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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眉山市彭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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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13 17:11

一、项目编号
5114222020000617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食堂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眉山市彭山区凌零柒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蔡山西路42号。
中标(成交)金额 15.96万/年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餐饮服务;名称:食堂外包服务;服务范围: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食堂外包服务;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要求;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1.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制作各种食品,做到食材新鲜、饭熟菜香,营养搭配科学合理。2. 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间应注意保证提供每天每餐的质量、份量,菜式要经常更新,品种要齐全,保证每餐有新鲜鱼、肉、禽、蛋、蔬菜等菜品供应,每周提前公示菜单。3. 成交供应商应全力协助采购人实施营养膳食,认真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其他膳食要求或开膳方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评审组长:金老师(SC1415736),成员:周老师(SC1416418),周女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6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8980376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168号华地沃尔玛1栋1单元07层70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28-38176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先生
电话: 028-381766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附件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1 采购编号:SCJWY-2020-MS091 号 采购食堂外包服务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彭山) 采购人: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同编制)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08 月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2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3 第二章 谈判须知............................................................. 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2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24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26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6 第七章 评审方法............................................................ 26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26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3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采购人)委托,拟对采购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 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JWY-2020-MS091号 2.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食堂外包服务 3.采购人: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 3年,一年一签,16.2万元/年。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16.2 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食堂外包服务(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专家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 3家供应商参加本次的谈判。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4 125号)的要求,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人)及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 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 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 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 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 2020 年 08 月 07 日至 2020 年 08 月 10 日 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在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沃尔玛写字楼 1单元 703室(地址)获取。 报名方式:(1)网络办理。报名供应商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识 别附件中的微信收款二维码支付报名费(支付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公司简称)。报名 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后连同报名费支付凭证、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一同 扫描发送至邮箱:1327969355@qq.com。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相应纸质资料须邮寄 至我公司,报名供应商在收到“报名成功”回复后即报名成功。 (2)现场办理。在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沃尔玛写字楼 1单元 703室(地址),现场购 买采购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08月 12 日上午 10:30 分 (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沃尔玛写字楼 1 单元 703 室。响应文件 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我 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沃尔玛写字楼 1单元 703 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讯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5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98037633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沃尔玛写字楼 1单元 703室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8-38176616 2020年 08月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6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 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专家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 3家供应商参加本 次的谈判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6.2万元/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6.2万元/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 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 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 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 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 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 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 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 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 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 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 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 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 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 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 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10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8-38176616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1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 咨询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8-38176616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 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沃尔玛写字楼1 单元703室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 028-38176616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 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8-38176616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 的质疑由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答 复。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8-38176616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 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彭山区财政局。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8-37632022 联系地址:眉山市彭山区财政局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9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7 代理服务费 (1)本次采购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按国家相关规定 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 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规定,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 支付代理服务费6000元。 注:谈判文件若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以供应商须知附表为准。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10 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 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 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 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 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 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 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 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11 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 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 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 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 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 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 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 的使用权)。 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 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 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 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12 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 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11.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 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起 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首 次提交响应文件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 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 疑会。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 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 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13 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3.1 资格性响应文件。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格性证明材料(详见 谈判文件第四章): 13.2 其他响应文件。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 谈判项目实质要求、服务范围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谈判供应商的技术、服务性响应文 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谈判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项目实施方案; (4)服务和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 (5)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谈判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7)售后服务相关材料; (8)服务应答表; (9)谈判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 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谈判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服务以规避谈判文 件的约束。否则,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谈判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 成交资格); (10)其他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 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 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14 位。 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 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 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在规定签章处签 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 U 盘制作与资格性响应 文件、其他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18.4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 的响应文件可能被作为无效处理。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 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 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 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 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 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15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 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 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 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 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报价表在谈判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 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 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 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 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 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 判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 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16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 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 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 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 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 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 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17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 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 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 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 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 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 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 成交结果公告。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 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 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 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 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 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 动。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18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 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 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 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 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 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 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 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 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 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 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 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 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19 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 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 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 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详见须知前附表)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 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 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 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 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 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 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 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20 36.资金支付 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八、谈判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 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本次采购不 接受对同一环节的重复质疑及投诉。 十、其他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21 39.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 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 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22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中近 5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 间和地域范围内); (3)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三、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10%的价格折扣。 2、监狱企业政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享受 10%的价格折扣。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23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评审时享受 10%的价格折扣。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 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 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若未提供,视同为放弃价格扣除政策优惠。并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假承诺,一经 发现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24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谈判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企业也可同时提 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 ②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事业法人也可 同时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谈判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5)谈判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6)谈判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8)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近 5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原件);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 域范围内);供应商须将查询结果截图附于谈判响应文件中; (10)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承诺函(原件);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25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无。 二、应当提供的所供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无。 注:以上要求谈判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谈判供应商印章 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 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 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确 定,不得一概而论。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26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 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主要服务规范及要求 服务期限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采购食堂外包服 务 食堂外包服务 合同期限为 3年,合同一年一 签,每年预算 16.2万元/年。 二、服务要求 一、总则 (一)本次采购的项目及范围:采购食堂外包服务。 (二)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3 个工作日内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 1 个工作日内需进入工作区开展工作。 (三)成交供应商招聘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障福利待遇、伤亡赔偿等所有事项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与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关。 (四)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否则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权终止合同。 (五)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必须配备以下人员(所有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人员须经采购 单位审核后方能上岗): 1.厨师长 1 名:负责整个厨房的正常运行,负责提前一周制定下周菜谱,负责菜品的整 体营养搭配、味型搭配,从原材料加工到成品做到干净、卫生、新鲜并且安排其它部门工作 进程的整体策划。 2.墩子 1 名:负责原材料的清洗及加工,保证菜品原材料的清洗卫生及切配工作,协助 厨师长做好食堂的就餐及接待业务,并且配合厨房人员作好餐后清理工作。 3.服务员 1 名:负责前厅卫生及前厅就餐环境卫生的保持,协助厨房出菜及提供接待服 务并且配合厨房人员作好餐后清理工作。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27 二、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单位职工提供膳食(包括早餐、午餐),对具备资 格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由成交供应商承包。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现有的食 堂工作场地,食堂内现有餐具、厨具、空调等设备设施经盘点并开列清单后免费提供给 成交供应商使用。成交供应商要认真保管使用,承包合同终止时如数退还采购人,如有 人为损坏或丢失,则由成交供应商赔偿或补充;如因设施老化不能正常使用,由成交供 应商报采购人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具体承包范围、方式和要求 (一)承包方式:包工,成交供应商负责承包食堂内务,按时完成采购单位早、中 餐的开膳工作及临时接待。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堂范围内所有设备清洁、维修。 (二)成交供应商必须全部响应、满足采购服务要求,完成对采购单位的饮食服务。 (三)成交供应商不得对外营业。 四、管理细则 (一) 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法经营,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 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二) 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要遵守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规章制度,若有违 反则按采购人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 员工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及口罩, 配餐时戴手套操作;不得留长指甲、佩戴饰物,手部有外伤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 营活动。 (四)成交方必须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 各项要求,实行“规范操作,安全监督”机制。 (五)厨房、仓库、配餐间清洁卫生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餐厅开餐时间及桌椅、地 面清洁卫生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厨房设备设施,餐具 必须彻底清洁消毒。搞好室内外环境清洁和消毒工作,清除卫生死角,保持墙壁、墙角、 天花板及地面的整洁,疏通下水道,垃圾桶须加盖并保持桶身的清洁,加强灭蝇、灭蟑 螂、灭鼠等措施。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28 (六)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时提供膳食服务,具体开膳时间为早餐:7:10~8:40,中餐: 12:00~13:30,节假日原则上不提供饮食服务。 (七)食堂的剩余饭菜、废弃油脂由成交供应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按规定处理引 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八)成交供应商须做好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出现任何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定期 接受采购人及相关机构的监督检查并积极整改,整改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食堂内的 消防安全及工具、煤气、电源(炉灶、各种炊事设备)等的操作事故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 担。 (九)成交供应商负责维护好食堂秩序。非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工或未经 眉 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食堂就餐或打包带走。 (十)成交供应商对采购单位职工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讲究职业道德及各项文明礼仪 (包括着装整齐、干净),并自觉接受就餐人员的监督。 (十一)成交供应商应爱护食堂内的公物,不得将食堂内的用具随意损坏、丢失或转借 他人。 五、质量要求及标准 (一)质量要求 1.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制作各种食品,做到食材 新鲜、饭熟菜香,营养搭配科学合理。 2. 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间应注意保证提供每天每餐的质量、份量,菜式要经常更新,品 种要齐全,保证每餐有新鲜鱼、肉、禽、蛋、蔬菜等菜品供应,每周提前公示菜单。 3. 成交供应商应全力协助采购人实施营养膳食,认真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其他膳食要求或 开膳方式。 (二)供餐标准 职工餐品种要求:每天提供不少于 6 个品种的早餐,午餐不少于 4 个品种的菜(2 荤、2 素)、营养汤,每周提供菜式不少于 20款。 六、考核处罚细则 办公室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处罚 500元/次。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29 七、双方权利与责任 (一)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对食堂进行日常监督及考评。 (二)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可随时对成交供应商经营的餐厅作卫生、 服务、菜品质量的抽样检查。对成交供应商的相关监督、检查活动,成交供应商应予以 全力配合。 (三)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可随时要求成交供应商对不完善的事项 进行限期改善。 (四)成交供应商在经营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堂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眉 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经营管理,并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若 检查中出现违反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法》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将对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整改和处罚通知,成交供应商要及时整改并接受处罚。 (五)成交供应商负责经营食堂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招聘、任免、薪资、住宿、福利 以及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险、人身意外保险等,同时配合做好相关部 门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培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将相关资料交眉山市彭山区市 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备案。 (六)成交供应商制作的菜肴需多样化,菜式搭配合理,调配比例均匀,味道可口, 保证营养。 (七)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保证食品烹调卫生、质量。 (八)成交供应商下属员工如有感冒、皮肤划伤等,不得带病上岗;在工作期间患 有传染病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康复后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九)成交供应商售饭菜人员须戴帽、口罩、手套,做到文明用语,热情周到服务, 不得与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员工发生吵闹及打架事件。 (十)成交供应商员工需遵循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制度,并配合、 服从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违反者无条件接受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的处罚。 (十一)成交供应商应保持食堂内的厨具整洁,负责设备的保养和日常维护、清洁 工作。 (十二)成交供应商每次餐前、餐中、餐后应及时擦洗饭桌上的残渣、剩饭、油污,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30 打扫餐厅清洁卫生,并把餐桌椅摆放整齐,每周定期大扫除(门窗、地面各个角落都要清洗干 净:清除餐厅、厨房、仓库内的老鼠、蟑螂、蚂蚁等不洁物)。 (十三)成交供应商必须配合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清洁工作,需自备垃圾桶, 不乱倒垃圾和剩饭剩菜,不得将垃圾及杂物倒入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垃圾筒或垃圾 房,潲水要及时处理(每天定期),保持食堂周围环境清洁卫生。 (十四)成交供应商须配合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或消防、安监、食品安全、 卫生防疫等部门做好安全宣传和查验工作。 (十五)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经营食堂过程中所牵涉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十六)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装修各功能用房,更不能改变各功能用 途。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3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 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谈判小组将在评审时以响 应文件不规范予以相应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 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 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32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 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项目 (采购编号: )谈判采购活动的合法代 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33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34 三、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 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 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 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谈判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 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谈判文件要 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 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35 四、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参加 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谈判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谈判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用于谈判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 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谈判,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90 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36 五、报价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包号(如有分包)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报价(万元) 1 2 3 合计(万元) 谈判总价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万元)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保险、税费、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谈判总价”应与“报价函”中“谈判总价”一致。 3.“谈判报价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谈判供应 商印章。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37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行业, 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万元,资产总额万元,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 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38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 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39 八、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序号 包号(如有)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 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40 九、商务应答表 序号 包号(如有)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 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41 十一、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42 十二、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43 第七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谈判办法。 1.2 谈判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 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谈判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谈判程序和标准对待 所有的供应商。 1.4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方法和标准进行谈判,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确定谈判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 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谈判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谈判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1.6 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除谈判小组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 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供应商提供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程序 2.1熟悉和理解谈判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谈判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谈判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谈判文件 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 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本谈判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44 (1)谈判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谈判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 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谈判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谈判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谈判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谈判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4出现本条 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谈判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谈判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本项目需要谈判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2.2.1谈判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 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谈判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 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 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谈判小组应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 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 的原因。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谈判 2.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 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 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45 2.4.2每轮谈判开始前,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 定谈判内容。 2.4.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谈判文件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 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4.5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 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 判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 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 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 和其他信息。 2.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 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 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 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供应 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 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 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46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 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 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 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 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 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 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 点复核。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 3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 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 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及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 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及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47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9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 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 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 (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 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 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 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 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 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 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 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 以反映。 2.11供应商澄清、说明 2.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 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4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3.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 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 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 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3.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3.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4.确定成交供应商 4.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4.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 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5.成交通知书 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 2个工作 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3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 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 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5.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 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49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 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 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 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 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 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 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 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 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 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50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与项目编号一致。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 律法规,以及 项目(项目编号: )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 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 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51 …… 服务费支付方式: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二)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 作权。 第五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 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缴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 失。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 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 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 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扣除后,乙方应在三日内相应补 足。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甲方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2号)的相关规定,组织本项采购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 使用。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52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接受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 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 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服务期内,甲方按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累计二次不达标的,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有权按合同总额的 10%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眉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在仲裁期间,乙方不得停止服务,并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 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6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2 份,乙方 2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 份,同级财 政部门备案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附件 1、项目谈判文件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53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 XX月 XX日 注:合同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的实际进行修改。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SCJWY-2020-MS091 号 54 附件 1: 采购编号:SCJWY-2020-MS091号 采购食堂外包服务 (最终报价) 经与谈判小组谈判最终报价如下: 小写(¥): 万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大写: 谈判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日期: 年 月 日 注:该“附件 1”不需附于谈判文件中,谈判供应商须预先盖章后自存,待谈判结束后填报最终报价数据并密封后递 交代理机构转交评审小组。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