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10 16:37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9232020000379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8月05日 |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更正内容 | 附件 | ||
原更正内容: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09:0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09: 00(北京时间)。 原更正内容: 1 食具消毒柜 1190*470*1650mm 1、远红外线热风循环高温双门消毒柜,全不锈钢外壳,整体发泡;外形参数:≥宽1190*厚470*高1650mm(单室内径≥540*410*1300mm),容积:≥640L,功率:2400W;★提供: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原件备查); ★2、左右两室均为红外线消毒室,最高温度可达149℃,120℃以上保持时间≥15分钟,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灭对数值均为>3,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均为>4,是合格的二星级消毒柜;同时提供: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省级或者省级以上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 3、远红外线发热管加热,保证柜体内部温度均匀,精确控温,防止过热或者过压,保证经久赖用;不锈钢制作,经久耐用;双门双室,独立控制; ★4、内置8个餐盘层架,结实耐用;最大餐盘容量≥336个; 5、同时提供消毒柜制造商最基本的资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 ★6、其它符合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CQC12-448100/448123-2009的有关规定; 1 台 现更正为: 1 食具消毒柜 1190*470*1650mm 1、远红外线热风循环高温双门消毒柜,全不锈钢外壳,整体发泡;外形参数:≥宽1190*厚470*高1650mm,容积:≥640L,功率:2400W; 2、左右两室均为红外线消毒室,最高温度可达149℃,120℃以上保持时间≥15分钟,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灭对数值均为>3,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均为>4,是合格的二星级消毒柜; 3、远红外线发热管加热,保证柜体内部温度均匀,精确控温,防止过热或者过压,保证经久赖用;不锈钢制作,经久耐用;双门双室,独立控制; 4、内置8个餐盘层架,结实耐用;最大餐盘容量≥336个; 1 台 其他的不变! | |||
更正日期 | 2020年08月10日 |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幼儿园 | ||
地址: | 大英县回马镇幼儿园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55078921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遂宁市河东新区芳洲南路149号附10号(紫竹美庭东北门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维;联系电话:0825-222263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电话: | 0825-2222631 |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采购编号:5109232020000379
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遂宁)
大英县回马镇幼儿园
与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
2020年8月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3
第二章 谈判须知 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3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5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7
第六章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32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32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33
第九章 评审方法 52
第十章 合同主要条款 60
第一章 谈判邀请
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幼儿园(采购人)委托,拟对 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09232020000379
2.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幼儿园。
4.采购代理机构: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7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遂宁市河东新区芳洲南路149号附10号(紫竹美庭东北门旁)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9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采用网上报名的,请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83511443@qq.com邮箱(发送后请致电:0825-2222631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14日09: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 遂宁市河东新区芳洲南路149号附10号(紫竹美庭东北门旁)。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英县回马镇幼儿园
通讯地址:大英县回马镇幼儿园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550789218
采购代理机构: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船山支行
账 号:51050167863600000275
通讯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芳洲南路149号附10号(紫竹美庭东北门旁)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25-2222631
电子邮件: 383511443@qq.com
2020年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征集谈判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 |
本项目采购预算:23.9418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
3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23.941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
4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
5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对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7 |
节能产品或者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 |
参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以及《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认定为采购节能产品或者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实行优先采购。 以国家官方认定的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8 |
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 |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采购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采购文件约定执行。 |
9 |
谈判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采购人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10 |
谈判保证金 |
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
11 |
履约保证金 |
金 额:本项目成交金额的5%。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注明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幼儿园 开 户 行:采购人指定开户行。 银行账号:采购人指定账户。 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 |
12 |
谈判文件咨询 |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25-2222631 |
13 |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25-2222631 |
14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25-2222631 |
15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电话:0825-2222631 |
16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谈判文件的质疑由四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谈判过程的质疑由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谈判结果的质疑由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25-2222631 注: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采购文件或开评标事宜的质疑。 |
17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8 |
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合同将在采购人公告栏上公告;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19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特别约定招标代理费为人民币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20 |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 |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幼儿园 。
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遂宁市欧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XXX 3.3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7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谈判保证金
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
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采购人公告栏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商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3.1 技术、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商务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2)技术应答表;
(3)商务应答表;
(4)后续服务方案及承诺;
(5)报价函;
(6)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8)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9)报价表及分项报价;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2 资格部分。投标人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者使用);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第四章);
(6)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响应文件的语言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技术、商务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技术、商务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将依法没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验收
3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回执单及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参照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八、谈判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参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其 他
37.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38.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0%。
39.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1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⑤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述证明资料:
①可提供2018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完整、合法、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提供2018年或2019年均为符合要求)
②也可提供 2018-2019 年度(任意一年)申请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三表);
③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号以后任意时段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承诺函。
②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号以后任意时段社保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凭证或承诺函;
②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①可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企业无违法记录截图;
②可提供承诺函。
6、非联合体形式投标承诺函。
二、其它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所需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3.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大英县回马镇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23.9418万元,大写:贰拾叁万玖仟肆佰壹拾捌元整。最高限价:23.9418万元,大写:贰拾叁万玖仟肆佰壹拾捌元整;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参考图片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更衣间 |
||||||
1 |
更衣柜 |
900*420*1800mm |
外形尺寸:≥900*420*1800mm |
1 |
台 |
|
2 |
挂衣架 |
订制 |
采用不锈钢材质制作 |
1 |
套 |
|
3 |
感应式单星水池 |
500*450*800mm |
1、台面采用304# 1.0mm不锈钢板; 2、侧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 ; 配不锈钢溢水孔及φ40mm下水器; 3、工作台面连防溅背板;附件:水龙头;下水器;4个可调节子弹脚 |
1 |
台 |
|
副食库 |
||||||
1 |
不锈钢菜架 |
1200*500*1500mm |
外形尺寸:≥1200*500*1500mm |
1 |
台 |
|
2 |
不锈钢平板车 |
600*800*800mm |
外形尺寸:≥600*800*800mm |
1 |
台 |
|
粗加工 |
||||||
1 |
不锈钢浸泡池 |
1200*800*800mm |
外形尺寸:≥1200*800*800mm |
3 |
台 |
|
2 |
不锈钢菜架 |
1200*500*1500mm |
外形尺寸:≥1200*500*1500mm |
1 |
台 |
|
3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mm |
外形尺寸:≥1800*800*800mm |
2 |
台 |
|
4 |
切菜机 |
1300*600*1050mm |
1、效率:300-1000KG/H |
1 |
台 |
|
热厨区 |
||||||
1 |
绞切肉两用机 |
560*480*810mm |
外形尺寸:≥560*480*810mm |
1 |
台 |
|
2 |
不锈钢单星盆 |
1000*700*800mm |
外形尺寸:≥1000*700*800mm |
1 |
台 |
|
3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mm |
外形尺寸:≥1800*800*800mm |
2 |
台 |
|
4 |
不锈钢打荷台 |
1800*800*800mm |
外形尺寸:≥1800*800*800mm |
2 |
台 |
|
5 |
炊用燃气大锅灶 |
1050*1150*800+400mm |
外形尺寸 :≥1050*1150*800+400mm |
2 |
台 |
|
6 |
反口锅 |
84CM |
不锈钢304材质,拉升成型 |
2 |
口 |
|
7 |
燃气蒸柜 |
24盘 |
|
1 |
台 |
|
8 |
燃气平头炉 |
700*700*450+750mm |
外形尺寸:≥700*700*450+750mm |
1 |
台 |
|
留样间 |
||||||
1 |
留样柜 |
188L |
1、制冷方式:直冷,压缩机制冷; |
1 |
台 |
|
洗碗间 |
||||||
1 |
不锈钢残渣台 |
1500*700*800mm |
外形尺寸:≥1500*700*800mm |
1 |
台 |
|
2 |
不锈钢单星盆 |
1000*700*800mm |
外形尺寸:≥1000*700*800mm |
2 |
台 |
|
3 |
沥水架 |
1200*500*1500mm |
外形尺寸:≥1200*500*1500mm |
2 |
台 |
|
4 |
燃气热水器 |
16L |
1、额定供气压力:2000Pa; |
1 |
台 |
|
售卖间 |
||||||
1 |
食具消毒柜 |
1190*470*1650mm |
1、远红外线热风循环高温双门消毒柜,全不锈钢外壳,整体发泡;外形参数:≥宽1190*厚470*高1650mm,容积:≥640L,功率:2400W; 2、左右两室均为红外线消毒室,最高温度可达149℃,120℃以上保持时间≥15分钟,对大肠杆菌的平均杀灭对数值均为>3,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数值均为>4,是合格的二星级消毒柜; 3、远红外线发热管加热,保证柜体内部温度均匀,精确控温,防止过热或者过压,保证经久赖用;不锈钢制作,经久耐用;双门双室,独立控制; 4、内置8个餐盘层架,结实耐用;最大餐盘容量≥336个; |
1 |
台 |
|
2 |
售卖工作台 |
1800*700*800mm |
外形尺寸:≥1800*700*800mm |
1 |
台 |
|
3 |
售卖工作台 |
定制 |
外形尺寸:定制 |
1 |
台 |
|
4 |
紫外线消毒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