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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职业中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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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职业中学餐厅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招标详情

西吉县职业中学餐厅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一次)

2020年08月14日 10:4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QXNX-ZC202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西吉县职业中学餐厅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08-1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西吉县职业中学餐厅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变更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更正日期: 2020-08-14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吉县职业中学

地址:西吉县城

联系方式:0954-3012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九龙路广元写字楼8楼

联系方式:1815255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刘启智

电话:0954-301257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18152551666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招标文件(餐厅)(发布).pdf

代理机构: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8-14

固原市政府采购 公开方式招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GY)001044 采购代理编号:QXNX-ZC2020011 采购单位名称:西吉县职业中学 采购项目名称:西吉县职业中学餐厅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西吉县职业中学餐厅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GY)001044 项目编号:QXNX-ZC2020011 项目名称:西吉县职业中学餐厅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136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3136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西吉县职业中学餐 厅设备政府采购项 目 餐厅设备 1 详见招标文件 3136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3136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 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需提供“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 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 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2 时间: 2020 年 8 月 13 日至 2020 年 8 月 2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 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9 月 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方式:联系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复印 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 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西吉县职业中学 地址:西吉县城 联系电话: 0954-3012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九龙路广元写字楼 8楼 联系方式: 18152551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刘启智 电话: 0954-301257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 18152551666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在资质审查时必须提供与公告内容一致的供应商资格原件。按规定需要年检 的证照必须年检。复印件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 一、资格证明文件的收取及审查 供应商必须仔细核对供应商资格和证明文件。核对无误后,在资格证明汇总表上详 细标注确认。 开标结束后,将收取的供应商资格等送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 由供应商签字确认。 评标结束,代理机构收取《投标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复印件,非法定代 表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资格 证明复印件。 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需提供声明(附 8)和相 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国家政府部门网站查询记录截图盖章。 三、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四、投标供应商 1.投标供应商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供应商应 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依据第 十九条规定,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依据财政部《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 4 - 办库〔2014〕526 号)及《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50 号)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受到行政处罚而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政府采购行 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 4.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4 20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 17 号)和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的企业禁止投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www.shixin.court.gov.cn)、“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 5.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 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 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 司,均不得在同一标段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7.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 其他采购活动 五、温馨提示 1、无原件或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的,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2、原件装入投标文件,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3、原则上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室。依法纳税(包括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 疗保险)及类似业绩(包括合同等)相关证明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原件评标时由工作 人员转交评标专家核验; 4、所有资格及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必须装入投标文件,复印件未装入投标文件或原 件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符的不予认可。 5、投标人在开标期间,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6、投标文件按 A4 纸质统一格式胶印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层或其他方式装 订。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7、为了确保能按时开标,请各投标人务必于开标 10 分钟之前办好签到、投标 文件递交、资质预审、投标保证金缴纳等开标前各项准备工作。 8、对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单位有权予以警告和制止。若供应商一年 内在固原市累计三次质疑经调查均为无效质疑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惩处: 5 (1)对该供应商通报批评和谴责。 (2)列入固原市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名单。 (3)将该供应商的情况向采购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通报。 9、代理机构处理质疑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但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相关费用, 应当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合理分担。 10、欢迎各供应商关注和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提出 批评和建议。 6 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招标项目名称 西吉县职业中学餐厅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2 招标文件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2020NCZ(GY)001044 项目编号:QXNX-ZC2020010 3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 90 个日历日 4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 word 格式) 标书的所有正副本可装在一个密封袋中,也可分开包装。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大写:伍仟元整(小写:¥5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汇款、现金缴纳。 户 名: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 帐 号:64050160010000000104 6 完工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 天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 答疑会 不召开答疑会,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有疑问必须于投标截止 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8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供应商名称: 包或品目名: 在年月日 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9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一览表(必须注明交货时间,供唱标用)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备条件、基本资格和 特定资格) (5)依法纳税情况 (6)财务状况 (7)完工时间 (8)保修期承诺 (9)其它需要提供的证件 7 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9 月 7日 15 时 00 分 12 开标时间 2020 年 9 月 7日 15 时 00 分 13 开标地点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14 无效投标的规定 (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应有条件、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 (7)资格证明文件无原件、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 替原件的; (8)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的; (9)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 格的; (10)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有备选方案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5 废标的规定 (1)符合专业技术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 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6 中标候选人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 政部 87 号令)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 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17 采购预算 313600.00 元; 18 质疑地址及电话 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九龙路广元写字楼 8 楼 联系方式: 18152551666 8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政府采购。 2.定义 2.1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 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 和材料。 2.2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 校准、培训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2.3“业绩”系指同类货物或服务,具有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2.4“依法纳税”是指投标企业具有近期依法纳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纳等凭 证原件。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 供应商特定资格 ①营业执照副本 (三证合一)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9 投诉地址及电话 市、县(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股) 20 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参加的 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 证原件) (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 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 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开标现场提供 截图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以上内容要求携带原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视为 无效投标 9 ③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开标现场提供截图 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注:上述资格要求开标现场须按要求提供原件,投标文件正副本附复印件并加盖 投标人鲜章,否则为无效投标。 4.投标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 者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其费用。 5.授权委托 5.1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共六项,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六章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7.2 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 招标文件的任何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 承担。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按招标公告规定到代理公司报名 10 确认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8.2 确认后供应商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8.3 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以代理机构网上发布的为准。 8.4 招标文件自开始发出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少于二十日。 8.5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递交。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 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 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 布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2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将相应顺延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0.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0.1 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 购网发布时间变更通知。 10.2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及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 时间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三、投标文件 11.投标文件语言 11.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 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2.计量单位 12.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13.2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11 (3)分项价格表 (4)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文件 (6)技术规格、参数 (7)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及说明 (8)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3.3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 予退还。 14.投标报价 14.1 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 民币进行报价。 14.2 供应商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 的分项价格和总价及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 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 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 标。 14.3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4.4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14.5 供应商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 15.备选方案 15.1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与小密封袋中开标 一览表不一致,且小密封袋上未标注“补充、修改”字样的,视为有备选方案,按无效 投标处理。 16.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6.1 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 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供应商必须提供本章 3.2 款规定的资格证明原件进行审查,按规定需要年检的 12 证照必须年检。复印件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 16.3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 则应当提供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标 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1 供应商应当提交其拟供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作为商 务技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2 供应商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 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进口货物必须出具汉语翻译件。 17.3 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 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8.投标保证金 18.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18.2 缴纳方式及退付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汇款、现金缴纳。 户 名: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 帐 号:64050160010000000104 (2)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 观因素,确保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由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3)退付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 日内退付,履约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办理。 18.3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8.4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后资质审查结束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 13 (2)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谋取中标的; (3)有串标、围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 查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 (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投标有效期 19.1 投标文件有效期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 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 19.2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 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小于招标文件前附表数 字)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9.3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 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 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同意延长的, 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19.4 对季节性、时效性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或者经过两次招标未完成的项目,参与 投标的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有效期都不足的,经供应商书面承诺将投标文件有效期修改 为招标文件前附表的时间、采购人确认、财政部门同意,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进行评审。 19.5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 标保证金。 20.投标文件的签署 20.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胶印装订,不得使用活页或夹层。否则,视为 无效标书。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 时,以正本为准。 20.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单位章、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 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 14 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 投标文件可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或一起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 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21.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21.3 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另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可以单独密封递交也可以装 入投标文件密封袋中。 21.4 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将视为无效标书。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撒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地 点。 22.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22.3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一并递交《投标承诺书》,单独密封加盖公章 及法定代表人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3.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投 标文件,所有文件必须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 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 20、21、22 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3.3 撤回投标应以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正式文件书面告知招标人。 如遇特殊情况,供应商可先传真文件,在三日内将该文件书面送达;撤回投标的时间以 正式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23.4 开标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24.串通投标行为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中标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投 15 标文件的; (2)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处获得评标组成人员情况的; (3)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 (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 (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明显雷同或错、漏一致的; (8)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递交投标文件或者放弃成交的; (9)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 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25.资格审查 25.1 开标前,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采购人代表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监 督机构履行监督职能。采购人代表也可对资质不进行审查,开标后直接送评标室由评标 委员会审查。 25.2 供应商必须仔细核对供应商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证明文件。核对无误后,在资 格证明汇总表上详细标注确认。 25.3 有下列情况之一,资质审查不予通过: (1)未缴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不具备本章第 3.2 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3)资格证明文件无原件、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的; (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 (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行为。 25.4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也可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代表当场查验投标文件的 密封情况并宣布检查结果。 五、开标和评标 16 26.评标委员会 26.1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由评标委员会推选一名专家为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评标 工作。 26.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评标专家需要供应商或 采购人、代理机构解释、澄清或陈述时则通过无线寻呼系统或拾音器给答疑或陈述。 27.开标 27.1 开标前由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召开会议,通报采购项目内容、采购 方式、评标方法及评标委员会的建立及资质审查情况,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研究确定相 关事宜。 27.2 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佩戴采购单位代表、监督机构代表牌 出席开标会。 27.3 开标时,宣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由投标人或者其 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代表检查,经确认 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供货或服务完工 时间等,供应商对信息进行确认后记录人打印记录,供应商签字。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 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供应商代表应当当场提出,当场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按照唱标 打印签字的为准。 27.4 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7.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小密封袋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且小密 封袋未标注“补充、修改”字样的,视为有备选方案,按无效投标处理。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 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 递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 17 性内容。 28.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 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 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 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8.3 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8.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无效投标和废标 29.1 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无 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应有条件及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 (7)资格证明文件无原件、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的; (8)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的; (9)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10)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有备选方案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9.2 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予以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 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首次开标后,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8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 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市直由市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各县(区)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县(区) 人民政府批准。 30.评标 30.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进行评标。 30.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 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 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3家中标候选人。 30.3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的规定,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0.4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在投标人的监督下,由采购人采取随 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30.5 中标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技术参数及价格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参数和报价执 行。 六、中标信息公示与供应商质疑 31.中标信息公示 31.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示期为 1个工作 日。 31.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 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31.3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原因;采 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9 31.4 公示期间有异议或质疑投诉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自收到质疑函之日起 7个工 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可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2.供应商质疑 32.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 购人或代理机构在三日内作出答复。 32.2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 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2.3 供应商认为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资格设置、技术参数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规定 的,应当在应当接受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 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 32.4 供应商认为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 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32.5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1)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2)对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一个工作日内提出。 32.6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按照《固原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暂行办法》的 规定和格式提供书面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32.7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32.8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9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 20 面形式通知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关的供应商。 32.10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33.中标通知书 33.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2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 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3.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 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项目。 34.4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 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 相应的责任。 八、特殊情形的规定 35.特殊情形规定 35.1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 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五个工作日。延长期满后,仍不足三家的, 建议采购人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35.2 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仍 不足三家的,由采购人申请、行政审批或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可以变更采购方式和评标 方法。 35.3 涉及农业、民政救灾应急、教育等时间紧、时效性强的民生项目,经延期公告 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开标时有三家供应商参与投标,评标后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 21 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达到两家的,由采购人申请、行政审批或财政部门同意,可以当 场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九、其他规定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36.1 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也 可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6.2 原则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 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核定政府 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发[2003]149 号)规定的标准缴纳招标代理服 务费。 37. 其他规定 37.1 评标程序及结果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或者 招标文件中规定不明确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37.2 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响应包括商务、技术参数和货物交付使用或服务完工时间。 37.3 招标文件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22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1.总则 1.1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1.2 评标方法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完 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 3家中 标候选人。 评标因素: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 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 3.1、3.2 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条件。 23 综合评分办法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 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 基准价 / 投标报价) ×3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 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 绝外,最低报价得 30 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 自最终得分。 2 技术标响 应情况(技 术指标、参 数)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20 分。以此为基础,投 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 参数的,每有一项加 2 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优于招 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加 1 分,两项 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 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1分,减完为止。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制定技术内容偏离表。所投 技术指标优于招标技术参数的须提供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未 提供不得分。 3 供货安装 实施方案 18 分 1、投标人对招标建设内容及方式描述详细、符合招标单位 要求;内容专业、完整,符合项目实施地具体客观实际情况, 较好的得 3-6 分,一般的得 1-3 分,差的得 0分。 2、实施方案计划及制定完善,合理、完整,较好的得 3-6 分,一般的得 1-3 分,差的得 0分。 3、有针对本项目推进的建设计划、工作要求及相关的质量 控制措施和建设承诺,根据内容的完整及专业程度,较好的得 3-6 分,一般的得 1-3 分,差的得 0分。 4 质保实施 方案 12 分 1、投标人对所投产品质保实施方案描述详细、内容专业、 完整,符合项目实施地具体客观实际情况,较好的得 3-6 分, 一般的得 1-3 分,差的得 0分。 2、质保方案计划及制定完善,合理、完整,根据内容的完 整及专业程度,较好的得 3-6 分,一般的得 1-3 分,差的得 0 分。 5 售后服务 10 分 对售后服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响应时间、相应程度、解决 问题的能力、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进行综合评价。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体系全面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周到,服务体系较为全面 的得 6-10 分;售后服务体系一般的得 1-5 分。 24 中、小微企业相关规定 项目 评审内容 评分标准 中小微型企及 监狱企业 价格扣除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通知》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 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价格扣除幅度:6% 节能、环保产品 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 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 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 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 年第 16 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 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 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 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 库〔2019〕19 号)发布的清单为准。 1.3 评标要求 (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部分:开标后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 查,只对具备投标资格和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不符合标书 要求的投标人应当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2)投标报价部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时,应写出书面材料, 详细说明低于成本的原因和证据,书面材料须评标委员会和该报价的投标人同意并签字 确认。 25 (3)技术标部分和售后服务情况:由评委对各投标书进行综合比较并列表说明各 投标人的响应程度后分项打分。打分表及列表均作为招标归档资料保存。 (4)评委应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货物项目综合评分法标准》中评 分标准打分,不得随意更改评分标准,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依据国家计 委《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及《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评标专家 考评办法(试行)》对评委进行处理。 2.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分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1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1.1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 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 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 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 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3)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 投标。 2.1.2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 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应具备条件及基本资格和特定资格要求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开标一览表无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的; (7)资格证明文件无原件、缺少部分原件或用复印件代替原件的; (8)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装入投标文件的; (9)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或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26 (10)投标有效期不足或有备选方案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3 有下列情形之一,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的 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 (1)首次开标后,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 比较与评价 (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 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 分,并承担评审结果相关责任,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评标委员会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 撤销投标文件中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 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 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1)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的规定,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2)中标候选人数量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的前 3名。 27 第四章 合同文本 (供应商与采购方协商拟定。主要条款,但不限于此文本)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或货物名称,品牌、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供货时间 (一)设备或货物名称: (二)设备或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详见附表 (三)项目总价 万元(税后价,一切费用在内) (四)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0 天完成供货。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三、项目实施(重要条款)及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按乙方承诺提供售后服务。 (二)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 50%,一年(365 天)后无质 量问题,支付 45%的货款,质保期 2年结束后支付剩余 5%货款。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一)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方法:由甲方组织有关专家、质检人员、监督人员组成验收小组,现 场按合同第(一)条验收。 (三)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货物或设备等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及要求 不合规定,暂由甲方妥善保管,在 10 天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及处理意见,承 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果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货物或设备等损失和质量下降的不 得提出异议。 4、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在 3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 28 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认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验收后由验收小组出据验收报告,作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 天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交付采购货物,不能提供服务,甲方拒付该项货款后,乙方应 向甲方偿付不能提供货物、服务 5%的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设备型号、品牌、规格、质量、服务、技术,不符合规定的, 由乙方负责包换、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 理、调换的按不能按期交货验收处理。 3、若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扣除货款总额的 10%作为违约金, 并承担甲方因此所付出的其他损失费用. (二)甲方责任 1、乙方按要求将所采购货物送达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退货,由甲 方赔偿乙方的损失费用。 2、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额的 5‰/天偿付乙方违约金。 七、赔付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10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 自行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工商 部门调解解决,调解不成时,按法院判决执行。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 29 分别送财政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单位。 采购方(甲方)公章 供应商(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地址: 地址: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30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分项价格表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证明文件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附 2、供应商基本情况 附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 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 7、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 附 8、中、小、微型企业声明 附 9 、(仅限监狱企业)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 10、(仅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六、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格式自定) 31 一、投标函 投标函 致:(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签字代 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 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 1、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 2、技术文件: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在此,我方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条款: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2、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 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 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 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5、根据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3条规定,我方承诺: (1) 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 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2) 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 保险资金的行为; (3) 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废标后,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我方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 32 权、承诺、盖章签字等,对于贵方采用其他采购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 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其他采购的有关规定,并无异议。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 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开始至参加本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止(后同)。 33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或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价格(元) 单价 总价 1 2 3 … 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人民币大写: (¥ 元) 货物交付使用或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0 天完成供货 其他事项申明: (注:本项目报价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运输、安装、 培训、验收、税费、售后等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费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34 三、投标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包号: 货币单位: 元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品牌或规 格、型号 原产地 制造商名称 数量 (台/套) 价格 单价 合计 1 2 … 安装调试费 备品备件费 运输和保险费 技术服务费 税金 其他 投标总价(小写): 投标总价(大写): 备注:(1)应按照第二章“投标须知”要求报价。 (2)单价应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等费用。 (3)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注:本项目报价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运输、安 装、培训、验收、税费、售后等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所有费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35 招 标 技 术 偏 离 表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情况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投标响应”须填写所投产品的真实、详细、具体的参数,严禁将“招标 要求”表述的内容复制。 36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大写:伍仟元整(小写:¥5000.00 元) 五、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按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3.1、3.2 款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以满足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3.1、3.2 款规定的应当具备条件及基本资格和特 定资格条件要求: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附 2、供应商基本情况 附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附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附 7、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 2、其他 制造商不提供“附 7 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 明文件”。 37 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年月日 38 附 1—1、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 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 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采购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 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39 附 2、供应商基本情况 1.名称及概况 (1)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 成立或注册日期: (3) 注册号码: (4) 实收资本: (5)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①固定资产: ②流动资产: ③长期负债: ④流动负债: ⑤净值: (6) 法定代表人姓名: 2.经营范围: 3.近年营业额: 年度 总额 4.近年该货物主要销售客户的名称地址(可另附页): (1)(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2)(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5.同意为供应商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非制造商填写) 40 6.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地 址: 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 9.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 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41 附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证明 备注:1、提供近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 2、提供税务登记证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3、提供近期纳税和缴纳社保医疗凭证。 附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 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开 标现场提供截图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 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规定的资格证明(包括供应商从 事货物的生产、销售或经营、安装、集成等)的复印件。 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及规定的下列要求的证明材料。 (1)信誉要求; (2)认证体系; (3)其他要求。 附 7、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 42 附 8、中、小、微型企业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 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 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 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供应商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认定为监狱企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 型、 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 号 文 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 若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3 附 9 、(仅限监狱企业)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 10、(仅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 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供应商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 知》(财库〔2014〕68 号)认定为监狱企业,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 号 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若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将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 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4 附 11、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 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 二、遵守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 员管理,自觉维护固原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 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 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 投诉。 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 款内容。 八、中标供应商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 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经调查核实后,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 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九、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印鉴) 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或盖印鉴,并加盖单位公章,不 装入投标文件,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 45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46 第六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吉县职业中学餐厅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清单参数及要求: 采购货物一览表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方桌 实木钢构餐桌规格为 1400x700mm,高度为 750mm,桌面材质 为实木板材,厚度为 15mm,支架为镀锌方钢黑色喷塑,整体 表面无脱皮,平整光滑,光泽自然,抗氧化,不褪色。 个 95 椅子 实木钢构餐椅规格为 400x500mm,高度为 750mm,椅面材质为 实木板材,厚度为 15mm,支架为镀锌方钢黑色喷塑,整体表 面无脱皮,平整光滑,光泽自然,抗氧化,不褪色。 把 300 不锈钢保温炉 材质为 304 不锈钢,规格为 400x440x280mm,容量为 6 升,内 外 5A 级镜面抛光,智能精准控温,液压转轴,静音开合,长 方形单格翻盖电加热,一体式电热底盘。 个 20 双头汤炉 材质为 304 不锈钢,容量为 9L,内外 5A 级镜面抛光,智能精 准控温,一体式电热底盘。 个 4 不锈钢保温桶 材质为 304 不锈钢,容量为 12L,内外 5A 级镜面抛光,智能 精准控温,一体式电热底盘。 个 4 不锈钢暖汤炉 材质为 304 不锈钢,规格为 400x440x280mm,容量为 6 升,内 外 5A 级镜面抛光,智能精准控温,液压转轴,静音开合,长 方形单格翻盖电加热,一体式电热底盘。 个 4 水果盘 材质为 304 不锈钢,规格为 20 寸,椭圆金耳镜面水果盘 个 10 圆形凉菜盆 材质为 304 不锈钢,规格为 20 寸,圆形凉菜面包冷餐盆 个 10 消毒柜 不锈钢立式双开门双层 220v 商用餐厅食堂专用消毒柜,规格 为 1640x518x860mm,带烘干功能、温控器,工作温度 75℃± 30℃,臭氧+紫外线消毒,臭氧浓度 13.6mg/立方米≤O3 浓度 ≤40mg/立方米,时间可自由控制,钢化玻璃面板,执行标准 GB4706.1-2005 个 2 10 位餐桌 桌面材质为实木+大理石餐位,直径 1500mm,豪华实木三层带 大理石电动转盘,转盘直径为 900mm,八棱形实木底座,手工 涂描金色花边图腾。 个 4 餐椅 实木包绒餐椅:规格为 400x450mm,高度为 750mm,椅子主体 为实木材质,椅面高密度海绵+纤维绒面包裹,环保舒适。 把 40 电磁灶 摩力斯功率为 20KW,IGBT 机芯,不锈钢钣金外壳,无盲区加 热,防干烧线盘一体式大功率电磁灶 个 5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分项价格表 四、投标保证金 五、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函 致:(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年月日 附1—1、授权委托书 附2、供应商基本情况 备注:1、提供近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 2、提供税务登记证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备注:提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及规定的下列要求的证明材料。 附7、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的证明文件(非制造商提供) 附 8、中、小、微型企业声明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供应商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 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 附9 、(仅限监狱企业)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 10、(仅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 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本声明函主要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填写,非中小企业无需填写。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供应商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 号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 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 号 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若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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