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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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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办案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徐采谈(2020)JSHW032]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徐采谈(2020)JSHW032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办案中心食堂外包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泰州福源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黄村村1号

成交金额:5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办案中心食堂外包服务。

2.服务范围:机关食堂工作日提供一日三餐自助餐服务。

3.服务要求:食堂所用食材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人负责食材加工、服务等。

4.服务时间: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1个月),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采购人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5.服务标准:严格遵守采购方制定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执行各项操作、严格履行合约条款,保证质量、份量,用心服务每一餐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司品华、王慧芳、吕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本项目服务费:8250.00元(人民币),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定标时间:2020年8月7日。

2.各响应供应商对本次竞争性谈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徐州市西安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0516-68959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方式:0516-83999055/85699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逊

电 话: 0516-83999055/85699713

十、附件

附件1:竞争性谈判文件

附件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3: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1日



附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




附件二: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谈判邀请书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徐采谈(2020)JSHW032

项目名称: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办案中心

食堂外包服务

采 购 人: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


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徐采谈(2020)JSHW032

(供应商):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对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办案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办案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徐采谈(2020)JSHW032

3、项目预算金额:58.00万元人民币。

4、内容:见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承诺书(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二)按照《谈判报价表》要求填写最初报价(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三)其他文件,包括:

1、谈判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谈判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复印件;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复印件;

③供应商的本项目谈判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提供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3、偏离表(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4、分项价格表(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

5、服务方案;

6、项目要求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7、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谈判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

8、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非必须提供)。具体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

9、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江苏”网或“信用中国(江苏)”网;

④“诚信徐州”网或“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5.首次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并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6.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提交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开标室( 341 房间)。友情提醒:扶手电梯上行右侧。保证金不计利息。

2.谈判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

3、提交形式:①转账支票;

②银行汇票;

③本票;

④转账、电汇。

特别提示:①现金等其它一切形式均不接受;

②必须提交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本票的原件。

账户信息:

收 款 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账 号:11110154740005866

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且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交至上述帐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谈判活动。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⑵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⑶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⑷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⑸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谈判保证金在采购代理机构存放期间不计利息。

7、签订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见附件。

四、谈判报价要求

1、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2、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供应商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

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供应商提交滑动价格的响应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供应商最终只能提交一个响应价格。

五、谈判响应文件密封、盖章要求

1、在规定报价截止时间前,谈判报价供应商需向代理机构报送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需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信封上需注明于2020年8月7日 15:00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在信封密封口处加盖谈判报价供应商公章。

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不退还供应商,若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副本的,须在双方签定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

2、采购人不接受不按要求密封、未盖公章、份数不够的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3、谈判供应商谈判时可带1-2名经济、技术、法律人员参加谈判。

六、提交响应文件要求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8月7日 14:30 - 15:00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 15:00,截止时间之后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6室)

4、谈判时间:2020年8月7日 15:00

5、谈判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评标室( 311 房间)。友情提醒:扶手电梯上行右侧。

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不退还供应商,若采购人索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副本的,须在双方签定采购合同后,由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

七、谈判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八、评定成交的标准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为准),且在《谈判报价表》(最后报价)中的注明“供应商承诺:本项目由供应商本企业提供服务”的,该供应商评审价格=最后报价*(100%-10%)。

成交结果在徐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uzhou.gov.cn上公布。

九、其他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

3、采购人: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徐州市西安南路128号

联系人:吕洋

联系电话:0516-68959128

采购代理公司: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马倩

电 话:0516-83999055/85699713

5、本项目是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附件:

1、《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2、《谈判报价表》

3、《分项价格表》

4、《偏离表》

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承诺书》

7、《授权委托书》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020年7月23日


附件1、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超过58.00万元人民币/年(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

注:机关食堂工作日提供一日三餐自助餐服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工具、保洁设施设备、劳保防护用品(服装、手套、口罩、胶靴、肥皂等)、人工、保险、管理、维护、利润、各种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办案中心食堂外包服务。

三、服务地点:

1、徐州市西安南路128号市检察院机关食堂;

2、徐州市金山东路20号办案中心(清风苑)食堂。

四、服务内容 :

机关食堂工作日提供一日三餐自助餐服务,早餐就餐人数约120人,午餐就餐人数约160人,晚餐就餐人数约50人;办案中心有办案、会议、培训时提供一日三餐自助餐,人数不定,最多约100人左右;因公务接待需要,早中晚餐随时提供接待桌餐,由采购人及其下属管理部门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全力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食堂所用由食材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负责食材加工、服务等。

早餐时间为8:00一8:40,午餐时间为11:30一12:30,晚餐时间为18:00一19:00。

早餐品种:荤素蒸包、荤素煎饺、葱油饼、豆沙包、馒头、花卷、油条、现煮水面、豆浆、杂粮稀饭、蒸五谷杂粮等,每天早餐提供面食不低于6个花样品种,汤类不低于2个品种,每周熬粥辣汤一次,每餐配爽口小菜、咸菜等;

中餐品种:主荤菜2个,荤素搭配1个,素小炒2个,每餐不低于5个菜;主食米饭、馒头;汤类:咸汤、稀饭;

晚餐品种:主荤菜1个,荤素搭配1个,素小炒1个,每餐不低于3个菜;主食米饭、馒头;汤类:咸汤、稀饭。

每周一、三、五中午仅对本单位在职干警提供馒头外卖。

五、服务要求 :

1、菜系:淮扬菜系及徐州本地菜系为主

2、每餐饭菜必须在就餐前10分钟准备好。整个加工过程由主厨统一分工,调配厨房职工。加工后的饭菜根据季节要注意保热、保洁。

3、就餐期间食堂内部事务统一由主厨师进行协调。如有饭菜不足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供应。

4、餐后应组织分工,对餐桌、厨具、餐具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对厨房、餐厅进行打扫、冲洗;对剩余饭菜进行适当处理。

5、每周要对厨具、餐具进行全面清洗、消毒,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做好厨房、餐厅及周边环境卫生工作。

6、食堂人员需持有餐饮业健康证。

7、对餐厅各项管理制度及服务标准公示,并张贴在餐厅明显位置。

8、服务人员主动做好引导及清理工作。

9、食品卫生合格率达100%。

六、人员配置及要求:

1、人员基本配置:

序号

岗位

人数

1

厨师长(淮扬菜系)

1

2

厨师(徐州菜系)

2

3

面点师

3

4

厨工

4

合计

10人

备注:以上为最低人员配置要求,响应单位不得低于此配置要求,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次谈判要求。响应单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的操作能力增加各岗位人员数量,以满足提供合格服务的需求。

2、人员职责:

(1)厨师长1名,50周岁及以下

a) 督促所属切实做好日常运行工作,控制成本的同时,确保菜肴质与量,跟进用餐反馈信息及时调整,每周四订制好下周食谱报采购单位食堂管理人员审定;

b) 协调厨房内部、各岗位员工之间的工作,控制班组成本核算,保证运行作业的顺畅;

c) 参与产品服务实现的策划,及推出新菜肴,提高产品服务品质;

d) 对厨房内部的新进员工进行技术培训;

e) 监督厨房管理制度的执行,对厨房整体管理要定人定岗,责任到人,以便更好的管理和运作;

f) 对采购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

g) 负责菜肴食品的留样并有记录。定期检查、整理冰箱、冷库,保持原料按规定存放整齐和质量完好;

h) 负责下班前关闭门窗及检查水、电、煤气,全面负责厨房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无事故;

i) 验收好的物品,存放位置要固定,遵循先进先出原则,负责仓库管理工作,保持仓库内部的整洁,包括标识、贮存和保护,注意食品卫生;

j) 需购物品应及时上报采购方,经批准后购买,把好质量关,采购物品经验收合格后,填写入库单入库进账,领用做好记录;

k) 服从管理,按要求做好上级交待的其他各项工作。

(2)厨师2名,50周岁及以下;面点师3名,50周岁及以下

a)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协调配合相关工种的关系,完成本岗位承担的工作任务;

b) 熟悉和掌握各种菜品的基本制作技术,要求色、香、味、形符合质量标准;

c) 每天按照厨师长拟定的菜单烹制,保证员工能按时开饭;

d) 在菜肴烹饪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同时,要针对员工不同的饮食习惯,随时改变烹饪操作,以满足其需要;

e) 烹调时应注意个人卫生,接触食品要洗手,操作时,严格掌握卫生要求;

f) 计划用料,精工细作,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制作方法,做到色、香、味俱佳;

g) 协助厨师长做好食堂工作,参与每周周五制订下一周菜谱的制定;

h) 虚心听取员工对伙食的意见,研究改善伙食的措施;

i) 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烹饪技术;

j) 配合全体人员搞好食堂卫生;

k) 节约用电用水,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

l) 不得随便离岗,有事向厨师长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m)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3)厨工4名,50周岁及以下

a) 负责餐前的准备工作;收拾餐盘清洗,餐后桌面、地面的卫生工作;

b) 负责厨房所有菜的清洗;

c) 擦桌椅、拖地,做好餐前卫生工作;

d) 负责餐盘的清理、消毒;

e) 负责用具整理、规范放置;

f) 餐后大厅桌面、地面卫生,负责倾倒垃圾;

g) 负责更衣室的卫生工作;

h) 服从管理,按要求做好上级交待的其他各项工作。

3、所有配置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明,均须接受采购方的相关纪律要求。

4、要求所有配置人员统一着装,服装由投标人提供,经采购人确认样式和材质后使用(工作服为整套工作服,包括帽子、衣服、鞋)

七、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人员个人卫生:

1.1、着装仪表: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将工衣、工帽穿戴整齐。工作服除起着劳动保护的作用外,还应素雅,穿着大方。头发要保持清洁、发型和长发不得影响工作和卫生为标准。女性工作人员不可以化妆和佩戴首饰;工作服要保持清洁卫生,勤洗勤换并做到专人专用。离开岗位应及时换下工作服。

1.2、男工作人员严禁留长发、胡须、长指甲;女工作人员头发应盘在工作帽内,严禁留长指甲及涂指甲油。

1.3、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掏耳朵、挖鼻孔、搔头发、抓痒或对着别人打喷嚏,严禁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1.4、严禁在洗碗池、洗菜池内洗涤衣服、鞋袜或其他私人物品。

1.5、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先洗手再用消毒水浸泡双手两分钟,每次离开工作岗位从事非食品加工的工作后回来制作食品前要重复双手清洁及消毒步骤。

1.6、所有工作人员在供餐时必须戴好口罩,需要用手接触食品及餐具时必须戴上一次性卫生手套。

1.7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抽烟、喝酒、吃零食或嬉笑打闹、吵架、打架、赌博等违纪行为。

1.8、落实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工作。

1.9、所有岗位在职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否则不予上岗。

2、仓库管理:

2.1、配料、辅料仓:

2.1.1、该仓内只限存配料、辅料,严禁存放清洁用品及有强烈气味、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的物品。

2.1.2、所有物品分类明确的标识且分类分区存放。

2.1.3、仓库必须通风、干燥、干净卫生、整齐有序、符合5S的要求,每天专人负责定时清洁。

2.1.4、仓库必须实行专人定点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虫害,人离开时必须锁好仓库门,按规定定期杀虫灭鼠,确保无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2.1.5、物品的存放量以每周用量为最高贮藏量,物品的发放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

2.2主粮仓:

2.2.1、该仓内只限存放大米、面粉、豆类、谷类等主食物品;严禁存放清洁用品及有强烈气味、有毒、有害或非食用物品。

2.2.2、所有物品存放时必须分类分区存放,放置时贴近地面及墙面的物品必须用地脚架或地胶隔离防潮,做到离地离墙。

2.2.3、仓库必须通风、干燥、干净卫生、整齐有序、符合5S要求,每天专人负责定时清洁。

2.2.4、仓库必须实行专人定点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虫害,人离开时必须锁好仓库门,按规定定期杀虫灭鼠,确保无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2.2.5、物品的存放量以每周用量为最高贮藏量,物品的发放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

3、防疫制度:

3.1、饭堂内所使用的动物性食品原料在验收时必须索取相关的检验检疫合格证,并查看相关合格标记。

3.2、使用新鲜洁净的食品原料。

3.3、使用在保质期的内定型包装食品,产品标签有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存期及产品配料等内容。

3.4、不使用来历不明、没有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食品。

3.5、不外购冷荤凉菜和糕点制品,不外购已加工好的熟食制品。

3.6、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食品容器和工具标识清楚,做到分开使用。

3.7、冷冻肉类(包括冻结的熟肉半成品)在烹调前应完全解冻。

3.8、烧熟煮透所有食物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大块食物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

3.9、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

3.10、剩余食品在再次食用前要高温彻底加热。

3.11、不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葫芦瓜等可能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食品。食品分类上架摆放。

3.12、食品存放严格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3.13、生、熟食品使用的刀具、砧板严格分开使用。

3.14、妥善保管有毒有害物质(如灭鼠药、杀虫剂、清洁剂等产品),不得存放在食品库房、食品加工和用餐场所。

3.15、存放硝酸盐、亚硝酸盐的容器须有明显标志,避免误食、误用。

3.16、冰箱等冷藏设备要定期清洁、消毒,并保证冰箱的冷藏效果。

3.17、餐具洗消程序: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3.18、热力消毒要求:蒸汽消毒100℃作用10分钟以上,干热消毒120℃作用15-20分钟,煮沸消毒15分钟以上。

3.19、消毒柜消毒要求:严格按消毒柜指示时间消毒,定期检查,保证消毒效果。

4、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4.1、食材粗加工:

4.1.1、认真挑选,去尽黄叶和杂物。

4.1.2、瓜果去皮彻底,芽眼挑尽。

4.1.3、肉类去净残毛、污垢。

4.1.4、家禽等去净残毛、内脏、尾翘等物。

4.1.5、干货按正规操作涨发。

4.1.6、食材洗涤须一浸、二洗、三清、四进筐。

4.1.7、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容器分开使用,干货、瓜果蔬菜、肉类食品的清洗池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4.1.8、用于盛装瓜果蔬菜等半成品的胶筐使用前后必须清洗干净,放置在指定区域并明确标识,严禁直接放置于地面。

4.1.9、粗加工操作间在加工食品时不能将垃圾直接丢在地面或下水道内,应直接入垃圾桶,粗加工操作间使用完毕后必须保持干爽整洁。

4.2、食材切配:

4.2.1、根据当天菜式由主厨将要求详细填写在生产看板上。

4.2.2、食材切配按“丁配丁”、“丝配丝”、“片配片”精细要求。

4.2.3、切配过程严格执行自检,专检。

4.3、烹饪:

4.3.1、专业厨师烹调,每种菜都有专人负责,分工明确并做好出品记录。

4.3.2、厨师烹饪时注意把控火候,既节约燃料又保证口感。

4.3.3、调味料齐全且按标准量进行投放,确保菜式的味道符合要求。

4.3.4、厨师根据开餐时间把握好烹调进度,确保供餐高峰的供给量能满足要求,供餐收尾后又没有过多的浪费。

4.3.5、根据客户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检讨当天烹调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制定改善方案并加强培训。

4.3.6、严格保质保量加工好每一餐米饭,确保米饭质量符合要求。

5、餐具卫生:

5.1、餐具及时清理、清洁、消毒,摆放在指定点。

5.2、打饭的勺子、汤勺、菜勺,铲子不能直接放在台面上,应放置在干净的桶内或盆子等容器内且须有区域标识。

6、厨房卫生:

6.1、炉灶、蒸柜等厨房设备每天清洁,抽油烟系统定期清洁。

6.2、工作台、货架、调料台随时保证清洁干净。

6.3、油、盐、酱油等常用配料和未用完的米、菜、下班前要保存好。

6.4、每周必须对饭堂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范围包括:仓库、办公室、洗手间、烹调间、精加工间、走廊、餐厅、供餐区等所有的设施设备:包括门窗、天花板、地面、墙壁、墙角、灯管、插座、开关、灶具、餐具、下水道、抽油烟管道、冰箱、冰柜、洗碗池、洗菜池、搁物板、风扇、空调、凳子及所有卫生死角。

6.5垃圾桶和泔水桶需及时清理,标识明确并加盖,并保持桶身桶盖清洁。

7、餐厅卫生:

7.1、开餐前餐厅内的桌椅必须保持干净,台面无饭粒菜渣、无油污水渍,凳脚无积尘杂物,地面干净无油污,开餐过程中也必须有专人维护餐厅内的清洁。

7.2、餐厅内的墙面、门窗、天花、瓷砖、玻璃需保持无灰尘、蜘蛛网,风扇、灯管、灭蚊灯、宣传标语、开关插座要长期保持干净。

7.3、每周2次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台面、地面,尽量做到餐厅内无蝇、蚊、蟑螂、老鼠等。

7.4、剩菜剩饭要及明清理,确保餐厅无异味。

7.5、各排队口、入口、出口的防滑地毯、地垫,及时清洁清理,确保防滑效果。

八、食品质量监督要求:

1、采购环节的质量监督:食堂经营过程中拒绝一切“三无”商品进入饭堂。

2、加工过程的质量监督:

2.1、食堂管理者根据相关的要求对整个生产加工过程予以全程监督,以确保加工过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2.2、定期对各个现场的运作(包括:食品卫生、食品质量、过程卫生、安全隐患等),进行随机抽查。

3、主动接受采购方监督:积极主动接受采购方对食物原料,加工过程及出品进行质量抽查,并在餐厅内设置意见箱,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

九、应急处理要求

1、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做好重大应急活动的就餐保障工作。

2、投标人需提供发现食物有腐烂变质现象或使用腐烂变质食物造成安全事故的应急方案。

十、用工、卫生及安全责任

1、投标人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用工调整须报采购人备案。

2、安全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注重食品卫生安全。成交供应商应负责用工、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和消防安全,明确责任人,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如发生食品安全、水电、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成交供应商应注重落实门禁、监控等安全措施。

3、食堂内的工作人员属于投标人的职工,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负责。如用工、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4、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卫生等级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部门要求的卫生标准,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十一、综合说明:

1、严格遵守采购方制定的各项规定,服从管理。

2、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执行各项操作。

3、严格履行合约条款,保证质量、份量,用心服务每一餐。

4、按季节需求提供凉茶、开水。

5、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改善意见,并及时妥善处理。

6、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服务成本、经营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服务费采用“包干制”,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单位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对于成交单位的成交方案,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方进行修改和调整以便达到实际采购需求,成交方应无条件全力配合。

8、响应单位应对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成交单位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支付。

10、如遇服务范围内有大的调整或迁移等重大情况,采购单位将提前告知乙方,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

备注:以上服务要求,响应单位需在响应文件中逐条响应。

十二、其他要求:见谈判文件《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注:本项目要求未尽事宜,供应商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执行。


附件2、谈判报价表

项目编号:

本次为首次报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报价(小写)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办案中心食堂外包服务

详见谈判文件

报价(大写):

供应商报价说明:

1、报价包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需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

3、报价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谈判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分项价格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徐采谈(2020)JSHW032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格式自拟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 中小微企业的划分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为准。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的条件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为准。

3.投标人为“微型”或“小型”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算出““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总价合计”。

注:1.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


附件4、偏离表

(首次报价)

项目编号:徐采谈(2020)JSHW032

序号

条款名称

谈判文件(含谈判文件修改(澄清))的要求

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

(正/负/无)偏离

说明

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谈判文件(含谈判文件修改(澄清))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谈判文件的要求。

供应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公章:

谈判代表(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附件5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主要条款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和办案中心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采购文件,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章、招标项目概况

一、机关食堂工作日提供一日三餐自助餐服务,早餐就餐人数约120人,午餐就餐人数约160人,晚餐就餐人数约50人;办案中心有办案、会议、培训时提供一日三餐自助餐,人数不定,最多约100人左右;因公务接待需要,早中晚餐随时提供接待桌餐,由采购人及其下属管理部门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全力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食堂所用由食材采购人提供,中标人负责食材加工、服务等。

二、服务地点

1、徐州市西安南路128号市检察院机关食堂;

2、徐州市金山东路20号办案中心(清风苑)食堂。

第二章 (一)服务时间

一、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周期为一年,自   日起至   日止(含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过后,由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其服务进行评估,依据评估报告结果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若评估未通过,需完成与后续食堂服务企业的衔接工作方可退出。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采购人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第三章 服务内容、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及应急方案(详见成交人响应文件(项目编号:

第四章 服务费用及服务费结算方式

本合同服务期内一年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包括人员工资、管理费税金、服装费、员工绩效考核奖、职工保险、食堂加班费用等。甲方按月支付,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须出具正式发票,经甲方审核后支付给乙方。

第五章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提供设备并维修保养;

2、提供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必要的休息场所;

3、根据菜谱,按时按量提供原材料;

4、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各种监督和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综合治理、监督等,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合同派遣的工作人员的品质、身体健康状况、专业业务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面试审核,如甲方审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使用此工作人员,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人员,直到达到甲方要求为止。但提供工作人员和更换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提供(按合同拟派的工作人员在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到位,因甲方要求更换的工作人员在五天内到位),否则,造成的后果损失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扣除缺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绩效考核奖,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每发生一次此类违约情况,扣违约金2000元。

6、乙方除因不可抗力外造成误餐、停餐和饭菜质量不高等问题,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服务费用作为损失赔偿,合同期内,第一次扣除500元,第二次扣除1000元,第三次扣除2000元,如超过四次或造成耽误会议、宴会等误餐、停餐和饭菜质量不高等问题情节严重,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还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在乙方按规定履约的情况下,甲方按照合同规定付款。

8、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所派遣员工的安全事故、工伤和其他福利待遇等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如甲方因人员或经费调整等原因,甲方有权增减服务人员和相应的服务费用。

10、如甲方要求提供临时性加班要求,乙方不得拒绝,甲方除提供食材外不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提供工作人员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与工作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和工作人员的体检证明、技师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书资料,在甲方管理处留存。用工合同中应明确聘请工作人员的时间(合同时间不得低于本合同期限)和工资福利待遇,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此工作人员和拒付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2、乙方必须确保食堂饭菜质量,对进货质量严格验收把关, 经得起专业部门检查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乙方对损失和后果负全责。

3、乙方提供工作人员时,必须统一提供工作人员工作服装,工作服的材质和样式要适合甲方食堂环境,端庄大方,同时要按季节提供,并经甲方认可,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更换,如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更换,甲方有权扣除合同中规定的工作服费用并扣除服务费用的1%将为违约金。

4、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作息时间,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通应提前1日通知乙方。

5、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工作区域及其它禁区域,如有违反,甲方可依相关规定处置。

6、甲方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和乙方为本项目服务所购买的的设备应合理使用, 妥善保管,严格管理。签订合同后,乙方正式履行合同时,双方签署设备交接清单(格式见合同附件2),合同结束后,所有设备及餐具归甲方所有,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由乙方照价赔偿。

第七章 双方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必须努力改善伙食质量状况,经过两次以上要求整改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可以不经一个月的预告而随时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如欲解约停办,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解约停办,乙方对自行解约造成的甲方损失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3、因乙方违约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同时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章 违约解决途径

本协合同的变革、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内容可以变更,并签订变更合同。

2、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时,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3、服务期内,甲方监督餐厅运作,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事项办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九章 其他事项

一、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而造成的违约金,由甲方从服务费中扣除。

二、服务结束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三、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四、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方 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存档。

五、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6、承诺书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贵方《谈判文件》(项目编号:徐采谈(2020)JSHW032)要求,本谈判报价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

(1)承诺书;

(2)谈判报价表;

(3)偏离表;

(4)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我单位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

一、完全承担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

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包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

三、已详细审核《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澄清)》(如果有的话),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四、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

五、报价有效期为90日。

六、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谈判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八、同意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照谈判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的《谈判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谈判报价供应商(公章):

谈判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7、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全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活动及签订合同。 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 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附件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谈判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徐采谈(2020)JSHW032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可多选)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

货物

服务

工程

收费上限

100万以下

1.50%

1.50%

1.00%

最高5万元

(PPP项目最高10万元)

100万~500万

1.10%

0.80%

0.70%

500万~1000万

0.80%

0.45%

0.55%

l000万~5000万

0.50%

0.25%

0.35%

5000万~l亿

0.25%

0.10%

0.20%

1亿~5亿

0.05%

0.05%

0.05%

5亿~10亿

0.035%

0.035%

0.035%

10亿~50亿

0.008%

0.008%

0.008%

50亿~100亿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说明:

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各社会代理机构不另外收取采购文件制作售卖费用。

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 * 费率(%)

4.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

5.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高于5万元,按5万元(PPP项目按10万元)收取。

6.定点类等无金额或事先不能计算出价格总额,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100万元计算。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