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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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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告]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正在公告]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0-08-10 15:37 】

项目概况

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报成为网员后,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点击进入“我要投标”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为纸质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ZQ-CG-CS-2020038

2、项目名称: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5万元/年

5、最高限价:58.5万元/年

6、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一次性招标,分年度签约实施,经考核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且成交价格不做调整的情况下,根据政策续签下一年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项目分包:不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a、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c、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d、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

(6)拟派行政主管,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8月10日17时00分至2020年8月20日9时00分。

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1)本项目采用网员线上下载采购文件方式;(2)已成为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员的企业可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进入“主体登录”-“我要投标”下载采购文件;技术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98-0000。

4、采购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因疫情影响,本项目开标时,开标现场不设响应人接待场所。各响应人须在2020年8月20日8点-9点00分(不在规定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将响应文件送达至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宣城市梅园路52号)综合楼后面停车库。

3、供应商递交文件签到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并领取二次报价表和信封,二次报价时,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电话二十分钟内将二次报价表填写完整,密封递交,封口处应签署授权委托人姓名。响应人即交即走,避免现场聚集。

4、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招标人代表、见证人员、监督人员全程参与。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8月20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数量:本项目为宣城市第三中学对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进行采购,服务人员共13名,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的,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4、保证金:

(1)人民币:10000元

(2)磋商响应保证金在2020年8月20日9时00分整前必须汇至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磋商响应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供应商银行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

户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鳌峰支行

账号:34001756108059598888-4941

或:

户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宣城市分行

账号:181238717378

或:

户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宣城敬亭支行

账号:12070101040016918000000000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第三中学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澄江街道状元北路200号

联系方式:1530563926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任何时代广场4幢2028室

联系方式:王工:18110803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305639269

2020年8月10日

1、采购需求(三中食堂).doc

采 购 需 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 安徽省宣城市第三中学 提供并负责解释)

(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宣城市第三中学食堂餐饮(含超市)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58.5万/年;

3、服务期:三年,(一次性招标,分年度签约实施,经考核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且成交价格不做调整的情况下,根据政策续签下一年合同)。

4.是否分包:不分包

宣城市第三中学为半封闭式管理学校,现学校教职工222人,学生1400余人。学校食堂建筑面积2435平方米;食堂一楼是学生食堂,学生餐厅面积约800 平方米,共有学生固定餐位280个;教师餐厅设在食堂二楼,二楼餐厅面积约800 平方米,标准间就餐包间3个。学校超市设在食堂一楼。

本项目采取采购餐饮(含超市)服务模式,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人员到我校对食堂(含超市)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学校支付相关费用,学校享有经营自主权。

成交供应商需定时提供早中晚餐服务、不定期提供加班用餐和招待用餐服务(含二楼教职工点餐服务),成交供应商需进行食堂及超市的日常经营管理,承担经营期间的食品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等责任。

超市及餐厅布局、设备等具体情况以现场考察为准。

(二)服务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指标参数要求:(必须满足的参数用“★”标注)

岗位

人数

要求

行政主管

1名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上岗时提供健康证

厨师长

1名

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上岗时提供健康证

面点师

1名

上岗时提供健康证

超市日常及收银

2名

上岗时提供健康证

服务员

5名

要求女性,上岗时提供健康证

特色小吃

2名

上岗时提供健康证

专职卫生保洁

1名

要求女性,提供健康证

合计

13

上岗时提供健康证

若应采购方要求增减人员,按同岗位工资标准增减相关费用

一.食堂及超市劳务人员配备表人数及要求:

1.政审合格,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无犯罪行为记录。

2.★服务员及专职卫生保洁人员要求女性,其他岗位性别不限,

3.★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

4.★拟派行政主管工,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承诺成交后所有拟派的劳务人员均能提供健康证。

6.★年龄应在50岁以下。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对象为采购单位师生职工,提供早餐、中、晚餐(含二楼教职工点餐)、不定期的加班晚餐和招待用餐,提供超市经营服务。

2.必须保证食堂及超市区域卫生整洁,餐具消毒率100%;食堂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工作人员热情文明礼貌。

3.用餐及超市营业时间:根据采购人需求。

4.饭菜标准:早餐提供:主食(汤面、炒面、蛋炒饭、包子、馒头、花卷等不少于8种),副食(稀饭、鸡蛋、四个小菜等);中晚餐提供:备选菜数量不少于8个品种,荤素搭配合理。每周要求公布食谱、样式翻新。

5.期限为三年,承包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实行奖惩考评制度,招标人每年按月(季)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服务保障奖惩考评【具体为师生对食堂(含超市)的卫生、服务、菜品等满意度考评】。

6.从业人员配置合理,人数满足服务要求,上岗时着统一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

三、服务方案的组成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服务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安全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规范操作控制管理方案等。

(2)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包括业务培训、食品安全培训、消防培训等。

(3)供应商需对食堂每日就餐人数做出详细调查,确保食堂食材利用率高于90%;需对超市商品加强监管,确保超市商品零丢失。

四、其它要求

1.建立固定的运行和管理制度

(1)确保食品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规。

(2)食堂经营期间,遇突发性事件,如停电、停气、停水等,应有相关应急预案。

(3)要制定相应制度及时收集、处理、清运厨余垃圾。

2.食品质量要求

(1)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2)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3)热菜食品表面无风于及水浸现象。

(4)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避免过多汤汁和水分。

(5)餐厅及超市所供食品保证食品质量。

3.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成交供应商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4.超市经营要求

(1)及时整理货物仓库及货架,确保无过期变质食品售卖。

(2)按时核对超市货品与销售额,确保所售货品与金额相符。

5.其他:

成交供应商成交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采购人每月对供应商进行测评考核,满意率不达标或者发生食品、消防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a、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b、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c、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d、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

(6)拟派行政主管,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要求);

3、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拟派行政主管,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承诺函,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所有上岗人员年龄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承诺所有上岗人员都持健康证上岗,承诺供应商所有派遣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格式自拟,承诺函加盖公章)

7、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月服务费由年服务费折算),采购人每月支付月服务费。若应采购方要求增减服务人员,按同岗位工资标准增减相应费用。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伍万元整,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7日历天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项目服务完成后无息退还。

3.履约保证金是督促成交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一个经济制约手段。当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违约而造成损失时,可在无须征得成交供应商同意的情况下首先从其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取相应的补偿。

4、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5.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一次性招标,分年度签约实施,经考核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且成交价格不做调整的情况下,根据政策续签下一年合同。

6、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按季度合同履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不合格或者合同期限内出现下述情况之者,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金证。

(1)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试用期或季度考核连续两次达不到抽查满意率70%。

7、成交供应商权利义务:

(1)成交供应商权利

要求校方保障餐厅、超市的硬件实施,通水、电、气等,按照合同自主用工(不能低于采购需求规定人数)。

(2)成交供应商义务

(2.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师生正常就餐和购物服务,合同期间应保证所有设备、设施完好(自然损坏除外)。

(2.2)对聘用人员用工负责,保证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如发生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3)实行安全经营,应当为服务范围内校方资产和人身安全负责。

(2.4)对食品安全负责,禁止售卖使用变质、过期、“三无”食品。

(2.5)负责接受校方、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检查和安全检查。

(六)、服务承诺

1.供应商应制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2.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说明,说明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到。

3.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否则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

(七)、报价及其它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提供所有人员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由采购人进行核查。

1.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报出一年服务期限内的总报价。报价为完成磋商文件要求的物业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总费用。

2.投标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变化,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人力成本(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费)、培训费、服装费、利润、税金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宣城市最低工资标准,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凡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采购人将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将不予调整。

2.基本费用要求:(按年费用测算)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标准

金额

备注

A

人员工资

13

1380

215280

符合法律要求

B

社会保险费

13

1031.83

160965.48

符合法律要求

C

大病保险

13

100

1300

D

管理费

0.052

19632.36

E

税金

一般纳税人税率6%

22652.73

合计

419830.57元

1、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宣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人,不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2、单位必须缴纳的大病统筹保险100元/人/年。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017.0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社会保险(五险)单位费率为:养老保险16%、医疗保险6.5%、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0.2%-1.9%、生育保险0.5%。社会保险(五险)个人费率为: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5%、工伤保险不交、生育保险不交。

3、请响应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税金),如响应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响应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