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附件1034市国税食材公告(定稿).doc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T2020-AK-03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为暂估价,结算价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第1包:食堂食材采购,180万元。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一家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承接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安康市税务局稽查局食堂、安康市税务局第一第二税务分局食堂日常食材采购和配送工作,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第2包:食堂粮油采购,15万元。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一家食堂粮油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承接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安康市税务局稽查局食堂、安康市税务局第一第二税务分局食堂日常粮油采购和配送工作,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3、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7-2019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5、必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3日 至 2020年08月1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授权书(介绍信)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每包300元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8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西路188号

联系方式:贾洪宇0915-3831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联系方式:徐倩0915-3189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电 话: 0915-3189913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08-26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GT2020-AK-034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950000.00元(预算金额为暂估价,结算价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分两个包:

第1包:食堂食材采购,1800000.00元;

第2包:食堂粮油采购,150000.00元。

4、采购需求:

第1包: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一家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承接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安康市税务局稽查局食堂、安康市税务局第一第二税务分局食堂日常食材采购和配送工作,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第2包: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一家食堂粮油采购配送服务供应商,承接安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安康市税务局稽查局食堂、安康市税务局第一第二税务分局食堂日常粮油采购和配送工作,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2.1、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2.3、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7-2019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必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2.5、必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0-08-13 09:00:00起至2020-08-19 17:00:00 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第1包: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第2包: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8-26 09:30:00

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五、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国家税务总局安康市税务局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育才西路188号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 0915-383103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电 话:0915-318991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联系方式:0915-3189913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2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