上的(含300人)或年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仅食材金额),有一套材料得3分;合同日供应量在100-300人的或年合同金额30-50万元(仅食材金额),有一套材料得1分。最高得12分。

提供投标供应商2017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配送供货的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成交公告截图、合同)。

5

服务承诺

1分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和预案,评委在0-1分内酌情打分。

提供保证供货质量承诺、优质服务承诺、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对中止合同条款约定的承诺。

6

文件规范

1分

投标文件规范、完整。

投标文件要素齐全,不缺页、断码。

注:以上技术评分项设得分上限,评委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评分,评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价格标评分:(70分)

根据供应商的价格下浮率打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价格下浮率最多的供应商的价格下浮率为基准下浮率,其该项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该项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下浮率得分 =(供应商承诺下浮率/基准下浮率)×70%×100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下浮率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下浮率,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价格下浮率评审项目及分值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下浮率(%)

价格标得分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米、面、食用油(非转基因)

12分

2

蔬菜类、果品类、豆制品

18分

3

畜禽类

18分

4

调味料、干货制品、蛋类

10分

5

水产品类

12分

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三)评标时评委对评标细则若有争议,由评标委员会评委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四)对落标的投标人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六、评审程序

1、评标小组依据投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满足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评标。

2、评标小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实质性响应程度等。

3、评标小组如遇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向投标人质询。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实质性内容。

4、投标中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投标人技术资料、报价和其他信息。招标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评标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5、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估。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及主要资料不齐全的;

3、投标文件的资料有虚报或者谎报的;

4、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出现谈判价格的内容;

5、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投标文件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

7、项目技术、方案不满足用户需求中的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8、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9、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11、评审小组可以认定为其他可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符合资格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所有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5、评标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九、中标通知

1、开标结束后,招标采购人将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公告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中标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 合同授予及条款

1、中标人在接到代理机构发出送达的《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中标人各执两份),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中标人不得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价格、合同期限和相关联系人说明

1.1.1乙方采购及配送食材菜价以必须低于市场同类平均价格和超市同类价格,确保相应的下浮比例(以投标下浮率为准)。农产品以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物价局,下同)公布的部分农贸市场肉蛋蔬菜价格的平均价为基准价。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采购单位招标为依据,采购单位招标由招标人员按照所采购类别,每月不少于二次到端平桥市场或我市大型超市对同类食材进行招标,然后按招标结果的最低值核定为基准价。

1.1.2合同总价为货到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价,包含产品本身、包装、运输、配送、人工、保险、利润、税金、增值税、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乙方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1.1.3货款根据基准价,按投标下浮比例下浮,结合考核结果后的价格和实际发生的采购量进行结算。

1.1.4本合同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合同有效期壹年。合同期满或合同续签期满后,配送单位的服务经甲方评估满意后,甲方可选择续签壹年合同,最多续签壹次。

1.1.5此项目履约保证金为10000.00元,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后且无违约等遗留问题时无息退还。

1.1.6水务公司联系人: ;电话: 。(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配送单位)

配送单位联系人: ;电话: 。(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水务公司)

经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食材采购及配送考核

甲方制定《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考核方案》,甲方根据乙方配送情况,实行月度考核,每月25日对乙方上月配送菜品情况进行考核。若乙方违反《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考核方案》(表格附后),甲方将从菜品配送费用中扣除相应金额。每次考核总分100分,得分95分(含)以上,本次结算按正常结算价格结算;低于95分时,每低5分,本次结算价格按正常结算价格下降2%执行,3次考核得分低于85分时,甲方可以终止配送协议,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甲方会定期或不定期对食材配送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配送单位的配送工作,终止与之签订的配送协议,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取消配送单位参加下一轮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招投标资格:食材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因配送质量差,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提出整改意见,态度恶劣或考评等原因被终止配送协议的;被市水务公司或监管部门查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经查实,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的;在配送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检测资料和索证资料的;在配送过程中配送单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甲方要求其整改且拒不整改的。

1.3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甲方每月5日前对配送单位上月采购菜品金额进行核对汇总,对账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根据《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考核方案》,对上月配送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从月度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费用中进行相应部分扣减。乙方及时提供对应的增值税等额发票,菜品金额为含税价,食堂购菜金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等额发票后,办理上月食堂菜金支付手续。

1.4 食材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4.1在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的每周食谱及第二天计划用餐人数,列出采购计划,以书面、微信或QQ方式提前一天发给甲方第二天需要采购的菜量,经甲方确认菜量后,配送单位按照甲方订购要求及确认的菜品数量、质量准时提供配送。

1.4.2配送菜品标准:市水务公司食堂每天就餐人数按130人计,乙方按照甲方食谱及确认的菜量进行配送。(配送单位须根据业主单位计划用餐人数进行配送)

1.4.3配送数量:乙方应保证菜品配送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验货数量为准。如验收数量与配送单上不符,乙方须及时补送菜品或扣除菜款。

1.4.4送货:乙方每天早上7:30时前将菜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协助完成收货验货工作。

1.4.5验收:乙方每次配送菜品须附上一式两联的《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食品验收单》,经甲方验收后,由甲方人员签字确认,作为送货凭证。对不符合质量及要求的菜品,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换货,且乙方须在1小时内完成菜品换货送货工作,保证甲方食堂按时开饭,如因配送问题导致不能及时开饭,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超过3次配送不及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1.4.6乙方向甲方配送的菜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标准,不得有在食品中掺假、以次充好行为。

1.4.7乙方须严格按照确认的菜量进行采购,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1.4.8乙方须定期对运送食品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辆清洁、无异味,杜绝食品污染。

1.4.9若因市场变化食材价格有突发性增长,乙方应提醒甲方并给予菜品替换建议。

1.4.10根据甲方需要,应急配送的菜品乙方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送达。

1.4.11甲方有权向乙方以外的供应商采购食材。

1.5 包装及运输

包装要求:乙方供应的全部食材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食材安全无损。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食材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次送货应有送货单,于货物验收时一并交给甲方。乙方负责安排运输、搬运到库。乙方配送的食材不应超过订单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1.6 甲方责任

1.6.1需采购清单由乙方发给甲方进行确认,确保所需食材项目、数量、质量准确无误。

1.6.2甲方验收时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严格执行验货和出入库制度,确认无误后,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收,发现乙方违规,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处理,并进行考核。

1.6.3甲方加强教育宣传工作:食堂工作人员要支持、配合乙方工作,使食堂配送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对乙方做到不索要,不为难,不马虎。

1.6.4甲方如有需要,可约见乙方,当面商定进一步完善工作的措施。

1.6.5如甲方采购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违约责任,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乙方。

1.7 乙方责任

1.7.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投标时的一切承诺。

1.7.2乙方承接甲方的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按要求配送。

1.7.3乙方应服从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服从甲方的管理。

1.7.4乙方根据投标书的有关条款,联系配送工作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食品法的规定,建立并自觉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的保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1.7.5乙方必须根据合同和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送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并附每日的配送清单。

1.7.6乙方所供食材,必须符合食品法标准,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甲方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换货,乙方应承担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若出现多次情况,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7.7乙方在供货时应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合格。

1.7.8乙方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1.7.9乙方向甲方提供食材的品牌、规格、价格必须与中标食材相同,严禁擅自更换食材品牌、规格或者擅自提价。

1.7.10乙方若多次出现短斤缺两、擅自涨价、质量问题的,或情节较为严重的,甲方有权中止供货协议,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7.11乙方的菜品须保证新鲜,如因乙方配送的菜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人员医疗费、赔偿费及甲方遭受的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扣除配送单位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1.7.12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的监管。乙方建立台帐制度,对配送的食材做到证货同行、证货相符。

1.8 质量标准

1.8.1肉类配送标准:要求提供同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猪肉使用冷鲜肉,肉类质量必须符合GB/T9959.2-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带皮软前段(前夹心)、带皮软白条后段(后夹心)、带皮五花肉、纯精肉、肉丝、肉片、有颈前排、扇骨、猪蹄、猪肝等。禽肉质量必须符合GB 16869-2005和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8.2豆制品质量要求:豆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面筋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豆制品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

1.8.3水产品质量要求:鲜、冻动物性水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调味品质量必须符合GB101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的感官性状、安全、稳定性等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1.8.4蔬菜质量要求:新鲜、不腐烂变质,去外层老叶、损伤叶、黄叶,大小均匀,外形完好。

1.8.5鲜蛋质量要求:蛋及蛋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8.6调味品、饮料、奶制品质量要求: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

1.8.7配送要求:配送单位须提供食材供应商名录及配送人员的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

1.8.8卫生要求:乙方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合同和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须附清单,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甲方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9 检验工作

在配送前,乙方应对货物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如果食材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报请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凭质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10 违约责任

1.10.1乙方根据市场行情,每月向甲方提供一份菜价清单,乙方的菜品单价必须公允,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单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如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配送单位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1.10.2甲方有权在验收发现不合格情况下,及时提出退换。在使用时发现假货或食品不新鲜,一经发现立即退换,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乙方供应假劣产品,一经发现,取消供应商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0.3乙方配送的菜品须保证新鲜,严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如乙方配送的菜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人员医疗费、赔偿费及甲方遭受的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1.10.4如乙方在履约期间发生违约行为,经甲方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全部损失。

1.10.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中止乙方送货并废除与之签订的协议,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1)食材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的;(2)配送单位的考核3次得分低于85分;(3)被市水务或监管部门查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4)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的;(5)在配送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检测资料和索证资料的。(6)有严重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情况的;(7)乙方提供的货物单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的。

1.11 争议的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有关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六章 履约验收及付款

一、采购人和中标人应相互配合,按采购合同约定积极组织本项目的实施,确保按时交货。

二、采购人、中标人不按采购合同规定履约,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三、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第七章 质疑与投诉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2、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一条第4款”的约定提出质疑,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后未进行谈判响应登记的投标人,不能就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后的谈判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在开标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评标小组明确提出须由投标人确认的事项,投标人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投诉。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的权限。

4、对本次招投标有质疑的,须实名制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得进行匿名、虚假、恶意质疑。

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作无效质疑处理,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招标人、采购人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委托代理人送达代理单位和招标人。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招标人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答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质疑函》,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招标人负责将质疑人提交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标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投标人(以下称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期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回复,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招标人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视情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

(4)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招标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招标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

(5)对明显有违背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委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投标人举证无依据的质疑,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本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市、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6)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

投标人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采购人单位的采购活动。

五、投诉的提出

质疑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六、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

投标人进行质疑后,招标人回复质疑不成立,投标人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采购人单位的采购活动。

七、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

《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市、省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采购机构对该投标人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第八章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一、投标响应文件目录

A、资格后审资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B、技术标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C、商务标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二、投标响应文件封面范例

项目名称:

投标响应文件

对应投标标文件,对应填写:

资格后审材料文件

商务报价标响应文件

(资格后审)

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全称

二○二○年 月 日

三、投标响应文件

A、资格后审材料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A.1、目录

序号

资格后审材料包 清单

是否符合(√)

1

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

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这两项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

提供投标人用于生产经营的自有或租用房屋及场地的证明材料、货物来源证明材料、相关设备清单及其图片资料、配送车辆图片及行驶证复印件;配送及从业人员提供健康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

提供自2017年7月1日至今类似食材供货业绩合同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

提供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三、A、A.2、”中的“资格后审资料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投标人一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注:1、以上由投标人填写,作为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包内的资料首页清单目录。

2、所有资格证明复印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供审查及留存!

A.2、资格后审材料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负责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粘贴此处)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须出示此证明)

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委托代理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

注: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 (项目名称)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投标人一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总部地址:

3

当地代表处地址:

4

电话:

联系人:

5

传真:

电子邮件:

6

注册地:

注册年份:

7

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

8

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9

服务经营范围1. ;2.………………………

10

投标人从事投标项目的年数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可自行添加

注:本表不是格式化表格,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添加删除。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B、技术标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特别提醒1】以下技术标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有缺项或漏项。否则将有可能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或可能直接影响技术标评审的得分;

【特别提醒2】投标人应根据本标书第三章“项目需求”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配置要求和货物产品标准等,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第四章评审方法内的评审细则,编写编制技术响应文件

1、投标响应函

(格式,不得变动)

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

依据贵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公开招标的邀请,我方经仔细阅读和研究,决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向贵公司承诺:

1、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标的项目的所有服务,投标商务响应文件见《投标响应报价总表》及《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

2、我方已经详细审查了全部招标文件,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

3、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并承诺在本次招标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真实有效,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4、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限为项目开标后的90个日历天,如果我方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接受投标保证金被贵公司作为投标违约而不予退还的处理。同时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我方尊重评审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贵公司有权决定中标人,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人,同时也清楚理解到投标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6、我方同意被确定中标后若不履行我方投标响应文件中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没收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服务的义务。我方同意若有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合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等行为,贵公司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8、我方愿意遵守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应缴纳给代理机构的各项费用;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二○年 月 日

2、投标人简况及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1)投标人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2019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19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情况和结果)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投标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二○年 月 日

3、技术响应文件

(格式自定,按项目需求编写,按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技术规范,配置要求和所投产品标准。未尽事宜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C、商务标响应文件(一个密封包,含一正二副文件)

【特别提醒】商务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包括本招标文件规定涵盖的所有招标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涉及到的费用。本次招标项目的商务付款方式要求,必须完全响应不得有任何负偏离,且不接受任何意在更改的说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中标后如据此提出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下一步工作,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全额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1、投标报价总表

项目名称:南通市水务有限公司大楼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第三次)

序号

评审项目

下浮率(%)

1

米、面、食用油(非转基因)

2

蔬菜类、果品类、豆制品

3

畜禽类

4

调味料、干货制品、蛋类

5

水产品类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