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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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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海关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香洲海关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香洲海关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20-031)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容、数量、服务期、简要项目需求或者招标项目性质

1、项目名称:香洲海关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项

2、内容:香洲海关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元,含税)。以上金额为本项目合同最高限价。全部资金由财政拨款。

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2 个月。

5、具体招标项目的性质及招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人员代表)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或电子印章)的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近三个月(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的社保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说明: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3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查询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②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③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如是投标人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navPage=5);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nmingdan/?navPage=5);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navPage=5)。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提供上述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自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18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无异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不再受理此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异议。)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12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每天0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购(网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9月4日9:00-9: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4日09: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0年9月4日0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室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开标室。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先生、何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164350]、[0756-8164360]

(4)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侨光路5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杜文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2(项目咨询)、2173708(保证金事项)、传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室 邮编:519000

(5)标书费及中标服务费收款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户 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帐 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 2020-031香洲海关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0812售.pdf下载
政府采购服务类招标文件 服务类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 ZHGJ2020-031) (项目名称: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招标文件 采购人: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 0 2 0 年 7 月 7 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招标文件 温馨提示 一、 如无特别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0分钟内。 二、 投标截止时间一到,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人的任何相关报价资料、文件。为此,请适 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 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 建议至少提前 2个工作日转账。 四、 请正确填写《投标报价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 五、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六、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七、 如所投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八、 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九、 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招标代理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 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十、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 参加本次投标的服务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 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政府采购服务类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 第五部分 合同书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2 第一部分 投 标 邀 请 书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3 投 标 邀 请 书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本采购项目资格、资质要求、具有履约能力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ZHGJ2020-031 二、采购项目名称: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元,含税)。以上金额 为本项目合同最高限价。全部资金由财政拨款。 本项目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投标折扣率高于100%的报价无效,投标折扣率低于90%的,必须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同时必须经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评审一致通过,否则报价 无效,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市场调查、货物、包装、运输、搬运、不合格货 物的退换、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 等在内的全部费用。 合同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关于基准价格的说明:以每 月珠海市柠溪市场、南坑市场或前山市场其中两家的同类货物(中等以上质量)考察价格的平均价下 调10%作为下月合同执行的基准价格。当月的基准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价 波动影响,当月不得调整价格。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项目名称、服务期限及主要内容和要求) 1、项目名称: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主要内容: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12 个月。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5、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内容进行响应, 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内容进行响应;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2020年 8月 12 日至 2020年 8 月 18 日五个工作日(注: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服务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 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无异议,招标 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不再受理此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异议。 五、服务商资格、资质条件: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4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 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 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 开标人员代表)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或电子印章)的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近 三个月(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的社保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 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说明: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 3日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 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查询信息查询记录和 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②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③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 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原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 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 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2020年 8 月 12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 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 4号中立信 大厦 9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网购须另加附 50 元,汇款后请通知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开户行:平安银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5 行珠海分行;账号:11007305274301),招标代理机构在收齐来款后即按其提供的地址办理邮递, 但不对邮递过程及结果负责)。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 4 日 9时 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 4号中立信大厦 902室(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 经营部开标室);递交时间:2020年 9 月 4 日 9 时 00分至 9 时 30 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 9 月 4 日 9时 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 4号中立信大厦 902室(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 部开标室评标室) ;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伍仟零叁拾壹元整(¥15,031.00),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 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 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采购人联系人: 刘先生、何先生 电话:[0756-8164360]; 传真:0756-8164184 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 5号]; 邮编: [519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756-2173702 ;- 传真:0756-2173705;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 4号中立信大厦 902 室(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邮编:5190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 7月 7日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6 第二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7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需求 特别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所有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 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3.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的内容为采购的主要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标 的名称、标的服务、数量、单价”。 4. 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 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5. 未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一、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预算 服务期 备注 香洲海关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780,000.00 合同签订后12 个月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采购人食堂配送肉菜和副食品等年度服务。 2、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3、投标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 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4、所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5、投标货物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6、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 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还应承担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8、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 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 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9、中标人不得变更中标物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 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10、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 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8 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 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1、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中标人配送货物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12、中标人应指派固定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成员不得少于4 人,并报采购人 备案。如须调整服务团队成员,须书面向招标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方可调 整服务团队,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三、项目具体内容 (一)供应品种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肉类、水产、蔬菜、干货、调料、水果等副 食品。 采购人以《食品采购计划单》的书面形式,将需要采购的食品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根据该计划单 所列明的食品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组织筹措供应。 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采购要求进行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扣减中标人合同应付 款项的权利。 (二)供应方法 1、制定计划:采购人在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17 时前,将下周采购计划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派 人到采购人处领取该周的《食品采购计划单》。若发生计划不准确或不及时或有疏漏等情况,中标人 有义务提醒采购人修正计划单。 2、筹措物资: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食品采购计划单》。组织食品筹措、加工、生产,按规定的 品名、数量、质量要求进行供应。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食品供应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3、交货时间、地点: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当日的计划,每日上午8:00点前将当日所应供食品送 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香洲海关食堂:珠海梅华东路48号)。 4、食品验收:中标人将副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对副食品的品种、 数量、质量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若发现与采购人要求不符的情 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纠正。 (三)供应质量 中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确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 标、注或证书。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 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珠海市“无 公害蔬菜”管理办法,供应质量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 品,必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 量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 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 供应资格。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9 3.1 粮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粉、豆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 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要提供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 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 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中 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 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 属供、方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 至追究刑事责任。 2)执行标准: ①、大米品种要求为标一晚三级米。 ②、米类执行标准:GB1354-86 GB2715-2005 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 ③、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 (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④、油类执行标准:色拉油:GB1535-2003 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GB 1534-2003 大豆油:GB 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棉籽油:GB 1537-2003 油茶籽油:GB 11765-2003 玉米油:GB 19111-2003 米糠油:GB19112-2003 ⑤、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是非转基因、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 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 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 霉变粒不得超过2%。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 (5μ g/kg~20μ 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 g/kg)、玉 米赤霉烯酮(≤60μ g/kg)、赭曲霉毒素A(5μ 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mg/kg~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10 0.2 mg/kg)、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0.2 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 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 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 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3.2 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 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 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指标(mg/kg) 甲胺磷不得检出 甲拌磷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 呋喃丹不得检出 百菌清≤1.0 多菌灵≤0.5 汞(以Hg 计)≤0.01 铅(以Pb 计)≤0.2 砷(以As 计)≤0.5 氟(以F 计)≤0.5 硝酸盐(以NaNO3 计)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NaNO2 计)≤4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 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 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 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 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11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 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 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 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 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 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 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 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 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 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 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 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3.3 肉类: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 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 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12 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 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3)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水产类 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 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 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3.4 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 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 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 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 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四)食品包装 中标人所供的副食品包装应规范、卫生、整齐、美观;肉类要进行分割,5kg/块,外包透明薄膜, 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冻类等用保鲜袋进行冷冻封装;鱼类、海鲜类用网袋装好,放置有加氧机的清水 中,保持鲜活;干货、调料、水果类用纸箱包装;蔬菜瓜类用塑料筐盛装。 (五)供应价格 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中标折扣率 注:以每月珠海市柠溪、南坑或前山市场其中两家的同类货物(中等以上质量)考察价格的平均 价下调10%分别作为下月考察后基准价格。考察后基准价格一经确定,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受市场物 价波动影响,不得调价。 投标人投标折扣率低于9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同时必须经本次项目 的评审委员会评审一致通过,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六)供应结算 (一)中标人的财务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在珠海市财政局备案,须向采 购人提供加盖中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二)结算时,必须凭采购人所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方可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三)中标人每天按照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结算时,双方对当月供应金 额核对无误后,由采购人财务报名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中标人付款。 (四)中标人每月5 号前必须提供上月配送结算清单送采购人财务部门核对,10 号前采购人依照 对账结果一次性支付上月货款。 (五)购买公众责任险 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即购买公众责任险(投标人作为被保险人),且保险期限内最高赔偿额不 少于人民币50万元。 (六)服务安排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13 1、本项目选取1 名中标人为采购人食堂配送肉菜和副食品等服务。 2、如果推荐的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无法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可按推荐的中标人排 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中标服务资格中标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 3、如果推荐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经招标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其投标资料造假而被取 消中标资格的,则采购人可按推荐的中标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中标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 注:本项目要求未尽事宜,中标人须无条件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执行。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14 第三部分 投 标 须 知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15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 序号 内 容 一、 说明 1 1.1 项目综合说明: 1、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1项。 2、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 2.1 采购人名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3 2.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3.1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 二、 招标文件 5 6.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 4号中立信大厦 902室 邮 编 : 519000 电话:0756-2173702 传真:0756-2173705 联系人:杜先生 6 投标答疑会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标前答疑。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12.1 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 8 13.1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是□;否■。 如是,则投标人须将共同投标协议正本不适用份、副本不适用份提交招标代理机 构。 9 14.1 (3)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投标人还须提供: A、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文件 中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15.2 投标人应提供近 3 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无违法违规活动 的声明函原件; 15 16.3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5031.00 元。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 帐方式缴纳完毕并到达招标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支付到帐时间 以投标保证金帐户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凭证所记载的时间为准。若投 标人未按照本款规定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投标人的投 标文件。 16 16.4 开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账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注:■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号,且必须来源于投标人的银 行基本账户或一般对公账户(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便查询。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7 17.2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应留有足够时间完成评 标、报批和授标。为避免延期,有效期应规定得现实些。) 18 18.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肆 份,及一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正 本的扫描件)。评审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1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 9 月 4 日 09 时 00 分至 09时 30 分(北京时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16 序号 条款 序号 内 容 20.1 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9 月 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 4号中立信大厦 902室深圳市国际招 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书相关内容)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0 19.2 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 4号中立信大厦 902室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珠海经营部开标室。。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 21 22.3 采用 综合评分法 法,详见第四部分《评标方法》 22 26.6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中国海关网;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网。 本项目澄清或更正公告(若有)发布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2、中国海关网;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 网。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2、中国海关网;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官 网。 六、质疑和投诉 23 28.2 1.如果报价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 如遇海关工作人员廉政问题可直接拨打拱北海关廉政投诉电话: 0756-8883290。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4 30.3 本次招标项目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本项目预算金 额的 10%(招标人接受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之日起 5日内提交,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如无违约,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 (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本表的全部空格,或根据情况填写“不适用”。每一栏括号中斜体字的 说明仅供填写时参考,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应删去斜体字。)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17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项目综合说明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2.2“监管部门”是指:拱北海关监察室。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 2.4 服务商资格、资质条件: 1) 参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 2) 关于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 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 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3) 除联合体外,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或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 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接受作为参与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包(组)竞争的服务商。 2.5“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 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的货物必 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 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 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2)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报价中。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当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一次性支付,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深圳市国际招标有 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交付,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账号:11007305274301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18 (5)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 计算依据(若投标时无明确的投标报价,则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金额的各 部分费率如下表: 费率类别 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 服务招标费率 100以下部分 1.5% 100-500部分 0.8% 500-1000部分 0.45% 1000-5000部分 0.25% 5000-10000部分 0.1% 10000-50000部分 0.05% 50000-100000部分 0.035% 100000-500000部分 0.008% 如某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 400万元,总共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总共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招标代理服务费)+(100万~400万部分的招标代 理服务费) 100万元×1.5%=1.5万元 (400-100)万元×0.8%=2.4万元 合计收费=1.5+2.4=3.9万元。 注:中标金额(或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 100 万(不含)以下的,中标服务费为以上收费标准上浮 20%。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书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须知 (4) 评标办法 (5) 合同书 (6) 投标文件格式 (7)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19 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 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 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代 理机构。但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示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采购代理 机构,并须为采购代理机构在限期前的答复留下适当的工作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 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 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 源)。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 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l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 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 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 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 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 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9.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参照招标文件第六部 分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全面的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1)按本须知的规定填写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2)按本须知的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本须知的规定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而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20 (5)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作出的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建议书、技术规格、技术参数、技术 文件及图纸、商务要求等。 10、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 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 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及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 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 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 标报价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 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 交的投标价格中; (3)应包含服务全过程和伴随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每项分类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备选方案 12.1备选方案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如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 13、联合体投标 13.1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14、投标人相关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 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21 (2)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3)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授予的相关许可文件和其他资格证明 文件; (4) 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稳定的组织机构,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包 括设计、生产和服务等)能力; (5) 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类似服务的业绩,并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提供的格 式填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清单; (6) 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年度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7)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其信誉、资格的文件复印件或其他证 明文件(包括经过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有关资质等级证书等); (8) 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允许、且投标人拟将本招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 人完成(分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证 明分包人合格的文件,且分包人不得再分包。如果投标人中标并将项目分包,其就分包项 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边带责任。 14.2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5、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 (1)服务的详细说明; (2)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 及因素; (3)采购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服务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的清单。 (4)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作出了 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招标文件规定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2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15.3 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报价;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报价保证金无效。 16.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现金、转账、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代理机构 账户。 16.3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22 16.4投标保证金应为人民币,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中任何一种,在投标时与开标一览表复印件装入同一 单独信封密封提交: (1)从投标人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或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提交的: a.直接到(或汇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递交,由银行开出回单。中心不 另开收据。(交款时须向银行提供完整的招标编号) b.银行营业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2:30-5:00(节假日除外)。 (3) 用“年度保证金”形式提交的: 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确认证明》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4) 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 “银行保函”投标前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其内容、格式等是否符合规定; 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银行保函”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6.5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6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如有质 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原额退还。 16.7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6.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7、投标的截止期、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 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7.2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天数。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 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 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 责任也相应延续。 18、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的数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 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23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 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 名章或签字才有效。 18.4 若为联合体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投标文件的其它内容可由 联合体主办方进行签署即可。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表》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 标报价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 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 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 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机构检查并 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 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 评标由采购人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 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 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24 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 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价格评分。 22.3 本次评标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选定的方法,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 23、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 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 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 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 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 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 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 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 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投标的评价 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授标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 告。 26.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25 签确定。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26.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 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 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 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 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此类推。 26.4采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6.5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 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6.6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 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27.1 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名第一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其余按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中标备选人,由采购人依法选定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不能履行合 同,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六、质疑和投诉 28.1 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28.2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 7个工 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地 址: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楼D座 邮 编:519000 电 话:0756-2173702 传 真:0756-2173705 联 系 人:杜先生 2)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 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向拱北海关廉政部 门投诉。 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26 29、合同的订立 29.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 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9.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 30、合同的履行 30.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 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 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机关备案。 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可以与服务商签订补充协议,但所补充协议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 充协议的必须按照 29.2条的规定备案。 30.3 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有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 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其它形 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不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 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八、适用法律 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 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九、废除中标 32、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采购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及已签订的 采购合同自动废除,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 32.1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32.2 放弃中标或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 32.3 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2.4 由于中标人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32.5 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采购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 情形。 32.6 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人可以废除中标的其他情形。 33、废除中标处理办法 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采购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排列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27 34、废除中标责任 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 34.1 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34.2 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采购人 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予赔偿; 34.3 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其它损失; 34.4 承担合同约定的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 34.5 因采购项目调整或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取消该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 的《中标通知书》及已签订的采购合同自动失效,采购人应向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就该采购项目支 出的招标代理费及购买、制作标书费用。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28 第四部分 评 标 方 法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29 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总则 1、评标委员会 1.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本次评标的评委会依法由 5位评委组成,包括:采购人代表 1 人 和专家 4 人。评委会负责全部的评审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委会的工作。评委会下设评标工作 小组,主要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记录评标情况等工作。评审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服务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 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服务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3)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服务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4) 评标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5) 任职单位为采购人单位或与参与该采购项目服务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 (6)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 (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1.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 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3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 书面澄清说明,但该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4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 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这些修正不应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 1.5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2、评标方法 2.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评价指标及权重: 评标指标 权重(%) 商务技术 技术部分 40 商务部分 50 经济价格 投标总价 10 合 计 100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30 评标分项细则 评价要素 分项 分值 评分细则 技术部分(40分) 总体服务 方案 10分 根据各投标人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分(包含投标人对本项目配送人员的配置 情况、配送程序、进度安排、验收方案等): 优:10分,良:7分,中:4分,差:1分。 质量控制 10分 根据各投标人的质量控制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完善性进行评分(包含: 原材料选定、包装、运输途中,送达采购人指定地后的整体质量控制方案): 优:10分,良:7分,中:4分,差:1分。 服务保障 10分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服务期间产生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的处理方案进行评 分: 优:10分,良:7分,中:4分,差:1分。 应急保障 10分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服务期间出现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的合理性和可操作 性进行评分: 优:10分,良:7分,中:4分,差:1分。 商务部分(50分) 相关 业绩 5分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单位食 (饭)堂食品配送项目的情况进行评价: 每份合同计 1分,本项最高得 5分。 注: 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合同配送期间任意一期结算发票等 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提供相关原件核查, 不提供原件核查或者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不得分。 2、类似单位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 投入的配 送车辆情 况 6分 1、 就投标人对本项目配备的货车(车辆类型以行驶证所载类型为准)数 量进行打分:投标人对本项目配备一辆货车得 1分(其它车辆不得分), 每增加一辆加 1分。最多得 2分。 2、就投标人对本项目配备的冷藏车(车辆类型以发票或车辆出厂合格证 书所载类型为准)数量进行打分:投标人对本项目配备一辆冷藏车得 2 分(其它车辆不得分),每增加一辆加 2分。本项满分为 4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年审有效期内的货车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冷藏车除提供年审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和车辆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31 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外,另外还需提供购置发票和车辆出厂 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注册用户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 否则不得分。除车辆行驶证外,其它证明文件需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核查, 不提供原件核查或者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不得分。 投标人认 证情况 4分 投标人取得专业认证公司(须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国家认监委”批准认证),提供“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的相关查询 页面。 ①具有有效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 ②具有有效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 ③具有有效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 ④具有有效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 注:认证证书、相关认证公司需获得国家认监委员的批准(以国家认监委 官方网站查询页面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认证证书 在国家认监委官网统一查询系统的查询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 现场提供相关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核查或者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不得 分。 食品安全 保障 9分 近半年以来其中一个月的质检报告(以原材料送检日期为准),根据投标 人提供主要原材料(蔬菜、鲜禽肉、鲜猪肉、鲜牛肉、水产、鸡蛋、大米、 食用油、河粉)共计 9项,经国家职能部门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 含有 CMA 标识)并且检测结果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提供 1个月的 (含 9项检测报告),得 9分,每月不满 9项不得分,本小项满分为 9 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国家职能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须含有 CMA标 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月一项多次检测的不累计计分。每月每 项只需要提供一份报告。评标现场提供相关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核查 或者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不得分。 人员素质 9分 1、取得有效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证书 2名(含以上)的得 2分; 2、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中级(含)以上证书 2名(含以上)的得 2分; 3、取得有效的一级食品检验工或食品检测员证书 1名,得 2分; 4、取得有效的高级(含)以上食品检验工或食品检测员证书 1名,得 3 分; 注:1)上述第 1至第 4计分项证明材料为相应的证书及相应人员的社保 证明,该社保证明指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或电子印章的近 6个月以来 连续三个月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必须与投标人或投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32 标人分支机构一致。 2)上述第 1、2、3、4计分项中同一人员获得两种证书的只计算一个证书 的得分,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可得分计分。投标文件提供上述相应证书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提供相关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核 查或者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不得分。 公共责任 险情况 5分 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购买以招标人为受益人的公共责任险保 单,且保险金额不低于 500万元,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提供符合要求承诺函的得 5分,否则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提供符合要求承诺函。 原料保障 8分 投标人自有原材料生产基地情况: (1)蔬菜基地:自营得 2分,与他人合作得 1分; (2)生猪基地:自营得 2分,与他人合作得 1分; (3)鱼塘:自营得 2分,与他人合作得 1分; (4)家禽基地:自营得 2分,与他人合作得 1分; 注:自营基地提供基地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合作基地提供基地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评标现场提供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核 查或者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不得分。 企业信誉 4分 1、投标人近六年来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 合同重信用”证书的,连续 5年以上得 3分,连续 4年以上得 2分,连续 3年得 1分,其它情况不得分。 2、投标人获得“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 1分。(颁发部门:工商部门、 银行、评估机构、协会或信用部门其中之一即可)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提供原 件核查,不提供原件核查或者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不得分。 价格部分 10分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折扣率,其经济价格分 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折扣率上限:100%,不设下限。 注:1、近 x年、近 x月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2、原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 特别说明: 1、将所有商务技术评价指标所得实际评价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评价得分,所有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33 评委评出的商务技术评价得分取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得分。 2、经济价格标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指标权重×100 上式中的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低评标价格,其价格分为满分。上式 中的投标报价均指经评审后的评标价格。 4、投标最终得分 = 商务技术标得分 + 经济价格标得分 5、计算最终得分时将保留至小数点后 4位。最终最高得分相同的,将依次按经济价格指标、技 术指标、商务指标得分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6、评标委员会将推荐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7、关于价格扣除的说明: 7.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扶持: 7.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6%的扣除,对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1.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 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7.1.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7.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项目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7.1.3、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7.2、对监狱企业的扶持: 7.2.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按上述 7.1条款享受评审中的价格扣除; 7.2.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 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7.2.3、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7.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扶持: 7.3.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按上述 7.1条款享受评审中的价格扣除; 7.3.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34 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 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 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7.4、投标人同时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 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2.2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 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以及综合实力强的中标人。 3、评标步骤 3.1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服务方案)、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 审的投标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三位中标候选人。 4、评分及其统计 4.1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首先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 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 各评委的技术或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或商务评分。然后,评出投标人的价 格评分。将各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和价格评分分别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将 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 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初步评审 5、初步评审包括《初步审查表》所列的各项内容,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由招标 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依法完成,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完成。只有对《初步审查表》所列各 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初步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 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被认为响应的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 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6、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 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等。 7、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 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 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功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 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 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 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8、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实质参加投标人数是否够 3家,以决定是否需废标。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35 9、无效投标的认定 9.1按《初步审查表》(见附表 1)所列各项,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三、详细评审 10、详细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进行技术(服务方案)、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10.1技术(服务方案)评分: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对技术响应表中各项要求的响应程度、对本项目提出 的服务方案(包括人力、物力、技术力量以及对服务内容的理解、具体实施的计划、方法、质量 保证措施、成果提交等)满足用户需求书的情况进行评分,各因素所占权重见《技术评审表》(附 表 2),评分统计按本评标方法 4.1条规定进行。 10.2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对商务响应表中各项条款的响应程度、履约能力、服务业绩、服 务商信誉(如银行信用、合同信用)、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评分,各因素所占权重见《商务 评审表》(附表 2),评分统计方法如前所述。 四、中标候选人 12、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两位中标候选人。 12.1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本项目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人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 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 术评分(由高到低);(3)商务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 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 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12.2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 12.3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 人。 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36 附表 1:初步审查表(注:本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初步审查表 序 号 投标人 投标有效性审查项 A投标 人 B投标 人 C投标 人 D投标 人 1 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符合要求 2 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技术标书除外) 3 已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保证金符合要求 5 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 6 投标文件主要资料齐全 7 按规定格式填写,无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8 投标人无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 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 为最终报价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9 投标价格是固定价且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10 投标报价无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11 主要服务内容和标准满足要求 12 商务无重大保留或偏差 13 无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结 论 不通过原 因说明 1、评审时评委对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是”标记为“○”,“否”标记为“×”; 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 ,出现一个“×”为“不通过”; 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投标,要说明原因。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37 附表 2:详细评审表(1.技术评审表、2.商务评审表(注:两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技术评审表 序 号 评审项目 评议内容 分项分 值 A 投标 人得分 B 投标 人得分 C 投标 人得分 D 投标 人得分 1 总体服务方案 参照评分细则要求 10分 2 质量控制 参照评分细则要求 10分 3 服务保障 参照评分细则要求 10分 4 应急保障 参照评分细则要求 10分 得分合计 40 分 备注: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后,根据计分方法进行相应地打分。 评委签名: 日期: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38 商务评审表 序 号 评审项目 评议内容 分项分 值 A 投标 人得分 B 投标 人得分 C 投标 人得分 D 投标 人得分 1 相关业绩 参照评分细则要求 5 分 2 投入的配送车辆情 况 参照评分细则要求 6 分 3 投标人认证情况 参照评分细则要求 4 分 4 食品安全保障 参照评分细则要求 9分 5 人员素质 参照评分细则要求 9分 6 公共责任险情况 参照评分细则要求 5 分 7 原料保障 参照评分细则要求 8分 8 企业信誉 参照评分细则要求 4分 得分合计 50 分 备注: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后,根据计分方法进行相应地打分。 评委签名: 日期: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39 第五部分 合 同 书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类招标文件 40 政府采购 项目 合 同 书 (服务类) 项目名称: 香洲海关 2020食堂配送项目 合同编 号: 签约地 点: 签订日期: 二○二 年 月 日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类招标文件 41 甲方(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经公开招投标,上列甲方确定乙方为……项目的服务商。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就本项目服 务事宜,特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折扣率: 本合同折扣率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折扣率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不因合同后续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市场物价的浮动或政府相关部门 的指导价的变动而得到调整。 第二条、服务内容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计划和要求,负责采购和供应肉类、水产、蔬菜、干货、调料、水果等副食 品。甲方以《食品采购计划单》的书面形式,将需要采购的食品通知乙来源于,乙方根据该计划单所 列明的食品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组织筹措供应。 第三条、甲方乙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收货后在食材存储及加工等环节导致食物变质以及由此引起的食物中毒,由甲方负责。 2、甲方在向乙方发送订购清单后需要变更清单内容的,应于当天晚上 22点前向乙方提出。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食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所配送的食材税后的价格应低于同期周边市场或珠海市朝阳、南坑及前山市场食品的平 均零售价格,零售价以周边市场或珠海市朝阳、南坑及前山市场当日公布的零售单价为准。 3、乙方须确保提供的食材是新鲜的,如甲方发现乙方配送的食材是隔夜或者变质的,有权拒绝 收货,同时要求乙方及时补送新鲜食材。 第四条、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服务期间:合同签订后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乙方的财务人员必须具有《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在珠海市财政局备案,须向甲方提 供加盖乙方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备案。 2、结算时,必须凭甲方所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方可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3、乙方每天按照甲方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结算时,双方对当月供应金额核对 无误后,由甲方财务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乙方付款。 4、乙方每月 5号前必须提供上月配送结算清单送甲方财务部门核对,每月 10号前甲方依照对账 结果一次性支付上月货款。 第六条、保险要求 乙方必须购买公众责任险(投标人作为被保险人),且保险期限内最高赔偿额不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 第七条、违约责任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类招标文件 42 1、乙方食材如有价格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原有 报价付款。 2、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订购清单上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约定将食材保质保量准时送到甲方食堂, 并完成检验工作。乙方须接受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乙方所交付货物品种、规格、数量不符 合要求的,记一次不合格,每出现一次不合格,甲方将从当月货款总额中扣除 3%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每月超过三次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月货款总额 20%的违约金。 3、为了节约时间,乙方必须安排熟悉货物、熟悉市场产品名称的专业人员进行配送,到达甲方 饭堂后应该根据当天采购清单逐一将食材交由甲方进行验收。若因配送人员不够专业导致采购错误、 或延长验收时间,导致甲方不能按时开餐,第一次甲方发出书面警告,第二次则按¥3000.00元支付 违约金,第三次则甲方有权解除供货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月货款总额 20%的违约金。 4、甲方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食品,乙方要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 品并给予甲方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在 1小时内更换好所需食品且承担调换 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且乙方须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第一次甲方发出书面警告,第二 次则按¥3000.00元支付违约金,第三次甲方有权解除供货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月货款总额 20% 的违约金。 5、乙方不按时交货的,每次应向甲方偿付招标预算总额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若延迟交货超 过 3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月货款总额 20%的违约金。 6、若因乙方配送的食物自身的原因发生食物中毒及重大事故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 责任。 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处理。 第八条、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 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及第一百一十 八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及乙方的营业执照、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自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足额交纳履 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 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或交纳履约保证金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期限 5日的,视 为乙方“假借订立合同,恶意磋商”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本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即行废除, 甲方有权将本合同授予其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乙方除应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废除中标责任,还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额 30%的缔约过失损害赔偿 金。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类招标文件 43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类招标文件 44 第六部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类招标文件 45 服务类项目投标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价格部分 三、 资格性文件 四、 商务部分 五、 技术部分 六、 其他部分 七、 唱标信封 注: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 唱标信封另单独分装,按以下顺序装订: 2.1 投标函(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 2.2 投标报价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 2.3 投标保证金交付收据/证明复印件; 2.4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5 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社保证明文件原件; 2.6 折扣声明(如果有)。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类招标文件 46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包、组号): 采 购 项 目 名 称: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类招标文件 47 一、自查表 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初步审查表》各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性 符合性 审查 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已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保证金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文件主要资料齐全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按规定格式填写,无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人无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 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为最终报 价的(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价格是固定价且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投标报价无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主要服务内容和标准满足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商务无重大保留或偏差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无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 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类招标文件 48 1.2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内容 证明文件(如有) 1 见投标文件()页 2 见投标文件()页 3 见投标文件()页 4 见投标文件()页 5 见投标文件()页 6 见投标文件()页 7 见投标文件()页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3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内容 证明文件(如有) 1 见投标文件()页 2 见投标文件()页 3 见投标文件()页 4 见投标文件()页 5 见投标文件()页 6 见投标文件()页 7 见投标文件()页 … 注:投标人应根据《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49 二、价格部分 2.1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服务期 投标折扣率 备注 香洲海关2020年度食堂 食材配送服务 1年 % 备注: 1、 该表用于公开唱标,故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本项目报价采用折扣率报价,投标折扣率高于100%的报价无效。投标折扣率低于90%的,必须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同时必须经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评审一致通过,否则报价无 效。 3、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与优惠声明(若有)封装在 唱标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50 2.2 投标报价附件 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则无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 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 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51 附件 2: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不属于监狱企业则无须提供)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52 附件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无须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 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53 三、资格性文件 3.1 投标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肆份;并在正本内附有对 应于投标文件各册内容的电子文件一套(光盘形式,文件格式采用贵方认可的办公软件制作)。 1. 自查表; 2. 价格部分; 3. 资格性文件; 4. 商务部分; 5. 技术部分; 6. 其他部分。 7. 唱标信封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 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全部服务的投标总价为 (详见投标报价表) 3.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起 90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4.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合同,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 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 标人的内容,我方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及《合同》全部规定和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合 同》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5. (投标人名称) 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 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6.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7.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 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8.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若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 收 9.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 标。 10.我方如果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及其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的要求及我方投标承诺,按质、 按量、按期履行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 11.我方同意按投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就本次招标应由我方交纳 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将按随附于本投标文件的承诺书支付。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55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说明: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复印件粘贴处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56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 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包组投标活 动。代理人对该项目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私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说明: 1.有效期限:与本单位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一致。 2.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则本委托书不需提供。 3.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 作无效投标处理。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粘贴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 粘贴处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57 附表: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可选)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 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标号)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响应 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响应 服务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 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其中,(……公司全称)为 联合体主办方。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采购人联系。 2.联合体投标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组成的投标响应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 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对投标活动 及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的实施共同向采购人负责。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 投标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响应成为废标,联 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 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 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 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58 甲公司全称:(盖章) 乙公司全称:(盖章)……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两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59 3.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已通过(现金、转账、年度保证金、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账号: 说明: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其他方式以现场递交为依 据。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此 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粘贴转账的银行凭证/证明复印件 注:1.投标人投标响应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转账、 年度保证金、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60 3.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资格声明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 包(组)号: )投标邀 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响应,提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并声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 的和真实的。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条件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 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作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则只需提 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 开标人员代表)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或电子印章)的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近 三个月(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复印件加盖 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5、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 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说明: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前 3日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 站(http://credit.zhuhai.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查询信息查询记录和 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相关投 标均作无效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6、已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7、我方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 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61 注: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62 3.5 投标承诺书 投 标 承 诺 书 (采购人名称):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 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本投标人自愿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用户需求书、技术规范等要 求完成采购任务,按时完成并验收合格。服务质量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 市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否则,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 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查出有虚假,同意废除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担保。 4.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5.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签订采购合同,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合 同书》中的条款项下的内容完全响应,不作任何的偏离。否则,同意被没收投标担保,并承担《招标 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责任。 6.保证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完成采购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履行保修责任。否则,同意接受招标 人对投标人违约处理。 7.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若分包将征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同意按照采购合 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保证中标之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项目配置承诺的资源,否则,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 履约担保。 9.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 10.保证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约定的原则处理采购调整事宜,不发生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恶意索赔 的行为。 本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投标文件的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名章):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63 四、商务部分 4.1投标人概况 1、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 构设置 单位优势及特 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 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 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资产负债率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理念、服务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服务产品介绍、服务流程等。 3) 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合作机构与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分项 基 本 情 况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合作机构 单位名称: 地址: 负责人: Name: Tel: Fax: 设在广东省内的售 后服务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代理 Name: Tel: Fax: 3、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务 曾主持/参与 的同类项目 经历 职称 专业工龄 联系电话/手 机 总负责人 其他主要技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64 术人员 …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65 4.2商务条款响应表 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服务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4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 人止不少于 90 天,中标单位有效期至项目验收之日 5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6 所提供的报价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且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 7 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 服务承诺及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9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10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11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进行审查、验证 12 ...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注: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 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66 4.3商务部分响应情况 商务部分响应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主要根据招标需求及评分细则进行明确响应(格式自定): 1. 购买公众责任险(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 同类业绩; 3.投入的配送车辆情况; 4. 投标人认证情况; 5. 食品安全保障; 6. 人员素质; 7. 公共责任险情况; 8. 原料保障; 9. 企业信誉。 10.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情况。 注:请投标人参照评分细则进行详细说明并后附相应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67 五、技术部分 5.1服务说明一览表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数量 服务时间 备注 … 注:附以下材料: 1. 服务清单,包括人工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2. 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须体现以上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68 5.2技术条款响应表 (1)技术条款响应表 序号 招标服务要求 投标服务承诺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 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69 5.3 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要求内容做出全面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其 主要内容为: 1. 总体服务方案 2. 质量控制 3.服务保障 4. 应急保障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70 六、其它部分 6.1声明函 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针对贵方组织的香洲海关 2020 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GJ2020-031), 我单位郑重声明: 1.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 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无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 若上述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果我单位以虚假声明取得中 标资格,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撤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法律 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71 6.2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承诺书号: 致: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 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的服务招标中获中标,我方保 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按本 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款承诺,愿凭贵中心开出的相关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我方提交的投标 保证金(保函)及买方根据中标合同约定支付给我方的合同款中扣付,并在此同意和要求投标保函开 立银行及买方(应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72 6.3其它格式(如有)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73 七、唱标信封 唱标信封内装: 1. 投标函(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 2. 投标报价表(从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 3. 投标保证金交付收据/证明复印件; 4.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社保证明文件; 6. 折扣声明(如果有)。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74 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投标人根据需要选用) 投标保函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函有被拒收的风险,不建议使用)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不可撤销保函第 号 致: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保函作为 (投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编号 的 (项目 名称) 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开具银行名称) 在此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具 结保证并承诺,本行或其后继者或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贵方不 需要说明理由,不需要提供证明),立即无条件地向贵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 [保 证 金 金 额 ] ( ( 小 写 ) ¥ 元 ) : 1. 从开标之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 2. 投标人未能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投标人未能及时按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 中标人未能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至该投标有效期满后 30天内持续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如 果贵方和投标人同意需延长本保函有效期,只需在到期日前书面通知本行,本保函在任何延长的有效 期内保持有效。本保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 银行名称(打印)(公章):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姓名和职务(打印):姓名 职务 香洲海关 2020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ZHGJ2020-031 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文件 75 履约保证金保函 履约保函编号: 开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就(项目名称) 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编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 方支付最高金额为人民币(担保金额),即合同总价的 %的款项,并为此约定如下: 1. 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 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 方关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 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 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 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 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 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 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 本保函在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质量保证期结束日)前完全有效。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名: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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