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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青海省某部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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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驻黄南某部副食品供应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省本级] [公开招标] [其他项目]武警驻黄南某部副食品供应集中采购项目 [已发公告]
信息时间:2020/08/10 18:35:22

武警驻黄南某部副食品供应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驻黄南某部副食品供应集中采购项目已由武警青海省某部物资采购站以保采呈【2020】0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警青海省某部物资采购站,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武警青海省某部物资采购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黄南州

(2)规模:选取3家副食品供应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23424001001

标段名称:武警驻黄南某部副食品供应集中采购项目

服务期 :1年

招标范围:选取3家副食品供应商。

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青海瑞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子账号:2020081017480500672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本次招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内容,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0年08月11日09:00时至2020年08月15日17:30时止。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图纸为: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9月01日 13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三。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警青海省某部物资采购站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瑞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成路九洲商业广场B座19楼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人:赵廷霞、刘芝香

电 话:18893914823

电 话:0971-6375688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文华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28054001040000062

2020年08月10日

附件:
  • 招标文件.pdf
  • 武警驻黄南某部副食品供应集中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名称:武警青海省某部物资采购站 项目名称:武警驻黄南某部副食品供应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QH(RH)2020-008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瑞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3 第三部分 技术及商务要求..........................................................................................19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22 第五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28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2 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武警驻黄南某部副食品供应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驻黄南某部副食品供应集中采购项目已由保采呈【2020】060号文批准建 设,招标人为武警青海省某部物资采购站,现委托青海瑞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 事宜。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青海省黄南州; 2.2服务期:一年; 2.3招标内容:选取三家副食品供应商; 2.4招标编号:QH(RH)2020-008;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具有有效的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招标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 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11日至2020年8月15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 时 至12:0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 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20年08月11日至2020年08月15日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通 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0年09月01日下午13:30时,递交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 2 中心3号开标室,递交方式为现场递交;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 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 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 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9月01日下午13:30时,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 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青海省某部物资采购站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893914823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瑞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九洲商业广场B座19 层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971-6375688 日期:2020 年 08 月 10 日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武警青海省某部物资采购站 地址:/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8893914823 电子邮件:/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青海瑞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75 号九洲商业广场 B座 19 层 联系人:赵工、刘工 电话:0971-6375688 电子邮件:1787836141@qq.com 1.1.4 项目名称 武警驻黄南某部副食品供应集中采购项目 1.1.5 服务地点 青海省黄南州 1.2.1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选取 3家副食品供应商。 1.3.2 服务期 一年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 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若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若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流通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信誉、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服务能力。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19)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 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4 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承诺在 2017 年以来没有 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自行 承诺); 6、其他: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 询后,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开标时间前 20 天内))。 7、要提供肉类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须知内所有电子开评标条款 均不适用于本项目;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 人 如有疑问请于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的网上提问菜单提出。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通过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 网 上提问菜单提出。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 的时间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提问回复菜单中作出答 复。 1.11 分 包 ☑不允许 5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人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答疑 澄清文件及补遗。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出。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01 日下午 13:30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 无论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与否都视为投 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 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 内容作为补充文件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的 答疑澄清文件菜单中发布,各投标申请人用 CA 锁进 行下载。 无论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与否都视为投 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开标时间前 20 天内)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6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形式: 以转帐或电汇方式、网银方式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至以下 帐 户,以到账为准,同时应将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 印件加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500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转入: 开户名称:青海瑞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区文华路支行 帐 号:2805 4001 0400 0006 2 二、时间: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提交到以上指定帐户。详见招 标文件总则 3.4.4 条款。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 年份要求 近一年(2019)。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 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2、投标文件改动的,应在改动处盖章或在改动处右下方签字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标书一份(U盘)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编制 目录、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 订。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必须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电子文件按所要求提供格式,并确保能够读取。 4.1.2 封套上写明 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标书 U盘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在 2020 年 09 月 01 日 下午 13:30 分前不得开启 4.2.1 递交投标文件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09 月 01 日下午 13:30 时 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 份,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U 盘)。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 点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号开标室 7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09 月 01 日下午 13:30 开标地点: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号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监督部门或投标人代表现场检查密封情况,当 众开封并记录;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 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成员人 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专家不得少于 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是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不超过 3个,并标明排序。 7.3.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保证金 □银行保函 □担保书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甲方和中标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本次投标报价为优惠率报价 10.5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参加开标会。 10.6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依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2017 第 10 号令),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信息发布,公示 期不少于 3日。 10.7 知识产权 8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 复制 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 投标文件 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制或 提供给第三人。 10.8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 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9 同义词语 10.10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1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构 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的合同 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 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 的先后顺序解 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 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 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2 招标人存档所需要的纸质招 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承诺本电子招标文件 为本项目唯一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存档所需要的相应的纸质招标文件、投标文 件是指系统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打印的 文本。 9 A 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中所述招标内容的采购。 2、定义 “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内容的具体采购人。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受招标人委托而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代机构。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符合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的企业。 “全权代表人”系指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在授权有效期内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并负责处理本次招 投标有关事宜、签署有关文件的投标代表人。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必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 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的运输、保险、防疫、检验、验收、售后、危机 处理等以及与本项目实施不可分割的其他相关服务。 3、合格的投标人 凡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 不得参加 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制,由下述部分组成: 10 (1)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2)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3)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4)第四部分 技术及商务要求 (5)第五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 (6)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6、招标文件异议 6.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投标须知前附表已 载明)按照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和电子邮件),下同)通知招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澄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招标文件异议之日后予以 书面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书面答复内容中不包括问 题的来源,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6.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答复。潜在投标人在提出书面异议的同时,将书面异议材料纸 质版现场递交至青海瑞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 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 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 24 小时内以书 面形式予以确认。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投标须知前附表已载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编制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 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 投标将被否决。 8.2投标人需对本招标文件所列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同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 11 标。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以 中文书写。 9.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部分)要求的所有内容,如招标文件已经 给定格式,则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如需修改格式,可以在此基础扩展但不能删除 现有格式规定的必填项目。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人应按照前述 10、投标文件组成和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部分格式填写投 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等相关表格。投标人不得缺少或者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 10、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编排,要求编制目录、逐页 标注连续页码,使用标准 A4 纸张打印装订成册,不可拆分,不得使用活页夹, 否则将导致 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12、投标优惠率 12.1本次投标报价为优惠率报价。 12.2投标优惠率唯一,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优惠率,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 选择的报价。招标文件需求清单中未载明的食品,将按照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优惠率进行结算。 12.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优惠率若前后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折优惠率不唯一 否决其投标。 12.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折优惠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 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投标而予以否决。 13、投标货币 13.1 投标人一律用人民币为基础填报投标优惠率。 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详见本章节“10、投标文件组成”相应内容。 12 14.2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15、备选投标方案 15.1 除《第二部分 技术及商务要求》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 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 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 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 选投标方案。对于投标人提交的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 的备选投标方案所产生的附加收 益,不得考虑进评标价中。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 技术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估最高的投 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6.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必须按本款要求执行,如不满足本款要求,将导致投标保 证金无 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保证金提交要求具体如下: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 (1)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 ①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17 时 00 分前提交到招标代理 机构。 ②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提交到青海瑞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指定的专用投标保证金帐 户,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青海瑞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区文华路支行 银行账号:2805 4001 0400 0006 2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4)特别说明: 投标保证金交纳过程中所填银行回单的备注附言一栏中,注明项目名称。 16.3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联合体各方或者由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并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成员 13 具有约束力。 1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6.5投标保证金退还: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其递交投标保证金 的原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60个日历日。若投标文件的投 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被视 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予以否决。 17.2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 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 标保证金,其投标失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 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递交 18.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为不可拆分的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 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同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 文件一份。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其中电子文档 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包括正本文件中的所有复印件、扫描件。 18.2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其企业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凡是 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以“复印件”形式递交的文件,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对复印件的具体要求 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18.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允许行间有插字、涂抹、改写、删减。若 有修改必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才可以生效。 18.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8.5投标文件的退还:所有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正本以及电子文档由青海瑞弘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留存。投标文件副本均不退还。 14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分别用信封密封, 并标 明招标编号,在包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档”。 19.2每一密封包封上注明以下内容: a.封面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名称(加盖单位印章)。 b.投标文件袋的封口处应粘贴密封条,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或“密封”章,注明在2020 年09月01日下午13时30分(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19.3如果未按上述 19.1 条-19.2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 早启封拆封不负责任。 2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1日下午13时30整(北京时间)。 20.2出现第 7.2 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导致推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则按招标人修 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 间的制约的所有权利义务均应延长至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 22.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 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对投标文件编制、密封的同等规定进行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2.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 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 日内退还。 22.3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E 开标和评标 23、开标 23.1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或按本投标须知规定延长的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顺延开标时间)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的投标代表 15 参加,同时要求投标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以查验核对其身份有效性。参加开标的投标代表应 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报到以证明出席。 23.2主持人按下列程序主持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 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交付时间、交车地点、 特别承诺(如有)、投标保证金是否提交,并记录在案; (7)在开标同时,核对经投标人其法人授权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代表身份证明;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24、评标委员会 24.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 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 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时,要求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 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拥有同等的表决权。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 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 24.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24.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 (l)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25、评标原则 25.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6 25.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评审因素,不作为评标依据。 25.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外部证据。 25.4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允许投标人通过修 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6、纪律和监督 26.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6.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 扰、影响评标工作。 26.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评标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 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 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 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 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 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6.4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 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此处所指的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 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情况的所有人员。 27、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27.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在评标阶段,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 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 人。 17 27.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指定的时间、地点送达。 2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 28、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和比较。 F 定标 29、定标准则 29.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评标 得分由高到低取前4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名顺序。 29.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 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 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依次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 新招标。 30、评标结果的公示 30.1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 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评标结果公示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青海 项目信息网和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31、中标通知书 31.1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 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 确认。 31.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 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之内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 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8 31.3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食材或者售后服务量以及其他超出招标文件 规定的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条件。 32、签订合同 3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订立书面合 同,招标文件、中标人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 的依据。 32.2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合同标的、优惠率、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 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在签 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 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 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2.4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食材或者售后服务量以及其他超出招标文件 规定的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3、招标代理服务费 33.1 根据招标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每家入库供应商向青海瑞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招 标代理服务费。 19 第三部分 技术及商务要求 一、供货质量要求 (一)蔬菜、瓜果:必须保证是新鲜、无腐烂变质问题。新鲜蔬菜要保持新鲜品质,符合 国家卫生标准,干净无泥沙、无枯黄叶,残留农药符合国家标准。 (二)肉类、禽蛋:必须保证新鲜,无腐烂变质问题。牛羊肉、猪肉(肉无血水,猪皮无 毛必须能煮软吃)要保持新鲜品质,符合国家卫生标注,要无注水,无病菌、无异味、无色变, 配送时必须提供检疫合格证。 (三)调料、干货:包装类食品必须保证是新品,无腐烂变质问题,保质期剩余时间不得 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一,不得使用小作坊生产产品。散装类食品无霉烂变质,干湿适度。所有 产品必须经“QS”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达到无公害食品标准后再供应甲方。所供成品类副 食品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质保期。 (四)牛奶:要求为鲜奶,无掺水、无异味、无质变、色变,质保期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五)水产类:鱼要求为新鲜活鱼,配送过程中打氧,确保送到时鱼存活,冰冻虾、带鱼 类要求冰少,损耗控制在5%以内。 (六)清真副食品:所供清真副食品必须注明“清真食品”,所需牛羊肉、鸡肉、鸭肉屠 宰及运输必须符合伊斯兰教宗教习惯。 二、供货流程 1、计划采购:招标人向中标人报送采购供应计划,中标人按照供应计划确定的品种、 数量,在规定时限内将供货所需直接配送到各个食堂。 2、应急采购:招标人执行紧急任务和特殊情况需立即补充给养时,将随时直接向中标人 提出采购需求。 三、定价方式 由于副食品市场价格变动较大,确定中标人后配送副食品时,实行动态价格管理,每次送 货价格当日青藏高原农副品批发市场同类产品平均零售价格*(1-中标人其投标优惠率)。中 标人将随时接受招标人监督,招标人不定时对副食品售价进行调查了解,若违反本招标文件及 合同中关于价格的规定,如发现供货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并未按投标文件中载明的优惠率结算。 四、配送要求 1、必须使用厢式货车配送,禁止运输其他任何货物。所载散装副食品必须按种类放入菜 筐,摆放整齐后装入厢式货车,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配送,配送期间不得有 20 污染事故发生。 2、配送的食品由中标人根据招标人需求量和时间要求及时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3、中标供应商必须安排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配送人员随车配送, 做到 专人专车配送。配送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中标供应商需全力配合 招标人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4、中标供应商必须对配送食品质量、安全负责。因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等原因引发的食 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供货资格。 五、验收要求 1、中标供应商每次配送时需要提供该批次副食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出厂日期并配合 招标人对食品的其他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若存在异常,招标人有权拒绝验收。 2、如果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数量短缺,中标供应商无条件退货或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内重 新换货或补齐,造成不良后果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罚款处罚。 六、结算方式 双方协商确定。 七、延伸保障 当招标人在执行驻训、抢险救灾等非战争军事任务时,中标人需伴随保障。 八、供货要求 1、具备统一标识的配送车辆。 2、生鲜蔬菜及肉类、鱼类等产品均通过专业分拣、保鲜冷藏确保配送品质。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及行业标准。 九、供货范围 1、选取3家副食品供应商。 2、投标文件其投标响应中不应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如有缺漏项, 其投标将被否决。 3、需求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类:蔬菜类、 第二类:肉类、禽蛋、 第三类:调料类、干货 第四类:牛奶类、 第五类:水产类、 第六类:清真副食品类。 十、投标优惠率要求 1、本次投标报价为优惠率报价。 2、投标优惠率唯一,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优惠率,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 21 选择的报价。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优惠率若前后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优惠率不唯一否 决其投标。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优惠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 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投标而予以否决。 十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的提交:投标人近一年具有类似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 或合同为准。 2、对于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所给定的格式,根据格式要求填写相关信 息,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提交经有效盖章及签署的原件,此处所指盖章为企业公章、签署为手 写签字,印章不予认可。 3、投标文件如实陈述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 况,若不如实提交,后经查证后按否决投标处理。 4、提供实体经营地点相关证明材料,指场地实景照片及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 5、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以及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如 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必须内容完整齐全、字迹清晰可辨,不得有缺漏页,除非另有要求, 否则均为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投标文件正本提交的复印件存在缺漏页导致内 容不完整或者字迹模糊难以辨认,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该项内容的有效性时,将按照该项 内容不合格或不得分处理。 6、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提供的各类格式自定义原件,均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签署 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格式自拟。 7、投标文件中凡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全部资料,开标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十二、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免除且投标人承担由于招标人在其使用投标内容时而引起第三方提 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招标人为此 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2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本评标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实施条例》、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招 标实际情况制定的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标办法要求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 选人名单,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第三条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第 五条 开标、评标期间,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派出评标监督人员,对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 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评标委员会 第六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 成,成员人数为 5 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二。评标时,要求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 其他成员拥有同等的表决权。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第七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第八条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本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评审因素,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 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3 三、评标办法 第九条 评标程序 1、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只有检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 的综合打分评议。 2、澄清(如需) 3、综合打分评议 进入此阶段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分别从其硬件、履约、资信、服务、价格等方面进 行综合评议打分。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进入此阶段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每个投标人其综合评议得分以及其投标优惠率, 计算出各投标人的评标得分,将评标得分排序前四名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5、编写评标报告 四、澄清、说明 第十条 在评标阶段,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 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 第十一条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 出的澄清、说明。 五、综合评议 第十三条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分别从其硬件、履约、资信、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 评标打分。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每个投标人其综合评议得分以及其投标优惠率得分,计算出 各投标人的评标得分,将评标得分排序前四名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七、评标报告 第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 员会起草。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 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将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 24 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第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向招标人推荐评标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4名投标人 为中标候选人。 第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资格性检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十八条 评标 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简介; (2)招标过程简述; (3)评标过程; (4)评标结果; (5)评标委员会名单。 八、定 标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代理机 构负责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 时发布招标结果公示。 第二十条 招标人定标的主要原则是: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 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 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 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 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第二十一条 若出现两名及以上评标得分最高得分相同者,则综合评议得分较高者被评标 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九、重新招标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4 个的。 (2)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情形。 十、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评标办法解释权归招标人。 25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 准 投标文件的组成、装订、 数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5项规定要求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名称一致,(若不一致 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按招标文 件规定格式填报了所有相关数据,字迹清晰可 辨,并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规定 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应按照招标文件 的格式出具授权委托书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 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五部分“主要合同条款”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三部分“技术及商务要求”规定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存在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且未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 其它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分因素 分值 商务标 14分 技术标 56分 投标报价 30分 26 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 类别 项目 满分 分值 评审标准 投标报 30 分 报价得分 30 当投标人有效投标价大于或等于5家时,有效投标价去掉一个最 高和最低报价后,剩余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报价评标基数。各 有效投标价以此基数为基准进行比较, 高于或低于评标基数的 部分按比例扣减分值,每高于评标基数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 于评标基数一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扣完分值为止。 投标人有效投标价少于5 ( 不含本数) 个时,所有有效投标价 均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下同)偏差率=100% ×(投标报价-评 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 点后的第三位按四舍五入) 商务评 分14分 业绩情况 10 提供自2017年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为 10分,不提供不得分。 企业信誉 2 提供服务单位信誉证明(须有服务单位评价意见及盖章),2项 及以上评价为优的,得2分;评价为一般的,得1分;有一项评价 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对招标文件规范 性响应程度 2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编排的,得2 分;每有一项细微扣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技术评 分56分 主要原材料的来 源和供货渠道 10 主要原材料供货证明和相关资料横向比较, 好的、全的得10-6 分,一般的得5.9-3分;较差2.9-1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服 务 方 案 配送能力及 设备 15 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组织配送、运输等方面的服务能力、配送 车辆、相关设施、措施计划及相关承诺等横向比较。所述内容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好的得15-8分;一般的得7-3分;较差的得2-1; 未提供的不得分。 应急处理预 案 10 投标供应商有明确的应急处理方案,方案优秀的得10-6分,方案 一般的得5.9-3分, 方案较差的得2.9-1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售后服务计 划、措施及 服务承诺 措施及服务 承诺 10 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措施及相关承 诺。所述内容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好的,优秀得10-6分;较好得5.9- 3分;一般得2.9-1分;较差得0分。 27 项 目 管 理 机 构 项目管理 实施方案 5 设置了项目管理机构,有合理、具体的项目管理措施, 优秀得5-4 分; 较好得3-2 分;一般得1-0分;未提供则不得分。 供货人员 3 配备的人员人数(具有健康证从业人员) 合理得3分;一般 合理得2分;较差、未提供则不得分。 本地化服务能力 3 在项目所在地有服务机构的或有委托合作性服务机构协议的(需 提供合作性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得3 分,在青海省其他地区有服务机构的,得1 分,未提供或其他情 况的不得分。本地化服务能力应包括机构性质、人员配 置、服务能力、售后服务人员联系方式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复印件)。 28 第五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 项目协议书 编号: 招标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武警驻黄南某部副食品供应集中采购项目(编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武警驻黄南某部副食品供应集中采购项目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有 效期为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执行情况酌情延长协议的执行。乙方应根据其承 诺,及时向招标单位提供高质量商品及服务,不得提出本协议书内容之外的任何附加条件。 第二条 服务范围按甲方要求指定地点供货服务。 第三条 订单手续招标单位就订购商品品名、规格要求、数量、送货地址等内容向乙方发 送订单。 第四条乙方对接收的订单,应根据招标单位的要求,及时备货、送货,按承诺的内容进行 售后服务。 第五条 商品费用 5.1 商品最低优惠率 %。乙方应按照不低于承诺的优惠率计算商品价格。商品价格应包括: 人工费、运输费和其他一切费用。 以上费用均含税金。 第六条 基本要求 6.1包装要求 6.1.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此类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 输、防潮、防腐、防野蛮装卸等要求。 6.1.2按规定张贴标签或标识。 6.1.3允许乙方依据自有服务模式组合包装配送,按不同产品标准执行。 6.3 退换要求 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售出之日起1日内可以退货,2日内可以换货。 第七条 费用结算 7.1.1招标单位应采用按次与乙方结算(经双方协商也可采用按月结算方式)。结算时乙 29 方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下列单据: 7.1.2正式的项目填写全面、清楚的发票; 7.1.3每次递交合同或结算单(结算单应标明商品品名和商品数量)。 7.2招标单位应对有关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须以转账、支票或公务卡方式向 乙方支付有关费用,一律不得采用现金结算。 7.3招标资金涉及集中支付的按照支付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质量保证 8.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且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招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在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商品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8.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 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招标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 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8.3按不同产品国家标准执行。 8.4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招标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 用将由乙方承担,招标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九条 补救措施和索赔 9.1招标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9.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商品负有责任而招标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招 标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招标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招标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 格。 (3)乙方应在接到招标单位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 求的商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缺陷部分,但其费用及是否在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 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按约定进行。 9.3如果在招标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如果乙方未能在招标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招标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 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 履约延误 30 10.1乙方应按照招标合同(或订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10.2在履行招标合同(或订单)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 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 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0.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招标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4如招标单位需求错误或者无故不签收(不验收),需甲方介入协调。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1.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 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 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 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 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 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经甲方协调无效后,招标单位有权直接 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的,可以向梧州仲裁委 员会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协议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 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竟争行为。 13.2乙方应对向其购货的招标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招标单位的招标情况,并负责按照甲 方的要求提供各类报表。 13.3甲方将会同招标监管部门不定期地对商品质量及履约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14.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在报请招标监管部 门同意后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公开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承诺的时间供货,提供其他服务; 31 (3)乙方没有按承诺(或公开展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没有按订单确认的品牌、规格、型号提供商品; (5)违反本协议和相关政府招标法律法规中的承诺和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在提出终止协议的同时,取消乙方政府招标供应商资格。同时,报经政府招标监管部 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招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14.2在售后服务、质量方面,乙方被投诉成立的,甲方根据政府招标相关规定报请招标监 管部门予以处罚。 14.3招标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向乙方提出超越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乙方应及 时报招标监管部门查处。 14.4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部分协议的,乙方应继续执行协议中未终止的部分。 14.5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协议的生效 15.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协议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书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 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所有本次招标(项目编号: )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协议的 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5.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招标监管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或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32 (协议书以最终签订版本为准)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3 武警驻黄南某部副食品供应集中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4 目录 (本目录为格式,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标注各项页码) 一、投标函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报价表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六、商品及物流价格承诺书 七、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八、投标人概况表 九、售后服务体系及承诺 十、服务方案 十一、其他材料 35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查阅了招标编号 关于 项目的服务招标 的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遗),现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 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的投标文件正本 份, 副本 份。并已提交金额为 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授权签字人宣布同意如下: 1、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招标内容服务的投标报价为优惠率(%) ( );服务期为 年。 2、本投标人承诺,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我们保证按规定时间与买方签订合同。为保 证合同的切实履行,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本投标人同意遵照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承担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4、本投标人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或 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我们同意招标人撤消对本投标书的所有承诺,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本投标人愿意承担直至合同签订时止为此项投标所开支的一切费用。 6、本投标人理解招标人没有接受最低投标报价或任何其它投标书的义务。 7、本投标文件有效期 天。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3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37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 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 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 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38 三、投标报价表 青海瑞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按你方响应入围文件的要求,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报价一览表的价格完成招标 武警驻黄南 某部副食品供应集中采购项目(编号: ) 的实施。 投标人的名称: 最低优惠率(%): 拟供货类别: 第一类:蔬菜类、 第二类:肉类、禽蛋、 第三类:调料类、干货 第四类:牛奶类、 第五类:水产类、 第六类:清真副食品类。 每家供应商承诺入围商品,供应商没有类别数量限制。 1.请对所有承诺入围商品类别统一报一个优惠率即可。最低优惠率数值为不小于2%的整数,如 不能填“2.5%”,应填“3%”或“2%”。 2.一旦入围,上述报价及优惠率将作为硬性商品指标。 3.请完整、正确、清晰地填写表中内容,未按规定填报表中内容的,将不予推荐。 4.注:报价优惠率应不低于国家统一局青海省调查总队网站每周发布的市场批发价的10%(具体 内容与甲方按合同约定执行).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9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近年财务状况表 (1)2019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0 附件1: 投标人类似业绩 按照下列格式,提供投标人三年内已承揽的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 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注: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生效的合同为准。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1 五、投标保证金 我方为 投标[招标编号: ]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已按照“投标人须知”中的相关 规定执行。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下: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2 六、商品及物流价格承诺书 1、商品价格承诺书:供应商需承诺其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商品价格与向其他地区供货商品 的价格一致,不得有地区差异。(格式自定) 2、物流价格承诺书:供应商需承诺运费标准不高于市场价格。 (格式自定) 43 七、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1、仓储能力:提供供应商自有仓储库房的房屋产权证或与房屋所有权者签订的房屋租赁 合同(扫描或复印件); 2、配送能力: <1>.提供运输车辆2台以上等相关配送设备且配送人员证明材料、 <2>.提供配送人员须有本年度身体健康证明、有配送仓库等证明材料。 <3>.注: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定)。 <4>.售后服务计划(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备查)。 44 八、投标人概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 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 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 类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 标人法定代表 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投标人须知要求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5 九、售后服务体系及承诺 (格式自拟) 46 十、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根据招标项目内容,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方案等内容。 47 十一、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中未提供的格式及表格,投标人自拟)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A说明 B招标文件说明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E 开标和评标 F 定标 第三部分 技术及商务要求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第五部分 主要合同条款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武警驻黄南某部副食品供应集中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报价表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 六、商品及物流价格承诺书 七、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八、投标人概况表 九、售后服务体系及承诺 十、服务方案 十一、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报价表 四、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六、商品及物流价格承诺书 七、服务能力证明材料 八、投标人概况表 九、售后服务体系及承诺 十、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十一、其他材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