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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精神病医院(江油市优抚医院江油市第三人民医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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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精神病医院“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干杂、蔬菜、肉”采购”江政采招(2020)012号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精神病医院“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干杂、蔬菜、肉”采购”江政采招(2020)012号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11 15:30

一、项目编号
5107812020000201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精神病医院“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干杂、蔬菜、肉”采购”江政采招(2020)012号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包一)米、面、油、干杂类:江油市明亮商贸有限公司;(包二)肉类:绵阳五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包三)蔬菜类:绵阳五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江油市明亮商贸有限公司:江油市彰明镇南桥北侧;绵阳五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j江油市太平镇河西桥楼村
中标(成交)金额 (包一)米、面、油、干杂类:下浮13%(包二)肉类:下浮15%(包三)蔬菜类:下浮35%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第一包: 籼米:一级,单项价格下浮6%。 面粉:标准粉,单项价格下浮6%。 挂面:标准粉,单项价格下浮6%。 菜籽油:三级,单项价格下浮6%。 食用盐:一级,单项价格下浮17%。 鸡精:一级,单项价格下浮17%。 酱油:一级(酿造)单项价格下浮17%。 醋: 一级(酿造)单项价格下浮17%。 木耳:一级,单项价格下浮17%。 红苕粉丝:单项价格下浮17%。 干杂类:单项价格下浮17%。 第二包 鲜猪肉:(五花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单项价格下浮15%。 鲜猪肉:(带皮一级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单项价格下浮15%。 鲜猪肉:(带皮二级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单项价格下浮15%。 鲜猪肉:(统排)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单项价格下浮15%。 鸡:(新鲜)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单项价格下浮15%。 草鱼:(鲜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单项价格下浮15%。 第三包: 产品:大白菜 、小白菜、莲花白、菠菜、尖椒、芹菜、韭菜、花菜、山药、青笋、黄瓜、冬瓜、南瓜、苦瓜、西红柿、茄子、白萝卜、胡萝卜、平菇、青椒、生姜、四季豆、土豆、大葱、大蒜、蒜薹、韭黄、豌豆、莲藕、黄豆芽、香菇、洋葱、豆腐、鸡蛋。 服务标准/产品(如涉及)技术指标:一级、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单项价格:下浮3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何剑桥 陈静 邱明虎 余麟 李江(业主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0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精神病医院
地址: 江油市太平镇诗城路西段2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红;联系电话:13320900306,0816-3598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楼东侧政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16-3320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0816-332001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编号:江政采招(2020)012号

项目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干杂、蔬菜、肉”采购

中国·四川(绵阳)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江油市精神病医院

共同编制

2020年07月


目录TOC \o "1-3" \f

第一章投标邀请 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1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11

二、总则 13

三、招标文件 15

四、投标文件 16

五、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情形 21

六、开标 21

七、中标 22

八、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3

第三章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31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38

第三部分——报价部分 41

(一)投标报价承诺 41

(二)开标一览表 42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43

第二部分——服务部分 44

(一)服务、技术要求响应表(第包) 44

(二)服务实施方案、措施(第包) 45

第四部分——商务部分 46

(一)商务要求证明材料 4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6

授权委托书 47

诚信行为声明函 48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49

(二)商务应答表(第包) 50

(三)售后服务承诺和方案 51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2

(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53

(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54

(七)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55

(八)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56

(九)综合评分所需提供的资料 57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65

第七章评标办法 72

一、总则 72

二、评标方法 73

三、资格审查。 73

四、评标程序 73

五、评标细则及标准 79

七、定标 83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84

九、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 84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 87

第一章投标邀请 9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97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97

二、总则 99

三、招标文件 101

四、投标文件 102

五、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情形 107

六、开标 107

七、中标 108

八、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09

第三章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17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124

第三部分——报价部分 127

(一)投标报价承诺 127

(二)开标一览表 128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129

第二部分——服务部分 130

(一)服务、技术要求响应表(第包) 130

(二)服务实施方案、措施(第包) 131

第四部分——商务部分 132

(一)商务要求证明材料 1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32

授权委托书 133

诚信行为声明函 134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135

(二)商务应答表(第包) 136

(三)售后服务承诺和方案 137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38

(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39

(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140

(七)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141

(八)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142

(九)综合评分所需提供的资料 143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151

第七章评标办法 158

一、总则 158

二、评标方法 159

三、资格审查。 159

四、评标程序 159

五、评标细则及标准 165

七、定标 169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170

九、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 171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 173

第一章投标邀请 18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83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183

二、总则 185

三、招标文件 187

四、投标文件 188

五、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情形 193

六、开标 193

七、中标 194

八、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195

第三章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203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210

第三部分——报价部分 213

(一)投标报价承诺 213

(二)开标一览表 214

(三)分项报价明细表 215

第二部分——服务部分 216

(一)服务、技术要求响应表(第包) 216

(二)服务实施方案、措施(第包) 217

第四部分——商务部分 218

(一)商务要求证明材料 21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18

授权委托书 219

诚信行为声明函 220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221

(二)商务应答表(第包) 222

(三)售后服务承诺和方案 223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24

(五)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225

(六)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226

(七)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 227

(八)制造商家或代理商授权书(如涉及) 228

(九)综合评分所需提供的资料 229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237

第七章评标办法 244

一、总则 244

二、评标方法 245

三、资格审查。 245

四、评标程序 245

五、评标细则及标准 251

七、定标 255

八、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 256

九、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 257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 259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编号江政采招(2020)012号

项目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干杂、蔬菜、肉”采购

(包一)米、面、油、干杂类

中国·四川(绵阳)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江油市精神病医院

共同编制

2020年07月


温馨提示

各潜在供应商:

1.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和网上交纳保证金,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及时查看;同时项目经办人在绵阳政府采购登陆页面扫码关注绵阳市政府采购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将精准推送。一旦发布将视为已将更正书面通知所有按规定获取(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下载、关注)更正公告,其后果自行承担;

2.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报名后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系统里完成数字证书绑定;

3.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地点详见绵财采[2016]14号文件(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阅)。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第一章投标邀请

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江油市精神病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干杂、蔬菜、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江政采招(2020)012号(5107812020000201)

二、招标项目: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干杂、蔬菜、肉”采购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本次招标拟对食材“大米、面粉、食用油、干杂、蔬菜、肉”采购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六、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0年07月16日 00时00分2020年07月3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能顺延获取期限,若顺延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在“供应商注册”栏进行注册,若已经注册的供应商请直接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BL)及其他招标资料。

2、电子交易平台注册技术支持电话:028-85186230转812、813、816。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楼东侧政务中心4楼(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油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江油市太平镇诗城路西段28号

联 系 人:王晓红

联系电话:13320900306,0816-3598335

采购代理机构: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油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楼东侧政务中心4楼

网上下载、保证金交纳技术支持:

成都布络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028-85186230 转 812、813、81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包一)米、面、油、干杂类: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包一)米、面、油、干杂类: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本项目按下浮比例报价,不下浮填0,不得上浮,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2

低价投标的处理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能环保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扣除(如涉及)

对使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给予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评审;投标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而不采用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7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8

现场演示

9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

10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天。

12

投标保证金缴纳

金 额:0元(大写:零元整)

交款方式:登录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保证金交纳。未按规定渠道交纳保证金而导致无法投标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0日 13时30分(以到帐时间为准)。

13

投标保证金

的退还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在绵阳政府采购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4

履约保证金

中标总金额的5%

收款单位:采购人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履约验收表》和《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到采购人处退付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15

合同分包

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6

采购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招标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绵阳市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17

供应商询问、质疑

的对象

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标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除上述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机代理构提出。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和同一对象的质疑。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江油市精神病医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江油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在“绵阳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报名并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绵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myzc.my.gov.cn)”报名获取了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如涉及,按以下序列号执行)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采购清单。

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文件格式;

(5)中小企业和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6)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7)评标办法;

(8)合同主要条款。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不足15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市政府采购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

8.2 供应商参加答疑会或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如涉及,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还应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则不需同时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特殊资格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12.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2.4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6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负责投标方(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为负责投标的全权代表的一方)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标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第6项规定。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和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

14.2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及“投标报价承诺”。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投标方案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14.3 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指标、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见投标文件格式“服务部分”要求。

14.4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商务部分”要求)。

如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14.5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具体格式详见中小企业优惠和节能环保部分

14.6其他部分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和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绵阳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5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或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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