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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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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城西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2020-08-10

招标详情

河池市城西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0-45746

二、合同名称:河池市城西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HCZC2020-J1-020064-GXZH

四、项目名称:河池市城西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308号

联系方式:0778-2296316

供应商(乙方):南宁市桂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沿海经济走廊开发区金象三区秀和路50号;

联系方式:1826099577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河池市城西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价(元):3045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公告

2.合同金额(元):304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08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广西振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河池市城西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合同.PDF

采购合同书 顼目名称:河池市城西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 目 编 号 : HCZC2020-J1-020064-GXZH 采购单位 (甲方):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供 应 商 (乙方):南宁市桂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茄⒛ 年 男月 !甲 日 / r 骷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采 购 计 划 号 :TCZC2∞∝ T1闭053BO01 采购单位 (甲 方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局 供 应 商 (乙方 ):南宁市桂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项 目名称、项 目编号:河池市城西幼儿园厨房设各采购项 目HCZC⒛⒛-T1-020064C1XZH 签 订 地 点:蹈 滋 午 饧淅 ◇侈 烬 俩 签订时丨司:'刃 絮 P擗〃叼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 定,按照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 供货一览表 (详见附后页) 2、 合同总金额 (大写)叁拾万肆仟伍佰元整 (Y3045OO。 OO) 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及服务价款,各件、专用工具、产品设计、安装、调试、 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对 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竞争性谈判采购 文仵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 ' R 清单的产品。 2、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 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 权利保证 ;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 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 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 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 瑕疵。 第四条 包装和运输 1、 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 、包装标准、包 . 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 2、 货物的运输方式: 不限 。 3、 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无 。 第五条 交付和验收 1、 交付使用期:白签订合同之日起 30天内安装好并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 2、 乙方提供不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 受。 3、 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 、工具 和备品、各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 每、甲方应当在到货 (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未经乙方同意 且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 物 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5、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 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 乙方有 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 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 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五 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 安装和培训 1、 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 (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 2、 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及地 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三包 ” 规定以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和本 合同所附的 《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 货物保修期: 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的 《货物需求一览表》 ~。 3、 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 。(见合同 附件) 第八条 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 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 资金性质: 财政资金 。 3、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4、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 收货单位 : (l)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 ; (2)装箱单 ; (3)验收有关材料。 5、 付款方式 : 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货物送达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验 收合格使用后 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7%,余下的弘在货物验收合格使用 质量保修期满 1年后 (不计利息),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 质量保证金 3%的质量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使用后,质量保修期满 1年后 (不计利息),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十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竟争性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 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 ⑴更换:由 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 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 (运 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廴小时内到达甲方 现场处理。 3、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 费用。 4、 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1年 ,如采购文件 “货物需求一览表”表中设备要 求延期保修的必须按表中要求,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 修期的货物设各,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零部件成本费,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的维 修电话后 30分钟内必须响应,5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修理解决,并免费更换有缺陷的 丶 L 幻 r 加 讪 √ 丶 〓 蝴 货物或零部件,一般故障 24小时内恢复正常使用,若不能及时修复则应有合理应对 方案,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对故障进行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 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 有 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 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 (安装、调试完) 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 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 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 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 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 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 土 歹1o 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 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 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 方,以准备接货。 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 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 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 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 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 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茌、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o违 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超过 2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 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0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5、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 , 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1喁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 因造成的问题 ,由 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 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甄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l、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 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仵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 l、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 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 担。 , 内 珥 蹦 亻 d 〓 ⒋ v 平 丶 丶 I 〓 肛 ⒈ 〓 刁 3、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 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 ,并 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 5、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 《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二十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 2、 乙方提供的采购竞标 (或应答)文件 ; 3、 竟标承诺书 ; 4、 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 (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 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 乙双方各一份 (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 购代 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扌艮.同 级财政部门各案。 ∵、r∶皂X|ⅠⅡ冫 /飞 艹 释 ·∴灬〓冖△叫 ` ψ 亻 ι 丿 ` r r ‘ 立日〓 方甲 设备有限公 靴洫劾扬弄扬 单位地址 串槲 经济走廊开 三区秀和路 50号 法 定 代 表 人 :袅 !f町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亻 刀 冫 '丨 私 委托代 理人 薪 =^T石 J,`r扬、 电 戋舀: 18260995771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分行 账号 : 账 号 :626260347234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年 月 日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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