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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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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人顺延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人顺延公告
附件1中国人民银行招标文件最终.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宁银采202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7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人顺延公告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宁银采2020-02

三、招标编号: YMZFCGDL2020-05

四、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五、采 购 人: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联 系 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0951-5189802
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 系 人:张磊 电话:18161511357

七、顺延原因: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于2020年7月28日完成邀请招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排名第一的投标人银川建发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单位,由于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无法按照招标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服务,导致无法签订采购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二候选人为中标人;因此本项目第二候选人银川家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确定为本项目最终中标人。

八、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银川家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安居苑9号商住楼7号9号营业房

中标金额:壹佰壹拾壹万柒仟元整(¥1117000.00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2002]1980号文件执行;

代理服务费:15936.00元

九、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要求: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将本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给专业的外包服务公司

服务时间:本项目招标有效期3年,合同1年1签(中标单位若不能满足采购人的招标需求,招标人有权选择不再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公示期: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1日

如各当事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交质疑函,对逾期提交的,我公司将不予接收。

更正日期:2020年08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地址:银川市内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0951-5189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14号楼A座11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磊 ? 联系电话:181615113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迎春

电 话: 0951-5189802

邀请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外包服 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宁银采2020-02 招标编号: YMZFCGDL2020-05 采 购 人(盖章):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代理机构(盖章):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1 目录 一、招标邀请函........................................................................................................... 1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三、投标人须知........................................................................................................... 6 (一)总 则..................................................................................................... 6 (二)招标文件.....................................................................................................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0 (五)开标与评标...............................................................................................10 (六)授予合同................................................................................................... 15 (七)服务费收费标准.......................................................................................17 (八)质疑与投诉...............................................................................................18 四、合同文本(仅供参考).....................................................................................25 五、项目需求............................................................................................................. 30 六、投标文件格式.....................................................................................................34 1 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邀请函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中 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 目投标活动。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联系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0951-5189802 二、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18161511357 地 址: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14 号楼 A座 11 层 三、采购编号:宁银采 2020-02 四、招标编号: YMZFCGDL2020-05 五、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六、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采购内容: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将本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外包给专业的外包服务公司。 预算金额:壹佰壹拾叁万元整(¥1130000.00 元/年) 七、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查询记 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 件要求,投标单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2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原件(投标人截图分别打印“信用中国”网站上的总查询页面、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4 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记录显示有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的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上 2.1-2.4 项资料原件(要求提供打印件加盖公章的,只需提供打印 件加盖公章)及 2.1-2.4 项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资 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年 7 月 14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致电 18161511357 联系代理 公司获取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地点,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资格要求文件。 2.投标单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3.招标文件的获取:同报名时间,报名审核合格后,代理公司将向报名合格的单位发放 招标文件。 九、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2020 年 7 月 7 日 3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 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 与预算 采购内容: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将本单位职 工食堂餐饮服务外包给专业的外包服务公司 采购预算:壹佰壹拾叁万元整(¥1130000.00 元/年) 其中:固定费用为 94 万元,其中包含人员工资,单位应缴社保费等。固 定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报价时不能做调整。 2 采 购 人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联系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0951-5189802 地 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3 代理机构 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邮 编:750001 联系人: 张磊 联系电话:18161511357 地 址:宁夏银川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14 号楼 A座 11 层 4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 A座 11 层 5 开 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 元) 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开户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悦海支行 账 号:106035329192 注:1、投标保证金需由投标单位基本户账户打入,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 间前缴纳,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开标时 4 投标人需携带保证金收据现场审查,投标保证金汇入后,请投标单位携 带汇款证明至代理公司换取收据,便于项目开标结束后及时退回保证金。 2、未中标单位自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请在保证金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 4、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7 答 疑 √不安排:不安排答疑,如有疑问请咨询 18161511357。 □安排: 答疑时间: 地点: 8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60 日历天 11 付款方式 每月完成考核后根据合同约定价款按月支付 12 服务期限 本项目招标有效期 3 年,合同 1 年 1 签(中标单位若不能满足采购人的 招标需求,招标人有权选择不再续签合同) 13 服务地点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 215 号 14 特别要求 外包服务商需继续留用银川中心支行职工食堂现有服务人员,工资不低 于中标前工资发放标准,需在招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15 报价费用组成 费用包含人员工资、单位应缴社保费、职工福利费、服装费、工会经费、 人员管理费及法定税费等所有与外包服务有关的费用 16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 副本:四份 电子版:一份(U盘,word版) 开标一览表:一份 投标文件密封 与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密封,即正本单独包封, 所有副本统一包封,并在封皮右上角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电 子版 U盘一份,装于一个密封袋中单独提交,标明“电子版”字样;开 标一览表一份,装于一个密封袋中单独提交,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的 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密封袋应写明: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5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请勿在 XX 年 XX 月 XX 日 XX 时 XX 分(同开标时间) 17 服务费 详见“投标人须知(七)服务费收费标准 18 中小微型企业 有关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 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没有按要求提供上 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中标的,随 中标公告一同公示。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6%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最终评审。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有关规定执行。 - 6 - 三、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投标人”是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参加永明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组织邀请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1.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 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单 位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原件(投标人截图分别打印“信用中国”网站上的总查询页面、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的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4 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打印后加盖投 - 7 - 标单位公章,记录显示有行贿、受贿等不良行为的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2.5代理公司开具的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 2.1-2.5 项资格审查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交上述特定条件所有 资格原件进行审核(要求提供打印件加盖公章的,只需提供打印件加盖公章),并单独包 装;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不能按照规定提交有效 资格证明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3.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 4.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参加此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内容 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人须知。 4.3 合同主要条款。 4.4 技术要求。 4.5 投标文件(格式)。 4.6 合同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1 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澄清。 5.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5.3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 5.4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投 标人自行关注该项目网站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该澄清或修改内 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延长。 - 8 - 6.1 招标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 招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请 投标人自行关注该项目网站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使用的文字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双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 使用中文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 8.投标文件的构成 8.1 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8.2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 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8.3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在评 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终止其作进一步评审。 9.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 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数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招标人的利益 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招标文件编制的规定的条件从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中 获得补偿。 12.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转账;(2)电汇; - 9 - 注:投标人须使用公司基本户转账、电汇,不接受个人转账及现金缴纳的方式。 12.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其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 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4 未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5 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单位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12.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招标人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⑴ 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⑵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 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 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本“投标文件的编制”有关投标保 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 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表正确签署。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电子版 U盘一份, 开标一览表一份。 14.2 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 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 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以上两种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 - 10 - 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 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4.3 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4.4 本项目报价必须包括服务范围及服务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的费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内外层密封袋均应写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 投标人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如实写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 截止时间送达招标人时,能原封退回。 16.投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 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 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发 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18.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 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 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当由投标 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8.3 邀请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 - 11 - 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进入评标。 19.评标 19.1 开标会议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19.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 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二)宣布评标纪律; (三)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四)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五)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六)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七)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 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八)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 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 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十)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19.3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由采购人 1人,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 4 人,共 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 19.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服务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 12 - 19.5 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7)不能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19.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9.7 评标细则: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 注: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 重要商务标主要包括服务期限、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外包服务商需接受银川中心 支行职工食堂原有服务人员。 序 号 评审 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 报价 20 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 价)×2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最低报价得 20 分。(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 2位小数)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项目 管理 方案 31 分 1.整体管理方案评价:整套经营管理方案、相应的餐饮服务质量目标和承诺 合理、满足项目需求,得 4-7 分,一般得 0-4(不含 4)分; 2.应急方案:方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以及对人员的临时补充,做出预想 方案,能够满足采购人要求,切实解决采购人紧急需求,得 4-6 分,一般得 - 13 - 0-4(不含 4)分; 3.配合采购人做好食堂内部人员管理、配套设施管理的实施方案:合理、满 足采购人需求,得 3-5 分,一般得 0-3(不含 3)分; 4.对食堂管理制定食品安全和卫生保洁管理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完整性,得 3-5 分,一般得 0-3(不含 3)分; 5.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合理,得 2-4 分,一般得 0-2(不含 2)分; 6.食堂其他事务的管理服务方案:完整,能够最大程度为采购人提供方便的 得 2-4 分,一般得 0-2(不含 2)分。 3 项目 机构 配备 20 分 1.项目班子及职能设置合理,符合采购人需求的得 4-6 分,一般得 0-4(不 含 4)分。 2.对岗位职责描述清楚,分工明确得 3-5 分,一般得 0-3(不含 3)分; 3.考核制度健全,满足项目需求得 2-4 分,一般得 0-2(不含 2)分; 4.人员的培训方案,能够满足管理要求,具有管理特色,得 3-5 分,一般得 0-3(不含 3)分。 注:必须承诺最终服务人员必须缴纳社保,否则本项不得分。 4 服务 保障 10 根据投标人提交的项目服务保障方案横向比较,按服务保障的及时性、合理 性、有效性等进行评分,服务保障方案较好的,在 7-10 之间计分;方案一 般的,在 4-7 分(不含 7)之间计分;方案较差或未提供的,在 0-3 分(不 含 3) 之间计分。 5 合理 化建 议方 案 7分 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横向比较,优于采购需求得 4-7,满足采购 需求得 2-4 分(不含 4),一般得 0-2(不含 2)分; 6 企业 实力 12 分 1.2017年 07月-2020 年 07 月每有一项政府机关或行政事业单位外包管理类 似业绩的得 4 分,满分 12 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于投标文件中,并提供中标(成交)公告(公示)网页截图,注明网址, 原件备查,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注:中标(成交)公告(公示)网页指在采购人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 、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政 府 采 购 网 ( www.ccgp-ningxia.gov.cn ) 、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14 - (www.nxggzyjy.org)所发布的中标(成交)公告(公示)。 评标要求: 1、商务标部分: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技术标部分由评委对各投标书进行综合比较各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后分项打分。打分 表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3、招标文件中未载明的评标细则,不作为评标依据。 4、评分办法采取各子项的得分总和。 5、采购人应当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供应商因 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的 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0、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0.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授标 建议等方面有关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0.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2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书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1.4 因重大事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 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 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2.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 15 - 22.3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22.4 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22.5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投标、不按照招标书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2.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 22.1 至 22.5 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六)授予合同 23.合同的授予 23.1 采购人应当按评委会推荐中标供应商排序,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 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 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4.中标服务费 24.1 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缴纳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中标服务费。 25.中标通知书 25.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供 应商。 26.合同签订及履约 26.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重要资质证明材料 原件;采购人在验证中标人资质证明材料后,方可与该中标人签订合同。 26.2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6.3 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⑴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⑵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作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 项目分包他人的; ⑶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 16 - 26.4 服务期限: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26.5 履行合约:投标人应正确履行合同内容及服务期限承诺,如在服务过程中,因投 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合同或严重延期或提出追加预算的,招标人将视其为违约,将 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17 - (七)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价费[2002]1980 号文件执行。 备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 为 6000 万元,计算方式为: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1.1%=4.4 万元 (1000-500)×0.8%=4 万元 (5000-1000)×0.5%=20 万元 (6000-5000)×0.25%=2.5 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 万元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5000-10000 万元 0.25% 0.1% 0.2% 10000-100000 万元 0.05% 0.05% 0.05% 100000 万元以上 0.01% 0.01% 0.01% - 18 - (八)质疑与投诉 序号 受理内容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1 质疑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18161511357 2 投诉 银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0951-6888836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 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 理原则上统一在系统中进行。质疑人或投诉人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或提起投诉,采取现 场提交、快递寄送、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不得拒收。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就采购文件、采购过 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是指对可质疑的采购文件(不包括采购预算、采购方 式批复、采购活动记录、采购合同及验收证明)提出质疑,质疑时效的起算日期为获取采 购文件之日,获取采购文件的日期不确定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起算日期。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是指对从供应商投标至确定中标、成交结果止,采购 文件的发出、投标、开标、评标、澄清、谈判、询价、磋商等各程序环节(不包括单一来 源公示异议程序)提出质疑,质疑时效的起算日期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是指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质疑时效的起算日 期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质疑项目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质疑时需登录系统,确认供应商基本信息,在政府采购项目库中选择需质疑的 政府采购项目,完善质疑项目信息、填写质疑事项内容(包括质疑事项、事实依据、法律 依据等)、质疑请求,并一次性上传全部必要的证明材料等。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需首 先在系统申请注册后,再按照上述流程提出质疑。(具体操作参照宁财(采)发(2020) 205 号文件及宁夏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供应商用户)用户手册)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时应登录 - 19 - 系统,选择被质疑项目,依次对质疑事项进行回复,列明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告知质 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有相关证明材料的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 4.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的,需在系统进行授权,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质疑 答复并上传,经采购人在系统中确认后发送。采购人未授权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的或质 疑事项超出授权范围的,必须由采购人在系统中自行答复。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 次的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 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7.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 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注: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宁财(采) 发(2020)205 号文件及宁夏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供应商用户)用户手册) - 20 - 质疑函范本 政府采购质疑函 一、质疑相关主体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手机号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手机号码: 地址: 邮编: 被质疑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质疑人 2: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相关供应商(标后):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预算: 采购方式: - 21 - 是否进场交易: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本人(单位)承诺以上信息资料均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 22 -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性别、职业、住址及联系方式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 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 受委托人 :(姓名、工作单位、职务)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代理我(单位)处理 (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的质 疑/投诉事宜。代理人具体权限:_________,代理期限:____________,相关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 23 - 附件 4 政府采购投诉书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手机号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手机号码: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相关供应商(标后):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预算: 采购方式: - 24 - 是否进场交易: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 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 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 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本人(单位)承诺以上信息资料均真实有效,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25 四、合同文本(仅供参考) 劳务外包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 一致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外包服务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合作事项 第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将本单位职工食堂及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外包给乙 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外包岗位工作需要和甲方工作要求,向甲方指派服务人员从事有关工 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外包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 合法劳动关系并且履行用工主体责任。 第三条 本合同中甲方称为发包单位,乙方称为承包单位。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受乙方 指派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者称为服务人员。 第二章 外包工作岗位及人员要求 第四条 外包服务主要内容:向甲方职工食堂提供餐饮服务,满足甲方职工工作餐、公 务接待、小型会议培训等。 第五条 服务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五官端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及职业操守; 2.初中以上学历,年龄 18-55 岁; 3.身体健康,有国家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 4.性格开朗,待人热情,服务意识强; 5.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6.无赌博,吸毒,盗窃和其他违法行为; 26 7.与乙方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确认并核实派驻服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业 技术证书、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服务期间派驻服务人员若发生变 化,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 第七条 乙方派驻的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予以更换: 1.乙方提供的简历、学历、身份证、资格证、健康状况等资料不真实的; 2.未按照双方确认的服务方案履行服务的; 3.有赌博、吸毒、偷盗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4.未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或完成的工作任务不符合甲方服务标准 3次以上(含 3次)的, 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5.因受伤、患病或其他原因不适应工作需要的; 6.有严重违反职业操守行为的; 7.工作能力差,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其他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条件的。 第八条 甲方依照上述第七条规定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5日内予以更换。 第三章 外包服务标准及管理要求 第九条 外包服务标准及服务质量要求达到甲方要求。 第十条 劳务外包期间,乙方派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工作,并 指派相关人员负责其各项外包工作进行现场管理,并制作管理日志。同时,乙方应派管理人 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日常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每年不得少于 4次,并备检查记录。每 年至少召开 2 次全体员工大会,加强与员工的沟通联系。 第十一条 甲方对乙方劳务外包的服务质量、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服务考核结果和 劳务外包费用及是否续签合同挂钩,作为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外包费的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外包服务岗位进行调整,并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 要求服务人员按调整后的岗位职责提供相关服务。 第十三条 甲方就乙方对服务人员的管理,以及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向乙 方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乙方应予以采纳。 第十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甲方规定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规范考核标准的, 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在 5日内完成整改后向 27 甲方书面通报整改情况。 第十五条 劳务外包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要求乙方更换 服务人员或服务人员主动要求停止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乙方应在不影响完成甲方工作任 务的前提下派其他服务人员接替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因机构调整或岗位需求发生变化需要缩减岗位时,应提前 30 日告知乙 方,以便乙方妥善安置服务人员另行择业或换岗。 第四章 费用结算及合同期限 第十七条 劳务外包费用及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约定: 1.劳务外包费用:劳务外包费用总价款为 元(大写: )。 2.结算时间及支付方式: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甲方于每月 日前按 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当月劳务的 %,剩余 %作为服务质量保证金,根据本合同第七条(2、 4)、第八条、十一条、第十五、第二十二条(4)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由甲方根据考核结果 分以上(含 分),于次月 日前随同次月按规定比例的费用一同支付。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全年考 核平均分低于 60 分,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或合同的续签。 第五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并要求乙方依法足额向服务人员支付工资、缴纳 各项社会保险,依法履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义务;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和岗位职责,保守 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服务人员因严重违反各项规章要求,不履行职责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 有权向乙方和服务人员追偿。 第二十条 甲方的义务 1.负责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职工食堂服务等所需工作设备与工具; 2.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外包费用; 3.甲方对劳务外包费用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4.甲方在劳务外包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乙方沟通,以利工作。 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及时督促甲方支付每月劳务外包服务费用; 28 2.若甲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侵犯服务人员的权利时,可为服务人员主 张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对劳务外包服务中所发现的不利工作问题与甲方沟通并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劳务外包工作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有关生产、营业执照 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为派至甲方的服务人员办理合法的劳动用 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履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合 同履行所涉及的任何劳动争议或纠纷,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乙方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服务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 除非征得甲方许可,乙方不能随意调换服务人员的工作岗位,更不能随意召回服务人员; 4.乙方应对服务人员开展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每年至少开展 2次业务技能培训和应急 演练,避免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工作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服 务人员保守甲方的各项工作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导致甲方有关工作秘密泄露,乙方应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甲方要求建立考勤制度,并建立管理日志; 7.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工伤,或患病、死亡等均由乙方按国家法律规定 进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8.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因患病、受伤或其他原因造成外包工作岗位的空缺,乙方应自接 到通知后 5日内补齐; 9. 服务人员与甲方发生争议纠纷,乙方有调解的义务。 第七章 合同的解除、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三条 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30 日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 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本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在合同履行期内,遇国家法律和自治区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调整,或甲方因经营方 式改变、组织形式调整、工作岗位变化需要变更劳务服务内容时,双方应协商变更本合同; 3.甲、乙双方中有一方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29 1.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法律和自治区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 法履行时,本合同即予终止; 2.甲方因经营方式改变、组织形式调整、工作岗位变化需变更劳务服务内容,致使本合 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即予终止;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时,合同即予终止; 4.合同期满任何一方无续签意愿,本合同即予终止; 5.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即 予终止。 第二十六条 合同解除、变更或终止后,乙方与服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的经济 补偿及劳动争议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因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 行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若甲方或乙方在合同期内擅自终止合同造成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由此产生 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若乙方未达到甲方管理服务要求中所约定的服务质量,每次扣付服务质量 保证金 1%-5%。如对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则须按实际损失对甲方进行赔偿。 第三十条 关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可以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合同。经双方修订和补充的内容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双方对本合同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 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甲方主管部门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0 五、项目需求 (一)服务外包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将本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外包 给专业劳务外包服务公司,外包服务公司对食堂服务项目进行管理,满足我中心支行对餐 饮的需求,本次集中采购有效期 3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对外包服务商的要求 一)外包服务商有能力按要求配备足够的外包服务人员,督促人员按时保质完成各项 规定任务,并积极配合我方因工作需要临时调整工作量或延长工作时间。 二)外包服务商负责聘用、管理服务人员,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 警示教育,以确保外包服务人员不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行各项规章制度,蓄意破坏 相关设备或工作设施等行为。 三)外包服务商和外包服务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遵守我方相关规章制度,确保 高质量、安全规范地完成外包任务。 四)外包服务商接受我方的监督与管理。 (三)对外包服务人员的要求 一)爱岗敬业,五官端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及职业操守。 二)初中以上学历,年龄 18-55 岁。 三)身体健康,有国家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 四)性格开朗,待人热情,服务意识强。 五)有同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其他要求 一)食堂应配备人员不少于 18 人,现有人员继续留用,由外包公司统一管理,工资不 低于中标前的发放标准。中标后外包服务商增配 1名面点师、1名服务人员,工资不低于 食堂现有人员同档工资标准,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外包服务商向职工食堂提供服务,收取服务费用。所需食材等由外包服务商提出 计划,我后勤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三)我后勤服务中心对职工食堂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建立管理档案,由外包服务 商使用。 四)职工食堂不对外经营。 五)后勤服务中心对外包服务商负有监督、指导职责。 31 (五)双方的主要权责 1.外包服务公司的主要权责 ⑴外包服务公司应按合同要求配备足够的外包服务人员,教育、督促人员按时保质完 成各项规定工作。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支行提出临时调整或延长工作时间要求时,外包服 务公司、外包服务人员应积极配合。 ⑵外包服务公司应加强对外包服务人员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外包服务人员 不发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无视劳动纪律、蓄意破坏相关设备或工作设施等行为。每年定 期对外包服务人员开展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警示教育。 ⑶外包服务公司和外包服务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遵守银川中心支行相关规章制 度,确保高质量、安全规范地完成各项任务。 ⑷外包服务公司负责聘用、管理服务人员,接受我中心支行后勤服务中心对服务质量 的监督与考核。 ⑸劳务服务外包后,所有服务人员与人行银川中心支行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期间 非我方原因发生的个人意外伤害、工伤等赔偿责任均由外包服务公司承担。解聘员工所需 的经济补偿金和单位承担的工伤待遇费用均由外包服务公司负责。 (6)中标后如现有人员与外包服务商发生劳动纠纷,一切事宜由外包服务商自行解决。 2.人行银川中心支行的主要权责 (1)外包服务考核 人行银川中心支行按月对外包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外包服务公 司,以促进外包服务公司改进服务质量。 (2)出现下列影响服务质量情况之一的,我中心支行要求外包服务公司对服务人员进 行更换: ①.提供的简历、身份证、资格证、健康状况等资料不真实的; ②.未按照双方确认的服务方案履行服务的; ③.有赌博、吸毒、偷盗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④.未能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或完成的工作任务不符合甲方服务标准 3次以上(含 3次) 的,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⑤.因受伤、患病或其他原因不适应工作需要的; ⑥.有严重违反职业操守行为的; ⑦.工作能力差,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 ⑧.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2 (六)固定费用 固定费用为 94 万元,其中包含人员工资,单位应缴社保费等。固定费用为不可竞争费 用,投标人报价时不能做调整。 附件:人员明细表 序号 岗 位 (姓名) 数量 岗位基本素质要求 工资(元) 一、中标后供应商增配 2 人 1 面点师 1 1.具有 5 年以上饮食烹饪工作经验; 2.能熟练制作各种主食,包括但不限于米饭、烙饼、包子、 花卷、面条、米线、饺子、馒头、糕点等; 3.服从分配,对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 / 2 服务人 员 1 1.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有相关工作经验; 2.品行端正,形象气质佳,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3.服从安排,主动服务意识强; 4.具备商务接待餐服务的能力。 / 二、银行现有人员 16 人 1 梁** 1 / 5800.00 2 罗** 1 / 5000.00 3 杨** 1 / 4700.00 4 王** 1 / 4400.00 5 王* 1 / 4100.00 6 薛* 1 / 4000.00 7 刘** 1 / 3700.00 8 耿* 1 / 2800.00 33 9 王** 1 / 2800.00 10 焦** 1 / 2800.00 11 赵* 1 / 2800.00 12 贺** 1 / 2800.00 13 杨** 1 / 2800.00 14 闫** 1 / 2800.00 15 薛** 1 / 2800.00 16 杨** 1 / 2800.00 34 说明: 对本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 有实质性的违背。 六、投标文件格式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招标编号: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5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预算书 (四)商务标响应表 (五)服务方案 (六)项目机构配备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保证金缴纳凭证 (十一)其他 36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代理公司) 1.根据贵公司 (招标编号)号招标文件,我们决定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招标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以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 写) 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一旦我方被确定 为中标单位,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提供 服 务期,根据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服务。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贵公司缴纳(金额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 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 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并接受相应处罚。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 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 份,电子版 U 盘一份,开标一览表一份。 6.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准确的。 7.我方完全理解贵公司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单位开户行: 账 号: 年 月 日 37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大写(元): 人民币小写(元): 服务期 备 注 1.投标价格为投标人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2.投标人提出的赠送不作为评标依据。 注:本表所填的数字必须与投标函严格一致;如本表所填内容与投标函不一致,评标时将 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8 (三)投标预算书 附件:商业保险明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序 号 服务岗 位 人 数 年工 资 五险(养老保险、医 疗保险、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和工伤保 险) 职工 福利 费 服装费 工会 经费 管 理 费 税 费 其 他 合计 1 2 总报价(元) 大写: 小写:¥ 备注 39 (四)商务标响应表 序 号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1 2 3 4 5 6 7 ...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0 (五)服务方案 (本部分由投标人填写) 1.整体方案评价:整套经营管理方案、相应的餐饮服务质量目标和承诺合理、满足项目需 求 2.应急方案:方案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以及对人员的临时补充,做出预想方案,能够满 足采购人要求,切实解决采购人紧急需求 3.配合采购人做好食堂内部人员管理、配套设施管理的实施方案合理、满足采购人需求 4.对食堂管理制定食品安全和卫生保洁管理方案,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完整性 5.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合理 6.食堂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方案,完整、能够最大程度为采购人提供方便 .....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1 (六)项目机构配备 (本部分由投标人填写) 1. 项目班子及职能设置合理,符合采购人需求 2. 对岗位职责描述清楚,分工明确 3. 考核制度健全,满足项目需求 4. 人员的培训方案,能够满足管理要求,具有管理特色 ..... 注:必须承诺最终服务人员必须缴纳社保,否则本项不得分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2 (七)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资料以及顺序,在投标文件中附复 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单另携带供资格审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43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 致: (招标代理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 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招标编号)号 “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 理与该项目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4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 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5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采购人)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十)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保证金缴纳凭证、代理公司开具的收据 (十一)其他 (投标人认为关于本项目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授予合同 (七)服务费收费标准 (八)质疑与投诉 日期: 四、合同文本(仅供参考) 五、项目需求 六、投标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