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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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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食堂运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食堂运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食堂运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ZXZJZC2020352GK

2.采购内容:义乌市国贸学校食堂外包运营服务。服务期限:一年。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71.6万元/年。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机构;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5)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公告期限: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7日

6.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和地点:

于2020年8月11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详细地址:义乌市义东路61号11楼(银海健身楼上))投标报名受理室(1101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有任何疑问或认为投标响应时间不足的,请以书面形式于2020年8月17号17:00前告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疑问。)

7.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

(4)餐饮许可证。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10:00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义乌市义东路61号11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参与开标人员须领取“浙江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须书面委托“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参与现场开标。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浙江健康码。参与开标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开标会议室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19日上午10:00 ;

义乌市义东路61号11楼开标室;

10.业务咨询:

采购人: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

联系人:马志强 联系电话:13867913825

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0579-85471713、85471178、85471933转610

传真:0579-85471478

报名受理处联系人:王梦萍;联系电话:0579-85471713-602


附件: 2020年8月11日义乌市国贸学校餐点运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doc

二、投标人须知

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食堂运营劳务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ZXZJZC2020352GK

招标人: 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2020 8

招标文件目录

TOC \o "1-2" \h \z HYPERLINK \l "_Toc38723299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387232998" 投标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387233004"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13

第七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0

HYPERLINK \l "_Toc387233013" 第八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就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食堂运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ZXZJZC2020352GK

2.采购内容:义乌市国贸学校食堂外包运营服务。服务期限:一年。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171.6万元/年。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机构;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5)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公告期限: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7日

6.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和地点:

于2020年8月11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义乌分公司(详细地址:义乌市义东路61号11楼(银海健身楼上))投标报名受理室(1101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收取资料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有任何疑问或认为投标响应时间不足的,请以书面形式于2020年8月17号17:00前告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无疑问。)

7.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

(4)餐饮许可证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10:00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义乌市义东路61号11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参与开标人员须领取“浙江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须书面委托“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参与现场开标。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浙江健康码。参与开标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开标会议室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8月19日上午10:00 ;

义乌市义东路61号11楼开标室;

10.业务咨询:

采购人: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

联系人:马志强 联系电话:13867913825

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斌;联系电话:0579-85471713、85471178、85471933转610

传真:0579-85471478

报名受理处联系人:王梦萍;联系电话:0579-85471713-602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综合

说明

项目名称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食堂运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数量: 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食堂外包运营服务

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4

服务年限

一年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6

现场踏勘时间

投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招标答疑截止时间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0年8月17日16:30前,以书面递交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采购人的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一 日内,以书面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逾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收。

8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60天(日历天)

9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0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采购人在招标仪式开始前1个小时,即2020年8月19日9:00-10:00接收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9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义乌市义东路61号11楼开标室

参加开标会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身份证明的不得入场,且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参与开标人员须领取“浙江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须书面委托“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参与现场开标。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浙江健康码。参与开标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开标会议室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参加开标会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凭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凭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身份证明的不得入场,且投标将被拒绝。

1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3

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平均分成12个月进行支付,采购人于支付月15号前根据考核情况和实际到岗人数支付上月费用。

14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50000元整。

15

履约保证金退还

投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出现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待履约责任期满(运营结束)后退还中标人(不计息)。

16

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按严重失信行为上报信用办记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

(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4)中标供应商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履约的;

(5)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擅自终止合同的;

(6)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失信行为。

17

其他

(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和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均为无效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

(3)中标单位数量:一家

注: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义乌市国际商贸学校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2.5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2.6甲方:即采购人,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甲方。

2.7乙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乙方。

2.8“★”标记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符合采购公告中要求的条件。

3.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不能被认定为投标人资格已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评标小组认定为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保证

4.1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5.招标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

5.2 采购代理服务费

5.2.1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不超过中标价的1.5%标准收取。
5.2.2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可用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现金等付款方式。

5.2.3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6.现场勘察

6.1投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投标单位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及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3采购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6.4现场踏勘完毕,将认为投标人己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7.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八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8.2除8.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或网站发布)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上述所列8.1及8.2条内容均以书面文件(若无书面文件发布的,则以网上发布的电子文件)为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采购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8.4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项目要求、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于《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9.2对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于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统一以书面形式进行答疑或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修改,并在网上进行发布。该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9.3投标单位在前附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异议,采购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

9.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5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答复或电话通知一律无效。

9.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前不署名书面或传真形式要求澄清问题的文件,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11.2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技术及商务要求须逐条逐项作出实质性回答。

11.3 在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中,投标人必须充分应答和满足用户的强制性的需求,如“★”等,否则将导致废标。

11.4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5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的组成包括以下所列内容和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12.2 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为除商务报价外的所有内容,且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密封技术标(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商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2.2技术标:

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单位情况介绍;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出席投标会的不须提供);

(6)综合服务方案(包括食堂运营方案、筹备方案、管理方案、管理方案、菜品方案、服务方案、人员方案、人员社保清单、安全方案等各方面应详尽阐述的内容);

(7)服务承诺书;

(8)业绩材料;

(9)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12.3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其他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资料。

13.投标人资格的有关证明资料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是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14.报价要求

14.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填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报价包括人工费(含人工工资、社保、福利、加班费、津贴等)、卫生清洁费、培训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不可预见的费用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采购人支付的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14.2投标人应在投标书的《报价一览表》上写明投标报价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人工实发工资单价不得低于浙政发{2017}43号文件规定的最低人工工资1800元/月,否则评标小组可以认为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而判定为无效标。投标服务项目的单价和总价,如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4.3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4.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对同一个采购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4.5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

14.6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中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14.7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应一并考虑。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文件须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招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格式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投标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更细致全面的说明其能力。

1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6.1投标人应按第12条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和顺序用标准A4纸分别装订成册(图纸可采用A3纸),标书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商务(技术)标、正(副)本、投标单位名称”;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若正本与副本之间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2商务标和技术标须分别装订成册,技术标中不得包含商务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除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6.4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16.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17.投标保证金:无。

18.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标记:技术标包装袋内装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包装袋内装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外包装封面上应标明“采购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技术标(或商务标)、投标人名称”等,并注明“于2020年8月19日上午10:0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

19.2参加开标会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身份证的不得入场,且投标将被拒绝。

20.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20.1开标地点即为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采购人在招标仪式开始前1个小时,即2020

年8月19日9:00—10:00接收投标文件

20.2开标开始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在截止时间前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接收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按规定提交撤回投标文件通知书的不予开标。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2.5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其它

23.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要求

1.劳务外包服务期限:一年。中标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务外包服务合同要求,不得在中标后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劳务外包服务。

2.按照A级食堂管理标准提供优质劳务外包服务。其中质量管理:

(1)中标方必须搞好服务质量,统一管理,对校方提出的要求给予充分的准备,及时做好劳务外包服务营运方案。

(2)在提供劳务外包服务期间,根据校方及师生的建议或意见改进菜肴的口味及质量。

(3)按标准食谱配比加工。确保咸、淡相宜,口味适中。

(4)严格把握加工环节,避免成品菜肴出现异物(头发、虫、纤维绳、苍蝇、蟑螂)等,不烧夹生饭,半生菜。

(5)菜肴制作加工要满足学校就餐时间安排,若由于中标方主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就餐,则由中标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安全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件上墙;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上岗前要经过严格的饮食行业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学校有权监督,并定期检查。中标方要建立日常教育培训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加工要求操作,避免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2)注意安全操作、避免人员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学校食堂工作期间出现的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协调并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3)中标方所提供的劳务外包服务人员在学校内外惹事,发生的纠纷与学校无关,由中标方负责处理。

(4)中标方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生产场所的用电、用气、特种设备、消防等设施设备安全,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3.中标方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招标方领导,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师生对食堂服务和饭菜质量的满意度,严禁出现任何干扰破坏招标方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行为。中标方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或出现食品量化等级考核降级)条款,经就餐师生的问卷调查及招标方会议研究的决定,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所有劳务外包服务管理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4.中标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供应师生早、中、晚、夜餐;根据学校需要提供教研活动工作用餐等其它用餐服务;中标方要根据义乌市场季节特点,依据学生身体发育及营养需要,在营养师的指导下,每周向校方提供1套周菜谱(每日提供菜的品种15种以上;每个品种要注明详细的配菜比例及数量;提交时间为每周五下午4点前提供下一周周菜谱),制订校方能够向师生提供的菜肴及面点主食的名称,并协助制订价格;按菜谱拟订每天采购的制作菜肴及面点主食所需要的原料及调味料的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交由校方采购;按合同要求及餐饮行业的卫生标准及要求制作菜肴及面点主食;根据合同的要求及通行餐饮行业标准,严格控制菜肴及面点主食的制作成本。

5.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所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均由中标方聘用配置,为便于沟通、协调和管理,招标方委派1名管理人员全权对接中标方工作,但工资待遇由学校负责。要求中标方按A级食堂管理标准负责日常管理,提供餐品制作供应及服务。经校方核定食堂人员为39名,包括项目经理、行政总厨等。校方负责食堂采购(包括米、面、油等各种食品原料及易耗品),并对中标方的餐品制作供应及服务过程进行全面监管。

6.中标方提供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要求,依法用工。如负责为其提供劳务外包服务人员办理相应的社会统筹、保险,发放工资等。一旦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7.中标方须在食堂内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不得多扣磁卡存款,不得采用现金方式交易。学生饭卡收发归学校统一管理。

8.餐厅员工要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人员现金交易。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9.餐厅、操作间、室内外楼梯、周边区域等均属于中标方管理范围,中标方保证管理区域(包含门窗、玻璃、餐厅、楼梯、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卫生、整洁。

10.中标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延长其使用年限。劳务外包服务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对于以上劳务外包服务质量招标方将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并建立考核机制。

二、其他

学校将食堂总营业额的3%作为中标方的管理费,另设为1%考核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订)。

第4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

一、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参与开标人员须领取“浙江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须书面委托“浙江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参与现场开标。参与开标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开标会议室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所有单位须如实填写了《开标(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所有授权代表须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史,近14天无疫情重点地区(湖北,温州,台州温岭、黄岩等地)旅居史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

2.开标程序:

2.1开标由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主持;

2.2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各授权投标人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现场。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共同检查签到单位签到情况和投标文件接收情况。

2.3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2.4开标仪式结束后由评标小组评技术标。

2.5技术标评审结束,进行商务标开标。在商务标开标时,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公布经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同时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

2.6由采购人代表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技术标入围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名投标人代表作为监标人,检查商务标密封完好性情况(指的是有无拆封)和监督开标唱标情况。

2.7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由各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投标人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审过程)。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商务标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2.8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成交)候选投标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二、评标

3.评标小组

3.1 评标小组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成员在进入评标室前由工作人员进行测量体温、检查健康码。所有成员须用免洗洗手液进行清洁,领取医用一次性口罩、手套并佩戴完毕后进入评标室。所有成员须如实填写《开标(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评标专家个人健康信息登记表》并签署承诺书,评标小组成员须承诺无新冠肺炎病史,近14天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史。

3.2 询标期间,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

4.评标原则

4.1评标小组将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

4.2先评技术标,技术标入围单位再评商务标。

4.3客观公正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4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节约建设资金。

4.5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或特殊情况时,由评标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5.评标过程的保密

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等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3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全部情况。

5.4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人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

5.5评标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澄清

6.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授权代表在开标现场的,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授权代表不在开标现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投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向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邮箱(466298609@qq.com)、传真号码(0579-85471478)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7.1开标后,采购人应将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小组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内容为:

7.1.1是否出现第五章规定的内容;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者,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不予通过,不列入商务标详细评审。

7.2评标时,评标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要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并且没有重大偏差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容和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8.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8.1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8.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8.1.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8.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8.1.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8.2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9.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9.1评标小组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9.2在评审过程后,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9.3评标小组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决定前,都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9.3.1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答辩;

9.3.2将答辩记录送当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全权代表签字确认;

9.3.3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表决;

9.3.4若表决通过无效标决定,告知当事投标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无效标理由、依据、答辩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无效标和不同意无效标的评标小组成员均应当注明)。

9.4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5有关在评标过程中随机抽取数值的规定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办法要求随机抽取相关数值的,一律在开标现场抽取;

(2)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小组要求通知相关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开标现场参加见证数值抽取;

(3)若通知到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的或不予到场的视为对抽取结果无异议。

(4)本随机数值一经抽取,以后任何情形(包括复议、重新评审等)都将不会再次进行随机数值抽取。

10、评标办法

10.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见后)。

三、定标

11.1采购人根据评标小组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直接委托评标小组确定中标人。

11.2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中标(成交)人自2017年01月01日至中标公告期结束前行贿犯罪记录(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情况。经查实,中标人有前述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11.3评标结束后,中标结果公告1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媒体为: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1.4如无有效异议,采购人和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凭有效证明到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2.质疑与投诉

12.1采购人拒绝接受未参加本项目报名或已报名但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对评审结果的质疑。

12.2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书面提出,评标小组应对异常情况作记录。

12.3开评标结束后,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首先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地址:义乌市义东路61号11楼1101室(银海健身楼上),联系电话:0579-85471713-602。

12.4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2.5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12.6质疑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2.6.1 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12.6.2 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提出期限的事项;

12.6.3 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12.6.4 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

12.6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答复。

采取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邮件注明的收件人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采取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可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12.7若不接受招标人答复的,应当自招标人作出答复的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不接受招标方答复的事项向义乌市教育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需按规定递交,具体要求须列明申诉理由,投诉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2.7.1 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12.7.2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12.7.3 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12.7.4 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

12.7.5 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12.8.6 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

12. 7.7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的投诉。

13.合同签订

13.1中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标期内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天内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3.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在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3.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及承诺而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而造成超过规定时间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同时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重新招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3.4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1.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

1.3参加开标会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身份证明的不得入场,且投标将被拒绝。

1.4投标文件只有技术标或者只有商务标。

2.投标文件评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小组审核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或有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但未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或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2.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如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

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4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或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文件内容自相矛盾的;

2.5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涂改文件、伪造或编造投标文件的;

2.6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招标人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2.7对本招标文件中打★号的条款未完全响应的;

2.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9技术标中体现或包含商务报价;

2.10若发现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含中标后查实的);

2.11评标小组认为技术或商务与招标文件偏离的部分过多,或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2.12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投标人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参加竞标,以挂户或以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的;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如分公司、办事处等);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同时投标人有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

2.13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者或未填报企业成本价者;

2.14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低于成本价;

2.15如评标小组一致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17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修正的价格投标人不确认的;

2.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2.19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的

2.20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或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的项目,投标人在投标、开标、评标的过程中应随身带备查的原件,评标小组根据评标的程序可能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原件,如授权代表在开标现场的,相关投标人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发出起规定时间内提交到评标室门口;如授权代表未进入开标现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投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向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邮箱(466298609@qq.com)、传真号码(0579-85471478)提交原件扫描件。如届时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的(投标人手机关机或联系不上的,同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则视为未提供原件证明,作资格评审不予通过处理。

5.在开、评过程中评标小组根据评标的程序可能要求投标人进行询标,如授权代表在开标现场的,相关投标人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发出起规定时间内到评标室门口;如授权代表未进入开标现场的,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投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向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邮箱(466298609@qq.com)、传真号码(0579-85471478)提交书面申辩材料。如届时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辩的(投标人手机关机或联系不上的,同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辩),则视为放弃申辩的权利。

6.评标过程中,非上述所罗列的情况,不得以无效标处理

第6章​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做到客观、公平、审慎,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评审程序

1.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技术标有效单位;

2.对技术标有效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进行评分,计算出各技术标有效的投标单位的技术得分;

3.对商务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4.对商务标符合性审查通过的商务标进行详细评审,计算出各商务标有效的投标单位的商务得分和总得分;

5.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小组以开标、评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分技术部分、商务报价二个部分进行分析、评议,先评技术标,后评商务标,商务标在开标室进行开封、唱标并作记录。

二、评标方法

评标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法对招标项目作出评标结论。细则见下:

(一)技术标评审70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及方法

分值

1

企业综合实力

投标人同时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管理体系认证的,并能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已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保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得1分;500万以下不得分,需提供保险保单复印件(原件备查)。

0-2分

2

整体方案

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整体方案,包括服务时间、窗口开设率、菜品品种以及提供特色服务设计可行性方案。由评标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后酌情打分。

0-9分

3

筹备方案

针对本项目需求的筹备计划及后续的可行性工作计划。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投标人对筹备工作的认识程度,对筹备过程中承诺的支持力度,以及按时交接的可行性(是否具备人员一次性到位的能力),投标人在后续过程中工作计划的科学性,由评标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后酌情打分。

0-9分

4

管理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管理制度,节能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各岗位的规章制度,体系的科学性,由评标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后酌情打分。

0-9分

5

菜品方案

针对本项目在服务过程中,如何做好菜品的轮换,并把握菜品的品质与成本,包括主厨、菜品的创新等方案落实及操作的可行性,由评标小组进行酌情评分。

0-9分

6

服务方案

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服务方案,制定可行的产品质量及价格控制方案。根据企业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投标人对食堂服务的定位、食堂服务措施、食堂服务的流程设计以及相关服务承诺等方面内容,由评标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后酌情打分。

0-9分

7

人员方案

针对本项目项目架构,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能力,拟配置的人员计划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投标人对该食堂配置的项目主管的基本情况(须提供项目主管在本单位缴纳二年及以上的社保,其他持证人员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保),员工队伍的资质情况,后续的人员培训计划及思路的科学性,由评标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后酌情打分。

0-9分

8

安全方案

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的风险分析及可行控制方案。根据企业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企业方案对食堂风险的分析,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的科学合理性,考察投标人在安全方案的内控机制及能力,由评标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后酌情打分。

0-9分

9

经营业绩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食堂服务外包托管项目的,每个有效业绩得0.5分,最高得5分。

注:同一单位的业绩不累计得分,档口及风味餐厅的经营协议不得分。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0-5分

评标小组根据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技术部分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专家独立酌情给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标准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最终得分为评标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2位。

二、商务标评审(30分)

1.按以下步骤确定进入商务标评审:

(1)甄别异常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报价不进入商务标评审:

①报价高于预算价;

②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最高限价的85%);

如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得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通过技术标评审与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如遇投诉商务标废标等情形,评标基准价均不再调整)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分。每高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0.8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以此求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得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取舍)

2.计算总分(满分为100分)

投标人总得分 = 技术标评审得分+ 商务标评审得分

3.推荐中标候选人,完成评标报告

(1)推荐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有效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人。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定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优劣情况排列,技术标优劣情况也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使用交易中心抽取程序随机抽取决定排序),评标小组根据以上排序直接确定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2)完成评标报告

评标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投标人的优劣对比分析、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基本结论、存在的问题和评标专家的不同意见。评标报告应经评标小组所有专家签字,在评标结束时当场提交给采购人。

三、评标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第七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甲、乙 双方根据2020年 日义乌市     (采购编号)服务项目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的所有内容均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食堂运营管理费用包括人工费(含人工工资、社保、福利、加班费、津贴等)、卫生清洁费、培训费、保险费、管理费、税费、不可预见的费用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须由乙方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项目名称

每年费用

年数

总费用

合计

大写: 元整

小写:¥: 元整

第三条:服务内容

1.按照A级食堂管理标准提供优质劳务外包服务。其中质量管理:

(1)乙方必须搞好服务质量,统一管理,对校方提出的要求给予充分的准备,及时做好劳务外包服务营运方案。

(2)在提供劳务外包服务期间,根据校方及师生的建议或意见改进菜肴的口味及质量。

(3)按标准食谱配比加工。确保咸、淡相宜,口味适中。

(4)严格把握加工环节,避免成品菜肴出现异物(头发、虫、纤维绳、苍蝇、蟑螂)等,不烧夹生饭,半生菜。

(5)菜肴制作加工要满足学校就餐时间安排,若由于乙方主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就餐,则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安全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件上墙;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上岗前要经过严格的饮食行业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学校有权监督,并定期检查。乙方要建立日常教育培训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加工要求操作,避免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注意安全操作、避免人员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学校食堂工作期间出现的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协调并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3)乙方所提供的劳务外包服务人员在学校内外惹事,发生的纠纷与学校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

(4)乙方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生产场所的用电、用气、特种设备、消防等设施设备安全,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招标方领导,并制订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师生对食堂服务和饭菜质量的满意度,严禁出现任何干扰破坏招标方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行为。乙方在合同期内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或出现食品量化等级考核降级)条款,经就餐师生的问卷调查及招标方会议研究的决定,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所有劳务外包服务管理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供应师生早、中、晚、夜餐;根据学校需要提供教研活动工作用餐等其它用餐服务;乙方要根据义乌市场季节特点,依据学生身体发育及营养需要,在营养师的指导下,每周向校方提供1套周菜谱(每日提供菜的品种15种以上;每个品种要注明详细的配菜比例及数量;提交时间为每周五下午4点前提供下一周周菜谱),制订校方能够向师生提供的菜肴及面点主食的名称,并协助制订价格;按菜谱拟订每天采购的制作菜肴及面点主食所需要的原料及调味料的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交由校方采购;按合同要求及餐饮行业的卫生标准及要求制作菜肴及面点主食;根据合同的要求及通行餐饮行业标准,严格控制菜肴及面点主食的制作成本。

5.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所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等均由乙方聘用配置,为便于沟通、协调和管理,招标方委派1名管理人员全权对接乙方工作,但工资待遇由学校负责。要求乙方按A级食堂管理标准负责日常管理,提供餐品制作供应及服务。经校方核定食堂人员为39名,包括项目经理、行政总厨等。校方负责食堂采购(包括米、面、油等各种食品原料及易耗品),并对乙方的餐品制作供应及服务过程进行全面监管。

6.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要求,依法用工。如负责为其提供劳务外包服务人员办理相应的社会统筹、保险,发放工资等。一旦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须在食堂内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不得多扣磁卡存款,不得采用现金方式交易。学生饭卡收发归学校统一管理。

8.餐厅员工要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不得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人员现金交易。如发现违规者,学校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9.餐厅、操作间、室内外楼梯、周边区域等均属于乙方管理范围,乙方保证管理区域(包含门窗、玻璃、餐厅、楼梯、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卫生、整洁。

10.乙方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学校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延长其使用年限。劳务外包服务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付款方式

服务费用平均分成12个月进行支付,需方于支付月15号前根据考核情况和实际到岗人数支付上月费用。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其履约保证金待履约责任期满(运营结束)后退还中标人(不计息)。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方式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一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承担支付合同标的30%价款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项目所在地为义乌市,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合同价的5%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5.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6.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增加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但增加或补充协议的条款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履约时应以有利于采购人的条款执行。

第十条: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形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内容,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第八章 附件—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一、技术标部分格式: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商务标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1.投标函格式

2.报价一览表格式

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

投 标文件

(采购编号: )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标或商务标)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致:(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关于贵方 日第 (采购编号)招标公告,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项目名称)的 设备和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正确和真实的。

1、由 (签发单位)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该声明函后)。

2、由 (签发人)签发的投标人情况介绍。

3、其他资格、资质文件:

(空格处填写资格证书名称、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附该声明函后)。

4、本签字人确认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名称(盖章): 签字(或盖章):

地址: 职务:

传真: 电话:

邮编: 签署日期:

电子邮箱: 传真: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 。为 项目的投标、开标等事宜,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子邮箱: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采购人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注册于 (注册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本人 (授权人姓名)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特授权本单位的(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办理就 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授权人签名: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名:

电子邮箱: 传真: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明即可。

人员配置一览表

投标人(公章):

姓名

性别

职称

从事岗位

联系电话

从事

工作时间

全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注:1、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2、有资格、职称人员须附相关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函(格式)

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招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招标、投标等有关活动,为此提交下述文件:

1、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

2、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 份;

3、其他:

4、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服务的投标报价为 。(企业成本价 )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 个日历天。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投标文件中未明确的东西,一律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报价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

序号

名称

每年总费用(元)

期限

总价(元)

1

2

3

4

5

6

7

合计

大写:

(小写: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

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

2、投标报价低于自报成本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此表在不改变表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