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新晃侗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通知
新晃侗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新晃侗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ZLF-2020-FW(HH)-122
3、预算金额:本项目无预算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4、经营期限:3年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行政主管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 2020 年 08 月 10 日 起至 2020 年 08 月 14 日止,每天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双休除外)(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顺天路公积金大厦19A-03室)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4、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下材料的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磋商文件时未提供以下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
①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者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连续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近3个月任意1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⑤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提供查询结果;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⑦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 24 日 15:30 时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0 年 8 月 24 日 15:30 时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3楼会议室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新晃侗族自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联 系 人: 蒲少云
电 话: 18374599888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高铁新村教育小区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顺天路公积金大厦19A-03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745-2226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