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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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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食堂托管项目第2包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食堂托管项目第2包中标公告2020/8/10

一、项目编号:LAEX-F202001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食堂托管项目第2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蜀王优芙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食堂托管项目第2包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燕、方松林、张纯寿 、郑尚武 、李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相关规定按实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栋5层,联系电话:0564-32842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交易督查科(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4楼,电话:0564-5150911)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

地 址:六安市青桐路

联系方式:13805645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同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6栋5层

联系方式:14790298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乐娟

电 话:18005641247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采购需求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4.承诺书

窗体底端

附件如下:

招标文件.pdf

[LAEX-F202001-2]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食堂托管项目第2包.LAZF

附件:
2包承诺书2.png
2包承诺书1.png
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食堂托管项目第2包中标公告.pdf
2包采购需求及合同附件.docx
蜀王优芙得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pdf

2包招标采购需求及合同附件

包2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

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生活服务楼(禾香园)一层的学生食堂,包含女生浴室、锅炉房、二层男生浴室,面积3800㎡,以大锅饭菜为为主,风味特色餐饮为辅,功能用房及设备齐全,为校园内两家学生食堂的其中一家餐饮服务机构。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叁年(自合同签订日起,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学期,经学校考核满意度须达到85分以上。(详细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中标人须每月按月营业额的5%上缴设施设备折旧费用。

二、项目概况

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位于六安市青桐路,总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可容纳4000名学生在校就读。

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生活服务楼(禾香园)总建筑面积约8550㎡,一层托管面积3800㎡,包含女生浴室、锅炉房、二层男生浴室,功能用房齐全。

(特别说明:学校对学生就餐不作任何限制;实际就餐人数校方不作任何承诺。

我校食堂各功能用房、设备、厨具于2015年投入使用。配套设施、小型厨具、餐具等。如有需要添置设施、厨具等,中标企业自行解决,合同期满后,无任何条件自行处置。

★备注:由于历史原因,本项目原托管企业在2016年8月入驻时,承接了前一托管企业所添置的厨具设备,并按购置清单价格、物品数量、每年5%的折旧标准一次性收购(折合人民币约25万元)。本项目本次的中标企业需顺延承接原托管企业所承接的厨具设备,按购置清单价格、物品数量、每年5%的折旧标准一次性收购。

三、本项目承包范围、试用期时间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学期,经学校考核得到85分以上的方可签订正式合同;正式合同期满后,经学校考核合格(满意度测评得到85分以上)的方可续签下年度合同。在试用期内,由学校成立联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随机抽取学生(约150人)、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满意度考核测评,中标企业必须无条件接受考核和测评。试用期内,每月考核不少于1次,考核及满意度测评三次不合格(满意度未达到85%即不合格,考核测评办法附后),自行解除试用期合同,不再签订正式合同。只有考核符合要求,方可续签正式合同。

试用期内一旦发现有转包、分包、项目经理更换或离开现象,校方将立即终止合同。

本项目签订合同前需先向校方上交违约保证金15万元,如续签合同,仍需在签合同前先向校方再上交违约保证金15万元,续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退还上一年度违约保证金(无利息),如上年度合同期内产生违约处罚,即扣除处罚的相关金额,返还剩余部分保证金(无利息),如合同终止,需按规范程序采购,与新承接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一周内退还原合同违约保证金,如原合同期内产生违约处罚,即扣除处罚的相关金额,返还剩余部分保证金(无利息)。

四、总体要求

1、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

★备注:为了为学校师生提供更好的餐饮服务,便于学生食堂的考核测评及评比,要求在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食堂、二食堂提供餐饮服务的企业必须是两家不同企业,即上述两个食堂必须由两家不同企业进行托管。

2、从业人员

2.1中标人委托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委托的项目经理须取得食药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所在中标企业购买近1年的社会保险原件,且50周岁以下,其余各项要求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核实。

2.2确定2名厨师,55周岁以下,均须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2.3聘用人员要求55周岁以下,必须持有健康证,经过相关专业的培训,考核合格并与承包经营者签订合同后,方可上岗。

2.4特殊工种人员受过良好的专业培训,熟悉相关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且年检合格。

2.5从业人员统一着装上岗,佩戴标志,仪容仪表规范整齐,服务主动热情。

2.6在经营中发生涉及从业人员的各类安全事故均由托管经营者负责,与学校无关。

2.7托管经营者严禁分包、转包或转租给他人经营,必须确定项目经理和2名厨师,在承包期内不得更换,不得降低上述人员资质,并报学校备案。不得违法违规经营,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启动强制退出程序,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8校方有权监督检查托管经营者,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均须达到校方要求质量标准。

2.9人员到岗履职要求:

供应商一旦中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或响应文件所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厨师、特殊工种人员等,在整个项目托管期间必须在岗在位,项目经理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个小时,每月不得少于22天。供应商(承包人)及其项目班子成员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的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对于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扣留违约金,以补偿学校受到的损失和未能正常服务管理造成的后果。

供应商(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招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厨师、特殊工种人员和其他班子成员。因病且长期(至少在六个月及其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确需更换的(短期即六个月以内因病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由成交供应商临时指定不低于该生病人员资质、资历和技术水平的人员代为行使职责,康复后应立即返岗履职),须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盖有医院公章的证明、病历原件提前14天通知采购人并取得招标人同意;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谈判时所报人员资质、资历和技术水平。成交供应商更换项目经理或班子成员,即使征得了发包人同意,该行为仍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属于去世或突发性事故、灾难致残、病危或因癌症等原因已失去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除外),若更换项目经理的,按5万元/年支付违约金;更换厨师、特殊工种人员和班子其他人员按3万元支付违约金。因病被更换的项目经理或项目班子成员在治疗及康复期内(至少六个月)参与六安市项目投标的,作投标无效处理。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有不能胜任工作的项目班子成员的,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和调整,直到满意为止。

供应商(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厨师、特殊工种人员或其他班子成员需请假离开现场的,时间在半天以内的须经校方同意;半天以上两天以内的须书面请假经校方管理人同意;时间超过两天以上的,须书面请假经校方管理人上报校长办公会审核同意。请假人离开前应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相关成员的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校方均认为是托管方相关成员的行为。成交供应商的项目经理未按前述程序规定取得书面同意离岗的,第一次离岗按500元支付违约金;第二次离岗按1000元支付违约金;第三次及其以后每次均按2000元支付违约金(缺席、离岗次数以天计算),合计缺席、离岗次数超过10天的或者年度累计请假超过26天的,按违约处理,除扣除50%违约金和罚款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供应商(承包人)违约事实形成证据,提出给予供应商(承包人)及本项目班子成员(项目经理、厨师、特殊工种人员等)6个月至3年的在六安市投标资格限制的处理意见,报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处理,落实投标资格限制期限并公告曝光。

五、托管费用

1、食堂托管费用:按总营业额的5%提取。

2、垃圾清运费、隔油池清理费等,每学期由乙方按实际费用支付

3、在中标后5日内必须先向学校上交履约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然后签订合同;否则,按弃权处理。

六、经营范围

1、学生食堂餐厅所供应的饭菜、面点、包装食品等所有品种、价格必须书面向学校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上柜台(架)销售。

2、学生食堂超市窗口必须严格遵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只可提供矿泉水、牛奶饮品、包装面包、学习用品。

3、各项服务均面向校内全体师生,不得涉外经营。

七、托管要求

1、严禁分包、转包或转租他人,否则,校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期。

2、项目经理依法依规全权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

3、学校负责全面监管,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管理细则、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要求、学校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投标承诺、合同约定等,有权采取多种形式实施全面监督管理。

4、托管经营者规范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作人员全部由经营者自行安排(与学校不存在雇佣等劳务关系),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并依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经营者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事故均由托管经营者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如有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将追究托管经营者责任。

5、必须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和食堂卫生防疫以及其他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如因经营者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卫生事故,由托管经营者负全部责任。

6、托管期间的用水、用电、用气、卫生保洁等费用由托管经营者按物价等有关部门规定按月交纳,逾期不交造成的后果由托管经营者负责。

7、学校提供食堂餐厅等场所现有的厨具等设备,维护维修由托管经营者负责。托管期间,托管经营者可添置需要的厨具等设备,期满后添置的设备由托管经营者自行处理。

8、托管期间员工的住宿问题由托管经营者自行解决,学校不提供住宿。

9、托管经营者所聘用人员(55周岁以下)必须向学校总务处提供其身份证、健康证和劳务用工合同,报校方批准备案,培训考核合格并与托管经营者签定合同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经营期间,食堂职工不得少于投标文件中的人数。

10、所供菜肴须品种多样、营养丰富,要求供餐品种每天更换应三分之一。

11、必须明码标价,服务态度热情。如因特殊因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必须书面向学校报告,经学校批准后,按批准要求执行。

12、其他要求

(1)必须提供免费汤和调料并安排专人管理、发放。

(2) 禁止使用煤、煤气罐。

(3)学校统一实行“一卡通”,实行刷卡消费,不得现金交易。

(4)校园实施限额消费(15元/餐,40元/天)。

(5)托管经营者如有受到工商、税务、公安、环卫等管理部门的整改或处罚通知单的,学校将进行的相应的扣除违约金处罚,如受到罚款,将加上同等数额处罚违约金。

13、托管经营者在托管结束后,必须完好地移交学校提供的设备和设施,如损坏按价赔偿。托管经营者添置的设备、用品和剩余商品等,在经营期满后5日内全部撤走,自行处理;否则所留物品学校全权处理。

八、托管期限

本次招标试用期为一学期。在试用期内,由学校成立联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随机抽取学生(约150人)、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满意度考核测评,中标企业必须无条件接受考核和测评。试用期内,每月考核不少于1次,考核及测评满意度三次不达标(满意度未达到85%即不达标,考核测评办法附后),即不合格,自行解除试用期合同,不再签订正式合同。只有考核符合要求,方可续签正式合同。

托管协议(参考):

甲方(委托方):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

乙方(受托方)

一、托管范围:

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生活服务楼(禾香园)一层的学生食堂的管理与经营。乙方在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本协议约定下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服务工作,不得转让、转包、分包给第三方,不得从事与食堂服务管理无关的其它活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二、托管时间: 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总体满意度测评须达85%以上,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次招标试用期为一学期。在试用期内,由学校成立联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随机抽取学生(约150人)、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满意度考核测评,中标企业必须无条件接受考核和测评。试用期内,每月考核不少于1次,考核及测评满意度三次不达标(满意度未达到85%即不达标,考核测评办法附后),即不合格,自行解除试用期合同,不再签订正式合同。只有考核符合要求,方可续签正式合同。

一旦发现有转包、分包、项目经理更换或离开现象,校方将立即终止合同。

、相关费用

1、甲方提供经营场所,不收取乙方托管费用。

2、乙方自行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通信费、垃圾清运服务费、隔油池清理费等相关费用。

3、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先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诚信安全保证金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0000.00元),本协议终止且签订新的协议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4、乙方须每月按销售总额的5%上缴餐厅设施设备使用折旧费。

5、食堂营业款的结算、费用往来按会计制度办理。

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乙方移交托管范围内的包括水电气管线等相关固定资产(详见固定资产移交清单)的经营管理权(甲方保留上述资产的所有权)。协议期内如有需要甲方有权对食堂后堂、餐厅等布局进行调整。

(2)甲方校园CPU卡和设备,乙方有权使用。

(3)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测评,并根据满意度作为主要依据。甲方可采取多种形式就广大师生员工对乙方工作的满意度进行测评及改进意见和建议收集并反馈乙方。总体满意度须达85%以上,如低于85%将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给予相应违约处罚,如连续满意度测评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4)因乙方责任造成学校或师生员工的损害,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予以赔偿。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获得托管期限内的甲方所移交的固定资产的经营管理权,自行负责办理相关证照审批手续,在约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2)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管理人员到食堂任职;食堂服务人员要热情、周到、文明服务,规范管理,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校园系无烟校园,乙方工作人员应禁止吸烟,工作时间禁止饮酒。

(3)乙方禁止在食堂销售时进行现金结算,一切销售活动均需通过校园CPU卡进行结算。

(4)乙方超市窗口必须严格遵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可提供矿泉水、牛奶饮品、学习用品。

(6)乙方主动接受甲方对食品卫生、主副食品种、饭菜质量、食堂环境和服务等托管范围内各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7)食堂经营期间,乙方所管理的资产仅用于食堂内业务,合理使用设施设备,保证甲方资产缺损。同时,建立节能制度和措施。

(8)乙方负责食堂的餐厅、厨房等场所的安全和良好秩序维护。

(9)乙方具备独立资产和经营资质的主体,选派工作人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承担用人单位的各项义务。选派人员与甲方无任何法律关系。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乙方对自己员工的安全、卫生等方面原因所引发的各类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11)乙方如对食堂进行美化装饰、改造及安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协议期满后无条件移交,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12)协议期满后,乙方必须按协议资产移交清单交还经营场所和设备物品,并保证资产完好,实施设备正常运行。

五、其他约定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均为本协议的必备附件,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协议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内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条款,否则视为违约。

2、协议解除:

(1)乙方如有管理不善,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或未能全面履行托管协议;或食堂师生满意度测评连续三次低于85%时,甲方有权终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扣除违约金,并要求赔偿甲方的损失。

(2)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协议,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时,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3、协议终止: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重大调整及其他不可预见事件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提前终止协议,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一:食堂经营范围和要求

附件二:食堂经营管理工作

附件三: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食堂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四:禾香园食堂固定资产清单


甲方: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见证方:

代 表:

年 月 日










附件一:

食堂经营范围和要求

1、食堂以经营饭菜、自制面点、特色糕点和风味小吃等。以大锅饭菜为主,其他食品为辅,严禁出售凉菜、碳酸饮料、奶茶、豆浆等。

2、食堂经营对象为校内师生员工,不得对外开展经营活动。

3、乙方全面负责托管范围内的管理服务,所有设施设备的运行使用及维护,门前三包;乙方的生产、经营销售等,不得直接或间接影响校园环境卫生,否则,学校有权要求停业整顿,直至终止协议。

4、乙方应加强锅炉房、学生浴室的安全管理与服务,设备良好的运行使用及维护,按校方要求正常开放学生浴室,全部使用“一卡通”刷卡消费,确保浴池热水供应

5、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承诺配置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和2名厨师,且在托管期内不得更换,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6、甲方负责全面监管,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乙方及其员工若发生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必须高度重视和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托管期间的用水、用电、用气由乙方按物价等有关部门规定的价格按月交纳,逾期不交造成后果的,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9、甲方提供食堂现有的厨房设施、厨具设备,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聘用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身份证、健康证的,进行审批备案;经培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考核合格并与乙方签定劳务合同后,方可上岗;食堂员工人数应满足各项经营活动和管理服务需求。

11、食堂所供应的菜肴应品种多样、营养健康丰富,每天更换三分之一的品种进行调剂。

12、食堂饭菜价格必须遵守甲方审批后价格。

13、食堂剩饭、剩菜不准隔顿使用。

14、食堂餐厅、后堂、餐具及用具需按照要求严格进行防疫消毒。

15、甲方统一购置校园CPU卡、设备,实行卡通,就餐者实行刷卡制,凭卡购买,不得进行现金交易(如停电、机器故障等,经校方批准除外)。

16、学生使用CPU卡实施限额消费(15元/餐,40元/天)。

17、甲方对经营环境、就餐人数、经营时间等不作任何承诺。

18、乙方经营期间所产生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二 : 食堂经营管理工作

1、管理机构:完善食堂管理机构设置,确保各职能部门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2、制度管理:

乙方负责建立完善的食堂规章及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手册、岗位职责、质检制度、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制度、培训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预算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等,并遵守执行。

3、质量管理:负责为食堂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强化工作人员训练,按照标准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4、食堂资产管理:

(1)接受甲方委托全权管理使用食堂资产,经资产造表、造册,双方签字生效,乙方应全力完善、维护好食堂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正常使用。

(2)乙方若因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食堂资产损坏、丢失、故障以及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严重资产损失,乙方应全责修复,确保修复到损坏前的正常使用功能,否则应予以赔偿。

(3)甲乙双方共同于每学期末对甲方提供的食堂固定资产(具体见设备清单)进行一次清点,若发现存在正常损耗之外的资产短少,乙方应予以赔偿,并在与甲方结算营业款时赔偿到位。

5、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1)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食堂受到处罚或造成甲方被相关部门通报、罚款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应确保厨房、餐厅、库房保持规范、整洁、有序,地面无污水流淌,窗明几净,无油腻、污垢、蚊蝇、鼠害等,同时负责食堂的垃圾清运,维护周边环境,保持卫生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卫生要求规范。

(3)甲方将不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对甲方检查中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须无条件整改;整改落实不到位,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6、食堂防火防盗管理:

(1)甲方负责食堂所需要的配套消防设施、器材,并根据需要及时修缮、补充。

(2)乙方应对食堂工作人员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教育,必须做到人走关气、关水、关电、关好门窗。

(3)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是操作不当造成被盗和火灾事故,乙方应全责赔偿损失,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食堂人事管理

(1)乙方要根据食堂管理的实际状况,为圆满完成食堂管理服务工作,须配足人员。

(2)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合法用工,所聘人员应办理健康证。

(3)乙方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员工服务教育,如因所属员工对师生员工服务时态度恶劣、语言粗俗、举止暴力等,造成师生员工投诉,经调查属实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附件三:

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食堂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托管食堂餐饮服务保障水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以及《安徽省高等学校及中小学餐饮服务行业准入管理办法》等行业规范,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食堂托管

第二章 日常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管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二)招标文件、托管经营合同以及下列约定: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

2、餐饮服务消防安全责任书;

3、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食堂餐饮管理日巡记录表;

4、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食堂餐饮管理周检记录表;

5、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食堂餐饮月评量化考核表。

第四条 监管流程

整改,二处罚,三终止合同。

整改:指学校职能部门对托管食堂及其员工工作中存在的失误或不正确的行为,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托管食堂限期整改纠正。

处罚:指学校职能部门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托管食堂限期整改纠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于有可能引发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或群体性事件的失误或错误行为,可直接下发《处罚通知书》。

终止合同:指学校职能部门对处罚后托管食堂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或整改后再次出现同样问题,追究托管经营企业的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

第三章 食堂的经营与管理

第五条 学校食堂经营服务思想,必须坚持为教学、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在运营机制上既要遵循市场规律,更要发挥学校后勤保障性、基础性和先行性的作用。要充分考虑到大多数学生的经济消费能力,严格控制饭菜价格,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改善就餐环境和提高服务水平。

第六条 学校食堂是内部饮食服务部门,委托社会有实力的餐饮企业对食堂进行经营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采用收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办法以减少经营及服务风险。托管食堂必须按学校要求在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前,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15万元,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出现安全、食品卫生等重大问题时,学校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相关费用。

第七条 托管经营期间,受托经营服务单位必须独立经营,不得将食堂经营项目整体或部分转让他人,或将部分窗口租赁经营,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学校有权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受托经营服务单位在托管食堂经营过程中对外签定任何协议(含劳动合同)或法律文件均应以受托经营服务单位自身为主体,不得使用“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食堂”或其它类似容易引起误解的称谓。受托经营服务单位在与学校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任何法律关系时,负有明确告知、消除误解的责任,其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或劳动用工关系均与学校无关。

第八条 托管经营期间,托管食堂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售卖厅和学生就餐厅安装隔断或私自搭建,不得在非售卖窗口出售食品,不得在食堂售卖非自制食品(牛奶、预包装面包等定型包装食品除外)。若违反上述规定,且在接到整改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落实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经营服务单位违约责任。

第九条 托管食堂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或不充足提供膳食服务,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托管食堂饭菜价格应明显低于周边社会消费价格(10%以上),且不高于六安市区范围内其它中小学的平均水平;确因原材料大幅涨价或其他原因需要上调饭菜价格的,需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相关部门论证、批准后方可执行;未履行规定程序擅自涨价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托经营服务单位违约责任。

第十条 食堂服务标准管理要求

1、对就餐者要主动热情,语言文明。

2、坚持规范服务,不允许用手直接接触要出售的食品。

3、出售食品时买卖公平,饭菜要做到量足,一视同仁,不徇私情,不售人情饭。

4、售饭时,不准讲闲语,不准吸烟,不准打闹。售饭者必须做到菜价准确无误。

5、对就餐者的要求要耐心解答,绝不允许与就餐者发生矛盾。

6、设有免费汤、免费调料、公平秤、低价菜,开饭前及时对餐桌、餐椅保洁。保证热饭热菜及时供应。作为一种制度需由专人每天检查。

7、保证准时开饭,特殊情况可延长开饭时间,保证来晚的师生也能吃上饭。

8、严格执行饮食标准化服务规范。

第十一条 非工作人员不得到食堂操作工作区。

第四章 环境与卫生要求

第十二条 食堂应当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干净。各食堂应有完好的防治“四害”的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

第十三条 食堂产生的垃圾应按规定入袋封口、装桶并加盖,及时予以清理。

第十四条 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流程应当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预售间及用餐场所。

第十五条 备餐间、熟食间应配有紫外线消毒灯,一天至少消毒二次。

第十六条 食堂以应当有耐磨损、易清洗的无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饮具专用洗涮池、消毒池、消毒柜及保管柜等设备、设施。采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必须具备3个以上的水池,并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的设施设备混用。

第十七条 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提供给消费者使用。禁止使用一次性的餐饮具。餐具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的程序执行。

第十八条 餐饮具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有明显的标记,并索要和保留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第十九条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的标记。


第五章 食品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 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二十一条 加工后的熟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防食源性疾患的发生,杜绝食物中毒。

第二十二条 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签,食品原料、半成品和热食口应当分柜存放。

第二十三条 制作熟食品必须配有熟食间,熟食间的要求及操作规程应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每餐的各种菜品应各取不少于10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

第二十六条 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第六章 食堂食品采购要求

第二十七条 食堂物资采购要实行招标和定点采购制度。粮、油、副食品等主要食品都有质量检验证、卫生许可证、供货商(厂)名称和产地等索证索票,并与供货商签订食品卫生安全合同。要建立定点代货单位备案制度,相对固定的食品采购场所,保证食品来源安全、质量可靠。不得采购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经营 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得采购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不得外购烧卤熟食。

第七章 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第二十八章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患有如下疾病者不得从事饮食服务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新冠肺炎等。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制作。

第二十九条 个人卫生要求: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及便后用洗手液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必须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八章 伙食质量、品种及价格要求

第三十条 食品的主副食烹饪制作规范,按照“营养、卫生、科学、合理”的原则,注重色、香、味、形并具营养价值。

第三十一条 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品种结构,开展多层次餐饮服务,满足师生的需求,保证主副食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早餐不少于20个品种,中、晚餐每餐米饭和面食有20个品种以上,主菜有40个品种以上。在规定的售卖时间内,中、低档菜不脱销,有免费汤、特价菜供应。

第三十二条 经营毛利润符合安徽省餐饮管理相关规定,实行价格最高限价制度严禁暴利,售卖菜品必须明码标价,接受学校监督。早点0.5-1.0元/,高档菜3-5元/份,中档菜2-3元/份,低档菜1-1.8元/份,特价菜1元/份以下。菜肴质量要求:炒菜、烧菜每份不得低于150克,高中低档菜比例控制在3∶4∶3。

第三十三条 食堂经营项目除供应主副食外,不得经营饮食服务以外的其它项目,不得变相转包,增加经营品种和促销活动须书面报告,经学校审核同意。

第九章 安全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 受托经营服务单位作为托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五条 受托经营服务单位及托管食堂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食品原料的采购(自行采购部分)、贮存和食品的加工、出售环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以及托管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托管食堂餐厨废弃物由受托经营服务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处理。

第三十六条 受托经营服务单位应自觉做好托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防火、防盗等工作,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应与学校职能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食堂消防安全责任书》。如发生食品安全、火灾、失窃等事故,受托经营服务单位负完全责任;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受托经营服务单位严重违约,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十七条 托管食堂应自觉接受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和学校职能部门对食品原材料采购和贮存、原材料采购登记台帐和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和销售、食品留样、餐具消毒、饭菜质量、饭菜价格、饭菜品种、服务规范等方面的监督检。

第十章 人员用工管理

第三十八条 托管食堂用工应以受托经营服务单位法人名义自行招聘与管理,并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履行用工单位法定义务。

第三十九条 学校有权对受托经营服务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但不承担与用工有关的任何连带法律责任。

1、托管食堂要科学合理地配置饮食操作和餐厅服务人员,项目经理、等级厨师须与投标文件提供的人员一致。

2、托管食堂在员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托管食堂要将所聘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和社保缴纳凭证报学校登记备案。

3、托管食堂要对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规范服务操作程序,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

4、托管食堂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受托经营服务单位聘用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持有身份证、计生证、外来人员用工证、暂住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建立完善的管理档案,并报学校职能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受托经营服务单位聘用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第十一章 师生满意度测评管理

第四十二条 测评办法

1、学校组织成立测评小组进行测评。测评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不少于150人)、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采取随机抽取测评人员。

2、测评内容:食堂综合管理、服务态度、饭菜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卫生、菜式品种、饭菜质量、份量、口味、价格等。

第四十三条 测评方式:采取定时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第一次测评满意度达不到85%以上,提出整改;第二次测评满意度达不到85%以上的,予以处罚(1000——10000元不等,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第三次满意度仍达不到85%以上的,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 计算方法:先按汇总表进行分项汇总,汇总得分=所有得分合计÷100分×100%。汇总表需测评汇总人、测评小组人员及托管企业食堂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四十五条 评价反馈

每次测评汇总的结果报告校长室并反馈给托管企业食堂负责人,以便食堂进行整改。每次的测评表和汇总表应妥善保存至食堂管理档案。

附件《满意度测评表》、《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与国家、省市等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省市等上级的有关规定为准。





附件:

满意度测评表

测评时间: 总得分:

序号

测评内容(满分100分)

得分

1

服务态度(15分)

2

饭菜质量(食材原料、健康营养等15分)

3

饭菜品种、花样(15分)

4

饭菜口味、温度( 15分)

5

饭菜分量、价格( 15分)

6

安全卫生状况(包括餐厅、后堂、门前三包15分)

7

超市(窗口)供货质量、价格 ( 10分)

意见建议:


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参加测评人数:

收到测评表份数:

测评地点:

汇总得分:

测评结果:

汇总分项得分:

1:

2:

3:

4:

5:

6:

7:

食堂现场人员:

食堂现场负责人:

汇总人员(包括食堂人员):

现场测评小组人员: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四:

食堂固定资产清单

依签订合同时现场清点核对为准,此处省略)



安徽省六安第二中学河西校区

2020年7月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