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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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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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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Y2020-146

项目名称: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数量:1家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委托经营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5)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截止之前的查询打印结果或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7)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1日 至 2020年08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1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标书时间:2020年08月11日至2020年08月1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1室;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证明、供应商的股东信息(工商行政部门打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

地址:海南省临高县加来镇

联系方式:黄先生 13307625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1101室

联系方式:冯女士 0898-65328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 0898-65328224

用户需求书 一、说明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提高我校餐饮服务 水平,办好学校食堂,更好地满足师生生活需求,根据《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 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琼食药监餐管[2015]46 号,以下简称 46 号文)精神,经学校研究,拟将学校现有的食堂委托给一家服务供应 商经营,本次招标一家入围服务供应商,第一中标人为首选,如第一主动放弃,就往下 以此类推。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学生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二)项目地址:海南省临高县加来镇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 (三)项目规模及招标名额:全校学生近 1500 人,现有学生食堂。本项目 2013 年 建成,建筑面积 4473 平方米,可容纳约 1250 人同时就餐,餐厨设备基本完好。本食堂 分 1号餐厅(一楼)和 2号餐厅(二楼),由一家服务供应商同时经营。 三、委托管理食堂经营项目和范围 面向师生的大众化餐饮服务,早中晚夜宵四餐。 四、委托管理食堂经营期限:三年 五、经营方式 合同制委托管理经营,由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食堂工作人员均由乙方按照 46 号文要求自行聘请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转让(含转包、分包) 或委托他人经营。乙方与学校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学校无关。 六、委托经营管理食堂的要求 (一)食堂要保证开饭时所有的分餐窗口全部开放,就餐必须刷卡消费,不得收取 现金(如因停电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乙方必须根据学校规定的时段经营,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 (三)乙方应按 46 号文规定配齐、配足工作人员,经体检取得健康证并培训合格 后方能上岗,负责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四)乙方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保证 一日三餐供餐正点、饭菜量足、质优、样多、营养搭配和定价均合理,能适应不同经济 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 (五)乙方应遵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购买食品安全保险和员工责任保险。 (六)学校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管理、价格质量、 卫生秩序等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 (七)乙方要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服从学校管理,接受 学校、食品药监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督导。 (八)甲方食堂现有的设备由甲方登记造册后交给乙方签收,期满后按原清单交回 甲方,无故损坏的按价折旧赔偿。 (九)乙方在合同期内被上级有关部门评定为示范性食堂的,在合作期满后,若学 校需要继续托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可申请当地仲裁机构裁 决。 七、交付标准和要求: 1、委托经营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2、经营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服务标准:按照用户需求要求和投标文件及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4、付款条件: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5、验收要求:按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采购合同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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