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02-2020-XMZ101-07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经上级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项目实施单位。
2、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招标内容:盘锦市分公司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包含保安、保洁、食堂人员、会服、维修等,具体需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一年。
5、项目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3号人保财险大楼。
6、场所介绍:大楼面积约8700平,16层(地上15层、地下1层),预计办公人员约为260人。
7、投标人合格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能提供本次招标内容及所要求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在经营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有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以及技术条件,能够随时响应采购方的工作要求,具有完善的服务保证体系和保密制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a.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此次招标需求,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服务
b.食品经营许可证
c.无犯罪证明记录
8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8.1、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8.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8.3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8.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3.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4、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本,售后不退。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在开标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交付方式为电汇(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支票或网银(户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帐号:06135601040003330)。
10、开标时间:2020年9月2日10: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3号人保财险大楼(具体开标地点以通知为准)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联 系 人:张凯帝 联系电话:0427-2800571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任卓然 联系电话:024-23391961
传真:024-23391961 电子邮箱:lngcxmzb@163.com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02-2020-XMZ101-07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经上级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项目实施单位。
2、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招标内容:盘锦市分公司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包含保安、保洁、食堂人员、会服、维修等,具体需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一年。
5、项目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3号人保财险大楼。
6、场所介绍:大楼面积约8700平,16层(地上15层、地下1层),预计办公人员约为260人。
7、投标人合格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能提供本次招标内容及所要求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在经营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具有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以及技术条件,能够随时响应采购方的工作要求,具有完善的服务保证体系和保密制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5)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a.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此次招标需求,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服务
b.食品经营许可证
c.无犯罪证明记录
8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8.1、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
8.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8.3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8.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3.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4、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本,售后不退。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在开标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交付方式为电汇(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支票或网银(户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帐号:06135601040003330)。
10、开标时间:2020年9月2日10: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33号人保财险大楼(具体开标地点以通知为准)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联 系 人:张凯帝 联系电话:0427-2800571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任卓然 联系电话:024-23391961
传真:024-23391961 电子邮箱:lngcxmzb@163.com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