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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职业学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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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北区食堂第二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0C300001GC)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北区食堂第二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项目编号:HZZC2020C300001GC)成交结果公告
附件1推荐表.pdf附件2(竞争性谈判)广西贺州职业学南区和北区食堂承包(1)(1).doc

一、项目编号:HZZC2020C300001GC(招标文件编号:HZZC2020C300001GC)

二、项目名称: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北区食堂第二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宁市和源香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园艺场场部1000号

中标(成交)金额:12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南宁市和源香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北区食堂第二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 采购人将学院北区食堂第二层承包给成交人进行经营管理。 单位食堂热食类食品制售 3年 符合行业规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柳延东(组长)、黄桂明、傅晋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算标准计取,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服务类)标准下浮20%计算标准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28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需求:采购人将学院北区食堂第二层承包给成交人进行经营管理。

食堂区域

建筑面积

年起标价

担保金

经营项目

经营期限

北区食堂第二层

2245.00

30万

30万

单位食堂热食类食品制售

3年

说明:上表所列建筑面积仅供参考,以各餐点现场实际面积为准;年起标价为30万元,即每月起标价为3万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贺州职业学院

地址:贺州市城西路58号

联系方式:邓智恒0774-5203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滨泰二路1号商业B-2栋7号

联系方式:董妍妍0774-5262218/135078443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妍妍

电 话: 0774-5262218/13507844364

广西中意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北区食堂第二层承包

经营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HZZC2020C300001GC)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广西贺州职业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12853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2

HYPERLINK \l _Toc22811 第一章 竞标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6

HYPERLINK \l _Toc32012 第二章 项目服务需求一览表 25

HYPERLINK \l _Toc16938 第三章 合同书及合同基本条款(格式) 29

HYPERLINK \l _Toc25690 第四章 评标方法 39

HYPERLINK \l _Toc16127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3

HYPERLINK \l _Toc5055 第六章 附件 55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北区食堂第二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本采购项目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北区食堂第二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竞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C2020C300001GC

项目名称: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北区食堂第二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最低限价):3万元/月。

最高限价:4万元/月

采购需求:采购人将南区食堂和北区食堂现有房屋和设备承包给成交人进行经营管理。

食堂区域

建筑面积

年起标价

担保金

经营项目

经营期限

北区食堂第二层

2245.00

30万

30万

单位食堂热食类食品制售

3年

说明:上表所列建筑面积仅供参考,以各餐点现场实际面积为准;年起标价为30万元,即每月起标价为3万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可以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照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指导精神: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竞标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餐饮业经营资格,持有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符合经营本次采购服务资格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本项目能力的竞标供应商。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非餐饮企业竞标、个人名义竞标、联合体竞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竞标供应商中标后以分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一经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参与竞标的将取消竞标供应商中标和承包经营资格,上交的竞标保证金和经营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由竞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7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滨泰二路1号商业B-2栋7号一楼,联系电话:0774-0774-5262218】。

方式:由竞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实地现场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竞标单位的公章。

售价:300.00元/套,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滨泰二路1号商业B-2栋7号一楼,联系电话:0774-0774-5262218】。

其他补充事宜

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2、竞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必须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采用无条件银行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基本账户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采用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方式的,须递交至以下账户,并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银行汇出户名称必须与竞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竞标无效)。

开户名: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新兴二路支行

账  号:45050164866509888888   

备注:竞标单位应在转账底单空白处备注所竞标项目的项目采购编号或项目名称简称。竞标单位未标注采购编号或项目名称的,视为无法判定其所竞标项目,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贺州职业学院

地址:贺州市城西路58号

联系人:邓智恒

联系方式:0774-5203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滨泰二路1号商业B-2栋7号

联系人:董妍妍

联系方式:0774-5262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妍妍

电话:0774-5262218/13507844364

2020年8月5日

第一章 竞标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竞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北区食堂第二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HZZC2020C300001GC

采购预算价(最低限价):3万元/月

最高限价:4万元/月

2

竞标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可以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照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指导精神: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竞标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餐饮业经营资格,持有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符合经营本次采购服务资格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本项目能力的竞标单位。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非餐饮企业竞标、个人名义竞标、联合体竞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竞标供应商成交后以分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一经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参与竞标的将取消竞标供应商成交和承包经营资格,上交的竞标保证金和经营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由竞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竞标报价:竞标供应商可就《服务项目需求一览表》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竞标供应商的报价超出最低限价或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竞标。

4

竞标有效期:竞标截止日期后60天。

5

响应文件:一套正本 四套副本

6

竞标保证金递交及退还:

1、竞标保证金:竞标供应商需交纳竞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竞标供应商应将竞标保证金采用无条件银行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基本账户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保证金),采用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方式的,须递交至以下账户,并将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银行汇出户名称必须与竞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竞标无效)

2、竞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新兴二路支行

账  号:45050164866509888888   

[注:竞标单位应在转账底单空白处备注所竞标项目的项目采购编号+标段或项目名称简称+标段。竞标单位未标注采购编号+标段或项目名称简称+标段的,视为无法判定其所竞标项目,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经查实竞标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没有在竞标截止时间当天之前到账的,其竞标将被拒绝。]

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上午9时整

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48号(金港酒店十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竞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到出席截标会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接受核查,否则竞标无效。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竞标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时)

(3)竞标保证金转账单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竞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竞标

8

竞标时间:2020年8月10日9时00分截标后

竞标地点: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滨泰二路1号商业B-2栋7号一楼,联系电话:0774-0774-5262218】

9

评标办法:最高评标价法详见第四章)

10

签订合同:成交人应自接到本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交担保金和成交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逾期则视为放弃中标

注:采购合同必须与本采购文件中的合同书格式(包括内容和结构)相一致,不能改变主要条款。

11

担保金递交及退还:

1、缴纳形式:银行转账。

2、缴纳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宣布成交单位并公示期满后3日内成交单位必须上交学院担保金至广西贺州职业学院账户,电汇或者转帐支票摘要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可以简写)+项目编号担保证金”字样,如不注明,查不到帐概不负责,并由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开具到账收据。

3、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贺州职业学院

银行帐号:建行贺州临江支行

开户银行:45050164744200000017

4、退还:承包经营期间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学院将在合同履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包方。凭采购人确认的《担保金退付确认函》(详见竞标文件附件)要求到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办理退还担保金手续(不计利息)。

12

成交服务费:按《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20%收取。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凭“担保金收据”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向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竞标代理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13

竞标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果经查实竞标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竞标无效,如成交,即取消其成交资格。

1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如成交供应商出现转包或分包情形,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且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5

政府采购合同审核、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将政府采购合同送本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竞 标 人 须 知

一 总 则

1、适用范围及定义

1.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竞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标中所述项目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1.2定义:

1.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或买方。

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1.2.3“竞标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本竞争性竞标文件且提交《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2.4“货物”系指卖方按竞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货物、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2.5“服务”系指竞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2、合格的竞标供应商

2.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餐饮业经营资格,持有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符合经营本次采购服务资格的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本项目能力的竞标供应商

2.2本次采购不接受非餐饮企业竞标、个人名义竞标、联合体竞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竞标供应商成交后以分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一经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参与竞标的将取消竞标供应商中标和承包经营资格,上交的竞标保证金和经营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由竞标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竞标费用

3.1竞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竞标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简称竞标文件)

4、竞标文件的构成

4.1竞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标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项目需求一览表

第三章 合同基本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四章 评标方法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附件

5、竞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竞标供应商应认真查阅竞标文件中的内容和货物采购要求,如发现内容有误或货物采购要求具有唯一性的,竞标供应商必须在竞标截止日期两日前要求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标供应商负责

5.2任何要求澄清文件的竞标供应商,均应在竞标截止日期两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及编号、澄清内容、要求澄清的单位名称或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同时认定其他要求澄清的方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5.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在竞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5.4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竞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至少在竞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两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竞标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5.5竞标供应商收到或在网上查询到本项目的更改通知或补遗文件后应填写《收件回执》(格式详见附件1)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否则,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竞标供应商承担。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6、响应文件编写的注意事项

6.1竞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标文件,按竞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竞标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没有对竞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该竞标将被拒绝。

6.2对竞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竞标供应商必须对竞标文件中涉及竞标项目的价格、技术要求、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7、响应文件的文字及计量单位

7.1竞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竞标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来往的函件统一使用中文(另有规定的除外)。

7.2响应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8、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

8.1竞标供应商编写的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第五章要求)

8.2竞标供应商必须按竞标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响应文件装订位置必须封边,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夹条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散落或脱页的装订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格式

9.1竞标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提供的竞标函、竞标报价表、偏离表等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

9.2在竞标报价表中,竞标供应商必须按格式文件完整填写,不能自行修改格式内容。

10、竞标报价

10.1竞标报价竞标供应商必须就《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的所有服务内容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作唯一完整报价。(本项目只允许递交一个方案的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0.2竞标报价应包括本服务项目所有设备材料、管理、工人工资、办理健康证、培训证等一切费用,除非上述费用在合同中另有说明。合同期内,费用不再调整。

10.3竞标供应商应在竞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因竞标供应商原因引起的报价失误,并在竞标时被接受,其后果由竞标供应商自负。

11、竞标货币

11.1竞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竞标供应商资格证明部分

12.1资格证明文件应包含:[以下所有文件均按要求提供且加盖竞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提供不全或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或是无效文件的,将被视为未能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竞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清晰反映经营期限和经营范围)

竞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竞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复印件)

(4)竞标供应商竞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5)竞标供应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时则必须提供)

(9)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时则必须提供)

(10)竞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11)近三年内(本项目采购截止期前)竞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本代理机构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并通过评标委员会确认为准。

竞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提供的文件及资料。它们可以是:

12.2业绩近三年来具有独立经营中等或高等院校单位食堂的经历,就餐人数5000人/所以上(如有,需提供服务合同、证明材料)。

12.3其它资料(声明、证明文件资料,如公司简介,人员情况等,由服务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提供。

13竞标的有效期

13.1竞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从竞标截止日期后60天内有效。

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竞标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竞标供应商可同意或不同意延长竞标有效期,不同意延长竞标有效期的竞标供应商,其竞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同意延长竞标有效期的竞标供应商不能要求对原响应文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有效且没有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竞标的实质内容的澄清或说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任何改变,并同意在延长的竞标有效期内遵循本响应文件,在延长的竞标有效期满之前继续具有约束力。

14、响应文件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14.1响应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14.2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有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竞标无效。

14.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的竞标。

14.4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承包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签章处逐一签名和盖单位公章,否则其竞标无效。

14.5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每份文件封面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竞标保证金

15.1 竞标保证金的递交:竞标供应商必须按竞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的要求递交竞标保证金。

15.2竞标供应商必须将竞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转账单)复印件按要求附在响应文件内。

15.3对未按竞争性竞标文件要求缴纳竞标保证金的,将视其为不响应竞标条件而予以拒绝。

15.4竞标保证金的退还

15.4.1未中标的报名者保证金在确定成交单位后10日内无息退还,成交单位的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签定服务合同后无息退还。

15.4.2落标的竞标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 “竞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后,采购人将在10个工作日内以原缴交方式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5.5 涉及质疑和投诉的竞标供应商,在质疑和投诉调查处理结束前其竞标保证金暂不退还。

16.6 竞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撤回其竞标材料的。

2.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的。

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中标后,不按响应文件执行的。

6.开标后发现中标人通过隐瞒手段获得竞标供应商资格参加竞标的。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7.1竞标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标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17.2竞标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本,副本四本)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口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承包代理人签字均可)。

17.3响应文件袋上应写明:

⑴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⑵ 项目名称: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北区食堂第二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

⑶ 项目编号:

⑷ 竞标单位:

⑸ 注 明“开标前不得拆封”

17.4竞标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和文件袋样式进行包装。

17.5响应文件袋有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拒收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8、竞标截止时间、地点

18.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即2020年8月10日9时00分前。

18.2竞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到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地点,超过竞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8.3竞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到出席截标会并按第7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接受核查,否则竞标无效。

18.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① 响应文件在规定的竞标截止时间之后送到达的;

② 响应文件未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的;

③ 响应文件未按竞标文件要求封装标记的;

④ 竞标样品未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的(若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样品的);

⑤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未同时携带有效证件文件原件进行核验的。

19、响应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19.1竞标供应商在竞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竞标供应商对所递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需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书面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9.3在竞标结束后的竞标有效期内,竞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竞标,否则其全部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 竞争性竞标(简称竞标)与评标

20、竞标

20.1竞标时间及地点:于2020年8月10日9时00分截标后为与竞标供应商竞标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本公司另行通知。

20.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项目特点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将由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采购人代表共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组成,其中专家成员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在整个竞标过程中,谈判小组将负责对全部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竞标及评标工作。

20.3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定好下列事项:谈判的具体程序,如谈判轮次及每个轮次的谈判重点;拟谈判的内容,包括技术规格、价格、服务等,明确谈判小组应当考虑的具体因素及相关要求等。

20.4谈判程序:

(1)谈判供应商可由1~3人参加谈判,竞标中竞标供应商成员之间意见不一致时,以竞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意见为准。竞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竞标保证金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持证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依时到达现场等候参加竞标,并自觉接受核验上述证件。竞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竞标的,视为竞标供应商自动放弃竞标。

(2)谈判小组成员作为一个集体与单个竞标供应商分别进行竞标,竞标的内容包括技术条件、商务性条件及谈判小组认为需要竞标的内容。当竞标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竞标的竞标供应商。其中涉及价格内容不得要求竞标供应商在竞标时作口头报价,而应以书面密封形式报价。

(3)竞标内容应作记录,并由竞标供应商及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4)竞标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竞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竞标时要求其就商务和技术条件作出包含补充、修改、承诺、重新报价等内容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必须由竞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单位公章,应答文件构成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5)谈判小组对各竞标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统一开启,并进行评审后,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竞标的,可再次与竞标供应商进行竞标(最多三轮),直至谈判小组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竞标,竞标方可结束。对最后一轮竞标,谈判小组应明确告知竞标供应商,并要求所有竞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递交最终的应答文件。

20.5 竞标每轮总报价不得低于上一轮总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0.6 最终竞标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竞标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20.7竞标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标有关的其他竞标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0.8 最终竞标结束后,谈判小组不得再与竞标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21、评标

21.1评标的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竞标文件和响应文件及竞标应答文件等。评标小组决定竞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其他的外部证据。

21.2评标程序

(1)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竞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资质证明、竞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供应商是否具备竞标资格。它所涉及到的主要文件和内容为竞标文件竞标须知第12条、第15条所述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和签章的合格性、合法性等。如果竞标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不满足竞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竞标将被拒绝。

(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标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竞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竞标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评审,其竞标将被拒绝。

(3)竞标供应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未能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从而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① 响应文件未按本须知第8条、第17条规定进行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密封的;

② 未按本须知第12条、第13条规定提交必须提供且有效的证明文件的;

③ 未按本须知第12.1款、第15条规定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盖章处逐一签名和加盖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④ 未按有关要求提交或足额提交竞标保证金的;

⑤ 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竞标文件要求的;

⑥ 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⑦ 竞标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的;

⑧ 竞标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如严重背离采购需求、合同协议要求、等);

⑨ 通过对“需求一览表”内容的修改以达到满足技术要求的;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和技术参数偏离表没有按要求表述的或与项目要求表述不一致却没有提供相关依据说明的;

⑩ 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未按竞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或经谈判小组评审样品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如有时)

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竞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21.3响应文件的澄清、算术性修正。

(1)评审过程中,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要求竞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2)竞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盖公章),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竞标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 响应文件中《竞标报价表》与《竞标函》内容不一致的,以《竞标函》为准。

②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④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⑤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⑥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竞标报价,在竞标供应商确认后,调整后的竞标报价对竞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竞标供应商拒绝确认,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或报价,则其响应文件将不予评审,其竞标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没收其竞标保证金。

(4)竞标。竞标程序见本须知第20条款。

(5)竞标报价评审。本项目设定最低限价和最高限价,当竞标供应商的最终竞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或高于最高限价时,谈判小组对其响应文件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6)比较与评价。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最高评标价法(详见第四章)。谈判小组按照竞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

(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根据评分办法的成交标准及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8)编写评标报告。在评标工作完成后,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1.4评标会纪律

21.4.1评标过程的保密性。谈判小组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知情人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评审、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1.4.2竞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成交资格被取消。

22、无效的响应文件

22.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 未按有关要求提交或足额提交竞标保证金的;

(2) 未按竞标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

(3) 超越了行政审批的经营范围的;

(4) 不具备竞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 响应文件未按竞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6) 属于“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

(7) 响应文件有效期、保证金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竞标文件要求的;

(8) 竞标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如严重背离采购需求、合同协议要求等);

(9) 通过对“项目内容及要求”内容的修改以达到满足技术要求的;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和技术参数偏离表没有按要求表述的或与项目要求表述不一致却没有提供相关依据说明的;

(10)未按竞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或经谈判小组评审样品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若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样品的)

(11)供应商未就“项目内容及要求”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

(12)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13)未满足竞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竞标文件的(有文件规定除外);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3、废标

23.1竞标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 竞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竞争性竞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23.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竞标供应商。

六 签订合同

24、成交结果公示

24.1本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布成交结果。

24.2竞标供应商如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竞标供应商的书面形式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4.3质疑竞标供应商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投诉。

25、成交通知

25.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到合同签署这段时间里,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没有涉及的内容可以进行竞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不得采取有碍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行动。

25.3本公司无义务向落标的竞标供应商解释落标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26、合同授予标准

26.1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标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采购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排名在最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6.2采购人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6.3若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自愿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或不能履行合同,则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27、签订合同

27.1成交供应商须凭成交通知书及担保金收据原件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署订立背离竞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

27.2如成交供应商不按成交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成交供应商违约处理,对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全部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7.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按采购文件要求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或重新采购。

27.4由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未按规定签订合同,造成本项目的合同成交价降低(指采购人选择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导致成交金额低于违约人的成交价),低于违约人的成交价部分由违约人承担赔偿责任。

27.5采购合同必须与竞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书格式(包括内容和结构)相一致,不能改变主要条款。

28、担保金

28.1 担保金的递交: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竞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的要求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担保金,对未按要求缴纳担保金的,不予给予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逾期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竞标担保金。

28.2 担保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履约后,按竞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的要求到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办理退还担保金手续(不计利息)。

28.3担保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担保金不予退还,担保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8.4在担保金到期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七 其他事项

29、成交服务费

29.1成交服务费:按《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20%收取。成交人向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竞标代理服务费。

29.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费 率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竞标

服务竞标

工程竞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注:竞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竞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200万元,计算竞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1.1%=1.1万元

合计收费=1.5+1.1=2.6(万元)

30、解释权

30.1本竞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31、有关事宜

31.1所有与本竞标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滨泰二路1号商业B-2栋7号

联系人:董妍妍 联系电话: 0774-5262218/13507844364

第二章 项目服务需求一览表

一、项目名称

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北区食堂第二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

二、采购内容

采购人将南区食堂和北区食堂现有房屋和设备交中标人进行经营管理。

标段

食堂区域

建筑面积()

年起标价

担保金

经营项目

经营期限

A标段

北区食堂第一层

2183

30万

30万

单位食堂热食类食品制售

3年

B标段

南区食堂第一层

1077.75

30万

30万

单位食堂热食类食品制售

2年

C标段

北区食堂第二层

2245

30万

30万

单位食堂热食类食品制售

3年

D标段

南区食堂第二层

998.15

30万

30万

单位食堂热食类食品制售

2年

E标段

南区食堂第三层

998.15

30万

30万

单位食堂热食类食品制售

2年

说明:上表所列建筑面积仅供参考,以各餐点现场实际面积为准;年起标价为30万元,即每月起标价为3万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

竞标供应商可参加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的竞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评审顺序为A标段→B标段→C标段→D标段→E标段,,若竞标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被列为任意一个标段的第一成标候选人,则在剩余标段评审中不再具有成标候选人资格。

三、竞标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可以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二)竞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餐饮业经营资格,持有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非餐饮企业竞标、个人名义竞标、联合体竞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竞标供应商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一经发现有违反以上规定参与竞标的将取消竞标方成交和承包经营资格,上交的竞标保证金和经营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由竞标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四)近三年来具有独立经营中等或高等院校单位食堂的经历,就餐人数5000人/所以上(如有,请提供服务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证明材料)。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标及承包经营基本要求

(一)竞标企业、公司、可参加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的竞标,但中标人只能经营一个标段。

本次承包经营管理费各楼层均不得低于30万元/年,最终的承包费以中标金额为准,

(三)成交方经营期间不得变更房屋结构,若因经营服务需要,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报告,经院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负责所有的装修费用。北区食堂一层必须投入200万元,北区食堂二层必须投入150万元用于改造。

(四)在宣布成交单位并公示期满后3日内,成交单位需向学院上交担保金确认后签订合同,如承包经营期间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学院将在合同履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包方。

(五)承包经营期内,每月实行奖罚测评制度,具体操作如下: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每月下旬组织师生对食堂进行满意度测评,师生对食堂的满意度达到90%(含)以上,甲方按中标的月承包金额的10%奖励给乙方;满意度介于80%(含)—90%(不含)之间,既不奖励也不处罚;满意度低于80%以下的,乙方按中标的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处罚金支付给甲方(处罚金在当月营业款中扣处)。满意度每月测评1次,一年测评达到3(含)次以上不满意的直接终止合同。

(六)食堂食谱价格由甲方根据市场行情每学期定价一次,定价不得高于本城区内贺州学院、梧州农校、东南理工学校等大中专院校食堂的平均价格。

正常情况下:成交供应商每餐必须提供免费汤水,早餐供应品种主要为米粉类包括炒粉、汤粉等、粥类白粥、肉粥等;中晚餐为大众伙食,合理搭配高中低价品种,其低价位所占比例为30--40%,中价位菜所占比例占40-50%,高价位菜所占比例占比例为20-30%,如净肉菜不少于100克/份,无汁菜不少于150克/份。汤汁菜不少于200克/份。馒头不少于70克/个。

合同书及合同基本条款(格式)

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北区食堂第二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

租赁合同

校 方(以下简称甲方):广西贺州职业学院

经营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租学院南区(北区)食堂(第**层),现就承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经营场地和经营范围

经营场地位于贺州市城西路58号(贺州职业学院校园内),食堂主要面向我校师生员工经营食堂餐饮服务,经营主要以大众伙食、粉、面食、风味小吃、甜品等。

2、食堂设备设施配置和权属、用途

2.1 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场地、现有设备设施、餐桌、抽排烟系统(双方清点造册作为合同附件)等,其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在经营前应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必要的增加明厨亮灶,改造油烟净化系统费用由乙方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2.2 乙方负责妥善保管食堂设备设施并合理使用,每学期进行一次清点、报损核对,除甲方核准的正常损耗外,须在协议期满后如数且保持设备的性能归还甲方;经营期满,乙方必须确保电器设备和炊具设备齐全完好,能正常使用,如有丢失和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易损易耗品(碗、筷、碟子等)损坏设备超出甲方核准的正常损耗10%以上由乙方按原价赔偿。

2.3 建筑物的维护维修由甲方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

2.4 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必须投入资金添加的食堂设备设施及主要用于改造操作间、改善就餐环境、食堂文化布局、餐谱价格表公示栏等。

2.5 食堂要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俭学岗位。

3、租金及经营期限

3.1 乙方每月需向甲方支付租金共 万元( 万元),于每月月底按时上交。

3.2 租赁期限自2020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止(成交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提前1个月做好食堂承包移交相关工作)。

4、经营管理规定

4.1 成交方经营期间不得变更房屋结构,若因经营服务需要,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校方报告,经校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负责所有的装修费用。

4.2 乙方按贺州市生活用水、用电价格标准按月向甲方缴纳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

4.3 食堂实行刷卡消费。乙方必须配合学校的管理,不允许现金消费,如发现现金消费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2000元,罚金从当月营业款中扣除。第三次按违约处理,终止承包经营合同。

4.4 饭卡充值由学院财务处统一收费和管理。每(月)15天由财务处结算一次,结算转账为承包经营中标公司对公账户,禁止向个人账户转账。

4.5 学院后勤处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实行日检制,如发现有变质变味食品将责令整改并从重处罚,罚金从2000元至10000元,罚金从当月营业款中扣除;

4.6 因食品卫生安全受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学院将处同等金额的处罚,罚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4.7 因相关证照不及时办理受相关部门强令停业整顿而造成学生无法就餐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罚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5、担保金支付

5.1 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时按规定交付担保金共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担保金可用于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若发生重大事件,则不予以退还。

5.2 经营期满,如无违约行为的,在双方结清各种费用,办理资产归还移交手续并撤离学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全额无息返还保证金。

6、承包经营期内,每月实行奖罚测评制度,具体操作如下: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每月下旬组织师生对食堂进行满意度测评,师生对食堂的满意度达到90%(含)以上,甲方按中标的月承包金额的10%奖励给乙方;满意度介于80%(含)—90%(不含)之间,既不奖励也不处罚;满意度低于80%以下的,乙方按中标的月承包金额的10%作为处罚金支付给甲方(处罚金在当月营业款中扣除)。满意度每月测评1次,一年测评达到3(含)次以上不满意的直接终止合同。

7、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1 甲方对食堂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使用权。

7.1.2 甲方监督乙方履行协议约定的条款,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7.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涉及到甲方权益、声誉、综治、食品卫生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的,甲方予以书面通知或其它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经甲方通知后,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予以整改的,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作相应处理;甲方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和单方面终止协议的权利。

7.1.4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加强对食堂的经营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等。

7.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2.1 乙方应制定相关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并按甲方要求配齐相关管理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服务,保证食品安全,杜绝一切食品安全事故。

7.2.2 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承担经营期间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7.2.3食堂伙食供应做到质量好、营养搭配合理、分量足、品种多、价格合理,满足不同层次消费水平的需要;保持饭菜价格总体稳定,价格不高于贺州市中职同类学校或者是中学平均价格水平。乙方经营食品价格须经甲方同意,不准随意变更价格标准。

7.2.4 除不可抗拒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

7.2.5 不得改变本项目用途,不得将本项目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或将本项目划分转租分租给第三方经营。经营过程中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7.2.6 乙方不可将食堂以任何借口以任何形式转让给其他经营商经营。

7.2.7 协议签订后,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满足师生就餐需求添置厨具设备,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并增加‘明厨亮灶’监控摄像头、食品电子追索系统。

7.2.8 食堂所有食品原材料必须实施定点采购。乙方在确定(或更换)原材料供应商之前7工作日向甲方推荐原材料定点供应商,并将推荐的定点供应商资质证明、证照等有关材料报甲方审批,甲方经考察、认定同意后,乙方可定点采购。如乙方推荐有供应商资质认定不合格或供应商有不良记录,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如多次更换不合格,甲方可指定原材料供应商。

7.2.9 乙方在食堂经营管理等方面应体现丰富的企业文化,要悬挂食堂管理制度、卫生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悬挂内容新颖有意义的食堂文化标语。

7.2.10 乙方营业时间和须遵守的就餐纪律。

早餐:6:30—7:50 ;中餐:11:30—12:50;晚餐:16:30—19:50;夜宵:21:00—22:00。

7.2.11 乙方必须承诺为学院教职工开设专用窗口;如有公务接待、会议工作餐、师资培训等上级活动安排,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配餐。相关费用按有关餐标文件执行。

7.2.12.为保持食堂周边环境卫生,避免排污、排水管道堵塞,隔油池溢出无人处理的现象,乙方必须每学期至少两次以上自行清理排污排水管道。

8、对乙方服务规范要求

8.1 在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药监规[2018]2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广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文件(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卫健委三部委签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广西中小学校体卫工作条例》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食品安全管理,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和甲方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对学校和师生员工负责,保证食品安全。

8.2 把好原材关。乙方必须在经甲方审批同意的原材料定点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每一次要查验供货者的批次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批次检验报告的食品原料,应及时向学校管理部门反映,必要时更换供货商。乙方不得在定点供货商外采购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及相关食品;乙方要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职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每天采购的原材料必须造册登记以便甲方食堂管理检验。

8.3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号)、《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 [2019]41号)等规定,乙方通过“扶贫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金额不低于年度采购农副产品总额的20%。

8.4 把好加工关。严格按照卫生操作规程,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不得使用在餐饮业中禁止使用的添加剂以及其它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得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食品;不制作、销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销售隔夜食品;禁止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实行食品每餐留样制度。

8.5把好消毒关。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要洗净、消毒、保洁。

8.6 把好从业人员卫生关。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才能上岗;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要将手洗净,穿戴规范、清洁的工作服、帽,实行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挂牌服务。

8.7 把好环境卫生关。配备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保证采光、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及消防设施正常运转。

9、用工管理规定

9.1 乙方自行招聘、管理员工,甲方有权对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2 乙方在员工招聘、薪酬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聘员工要证件齐全(居民身份证、健康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暂住证等),并报甲方相关职能部门登记备案。

9.3 乙方要对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违约责任。

10.1.1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没有发生约定的可终止协议的违约行为时,甲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否则,要向乙方无息返还全部担保金,并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的经济损失。

10.1.2 本协议期满后,乙方无约定违约行为时,甲方按规定时间将担保金返还乙方(不计息),否则每延迟一天,要按担保金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已经交纳的全部担保金,同时乙方要赔偿甲方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10.2.1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单方终止协议或未按甲方同意擅自以出租、转让等方式,将食堂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经营。

10.2.2 乙方不履行协议,经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管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

10.2.3 乙方通过骗取手段获得承包经营经营权。

10.2.4 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广西中小学体卫工作条例》规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食品卫生事故,情节较为严重,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

10.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0.2.5.1 采购不合格食品、不索取合格证,不按要求实行每餐留样制度、不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台账。

10.2.5.2 饭菜质量、卫生差,餐具不消毒,食堂卫生不达到要求,经停业整顿仍达不到要求。

10.2.5.3 食堂经营测评满意度连续三个月均低于80%以下的。

10.2.5.4 对从业人员管理不严,对以下情形经教育后仍不整改:未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的,工作人员态度不好,不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未穿戴整洁工作服、工作帽、口罩。

10.2.5.5 乙方有出售病害肉类,变质过期食品被投诉的,经调查核实的。

10.2.5.6 师生罢餐、无故停止经营或擅自停业,影响师生正常用餐。

10.2.5.7 食品卫生得不到保证(进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油、配料;进劣质食品材料)。

10.2.5.8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兑现承诺的。

10.2.5.9 乙方拖欠食堂供货商货款或拖欠其他与食堂经营项目有关的款项达一个月以上且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扣除乙方已经交纳的全部担保金。

11、争议解决

对于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有权向经营场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因本协议食堂调整、改变食堂用途或国家政策调整而终止协议时须提前30天在甲方校园网公告或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视为双方没有违约。

12、其他约定

12.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2.2 乙方承诺、附件征收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承包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广西贺州职业学院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和成交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竞标(评标)小组构成: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依据:以竞争性竞标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

(三)评审方法:最高评标价法。

二、初步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一章竞标供应商须知第12条款

食品经营许可证

符合第一章竞标供应商须知第12条款

竞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符合第一章竞标供应商须知第12条款

竞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凭条)(复印件)

符合第一章竞标供应商须知第12条款

竞标供应商竞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符合第一章竞标供应商须知第12条款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时则必须提供)

符合第一章竞标供应商须知第12条款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时则必须提供)

符合第一章竞标供应商须知第12条款

竞标供应商截止之日前半年内供应商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

符合第一章竞标供应商须知第12条款

近三年内(本项目采购截止期前)竞标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并通过评标委员会确认为准。

符合第一章竞标供应商须知第12条款

2.2

响应性评审标准

竞标内容

符合第一章“竞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服务期

符合第一章“竞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竞标有效期

符合第一章“竞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竞标保证金

符合第一章“竞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竞标报价

不能低于竞标供应商的采购预算价或高于最高限价

竞标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服务承诺

响应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内容

三、评定方法

谈判小组将以谈判文件、竞标文件为评定依据,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且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一轮报价中最高报价的竞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竞标内容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时,谈判小组将按竞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推荐最高竞标报价的竞标人为成交供应商,次高者为成交候选人(竞标报价相同时,由谈判小组确定排序,并按由高到低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南区食堂和北区食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C标段)

( - - - )

响应文件

竞标供应商: (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竞标日期:

竞标函(格式)

根据贵方广西贺州职业学院南区食堂和北区食堂承包经营管理项目(C标段)竞争性竞标文件,项目编号(HZZC2020C300001GC),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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