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无 锡 市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JSJYCG2020-30
采 购 人:无锡市梁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项目名称:梁溪区行政审批局(政务办公大楼)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梁溪区行政审批局(政务办公大楼)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编号:JSJYCG2020-3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餐饮服务 |
2 |
采购人:无锡市梁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解放南路688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9楼 |
3 |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本项目梁溪区行政审批局(政务办公大楼)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服务团队负责菜点工艺流程实施与管理,提供机关人员餐饮分餐配送和食堂环境清扫。食品原材料由采购人提供,食堂面积约307平方米(含厨房、更衣室、仓库等),提供每天约280人用餐,每天提供早餐和午餐两餐。 采购预算限额:150万元/两年; 服务期:两年。 |
4 |
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或中餐制售等内容的餐饮企业; 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1月~2020年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月~2020年6月的缴费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
5 |
提供采购文件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00 时。 售价:捌佰圆/份,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提供采购文件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 提供采购文件地点: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9楼1908室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6 |
提疑截止时间:2020年7月27日11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402049092@qq.com)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0年7月27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各报名投标供应商。 |
7 |
(1)投标供应商投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于2020年8月11日13:30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收款单位: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塘支行 账号:1103020619200560733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3:30~16:00,缴纳时间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友情提示:为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帐,请各投标人按要求提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专用账户内,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有疑问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 (2)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柜面转账或电汇、转账支票以及投标担保方式从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得使用其它形式支付。凡提供无法承兑的转账支票或电汇支付不成功的投标人,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 |
8 |
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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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20年8月11日13:00始;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0年8月11日13:30止。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9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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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0年8月11日13:30 开标地点: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9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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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0年8月11日评审结束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9楼评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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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形式,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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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限额:150万元/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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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无锡市梁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83158261 联系地址:无锡市解放南路688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方龙、华高明 联系电话、传真:0510-83128275/13921156939 邮箱:402049092@qq.com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大道88号明都大厦9号楼19楼 邮政编码:2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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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根据锡财购告〔2020〕2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要求,凡参与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事项: 2、投标供应商委派人员不得超过2人。 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
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2.投标供应商应向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无效。
3.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采购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招标使用。
(三)采购文件的解释:
1.投标供应商如有需要对采购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4项。
2.采购人、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采购文件的补充或修改: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和技术标装订成一册,不得有分册。
☆商务标部分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5)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1月~2020年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月~2020年6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投标时携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
(7)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9)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网上打印基本存款信息)复印件、磋商保证金汇款(进账)凭证复印件及由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报价时携带原件备查;2.提供投标担保函的磋商供应商除外,提供投标担保函的磋商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投标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承诺书一、二(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文件要求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人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
4.补充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
(2)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报价人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有);
(3)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5.投标报价表:
(1)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技术标部分 :
成本测算;
项目认识及管理理念;
人员配备情况;
服务方案。
(六)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总额应是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也应是完成采购文件采购要求、技术要求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
除非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报价清单及其计价格式,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该项目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另行支付。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本项目采用营改增后一般计税方法。
(七)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和页码。技术标部分采用A3之,按照给定的目录编制。
7.投标文件商务标份数为一正四副,投标供应商应将正本及电子版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将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副本”。招标文件中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保证金收据需随身携带)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表明“原件资料”;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8.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9.投标费用自理。
(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投标文件商务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商务标和技术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
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供应商拒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的;
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的;
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 开标、评标:
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如有)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1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商务标和技术标的纸质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开标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审查:
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 投标供应商是否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必须单独出具保证金收据原件,不另行拆封投标原件资料封袋,否则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3.2.2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4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单独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不另行拆封投标原件资料封袋,否则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3.3 唱标
3.3.1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明标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纪委人员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
3.3.2唱标内容仅涉及开标一览表。
4.信用信息查询
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信江苏”(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5.1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5.2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商务标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资信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评标工作程序:
6.1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6.1.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6.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询标内容,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不进入评标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中商务标部分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技术标部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按手印代替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3 比较与评价
6.3.1 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6.3.2 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
6.3.3 商务标评审小组负责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价格、财务状况、业绩等明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6.3.4 技术标评审小组负责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技术方案、性能、服务质量等技术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6.3.5 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全部结束后,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7.评标方法
投标人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各投标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的平均值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8.评分细则
(1)投标报价 20分
(2)投标人评价 10分
(3)人员配备 9分
(4)技术文件 59分
(5)标书制作 2分
(二)各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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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2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投票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分 价格扣除: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20 |
|
(2) |
投标人评价 (10分) |
1、企业信誉 投标供应商获得认证覆盖范围为“酒店管理”、“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相关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2分,最高4分;(投标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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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绩 投标供应商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食堂服务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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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配备 (9分) |
评分依据:根据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组织架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包括组织架构、管理制度、项目人员等)作横向比较,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提供项目人员2020年4月到2020年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及健康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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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合理性、规范性、完善性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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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人员分工安排的科学合理性。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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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承诺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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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术部分(59分) |
成本测算合理性 (6分) |
(1)人员费用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
3 |
(2)管理费、税费测算依据及合理性。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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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认知及管理理念 (9分) |
评分依据:根据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对项目理解认知(包括管理目标、重难点等)作横向比较,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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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项目管理目标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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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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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中标单位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管理的可行性。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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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44分) |
评分依据:根据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各项服务方案作横向比较后按下述评分幅度对各项评分内容进行评分,若未提供相关详细服务方案,则该项不得分。 90%≤优≤100%;80%≤良<90%;60%≤中<80%;30%≤差<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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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堂、便宴项目的管理思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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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堂、便宴项目的管理方式和措施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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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堂成本控制管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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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食堂原料验收管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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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堂菜肴质量管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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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食堂便宴卫生管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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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安全管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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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食堂、便宴服务质量管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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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食堂、便宴各岗位服务人员培训管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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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食品安全服务承诺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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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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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标书制作 (2分) |
制作规范性和表述清晰程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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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依据:根据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各项服务方案的目标性、合理性、条理性进行比较评分,若未提供相关详细服务方案,则该项不得分。 |
评委为5人以上的单数(含5人)时,计算分项得分时取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得分,各分项得分合计即为投标单位的总得分。商务标无相应评分内容时,该项目为零分;技术标无相应评分内容时,属于无效投标文件。每项评分的具体内容和方法由评委独立评分。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十)定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网公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如有质疑,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投标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投标供应商。
(十一)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一) 围标与串标的确认:
1.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有围标、串标行为:
(1)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报名、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
(2)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始至评标结束,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6)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相互混装的;
(7)中标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8)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不能提供其属于投标企业正式在职人员的有效证明的(如:社保缴纳情况证明等资料);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其有围标、串标行为,否决其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两处以上(含两处)错、漏一致或雷同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且各分项报价、综合单价分析表内容混乱不能相互对应、乱调乱压或乱抬的,而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各项报价存在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投标资料相互混装或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的;
(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个人或同一家企业为其投标提供投标咨询、商务报价、技术咨询(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等服务的;
(8)评标委员会依法认定的有其他明显违规行为情形的。
如出现上述围标、串标的行为,将及时拟报财政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罚。
(十二)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
2.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招标活动结束后,未中标供应商应自行与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联系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事宜。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过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是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融资担保三种形式。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该三种信用担保形式。
1.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履行支付投标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发生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因自身原因不签署政府采购合同等行为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的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履约担保函;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3.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指专业担保机构为供应商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担保。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是指以政府采购作为平台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作为抵押凭据直接向银行贷款,或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向银行贷款,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和信用融资合作银行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信用担保形式,自主选择融资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为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业务。
5.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十六)代理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服务招标)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100万以下(含)部分费率为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中标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十七 )其 他:
1.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人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人负责。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投标人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为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 苏食药监食餐【2016】261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
(1)投标方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招标方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不少于一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
(3)每周五前必须按招标方所提供的用餐人员数量、用餐标准、菜肴品种、规格等方面的要求向招标方上报下周菜单,并对食品原材料的用量进行下单。
(4)必须健全餐厅逐日消耗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搞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
2.安全要求:
(1)在经营过程中,因中标方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中标方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数量:食堂面积约307平方米(含厨房、更衣室、仓库等),提供每天约280人用餐,每天提供早餐和午餐两餐。
2、实施地点:无锡市梁溪区清名路380号
3、餐饮运行模式:
(1)中标方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点工艺流程实施与管理,按招标方要求提供机关人员餐饮分餐配送和食堂环境清扫。食品原材料由招标方采购。
(2)确定人员配比。就餐人数约280人,工作人员人数原则上配备10人,其中厨师3人,帮工7人。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
(1)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2)中标方必须承诺进驻招标方员工年龄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其中服务员超过45周岁的不超过50%。
(3)严格遵守招标方的用餐时间,保证一日两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4)用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5)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6)中标方管理人员每天应到所服务的区域巡视,设置意见评价簿,听取意见,及时整改。
2、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两年一签。合同期每满一年,招标方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执行第二年合同。如中标方考核不合格,招标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服务费,每月底支付该月份服务费的95%,剩余的5%作为考核保证金使用,在年底考核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3、餐饮供应方式
(1)每天供应早、中二餐,全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开餐。
(2)早餐供应粥、点心、粗粮、鸡蛋、面条等,2-3种小菜常翻样。中餐供应二大荤,二小荤,二素一汤及饭、粗粮、水果等,特色窗口供应。
4、招标方提供中标方的经营条件
(1)招标方提供中标方厨房设施设备、排风设备、排污设备、餐桌、桌椅、水、电、气等厨房设备设施的无偿使用权和设备维修费用。人为损坏设备,公共财产等,要照价赔偿。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考核保证金使用:用于中标方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招标方管理规定、合同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由于工作失误给就餐人员造成损失的补偿。在合同期内未有违规、违法、违约的,合同期满时履约保证金将无息如数退还。
2、如产生法定假日加班,加班费作另行协商结算。
3、投标报价包括:人员成本(含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管理费(服装费、低值易耗用品、利润、体检、培训、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成本),税金。
4、餐厅需维修、维护和添置设备、设施,由中标方书面上报,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5、中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
6、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每天菜品的份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7、在经营过程中,因中标方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8、中标方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9、中标方要教育所属员工要以“餐厅”为家,爱护“餐厅”桌椅等物品,尤其是不能有监守自盗及其它违纪犯法行为发生,否则,依法纪追究其责任。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合同书(格式文本)
需方(采购人):
供方(中标方):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内容:
中标总金额:(大写) ;(小写)
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
交货期或完工期:
交货地点和方式:
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按月支付服务费,每月底支付该月份服务费的95%,剩余的5%作为考核保证金使用,在年底考核合格后一致性付清
售后服务: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
其他事项: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他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
需方(采购人): (盖章) 供方(中标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 (盖章) 供方户名:
见证人: 供方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供方帐号:
★.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拟订合同。
第五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格式
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投标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无锡市梁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的 (采购项目名称 ) 的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踏勘现场和对采购文件等所有文件的研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质量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承包梁溪区行政审批局(政务办公大楼)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二、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并响应采购文件各条款。
三、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四、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服务期完成任务,
五、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我方愿意提供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投标文件分为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和技术标装订成一册,不得有分册。
☆商务标部分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3.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5)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1月~2020年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1月~2020年6月的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投标时携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
(7)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 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11)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网上打印基本存款信息)复印件、磋商保证金汇款(进账)凭证复印件及由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报价时携带原件备查;2.提供投标担保函的磋商供应商除外,提供投标担保函的磋商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投标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承诺书一、二(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供应商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文件要求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doc/2012/10/11/51585.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投标人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
上述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否则必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分结果。
4.补充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参照评分标准要求);
(2)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报价人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有);
(3)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5.投标报价表:
(1)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技术标部分 :
成本测算;
项目认识及管理理念;
人员配备情况;
服务方案。
三、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四、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者。
七、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八、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九、我们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我们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投标及成交后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十、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开标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采购编号: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
金额(大写): 形式: |
项目总报价 (人民币) |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限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证明文件格式附件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编号:
日期:
无锡市梁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进行报价,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证明文件格式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编号:
日期:
无锡市梁溪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投标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的报价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证明文件格式附件3
承诺书一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二 廉洁承诺书
为了积极配合贵局为平台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局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主动了解贵局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贵局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
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的配偶、子女、亲属分包此次招标项目。
8、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
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无锡市梁溪区纪检监察室举报。
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收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年 月 日
(三)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
细目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产地 |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 |
是否属于监狱企业产品 |
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
质保期 |
单报价 |
分项 总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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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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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3 |
|||||||||||
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大写): |
|||||||||||
属于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大写): |
|||||||||||
属于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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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承 诺 |
质量 2.安装3."三包"(包修、包退、包换)4.其他承诺 (以上是主要承诺,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应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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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必须提供小、微型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报价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报价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无锡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2)报价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
(3)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技术标部分:
成本测算;
项目认识及管理理念;
人员配备情况;
服务方案。
附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2: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