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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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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餐饮原材料采购招标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ZTGH-2020ZCHW-07042(招标文件编号:ZTGH-2020ZCHW-07042)

二、项目名称: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礼传东街2号全部(部位:一层)

中标(成交)金额:638.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礼传东街2号全部(部位:一层)

中标(成交)金额:502.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包粮食调料副食类、蔬菜水果饮料类(不限于)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2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包肉类、水产品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春萍、刘喜荣、闫喜霜、郑艳梅、佟海姣、孟超、贺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按两年的招标预算总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上浮20%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504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预算金额:114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第一包粮食调料副食类、蔬菜水果饮料类(不限于):年度采购预算为319.00万元/年,两年共计638.00万元;第二包肉类、水产品类:年度采购预算为251.00万元/年,两年共计502.00万元。)

本项目报价形式:以【北京新发地市场每日价格行情】当日公布的每种产品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如当日无可参考价格,则以上一次同种规格产品公布价格为基准价,如市场价格中无对应种类产品,则以京东网同种规格产品价格为基准价,在此基础上报出上下浮动比例,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如-5.2%,为基准价下浮5.2%,+5.2%为上浮 5.2%)。本项目报价最大允许上浮8%,超过的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报价:

包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价格浮动比例(%)

合同履行期限

第一包粮食调料副食类、蔬菜水果饮料类(不限于)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礼传东街2号全部(部位:一层)

+3%

(上浮3%)

2年

第二包肉类、水产品类

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礼传东街2号全部(部位:一层)

+3%

(上浮3%)

2年

招标服务费明细:

第一包粮食调料副食类、蔬菜水果饮料类(不限于):8.4048万;

第二包肉类、水产品类:7.0992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首都机场机场航安路

联系方式:孟超010-64592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北小马厂6号华天大厦1212室

联系方式:袁玉峰、朱玉萍010-68995059、010-68995058、633459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玉峰、朱玉萍

电 话: 010-68995059、010-68995058、63345949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TGH-2020ZCHW-07042 采购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七月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2 / 82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8 一、说明 ........................................................... 9 二、招标文件 ......................................................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1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 15 五、开标与评标 .................................................... 16 六、确定中标 ...................................................... 19 七、招标服务费 .................................................... 21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格式 ................................................. 22 第四章 采购需求 ..................................................... 45 第五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5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1 1、投标一览表 ..................................................... 65 2、服务规格偏离表 ................................................. 66 3、商务条款偏离表 ................................................. 67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68 5、资格证明文件 ................................................... 70 6、同类项目业绩 ................................................... 78 7、投标保证金 ..................................................... 79 8、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 80 9、服务方案 ....................................................... 81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 82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3 / 8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4 / 82 项目概况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 淀区莲花池东路北小马厂 6号华天大厦 121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 08月 13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GH-2020ZCHW-07042 项目名称: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综合保障中心餐饮管理部职工食堂原材料供应,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 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相关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中价格给予 6%的扣除后计算价格分; 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货物制造商 的收入符合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的规定,并在企业类型声明函后付证明文件(审计报告、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并在审计报告中标注出来),中小企业如无上述证明文件,其 投标报价不享受折扣,但其投标不会被否决。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和《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5 / 82 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 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 优先采购;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 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 投标被拒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个人独资或国有、非 合资或外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目下的招标采购活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以采购人所需货物材料经营 为主;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二包投标人同时还需提供肉类食品检疫合 格证; 5)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7)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07月 24日至 2020年 07月 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 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6: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北小马厂 6号华天大厦 1212室 方式:邮购或现场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08月 13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 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 6号中土大厦 25层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6 / 8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1140.00 万元(人民币)。 第一包粮食调料副食类、蔬菜水果饮料类(不限于)年度采购预算为:319.00万 元/年;两年共计 638.00 万元。 第二包肉类、水产品类年度采购预算为:251.00 万元/年;两年共计 502.0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包(投标人对公账户网银转账或现场微信支付),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邮寄材料: 1)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手签章并加盖公章); 3)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附件“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标★处填写并签字; 5)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买第二包投标人同时还需提供肉类食品检疫合 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500元/包的汇款回单加盖公章(如是对公账户网银转账); 接收标书款账号信息: 开户单位: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白云路支行; 账号:020002001920112494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首都机场机场航安路 联系方式:孟超 010-64592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北小马厂 6号华天大厦 1212室 联系方式:袁玉峰、朱玉萍 010-68995059、68995058、63345949 3.项目联系方式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7 / 82 项目联系人:袁玉峰、朱玉萍 电话:010-68995059、68995058、63345949 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07月 23日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8 / 8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9 / 82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1.1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招标预算是指采购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计划将一部分资 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合格的投标人 2.1 采购人:本招标文件中采购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2.2采购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 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合格的投标人 1) 须满足招标公告中的资格条件。 2)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 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合格的货物/服务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有关服务,均应来自合格的投标人。货物/服务系指投标人 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相关内容。 4.投标人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义 务。 4.3 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5.采购预算金额及废标说明 5.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第一包粮食调料副食类、蔬菜水果饮料类(不限于)年度采购预算为:319.00 万元/年;两年共计 638.00万元。 第二包肉类、水产品类年度采购预算为:251.00 万元/年;两年共计 502.00 万元。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10 / 82 年度采购预算为预估值供投标人参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报名时需提前 说明参与包次,不接受未报名投标文件。 5.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5.2.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5.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够支付的; 5.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2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6.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 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 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15日前按招 标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 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 认为必要时以书面答复的方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 题的来源。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11 / 82 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 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 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编制要求 9.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 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其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或被拒绝。 9.2投标范围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招标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服务进行投标,不得将其内 容拆开投标。 9.3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 通知、函件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一览表 2、服务规格偏离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资格证明文件 6、同类项目业绩 7、投标保证金 8、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9、服务方案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12 / 82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的单价或总价。 12.3 投标人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4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服务期限内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5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12.6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的预算金额。 12.7 对于投标报价不全,应当提交的报价而在标书中没有提交的投标人,采 购代理机构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废标。 12.8 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生产的货物;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外产地的已经进口的货物, 其货物的交货价格包括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 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 13、投标货币 13.1 投标人提供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4、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 招标文件的规定。 14.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 意,即 1)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 2) 投标人满足招标公告中列出的资格标准及业绩要求。 3)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后或签署合同前后对于采购人提出的质疑能 够在 3个工作日内给予采购人满意合理的解释。 14.4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随时检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包括开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13 / 82 标、评标、宣布中标后或同业主签署合同后以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现投 标人在投标资料中使用有虚假的证明材料且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足以使采购 代理机构满意的合法的证明资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中标人的中标通知无效, 并通知业主撤销已签署的或正在执行的合同,由此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还将对此做进一步的处罚措施。 15.证明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证明货物/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 和数据,它包括: 1) 货物/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已对 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 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六章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填写)。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 服务的具体参数值。 15.3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 15.2时应注意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货物/服务技 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服务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 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 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采购人满意。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提交第一包 127600.00元,第二包 1004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 16.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 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6.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 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接收单位为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6.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以投标人对公账户以网银转账方式汇出并 于 2020年 08月 11 日 16点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备注“2020-07042 保证金”以便查收。 接保证金账号信息: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14 / 82 开户单位: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白云路支行; 账号:0200020019201124942; 16.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予以拒绝,无论中标与否均以转账形式予以退回。 16.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 退还投标人。 16.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收到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 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16.7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投标人行贿采购人或评标专家或试图影响招标结果的行为;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4)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或答复质疑及澄清时提供虚假或伪造的证明 材料及数据。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应自开标日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 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 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 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 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 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 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 1 份正本、6 份副本及 1 份电子版本,每套投标 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 为准。电子版本为 WORD版各一份和与正本一致的 PDF扫描版,载体为光盘或 U盘, 需采用不干胶粘贴标签、光盘笔等形式在载体上注明单位名称等内容。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15 / 82 18.2投标文件需采用 A4纸双面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 理人签字后加盖公章。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正本必须加盖齐缝 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8.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姓或首字母在旁边 签字才有效。 18.5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按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并以不可拆方式胶装成册。 18.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或者复印件模糊无法辨认或装订不合格 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以及电子版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 中。 19.2 为方便开标唱标及核查投标保证金,除投标文件外,投标人须将投标一 览表和汇款凭证再单独密封一份,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 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9.3 密封袋封皮上均应标注(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封面”): 1)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第 包(如有)。 2) 投标文件文件递交地址和“在 X年 X月 X日 X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9.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 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0.投标截止期 20.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 的地点,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20.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 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 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16 / 82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 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2.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2.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 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 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被授权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 开标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和采购人纪检监察部门代表(如有)检查投 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 格、折扣声明(如有)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除按本须知规 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3.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的有关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3.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和相关工 作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4. 评标 24.1 评标委员会 24.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4.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4.1.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采购人 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4.2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4.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4.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 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 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经由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17 / 82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4 投标文件的初审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4.4.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 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 标资格。 24.4.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 要求做出响应。 24.4.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 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 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投标文件澄清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 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4.4.4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 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4.4.5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 24.4.6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 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 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 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 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 寻求外部的证据。 24.4.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 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 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装订、编写、签署、公章的;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18 / 82 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4)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不全的; 6) 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签字人无法 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 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中“货物/服务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主要参数超出偏差范围的; 9) 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服务报有两个或多 个报价的; 10) 不接受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算术错误修正的; 11)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2)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被确认是伪造、变造或无效的; 13)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4.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4.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 务”、“服务”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详见 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25.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5.1 从开标之日起至公布中标结果之日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 项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但经评标委员会同意的澄 清、答疑期间除外。 25.2 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 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 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 的人员透露。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19 / 82 六、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7.确定中标人 27.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标准,向采购人推荐评标排序,采购人对中标人 的确定享有最终决定权。 27.2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 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7.3 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 中标候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8.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8.1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 商签订合同的权利或重新招标。 29.中标通知书 29.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 其他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没有提交书面中标通知书所签署的 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30.签订合同 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 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 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 行合同能力的具有合理报价的投标人。 32.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服务数量的权利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20 / 82 32.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服务 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 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 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33.履约保证金 33.1签订合同前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证 金,履约保证金应按照本须知规定形式提交。采购合同格式中有规定履约保证金 数额及支付方式的按采购合同格式中执行。 33.2如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 标人或重新招标。 34.询问和质疑 34.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4.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 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4.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有效 期限内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4.3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第 包(如有)、项目 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 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按照“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 质疑时应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单位及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和要求的格式及内容提出的; (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5)质疑书存在虚假内容的; (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21 / 82 34.5 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招标代理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部 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 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10-63345949。 七、招标服务费 35.招标服务费 35.1招标服务费为:中标方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35.2交纳招标服务费的标准如下: 35.2.1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 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 改价格[2011]534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规定,按两年 的招标预算总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5.2.2招标服务费将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进行收取。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22 / 82 第三章 采购合同格式 此合同为模板合同,最终合同以采购人提供的正式合同为准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23 / 82 合同编号:【】 餐饮原材料买卖合同 甲方: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乙方:【 】公司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24 / 82 餐饮原材料买卖合同 甲方(采购方):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乙方(供货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食材 采购项目】餐饮材料采购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餐饮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1.1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条件,向甲方供应下述餐饮材料: 第一包:粮食调料副食类、蔬菜水果饮料类; 第二包:肉类、水产品类。 上述餐饮材料,以采购明细单载明的材料类别、名称为准。 1.2 合同每个结算期间的总价为前条列表中餐饮材料单价与数量的乘积,若甲方 需要采购的餐饮材料数量有变化,以甲方《采购明细单》的采购量为准,结 算期间总价做相应调整。单价以乙方投标的承诺价格为准。 1.3 合同总价是指餐饮材料在甲方指定地点的交货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材料 价款、税费、包装、装卸、运输、保险、验收的全部费用等。 2.质量保证 2.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餐饮材料品种、质量等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要求,餐饮材 料质量标准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合同规定的餐饮材料质量标准执行, 符合国家关于食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方面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完全符合国家/ 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含任何变质、假冒伪劣产品。否则, 乙方须承担本合同项下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2 乙方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证提供的餐饮材料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和卫生许可证,包装完好,并且甲方可用保质期不得少于产品出厂时标注质 保期的 2/3 天数。否则乙方须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甲 方造成的损失。 2.3 在餐饮材料的供应期间,如发现材料存在食品安全不合格、或不符合质量标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25 / 82 准的,乙方应立即自费退换货。退换货应在【 当 】日内完成。如【 当 】 日内不能够完成调换,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期限,但如延误甲方对餐饮材料 的使用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乙方延期交货之违约责任的约定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3.产品的价格、货款的结算办法 3.1 乙方承诺各期供货产品价格以天为周期,以斤为计算单位,以【北京新发地 市场每日价格行情】(网址 http://www.xinfadi.com.cn/)当日公布的每种 产品平均价格为基准价,向上(下)浮动【】 %为乙方承诺价格,如当日未 公布可供参考的价格,则以上一次同种规格产品公布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价。 如市场价格中无对应种类产品,则以京东网同种规格产品价格为基准价,向 上(下)浮动【】 %为乙方承诺价格,乙方供货报价不得高于其承诺价格, 就低不就高。 3.2 乙方应根据市场变化实行供货报价,即乙方于收到甲方订货《采购明细单》 后,当日向甲方提供本期各类产品的供应价格,应与本协议第【3.1】条的约 定一致。结算时,甲方收到报价后,按照乙方承诺价格在约定的市场发布的 供应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审核,如无异议,则确定报价。如有不符,应按 3.1 条规定公布的平均价格确定结算价格。《采购明细单》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全年遵循承诺价格,不得擅自变更供货承诺价格。 在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或政府措施)下,如北京新发地市场供应价格不明 确或无法查询(连续 2日时),双方应共同寻找第三方(如北京市顺义区顺 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北京市丰台区岳各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当日公 开发布的平均价格作为全部或部分产品的基准价,就低不就高,由双方签字 确认价格,直至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恢复发布价格行情之日。 如仍无法通过当地同类批发市场价格行情确定基准价时,则应以国家农业、 商务等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价格行情确定全部或部分产品的基准价,直至北 京新发地批发市场恢复发布价格行情之日。 3.3 货款按【 月 】结算,由甲方在每个结算时间段结束后的 20 日内(遇法定节 假日顺延)对上一结算期间的供货进行账目核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发 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26 / 82 方货款。 3.4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依据甲方批准的金额,先行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法 且符合当地税务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则其应当由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保证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税率)为【】% (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税收标准执行),并在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具后的 5 日内送达甲方。乙方确保向甲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票 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一致。甲方应在收到乙方 提供的 票 20 日内通过防伪税控系统认证,并在认证通过后支付相应款项, 如认证不通过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应费用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 违约责任。 3.5 双方银行账户信息 3.5.1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3.5.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纳税人基础信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纳税人 基础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14209Q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航安路 电话:64591925 开户银行:工行首都机场支行 账号:0200006009004601485 4.乙方资质 4.1 乙方需具有履行本协议的证明和业务资质,持有国家食品、质检等部门规定 的有效证件,如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27 / 82 书、检疫合格证等,应确保食品及原料进货渠道可靠、规范,确保食品的质 量和卫生标准。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每周提交一次检测报告。乙方工作人员 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残留农药检测员从业资格证,遵守健康 卫生上岗制度,乙方不得聘用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包括 病原携带者)、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安 全的员工。 4.2 乙方须保证聘用无上述疾病的员工以及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如乙方聘 用了有疾病的员工或/和不具有如上资质或/和被相关部门取消上述资质或/ 和乙方不依照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利不经乙方事先同意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 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 成的全部损失,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4.3 乙方有稳定的产地或供货渠道,在行业内有竞争力,综合实力强,经营业绩 突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具有价格优势。 4.4 乙方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冷藏、仓储、检验检疫等设备设施。乙 方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能力和财力。乙方需具有同时为甲方各食堂 及时配送货品的专用交通工具和能力。 5.包装与运输 5.1 由乙方按国家标准或适合餐饮材料运输的包装方式及行业标准对餐饮材料进 行包装,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餐饮材料运至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 点而不致损坏或变质,任何因包装不善所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在 餐饮材料装运后,应立即将发货日期、到达站等信息告知甲方。 5.2 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餐饮材料运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有关运输、 包装、保险和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年 5月至 10月,乙方须 使用专用冷链运输车辆,在未约定的时段,第二包所含全部食材以及半成品、豆制 品、蛋、奶等需要低温保鲜的食材原料,乙方应使用专用冷链运输车辆或专用保 冷设备,确保运输及交货过程中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不发生变质。运输费用 和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 5.3 凡由于乙方对餐饮材料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餐饮材料交 付甲方前保管不良,致使餐饮材料遭到损失或丢失,乙方负责无偿更换,并 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餐饮材料,毁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28 / 82 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餐饮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在验收交付后,由 乙方转移至甲方。 5.4 乙方应在餐饮材料运到甲方地点【当】日前,向甲方提供餐饮材料运输计划 (包括拟发运的时间、数量和其他必要的说明),并于发运的同时再次通知 甲方。 6.餐饮材料交货 6.1 交货时间:由甲方指定。甲方有权以提前【 壹 】日的书面通知变更乙方交 货时间。 6.2 交货地点:最终具体交货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 6.3 交货方式:乙方应采用适当的运输工具,按照《采购明细单》上的要求按时、 保质、保量地将餐饮材料完好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产品到货时,包装必须 完整无缺且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产品质量证明。 7.验收 7.1 产品到达送货地点后,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货验收。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 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表面核对和检验,验收现场不对价格进行审核。双方约 定,交付货品的所有权自甲方验收合格准许入库时(即约定交付时)转移。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7】条及《采购明细单》上的约定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 供需双方核实《采购明细单》与《供货清单》的符合性,对产品的种类、等 级、规格和数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供货清单》上签名确认(《供货清单》一 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的依据。《供货清单》格式请参见附 件二。《供货清单》注明:产品的等级、规格、价格和数量。 7.2 对出现的不符合情况应做好相关记录,通报甲乙双方。对于发生品质异议的 食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发生异议食材真实有效的采购价格,该采购价 格不得低于基准价,如低于基准价,则视为不达标。品质、数量、规格不达 标的第一次处罚五千元,第二次处罚一万元,年度累计三次可以终止合同,追 究经济赔偿,并将此记录作为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7.3 甲方验货入库后,如果对包装物未经打开的货品,如此后发现货品质量不符 合本协议的约定时,有权要求乙方给予更换。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予响应,并在合理期限内备货发运给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均由乙方承担。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29 / 82 7.4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餐饮材料有霉变、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合同规 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同意的时间内无条件免费更换,直 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为止。若经两次验收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就 该部分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召回责任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已经售出的不安全食品实施召回及无害化处理,乙 方应当承担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甲方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向乙方提出赔偿, 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而受到的损失。 9.合同履约保证金 9.1 乙方在合同签订 30 天内,以银行保函的方式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金额【5】%的 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9.2 合同期满 60 日内,如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形或其他应扣款情形的,甲方一次性 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或解除合同的,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 9.3 若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直接扣 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5日内补足。 10.双方的权力、义务、责任 10.1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0.1.1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及协调工作 10.1.2 甲方指定专人负责员监督乙方采购工作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存在问 题。 10.1.3 乙方负责采购食品食材,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对于发生品质异议的食 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发生异议食材真实有效的采购价格,该采购价 格不得低于基准价,如低于基准价,则视为不达标。 10.1.4乙方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如造成甲方名誉损害,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0.1.5 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规定,在规定的工作区域内工作,严禁在其他区域 逗留。 10.1.6 乙方需自行招聘和管理为完成本合同义务的人员,甲方与乙方雇佣人员 之间不具有任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乙方作为用人单位应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30 / 82 依法安排、管理其招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休息休假、劳动 纪律、劳动保护、居住登记等所有事项,乙方的员工应做到三证齐全(身 份证、居住证、健康证),并将复印件送甲方备案,杜绝不合格人员上岗 服务。乙方管理应符合北京市政府及甲方要求,并负责乙方人员的薪资、 保险、福利、工伤赔偿及其它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必须保 证为完成本合同义务的人员是经过合法录用及管理的,如因乙方与其员工 之间的关系或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须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10.1.7 乙方应当为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缴纳社会保 险,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进行安全卫生教育。乙方与 其工作人员之间就职业病、工伤、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等事项发生的争议, 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及时解决,不得因此影响乙方的服务质量。 10.1.8 乙方作为用人单位须自行处理其员工在完成本合同义务时发生的任何工 伤事故(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自行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和劳 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依法对其工伤员工承担所有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 何因乙方员工发生工伤的补偿、赔偿。如因此造成甲方被乙方员工或家属 追索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10.1.9乙方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10.1.10甲方因乙方服务不合格等违约情形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 证金,并按照约定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1.11 乙方如欲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90 日书面通知甲方,合同履约保证 金甲方不予以退还。甲方如欲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90 日通知乙方, 合同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10.2双方的责任 10.2.1 乙方因供应变质食物,导致就餐人员食物中毒(以医院确定为准),乙 方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10.2.2 乙方人员服务时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服务态度良好,不与甲方员工发 生争吵。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更换服务态度差的工作人员,在甲方提出要求 后乙方应在三日内无条件更换。如乙方不及时更换的,每逾期一日,乙方 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元/人。 10.2.3 乙方人员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携带甲方任何物品离开甲方区域,每发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31 / 82 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携带物品等值金额的价款作为违约金,并处 以不低于 1000元/次的罚款。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2.4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因食品、环境、设备卫生不合格等原因被卫生 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乙方负责处理、协调,所有罚款由乙方承担,若因此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收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2.5 乙方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民航华北空 管局食堂食材配送单位服务考核表》(见附件 3)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违 约责任,如乙方未能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十日内支付相关违约金的,甲方有 权直接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须由现金补足。 10.2.6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情形发 生时,甲方未支付费用不再予以支付,同时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 上述费用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0.2.7 因乙方人员原因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财产受损或人员伤害的,乙方应 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且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安排合格的人员上岗。 10.2.8 若乙方工作人员有窃取甲方财物、商业机密或泄露商业机密等违法、违 规行为的,除依法处理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 任。 11.检查与考核 11.1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材及调味料的品质、 乙方人员工作态度、卫生状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若检查发现上述项目 不合格,甲方以书面通知单的方式反馈乙方,乙方应立即整改并通知甲方人 员复查。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改善,甲方可对乙方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若处罚后乙方仍未改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2 本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就乙方按《华北空管局食堂食材配送单位服务 考核表》(见附件 3)和合同约定标准等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11.3 乙方提供服务工作的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且乙方必须依约高 效优质履行义务,乙方依约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将作为甲方进行考核的对象。 11.4 甲方按月度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与考核,具体以本合同约定的服务 质量要求、《华北空管局食堂食材配送单位服务考核表》(见附件 3)和国家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32 / 82 及地方服务标准及甲方满意度考核乙方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作为甲方实际支 付乙方该阶段费用的基础。具体如下: 测评分数 支付费用比例(单位:元) 90分以上(含 90) 约定费用的 100% 80分以上(含 80) 约定费用的 80% 70分以上(含 70) 约定费用的 70% 70分以下 约定费用的 60% 11.5月度考核评分表得分两次低于65分时,给予乙方书面警告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三次月度考核评分表得分低于 65分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退还已收 取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12违约责任 12.1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2.1.1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甲方另行书面指定的时间完成交 货。如乙方确遇妨碍其按时交货的重大客观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 能按时交货的原因、可能拖延的时间通知甲方,并提供政府命令等权威证 据。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对情况进行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乙方延期 交货、以及允许延期的时间。如甲方同意乙方延期交货的,甲方应将其决 定书面通知乙方。合同期内,有价格争议时双方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 的原则协商解决,乙方在此期间应照常供应,否则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 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全部费用和损失。 12.1.2 除非延期交货已经按本合同第【12.1.1】条的约定取得了甲方的书面同 意,否则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延误【1】小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应交但 未交产品货款总金额【10%】的违约金。若延误超过【2】小时的,甲方有 权取消该次产品的交易,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应交但未交产品货款总金额的 【20%】的违约金。以此类推。因上述情形累积出现【五】次以上的,甲 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导致 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如果乙方不按时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影响甲方工 作的,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乙方当日货款的【双】倍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并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12.1.3 如乙方交货数量与甲方所订数量不符时,少于甲方所订数量,乙方应按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33 / 82 甲方要求补足并承担延期交货违约责任,违约金为第一次处罚五千元,第 二次处罚一万元;如乙方交货多于甲方所订数量,如甲方需要,可按实际 数量收货,如甲方不需要,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全部 费用和损失。经甲方确认数量或/和品种不达标三次(含三次)以上的, 第 一次处罚五千元,第二次处罚一万元,三次(含三次)以上,甲方有权无 条件终止合同。甲方并将此记录作为乙方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12.2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12.2.1 如发现乙方提供的货品中出现“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及存在质量问 题的产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更换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次处罚五 千元,第二次处罚一万元,第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经甲方确认质量不 达标的(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的),第一次处罚五千元,第二次处罚一 万元,如不达标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并将此记录作为乙方诚信 评价的重要依据。 12.2.2 乙方须诚实守信,注重产品质量,供应甲方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 好。对于发生品质异议的食材,餐饮采购组有权要求供货商提供发生异议 食材真实有效的采购价格,该采购价格不得低于基准价,如低于基准价, 则视为不达标。品质、数量、规格不达标的第一次处罚五千元,第二次处 罚一万元,年度累计三次可以终止合同,追究经济赔偿,并将此记录作为供 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如因质量问题引起就餐员工恶心、呕吐、中毒 等事件,一经证实,乙方将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承担因质量问题而 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 方医疗费、营养费、检验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甲方有 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12.2.3乙方严把进货关,确保供货商提供的餐饮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并具有合法的检验报告及其他的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报告。如因供货商 提供的餐饮材料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乙方须按乙 方违约责任中的第【12.2.2.】项的约定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12.3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双方结算后,甲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货款,否则甲方按应付货款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34 / 82 及同期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赔偿因迟延支付所造成的损失。 12.4 若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和质量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而拒收的,按拒收产 品总金额的【10】%补偿给乙方。 12.5 合同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外,任何一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 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除本合同另 有约定外,若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均属违约,违约 方应向另一方支付 200000.00元的违约金。 12.6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分包或转 包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终止本合同。 12.7 本合同项下乙方因违约行为需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自应支付乙方的货款 中直接扣除。 12.8违约金应在违约事实发生或发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13.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3.1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 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双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弥补损失,对不可 抗力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违约责任,如果在【2】天内,不可抗力情况未改 变,双方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协 议为准。 13.2 乙方聘用了患有危害食品安全疾病的员工或/和不具有招标要求资质或/和被 相关部门取消资质或/和乙方不依照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不经乙方事先同意立 即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3.3 如乙方交货数量与甲方所订数量不符时,少于甲方所订数量,经甲方确认数 量或/和品种不达标三次(含三次)以上,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13.4 如发现乙方提供的货品中出现“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及存在质量问题的 产品,经发现第三次时,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13.5 如因乙方提供餐饮材料的质量问题引起就餐员工恶心、呕吐、中毒等事件, 一经证实,乙方将承担由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 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医疗费、营养费、检验鉴定费、诉讼费 等),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13.6 对供货报价高于承诺价格的,需方按承诺价格结算,要做好相关记录,作为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35 / 82 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经抽查对比供货价格高于承诺价格第一次处罚 五千元,第二次处罚一万元,累计三次违约,需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供 方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 但不限于甲方医疗费、营养费、检验鉴定费、诉讼费等),甲方追究经济赔 偿并将此记录作为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13.7 如乙方违约行为严重或违约多次无明显改观的、属明显欺诈的,甲方可立即 终止合同,即与招标评定中位列第二的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 14.保密条款 14.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合同任一方就所有与本合同相关的公开声明和其他信息 的披露需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一方应对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包括 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向甲方提交 的工作成果)严格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否则,披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泄密方支付【壹】万元作为违约金, 若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披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泄密方仍需承担全部赔 偿责任。上述保密责任不涉及以下领域: 14.1.1根据法律或有权行政管理单位、法院或法庭的要求而进行的披露; 14.1.2属于公有领域的信息(并非违反本合同而形成的结果); 14.2 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双方保证对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 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 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 资料和文件的提供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 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 直至该等保密信息进入公共领域为止。 14.3 保密条款系独立条款,不因本合同未生效、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而无 效。 15.知识产权条款 15.1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及咨询成果(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有形或无 形的信息和数据,不论该信息或数据以何种形式储存、呈现,包括但不限于: 技术信息、管理信息、经营信息和甲方公司规章制度中列为绝密、机密级的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36 / 82 各项文件)负有保密义务,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文件和 物品的著作权、所有权等权益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 行或许可、帮助任何第三方将其全部或部分用于本合同约定目的之外的任何 其他商业用途,也不得公开、发布。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 方承担【壹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对于已付款金额乙方亦须全部退还甲方。 15.2 乙方承诺甲方不会因采用乙方的工作成果而在专利权、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方面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请求、异议、仲裁、诉讼或索赔。如有违反,造 成第三方向甲方索赔的,无论索赔结果最终是否成立,甲方由此发生的全部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调查费、委托律师费等)、损失和责 任均由乙方承担,如经法院或仲裁部门确认确属侵权的,乙方还应返还甲方 已付全部费用,并按【壹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作为对甲 方名誉损失及其他不良影响的赔偿,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实际遭受的损失的, 乙方应据实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5.3 乙方提交甲方的所有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工 作成果的署名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权(或转让、帮助) 第三方将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项下目的以外的其他商业用途,不得将工作成 果提供给除甲方之外的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壹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对于已付款金额乙方亦须 全部退还甲方。 15.4 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 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15.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技 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署名权归乙方所有。 15.6乙方根据本合同所准备的所有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图文件、规范、细部大样、 研究数据、预算书等,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按照甲方要 求将所有数据转交给甲方。 15.7 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论以何种原因终止或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已经创作完 成的相关内容、工作成果,其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以任 何形式就本合同项下任何事项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已创作 完成的全部工作成果的著作权及相关权益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37 / 82 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乙方已经完成 之设计服务的相关内容、工作成果的部分及全部,否则,甲方可依法追究乙 方的侵权责任。 16.不可抗力 16.1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乙任何一方因战争、罢工、恐怖活动、地震、飓风、 洪灾、台风、火山爆发、暴风雨、严重的火灾等该方不能合理预见、不能避 免并不能克服的任何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合同义 务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该方无需就另一方的损失或其他向另一方承担任何 责任,但不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除外。 16.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的【24】小时内用传真或电子邮件 通知另一方,说明事件发生的详情和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并在其后【15】 日内以快递信函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6.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设法缩小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采 取所有必要的行动防止或减轻因其暂停本合同履行而造成的或与之有关的损 失,并尽力避免、减轻或消除该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延迟履行合同义务 的期限应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期间相当。 16.4 一旦不可抗力情况停止或由其产生的后果已经消除,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恢 复合同义务的履行,同时在【24】小时内用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另一方,并 在【7】日内用快递寄出确认函。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30】天, 则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解除或进一步执行的问题。 17.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17.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 协商不能得到解决的,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 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除法院另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 负担。 17.2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 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38 / 82 分应继续执行。 17.3 本合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据其解释,本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合同履行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等,甲乙双方可以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 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8.通知 18.1 以下所列为双方联系的有效方式和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收件人、电话、 传真、地址等。任何一方在收到另一方发出的变更下列联系方式的书面通知 之前,该方的有效联系方式仍以下列所载为准: 甲方:【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收件人:【孟超】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航安路】邮编:【100621】 电话:【 010-64592536 】传真:【 010-64592536 】 乙方:【】收件人:【】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18.2 对本合同中涉及任一方的通知义务或双方往来函件等,可采用邮递或直接递 送的方式送达。如通过邮递方式寄往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但因地址不详、不 明、变更等原因被退回或拒收的,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 3 日将 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 送达。双方应保证本合同约定的通讯地址真实、有效、畅通。任何一方通讯 地址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 5 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否则本合同约定之地 址仍被视为有效送达地址,由此产生的通知、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不利后果 由未按照本合同约定书面通知变更地址的一方承担。 18.3 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编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 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 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 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18.4 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 力的影响。 19.其他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39 / 82 19.1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自愿按 合同规定严格执行,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 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本合同签署后,双方在此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 面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19.2 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合 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补充协议如有与合同正文冲突或 矛盾之处,一律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一般条款 (2)餐饮材料买卖合同 (3)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 (5)国家或行业质量或技术标准、规范 19.3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并不影响其它合同条款的效力。 19.4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 一式【七】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1. 采购明细单 2.食品安全承诺书 3. 民航华北空管局食堂食材配送单位服务考核表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40 / 82 (以下无正文) 本协议在此由甲方和乙方授权代表妥善签署,以昭信守!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41 / 82 附件一:《采购明细单》 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品名 数量 单价 总价 规格 备注 1 2 3 …… 合计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42 / 82 附件二:食品安全承诺书 一、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安全质量法》、《标 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 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 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 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 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 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我公司的所有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 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并持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以及坚决杜绝患有 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接触食品。 三、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 证在销售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 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并加强对采购、销售、运输、仓储过程进行安全卫生管理 和检查。 四、 加强运输管理,专人专车,坚持每天消毒配送车辆,并负责该批货物的数 量、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完整性,保证储存、运输和装卸场所及车辆安全、清洁, 防止食品污染,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送。 五、 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 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 加工、储存等设施。 六、 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 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 行严格控制。 七、 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 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八、 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 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九、 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43 / 82 十、 认真组织我公司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十一、 保证销售的食品不存在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日期:年 月 日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44 / 82 附件三: 民航华北空管局食堂食材配送单位服务考核表 序 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值 标分标准 考核情 况 得 分 1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 5 须持有效健康证,缺 一个扣 5 分 统计、会计、驾驶员、残留农药检测 员从业资格证 8 缺一扣 2 分 2 货源组织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 及资质证明材料 15 缺一扣 3 分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 告等原件或复印件) 15 缺一扣 3 分 3 质量保障 包装产品有 QS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 证编号 10 缺一扣 10分 散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8 缺一扣 1 分 4 各类台帐 及时对帐 进出库记录 5 缺一扣 1 分 水果、蔬菜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 5 缺检一样扣 1分 财会人员与采购人及时对帐 5 不及时每次扣 1分 退换货记录 5 缺一扣 1 分 5 环境卫生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 录 2 不符要求扣 1分 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 有记录 2 不符要求扣 1分 6 食品配送 按时到位 3 发现一次不及时扣 1 分 指定品牌食品采购情况 3 发现一次不属指定品 牌的扣 1 分 自购食品的质量情况 3 发现一次质量不符要 求扣 1分 7 价格执行 按合同承诺的价格执行 6 不按网上价格执行一 次扣 2分 总分 100 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 考核日期 考核人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45 / 82 第四章 采购需求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46 / 82 一、综合保障中心餐饮管理部职工食堂基本情况及需求明细: 1. 需求单位及地址: 1.1 航管楼食堂,位于首都机场一号航站楼东侧; 1.2 天地佳招待所食堂,位于首都机场机场西路; 1.3 区域管制中心食堂,位于首都机场辅路区管中心院内(蟹岛西侧); 1.4 甲方临时增加的配送地点。 2.原材料品类、标准、品种: 本项目总共分为2个包,第一包:粮食调料副食类、蔬菜水果饮料类(不限于); 第二包:肉类、水产品类。 2.1 第一包 2.1.1粮食副食类品种:大米、面粉(富强)、面粉(标准)、小米、玉米渣、玉 米面、花生米、黄豆、绿豆、红小豆、紫米面、挂面、豆腐、豆腐丝、豆干、熏 干、豆泡。 2.1.2副食调料类: 品种:蚝油、香油、酱油、老抽、米醋、白醋、盐白糖、红糖、花椒、大料、桂 皮、胡椒粉、味精、鸡粉、一品鲜、生粉、淀粉、腐竹、粉丝、粉条、干黄酱、 甜面酱、泡打粉、安琪、木耳、黄花、松肉粉、嫩肉粉、塔塔粉、黄飞红、豆豉、 干瓣椒、泡椒、豆瓣酱、黄豆浆、番茄酱、麻酱、拉皮、虾皮、芝麻仁、八宝菜、 香叶、丁香、肉扣、草扣、白扣、草果、小茴香、冻姜、孜然、排骨酱、海鲜酱、 叉烧酱、柱侯酱、芝麻仁、陈醋、紫菜、小枣、蜂蜜等。 2.1.3禽蛋类:包括鸡蛋等。 2.1.4蔬菜类:一般为毛菜。 品种:黄瓜、西红柿、长茄子、园茄子、青椒、尖椒、蒜苗、蒜黄、芹菜、 生菜、菜花、菠菜、白菜、圆白菜、小西红柿、紫甘蓝、绿豆芽、黄豆芽、心里 美、白萝卜、胡萝卜、菜心、香菇、平菇、鸡腿菇、金针菇、油麦菜、芽菜、藕、 油菜、酸菜、豆角、冬瓜、姜豆、葱头、土豆、苦鞠、香菜、西葫芦、荷兰豆、 南瓜、玉米粒、青豆、大葱、小葱、姜、蒜、海带丝、红薯、快菜、蒿子杆、蒜 苔、韭菜、小水萝卜、莴笋。 2.1.5水果饮料类: 品种:苹果、梨、香蕉、芦柑、橘子、甜橙、西瓜、哈密瓜、可乐、雪碧、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47 / 82 粒粒橙、橙汁等。 2.2 第二包: 2.2.1猪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鲜肉,符合卫生标准和无公害质 量标准。 品种:排骨、腔骨、猪蹄、里脊肉、后臀尖、五花肉块、肉馅(饺子)、瘦肉馅、 肉馅、猪肝、肉片、肉丝、肉丁、血豆腐、火腿等 2.2.2牛羊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鲜肉,符合卫生标准和无公害 质量标准。 品种:牛肉、牛腩、牛林、羊排、羊肉、羊肉片等。 2.2.3禽肉类: 品种:鸡肉、鸡胸、鸡腿、鸡根、鸡翅中、鸡翅尖、鸡块、鸡柳、鸡丁、鸡片、 鸭肉、鸭胸、鸭腿、鸭块等。 2.2.4:水产品类: 品种:鲤鱼、草鱼、花鲢、白鲢、带鱼、雪鱼、鲳鱼、龙利鱼、鱼排、鲥鱼、大 虾、虾仁等。 3. 供货要求: 3.1 供货周期:第一包为每周的一、三、五送货;第二包为每天送货。 3.2 供货时间:供货商必须保证在每天上午8:30前将各食堂所需各种原材料分别 送到3个食堂,由专人接收。 3.3 供货车辆:每年5月至10月,乙方须使用专用冷链运输车辆进行配送;在未约定的 时段,第二包中全部食材以及半成品、豆制品、蛋、奶等需要低温保鲜的餐饮材料,乙 方应使用专用冷链运输车辆或专用保冷设备,确保运输及交货过程中产品质量符合要 求,不发生变质。 二、职工食堂原材料采供细则 1.采供流程: 1.1订货流程: 1.1.1 餐饮采购组根据各食堂管理员提交的《采购申报单》,分类整理后审核无 误后提交供货商; 1.1.2 供货商根据《采购明细单》,向各食堂送货;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48 / 82 1.1.3 餐饮采购组根据市场公示价格核对供货商供货价格,如超过承诺价格,供 货商无条件进行价格更正; 1.2 供货流程: 1.2.1 供货商得到餐饮采购组提交的《采购明细单》后应当日向甲方提供本期各 类产品的供应价格,待双方确认供应价格后立即组织备货并于约定的配送时间和 约定的配送方式送达需求的食堂; 1.2.2 按照质检员和库管员的要求交接货物并等待验收。 1.3验收入库流程: 1.3.1 供货商配送到货时,食堂管理员及质检员、库管员根据《采购明细单》中 对品种、数量、质量与规格要求,核对供货商的送货是否一致,严格对采购物资 的质量把关,对于质量低劣、数量、规格与采购单不符的坚决不收; 1.3.2 对出现的不符合情况应做相关记录,并通报餐饮采购组和供货商,对于发 生品质异议的食材,餐饮采购组有权要求供货商提供发生异议食材真实有效的采 购价格,该采购价格不得低于基准价。;1.3.3 质检组在检验的同时,库管员必 须在场,同时完成清点工作,详细登记原料的数量、规格、包装等相关信息,严 格做好入库的登记工作,入库原料登记必须详细、具体,严格按照其具体规格、 数量、重量、金额进行登记; 1.3.4 验收完毕,质检员应核对《采购明细单》与供货商提供的《供货清单》的 符合性,确保完全一致,现场验收不对价格进行审核。质检员、库管员、供货商 都必须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 2. 结算方式与流程: 2.1. 货款按月结算,供货商于每月的 20 日将我方此供货周期内采购货物总金额 核实后,根据合同约定的发票类型,开具发票并及时送交采购组。供货商必须对 发票的真实性负责; 2.2 餐饮采购组对供货商提供的发票进行初步审核,与供货商提供的《供货清单》 进行核实,确保准确无误,向结算组提供相关结算单据。结算组严格审核所购物 资的数量及金额,对相关单据逐项进行核对; 2.3 报销完成后,财物部门将货款通过网银支付到供货商账户。 3.控制: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49 / 82 3.1 价格控制: 3.1.1 合同期间,如餐饮采购组与供货商发生价格异议,餐饮采购组要对市场公 布价格进行搜集,与供货商供货价格进行比对,确保供货价格与供货品质、数量 等符合要求; 3.1.2 对供货报价与承诺价格不符的,除及时纠正外,应按承诺价格结算。要做 好相关记录,作为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经每月抽查对比供货价格高于承 诺价格的第一次处罚五千元,第二次处罚一万元,年度累计三次可以终止合同,追 究经济赔偿,并将此记录作为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3.2 供货品质、数量控制: 3.2.1餐饮采购组将《采购明细单》反馈各食堂质检组,供各食堂质检组负责对采 购物资的验收; 3.2.2 供货商配送到货时,质检员根据《采购明细单》中对品种、数量、质量与 规格要求,核对供货商的送货是否一致,严格对采购物资的质量把关,对于质量 低劣、数量、规格与采购单不符的坚决不收;验收完毕后,应核对《采购明细单》 与《供货清单》的一致性,确保准确无误。现场验收不对价格进行审核。 3.2.3 对出现的不符合情况应做好相关记录,通报餐饮采购组和供货商。对于发 生品质异议的食材,餐饮采购组有权要求供货商提供发生异议食材真实有效的采 购价格,该采购价格不得低于基准价,如低于基准价,则视为不达标。品质、数 量、规格不达标的第一次处罚五千元,第二次处罚一万元,年度累计三次可以终止 合同,追究经济赔偿,并将此记录作为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3.2.4 质检组在检验的同时,库管员必须在场,同时完成清点工作,详细登记原 料的数量、规格、包装等相关信息,严格做好入库单的登记工作,入库原料登记 必须详细、具体,严格按照其具体规格、数量、重量、成份、金额进行登记; 3.2.5 验收完毕,质检员、库管员、供货商都必须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 3.3供货商履约控制: 3.3.1 每月底由各食堂管理员对上个供货周期的供货商供货情况做出评价,对于 出现的违约情况及其他不正常情况整理记录,提交中心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3.3.2餐饮采购组负责联系相关供货商,依据供货合同的相关处罚条款,向供货商 通告相关处理意见,要求其限期答复和解决; 3.3.3 管理小组将处理结果记录在案,作为供货商评议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50 / 82 4.产品质量与标准 所有食材、调料均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的相关规定及标准。 蔬菜类:乙方应采购、使用新鲜无腐烂的时令蔬菜; 肉蛋禽类:乙方应采购、使用未变质、无异味、无腐烂的新鲜肉蛋禽类。肉类 检验检疫证章齐全,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检疫的猪肉;不得使用药水鱼及腐烂、 脱骨的鱼类。 调味料类:乙方应采购、使用由合法厂家生产,包装完整的调味料,且生产日 期明确标识,可用保质期不得少于产品出厂时标注质保期的 2/3天数。 米面油类:乙方应采购、使用由合法厂家生产,包装完整的米面油,且生产 日期明确标识,可用保质期不得少于产品出厂时标注质保期的 2/3 天数,;米、 面品质优良,无黄米,无霉烂变质,无杂质;严禁使用地沟油等劣质油类. 5.供货要求: 5.1 供货商供应的商品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对商品质量负责。 5.2 对于供应的材料需要提供各类合格票据与检疫证明,供货单位必须按相关要 求向我方提供各类票据和证明; 5.3 供货商提供的材料报价,以【北京新发地市场每日价格行情】当日公布的每 种产品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如当日无可参考价格,则以上一次同种规格产品 公布价格为基准价,如市场价格中无对应种类产品,则以京东网同种规格产品价 格为基准价,报出浮动比例。超出承诺价格时,按承诺价格进行结算。 5.4 供应给我方的原材料,视我方要求提供进货渠道凭证。 5.5 供应的各种物品,由所需食堂质检组验收、过磅,在《供货清单》上签字后 生效,并作为付款凭证之一。 5.6 供货商应按我方的采购数量供应,杜绝缺斤短两现象。无过期商品、假冒伪 劣产品、无以次充好现象;经抽查供货商提供不合格原材料的;第一次处罚五千 元,第二次处罚一万元,年度累计三次可以终止合同,追究经济赔偿,并将此记录 作为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5.7 供货商提供的同等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投标承诺报价价格;否则以承诺价格结 算。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51 / 82 5.8 供货商必须按我方原料的规格要求进行供货,供应的原料与我方要求的规格 相符,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原材料有权拒收; 5.9 供货方必须提供税务真实发票,一经发现提供虚假发票,立即终止供货合同, 拒付货款。 6. 违约行为: 6.1 我方质检员将严格对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价格及规格把关,对于如下现 象,我方视为供货商违约: 6.1.1 提供质量低劣、腐烂变质、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 6.1.2 数量、规格与《采购明细单》或《供货清单》不符的; 6.1.3 不能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及时供货的; 6.1.4 供货价格超出承诺价格范围或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 6.2 违约罚则: 6.2.1 如供方交货数量与需方所订数量不符时,少于需方所订数量,供方应按需 方要求无条件免费补齐并承担延期交货违约责任,违约金为第一次五千元,第二 次为一万元;如供方交货多于需方所订数量,如需方需要,可按实际数量收货, 如需方不需要,需方有权拒收。供方须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全部费用和损失。经需 方确认数量或/和品种不达标第一次处罚五千元,第二次处罚一万元,三次(不含 三次)以上需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追究经济赔偿,将此记录作为供货商诚信 评价的重要依据; 6.2.2 除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的,每延误_1_ 小时,供方须向需方支付应交产品货款总金额 10%的违约金。若延误超过 2小时的, 需方有权取消该次产品的交易,供方须向需方支付应交产品货款总金额的 20%的违 约金。以此类推。因上述原因取消产品交易累积出现 5 次以上的,需方有权单方 无条件终止本合同,需方除收取供方违约金外,供方须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全部费 用和损失。如果供货商不按时送货到我方指定地点,并影响我方工作的,我方有权 从货款中扣除供货商当日提供货款的双倍作为违约金,并要求供货商承担相关损 失; 6.2.3 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更换需方所订产品,如确需更换,须事前征得需 方同意;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须承担因此而导致的全部费用和损失。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52 / 82 6.2.4 如发现供方提供的货物中出现“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及存在质量问题 的产品,“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及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供方必须按需方要 求无条件免费改正并承担交货违约责任,违约金为第一次五千元,第二次一万元; 经需方确认质量不达标的第一次五千元,第二次一万元,不达标三次需方有权无 条件终止合同,供方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需方造成的全 部损失。需方追究经济赔偿并将此记录作为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6.2.5 供方要诚实守信,注重产品质量。所交需方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如因质量问题引起就餐员工恶心、呕吐、中毒等事件,一经证实,供方将承担由 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需方医疗费、营养费、检验鉴定费、诉讼费等)需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6.2.6 对供货报价高于承诺价格的,需方按承诺价格结算,要做好相关记录,作 为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经抽查对比供货价格高于承诺价格第一次处罚五 千元,第二次处罚一万元,累计三次违约,需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供方需承 担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需方追究经济赔 偿并将此记录作为供货商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6.2.7 违约行为严重或违约多次无明显改观的、属明显欺诈的,招标人可直接中 止合同,即与招标评定中位列第二的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 6.3 服务商或供货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可随时按照合 同中的违约规定解除合同,并在三年内禁止该供货商参加中心的采购活动;给中 心造成经济或者名誉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6.3.1 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的; 6.3.2 与领导小组和下设机构人员、其他供货商恶意串通的; 6.3.3 向领导小组和下设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3.4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3.5 违背合同的有关约定或不能按照时限全部履约的。 其他要求; 1)有稳定的产地或供货渠道,在行业内有竞争力,综合实力强,经营业绩突 出; 2)供货商必须是餐饮原材料等级批发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具有价格优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53 / 82 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冷藏、仓储、场地、检验检疫设备等设施,在投标 文件中须放照片; 4)具有同时为各食堂及时配送货物的专用交通工具和能力; 5)需要提供相关人员身体健康证明的,必须出具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健康证明 (提供人员安排及健康证明); 6)猪肉供货商必须是知名品牌的食品公司指定一级代理批发商(提供证明材 料); 7)食材包装上带有保质期规定的,要求在货到指定食堂后保质期不得少于产 品出厂时标注质保期的2/3天数; 8)在应急采购时,必须保证2小时内货源送到指定食堂(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 书)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54 / 82 第五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55 / 82 第一部分: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第二部分:评审标准 1. 资格性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三证合一版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统一信 用代码证副本 有效期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 “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 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 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二包还 需提供近三月内有投标人 名称或地址的肉类食品检 疫合格证 (须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和增 值税 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份中任意一 个月的缴费凭证或申报证明材料(须加盖本 单位公章) 5 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审计 报告 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立基本 账户的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有效的 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 2018 或 2019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 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违法 记录的声明 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文件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56 / 82 资格性审查结论: 通过资格性审查标注为√;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标注为× 2.符合性评审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统一信用代码证) 及其他证明材料和公章名称一致 2 投标函及其附录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 盖单位章 3 投标文件制作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4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5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 符合性审查结论: 通过符合性审查标注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标注为×。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57 / 82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一、价格分 30分 1、优惠率的评分方法为: 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权重(30%)×100 注:1.以新发地市场平均价的浮动比例进行评标价核算。 2.评标价=投标报价×(价格浮动比例+100%); 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4.例:采购预算 1140 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价格浮动比例为-5%,则该投标 人的评标价=1140 万×(-5%+100%)=1083 万元。若该投标人投标报价价格浮 动比例为+5%,则该投标人的评标价=1140 万元×(5%+100%)=1197 万元。 5:本项目报价最大允许上浮 8%,超过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商务评分标准 20分 序号 评分细则 分值 1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得 1分,最多得 3分。 具备有效的其他 ISO证书或者本次招标内容相关行业获奖证书(国 家承认的行业协会或政府主管单位等)的,提供一项得 1分,最多 得 3分。 6分 2 投标人近三年(2017.6-2020.6)的单位自用食材供货的同类业绩 进行打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内容包含 招标人的联系方式,提供 1 份得 0.5 分,最高得 10 分(提供合同 复印件,原件签定合同时备查)。 10分 3 投标人提供用户出具的对应的食材合同(见 3)评评价证明文件复印 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份得 0.5 分,最高得 4 分。(提供评价证 明文件、合同等证明材料,差评不得分)。 4分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58 / 82 三、服务评分标准(50分) 序号 评分细则 分值 1 人员 配备 对项目管理机构和服务人员配备方案进行评议,需提供人员 身份证,健康证以及学历证书,政治面貌等,对各家投标单 位进行综合横向对比,进行综合排名: 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方案针对本项目较完善及合理的得 5分; 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方案针对本项目可行的得 3分; 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方案针对本项目不完善不符合实际的得0 分。 项目团队成员有党员的加 1分。 6分 2 服务 方案 对甲方的需求理解(5分): 理解完善的 5分; 基本理解 3分; 理解错误或没有的得 0分。 根据投标人服务方案、服务保障能力(10分): 方案优于项目要求的得 10分; 满足的得 5分; 不满足的 0分。 15分 3 设备 设施 根据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冷藏、仓储、车辆、生产基地、 具备自有检验检疫设备等设施进行综合评审; 合同签定前甲方可要求现场核验如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拒 绝签定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冷库情况(最高 3分): 具备 400(含)立方米以上的得 3分; 具备 100-399立方米得 2分; 具备 100立方米以下的得 1分; 不具备得 0分。 24分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59 / 82 备注:此项需提供冷库照片及冷库使用权或租赁合同的相关 证明复印件,用途须显示为冷库,且有容积显示,同时提供 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仓储情况(最高 3分): 需提供仓储场地的照片及仓储场地使用权或租赁合同的相 关证明复印件; 据备完善的仓储能力,面积不少于 200平的,可应对各种突 发事件 7天以上的得 3分,达不到的不得分。 配送车辆情况(总计 5分): 冷链配送车 公司自有冷链配送车,每台得 1分,最高得 5分; 租赁冷链配送车,每台得 0.5分,最高 2分; 其他配送车辆: 公司自有配送车辆,每台得 0.5分,最高得 2分; 备注:配给本项目使用的车辆须为项目所在地车辆(证明材 料: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租赁的需提供行驶证租赁 合同等)。 根据投标人所具备的采购渠道、自主生产加工基地等情况进 行评议(最高得 7分): 优质采购渠道(市场知名品牌)并承诺按此渠道供应食材的 得 4 分,基本满足的得 2分,没有的得 0分; 具备自主生产加工基地的(自有或固定签约)并承诺为本项 目供应的得 3分,无生产基地的得 0分。 自有检验检疫能力的(最高 6分): 需提供自有检验检疫设备的清单(后附设备购买发票)、检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60 / 82 测能力说明及检验工作间包含设备的现场照片,具备自有检 验检疫设备并满足本项目的得 6分,部份满足的得 3分,不 满足使用的得 1分,无检验能力的得 0分。 4 应急 预案 对食品安全控制能力以及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后有完善的应 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交通事故后应急预案; 甲方临时增加配送任务的应急预案、不可抗拒力因素影响配 送的应急预案、重大节日市场休市原因无法配送的应急预 案、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应急预案; 因质量问题引起不良后果的处理措施和承诺等,评委根据应 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 好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差的得0分。 5分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适用):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 财政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相关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中价格给予 6%的扣除后计算价格分; 提供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证明货物制造商 的收入符合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文的规定,并在企业类型声明函后付证明文件(审计报告、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文,并在审计报告中标注出来),中小企业如无上述证明文件,其 投标报价不享受折扣,但其投标不会被否决。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和《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 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 优先采购;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 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61 / 82 投标被拒绝。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62 / 82 封面 注:投标文件封面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可添加不可删减 收件人: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一览表 /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第 包(如有)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63 / 82 投 标 书 致: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为(项目名称)第 包(如有)(项目编号)招标的投标邀请,签 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 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件一份。 1、投标一览表 2、服务规格偏离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资格证明文件 6、同类项目业绩 7、投标保证金 8、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9、服务方案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所提供报价(按照【北京新发地市场每日价格行情】当日公 布的每种产品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如当日无可参考价格,则以上一次同种 规格产品公布价格为基准价。如市场价格中无对应种类产品,则以京东网同种 规格产品价格为基准价)上下浮动比例为: 。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 误解的权利。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个日历日。 5. 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 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 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 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64 / 82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65 / 82 1、投标一览表 投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第 包(如有)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价格浮动比例 (%) 投标保证金 合同履行日期 备注 以【北京新发地市场每日价格行情】当日公布的每种产品市场平均价格为基 准价,如当日无可参考价格,则以上一次同种规格产品公布价格为基准价,如市 场价格中无对应种类产品,则以京东网同种规格产品价格为基准价,在此基础上 报出上下浮动比例,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如-5.2%,为基准价下浮 5.2%, +5.2%为上浮 5.2%) 本项目报价最大允许上浮 8%,超过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此表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还应按投标须知的规定另单独密封标记一份, 投标时单独递交。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66 / 82 2、服务规格偏离表 服务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第 包(如有) 项目编号: 序 号 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文件 要求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程度 说明 注:1、投标人的技术偏差必须如实填写,并应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投标人 应对故意隐瞒技术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对投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 或“负偏离”,并标明“其他无偏离”。 2、对投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67 / 82 3、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第 包(如有)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 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 款 说明 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服务期、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 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在本表中详细填写;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 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68 / 82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 年龄: 职务: 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手签章: 日期: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69 / 8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 目项目编号为的投标、谈判、签约、履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我 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手签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如法定代表人本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可不做此授权书)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70 / 82 5、资格证明文件 一、目录 5.1投标人资格声明; 5.2三证合一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3社会保障金缴纳情况和增值税缴纳情况(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份中 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证或申报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4 信 用 中 国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及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查 询日期在文件发售日之后)截图(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5银行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 2018或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6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二包还需提供近三月内有投标人名称或地址的 肉类食品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填写须知 1) 以上所列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提供。 2) 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 3) 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 采购人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 合格性及能力。 5)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6) 全部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提交。 上述要求文件必须清晰可辨并加盖公章,否则将导致废标;若未能提供所列的证 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料为虚假或伪造的将导致废标,并没收保证金。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71 / 82 5.1 投标人资格声明 投标人资格声明 致: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为响应贵方 年 月 日开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 愿参与投标,提供服务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 真实的和正确的。 1、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2、下述签字人知道,采购人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我方愿意配合 贵方,向有关机构和单位(如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企业等)查证和获得 有关资料。 投标人(公章) 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的签字人 名称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 地址 签字 传真 电话 邮编 日期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72 / 82 5.2 三证合一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73 / 82 5.3 社会保障金缴纳和增值税缴纳情况(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份中任意 一个月的缴费凭证或申报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74 / 82 5.4 信用中国查询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截图,(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加盖本 单位公章);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 查询截图(查询日期在招标文 件发售日之后;无该企业相关记录即为合格(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75 / 82 5.5 银行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 或 2019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提供本单位2018或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投标人无法提供2018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 1、 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立基本账户的银 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当年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且无收件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 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 利。但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件无效的,正本中须提交原件。 3、 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 信誉良好等。 4、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银行资信证明。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76 / 82 5.6 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二包还需提供近三月内有投标人名称或地址的 肉类食品检疫合格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77 / 82 5.7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 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没有违法记录的声明 (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 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卫生事故记录,没有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78 / 82 6、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项目业绩表 序号 采购方名称 供货内容 起始时间 合同额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并附合同复印件,合同应包含首页、项目产品明细页和双方合同签字盖章页) 投标人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79 / 82 7、投标保证金 汇款底单复印件盖公章 接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详细账户信息: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80 / 82 8、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 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向贵公 司一次性支付应该交纳的招标服务费用。 开户单位:北京中天国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魏公村支行 账号:137101516010029349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传: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81 / 82 9、服务方案 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事项: 1.食材的渠道来源、种类、品牌、自有车辆人员情况、冷藏、仓储、场地设施等。 2.做大宗食品专业配送的配送方案及经验做法,快速应急保障的经验做法和措施; 3.专业配送队伍的人员名册,主要负责人的资历材料,专业配送人员和工具的教 育管理措施; 4.投标人对服务保障的承诺,对意见反馈、售后服务的承诺,对承担相关违约责 任的承诺,对食品数量、质量、食品卫生的承诺; 5.提供日常食品检验检疫能力的证明材料; 6.合格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资料应准确详细,以便评审委员会能做出有依据的和客 观的判断。 民航华北空管局餐饮原材料采购项目 82 / 82 10、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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