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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瑶溪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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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瑶溪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瑶溪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0 16:20:01

项目概况

瑶溪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采购项目的应在“政采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F20200527-STWB

项目名称:瑶溪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55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55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瑶溪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0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使用供应商账号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后获取的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方式)并参与开标、磋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4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在线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8月24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瑶溪街道办事处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河头龙西路2号

传 真:0577-56618577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6618577

质疑联系人:330303434903fp

质疑联系方式:0577-56618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605室

传 真:0577-88270122

项目联系人(询问):苏立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26506308

质疑联系人:熊晋

质疑联系方式:136767803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65号温州银行大楼14-16层

传 真:0577-85600837

联系人 :许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定稿【竞争性磋商文件】瑶溪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doc

    426.9K

  •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pdf

    6.5M

  • 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 .docx

    21.7K

温州市政府集中采购

龙湾区政府分散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ZXZB-F20200527-STWB

项目名称:

瑶溪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瑶溪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瑶溪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8

一 说 明 8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8

三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五 磋商 12

六、 定标及授予合同 15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17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21

第四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4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42

第六部分 磋商原则及方法 49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的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供应商必须响应。各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瑶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瑶溪街道苏川村河头龙西路2号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电话:0577-56618578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6楼605室。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13626506308

3

项目名称

瑶溪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

项目编号:ZXZB-F20200527-STWB

4

采购内容

瑶溪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5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6

供应商资质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条件:

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8

踏勘现场

□组织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9

投标预备会

□召开

不召开

1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8月24日14时30分

11

分包

□允许

不允许

12

偏离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磋商小组判断,细微偏差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磋商小组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评审及磋商办法。

13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90天。

14

投标保证金

不提交

15

磋商响应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

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递交。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三部分组成。

16

磋商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应加盖:

(1)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单位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否则视为无效印章。

17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温州市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6楼60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供应商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

3.未成功办理供应商报名手续的;

4.超过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

5.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标评审及磋商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磋商响应)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

开标时间和评标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24日14时30分

评标地点:温州市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6楼605室。

19

磋商评审程序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2)招标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3)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分;

4)如有必要,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线上磋商;

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提交二次(最终)报价;

6)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审查、技术资信标及商务报价表评分结果;

7)磋商小组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0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人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0

原 件

□提交,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

不提交

21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

22

供应商信用查询

(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在“信用中国”具有负面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②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具有以上(4)所述信息记录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6)▲关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相关说明

①若供应商查询页面“行政处罚”栏显示有行政处罚事项,须将所有行政处罚事项在“信用中国”网页上列出的明细一并打印,并附说明,是否属于“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

②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无数据,亦须将搜索结果页面打印,并附说明。

23

合同备案

(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ye462978466@qq.com

24

合同履约管理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5

解释权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26

电子招投标特殊情况处理方式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投标供应商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本次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和实施的。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合格供应商要求以本项目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表述为准。

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五。

磋商响应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质疑,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须在磋商通知(邀请)函规定的质疑时间前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5天前,采购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并发布澄清和修改公告。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3天前,做出延长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并发布变更公告。

7.2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一日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磋商响应,否则责任自负。

三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8.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文件分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8.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8.3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

8.4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

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10.1 磋商响应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三部分,可合并装订为一册。

10.1.1 磋商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须包括下列部分:

序号

内 容

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2

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4

最近一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无效,需提交原件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5

2020年01月0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6

2020年01月0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7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9

诚信投标承诺书

10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投标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备注: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

关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记录网页截图相关说明

若供应商查询页面“行政处罚”栏显示有行政处罚事项,须将所有行政处罚事项在“信用中国”网页上列出的明细一并打印,并附说明,是否属于“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

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无数据,亦须将搜索结果页面打印,并附说明。

未按照要求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记录的,将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0.1.2 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资信标应包括下列部分:

序号

内容

1

投标函

2

技术要求应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3

技术服务方案根据技术资信标评分量化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说明,格式自拟)

4

供应商实力(根据技术资信标评分量化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说明)

5

供应商企业荣誉(根据技术资信标评分量化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说明)

6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根据技术资信标评分量化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说明)

7

供应商同类业绩(根据技术资信标评分量化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说明)

8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备注:

磋商响应文件中应承诺: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

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有效的公章。

10.1.3 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报价标应包括下列部分:

序号

内容

1)

开标一览表

2)

分项报价表

10.3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制作;

磋商响应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评审主要依据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加盖有效公章的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若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模糊不清,后果自行承担。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证书、证件、证明等原件,属备查项目,并非强制性要求。供应商若提交原件资料,可将原件单独包封,与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同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评标主要依据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加盖有效公章的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

11. 投标报价

11.1 本项目投标报价由两部分组成:①食堂外包中食堂食品加工及服务报价即在承包本次食品外包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补贴、人员食宿费、培训费、体检费及其他福利待遇、交通运输费、专用设备费用、服装费、耗材费、办公费、管理费、税金、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实行固定费用总包干,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报价。

②▲食堂食品供应设有最高限价为早餐每人4元、午餐每人14元、晚餐14元,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文件处理。食堂食品供应费按实际用餐人数结算,食材采购必须索证索票,做好相关台账登记,并定期提交给采购人备案,接受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价格因素的变化,成交的价格即为合同价格,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总报价。

11.2 供应商须认真阅读、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在询疑截止时间前送达(或传真)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会统一解答。任何因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理解不清、产生歧义等由此产生的费用,视作以含在投标总价中。

11.3 供应商必须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

11.4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11.5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项货物/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

11.6 供应商所报的投标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否决。

11.7 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1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上报监管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或在开标时提供虚假承诺,经磋商小组确认属实的;

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13.1 ▲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应保持有效。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14.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4.1 供应商应按照前附表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

14.2 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14.3 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5.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 供应商必须将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且在密封袋上标明磋商响应文件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5.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导致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的责任自负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见前附表17条。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见前附表17条。

递交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予以拒收:

18.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18.2包装与密封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18.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的接收地点。

五 磋商

磋商小组

19.1 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成员在磋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9.2 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及以上,采购人代表1人,除采购人代表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将在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磋商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评审无关人员透露。如果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试图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影响,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磋商和评审

21.1 开标程序

到开标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见10.1.1。通过资格审查视作具备磋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进入后续详细评审。

21.2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1.3 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有义务对磋商小组提出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在磋商结束前,对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相关内容在政采云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最终确认承诺,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签章),但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CA电子公章)。

21.4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磋商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其磋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21.5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如有必要,所有成员按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封闭式磋商。磋商内容包括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水平和保障措施、服务期限、服务方案、履约能力、培训计划、付款方式等方面进行磋商和综合分析考评,以确定是否满足采购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都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或经电子签章的政采云平台上传文件,下同),并由磋商供应商代表签字。磋商轮次最多不超过3轮。

21.6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7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21.8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外。

21.9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磋商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

宣布评分结果以及最终报价

宣布评分结果以及最终报价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中进行。

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章的;

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

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大小写、正副本不一致的除外)。

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供应商联合体投标的;

磋商响应文件未标明正副本或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磋商响应文件采用总价让利或百分比让利等让利方式报价;

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

磋商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5.1 本项目采购由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5.2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审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综合得分前两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成交备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商务标得分高的排序靠前;综合得分相同且商务标得分也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抽签决定排序)。

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

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为2家,则由磋商小组讨论后决议本项目是否仍具备竞争性:

若磋商小组决议项目仍具备竞争性,则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相关规定继续评审磋商程序,按照两名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排名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成交备选供应商。

若磋商小组决议项目不具备竞争性,则项目流标,重新组织采购流程。

磋商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终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仅有1家,本项目流标,应重新组织采购流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不向落选的供应商解释落选原因,也不公布评审磋商过程中的相关细节,不退还磋商响应文件。

定标及授予合同

定标

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上公示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在公示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签订合同

29.1公示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须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

29.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响应修改文件、磋商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29.3拒签合同的责任

29.4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

采购代理服务费

30.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固定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户名: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333504140018800009390

开户行:交通银行温州分行瓯海支行

30.2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成交供应商有以下情况的,则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将其成交资格转交成交备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项目采购流程:

成交供应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成交供应商确实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

未详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

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

1.文件依据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

(3)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

(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2.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具备的条件与价格折扣比例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资信标中,缺一不可)

(1)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不包括公示期内,提供浙江省政府采购网页面截图或其它入库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2)《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

4.享受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资信标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

5.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折扣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磋商响应文件技术资信标中,不提供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

6.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价格折扣。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说明:

1.如中标,将在中标公示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特别提示:以下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瑶溪街道办事处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不宜照搬。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结果及成交供应商的承诺来拟订。

项目编号:

甲方: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瑶溪街道办事处 乙方:

日在瑶溪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 磋商采购中,甲方接受乙方对本次服务的投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和本合同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其投标中的承诺,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合同价格

序号

内容

年限

总价

1

2

3

4

第二条:服务质量保证

1.乙方要爱护采购人提供的房产和餐饮炊具设备等,履行租借手续,负责日常养护管理、遗失和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2.乙方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约时需与甲方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书。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病预案》的规定,不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来源不明的调味品,若确需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

3.乙方在制作过程中不加工、不发售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因使用变质、腐烂等食材引起食物中毒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现象,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4.乙方应落实专人对餐厅、食堂、加工间等场所进行常态化的环境卫生打扫管理。餐饮具使用前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均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次性餐具。洗涤消毒餐饮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餐饮具,尤其是配餐餐饮具,每餐洗净后必须放入电子消毒柜中消毒或高温消毒;若用消毒剂消毒必须按正确的使用剂量和规定时间程序消毒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经消毒与末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5.乙方应每年组织所属员工进行健康检查(费用自理)及卫生教育,确保所属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服务证,统一着装上岗。

6.乙方自行按时发放所属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劳保用品和奖金等,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卫生教育,如发生意外伤残、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乙方必须与所聘用的从业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办理相关保险。

7.乙方不负责承担食堂在承包期内所有水电费,但是,必须做到节约使用。

8.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需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9.乙方必须按期上报食堂运营的相关数据。

10.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时间按时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特殊情况如开会、接待、会餐及有特殊工作任务等要服从甲方指定的时间),坚持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待人。

11.乙方在托管期内所聘工作人员须报甲方认可备案后方可上岗。如果所聘人员不符合甲方要求,经甲方要求后及时更换业务能力合格的人员。

12.每样产品留样不低于48小时。

第三条:服务时间、地点

1.本合同服务时间:1年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四条:货款的支付

1.▲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需向采购人支付贰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后除扣除部分其余无息退还。食堂食品加工及服务费每月支付一次,食品供应费每月按实际人数结算,具体日期由采购人确定,结算时成交供应商需要提供正式税务发票。服务期结束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扣除部分,择将扣除后剩余的履约保证金退还)。

2.食堂有不确定的接待,主要是会议用餐,供应商需保障会议和接待用餐,采用桌菜形式供应产生的费用的按实双方协商另行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1000元的滞纳金。

2.……

第六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为终局。

第八条:合同生效

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第九条:其他

1.食堂提供餐饮管理服务时,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自行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合同,该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对合同内容如有异议,以买方磋商文件和卖方响应文件以及在磋商现场承诺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需方):(公章)

乙方(供方):(公章)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代表:

(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资料封面,供参考)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目 录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最近一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无效,需提交原件扫描件),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2020年01月0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2020年01月01日(含)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诚信投标承诺书

供应商“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页截图(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瑶溪街道办事处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瑶溪街道办事处 :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 (供应商)承诺具有履行本次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声明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瑶溪街道办事处 :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为了积极配合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及有关法规相关规定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主动了解招标人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招标人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供应商或串通投标。

4.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

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人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人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招标人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不向招标人涉及招标的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招标项目。

8.不向招标人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

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的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10.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供应商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技术资信标封面,供参考)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

技 术 资 信 标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目 录

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磋商响应文件页码,格式自拟

1 投标函

2 技术要求应答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3 技术服务方案(根据技术资信标评分量化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说明,格式自拟)

4 供应商实力(根据技术资信标评分量化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说明)

5 供应商企业荣誉(根据技术资信标评分量化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说明)

6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根据技术资信标评分量化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说明)

7 供应商同类业绩(根据技术资信标评分量化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说明)

8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附件一

投 标 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瑶溪街道办事处 :

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方   (供应商名称)作为供应商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处理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包括如下内容: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制作。

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

我方己完全明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已详细阅读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包括相关的补充、更正、澄清公告和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如中标,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磋商响应文件的承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

同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守本投标书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同意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被通报或者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或(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处罚)或(在 期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是期限届满,须附相关证明文件)

在投标截止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名单。)

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授权代表及本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有列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被取消中标资格(如中标),继续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解释:

(1)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不提供投标函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附件二

(1)技术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投标供应商技术响应

偏离

说 明

说明:

不填写此表视作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条款内容

采购文件商务条款描述

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条款

偏离

说 明

1

付款方式

2

项目实施周期

3

4

5

……

……

说明:

不填写此表视作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