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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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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让公告

招标详情

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0-08-14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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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招拍挂】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让文件8-10(1)(1).pdf


1 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 出让文件 项目名称: 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让 出 让 人: 瓮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贵州省瓮安县雍阳街道办事处河西新区行政服务中 心 B区一楼 联 系 人: 陈珊 联系电话: 18798419849 2 目 录 第一部分 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让公告..................3 一、出让方承诺.................................................................................................3 二、出让方.........................................................................................................4 三、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简介........................................4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及承诺 ...................................................................... 10 五、挂牌信息...................................................................................................13 第二部分 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让须知................17 第一章 总则................................................................................................... 17 第二章 挂牌出让文件...................................................................................18 第三章 现场踏勘及答疑.............................................................................. 19 第四章 报名文件的编制.............................................................................. 19 第五章 报名文件的递交.............................................................................. 21 第三部分 报价流程及成交规则........................................................................ 24 第四部分 食材配送经营权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27 第五部分 报名文件格式.....................................................................................34 一、竞买申请书...............................................................................................35 二、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竞买报价表..........................36 三、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成交确认书..................37 3 第一部分 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 让公告 编号 一、出让方承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 导意见》、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 事业市场化配置方式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本出让方(瓮安县机关事务 中心)现委托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公开挂牌出让瓮安县行 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 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 媒体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信息并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组 织实施交易活动。 1、本次经营权出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让经营权权属清晰,我 方对该经营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经营权出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市场化配置的目标资产在其经营权出让期限内具有完整的功能属 性。若在目标资产经营权出让期内因非受让方原因导致目标资产丧失原有基 本功能属性,使受让方无法对目标资产进行正常经营管理,为此,在受让方 标的代码 2020-135 所属行业 公共基础设施 标的位置 瓮安县 标的类型 挂牌资产经营权 标的挂牌起始价格 151109968.00 元 标的当前状态 公告期中 报名开始时间 2020 年 8 月 14 日 报名截止时间 2020 年 8 月 22 日 4 同意的前提下,出让方将采取目标资产调整、出让金返还、经营权出让期调 整等方式保证受让方的合理利益不受损失。 4、我方所提交的《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让公告》 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我方在出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 安县分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 为,给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意向受让方等交易相关方造 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 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 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出让方 瓮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简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 导意见》、财政部令第 78号《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 准则第 5 号——公共基础设施》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解 决当前政府配置资源中存在的市场价格扭曲、配置效率较低、公共服务供给 不足等突出问题,需要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 资源的直接配置,创新配置方式,更多引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手段,提高资 5 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按照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 业市场化配置方式的通知》、《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单位食堂食材集采 集供市场化配置的公告》(该公告公布于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各受让方可进 行查看确认),经瓮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瓮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挂牌方 式有偿出让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交由专业机构管理运营。通过 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负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享有行政企事业 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并获得收益,自负盈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名称 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 (二)本次挂牌出让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的基本情况和挂 牌起始价 1、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受让; 2、本次挂牌出让标的预估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51109968.00 元; 3、本次挂牌出让标的包含 178 项资产:其中学校食堂 121 所;机关事业单 位食堂 55 家;医院食堂 2 家。 序号 类别 学校类别 学校名称 出让 年限 备注 1 学校 幼儿园 瓮安县示范幼儿园 10 2 瓮安县第二幼儿园 10 3 瓮安县第三幼儿园 10 6 4 瓮安县第四幼儿园 10 5 瓮安县第五幼儿园(银盏镇幼儿园) 10 6 银盏镇印山小学 10 7 银盏镇鱼河幼儿园 10 8 银盏镇黔川小学 10 9 银盏镇木老坪幼儿园 10 10 银盏镇玉华幼儿园 10 11 玉山镇幼儿园 10 12 玉山镇深溪幼儿园 10 13 玉山镇中火幼儿园(角旁小学) 10 14 中坪镇幼儿园 10 15 中坪镇第二幼儿园 10 16 天文镇幼儿园 10 17 天文镇乌江村幼儿园 10 18 珠藏镇幼儿园 10 19 珠藏镇高水幼儿园 10 20 珠藏镇牛场坝幼儿园 10 21 珠藏镇丰岩幼儿园 10 22 珠藏镇青杠林幼儿园 10 23 珠藏镇荣园幼儿园 10 24 珠藏镇木引槽幼儿园 10 25 永和镇老坟嘴幼儿园 10 26 岚关乡幼儿园 10 27 岚关乡章阁幼儿园 10 28 岚关乡花桥幼儿园 10 29 江界河镇幼儿园 10 7 30 猴场镇幼儿园 10 31 猴场镇小河山幼儿园 10 32 猴场镇松坪幼儿园 10 33 猴场镇桃子冲幼儿园 10 34 建中镇幼儿园 10 35 建中镇白沙幼儿园 10 36 建中镇第三幼儿园 10 37 建中镇白水幼儿园 10 38 建中镇果水幼儿园 10 39 建中镇太文幼儿园 10 40 建中镇雷文幼儿园 10 41 平定营镇幼儿园 10 42 平定营镇营定街幼儿园 10 43 平定营镇俊椤幼儿园 10 44 永和镇幼儿园 10 45 小学 贵州省瓮安第九中学 10 46 贵州省瓮安第五中学 10 47 瓮安一小 10 48 瓮安八小 10 49 瓮安二小 10 50 瓮安县实验学校 10 51 瓮安九小 10 52 瓮安三小 10 53 瓮安六小 10 54 瓮安县猴场二小 10 55 瓮安县猴场镇松坪小学 10 8 56 瓮安县猴场镇桃子冲小学 10 57 瓮安县猴场镇小河山小学 10 58 瓮安县建中逸夫中心完全小学 10 59 瓮安县白沙学校 10 60 瓮安县建中镇白水小学 10 61 瓮安县建中镇高坪小学 10 62 瓮安县建中镇果水小学 10 63 瓮安县建中镇雷文小学 10 64 瓮安县建中镇太文小学 10 65 瓮安县江界河学校 10 66 瓮安县江界镇桂花小学 10 67 瓮安县江界镇和平小学 10 68 瓮安县江界镇三星小学 10 69 瓮安县江界镇铜锣小学 10 70 瓮安县岚管乡花桥小学 10 71 瓮安县岚管乡章阁小学 10 72 瓮安县岚管中心完全小学 10 73 瓮安七小 10 74 瓮安县平定营镇青山小学 10 75 瓮安县平定营镇营定小学 10 76 瓮安县天文镇平坝希望小学 10 77 瓮安县天文镇中心完全小学 10 78 瓮安县渡江小学 10 79 瓮安县银盏镇木老坪小学 10 80 瓮安县银盏镇黔川小学 10 81 瓮安县银盏镇新华小学 10 9 82 瓮安县银盏镇印山小学 10 83 瓮安县银盏镇鱼河小学 10 84 瓮安县银盏镇玉华小学 10 85 瓮安县银盏镇中心完全小学 10 86 瓮安县永和镇老坟嘴小学 10 87 瓮安县永和镇洗马小学 10 88 瓮安县永和镇悦来小学 10 89 瓮安县永和镇中心完全小学 10 90 瓮安县玉山镇角旁小学 10 91 瓮安县玉山镇深溪小学 10 92 瓮安县玉山镇中心完全小学 10 93 瓮安县中坪镇高枧小学 10 94 瓮安县中坪镇中心完全小学 10 95 瓮安县珠藏镇丰岩小学 10 96 瓮安县珠藏镇高水小学 10 97 瓮安县珠藏镇木引槽小学 10 98 瓮安县珠藏镇牛场坝小学 10 99 瓮安县珠藏镇青杠林小学 10 100 瓮安县珠藏镇荣院小学 10 101 瓮安县珠藏镇中心完全小学 10 102 初中 贵州省瓮安第五中学 10 103 贵州省瓮安第九中学 10 104 贵州省瓮安县第四中学 10 105 贵州省瓮安县第三中学 10 106 贵州省瓮安县第八中学 10 107 瓮安县中坪中学 10 10 108 瓮安县建中中学 10 109 瓮安县永和中学 10 110 瓮安县玉山中学 10 111 瓮安县天文中学 10 112 瓮安县白沙学校 10 113 瓮安县岚关中学 10 114 瓮安县江界河学校 10 115 贵州省瓮安第六中学 10 116 瓮安县惠仁中学 10 117 贵州省瓮安草塘中学 10 118 瓮安县珠藏中学 10 119 高中 贵州省瓮安中学 10 120 贵州省瓮安第二中学 10 121 中职 瓮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0 序号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出让年限 备注 1 机关事业 单位 工商联 10 2 科协 10 3 政协办 10 4 金融中心 10 5 扶贫办 10 6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0 7 政府办 10 8 国家统计局瓮安调查队 10 9 团县委 10 10 妇联 10 11 11 县直机关工委 10 12 统战部 10 13 县委办 10 14 文联 10 15 宣传部 10 16 发改局 10 17 人大办 10 18 编办 10 19 政法委 10 20 旅发委 10 21 总工会 10 22 县纪委县监委 10 23 巡察办 10 24 组织部 10 25 政务中心(含窗口工作人员) 10 26 行政审批中心 10 27 残联 10 28 工信局 10 29 司法局 10 30 民政局 10 31 医保局 10 32 公共交易中心 10 33 人社局 10 34 信访局 10 35 房管局 10 36 退役军人事务局 10 37 教育局 10 38 全媒体中心 10 39 档案史志馆 10 40 文旅局 10 41 图书馆 10 42 文化馆 10 43 综合执法局 10 44 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45 卫健执法大队 10 46 林业局 10 47 住建局 10 48 水务局 10 49 财政局 10 50 自然资源局 10 12 51 税务局 10 52 卫生健康局 10 53 县公安局 10 54 县法院 10 55 县检察院 10 56 医院 县医院 10 57 中医院 10 13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及承诺 (一)受让方资格条件: 1.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意向受让方只能单独 参与此次挂牌交易,不接受联合参与挂牌交易。 (二)受让方承诺: 1.本次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成交出让价格为向瓮安县 财政局缴纳的价款。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出让后,受让人不得改 变的主要功能属性,不得在范围内增加非审批的经营性项目。 2.挂牌出让活动完成后,受让方须与出让方在本级政府所属行政区域设 立经营管理主体进行市场化配置经营。 五、挂牌信息 (一)挂牌公告期时间:2020 年 8 月 14 日至 2020 年 8 月 22 日(二) 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 年 8 月 25 日 10:00 整(如挂 牌公告期延长,按延长挂牌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 8:00 至 11:30, 14:00 至 16:30)。 (三)现场报价开始时间为:2020 年 8月 2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本次挂牌为现场报价,以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四)报名文件递交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 递交报名文件时须提交的相关资料及内容要求、报送的具体要求详见《瓮 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让须知》。 (五)保证金的交纳要求: 14 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 10 万元,意向受让方在 2020 年 8 月 23 日 16 时 00 份前需将保证金缴纳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 帐号:952005010001158890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瓮安县支行。 (六)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意向受让方可前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挂牌出让文件,地址:黔 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购买资料时,意向受让方应向黔南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 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及单位简介等),并由出让方根据受让方资格条件 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机构方可购买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 报价流程及成交规则; 4. 挂牌出让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的基本情况; 5. 报名文件格式。 (七)本次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让以不低于挂牌起始 价进行,各意向受让人的最终报价以现场提交的商务文件报价为准,现场报 价须提供报价清单对本次挂牌的所有目标资产经营权同时报价,本次挂牌出 让标的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受让;本次挂牌按照“价高者得”原 则确定受让人,即总报价最高者为本次挂牌确定的受让人,其中单项报价低 15 于目标资产经营权挂牌起始价或总报价低于标的挂牌起始价格的为无效报 价。 (八)成交结果确认:出让方将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 心网上公布本次挂牌成交结果。 (九)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受让人须 抓紧拟定《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出让-经营-移交(TOT)经 营合同书》,在各方对出让合同相关条款达成一致前提下,受让人必须与出 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合同的签订,并根据成交结果和《瓮安县行政企 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出让-经营-移交(TOT)经营合同书》约定及时足额 缴纳出让价款,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竞买活动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竞买;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邮寄竞买; 3、本次挂牌的单项资产经营权加价幅度为 1 万元整数倍; 4、本次挂牌竞买人资格由出让人组织审查; 5、本次挂牌由县财政局负责监督。 (十一)联系方式: 出让人:瓮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珊 联系电话:18798419849 传 真:/ 联系地址: 瓮安县人民政府 B 座 1楼 16 二〇二〇年 8月 14 日 17 第二部分 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 让须知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 导意见》、财政部令第 78号《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准 则第 5 号——公共基础设施》等有关规定,经瓮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 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本挂牌公告确定的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 第一条 本次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瓮 安县政府授权的瓮安县机关事务中心,具体挂牌出让事宜由瓮安县机关事务 服务中心委托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组织实施。 第二条 本次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条 本次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以不低于挂牌起始价进 行,各意向受让人的最终报价以现场提交的商务文件报价为准,现场报价须 提供报价清单对本次挂牌的所有目标资产经营权同时报价,本次挂牌出让标 的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受让;本次挂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 定受让人,即总报价最高者为本次挂牌确定的受让人,其中单项报价低于目 标资产经营权挂牌起始价或总报价低于标的挂牌起始价格的为无效报价。 第四条 本须知所指保证金、成交价款均须以货币资金支付,币种为人 民币,不接受外币竞买,不接受以任何债权冲抵。 18 第五条 凡参与本次出让活动的意向受让方,皆视为自愿接受本须知约 束。 第二章 挂牌出让文件 第六条 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 报价流程及成交规则; 4. 挂牌出让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的基本情况; 5. 报名文件格式。 第七条 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挂牌出让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挂牌出让 文件的要求提交报名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报名 文件对挂牌出让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报名文件可能被拒绝。 第八条 挂牌出让文件的澄清 挂牌出让文件需出让方澄清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须知规定公告截止日 前 7 日以书面形式向出让方提出,出让方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书面澄清函之日 起 2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意向受让方,予以澄清相关问题。 第九条 挂牌出让文件的修改 出让方在本须知规定的规定公告截止日前 5日,可对挂牌出让文件进行 修改。出让方可主动做出修改,也可以是为了解答意向受让方要求澄清的问 题而做出的修改。 第十条 意向受让方应仔细阅读本挂牌出让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本挂 牌出让文件的要求编制报名文件和报价表。 19 第三章 现场踏勘及答疑 第十一条 现场踏勘及答疑安排 1.本次挂牌出让的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不统一组织 安排现场踏勘,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的任何时间,意向受让方均可对场地进行 考察,考察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己承担。同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进行现 场考察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或损害,和任何其他损害、费用、损失或债务 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对行政单位食堂食材集采集供进行现场踏勘时,挂牌出 让人有义务对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情况进行解答。 第四章 报名文件的编制 第十二条 报名文件编制格式书写和计量要求 1.与本次挂牌活动有关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均以简体中文书写。 2.除在本次挂牌活动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第十三条 报名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两部分: 1.意向受让方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 (1)报名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保证金支票或汇票复印件或其他交纳保证金的证明的复印件; (6)意向受让方递交应递交财务方案,包含以下内容: 20 1)意向受让方在本地设立运营主体公司的方案; 2)就本地设立运营主体公司的资金募集方案; 3)银行就本项目的资金支持意向函; 4)其他涉及本次业务的方案 2.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商务文件应包括: (1)《竞买申请书》; (2)《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竞买报价表》。 第十四条 报名文件装帧:意向受让方提供竞买文件应统一采用 A4 格 式打印或复印,将资料装订成册。 第十五条 报名文件的签署及规定:报名文件独立装订成册,并为正本 一份、副本四份(即资格审查文件一正四副,商务文件一正四副)。本文件 的每张封面上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文件 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第十六条 除意向受让方对错处作必要的修改外,报名文件中不许有加 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参加出让活动的意向受让人被授权人签字或 盖章。 第十七条 报名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出让方将视其为无效报名文件: 1.报名文件不齐备,内容不全或未按规定格式将内容填写清楚; 2.报名文件未签署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个人签名或未加盖意向受让 方单位公章; 3.报名文件含有故意的虚假陈述; 4.在规定的报名时间以外收到的报名文件; 5.同一意向受让方以双重身份参加报名; 21 6.同一意向受让方递交两份以上(含两份)具有不同实质内容的报名 文件; 7.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保 证金未到帐(以竞买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的收据为准); 8.报名文件未按照要求密封; 9.报名文件很大程度上在其他方面未按挂牌出让文件要求响应; 10.意向受让方不同意出让方对纯属计算错误的更正,而被出让方确定 为无效标书拒收的; 11.报名价格低于公开挂牌起始价。 第五章 报名文件的递交 第十八条 挂牌公告期为:2020 年 8 月 14 日至 2020 年 8 月 22 日(如 挂牌公告期延长,按延长挂牌公告期作相应顺延,每工作日 9:00 至 12:00, 14:00 至 17:00) 第十九条 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 年 8 月 22 日 17:00 整 第二十条 报名文件递交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 XX室 第二十一条 现场报价开始时间:2020 年 8 月 25 日 10:00 时整(北京 时间),本次挂牌为现场报价,以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出让方对收到的报名文件将保持封存未打开的状态,并 妥善保管。意向受让方在规定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出让方拒 收。以外的时间,不接受任何报名文件,如有投送者,将作为无效报名文件 22 处理。 第二十二条 意向受让方应将资格审查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并密封;商 务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并密封;包封袋口加用密封条,在密封条处加盖竞买 方公章。 第二十三条 包封袋标记: 1.项目名称: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让项目 2.内装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 3. 意向受让方名称: 第二十四条 意向受让方将报名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在规定 的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指定的地点。 第二十五条 报名文件必须派人面呈,出让方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 报名文件。递交报名文件时需出示意向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 份证原件。 第二十六条 报名文件一经递交,将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挂牌出让文件及 出让资产现状无异议,对其报名文件及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 第二十七条 意向受让方须在递交报名文件前将竞买保证金10万元汇入 以下指定银行账号,以支票(或汇票)形式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是意向受 让方自有资金。 账户名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 帐号:952005010001158890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瓮安县支行 注: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从基本账户一次 性足额 23 转出交纳或者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交纳投 标保 证金时必须在用途处填写投标保证金交纳编号“2020-135”,否则视为 投标保证金交纳 无效,采购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第二十八条 出让方无义务承担受让方或第三方就提供竞买保证金而发 生的包括利息在内的费用。 第二十九条 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受让人的竞买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黔南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退还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 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 心,否则责任自负。 2.非受让人的竞买保证金将于挂牌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 内退还,利息不计: 3.如果出让方终止挂牌活动,将在宣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所有 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 第三十条 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出让方有权没收竞买保证 金。 1.受让方在报名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报名文件的; 2.受让方提供虚假文件隐瞒事实的; 3.受让方违反竞买规定,被出让方视为无效报名文件的; 4.被选定为受让人的受让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1)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 (2) 拒绝与出让方签订《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出让- 经营-移交(TOT)经营合同书》; 24 (3)在任何重要方面未遵守其报名文件的条款; 第三部分 报价流程及成交规则 第三十一条 受让方资格条件: 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2 亿元, 意向受让方只能单独申请参加挂牌交易,不接受联合参与挂牌交易。 第三十二条 报名文件开启:出让方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报名 文件。 第三十三条 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报名文件开 启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被授权人参加报名文件开启会议的,应出示法人(或分支结构负责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出让方核验认购方身份证明,身份证与授权 委托书不相符的受让人递交的报名文件无效。 第三十四条 报名文件开启时,查验报名文件密封情况,符合密封要求 规定的报名文件参与报名文件开启。 第三十五条 出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资格进行审查,通过本次行政企事业 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进入商务文件报价对比阶段。 本次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让以不低于挂牌起始价进行,各 意向受让人的最终报价以现场提交的商务文件报价为准,现场报价须提供报 价清单对本次挂牌的所有目标资产经营权同时报价,挂牌的单项资产经营权 加价幅度为 1 万元整数倍,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经营权 的受让;本次挂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即总报价最高者为本 25 次挂牌确定的受让人,其中单项报价低于目标资产经营权挂牌起始价或总报 价低于标的挂牌起始价格的为无效报价。 第三十六条 出让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商务文件的 报价进行对比,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起始价者为受让方,若存在最高报价 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情况下,最终根据递交报名文件的先后顺序择前选定受 让方。 第三十七条 成交结果确认:出让方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本次 挂牌成交结果。 第三十八条 出让方确定受让人后,出让方在发布挂牌成交公告后在 3 个工作日内向受让人发出《挂牌结果成交确认书》。 第三十九条 受让人收到出让人发出的《挂牌结果成交确认书》后,在 本挂牌文件规定的市场化配置期内拥有本次挂牌目标资产的经营权,在必要 情况下,出让人须配合受让人按照竞买方案在本地设立运营主体公司,设立 的本地运营主体公司与瓮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须共同签订《瓮安县行政企 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出让-经营-移交(TOT)经营合同书》,最终约定本 次挂牌目标资产的出让、经营及移交等事宜。 第四十条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成交确认后须签署《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 位食材配送经营权出让-经营-移交(TOT)经营合同书》,待挂牌出让人与受 让人就相关合同要素、支付要件进行分项细化、补充、完善、修订,协商达 成一致并签订正式合同。上述合同的签订须在《挂牌结果成交确认书》规定 时间内完成。 第四十一条 违约责任: 受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出 26 让方根据竞买结果向竞得人发出《挂牌结果成交通知书》和《瓮安县行政企 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成交确认书》(见附件)。 1.受让人开出的竞买保证金在有效期内不能即时兑现或不能全部即时 兑现的。 2.受让人逾期或拒绝与出让人签订《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 营权出让-经营-移交(TOT)经营合同书》。 3.未遵守本挂牌出让文件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本次挂牌出让过程由公证部门全程现场公证,并安排专 人记录,记录内容将存档备查,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共资源配置 全过程公开透明。 第四十三条 本须知由瓮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7 第四部分 出让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基本情况 及相关要求 第四十四条 出让方:瓮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第四十五条 出让标的名称: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 第四十六条 本次挂牌出让的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基本情 况和挂牌起始价 2、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受让; 2、本次挂牌出让标的预估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51109968.00 元; 3、本次挂牌出让标的包含的项目:其中学校 121 所;机关事业单位 55 家; 医院 2 家。 序号 类别 学校类别 学校名称 出让 年限 备注 1 学校 幼儿园 瓮安县示范幼儿园 10 2 瓮安县第二幼儿园 10 3 瓮安县第三幼儿园 10 4 瓮安县第四幼儿园 10 5 瓮安县第五幼儿园(银盏镇幼儿园) 10 6 银盏镇印山小学 10 7 银盏镇鱼河幼儿园 10 8 银盏镇黔川小学 10 9 银盏镇木老坪幼儿园 10 10 银盏镇玉华幼儿园 10 28 11 玉山镇幼儿园 10 12 玉山镇深溪幼儿园 10 13 玉山镇中火幼儿园(角旁小学) 10 14 中坪镇幼儿园 10 15 中坪镇第二幼儿园 10 16 天文镇幼儿园 10 17 天文镇乌江村幼儿园 10 18 珠藏镇幼儿园 10 19 珠藏镇高水幼儿园 10 20 珠藏镇牛场坝幼儿园 10 21 珠藏镇丰岩幼儿园 10 22 珠藏镇青杠林幼儿园 10 23 珠藏镇荣园幼儿园 10 24 珠藏镇木引槽幼儿园 10 25 永和镇老坟嘴幼儿园 10 26 岚关乡幼儿园 10 27 岚关乡章阁幼儿园 10 28 岚关乡花桥幼儿园 10 29 江界河镇幼儿园 10 30 猴场镇幼儿园 10 31 猴场镇小河山幼儿园 10 32 猴场镇松坪幼儿园 10 33 猴场镇桃子冲幼儿园 10 34 建中镇幼儿园 10 35 建中镇白沙幼儿园 10 36 建中镇第三幼儿园 10 29 37 建中镇白水幼儿园 10 38 建中镇果水幼儿园 10 39 建中镇太文幼儿园 10 40 建中镇雷文幼儿园 10 41 平定营镇幼儿园 10 42 平定营镇营定街幼儿园 10 43 平定营镇俊椤幼儿园 10 44 永和镇幼儿园 10 45 小学 贵州省瓮安第九中学 10 46 贵州省瓮安第五中学 10 47 瓮安一小 10 48 瓮安八小 10 49 瓮安二小 10 50 瓮安县实验学校 10 51 瓮安九小 10 52 瓮安三小 10 53 瓮安六小 10 54 瓮安县猴场二小 10 55 瓮安县猴场镇松坪小学 10 56 瓮安县猴场镇桃子冲小学 10 57 瓮安县猴场镇小河山小学 10 58 瓮安县建中逸夫中心完全小学 10 59 瓮安县白沙学校 10 60 瓮安县建中镇白水小学 10 61 瓮安县建中镇高坪小学 10 62 瓮安县建中镇果水小学 10 30 63 瓮安县建中镇雷文小学 10 64 瓮安县建中镇太文小学 10 65 瓮安县江界河学校 10 66 瓮安县江界镇桂花小学 10 67 瓮安县江界镇和平小学 10 68 瓮安县江界镇三星小学 10 69 瓮安县江界镇铜锣小学 10 70 瓮安县岚管乡花桥小学 10 71 瓮安县岚管乡章阁小学 10 72 瓮安县岚管中心完全小学 10 73 瓮安七小 10 74 瓮安县平定营镇青山小学 10 75 瓮安县平定营镇营定小学 10 76 瓮安县天文镇平坝希望小学 10 77 瓮安县天文镇中心完全小学 10 78 瓮安县渡江小学 10 79 瓮安县银盏镇木老坪小学 10 80 瓮安县银盏镇黔川小学 10 81 瓮安县银盏镇新华小学 10 82 瓮安县银盏镇印山小学 10 83 瓮安县银盏镇鱼河小学 10 84 瓮安县银盏镇玉华小学 10 85 瓮安县银盏镇中心完全小学 10 86 瓮安县永和镇老坟嘴小学 10 87 瓮安县永和镇洗马小学 10 88 瓮安县永和镇悦来小学 10 31 89 瓮安县永和镇中心完全小学 10 90 瓮安县玉山镇角旁小学 10 91 瓮安县玉山镇深溪小学 10 92 瓮安县玉山镇中心完全小学 10 93 瓮安县中坪镇高枧小学 10 94 瓮安县中坪镇中心完全小学 10 95 瓮安县珠藏镇丰岩小学 10 96 瓮安县珠藏镇高水小学 10 97 瓮安县珠藏镇木引槽小学 10 98 瓮安县珠藏镇牛场坝小学 10 99 瓮安县珠藏镇青杠林小学 10 100 瓮安县珠藏镇荣院小学 10 101 瓮安县珠藏镇中心完全小学 10 102 初中 贵州省瓮安第五中学 10 103 贵州省瓮安第九中学 10 104 贵州省瓮安县第四中学 10 105 贵州省瓮安县第三中学 10 106 贵州省瓮安县第八中学 10 107 瓮安县中坪中学 10 108 瓮安县建中中学 10 109 瓮安县永和中学 10 110 瓮安县玉山中学 10 111 瓮安县天文中学 10 112 瓮安县白沙学校 10 113 瓮安县岚关中学 10 114 瓮安县江界河学校 10 32 115 贵州省瓮安第六中学 10 116 瓮安县惠仁中学 10 117 贵州省瓮安草塘中学 10 118 瓮安县珠藏中学 10 119 高中 贵州省瓮安中学 10 120 贵州省瓮安第二中学 10 121 中职 瓮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0 序号 类别 单位类别 单位名称 出让年限 备注 1 机关企事 业单位, 医院 机关事业 单位 工商联 10 2 科协 10 3 政协办 10 4 金融中心 10 5 扶贫办 10 6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0 7 政府办 10 8 国家统计局瓮安调查队 10 9 团县委 10 10 妇联 10 11 县直机关工委 10 12 统战部 10 13 县委办 10 14 文联 10 15 宣传部 10 16 发改局 10 17 人大办 10 18 编办 10 33 19 政法委 10 20 旅发委 10 21 总工会 10 22 县纪委县监委 10 23 巡察办 10 24 组织部 10 25 政务中心 10 26 行政审批中心 10 27 残联 10 28 工信局 10 29 司法局 10 30 民政局 10 31 医保局 10 32 公共交易中心 10 33 人社局 10 34 信访局 10 35 房管局 10 36 退役军人事务局 10 37 教育局 10 38 全媒体中心 10 39 档案史志馆 10 40 文旅局 10 41 图书馆 10 42 文化馆 10 43 综合执法局 10 44 市场监督管理局 10 45 卫健执法大队 10 46 林业局 10 47 住建局 10 48 水务局 10 49 财政局 10 50 自然资源局 10 51 税务局 10 52 卫生健康局 10 53 县公安局 10 54 县法院 10 55 县检察院 10 56 医院 县医院 10 57 中医院 10 34 第四十七条 本次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成交出 让价格为向瓮安县财政局缴纳的价款。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 权出让后,受让人不得增加非审批的经营性项目。 第四十八条 挂牌出让活动完成后,受让人须在本级政府所属行政区域 设立经营管理主体进行市场化配置经营。 第四十九条 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出让后,受让人通 过技术与运营管理能力,在保证瓮安县行政单位食堂食材卫生安全的前提下 降低成本,自负盈亏。 第五部分 报名文件格式 一、意向受让方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 (1)报名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保证金支票或汇票复印件或其他交纳保证金的证明的复印件; 二、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商务文件应包括: (1)《竞买申请书》; (2)《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竞买报价表》。 35 一、竞买申请书 瓮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经过认真阅读贵单位编制的《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 牌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挂牌出让文件或该文件),我方已明确知晓挂牌出 让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愿意遵守该文件要求和规定,对文件的内容和出让的 目标资产经营权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我方正式申请参加该标的资产经营权的竞买,并在提交本申请书之前, 已在规定期限内将人民币 1 万元存入挂牌出让文件指定的账号作为竞买保证 金。 我方将按照挂牌出让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申请书 作为贵单位与我们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特此,申请和承诺。 竞买申请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身 份 证: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36 二、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竞买报价表 (样 本) 一、挂牌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瓮安县分中心 二、意向受让方: 三、挂牌出让标的报价 1、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受让; 2、本次挂牌出让标的预估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51109968.00 元; 3、本次挂牌出让标的包含的项目:其中学校 121 所;机关事业单位 55 家; 医院 2 家。 4、受让方报价: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收到报价时间: 挂牌主持人: 确认时间: 37 附件: 三、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成交确认书 : 根据你单位提交的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竞买报价表及 本次挂牌竞买规定,现确定你方为(项目名称)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 配送经营权的受让人,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 受让人在接《挂牌成交确认书》后尽快持本确认书与挂牌单位签订《瓮 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出让-经营-移交(TOT)经营合同书》。 3个月内未签订的,视同你单位放弃本次竞得资格,并按瓮安县行政企事业 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挂牌单位:瓮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受让人: xxxxx 有限公司 瓮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方承诺 二、出让方 三、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简介 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 1、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受让;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及承诺 五、挂牌信息 (一)挂牌公告期时间:2020年8月14日至2020年8月22日(二)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第二部分 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出让须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挂牌出让文件 第三章 现场踏勘及答疑 第四章 报名文件的编制 第五章 报名文件的递交 第三部分 报价流程及成交规则 第四部分 出让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基本情况及相关要求 2、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受让; 第五部分 报名文件格式 一、竞买申请书 二、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竞买报价表 1、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受让; 三、瓮安县行政企事业单位食材配送经营权挂牌成交确认书

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