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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南十里中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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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三次公告)

招标详情

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三次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683202002000289
采购项目名称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三次公告)
一、采购人:莱州市南十里中学 地址:烟台市莱州市文峰路街道(莱州市南十里中学)
联系方式:0535-2280967(莱州市南十里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烟台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县(区)文昌路光州东街238号
联系方式:0535-2275050
二、采购项目名称: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683202002000289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货物服务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920000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8月14日8时30分至2020年8月20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烟台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莱州市光州东街238号,市财政局对面房地产商务楼五楼)。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后,供应商须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的电子彩色高清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电话确认:(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书、身份证(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网上报名未经确认的,无资格进行投标。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咨询电话:0535-2275050,邮箱:yttrzb@163.com。
4.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咨询电话:0535-2805191。
五、公告期限:2020年8月14日 至 2020年8月20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3日8时30分至2020年9月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三号开标厅(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为民街598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3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三号开标厅(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为民街598号)。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烟台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5-2275050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发布人:烟台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8.13_20200813105711.pdf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8.13_20200813105711.pdf
— 1 —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GP370683202002000289 项目名称: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盖章):莱州市南十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烟台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 — 2 — 投标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 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标书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 所投标书为无效标书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 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投标书 为无效标书;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 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任何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证明材料。 2、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所包括的内容,投标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 定属实的,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 3、为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4、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安装期/竣工交付日期、付款方式、质保期等商务条款,制作 投标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商务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废标。 5、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的投标人,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 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莱州市政 府采购活动的处罚。请各投标人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 6、对招标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烟台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李学伟 联系电话:0535-2275050 谢谢合作! — 3 —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6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10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21 A 说明..............................................................................................................................................21 1. 适用范围......................................................................................................................................21 2. 定义..............................................................................................................................................21 3.合格的投标人................................................................................................................................21 4. 其它..............................................................................................................................................22 B 招标文件说明..............................................................................................................................22 5. 招标文件的构成..........................................................................................................................22 6. 招标文件的澄清..........................................................................................................................22 7. 招标文件的修改..........................................................................................................................23 C 投标文件的编写..........................................................................................................................23 8. 要求..............................................................................................................................................23 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23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23 11. 投标文件格式............................................................................................................................24 12. 投标报价....................................................................................................................................24 13. 投标货币....................................................................................................................................24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24 15.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25 16. 投标保证金................................................................................................................................25 17. 投标有效期................................................................................................................................25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6 D 投标文件的递交........................................................................................................................26 — 4 —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6 2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6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27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27 E 开标和评标................................................................................................................................27 23. 开标............................................................................................................................................27 24. 评标委员会................................................................................................................................28 25. 评标原则....................................................................................................................................28 26. 评标方法....................................................................................................................................29 27. 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34 28. 评标纪律....................................................................................................................................34 F 定标............................................................................................................................................35 29. 中标标准....................................................................................................................................35 G 授予合同....................................................................................................................................36 30. 中标通知....................................................................................................................................36 31.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6 32. 签订合同....................................................................................................................................36 H 中标服务费、公证费..................................................................................................................37 33. 中标服务费、公证费................................................................................................................37 I 无效投标与废标........................................................................................................................38 J 解释权........................................................................................................................................38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39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4 目 录............................................................................................................................................45 附件一 投标函................................................................................................................................46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48 附件三 供货范围明细表(适用于含安装、施工项目).................................................................49 附件四 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50 — 5 — 附件五 技术及商务偏离表............................................................................................................53 附件六 综合说明............................................................................................................................54 附件七 资格证明文件....................................................................................................................55 附件八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57 附件九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8 附件十 投标信誉承诺书..................................................................................................................59 附件十一 已完工类似项目业绩清单........................................................................................... 60 附件十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61 附件十三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2 附件十四 投标保证金....................................................................................................................63 附件十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4 后附表: 资质证书、证明等原件交接表................................................................................... 65 附 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66 附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69 附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71 — 6 —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烟台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莱州市南十里中学的委托,现对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 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内容: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2.有关要求: 2.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 料: 2.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付款方式:安装到位、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支付合同款的 40%,第二年支付合同款的 30%,第三年无质量问题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为无息)。 2.3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3年。(投标人可自报更优惠的质保期或按行业标准自报)。 2.4 供货(安装)期/工期:自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内供货完毕,供应商可提供更快 的交货期。 2.5 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 0.5 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4小时之 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3.有关说明 3.1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必须完成所有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提供所有安装 调试所需的设备,要求达到安全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 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3.2 投标总报价应包括设计、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油漆、包装、保 险、税费(进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相关手续费、安装施工、管理、检 — 7 — 验、运杂、装卸车、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培训、配合、检验检测、验收、图纸资料、软件、 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3.3 本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标准工况下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在进行设计和制造时,除须 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该产品生产国的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 项要求。 3.4 质量及验收: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 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3.5 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招标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 后,按中标单价相应调整总价。 3.6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无论投标人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 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 政府采购预算:本次招标的经评审的招标控制价为 45.92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经评审 的招标控制价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9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 心产品品牌相同按以下规定执行: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则由招标人采取现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推 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为:单头大锅灶、双门蒸车。 3.10 本项目费用承担:无论中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 关的全部费用;中标人须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 500 元的标准向公证机构缴纳公证费。 3.11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 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3.11.1 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信用山东网 址。 — 8 — 3.11.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 年 9 月 3 日。 3.11.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 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11.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招标人审核并签署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 招标议程安排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 年 8 月 14 日-2020 年 8 月 20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烟台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莱州市光州东街 238 号,市财政局对面 房地产商务楼五楼)。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在山东省政府采购 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进行注册并 报名,注册并报名后,供应商须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的电子彩色高清扫描件发 送至邮箱并电话确认:(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书、身份证(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网上报名未经确认的,无资 格进行投标。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咨询电话:0535-2275050,邮箱: yttrzb@163.com。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咨询电话:0535-2805191。 4.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 年 9 月 3 日上午 8:30 至 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三号开标厅(莱州市政务服务中 心 4楼为民街 598 号)。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3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4.3 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3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莱州分中心三号开标厅(莱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4楼 — 9 — 为民街 598 号)。 5.联系方式 5.1 招标代理机构:烟台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开户名称:烟台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378050100100055067 地 址:莱州市光州东街 238 号,市财政局对面房地产商务楼五楼 联 系 人:李学伟 电 话:0535-2275050 传 真:0535-2275050 5.2 招 标 人:莱州市南十里中学 地址:烟台市莱州市文峰路街道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方式:0535-2280967 — 10 —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招标项目说明 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共一包。投标人须对标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 允许只对标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人须对所投内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则视为对 招标人让利,投标人均应免费提供。 (二)招标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南十里中学厨房设备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 技术参数 一、一厨房设备 更衣间 1 灭蝇灯 1 个 国标 2 更衣柜 1200X500X1800 4 台 更衣柜柜壳体、活动层板、层板 托架采用 201 1.2mm 不锈钢,移 门双层外层采用 1.2mm 其余采用 1.0mm 不锈钢板。管脚:Φ 50mm*1.2mm 不锈钢管,脚:不锈钢 可调子弹脚. 面库 1 灭蝇灯 1 个 国标 2 米面架 1200X600X300 4 台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管,面管 壁厚度 1.2mm,台脚采用直径 38*1.5mm 不锈钢可调子弹脚,直 径 38mm 不锈钢管支撑。 3 储物柜 1200X500X1800 3 台 柜体采用 SUS304#1.0mm 不锈钢板 制成,门:采用 1.0mm 厚不锈钢 板,吊架式导轨,前后滑动轻松, 无噪音,支撑采用¢50*1.2mm 不锈 钢管及子弹脚调节脚 4 平板车 90*55 2 辆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板制造, 面板厚度 1.0mm,以 40*25 方钢为 骨架,2.0mm 厚 Q235 冷轧板为衬 板,配Ф125 万向轮 4个。 面食间 1 灭蝇灯 1 个 国标 — 11 — 2 单星水池 600X600X800 1 台 台面:SUS201#1.0mm 厚不锈钢板 制成。星盆:星盆深度不低于 250mm,采用 SUS201#1.0mm 板, 台脚及其他:Ф38*1.0mm 不锈钢 管支撑,横撑Ф25*1.0mm 不锈钢 管,配不锈钢去水件。 3 和面机 75KG 1 台 HWT75KG,自动翻斗操作方便、效 率高,耗能少,适用于中小型饮 食单位。外形尺寸为 1160*720*1200,机重 225KG 4 压面机 YP500 1 台 YP-500 不锈钢外壳,主要用于揉 面各种酥、韧性面团及馄饨皮等 各种面皮,偏心调整轧辊间隙, 轴向间隙均匀,可在一定范围内 无级调整。轧辊调整范围 0-25mm, 轧辊转速 76r/min。功率: 380v/1.5kw。外心尺寸: 620*490*1040,机重 140KG。 5 馒头机 MP65/2 1 台 MG65I 产量:2000 个/h,电源电 压:220V/380V,电机功率:3kw, 重量:260kg,外形尺寸: 1300*500*960,馒头外形:球形, (七头)材质:不锈钢。操作方 便、效率高、耗能少,65 个面团/ 分钟。 6 饼盘车 10 层 1 辆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板制造, 滑道板厚 1.0mm,以直径 25*38mm 白钢方管为框架,配直径 100 不 定项脚轮 4个。 7 木面案工作台 1800X800X800 2 台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造,台面选 用椴木板,板厚 50mm;腿用直径 51 不锈钢管为支脚配备有可调子 弹脚。 8 电饼铛 45# 2 台 全不锈钢机身,采用电热管发热, 精密铸造铛体,采用上下铛双温 控;采用全不锈钢支架及支腿, 四腿之间用不锈钢管支撑。 蒸饭间 1 灭蝇灯 1 个 国标 2 双星水池 1200X700X800 1 台 台面:SUS201#1.0mm 厚不锈钢板 制成。星盆:星盆深度不低于 250mm,采用 SUS201#1.0mm 板, 台脚及其他:Ф38*1.0mm 不锈钢 管支撑,横撑Ф25*1.0mm 不锈钢 管,配不锈钢去水件。 3 单拉门工作台 1800X800X800 1 台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厚度 1.0mm,1.0mmU 型钢板 槽加固,侧板厚 1.0mm,双面各配 拉门两个,内置层板一块,门外 壳用 0.6mm 厚双层不锈钢发文贴 — 12 — 塑板做面板,背板用 1.0mm 厚不 锈钢板做,上吊式滑轮,滑道用 不锈钢滑轨,腿用直径 51mm 不锈 钢管为支脚,配备有可调子弹脚。 4 饼盘车 10 层 2 辆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板制造, 滑道板厚 1.0mm,以直径 25*38mm 白钢方管为框架,配直径 100 不 定项脚轮 4个。 5 双门蒸车 200# 3 台 采用 SUS304#不锈钢 1.2mm,全自 动给水装置。1.时间显示调节与 控制;2.温度显示/调节输出控 制,柜内温度一目了然,可防止 温度过高造成食品营养成分损 失;3.恒温温度显示,调节与控 制,24 小时恒温保温,随时可取。 电和天然气两用,功率: 12KWX/380V。 6 油网烟罩 4200X1300X500 1 套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发文贴 塑板制造,罩体板厚 1.0mm,带有 滤油装置,环保认证。面板采用 不锈钢 1.0mm,油网采用 19*1.0mm 不锈钢管制作配置防潮防爆灯与 接油一流装置,排烟罩四边设有 污油凝结槽,并设活动载油器。 吊于天花板之吊码需用螺丝及固 板固定,吊码应为平底式并牢固 于不锈钢支架。 7 夹层锅 1700X1150X1100 1 台 400L 蒸汽夹层锅,设备材质为不 锈钢 304,外表美观,易清理,全 自动化控制,只需人工按按钮即 可,大大降低劳动强度,板材厚 度 3个厚,每小时 3 方气。 疏菜间 1 灭蝇灯 2 个 国标 2 四层货架 1500X500X1600 2 台 面板采用 SUS201#不锈钢板 1.0mm 不锈钢板制成,支撑采用 38*38*1.0mm 不锈钢管及子弹头 调节脚。 3 四层货架 1200X500X1600 1 台 面板采用 SUS201#不锈钢板 1.0mm 不锈钢板制成,支撑采用 38*38*1.0mm 不锈钢管及子弹头 调节脚。 4 四门冰柜 1210X740X1920 2 台 ZL.OL4,不锈钢内外身,温度摄 氏-10/+10 度,上下半门,自动门 较,4只层网,75mmm 环保绝缘材 料(无 CFC),顶置式制冷系统连 化水盆,电子操作状况,数字式 温度显示,高低温报警,自动/人 工除霜显示,失灵安全运作装置, 冷凝器净化警示灯便于及时维 — 13 — 修,无 CFC 雪种,门框装置防潮 发热线,可承受摄氏 43 度室温运 作,活动室万向脚轮,电压: 220v/50/1ph,容积 1 立方,功率 550w 5 平板车 80X50 2 辆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板制造, 面板厚度 1.0mm,以 40*25 方钢为 骨架,2.0mm 厚 Q235 冷轧板为衬 板,配Ф125 万向轮 4个。 粗加工 1 灭蝇灯 2 个 国标 2 单星大水池 1000X700X800 3 台 台面:SUS201#1.0mm 厚不锈钢板 制成。星盆:星盆深度不低于 250mm,采用 SUS201#1.0mm 板, 台脚及其他:Ф38*1.0mm 不锈钢 管支撑,横撑Ф25*1.0mm 不锈钢 管,配不锈钢去水件。 3 双星盆台 1500X700X800 1 台 台面:SUS201#1.0mm 厚不锈钢板 制成。星盆:星盆深度不低于 250mm,采用 SUS201#1.0mm 板, 台脚及其他:Ф38*1.0mm 不锈钢 管支撑,横撑Ф25*1.0mm 不锈钢 管,配不锈钢去水件。 4 土豆去皮机 TP-450 1 台 TP450220V/380V 750W 1.每次 5-8 公斤,每小时 80-150 公斤,打开 进水开关放水,把桶盖压紧,启 动开关。2.每次工作 2 分钟,启 动开关,土豆在拨料盘推动下, 从筒门自动卸出。 5 切菜机 660# 1 台 电压功率 380V/0.75KW,电源电 压:220V(380V),切片厚度: 1-10mm,切丝宽度:1-25mm,生 产效率:200-1000kg/h,外型尺 寸:1300*510*1050,重量:380kg, 可切各种根、茎、叶类蔬菜和海 带的加工,可切制片、丝、丁、 菱形、曲线形等多种花样。传动 部分为齿轮传动,卧式。 6 绞切两用机 400# 1 台 YQ300B 肉片 400kg/好肉丝 200kg/h 绞肉 200kg/h 7 开水器连底座 12KW 1 台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确保安全、 卫生、耐用。全自动控制,无需 人工操作,使用方便、安全。铜 特殊材料,精密加工,使用寿命 更长,加工、制造工艺结构更科 学。采用高科技发泡技术,产品 更环保、节能高效。电压 380V, 功率 12kw,容积 120L,带不锈钢 底座。 — 14 — 8 双层工作台 1800X800X800 2 台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厚度 1.0mm,1.0mmU 型钢板 槽加固,腿用直径 51mm 不锈钢管 为支脚,配备有可调子弹脚。 9 四层货架 1500X500X1600 1 台 面板采用 SUS201#不锈钢板 1.0mm 不锈钢板制成,支撑采用 38*38*1.0mm 不锈钢管及子弹头 调节脚。 烹调区 1 灭蝇灯 2 个 国标 2 双星水池 1200X700X800 1 台 台面:SUS201#1.0mm 厚不锈钢板 制成。星盆:星盆深度不低于 250mm,采用 SUS201#1.0mm 板, 台脚及其他:Ф38*1.0mm 不锈钢 管支撑,横撑Ф25*1.0mm 不锈钢 管,配不锈钢去水件。 3 四层货架 1500X500X1600 1 台 面板采用 SUS201#不锈钢板 1.0mm 不锈钢板制成,支撑采用 38*38*1.0mm 不锈钢管及子弹头 调节脚。 4 双层工作台 1800X800X800 1 台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厚度 1.0mm,1.0mmU 型钢板 槽加固,腿用直径 51mm 不锈钢管 为支脚,配备有可调子弹脚。 5 保鲜工作台 1800X800X800 1 台 不锈钢内外身,温度摄氏 0/+5 度, 二个掩门连锁,每门附带两对托 盘脚,附带两只包胶钢架,采用 无 CFC 冷煤,电子操作状况,数 字式温度显示,可调脚式柜脚, 电压:220v/240v/50/1ph,容积 400L,功率 350w。 6 单拉门工作台 1800X800X800 2 台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厚度 1.0mm,1.0mmU 型钢板 槽加固,侧板厚 1.0mm,双面各配 拉门两个,内置层板一块,门外 壳用 0.6mm 厚双层不锈钢发文贴 塑板做面板,背板用 1.0mm 厚不 锈钢板做,上吊式滑轮,滑道用 不锈钢滑轨,腿用直径 51mm 不锈 钢管为支脚,配备有可调子弹脚。 7 单头大锅灶 1100X1100X800 3 台 采用 304 优质不锈钢板,整体拉 伸灶面配Ф800 大锅;台面为 1.0mm 厚不锈钢板,靠背、前脸、 侧板、前围、侧围均为 1.0mm 厚 不锈钢板。采用广式预混节能炉 头,配两台 E 级绝缘 250w/220V 鼓风机;炉体骨架采用 5*5-4*4*3.5mm 厚国标角钢焊接 并刷防锈漆两遍,炉膛采用 2mm 冷轧钢板,配特级耐火砖,炉面 — 15 — 承托衬板采用 2mm 冷轧钢板;内 衬 25mm 厚保温矿棉隔热。配长明 火及前置式保压开关水制、气制 及点火棒,配火种制;风阀、风 管和水管均采用国标镀锌管,燃 气管道为国标燃气管并做严格的 防腐、除锈处理。 8 拼台 400X1100X800 2 台 面板采用SUS201#不锈钢1.0mm内 衬承重筋带,侧面采用板 1.0mm, 支撑采用 38*38*1.0mm 不锈钢管 及子弹头不锈钢调节脚。 9 单炒单温灶 1100X1100X800 1 台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厚度 1.0mm,围板厚 1.0mm, 以四角钢为骨架,选用 2.0mm 厚 冷轧板为衬板,Ф51mm 不锈钢管 为支脚及可调子弹脚,并备有上 水水龙头及去水装置使用德国肖 特晶陶瓷板,热剧变性能优异, 光滑美观。 10 油网烟罩 5300X1300X500 1 套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发文贴 塑板制造,罩体板厚 1.0mm,带有 滤油装置,环保认证。面板采用 不锈钢 1.0mm,油网采用 19*1.0mm 不锈钢管制作配置防潮防爆灯与 接油一流装置,排烟罩四边设有 污油凝结槽,并设活动载油器。 吊于天花板之吊码需用螺丝及固 板固定,吊码应为平底式并牢固 于不锈钢支架。 备餐间 1 灭蝇灯 3 个 国标 2 单星水池 600X600X800 1 台 台面:SUS201#1.0mm 厚不锈钢板 制成。星盆:星盆深度不低于 250mm,采用 SUS201#1.0mm 板, 台脚及其他:Ф38*1.0mm 不锈钢 管支撑,横撑Ф25*1.0mm 不锈钢 管,配不锈钢去水件。 3 高身碗柜 1200X500X1800 2 台 采用 201#不锈钢柜身、柜门、层 板 1.2mm,门板 1.0mm 不锈钢板, 脚柱均为直径 38*1.2mm 不锈钢 管,脚杯为直径 50*1.2mm 不锈钢 管,脚底为可调节不锈钢 11/2 子 弹脚。 4 餐车双层 850X50X850 4 辆 采用 201#1.0mm 不锈钢板,池深 100mm,轴承脚轮为 90mm,框架 25mm 不锈钢管。 5 留样柜 550X500X1500 1 台 单门要求节能保鲜,全铜盘管, 智能高温,极速制冷,额定电压 220V,额定功率 110W;单门容积 268L,制冷方式:直冷;材质: — 16 — 烤漆不锈钢;温度范围:2-8 度, 压缩机:ESD2088A,全发泡,节 能压缩机。 6 双层工作台 1800X800X800 2 台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厚度 1.0mm,1.0mmU 型钢板 槽加固,腿用直径 51mm 不锈钢管 为支脚,配备有可调子弹脚。 7 汤桶车 Ф50 2 辆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板制造, 面板厚度 1.0mm,以 40*25 方钢为 骨架,2.0mm 厚 Q235 冷轧板为衬 板,配Ф125 万向轮 4个。 8 紫外线消毒灯 2 个 国标 洗消间 1 灭蝇灯 2 个 国标 2 收碗车 90X50X70 2 辆 采用 201#1.0mm 不锈钢板,池深 100mm,轴承脚轮为 90mm,框架 25mm 不锈钢管。 3 污碟台 1500X700X800 1 台 台面:SUS201#不锈钢板制造,台 面厚度 1.2mm,1.2mmU 型钢板槽 加固,底层框架板厚 1.2mm,以Ф 38mm 不锈钢管为支脚,配备可调 子弹脚。 4 单星大水池 1000X700X800 2 台 台面:SUS201#1.0mm 厚不锈钢板 制成。星盆:星盆深度不低于 250mm,采用 SUS201#1.0mm 板, 台脚及其他:Ф38*1.0mm 不锈钢 管支撑,横撑Ф25*1.0mm 不锈钢 管,配不锈钢去水件。 5 双层工作台 1500X700X800 1 台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厚度 1.0mm,1.0mmU 型钢板 槽加固,腿用直径 51mm 不锈钢管 为支脚,配备有可调子弹脚。 6 热风循环消毒柜 1350*750*1800 2 台 双门采用 SUS304#优质不锈钢板 制造,使用强制柜内热风循环, 高温消毒无死角;采用微电脑精 确控制,消毒效果更佳,特设保 温功能,多重保护装置,适用于 耐高温 150°C 以上的餐具,如不 锈钢、玻璃等食具。 小计 二、二层厨房设备 备餐间 1 灭蝇灯 2 个 国标 — 17 — 2 单星水池 600X600X800 2 台 台面:SUS201#1.0mm 厚不锈钢板 制成。星盆:星盆深度不低于 250mm,采用 SUS201#1.0mm 板, 台脚及其他:Ф38*1.0mm 不锈钢 管支撑,横撑Ф25*1.0mm 不锈钢 管,配不锈钢去水件。 3 热风循环消毒柜 1350*750*1800 2 台 双门采用 SUS304#优质不锈钢板 制造,使用强制柜内热风循环, 高温消毒无死角;采用微电脑精 确控制,消毒效果更佳,特设保 温功能,多重保护装置,适用于 耐高温 150°C 以上的餐具,如不 锈钢、玻璃等食具。 4 双层工作台 1800X800X800 5 台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厚度 1.0mm,1.0mmU 型钢板 槽加固,腿用直径 51mm 不锈钢管 为支脚,配备有可调子弹脚。 5 汤桶车 Ф50 2 辆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板制造, 面板厚度 1.0mm,以 40*25 方钢为 骨架,2.0mm 厚 Q235 冷轧板为衬 板,配Ф125 万向轮 4个。 6 餐车 850X500 2 辆 采用 201#1.0mm 不锈钢板,池深 100mm,轴承脚轮为 90mm,框架 25mm 不锈钢管。 7 紫外线消毒灯 4 个 国标 洗消间 1 灭蝇灯 2 个 国标 2 收碗车 90X50X70 2 辆 采用 201#1.0mm 不锈钢板,池深 100mm,轴承脚轮为 90mm,框架 25mm 不锈钢管。 3 污碟台 1400X700X800 1 台 台面:SUS201#不锈钢板制造,台 面厚度 1.2mm,1.2mmU 型钢板槽 加固,底层框架板厚 1.2mm,以Ф 38mm 不锈钢管为支脚,配备可调 子弹脚。 4 单星大水池 1000X700X800 2 台 台面:SUS201#1.0mm 厚不锈钢板 制成。星盆:星盆深度不低于 250mm,采用 SUS201#1.0mm 板, 台脚及其他:Ф38*1.0mm 不锈钢 管支撑,横撑Ф25*1.0mm 不锈钢 管,配不锈钢去水件。 5 双层工作台 1800X800X800 1 台 采用优质 SUS201#不锈钢板制造, 台面厚度 1.0mm,1.0mmU 型钢板 槽加固,腿用直径 51mm 不锈钢管 为支脚,配备有可调子弹脚。 小计 三、桌凳 — 18 — 1 六人餐桌加挂凳 1600X60X75 170 套 面板采用优质联众不锈钢板材, 面下衬优质防火板防火防燥,优 质彩色圆座,桌架采用 50*50*2mm 钢管焊接,面托盘 50*30*2mm 钢 管,坚固耐用,使用方便。 四、其他 1 管道 500X100 48 节 采用优质联众不锈钢板,厚度为 1.0m,整板对折而成,接口用不 锈钢插条固定,并且用密封胶密 封,牢固耐用。 2 集烟箱 400X500X500 4 米 采用优质联众不锈钢板,厚度为 1.0m,整板对折而成,接口用不 锈钢插条固定,并且用密封胶密 封,牢固耐用。 3 集烟箱 500X500X500 5 米 采用优质联众不锈钢板,厚度为 1.0m,整板对折而成,接口用不 锈钢插条固定,并且用密封胶密 封,牢固耐用。 4 油烟净化器 16000 风量 1 个 净化器表层为镀锌板制作,低空 排放净化器,排油烟效果佳,净 化率国家标准 95%以上,清理方 便。耗能低,运行安全可靠。通 过机械多级滤化,有效去除油烟 粒子。 5 不锈钢餐盘 36x25 600 个 国标 6 双层不锈钢碗 直径 13 厘米 1000 个 国标 小计 总计 注:(1)以上参数仅供参考,投标人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产品,同时填 写技术规范偏离表。 (2)设备清单(不得变更)。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 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招标人购买的产品属于最新一期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应当按照《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和《财政 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98 号)规定,投标 人所报产品属于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的,必须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公示稿无效),否则其报价将被 拒绝。对于其中同时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单项节能认 — 19 — 证的产品。 (三)检验及验收 (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设备、系统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 检验,并出具证明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 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2)采购人有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员监督的权利,中标人有义务为采购人监督人员行使 该权利提供方便。 (3)中标人根据合同要求供货后,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验收后应立即进 行登记,内容至少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等,以保证每 件设备的可追溯性。 (4)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使用手册等详细技术资料,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 质的单位对产品性能、精度进行检测。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投入使用中发现性能与质量达不 到本招标文件要求和厂家所提供的指标参数要求的问题时,中标人必须及时给予无偿退换。 (5)验收组织:本项目实行现场验收,所有产品运抵现场、调试完成后,由中标人负责 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专家在 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签署验收意见。 (6)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 各项指标应符合技术参数要求。设备数量应为正式政府采购合同中规定的数量。中标人应负 责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聘请专家费用、国家权威部门进行检测时的检测费用 等)。 (7)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小组验收无误,在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能够达到招标文件中描述 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要求,且所有技术资料完备的情况下,出具验收合格报告。验收合格 报告作为采购人进行项目货款支付的凭据。验收报告需一式四份,采购人、中标人、莱州市 财政集中支付中心、招标代理公司各执一份进行存档。 (四)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包括培训、技术支持等要求): (1)投标人必须详细承诺售后服务及人员培训情况(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接到报修电话 后即时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用最快的时间恢复系统正常运行,保修配件要求采 用原装配件)。 — 20 — (2)维修时应自备必须的专用检修设备。 (3)在设备保修期以后,备品备件将以优惠价供应,对其提供的产品进行现场服务、维 修和损坏件的更换不收取额外费用。 (4)本文件中所提出的为标准工况下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在进行设计和制造时,除须满 足本技术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该产品生产国的最新版的规范和标准的各项 要求。 (5)运输、验收、安装及售后等过程中因防护及安全问题导致的中标人、采购人及第三 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赔偿等,由成交方承担。 (五)知识产权 5.1 供应商一旦成交,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本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 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人 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5.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的使用权。 5.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 久使用权。 5.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 相关费用。 (六)样品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提供拟不锈钢餐盘成品, 双层不锈钢碗成品,水池、餐桌、工作台的不锈钢板材的样品。样品上不允许出现任何投标 人标识。 投标人须将样品送达至指定位置,逾期送达的样品概不接受。未提供样品、样品提供不 全或所提交样品明显不符合要求的得 0 分。评标结束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样品由投标人自行 运回。中标人的样品按招标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封存,供货时将对所供产品进行对照验收 (若中标人提供的样品低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供货及验收时以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为 准)。 — 21 —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莱州市南十里中学 2.2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烟台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2.4 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选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得 分最高、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 2.5“设备”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用户提供所需的货物及有关技术资 料。 2.6“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向用户提供所需的安装、测试、检验、 调试、技术支持、维修、售后服务、运营维护以及其他相关的义务。 3.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 3.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其它资格要求,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22 — 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3.8 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3.9 为本次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再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 3.10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各项条件。 4. 其它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 费用。 4.2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 义务。 4.3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4.4 无论中标与否,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负保密责任。 4.5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 B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5.1.1 投标邀请书 5.1.2 招标项目说明及技术规格要求 5.1.3 投标人须知 5.1.4 合同格式 5.1.5 投标文件格式 5.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 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按招标文件载明的通讯方式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 — 23 — 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 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 标人。 6.2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为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 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 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3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 拒绝。 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 除在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9.3 外文材料应提供第三方权威翻译。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0.1.1 商务部分:投标函、开标一览表、供货范围明细表、商务及技术偏离表、资格证 明文件等。 10.1.2 技术部分:运营维护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拟派往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及技术 — 24 — 人员、劳动力安排、施工进度、质量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等)、相关设备选配方案 及技术说明、安装施工方案、合理化建议、技术培训及技术服务。 10.1.3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1.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目录”,以方便阅读。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 A4 幅面的 纸张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光盘或移动硬盘)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以供备份,电子文档 及介质不退。 11.2 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用。 11.3 投标人必须按本标书的顺序对各章的每一项给予明确应答,必须清楚地表明是否满 足本标书中各章每一项的要求。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供货范围明细表上写明投标内容的单价、合计单项价和 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合计单项价(计算)不符,以单价为准;如果合计单项价之和与投标 总价不符,则以合计单项价之和为准。投标总报价应包括设计、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 料及生产制造、油漆、包装、保险、税费(进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相 关手续费、安装施工、管理、检验、运杂、装卸车、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培训、配合、检 验检测、验收、图纸资料、软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只允 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2.2 供货范围明细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2.2.1 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12.2.2 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 12.2.3 投标货物的进口部分完全由投标人负责。 13. 投标货币 13.1 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填报。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附件格式。 — 25 — 15.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5.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 分。 15.2 下列文件可以是文件资料、数据、图纸。 15.2.1 所投产品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15.2.2 综合说明; 15.2.3 分项报价表; 15.2.4 偏离表; 15.2.5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它内容。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6.2 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 91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16.3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以上支付方式均以银行到 账时间为准)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6.4 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交于招标代理机构,且应从其对公账户 转出,出具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不允许以个人名义交纳保 证金),否则将按无效保证金处理; 16.5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6.6 存在一般失信行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投标将被拒绝; 16.7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 30.2 款的规定予以无息退还; 16.8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6.9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9.1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6.9.2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第 32 规定签订合同; 16.9.3 投标人出现本须知第 35 条规定的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17.1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日。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 — 26 — 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 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 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六份副本及一份电子文档,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 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副本、电子文档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电子 文档存储介质应当为光盘或移动硬盘并注明投标人名称。 18.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装订成册,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则 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8.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8.5 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 字样。 19.2 所有密封文件须在封口处盖投标人公章。 19.3 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 19.1-19.2 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 后,按招标书注明的地址送至开标地点。未密封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 根据 21 条规定,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 定的投标地点。 20.2 出现第 7.2 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 27 —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消,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 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 表签字。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消的通知应按第 18 和 19 条规定进行编写、 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消投标”字样。 22.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消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和招 标代理机构将按 16.9 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23.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 必须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如授权代表缺席开标仪式,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人投标时 应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它证件无效。如在投标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招标的权力且不 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3.2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3.3 检查密封情况:开标时,由公证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招标代 理机构的监标员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投标人代表在投标密封记录表上签字确 认。 23.4 开标采用由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宣读的办法。 23.4.1 宣读方式: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唱标员宣读,要求唱标 员必须按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如实宣读。 23.4.2 宣读内容: — 28 — ①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②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供货(安装)期/工期、质保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 唱标内容分项记录,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未宣读的投标价格 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4. 评标委员会 24.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24.2 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及招标人代表等五人以上单数组成,招标人代表不得 担任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评标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从省政府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抽取的专家数量无法满足评审要求的,可以采取选择性确定方式补足;评审专家的抽取和使 用应当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4.3 评标期间,需要澄清、质疑时,投标人应派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 25. 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 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 25.1 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 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 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并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 25.2 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原则: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 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本次 采购活动中,将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25.3 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 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评审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4 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 25.5 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 — 29 —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5.6 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25.7 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 劣评定中标候选人。 25.8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需 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26.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6.1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1 评标开始后,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 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的签署。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 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大写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 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负责。 26.1.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投标人无资格和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6.1.3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 有重大偏差。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 偏差或保留。重大偏差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和内容或限制了招标人的 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 平竞争地位。 26.1.4 重大偏差包括以下内容: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2)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4)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 30 — (5)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供货(安装)期/工期、质保期、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8)未按规定报价,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出所投设备的分项报价及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的价格,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9)技术文件部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列出详细方案、配置、技术指标或者复制招标文件 中的技术要求,评标委员会无法比较和评审的;; (10)投标文件中的深化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标准有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 (11)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 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 标应作为废标处理; (13)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 (1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 理,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6.1.5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 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和数据等情况, 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 件的有效性。 26.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2.1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 澄清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投标人有义务进行答疑和澄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 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授权代表、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但澄清或说明的内容不得 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1 — 26.2.2 投标人对澄清的答复以书面材料为准,并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 人澄清和答复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3 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 评标小组根据《评分细则》,对初审合格的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充分审核和评论后由各评委 独立进行打分。 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报价得分 35 评标基准分:35 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5 分)。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分 注:投标文件废标的不参与投标基准价的计算。 产品性能与质 量 15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材质、密度、厚度、质量、环保性能指标等情况,由评委在 2-15 分之间打分。 产品制作工 艺与样式等 技术指标 15 (1)产品的生产工艺:根据所投产品生产工艺先进性,由评委在 2-5 分之间 打分; (2)产品的样式:根据所投产品样式新颖性,是否适合学生使用,外形美观大 方,是否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由评委在 2-5 分之间打分; (3)产品的配件质量:根据所投产品配件质量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由 评委在 2-5 分之间打分; 企业业绩 6 报价人近 3 年(以本次开标时间上溯至所提供业绩合同中约定的签订时间为 准)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各省或市政府采购网中 标公告截图,每提供 1 份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说明: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各省或市政府采购网中标公 告截图。 样品 10 (1)样品材质:根据样品材料质量厚实性,由评委在 1-4 分之间打分; (2)样品处理工艺:根据样品处理是否细致、有瑕疵,涂层均匀牢固,无气 泡,无颜色不均匀、拐角或裸露等处理光滑细致,无毛刺等情况,由评委在 1-3 分之间打分; (3)样品样式、尺寸:根据样品样式是否美观大方、设计合理、结实耐用、 尺寸标准等情况,由评委在 1-3 分之间打分。 — 32 — 供应商综合 实力、 信誉 (10 分) 10 1.蒸车、燃气灶具生产厂家具有食品机械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及网络查 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每有一项的 1 分,最多得 2 分; 2. 商用厨房设备(食品机械、环保通风设备)生产厂家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及网络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得 2 分; 3、制冷设备生产厂家具有一级能效并提供相应的能效检测报告、国家压缩机 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符合 GB 4706.1-2005 和 SB 10424-2007 标 准的检验报告、CQC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每 有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4 分; 4、提供热风循环消毒柜生产厂家的(脊髓灰质炎病毒 1 型疫苗株的平均灭活 对数值>4.00o 符合 GB17988-200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二星级 消毒柜合格检测报告,提供得 2 分; 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加分。 售后服务承 诺及质保期 (6 分) 6 (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分,售后服务承诺完善、 具体、可行,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由评委在 0-2 分之间评分。 (2)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 2 分,本项最高得 4分。 优惠条件 3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较多且切实可行,能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的,由评 委在 0-3 分之间评分;优惠条件经评标委员会认为对本项目缺乏实际意义或没 有该项内容的,得 0 分。 节能环保加 分 节 能、 环保 产品 报价 加分 所投报的全部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的,在其价格部分分值的基础上分别给予 1.4 分的加分。若所投的产品包含节能、环保产品,则在其价格部分分值的基 础上分别给予 0-1.4 分的加分。(须提供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当前页复印件,并清楚标明所报产品;②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复印件) 节 能、 环保 产品 技术 加分 所投报的全部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的,在其技术标部分分值的基础上分别给 予 1.2 分的加分。若所投的产品包含节能、环保产品,则在其技术标部分分值 的基础上分别给予 0-1.2 分的加分。(须提供①《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当前页复印件,并清楚标明所报产品; ②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证书复印件) 注:1、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按照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给予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 采购政策优惠。其中: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监狱企业价格给予 6%的扣除(供 — 33 — 应商如属小微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投标人所投产品中全部 为小微企业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所投产品中部分产品为小微企业产品,小微企业产品 金额占合同金额 30%以下的不给予价格扣除,小微企业产品金额占合同金额 30%以上的给予 2%的价格扣除。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如属于小微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还需提供产品生产 企业的上述证明材料。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如联 合体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供应商如为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 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3、具体计算方式为:小微企业产品的评审价格=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扣除比例。评审 价格仅为评定价格,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 4、如发现报价人不如实填写声明函的,如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报供应商名单并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 购活动。 5、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 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是指正式颁布版而非公示版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清楚标明所投产品规格型号。 说明: 1、评委打分采用实名制。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委打分+节能环保加分。 2、以上项目所要求的证书、证明、业绩材料原件,投标文件中须附复印件,投标时必须 同时出示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相符的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 34 — 3、除商务报价及节能环保加分外,其余打分标准要求:分项打分区间均以 0.1 分值计算。 4、计算过程及结果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独立评价得分为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评标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 27. 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要求的数量、串通投标、投标人互相诋毁及投标人所投报主要设 备为相同品牌、型号产品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明显缺乏竞争,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标或投 标人报价均超出项目预算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招标,招标人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 意后,可以改用其它方式进行本项目。 28. 评标纪律 28.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 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8.2 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8.3 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 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28.4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28.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 用户及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8.6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 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 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28.7 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 28.8 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严禁将评标过程中 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28.9 招标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拟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已购 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评标过程予以保密。 28.10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 35 — 28.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 承担个人责任。 28.12 评标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评委、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 28.1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 避: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二)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 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招标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2万元以下的罚款。 F 定标 29. 中标标准 29.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 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 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此类推。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报价得分和各个独立打分项汇总计 算,每个独立打分项由评委打分取平均值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 29.2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29.3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 评审结果。 — 36 — G 授予合同 30. 中标通知 30.1 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 经发出即产生法律效力。 30.2 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未中标结果,并在公布中标结果 5个工作日 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0.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4 中标结果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公告。 30.5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 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6 在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按合同价款的 10%,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从公司对公 账户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招标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 按中标单价相应调整总价。 32. 签订合同 32.1 中标人须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十个工作 日内。并于合同签订的两日内送交采购代理机构两份纸质合同,同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一 份电子版合同。 32.2 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 32.3 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2.4 采购合同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 内,将采购合同予以公开发布。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标准文本载明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采购合同公示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招标人、招 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及编号;(三)中标 — 37 — 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四)合同金额;(五)合同文本。 32.5 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督促招标人和中标人及时签订合同,发生拖延或者拒绝签订 合同、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以及其他合同签订、履行异常情况时,应当了解情况,积极主动协 调,协调无效时,应及时报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依法对责任方作出处理或处罚。 H 中标服务费、公证费 33. 中标服务费、公证费 33.1 招标代理机构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 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中标金额结算,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由中标 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类 100 以下 1.5% 100—500 1.1% 500-1000 0.8% 1000—5000 0.5% 举例说明: 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价为 600 万元,计 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500-100)万元×1.1%=4.4 万元 (600-500)万元×0.8%=0.8 万元 合计收费=1.5+4.4+0.8=6.7(万元) 34. 公证费 34.1 中标人须向公证处交纳公证费。如需公证合同,公证合同费用双方进行协商。 — 38 — I 无效投标与废标 34.投标人有第 26.1.4(1)—(16)条规定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不仅被视为废标,而且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的规定行使权利,监督部门根据情节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给招 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 35.1 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35.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5.3 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35.4 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5.5 投标人串通投标; 35.6 投标人向招标人、用户、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35.7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5.8 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35.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J 解释权 36.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招标人,解释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37.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应同时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 — 39 —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SDGP370683202002000289 项目名称: 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 40 — 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由 (代理机 构名称)以 (项目编号)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 (采购方式)方式 进行采购。经评委确定 (乙方)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 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附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货物服务名称与数量: 4、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并应 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国标、部标或行业 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乙方 应保证将货物按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的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 行安装。 5、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 :¥ 元。 (大写): 元整 。 6、付款方式: 7、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8、材料设备采购 — 41 — (1)甲方不负责采购、供应任何材料设备。 (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中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订货应包括附件、配件和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说明书。 (4)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 求 (5)乙方使用替代产品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批准,但不能因此减轻乙方按本合同应承担 的任何责任。更不能因替代产品而影响设备投资额和工程质量。 (6)乙方必须保证设备的来源合法,若所投设备是进口产品,货到验收的同时必须提供 该设备的海关报关证明、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 三人合法权益。 9、验收方式: (1)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或其原产地国家有 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进口货物必须具备进出口检验检疫局的检验证明。 (3)国内货物或合资厂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乙方应将所供物品的有关资料及配件、配套工具等交付甲方。 (5)设备达不到质量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 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售后服务条款 (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年。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 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2)在设备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 或故障负责。 (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 4条规定要求的设备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 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在设备安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派出技术人员,满足用户技术咨询,做好技术培训, 能够及时到安装现场处理设备异常问题。 — 42 — (5)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用户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队伍从事 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 小时之 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6)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7)设备及主要配件乙方应负责维修。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 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备品备件投标人应以优惠的价格提 供)。 (8)本项目所有软硬件提供不少于二年质保服务,后续每年服务费不超过设备款的 8%收 取。 11、项目管理 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现场管 理。在项目施工或实施阶段验收时,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运营维护团队人员为____人。 12、分包与转让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 行的合同义务。 (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 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3、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4、违约条款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 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除迟交货物以外, 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 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 方索赔。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 — 43 — 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15、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5 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16、争议的解决方式 (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1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18、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招标代理公司、莱州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名称:(盖章) 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 44 —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莱州市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DGP370683202002000289 项目名称: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45 — 目 录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供货范围明细表; 4、货物的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5、技术及商务偏离表; 6、综合说明; 7、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9、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投标信誉承诺书; 11、业绩; 12、中小企业声明函; 13、投标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4、投标保证金; 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 16、其他。 — 46 — 附件一 投标函 (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贵 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 1、我单位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和电子 文档一份。 2、总投标价格详见开标一览表。 3、我单位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 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我单位同意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 5、我单位保证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参与投标活动,并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 的责任。我单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 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6、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内有效。 7、我单位已经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 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8、我单位 (提供或未提供)的 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投标产品清单当前页复印件详见本投标文件 页。 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或财政部、司法 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我单位为 (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后附)。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我单位 (请填写:是或不是)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后附)。 10、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们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 没收。 11、我单位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 47 —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 48 —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SDGP370683202002000289 项目 名称 数量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供货(安装) 期/工期 质保期 年 备 注 莱州市南十 里中学餐厅 设备采购项 目 一宗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小写: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职务: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填写开标一览表并按照要求填写齐全,本表用于开标宣读。 2.投标报价以元为单位,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要求填写齐全。 — 49 — 附件三 供货范围明细表(适用于含安装、施工项目) 项目名称:莱州市南十里中学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DGP370683202002000289 单位:元 序号 货物及部件 名称 型号规格及 主要技术参数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元) 总 价 (元) 生产制造 企业 品牌、 产地 是否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产品 是否属于节能产 品或环保产品 是否属于强 制性采购 1 2 …… 合计总价(元):大写: 小写: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合计价格(元):大写: 小写: 小型、微型企业合计总价占合计总价的比 重 % 节能产品合计总价(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 大写: 小写:(元) 节能产品合计总价占投标总报价的比重 % (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 环保产品合计总价(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元): 大写: 小写:(元) 环保产品合计总价占投标总报价的比重 % (不含强制性采购产品)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注:(1)随机备品附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明细也填于上表(需专门标识注明)。 (2)如有其它费用请单独列明。 (3)合计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总报价一致。 (4)本表未填写或不按规定填写或填写的前后不一致,评审时不予承认。 (5)如所投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须在上表中全部体现,且须汇总全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 (6)投标人对填写生产制造商的企业类型及小型、微型企业合计总价金额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50 — 3.1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清单 (若无此类产品,则不需填写)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产品名 称 制造 厂家 品牌 规格 型号 产地 节字标 志认证 证书号 认证证 书有效 截止日 期 环境标 志认证 证书编 号 认证证 书有效 截止日 期 数量 单价 合价 1 2 3 4 … 节能产品价格合计(不含强制 性采购产品) 节能产品价格在投标报 价中所占比例 % 环境标志产品价格合计(不含 强制性采购产品) 环境标准产品价格在投 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 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准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百分数保留两位小数;表格后附最新 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若不按要求填写本表,将不享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价格折扣或加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51 — 3.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报价明细表 (若无此类产品,则不需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序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节字标志认 证证书号 认证证书有 效截止日期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强制节能产品总价(元) 注: 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执行。 2、表格后附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复印件。 3、采购中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时必须按要求填写本表,否则评委有权利不予认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52 — 附件四 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投标人对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性能、配置等详细技术说明,包括各项技术参数、性能表等(主要部件的 规格、产地也需说明);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产品证书、文件、批文等资料复印件; 3.有关图纸、资料; 4.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报、说明的内容; 5.主要设备的质检报告、出厂合格证明; 6.产品图片、安装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书; 7.投标人认为其它该说明的内容。 注: 1.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内容、要求自行编制; 2.所报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及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的内容如在“附件 三-2:《供货范围明细表》”完全说明,则可不必填写本附件四中相关内容。 — 53 — 附件五 技术及商务偏离表 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序 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文件条款 条 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 号 条款内容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 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文件条款 条 款号 条款内容 条款 号 条款内容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即使投标人在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的描述中进行了描述或无偏离,也要提 报该表。如无偏离,应注明“无”。 2.如投标人在偏离表中无注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或差异,以招标文件 为准。 3.商务偏离中供货(安装)期/工期、付款方式、质保期条款的负偏离视为不响应 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54 — 附件六 综合说明 1.投标人的总体情况、技术实力、专业技术能力、生产能力及生产所必须的设备 等;所提供设备、系统或服务的总体情况等的综述或企业基本状况表。 2.生产能力;所提供设备、系统或服务的总体情况等的综述或或企业基本状况表。 3.付款方式及质保期(要求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4.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含派往安装调试现场的主要管理和工作人员、主要技 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 5.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技术特点和优点。 6.投标人获得的产品、安全、质量、环境、节能等认证。 7.设备生产所采用的技术标准以及相关新技术、专利技术。 8.技术资料的提供范围与进度。 9.运营维护方案、施工方案等、详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方案。 10.售后服务内容及响应措施。 11.运输方式。 12.售后服务机构及技术服务队伍情况(注明办公地址、电话、工程师姓名和联系 方式)。 13.若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投标人为监狱企业, 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14.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 55 — 附件七 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针对此次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原 件。(其它证件无效);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投 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材料是指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2019 年度),包括 “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 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 担保函;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不少于 2 个月交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3)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 不少于 2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 (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投标人自行编制,提 供相关材料)。 6.投标人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 网站(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注:除特别说明外,上述 1-4 原件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及其它证明文件的原件一 起递交,在评审完毕后退还。 — 56 — 须 知 1.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2.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 3.提供的资格文件将被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4.全部文件应以中文书写。 — 57 — 附件八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职务:________ 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 58 — 附件九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授权 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 招标或非招标采购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或非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授权代表无 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正面、背面双面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注: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 版签名代替。 — 59 — 附件十 投标信誉承诺书 1、就我公司投标的 项目,我方郑重声明完全响应本项 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并参与投标活动,为自身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出 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 赔偿责任。 2、我公司承诺用于本项目的所有证书、证明均为合法有效的证件,委托代理人和 项目管理成员均为我公司的从业人员,并按相关法律规定签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和按期 交纳养老保险费。 3、我公司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不仅被视为废标,而且招标人将根据《政府 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处以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 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莱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 处罚。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 (1)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4)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5)投标人串通投标; (6)投标人向招标人、用户、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 (7)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8)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我方将严格自律,诚信参与投标。 投标人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手机: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60 — 附件十一 类似项目业绩清单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中标金额 签订时间 1 2 .. . 合计金额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该清单应一式二份,一份清单后附包括省级及以上(含计划单列市)政府采 购网发布的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打印页或合同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一份贴在资 料袋表面,内装省级及以上(含计划单列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 打印页或合同原件。 — 61 — 附件十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目编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 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 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声明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原件装订在 正本中。 — 62 — 附件十三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致:(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 (投标人名称)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 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招标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 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 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承诺,并承担后果。 须 知 1、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2、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 性。 3、提供的资格文件将被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供应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4、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 5、全部文件应以中文书写。 — 63 — 附件十四 投标保证金 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投标人须提供附保证金缴费单证原件及复印件。 — 64 — 附件十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单位全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声明函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原件装订在 正本中。 若报价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填写。 — 65 — 后附表: 资质证书、证明等原件交接表 投标单位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证件、资料目录 件数 签收确认 返还确认 备注 1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 2 3 4 5 6 7 8 9 10 原件签收人(签字): 返还原件人(签字): 原件提交人(签字): 收回原件人(签字):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时,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注意按照要求提交应提交的有关证件、 资料的原件。 2.本表目录所列示的证件、资料如有不全由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自行补充填列并 负责。 3.本表应加盖单位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随证件、资料一并提交,由招标代理 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提交人提交签字;返还时由工作人员返还、提交人收回签字。 4.本表“签收确认”栏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填写,收到的证件、资料时在对 应格内填“√”,未收到的填“×”;“返还确认”由投标人填写,收到证件、资料 的在对应格内填“√”,未收到的填“×”。 — 66 — 附 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 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 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 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 67 — 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68 —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 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 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 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 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 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 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 69 — 附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 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投标人的规模 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 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 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注明该 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 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 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 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 — 70 — 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招标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招标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 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招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 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 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 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 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 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 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71 — 附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 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 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 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 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 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 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 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 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 72 —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 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 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 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 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2. 定义 3.合格的投标人 4. 其它 B 招标文件说明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9.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投标文件格式 12. 投标报价 13. 投标货币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5. 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有效期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E 开标和评标 23. 开标 24. 评标委员会 25. 评标原则 26.评标方法 27. 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28. 评标纪律 F 定标 29. 中标标准 G 授予合同 30. 中标通知 31.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2. 签订合同 H 中标服务费、公证费 33. 中标服务费、公证费 34. 公证费 I 无效投标与废标 J 解释权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附件一 投标函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附件三 供货范围明细表(适用于含安装、施工项目) 3.1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清单 附件四 设备的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 附件五 技术及商务偏离表 附件六 综合说明 附件七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八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格式 附件九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十 投标信誉承诺书 附件十一 类似项目业绩清单 附件十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十三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附件十四 投标保证金 附件十五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后附表: 资质证书、证明等原件交接表 附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附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附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