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抚顺市顺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膳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抚顺市顺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膳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抚顺市顺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膳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8月10日 )

项目概况

抚顺市顺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膳食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顺城区政府二楼207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08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Q2020-006

项目名称:抚顺市顺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膳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9,600.00元(以实际采购数量计算为准)

最高限价:下浮率100%(要求:根据市场价进行下浮率报价)

采购需求:米、面、油、鱼、肉、蛋等配送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实际以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未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企业不良行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1日至2020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顺城区政府二楼207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政府一楼101会议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1号)

六、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顺城区政府一楼101会议室(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抚顺市顺城区教育局

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024-57502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顺市顺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东路1号(顺城区政府大楼207室)

联系方式:024-57503995

邮箱地址:scqcgzx@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辉

电 话:024-57503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