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时间:2020-08-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潢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厨房设备、窗帘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潢询采【2020】011号
3.采购方式:询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总金额:1363634.00 元
6.交货期:7日历天
7.质保期:4年
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10.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段
序号 | 包号 | 包段名称 | 项目预算(元) |
1 | A包 | 潢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厨房设备采购 | 997415.00 |
2 | B包 | 潢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窗帘采购项目 | 366219.00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者由供应商自行出具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至少连续6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有义务并保证本次招标文件封装日至本次开标截止时间期间,其信用符合本条规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 年 8 月13日 00 时 00 分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yggzyjy.cn)。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供应商),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jy.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供应商(供应商)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供应商(供应商)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左侧下载中心有关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要求,准备好 CA 办理所需资料,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CA 窗口现场办理 CA 数字证书。
(3)投标供应商(供应商)凭 CA 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询价文件(*.XYZF 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询价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xyggzyjy.cn” 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询价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请投标企业下载询价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8 月 19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厅。
3.各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询价响应文件(*.XY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的电子询价响应文件应使用投标供应商 CA 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本 项 目 采 用 “ 不 见 面 开 标 ” 交 易 方 式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网 址 为http://www.xyggzyjy.cn:8088/BidOpening,投标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供应商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8月19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发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询价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采购人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潢川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376-6362621
地 址:潢川县草湖路97号
代理机构:中诚联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6-8113909/13193899717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C座4层29号
监督单位:潢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6-552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