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广东财经大学自营食堂经营管理方案》等有关规定,中心拟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择一名饮品档口合作服务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东财经大学学生食堂饮品档口合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一个包组:包组位于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学生第三食堂二楼,场地面积约为65㎡,包组合作服务方经营范围:咖啡、奶茶类、热饮品、甜品。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报名须提交相关的资料):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如属法人报名时请携带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除自己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及盖公司公章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参加投标。所有投标人需提供近期在其合作单位的有效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须了解高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的规律和要求,要有立足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充分认识学校饭堂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的特点。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没有违法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期限:三年
五、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8月15日(8:30~11:30,15:00~17:30)。
六、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学海路1号广东财经大学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
2.邮寄联系人:宋老师(0757-87828081/13168866591)
七、资格预审及发布时间
1.资格预审时间:2020年8月16日上午
2.发布时间:2020年8月16日下午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19日8:30~11:30;15:00~17: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 8 月 20 日上午9:30
3.评标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会议室(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学海路1号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第三食堂二楼)
九、招标人及其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财经大学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0757-87828081;13168866591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学海路1号广东财经大学
附件:广东财经大学学生食堂饮品档口合作项目招标文件.docx
广东财经大学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3日
广东财经大学学生食堂
饮品档口合作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广东财经大学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
二O二O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 标 公 告
第二部分 投 标 须 知
第三部分 评 标 办 法 与 细 则
第四部分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第五部分 合 同 格 式
第1部分 招标公告
广东财经大学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现对学生食堂饮品档口合作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广东财经大学学生食堂饮品档口合作项目。
2、 项目内容:
包组 |
项目地点 |
项目名称 |
每月上交饮食服务中心管理费 |
合同期限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档口要求 |
备注 |
1 |
三水校区学生第三食堂二楼 |
饮品 |
中心管理费为起价不低于2万元(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
3年 |
5万元 |
咖啡、奶茶类、热饮品、甜品为主 |
1、 不得申报和经营其他项目及品种; 2、 不得售卖包装饮料; 3、水电费按实计收。 |
全场地约65m2,全部设备自带 |
严禁经营内容:易燃易爆品,有毒、放射性物品,违禁品,散装食品等以及缺乏合格保鲜措施的其他食品。
三、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报名须提交相关的资料)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如属法人报名时请携带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除自己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及盖公司公章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参加投标。所有投标人需提供近期在其合作单位的有效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须了解高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的规律和要求,要有立足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思想,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充分认识学校饭堂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的特点。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没有违法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其他:
1、招标人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书为无效标书: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
(3)投标人的投标文书未按要求密封加盖公章的。
(4)投标人不符合“合格的投标人”要求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五、报名方式
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请在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 8月15日(8:30~11:30,15:00~17:30)携带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饮品档口合作项目 投标报名登记表 》到广东财经大学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学海路1号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第三食堂二楼),报名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757-87828081;13168866591。
六、资格预审及发布时间
1、资格预审时间:2020年8月16日上午
2、发布时间:2020年8月16日下午
七、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2020年8月18日到广东财经大学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学海路1号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第三食堂二楼)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757-87828081;13168866591。
八、勘察现场
参加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请在2020年8月14日上午10:30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学生第三食堂进行实地勘察。勘察当天,任何理由不参加实地勘察者,视作自动放弃勘察的机会。勘察现场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757-87828081;13168866591。
九、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8月19日8:30-11:30;15:00-17: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20日下午9:30
3、评标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会议室(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学海路1号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第三食堂二楼)
广东财经大学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
2020年8月13日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1、 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A4纸打印,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二)投标文件凡修改处必须加盖公章(或签字)。
(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定为废标。
(四)投标文件参照第四部分,如属法人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伍份。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一)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及报价密封。
(二)投标文件外包封上应写明:
(1)招标项目名称。
(2)投标公司名称。
(3)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和报的包组名称。
三、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再接收。
四、信用要求
实行信用一票否决制。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立即取消投标人的资格,并三年之内不得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
(一)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骗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
(五)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人带来损害的;
(六)投标人不服从招标人管理,影响招标人正常工作,一学期收到两次书面警告或合作期内累计收到四次书面警告后仍拒不整改。
(七)合同协议期内其它不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
(八)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的,或借用其他公司资质,实际上非投标人经营的。
五、开标
(一)开标时间:2020年8月20日上午9:30
(二)开标地点:广东财经大学后勤处饮食服务中心会议室(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学海路1号广东财经大学三水校区第三食堂二楼)
六、合同签订
中标人中标后,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如遇假期顺延至学校财务正常上班),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经过招标人核查,如有与招投标文件不相符的,违反了“信用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依次替补或启动重新招标。在合同期内由于学校或政府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不予赔偿。
七、履约保证金
(一)、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须交5万元保证金,中标弃权保证金不予退还。当第一中标人退出或被取消资格时,由第二中标人依次递补。
(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如遇假期顺延至学校财务正常上班),中标人应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
(三)、履约保证金可用于赔偿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招标人或学校的损失或因中标人违约而支付给招标人的违约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中标人必须追加赔偿金,以足额赔偿招标人的损失。发生赔偿后,中标人必须于10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四)、合同期内,中标人完全履行了合同的,合同终止时,招标人全额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中途退场的,没收履约保证金。
八、相关费用收取
(一)合同期间中标人向饮食服务中心上交管理费,每年按十个月计算收取。
(二)水、电等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收取。
(三)收费票据开具说明:水电费开具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九、结算方式
中标人的结算,采取月结的方式,合作项目根据合同规定扣除对应的货款和水、电、燃气及清洁费以及一卡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由招标人提取管理费后,将营业款项支付给中标人;如合作项目营业款项不够扣除对应的货款和水电费、清洁费、一卡通管理费以及管理费的,必须在次月5日前交清不足部分款项。
十、经营要求
(一)中标人必须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严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在合作场所从事宗教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行非法集会等活动。
(二)中标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执行招标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禁出现任何破坏校园秩序的行为。
(三)中标人负责饮食卫生安全。招标人将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合作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师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中标人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中标人不得在中标后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他人经营。
(五)中标人需要与雇佣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按照规定购买社保等,所招聘的员工必须无犯罪记录的行为能力人,负责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和管理责任,上岗前必须将员工健康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提交招标人,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补偿。
(六)中标人需亲自或指定负责人全天在岗对所合作的档口进行管理,并负责从业人员的生产安全、卫生安全、服务等的教育培训,并接受招标人的指导和培训。
(七)未经招标人批准,在合作期内中标人不得更改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添加设备,须书面报告征得招标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费用。在合作结束或终止合同后必须保持装修原貌,不得进行破坏,凡是镶嵌在墙上和地板上的设施设备(包括炉具)不得搬离,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不负责任何补偿。自行出资购置的可移动的设备及剩余物品等,在合作结束或终止合同后7天内搬离经营场所。
(八)中标人按照学校要求严格执行招标人制定的营业时间,并遵守节假日、学校大型活动等招标人做出的临时性安排。
(九)员工需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围裙、工作牌等,由中标人自购。
(十)中标人自行购买的厨具、炊具、餐具须经过招标人审核后自行购买。招标人提供档口的公用的勺子和筷子。
(十一)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提供的加工、经营区域内操作经营,对挤占公共区域、侵占其他中标人权益,招标人有权进行处罚,并要求予以纠正。
(十二)中标人要爱护房产和设备、桌椅等财产,全权负责经营范围内的设备的保管,若丢失或损坏,需按价赔偿,否则将在营业额中扣减,并作出处罚;水、电、燃气等基础类设施设备的维修,由招标人承担,由中标人人为造成损坏的由中标人承担;由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单体单项维修价格超过500元的,由招标人支付,不超过的由中标人承担。
(十三)中标人所经营的项目、品种及定价必须经过招标人的审批。
(十四)合同到期或因中标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中标人聘请的员工,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任何劳资纠纷,均与招标人无关。
(十五)凡是档口被扣减了履约保证金的,须在5天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将停止合同,剩余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中标人清退和补充
(一)中标人发生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招标人将采取警告、处罚乃至终止合同等措施。对于违反合同的情况,招标人发出书面警告通知书一学期达到两次,或合作期内累计达到四次,仍拒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3年内不再接受其投标。
(二)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造成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涉嫌违法犯罪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1、中标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在合作场所从事宗教活动或未经批准举行非法集会、示威等活动的。
2、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受到公安、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3、由中标人的原因造成进餐者食物中毒,或在经营过程中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
4、因档口的食品价格、数量、卫生和服务态度等引起学生罢餐、静坐、游行、师生联名投诉等群体性事件或在校园网上多次反映此类情况,影响恶劣的,以及虽然未发生群体性事件,但是影响了饭堂稳定或校园稳定的。
5、中标人的经营达不到食监部门的卫生安全标准或招标人的管理要求,由招标人责令整改,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7、中标人中标后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他人经营的。
8、中标人未经批准,在公共场所或新闻媒体发表有关“广东财经大学”、“后勤处”等事宜的。
9、中标人与师生或招标人管理人员发生冲突,或被师生多次投诉的。
10、中标人私自偷盗或转卖学校提供的生产设备、用具、炊具、原材料的。
11、不服从招标人的日常管理的。
(三)中标人退出后,招标人有权根据投标人评标时排名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也可以启动重新招标确定新的合作商。
十二、其他
(一)招标人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书为无效标书: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
3、投标人的投标文书未按要求密封加盖公章的。
4、投标人不符合“合格的投标人”要求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与细则
评标小组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具体方法及流程如下:
一、接收投标文件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8月20日8:30-9:30)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
二、资格审查
投标人对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必须根据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响应进行。
(一)商务符合性审查:评审小组将对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招标档口的要求等商务符合性进行审查。
(二)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①投标人不符合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或签署;
③评标小组认为投标文件未符合档口要求的;
④评标小组认为其它构成投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 通过了评审小组审查的投标为有效投标,并进入下一阶段的详细评价和比较。经评审小组审查,若某投标出现 “不通过”,则该投标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符 合 性 审 查 表
投标人:
序号 |
评审内容 |
审查结论 |
备 注 |
1 |
投标人符合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
2 |
投标文件是否合格 |
||
3 |
是否符合合作项目的要求 |
投标人须在报名表中对照合作项目要求进行陈述 |
|
4 |
是否填“愿意服从合作项目调整和经营项目的调整”中“愿意”一栏 |
||
5 |
其它构成投标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
||
审查总体结论 |
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合格。
2、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合格, 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议。
3、在审查总体结论栏写上“合格”或“不合格”。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三、开标、评标
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进行评分。根据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并经评委综合讨论后决定。
3、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100 |
1 |
响应情况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程度 |
横向比较: 优秀20-30分, 良好10-19分, 一般0-9分 |
30 |
具有经营项目相应资质 |
||||
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服务保障等 |
||||
2 |
项目品牌及特色 |
主要经营项目品牌影响度,特色匹配度、品种竞争力以及市场需求等 |
横向比较: 优秀15-20分, 良好10-14分, 中等5-9分, 一般0-4分 |
20 |
3 |
报价情况 |
项目报价(起价不低于2万元) |
横向比较: 优秀30-50分, 良好15-29分, 一般0-14分 |
50 |
评委签名: 日期:2020年 8 月 20日
五.评标规则
(1) 所有评委的评分,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为该投标人的得分,按照各有效投标人的总得分从高至低排名顺序,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由评委组讨论决定顺序。
(2) 招标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合作服务资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合作商资格,并根据投标人评标时排名高低顺序,依次替补,或重新启动新的招标。
(3) 为了禁止借用其他公司的资质进行投标,或进行分包和转包,招标人将有权在签订合同之前,对中标人进行核查相关的资质和项目情况。如发现资料造假,则有权取消中标资格,依次替补或重新招标。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报名表页码
二、响应情况页码
三、项目品牌及特色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