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北校区教职工用餐服务保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1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0080143
项目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北校区教职工用餐服务保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根据采购文件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0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1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8月21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 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2. 未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5.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6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7. 电子交易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2)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地 址:萧山高教园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仲铭、黄巨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2838178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83693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958058937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1373559722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北校区教职工用餐服务保障(定稿).doc
273K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CTZB-2020080143
项目名称:北校区教职工用餐服务保障
采 购 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0080143
项目名称:北校区教职工用餐服务保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预算(最高限价)(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北校区教职工用餐服务保障 |
1项 |
30 |
详见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附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 / 至 2020年8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0年8月21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0年8月21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六、公告期限(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 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
2. 未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5.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中标人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供应商注册页面)
6 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7. 电子交易说明
(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2)投标人应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
(3)电子交易具体流程详见操作指南: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首页-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查看文档和视频。
(4)如有疑问,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地 址: 萧山高教园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项目联系人(询问):邵仲铭、黄巨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2838178
质疑联系人: 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83693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958058937
质疑联系人: 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1373559722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 : 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名称 |
内容 |
采购人 |
名称: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0571-82838178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层1801室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18958058937 传真:0571-85830295 邮编:310004 Email:158636149@QQ.com |
服务期 |
1年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否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如有需要,经采购人同意后可自行前往,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负。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0571-82838178 |
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询疑截止时间 |
2020年8月18日17时00分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按“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签署、盖章。 |
响应文件 组成 |
☑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 “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 |
响应文件的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按“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签字盖章。 3、盖单位公章及签字:可使用电子公章在线签章或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4、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系统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按系统要求签章。 |
响应文件份数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 “备份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可邮寄,邮寄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李伟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
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 a.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响应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未加密的“备份响应文件”(一份) b.“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响应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以邮寄形式送达至响应地点的“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 |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以介质(U盘)存储的未加密的“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3)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起90天内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 |
开启地点 |
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金额的5% 缴纳时间:后台签订后5日内缴纳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办法和费率的百分之八十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
其他 |
1、 请各供应商收到本文件后自行核对,如有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当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供应商须对带“▲”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 |
特别提醒 |
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www.zjzfcg.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2)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查询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日的信息为准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5)信用信息将作为评审和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6)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1、实施依据
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
1.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3、定义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磋商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
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
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成交人相同;
制造商:是指拥有响应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电子签章:本采购文件所称电子签章是指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电子公章。
公章:本采购文件所称公章是指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或者单位法定名称电子公章(即电子签章)。
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磋商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磋商;
2)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相关书面说明,否则响应无效;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磋商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在磋商联合协议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磋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并在磋商联合协议中进行说明;
5)联合体各方签订磋商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
6)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磋商保证金由主办人提供,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响应文件须由主办人盖章及其全权代表签署。
1.5、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6、保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答疑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答疑会后,采购人按本章2.4款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1.11、分包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
1.12、偏离
响应文件应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
1.13、其他
1.13.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作为磋商全权代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供应商在职职工作为磋商全权代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磋商资料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1.13.2▲供应商对所响应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响应。
1.13.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档次选择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磋商但响应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档次。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3.5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1.13.6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3.7乙方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不可预知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甲方积极配合。
1.13.8项目资金为财政性投资,资金已落实。
1.13.9供应商须对所提供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1.13.10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企业认证等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拥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资料与供应商无关,评审时不作为该供应商的依据。
1.1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1.13.12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
1.13.13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2.1、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2.1.1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2.1.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3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2.1.4第四章 采购合同
2.1.5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1.6第七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2.1.7第八章 评审办法
2.1.8补充文件(如有)
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
2.3.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2.3.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四)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2.3.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3.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2.3.5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2.3.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2.3.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2.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4.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供应商需将书面资料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询疑截止时间前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询疑截止时间后的收到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
2.4.2 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4.3 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对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2.4.4补充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原则上不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供应商如认为补充文件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须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视供应商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磋商。
2.4.5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4.6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2.4.7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5.1 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竞争性磋商文件。
2.5.2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对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2.5.3补充文件发出后,采购人原则上不改变本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供应商如认为补充文件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须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必须在收到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将意见和理由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视供应商完全接受并有足够的时间编制响应文件且按规定时间进行磋商。
2.5.4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5.5供应商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5.6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5.7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4款规定。
2.5.8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9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
3.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磋商响应。
3.1.2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响应文件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2、响应文件组成
详见格式部分
3.3、响应文件的编制
3.3.1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 “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其中《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
3.3.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明确,对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
3.3.3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4响应文件份数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5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3.2款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6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4、磋商报价
3.4.1 ▲本次磋商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
3.4.2 磋商报价包括完成所有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采购代理服务费。
3.4.3 ▲所投标项最后一轮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响应文件。
3.5、磋商保证金
无
3.6、响应文件有效期
3.6.1 响应文件有效期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响应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响应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响应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
3.6.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6.3 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四、磋商响应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供应商在网上递交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以前在网上撤回响应文件,修改并重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如已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应同时将撤标通知邮寄到达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重新邮寄备份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
4.4备选磋商方案
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磋商方案,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评审及合同签订
5.1.3.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响应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供应商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包括资格审查);
(4)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5.1.3.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汇总录入评标系统。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并在线进行磋商报价及评审。
(3)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5.1.4开标时,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2响应文件符合性评审
5.2.1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5.2.2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产生不公平影响的。
5.2.3细微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
5.2.4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磋商小组界定。符合性评审时如发现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允许响应文件在实质性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审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评审。
六、磋商
6.1、符合性评审工作内容:具体详见评审办法。
依据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6.2、响应文件的澄清
6.2.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答复。澄清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进行。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人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以内。
6.2.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3、错误修正:详见评审办法。
6.4、磋商
6.4.1 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
6.4.2 评审原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的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各项评审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把成交通知书授予最佳供应商,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保证。
6.4.3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详见第三章。
6.5、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6.6、无效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 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不符合磋商资格条件的;
3) 响应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 获取文件的供应商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5) 响应文件未有效授权,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 响应文件内容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7) 响应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8) 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公告通知更改响应文件的;
9) 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
10) 不符合磋商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11)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2) 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13)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未能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14) 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
15) 磋商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6) 磋商最终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6.7、磋商
6.8.1 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
6.8.2 评审原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的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各项评审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把成交通知书授予最佳供应商,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保证。
6.8.3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详见评审办法。
6.9、确认采购结果
评审结束后,根据磋商小组推荐,采购人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成交人。
6.910、结果公告
在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后,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将成交结果发布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6.11、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质疑
6.11.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6.11.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二)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四)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
6.11.3采购过程的质疑期限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采购结果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结果公示、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起计算,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6.11.4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6.11.5质疑书必须署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6.11.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6.11.7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日。
6.12、发出成交通知书
6.12.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6.13、签订合同
6.13.1 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13.2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充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磋商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6.13.3拒签合同的责任
成交人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磋商违约处理,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汇报。
6.14、履约保证金
6.14.1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缴纳履约保证金。
6.14.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6.15、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
第4章 合同
甲方: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该项目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北校区教职工用餐服务保障项目,拟聘请有经验的企业委托经营管理该食堂;经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确定由乙方承接该项目。
据此,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规定条款和条件,订立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公益性食堂托管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总概况
该项目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萧山校区北校区教职工用餐服务保障项目。
二、服务经营要求
1、在开学期间(寒暑假除外),每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中餐。
餐标13元/人。按原材料成本价供应。用餐结算方式:月末根据用餐人数双方核对后由甲方刷卡款管理部门办理结算。
2、保障方不得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该项目,一经发现除限期整改外,需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3、保障对象学院教职工。
4、乙方承诺在服务好教职工的工作中餐以外,学院的寒暑假、重大活动-、接待要服从安排,全力配合。
5、教职工用餐餐厅为甲方支配,仅供教职工用餐使用。非使用时间要关门。
三、安全卫生管理要求
1、乙方为该项目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第一责任人,必须自行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义务。
2、乙方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商卫生防疫执法部门、学院及甲方的监督管理。并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就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餐饮五常现场管理》以及《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A级食堂评定标准等规定要求进行有效管理。
3、所有设备由甲方购置,保障单位不得违规使用其他器具。不得私自改装电路、接拉电线。
4、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体检、办理健康证及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所有员工必须先持有健康证再上岗。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有防鼠、灭蝇、防虫、防毒等措施;配合甲方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年检、换证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抽检和甲方管理部门的送检。
5、严格控制各种食品的进货渠道,规范食品及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完善食堂采购索证和准入制,所有原材料(含一次性用品)必须由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配送。卤菜、馒头、油条等熟食不允许外购,必须自制;用于直接食用的食品(熟食品、饮用水等)必须有明码标识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等齐全),所有原料必须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产地来源证等)并索取批次检验报告建立档案。餐厅内使用的快餐盒必须是环保纸质的,严禁使用泡沫快餐盒及一次性泡沫塑料袋。一次性筷子必须是具有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的正规合格产品,竹木筷子须每半年统一更换一次。洗洁精必须提供餐具洗涤专用检验报告。
6、做好卫生工作,包括操作间下水道的疏通及垃圾清运工作。并制定防鼠、防虫、防毒和灭蝇等措施,并落实到实处。
7、每月至少组织1-2次保障人员岗位培训,规范操作,确保卫生安全;培训记录及图片定期上报甲方管理部门,培训次数及培训情况纳入本项目服务保障考核。
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和上级组织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甲方监督员的工作,接受监督员对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卫生消毒、供应价格、服务规范等的全方位监控;
9、乙方歇业前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好,以防安全事故发生;若发现各类紧急或安全事件应及时上报甲方主要管理部门。
10、用火、用电、用气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11、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和设施,确定其保持良好的状态;能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若消防器材有异常及时与甲方管理部门汇报
12、乙方员工不得在食堂或其他学院禁烟区吸烟,一经发现,甲方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13、食堂泔水、油脂由甲方联系单位回收,乙方负责泔水在指定区域内装桶及配合泔水回收单位搬运。
14、加强员工机动车、助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进出校园、停放管理,对违反学院要求的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乙方人员用工管理
1、乙方自行招聘和管理员工,甲方有权对乙方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应设有保障主管、厨师、服务人员。
2、乙方任命的保障主管应保证到位,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高校饮食行业经营管理经验,熟知食品卫生法并熟悉高校饮食工作规律和特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强。若甲方管理部门觉得乙方提供的主管无法满足该项目需求,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更换。
3、乙方要科学合理地配备厨师和餐厅服务人员,总人员不少于6人:1个项目保障主管、2个厨师、3个服务员(洗菜、切配、打菜、餐厅卫生)。人员不能随意变动和减少,以免影响服务质量。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厨师持厨师证上岗。
4、乙方员工必须统一按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社保。所聘人员要“证件”齐全(身份证、健康证、外来人员用工证、暂住证),并报甲方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若甲方管理部门觉得乙方提供员工无法满足该项目需求,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更换。
5、乙方要对本食堂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饮食卫生法规,耐心服务、规范操作,做到文明用语、礼貌服务,特别是要尊重少数民族、外籍教师的饮食习惯。
6、乙方自行承担与员工劳务纠纷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签订率为100%,员工能力素质能够满足食堂供应服务需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卫生要求、工作服管理、培训要求等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
7、乙方员工应遵守社会公德,捡到物品要及时归还失主或部门负责人,对无人认领的物品要及时上缴后勤服务处饮食中心。
8、员工照片工号及健康证必须上墙公示。
五、设备设施管理
1、服务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餐厅、操作间)和设备设施位置。如确因经营需要,需将整改方案上报学院基建处许可并征得甲方同意;服务期满,甲方将组织人员对房屋、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合同,如有自行改动,必须修复或予以赔偿;
2、甲方提供食堂服务所需的基础设备设施(新旧不限),其他设备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乙方自理(包含在本项目预算内)。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备名称验收后建帐。乙方负责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设备如有损毁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配备的设备和餐具需报甲方审核。协议期满或协议终止时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接收其该项目投入的设备及装修,也无权要求甲方替乙方要求下一轮服务商接收乙方的该项目投入的设备及装修。
3、甲方定期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清点和盘查,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乙方必须限期整改。设备达到使用年限仍然能够继续使用的,应延长其折旧时间;已不能继续使用或因技术性能落后丧失使用价值的,经甲方确认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处理。
4、设备实行定位放置,责任到人,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5、服务期间应按设备操作流程进行操作;非专业人员或非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拆修机械设备;
6、因管理、操作、保养不善造成设备损坏,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或支付维修费用。
7、甲方提供的设备的报废必须报经甲方批准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如有缺损,乙方全额赔偿。
六、服务成本、食品留样、服务时间要求
1、要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各项成本支出,菜单每周由甲方南校区芳草地餐厅提供,严格根据菜单优质、足量、准时保证教职工用餐。(注:菜量由甲方瑰丽部门制定统一要求)。
2、饭、菜价执行0利润,全成本制作。
3、各主食品均应按规定留样140克以上48小时备查验。在节假日和学院重大活动期间,食堂要积极配合开展必要的让利或公益活动。
4、正确对待学院各项测评活动,并根据测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5、每天服务时间段:10:00-13:30。
七、食堂财务管理
1、乙方必须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主动接受政府财税部门和甲方财务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必须规范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每月应向甲方管理部门报送相关财务资料和报表。甲方通过一卡通管理中心获取教师用餐人数信息。
3、配合甲方对乙方的进货、销售、成本核算等帐目;
4、目前校园卡为食堂消费的唯一支付方式,严禁收取现金;甲方负责校园售饭系统(校园一卡通)的管理与维护,甲方管理部门负责按月与乙方结算卡机刷卡款;
4、每月25日以后,乙方凭商户营业汇总表的数据开出盖有公章的收款收据,甲方以网银转账的方式将核验后的刷卡款全额打入乙方的对公账户中。
5、乙方应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食堂所有台账(含各类账目管理、仓库进出账目等,人员工资等),按月向甲方管理部门提供全部报表。
6、水、电费由甲方承担,若甲方发现乙方浪费水电,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当月实际发生数按时缴纳,收费标准根据民用水电费标准执行。
7、乙方在服务期间应按月结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往来账务,及时支付员工工资、按相关法规及政策缴纳员工社保。
8、乙方配合除虫消杀、排烟设备清洗、餐厨垃圾处理等项目现场监管及验收,费用由甲方支付。
9、乙方员工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确因需要或困难,需要在学院内安排员工住宿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严格按照甲方《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要求的住宿地点、管理等执行。甲方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财务要求收取住宿费,住宿费一年一交。食堂内辅助用房严禁作寝室使用。
八、风险责任承诺
1、乙方必须对自身风险承担全部的后果,并对有关卫生与安全责任作出明确的承诺。
2、乙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3、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否则视为违反合同。
九、付款方式
1、后台签订后5日内乙方应将履约保证金已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并提供银行证明。
2、履约保证金:合同价的5%
3、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预付款
4、费用根据中标价分2次结算,2020年12月结算1次,2021年项目到期结算1次
十、生效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鉴证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 (签字) |
乙方代表: (签字) |
经办人(签字): |
经办人(签字):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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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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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日期: |
日期: |
鉴证方:(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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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方代表: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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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附:考核办法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食堂日常管理考核办法(参考)
为完善日常管理、规范操作程序、落实卫生安全制度,特制定食堂日常管理考核办法。本办法采取检查扣分制,扣分基数为1分=100元履约保证金
一、对违反下列食品卫生规定的行为每次(项)扣1分并整改:
1、服务人员岗前未洗手消毒,未佩带服务标志,前台服务时未戴口罩、手套、或衣帽不洁;
2、出售台下存放个人物品或物品摆放杂乱,工作中吸烟、吃东西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3、加工场地混乱,违反卫生规定的,盛装原料菜蓝直接放置于地面、未使用一次性手套加工直接入口的食物。未按规定使用场地。
4、冰箱内裸放食品,剩余食物未按规定处理或存放(用保鲜膜包好放于冰箱内冷藏)。各冷藏设施未定期保洁、除霜;
5、 肉类、水产品、蔬菜等原材料水池、容器、操作台混用、无标识。厨房间货架无标识或标识不全,未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分类要求存放;
6、灶台、调料台(盒)污垢不洁,垃圾桶无加盖;
7、下水道随意倾倒污物、不及时疏通,造成堵塞外溢;
8、 厨房、餐厅(包括地面、餐桌)、外围走廊、楼梯四周、顶棚卫生不洁(有油污,杂物)。
9、违反卫生安全规定,加工间未按要求关闭,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加工现场。
二、对严重违反下列食品卫生规定的行为采取扣5-10分的处罚:
1、没有按照既定菜单出菜;
2、对甲方布置的工作未及时按要求落实、执行;
3、违反学院联配规定要求,未按甲方要求选择浙江省高校联合配送定点单位供货;
4、未能遵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要求进行管理,引发采购、贮存、餐具消洗、加工、留样、添加剂、台帐建立、应急处置等方面问题,经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局、省教育厅、防疫站、甲方检查不合格或不达标的;
5、未按照规定要求配置工作人员或随意减少用工数量,影响服务质量的。
6、按规定进行蔬菜农药残留自测,未按规定建立验收记录和检测台帐;蔬菜未按照要求浸泡;
7、乙方未按规定的营业时间营业的;
8、食物未烧熟煮透即出售或出售腐败变质、污秽不洁食物;
9、冷库、冰箱、冷柜内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未分开存放,无标识;
10、食堂用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品未存放于固定场所,无专人保管,无详细采购使用记录;
11、服务态度较差,被师生投诉的。
12、私自改装电路、私接电线和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其它行为;
三、因违反食品销售、储存、再加工等操作的规定,造成食物不洁、不新鲜,但未发现食物明显变质的情况下,导致教职工食用后产生身体不适、腹痛、腹泻等,病情严重程度够不上食物中毒范畴的餐饮事故,乙方除须承担所有的医药费用外,还要接受甲方根据事故影响程度作出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
封面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报价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签署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
初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磋商项目编号:
序号 |
内容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 |
1 |
1年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小微企业无需填写、递交】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 (填写行业)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参加______(采购人)的______(项目名称)______(标项名称)采购活动,所提供的服务为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开标前一周内)。
以上资料缺一不可,不提供或少提供的不予认定。
监狱企业声明函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
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 。
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递交】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名称) 单位的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技术文件
封面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商务技术文件)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签署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委托格式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采购人单位名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姓名) 系 (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磋商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出具此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单位名称):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以 (供应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全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的磋商,签署本项目相关磋商响应文件并全权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单位承认全权代表做出的与本项目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行为。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电 话:
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其公司员工签署及参加投标的,在响应文件中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此授权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提到的响应文件签署人是指以上两文件确定的签署人员。
如参加开标并在开评标过程中签署文件的人员与响应文件签署人不一致,须另行提供授权书。
二、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的采购中若获成交,我公司保证在收到贵公司通知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贵公司即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费。如我公司未按上述承诺支付采购代理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
投 标 函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
我方同意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日期起遵守本报价函中的承诺且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磋商报价表。
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在响应文件开启后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成交。
我方承诺愿意真实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2、其他承诺:
a)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强行撤销的,承诺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赔偿对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
b)中标或者成交后,按采购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拒绝签订合同的,承诺按采购预算金额的2%对采购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承诺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C)中标或者成交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公 司 盖 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未按照本报价函要求填报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可能导致该响应被拒绝。
四、偏离表
偏离表
项目名称:
磋商项目编号: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说明(正偏离/负偏离) |
备注 |
填表说明:对磋商响应文件有任何偏离(包括正偏离及负偏离)均应汇总并填写在此表中。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五、同类业绩表格式
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项目名称 |
项目简要描述 |
项目投资 (万元) |
服务期 |
项目地址 |
业主单位联系电话 |
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或用户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项目实施人员简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