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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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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2020-2022学年度白沙县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招标详情

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2020-2022学年度白沙县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发布日期:2020-08-13 18:16
一、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 2020-2022学年度白沙县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品目名称
采购品目名称 2020-2022学年度白沙县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112.7520
五、本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自2020-08-14至2020-08-20止
六、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 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白沙黎族自治县
联系人 符老师 联系电话 0898-27727539
代理机构 海南众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濂路7号正业广场正业阁19-20层1908房
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898-68982789
八、附件
附件 项目需求书.doc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2022学年度白沙县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管理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1127520.00元;

3、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4、中标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经采购人核准的工资标准,向全体派驻人员发放工资及其他薪酬。非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不得扣发派驻人员工资及其他薪酬,不得缩减或变更派驻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种类。

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琼编〔2013〕18号)和《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2018—2019学年中小学校食堂试点改革方案的通知》(白府办〔2018〕72号)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县各乡镇中小学校工作顺利开展,稳步推进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依据各乡镇中小学校实际情况,现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编外食堂工作人员。结合我县学校食堂人员实际情况,以每个乡镇中心学校在校学生人数为基数,按照1:80的比例配备食堂工作人员,另外每个学校食堂应再配齐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工作人员。

三、组织实施

委托具备劳务派遣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四、服务期限

服务年限为2年。

五、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食堂工作人员12名,在2020年秋季入学前招聘,具体如下:

南开乡中心学校6名:主厨1名、副厨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厨工1名、服务员2名。

珠碧江学校6名:主厨1名、副厨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厨工1名、服务员2名。

(二)岗位职责

1.主厨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对采购用料进行验收、核对数量及品质;合理分配厨工及食堂服务员的工作;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副厨

协助主厨餐前准备工作及对采购用料的核对、验收;听从主厨的指挥,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食品安全管理员

主要负责食堂的各项管理工作,如台账、验收原材料、检测、留样登记等工作,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厨工

负责食材的清洗,用餐期间的配饭、配菜等工作;对刀、墩、板、桶、盆、筐、抹布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配合食堂服务员完成餐后的厨具回收与清洗。听从主厨的指挥,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食堂服务员

负责每日用餐后的厨具回收与清洗以及食堂内外的清洁整理,听从主厨的指挥,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岗位条件

1.主厨

(1)中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75年8月1日前出生);

(2)持有健康证,具备3年以上的食堂从业经验(提供社保凭证或单位出具证明);

(3)海南户籍,在白沙县有固定住所的优先考虑。

2.副厨

(1)中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75年8月1日前出生);

(2)持有健康证,具备1年以上的食堂从业经验;

(3)海南户籍,在白沙县有固定住所的优先考虑。

3.食品安全管理员

(1)中专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80年8月1日前出生);

(2)持有健康证,具备1年以上的食堂从业经验;

(3)海南户籍,在白沙县有固定住所的优先考虑。

(4)该岗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后方能上岗。

4.厨工

(1)初中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75年8月1日前出生);

(2)有相应的从业经历者优先考虑;

(3)海南户籍,在白沙有固定住所的优先考虑。

5.食堂服务员

(1)初中及以上学历,女性,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75年8月1日前出生);

(2)有相应的从业经历优先考虑;

(3)海南户籍,在白沙县有固定住所的优先考虑。

六、招聘程序

1.考核方式: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通过面试考核的人员自行到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

4.食品安全管理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后才能录用上岗。

5.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待定(五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者本人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个人简历一份;一寸近期白底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登记表》。

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八、工作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由县教育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负责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办理、工资发放等工作。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聘任人员由学校和派遣公司进行统一管理,聘用人员的名单和变更都需报县教育局备案。

九、其他

投标人须以保证优质的服务质量为服务目标,不得恶意低价竞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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