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西青监狱 天津市西青监狱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HGP-2020-B165)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HGP-2020-B165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监狱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汪军,刘莉珍,王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1654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本项目以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监狱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53号 联系方式:022-230570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 联系方式:022-86599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磊 电 话:022-86599692 十、附件 采购文件:SHGP-2020-B165 天津市西青监狱食堂托管服务项目.docx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1日 |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天津市西青监狱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监狱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HGP-2020-B165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5
一、商务要求 5
二、技术要求 6
三、磋商程序 6
四、评 审方法及评标标准 9
五、项目需求书 13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19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38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1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 天津市西青监狱 委托,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就天津市西青监狱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监狱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SHGP-2020-B165
二、项目内容
食堂托管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7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6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 )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售500元/包,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磋商时间:2020年8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三)磋商地点: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 系 人:秦磊
(二)联系电话:022-8659969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监狱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柳口路53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老师,022-23057085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22-86599692 传真:022-86599502
(四)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shgczxyxgs@sina.com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服务费用等其他应有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服务要求的最终优惠价格。
(二)时间要求
1.时间要求(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要求
由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四)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每月15日前,经考核达标后支付上月服务费(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15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截止时间:公对公账户汇款等法规规定的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12: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汇款信息
汇款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光荣道支行
账 号:1205 0110 1076 0000 0124
注: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
4.磋商当天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保证金收据原件。
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合同正本送至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档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注:请各投标人尽量选择与我公司账户相同的银行进行转账,因跨行转账而产生的问题和费用与我公司无关。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成交供应商不交纳成交服务费的。
7.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七)验收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八)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磋商程序
(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投标人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0楼1001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上应标明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应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始终保持有效。
2.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参加磋商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磋商。
(四)磋商步骤
1. 第一步: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投标人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磋商采购单位认定投标人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无实质性变动,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无现场二次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二次报价)。
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评审方法及评标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二)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分(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分 |
第二部分 客观分(21分) |
分值 |
||
1 |
投标人相关业绩 |
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关且已经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已完成的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以后),相关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一个业绩2分,满分6分。证明材料包括: A.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B.甲方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A和B同时提供才被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否则不予认定。 |
6分 |
2 |
投标人相关证书 |
投标人具备GB/T19001系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2000/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个证书1分,最高5分。 |
5分 |
3 |
检验报告 |
投标人能够提供热制菜、保洁耗材(洗洁精、一次性手套等)有关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具有CMA认证的检验/检测报告,一个1分,满分4分,未提供或其他不得分。 |
4分 |
4 |
拟配备人员评价 |
拟配备本项目负责人具备人社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一级资质证书、至少1名面点师应具有中式面点师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且加盖公章,并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证件齐全得3分,其他不得分。 |
3分 |
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均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及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人员证件齐全得3分;其他不得分。 |
3分 |
||
第三部分 主观分(69分) |
分值 |
||
1 |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齐全:8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较为齐全:5分; 组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不够齐全:3分; 组织机构设置混乱,未配备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0分。 |
8分 |
2 |
管理方案 |
管理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8分; 管理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5分; 管理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3分; 管理方案考虑不全,有明显漏项,专业性、系统性不强,操作可行性差:0分。 |
8分 |
3 |
菜品菜色评价 |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8分;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基本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5分; 食堂餐厅菜品菜色不齐全,菜单品种单一,基本足竞争性磋商文件:3分; 食堂餐厅菜品不满足项目需求:0分。 |
8分 |
4 |
公共餐饮器具清洗、消毒和存放 |
公共餐饮器具清洗干净、消毒及时、存放整齐,有十分详细的消毒记录措施:8分; 公共餐饮器具清洗较干净、消毒较及时、存放较整齐,有比较详细的消毒记录措施:5分; 公共餐饮器具清洗不干净、消毒不及时、存放不整齐,没有详细的消毒记录措施:3分; 无实施方案的:0分。 |
8分 |
5 |
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方案 |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8分;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5分;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3分; 方案混乱、无操作可行性或未提供相应:0分。 |
8分 |
6 |
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方案 |
食品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方案,根据措施与方案的可行性及科学合理性综合评审打分。 食品安全方案全面具体且科学合理:8分; 食品安全方案较为全面具体、较为科学合理:5分; 食品安全方案完整性、合理性一般:3分; 食品安全方案不完整且不符合科学合理性:0分。 |
8分 |
7 |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 |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8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5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性一般、可行性一般:3分; 无人员保密管理方案:0分。 |
8分 |
8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健全、可行:8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健全、可行:5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不够健全:3分; 无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0分。 |
8分 |
9 |
应急预案 |
针对停水停电等相关情况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5分; 应急预案较为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强:3分; 应急预案实用性、经济性一般,可行性一般:1分; 未提供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可行性差:0分。 |
5分 |
第四部分 减分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
|||
1.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 3.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4.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6.响应文件部分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7.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
五、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本项目是2020年天津市西青监狱食堂托管服务项目,为达到能为天津市西青监狱警察和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而进行的政府采购活动。
%1、 拟派驻人员要求
本食堂托管服务项目至少需要配备12名工作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厨师长1人,厨师2人,面点师2人,切配2人,勤杂2人、服务员2人,所有人员不接受退休人员。
序号 |
岗位名称 |
人数 |
要求 |
工作时间 |
1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备人社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有健康证 |
正常班 |
2 |
厨师长 |
1人 |
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证,有健康证 |
按照实际情况排班 |
3 |
厨师 |
2人 |
具有三级中式烹调师证,有健康证 |
按照实际情况排班 |
4 |
面点师 |
2人 |
具有四级或以上中式面点师证,有健康证 |
按照实际情况排班 |
5 |
切配 |
2人 |
身体健康,有健康证,具有较丰富工作经验 |
按照实际情况排班 |
6 |
勤杂 |
2人 |
身体健康,有健康证,具有较丰富工作经验 |
按照实际情况排班 |
7 |
服务员 |
2人 |
身体健康,有健康证,具有较丰富工作经验 |
按照实际情况排班 |
三、供餐服务
就餐人数:早餐、午餐约380人,晚餐约100人
就餐形式:正常:早餐、午餐、晚餐均为自助餐形式,特殊情况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疫情期间:早餐、午餐、晚餐均采用现场制作分餐,并配送到职工的形式,特殊情况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供餐要求:
早餐:以津京传统早餐和西式简餐相结合。小菜4种,汤粥3种,蛋类2种(卤蛋和水煮蛋),咸菜1种,主食至少4种,糕点至少1种,炸制品至少1种,每日常备油条或煎饼果子。
午餐:以本地家常菜,精品菜为主,主食不少于3种,热菜不少于6种(至少有1种主荤,其余荤素搭配需合理,每日轮换),汤粥2种。
晚餐:以本地家常菜,精品菜为主,主食不少于3种,热菜不少于4种(至少有1种主荤,其余荤素搭配需合理,每日轮换),汤粥2种。
节假日依照就餐人数设计主、副食品种,但就餐标准不得降低。
节日就餐可根据就餐需求增加相应品种(如:春节、中秋节、端午节等)。
菜单每周更新,主厨每季度进行调配,每日供应品种80%不重样。重点体现天津特色,口味丰富。
四、服务需求
1.负责食材加工制作,厨房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不包括警察和职工的个人餐具)。
2.负责餐厅的各项服务。
3.保证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如临时加班或会议相对集中的弹性工作随时用餐)。
4.遇突发疫情等公共事件的人员封闭型管理。
5.遇突发疫情等公共事件的特殊就餐需求(分餐并配送)。
6.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若涉及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的操作,须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五、成交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
1.成交供应商负责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培训、劳务服务、保险(社保五险)、公积金等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