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片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宁明片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KCNDD-W1001
项目名称:宁明片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采购需求:宁明片区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主要包含蔬菜类、新鲜肉类、鲜活水产类、鲜蛋类、鲜粉类、配菜类、腌菜类、干杂类、豆制类、调料类食用油、饮料、水果等副食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从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顺延,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符合本次采购服务要求的供应商;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8 月 1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方式: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购买,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核对,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以上资料复印件的均要求为一次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二次复印件)装订成册,只有通过报名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采购文件不办理邮寄不提供电子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8 月 31日10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均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缴纳时必须在银行转账单“用途栏”处注明所缴保证金对应的项目名称,如“×××保证金”或项目编号,不可简单书写“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崇左分行
开户账号:800091773466663
补充: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将款项划拨到指定的账号内。因银行流程或投标人办理不及时等任何原因导致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能查询到账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提供到账收据,投标文件中应附有加盖银行章的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单的彩色扫描打印件。(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0771-7883232,咨询退保证金请拨打0771-7960186)
2、网上公告查询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明县某单位
地址:胡先生
联系方式:0771-5754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三楼
联系人:张翁毓
联系电话:13978883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