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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大别山高级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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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大别山高级中学食堂托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内容文档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大别山高级中学食堂托管采购项目相关部门已经批准。采购人为信阳大别山高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大别山高级中学食堂托管采购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预算金额:0.00元

2.4最高限价:0.00元

2.5采购需求:

2.5.1采购内容:信阳大别山高级中学食堂托管

2.5.2项目地点:信阳大别山高级中学;

2.5.3项目要求:本校园食堂内各层厨房所需设备、设施及就餐所需餐具均须供应商自行采购及安装;

2.5.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合同履行期限:3年

2.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三、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等)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2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经营过食堂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地市级以上高校或高中食堂管理经验且不少于3年,且在经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等事故发生。(须提供已管理过的业主方的证明和合同协议书)

2.3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具有健康证,且具有3年以上从事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或服务经验;(需提供已管理过的业主方的证明和企业业绩合同协议书)

2.4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信用信息截图】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0年8月14日至 2020年8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政和花园c区15栋2单元103室向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后领取磋商文件。

4.5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15时00分。

5.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大别山高级中学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三十二大街与新三路交汇处

联 系 人:闫先生

联系方式:13903971822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政和花园C区

联系人:时女士

联系电话:15225313576(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