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 更正人名称:兰溪市昊元贸易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兰溪市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ZJZLZC2020069
四、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8日
五、 更正理由:
评审细则更正,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更正
六、 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分细则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2 |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 8 月 19 日 9:30 时 | 2020年 8 月 27 日 9:30 时 |
3 | 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0年 8 月 18 日17:30时 | 2020年 8 月 26日17:30时 |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琼
联系电话:18329064928
传真:0579-88988477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振兴路508号A座801室
2、采购人名称:兰溪市昊元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13777540049
联系电话:张晓彬
地址:兰溪市丹溪大道49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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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8.1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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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各投标人:
兰溪市行政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招标文件已发出,现针对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修改:
招标文件P27第六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中: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评分细则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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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商务部分 |
1 |
业绩案例 |
0-10分 |
1、2017年以来属于县(市、区)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全县(市、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一个县(市、区)无论将配送项目分成几个标项都视作一个项目】,2个配送项目计3分,每增加1个项目加0.5分,该项最高得8分。 2、2017年以来属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的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一个单位无论将配送项目分成几个标项都视作一个项目),每个配送项目计0.2分,该项最高得2分。 注:以上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须提供U盘,U盘里面注明中标项目名称和网上中标公布网址,由评标委员会开标时核实。 |
1、2017年以来属于县(市、区)及以上教育部门等集中统一组织的全县(市、区)及以上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无论将配送项目分成几个标项都视作一个项目】,2个配送项目计3分,每增加1个项目加0.5分,该项最高得8分。 2、2017年以来属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上述1统一组织招标的学校)的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一个单位无论将配送项目分成几个标项都视作一个项目),每个配送项目计0.2分,该项最高得2分。 注:1、不同项目(不同项目编号)按不同项目记分;项目编号相同的视同一个项目。 2、高等学校属于事业单位。 3、以上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须提供U盘,U盘里面注明中标项目名称和网上中标公布网址,若不能提供中标公示网址,则提供合同及销售发票。由评标委员会开标时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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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荣誉 |
0-2分 |
投标人2017年经营以来荣获政府部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优秀配送企业”每个荣誉计1分,最高2分。(需提供荣誉文件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
投标人2017年经营以来荣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计2分。(需提供荣誉证书或文件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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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营设备 |
0-6分 |
专用设备设施情况:有独立的猪肉分割车间计1分,有自动流水净菜设备计1分,有检测室(中心)计1分; 检测设备设施情况:有农药残留快速测试仪、食品细菌快速检测仪、便携式农残速测仪、重金属快速检测仪、肉注水快速检测仪、智能化胶体金读数仪、一体化食品安全智能分析系统及用于检测前处理(真空浓缩仪、精密型超纯水机、干燥箱)、瘦肉精、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项目的检测设备等,每台仪器得0.3分,该项最高得3分。 以上设备设施需提供购置发票和实景图片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此项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
专用设备设施情况:有独立的猪肉分割车间计1分,有自动流水净菜设备计1分,有检测室(中心)计1分; 检测设备设施情况:有农药残留快速测试仪、食品细菌快速检测仪、便携式农残速测仪、重金属快速检测仪、肉注水快速检测仪、智能化胶体金读数仪、一体化食品安全智能分析系统及用于检测前处理(真空浓缩仪、精密型超纯水机、干燥箱)、瘦肉精、孔雀石绿有毒有害项目的检测设备,上述每台仪器得0.3分或检测设备具有上述检测功能的每项功能得0.3分,该项最高得3分。同类功能不重复得分。 以上设备设施需提供购置发票和实景图片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此项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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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配送实力 |
0-12分 |
1.投标人自有厢式配送车辆,10辆计3分,每增加1辆加0.1分,该项最高得5分;自有冷藏配送车辆,6辆计3分,每增加1辆加0.25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实景车辆照片原件,未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实景车辆照片原件不得分;冷藏车辆须提供购置发票原件,购置发票车辆类型属于冷藏车;车辆行驶证必须属投标人,购置车辆登记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租赁的车辆减半计分,租赁车辆的本项计分最多得5分。 2.配送车辆安装了视频定位装置的,每辆计0.5分,最高得2分。(要求提供车辆视频定位配置发票和视频定位系统截图,需提供原件,原件不提供不得分。视频监控安装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
1.投标人自有厢式配送车辆,10辆计3分,每增加1辆加0.1分,该项最高得5分;自有冷藏配送车辆,6辆计3分,每增加1辆加0.25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实景车辆照片原件,未提供车辆行驶证及实景车辆照片原件不得分;冷藏车辆须提供购置发票原件,购置发票车辆类型属于冷藏车;车辆行驶证必须属投标人,购置车辆登记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租赁的车辆减半计分,租赁车辆的本项计分最多得5分。 注:冷藏车可按厢式配送车辆得分,不得重复得分。 2.配送车辆安装了视频定位装置的,每辆计0.5分,最高得2分。(要求提供车辆视频定位配置发票和视频定位系统截图,需提供原件,原件不提供不得分。视频监控安装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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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分 |
投标人配送场地面积3000M2-5000M2得1分,5001 M2-8000 M2得2分,8001 M2-10000 M2得3分,10001 M2-15000 M2得4分,15001 M2-20000 M2得5分,25000 M2以上得6分。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租赁合同原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必须和租赁合同所诉地址一致。面积可累计计算。此项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仅限于配送场地面积)。 |
投标人配送场地面积3000M2-5000M2得1分,5001 M2-8000 M2得2分,8001 M2-10000 M2得3分,10001 M2-15000 M2得4分,15001 M2-20000 M2得5分,20001 M2以上得6分。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租赁合同原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必须和租赁合同所诉地址一致。面积可累计计算。此项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仅限于配送场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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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
0-3分 |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为投标人投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按保额大小评分,最高计3分。 |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为投标人投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按保额大小评分,最高计3分,其余按从高到低依次扣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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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配送实力及企业实力情况为投标人的分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子公司或控股51%及以上的子公司的也可累计计分。 2、所有评分资料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注:1、配送实力及企业实力情况为投标人的分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子公司或控股51%及以上的子公司的也可累计计分。 所有评分资料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有发票电子专用章的电子发票打印件视同发票原件。 |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0年8月27日9:30时”,招标文件原定时间“2020年8月 19日9:30时”都变更为“2020年8月27日9:30时”。
三、“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至2020年8月26日17:30时前。”
四、其他事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兰溪市昊元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