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小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小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小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小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附件1采购公告附件表格.pdf附件2采购公告附件表格.pdf

项目概况

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FFLYQC2020-23

项目名称: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2日 至 2020年08月1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3楼

方式:①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供应商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上传至邮箱 166666377@qq.com,(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如有))(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25-6660005。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开标当天收取报名资料原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预算金额:食堂劳务服务费(生活服务费)食堂营业额的30%,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小学校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小学校

联系方式:联系人:徐老师;联系方式:0825-2267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3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黄老师;联系方式:0825-2287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 0825-2287069

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CFFLYQC2020-2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0 年 8 月 12 日 采 购 人 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小学 校 更正公告 / 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 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采购项目基 本情况、用途、 采购需求、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一 采购预算 食堂劳务服务费(生活服务费)食堂营业额的 30%,超出最高 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处理。 最高限价 食堂劳务服务费(生活服务费)食堂营业额的 30%,超出最高 限价的报价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保证金 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 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 号)的要 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 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标书发售方式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 份,现金或者网络转账方式(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 转让)。 收款人:何云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射洪支行 银行账号:6215 5823 1000 7138 354 ①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 份证复印件。 ②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供应商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上传 至邮箱 166666377@qq.com,(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2);(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需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如有))(加盖单位公章)、经 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 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 0825-6660005。报名成功后, 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 的电子邮箱。(开标当天收取报名资料原件) 标书售价 标书售价及资料费:人民币 300 元/份。 (标书售出后费用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起止时 间 发售时间:磋商文件自 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 08: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标书发售地点 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 11 号 3 楼 投标截止时间和 开标时间 2020 年 8 月 24 日 11:00 开标地点 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 11 号 3 楼 采购人地址和联 系方式 采购人: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小学校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67669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小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向山小区三期商业楼 11 号 3 楼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25-2287069 采购项目需要落 实的政府采购政 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 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 注: (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供应商或报价产品制造商非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原件,不能享受 10%的价格扣除;供应商为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的或提供非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无须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能享受 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 无证明文件不能享受 10%的价格扣除。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 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 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 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通知》(财库〔2019〕19 号)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 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 章),否则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第八章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 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 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 布并适时调整。 5、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 号) 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 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 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 (GB15629.11/1102 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 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本采购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 量、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 注:1、对于节能产品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 品中的优先采购产品,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本条所指“同等情 况下”特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时,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同 的情况,但是评分细则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评分评标因素 的,不再重复使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 本采购项目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项目的具体情 况而确定,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响应报价产品是否列入政 府采购扶持的产品范围,并承担相应的响应风险。 附件一: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背景 1.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小学是一所新建的、高标准、高规格的公办学校, 今年第一届招生(不提供学生住校),在校学生 1000 人左右。有食堂一栋 2 层 楼,提供劳务服务(生活服务)午餐一餐,就餐标准及具体就餐人数不做承诺。 (以自愿就餐为原则) 2.学校食堂为有需求学生提供食堂就餐服务。食堂本着“零利润”经营, 为学生提供,适合我校学生特点的,且安全卫生、经济实惠的餐食。通过竞争性 磋商,确定一名劳务服务(生活服务)供应商,为我校学生提供生活服务。 3.项目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小学校学生食堂内 4.承包方式:劳务承包 5.食堂劳务服务费(生活服务费)食堂营业额的 30%,超出最高限价的报 价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食 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食堂由学校进行经营管理并核定价格,成交供应商提供劳务服务,食堂 劳务服务人员配备充分,满足食堂运行需要。 3、保证食堂劳务服务及超市经营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确保正常运行。成 交供应商应依法用工。如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用工纠纷,劳资矛盾,安全事故等, 所有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配备项目经理必须有从事类似项目经历,工作能力强,并取得有 餐饮职业经理认证,供应商必须设置食品安全岗位,拟派相应人员(配备食品安 全员或食品安全师),进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拟派公司专或兼职营业师, 对学生用餐进行营养指导。配备的其他食堂劳务服务人员人数必须满足食堂餐食 制作、售卖、留样、清洁等所有食堂劳务需要。 5、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食堂劳务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在岗培训和安全培 训,督促劳务员工在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的服务工作,服从学校的管理 和安排,接受学校的监督和检查。 6、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按要求 进行规范操作。及时排查食堂存在的安全隐患(电路、设备等)并及时向学校报 告进行处理,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如因排查不到位、操作不当、未在用电处 贴警示标志导致的工伤事故,由成交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7、配合学校做好原辅料验收工作,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加工制作,保证学生 每天正常就餐,确保食品加工、储藏、收发等环节的安全。按《食品安全法》等 法律法规要求,负责食材加工制作、分餐、留样及废弃物的处置等工作(供应商 报价劳务费中包含送餐、教室分餐,午安餐管理费用)。 8、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民 事和刑事责任。 9、爱护经营场所的设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甚至破坏现有的设备设施。使 用期间属自然损坏、合理添置的设备,供应商向采购人报请同意后维修、添置; 若因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丢失,其维修、添置费用从供应商管理费中扣除。 10、供应商配备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并按食药局、教体 局以及学校要求做好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工人晨检、食品留样等相关工作, 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台账、档案备查。 11、供应商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及消防安全等法规规定,对厨房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清三消毒”操作流程,保 证膳食的质量、卫生和安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12、供应商每日下午 2点前拟好次日全天食材采购清单送采购人食堂管理员; 参与采购人做好食材验收、管理工作,防止变质发霉食物流入;注重营养均衡, 每周制定食谱;厉行节约,配合采购人严格控制运维成本,节约用水、用电、用 气,根据就餐人员数量准备膳食,杜绝浪费;加强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 作场所、就餐环境整洁,潲水等不得随意抛弃,按要求做好食堂内所有工作。 13、供应商派遣人员上岗前需取得有效健康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新入职人员尚需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供应商自行承担派遣 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用人及员工工资、社保、福利等应符合《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并负责处理与其引发的劳动争议或产生的相关问题。派遣人员必须遵守 采购人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服务,工作时间应穿工作服、围裙,戴工作帽、 口罩,手套等,着装整洁,不得高声喧哗。 15、供应商不得利用厨房、餐厅、食材等物品从事本项目规定以外的任何经 营活动。 16、凡因食品安全储存、加工不当等造成服务对象食物中毒等情况,一切法 律责任、后果和损失均由供应商负责。 17、供应商要定期巡查厨房设备,保证安全使用,对派遣的人员进行安全教 育和培训,并为其购买工伤保险或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因员工操作、使用不 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人身伤害,均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8、供应商派遣人员必须掌握以下应急措施:(1)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 应急措施;(2)消防应急措施;(3)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 19、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配合成交供应商每季度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 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20、用餐时间及菜品标准具体以采购人安排为准。 21、成交供应商是食堂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负责管理各种 设施设备,保证水、电、燃气的使用安全。因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引发食物中毒 事件或者发生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成交 供应商应主动参与采购人检查食物、原材料及调味品的质量。 (二)主要服务技术人员要求 1、主要技术人员配置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餐饮职业经理人 1 名 2 公共营养师 1 名 3 食品安全师 1 名 4 厨师长 1 名 5 副厨 1 名 合计 5 名 注:供应商拟派入的本项目团队中所有人员需经过严格筛选,不得具有犯 罪记录、吸毒史、精神病史或抑郁症病史及有可能危害人员安全健康等病史。 2、人员职责 2.1 餐饮职业经理人(1名) (1)管理食堂日常事务; (2)对下属人员的工作分配与调动; (3)负责与采购人食堂管理员的协调、沟通工作; (4)食堂每季度的满意度调查; (5)校方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2.2 厨师长(1名) (1)全面负责所有灶上的烹饪技术指导、食材的搭配; (2)菜品创新,制定每周菜谱,并与副厨一起负责员工餐的制作; (3)调料的配置,菜与调料的比例; (4)新鲜菜、冷冻卤菜、肉类、冷菜的检查验收工作及分类处理; (5)对用餐人员反馈意见进行收集改善; (6)负责对陈旧菜使用意见的确定等; 2.3 副厨(1名) (1)在厨师长的领导下,负责餐品制作; (2)熟练掌握大锅菜、小锅菜与调料加油的配比; (3)对厨师长安排的菜谱进行制作; (4)炉台安全的管理; (5)炉台所需燃料的充给; (6)灶台上下卫生的清洁; (7)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4 公共营养师:(1名) 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制定营养充足、比例合理的带量食谱,并公示,保证每 日营养素、维生素、矿物质等摄入量达标,确保膳食营养、卫生、安全。 2.5 食品安全师 (1)负责学校食堂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食品原料的采购 进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并要对采购记录进行管理。保存期限不少于半年。 (2)需要负责对学校食堂的场所(包括后厨、就餐场所等)环境卫生进行 管理,保持场所的卫生状况。 (3)需要负责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进行管理, 确保加工设施、设备整洁卫生。 (4)需要负责对学校食堂的人员(包括厨师、帮厨等等)健康状况进行管 理,确保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5)需要负责对学校食堂的加工制作食品过程进行管理,确保加工过程安 全健康。 (6)需要负责对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添加剂的贮存、使用情况进行管理。 (7)需要负责对学校食堂的餐厨垃圾进行处理等管理,保证餐厨垃圾及时 清除 (8)需要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等确定的其他需要食 品安全员(师)承担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从而保证学生就餐安全健康。 (三)其他要求 (1)采购人承担厨房及餐厅的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并根据本项目规定, 按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应付劳务费用。 (2)采购人负责为成交供应商劳务派遣提供休息场所。 (3)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劳务派遣从业资格、安全、治安、消防、健康状 况等进行监督管理,对卫生、膳食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如果成交供应商 派遣人员不服从管理或工作人员因健康等原因不能从事食堂工作的,有权要求成 交供应商更换工作人员。 (5)采购人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核细则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定 期考核。当考核结果未达标时,有权依据考核细则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劳 务合同。 (6)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移交食堂资产时,对食堂资产登记造册,双方管 理人员签字确认,作为合同附件。 (7)合同期满,成交供应商应将采购人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厨具等完 整还给采购人,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考核办法 1.由采购人成立考核小组,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实行月度考核,考核工 作由采购人采取抽查,突击检查、现场调查的形式进行。 2.考核范围及标准:对食堂管理、服务质量、伙食质量、环境卫生等进行考 核,考核标准由采购人制定,详见附表 1《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小学校食堂考 核细则》。满分为 100 分,95 分以上为合格;80-95 分及基本合格,80 分以下为 不合格。 3.处罚办法:采购人将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加以运用。考核分在 95 分及以上, 全额发放当月劳务费;95 分以下,每减少 1 分罚款 100 元,罚款在每月支付服 务管理费中扣除。如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并要求限期整改,直 至考核合格,方可发放上一月劳务费;如连续 2个月月考核或半年内有 3次月考 核结果在 80 分以下,采购人有权解除劳务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果造成经 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均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其中:食品原料不在保质期内 者,罚款 200 元/次;一个月内熟食中发现有异物,第一次罚款 100 元,第二次 罚款 200 元,以此类推)。 附表 1:《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小学校食堂考核细则》 项 检查具体内容 评 分 标 准 分 得 目 值 分 食 堂 管 理 (20 分) 服从甲方管理;食堂人员不得因食材 处理、烹饪繁琐而拒绝供应个别菜品; 完成指令性任务 违反上述指令,一项扣 2分 5 食堂工作人员团结协作、和睦相处, 不得出现打骂、推诿、扯皮现象。 发生一次扣 2分,造成严重后 果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 5 计划食材数量基本合理,避免浪费现 象。 计划不合理,造成食材浪费、 随意丢弃过多,一次扣 2分。 2 指定专人参与食材验收。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验收,缺 席一次扣 1分 2 每日应整队、考勤;每周排班表交总 务科;除正常休假外(每周一天), 其余请假不能影响食堂的正常运转; 请假 1天之内的,报食堂管理人员批 准;请假 1天以上的,尚需报总务科 批准。 未按制度执行的,一项扣2分。2 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下班前关 闭水、电、气源、门窗等,各种记录 完善。 记录不完整,一项扣 1分;请 假未按规定报告的,一次扣 1 分,影响食堂正常运作的,一 次扣 2分。 2 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社会 关系进行严格审查。食堂在招收新进 人员时,须向总务科申请报备。 更换人员未报总务科,一次扣 2分。人员档案资料不全,一 次扣 2分。 2 服 务 质 量 (20 分) 食堂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统 一着装,仪表整洁,不得佩戴装饰品, 头发置于工作帽内。 不符合要求一次扣 1分。 5 食堂内禁止吸烟、打闹、酗酒、赌博、 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良行为。 发现一次扣 1分。 3 分发熟食时,不得徒手接触食品。 发现一次徒手接触食品,扣 1 分。 2 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答、 微笑服务,不得发生争吵、冷漠等不 文明行为。 发生有效投诉,每次扣 1分。 如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轻 重,另作处理。 5 严格按照学校就餐规定时间开饭;及 时摆放、清洗、回收餐具;开饭时间 须留人值守售卖台;督促打卡;及时 添加熟食。 未按规定执行,一项扣 1分。 5 卫 生 标 准 (30 分) 营养食堂应时刻保持清洁卫生,特别 是厨房操作间应保证无“四害”等污 染源,防污、防尘设备及时清洗,保 证防污有效。 发现污染源一次扣 2分,未及 时清洗防污防尘设备发现一 次扣 2分。 8 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 使用容器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 显的区分标志,生、熟食品分开,食 品存放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 存在交叉污染并没明显的区 分标志扣 2分,生、熟食品未 分开且食品存放,没有分类分 架扣 2分。 7 工作间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 操作台及售饭台及灶台卫生整洁;就 餐区地面、桌椅洁净无油污;食堂每 周大扫除一次。 发现一项不整洁扣 1分,缺少 一次大扫除扣 3分。 10 食材、炊具、菜具必须清洗干净;餐 具做到“一洗、二消、三冲、四保”, 每周至少浸泡消毒一次,记录完整。 发现未清洗或不干净的、未记 录一次扣 2分。 5 伙 食 质 量 (30 分) 面粉、大米、食用油、肉等主要食品 原料由总务科采购,承包方必须认真 检查所购物品是否有卫生合格证、保 质期等,无过期、霉变食材,无异味。 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扣 2分。如 发生存放、使用不当,发生食 物中毒等问题,造成经济损 失,由承包方负责。 8 每日饭菜应保证食材新鲜、口感适宜, 不得出现不熟、杂质、异物、口感差 等现象。 发生有效投诉一次扣 0.5 分; 如造成就餐人员食品中毒等 情况,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 责任。 10 菜谱应按照季节合理安排,工作餐荤 素、营养搭配合理。 安排、搭配不合理,一次扣 2 分。 6 不得擅自变动菜品价格;不得以任何 理由收取现金。 私自变动价格,一次扣 1分; 私自收取现金的,没收违规所 得,处 5倍的罚款,扣当月考 核中 2分。 6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 2、付款方式:采购人按月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劳务费。月度终了后 10 个工作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 凭证资料,采购人凭票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费用。 3、违约责任: 3.1 供应商需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 履行。 3.2 如因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 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 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 的赔偿责任。 3.3 成交供应商需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成交供应商 的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采购合同中约定的赔偿。 4、验收方法及标准: 4.1 所有实施内容须达到国家(行业)规范标准。 4.2 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2 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验收。 附件:2 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招 标 项 目: 项 目 编 号: 包件号(如有): 购买文件单位: 购买文件时间: 年 月 日 购买标书金额: 公 司 电 话: 邮 箱: 购 买 人 姓 名: 联 系 电 话: 附:公司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商务要求 1.遂宁市河东新区紫竹路小学是一所新建的、高标准、高规格的公办学校,今年第一届招生(不提供学生住校),在 2.学校食堂为有需求学生提供食堂就餐服务。食堂本着“零利润”经营,为学生提供,适合我校学生特点的,且安全 三、商务要求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