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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震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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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震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编号:HNZB[2020]N0332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地震局的委托,就其河南省地震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地震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二、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20年6月30日

三、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0年8月10日

评审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评标会议室

评审委员会:宋亚天、翟新芳、孙云、苏楠、刘鹏(采购人代表)

四、中标信息:

中标人:深圳市绿鑫源农品有限公司,中标价:蔬菜类别上浮率为9%,其他类别综合优惠率为4%;

中标人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荷树路8号荷树排工业区;

中标内容:河南省地震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地震局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1-681091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联系人:冯先生、徐女士

电话:0371-65993522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期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按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提供),逾期不再受

理。

附件:招标文件

2020年8月14日

河南省地震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HNZB[2020]N0332 号 招 标 人:河南省地震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1.总则................................................................................................................................................................. 17 2.招标文件......................................................................................................................................................... 19 3.投标文件......................................................................................................................................................... 20 4.投标................................................................................................................................................................. 23 5.开标................................................................................................................................................................. 24 6.评标................................................................................................................................................................. 24 7.合同授予......................................................................................................................................................... 25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6 9.纪律和监督..................................................................................................................................................... 26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8 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1.评标方法......................................................................................................................................................... 34 2.评审标准......................................................................................................................................................... 34 3.评标程序......................................................................................................................................................... 3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6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 42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42 二、报价要求.......................................................................................................................................................45 三、其它要求.......................................................................................................................................................45 一、投 标 函.....................................................................................................................................................48 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3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54 六、食品简要说明一览表................................................................................................................................... 55 七、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6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57 九、技术部分.......................................................................................................................................................58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9 十一、合格投标人承诺....................................................................................................................................... 60 十二、无重大违法声明....................................................................................................................................... 61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6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南省地震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N0332号 一、招标条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地震局的委托,就河南省地震局职工食堂食材 配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南省地震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2、项目编号:HNZB[2020]N0332 号; 3、采购内容:蔬菜类、鲜肉类、家禽类、蛋类、水产类、冻品、水果、粮油、副食、 干货、杂货、调味配料等; 4、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6、服务期限:服务期 3年; 7、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执行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投标人需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要提供营 业执照副本)、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参加投标活动近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最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 审计报告请注意应同时具有 2 名及以上注册会计师盖章和签字;如无财务审计报告的, 需提供单位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 税务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 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 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4、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内容要求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授权委 托书及承诺书留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时间: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8 日每天(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 08:00-12:00,下午 15:00-18:0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302 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套,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上午 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 13 号四楼 418 开标大厅;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 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地震局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 10 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1-6810913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 13 号 联系人:冯先生、徐女士 电话:0371-65993522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 河南省地震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HNZB[2020]N0332 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就河南省地震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 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澄清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河南省地震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HNZB[2020]N0332 号 二、澄清信息: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部分: “1、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年 度金额在 200 万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 4分;合同年度金额在 100 万以上的, 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 2分;合同年度金额在 50 万-100 万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 1 分;最高得 21 分。50 万以下业绩不得分。 (以上需提供合同及供货发票原件,没有提供原件不得分)” 现更改为: “1、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年 度金额在 200 万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 4分;合同年度金额在 100 万以上的, 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 2分;合同年度金额在 50 万-100 万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 1 分;最高得 21 分。50 万以下业绩不得分。 (以上需提供合同原件、供货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年度金额的证明材料原件,没 有提供原件不得分。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其投 标将被否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年 7 月 21 日上午 10:00。” 现更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年 7 月 24 日上午 9:00。” 3、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3522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 13 号 邮政编码:450003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河南省地震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HNZB[2020]N0332 号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委托,就河南省地震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 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澄清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河南省地震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原项目编号:HNZB[2020]N0332 号 二、澄清信息: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 “1、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投报的蔬菜类别的上浮率计算分值(10 分) 评分步骤如下: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无实质性不响 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视为通过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的有效报价; (2)报价得分以各单位报价的上浮率为计算标准。 (3)评标基准价:①当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五个时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投 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小于五个时,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上浮率的算术平均值; (4)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①当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 5分,每高于基准价 1%扣 1 分,扣完为止。 ②每低于基准价 1%加 1 分,最多加 5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 5%时(不含 5%), 每高 1%在 10 分的基础上扣 1分。蔬菜类市场价为万邦国际农产品微信公众号内公布的均 价,报上浮率。 2、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投报的其他类别综合优惠率计算分值(20 分) 评分步骤如下: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无实质性不响 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视为通过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的有效报价; (2)报价得分以各单位报价的综合优惠率为计算标准。 (3)评标基准价:①当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五个时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投 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小于五个时,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优惠率的算术平均值; (4)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①当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 15 分,每低于基准价 1%扣 1 分,扣完为止。 ②每高于基准价 1%加 1 分,最多加 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 5%时(不含 5%), 每高 1%在 20 分的基础上扣 1分。 其他类市场价为麦德龙公布的均价,报优惠率。” 现更改为: “1、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投报的蔬菜类别的上浮率计算分值(10 分) 评分步骤如下: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无实质性不响 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视为通过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的有效报价; (2)报价得分以各单位报价的上浮率为计算标准。 (3)评标基准价:①当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五个时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投 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小于五个时,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上浮率的算术平均值; (4)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①当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 5分,每高于基准价 10%扣 1 分,扣完为止。 ②每低于基准价 10%加 1 分,最多加 5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 50%时(不含 50%),每高 10%在 10 分的基础上扣 1 分。蔬菜类市场价为万邦国际农产品微信公众号 内公布的均价,报上浮率。 2、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投报的其他类别综合优惠率计算分值(20 分) 评分步骤如下: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无实质性不响 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视为通过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的有效报价; (2)报价得分以各单位报价的综合优惠率为计算标准。 (3)评标基准价:①当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五个时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投 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小于五个时,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优惠率的算术平均值; (4)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①当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 15 分,每低于基准价 10%扣 1 分,扣完为 止。 ②每高于基准价 10%加 1 分,最多加 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 50%时(不含 50%),每高 10%在 20 分的基础上扣 1分。 其他类市场价为麦德龙公布的均价,报优惠率。” 2、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年 7 月 24 日上午 10:00。” 现更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10 日上午 9:00。” 3、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93522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 13 号 邮政编码:450003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河南省地震局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 10 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1-6810913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四路 13 号 联系人:冯先生、徐女士 电话:0371-65993522 1.1.4 项目名称 河南省地震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采购 1.1.5 项目地点 河南省地震局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内容 蔬菜类、鲜肉类、家禽类、蛋类、水产类、冻品、水果、粮油、副 食、干货、杂货、调味配料等 1.3.2 服务期限 服务期 3年 1.3.3 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执行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够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需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的 企业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 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参加投标活动近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最新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 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请注意应同时具有 2名及以上注册会计 师盖章和签字;如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单位所在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务和 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 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递交并发送电子邮件(word格式) 1、书面递交:郑州市纬四路13号302室 2、邮箱地址:942201518@qq.com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 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允许正偏离(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10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7 月 24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下同)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 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 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2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与本投标可能有关的其他资料 3.3.1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 元) 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在转账单据备注中注 明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 2、收款账号: 户名: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0205916000960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前到账有效,为确保按 时到账,请适当提前转款(未及时到账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5、退保证金时间:发放中标通知书后 5日内退还投标单位投标保 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 5日内退还。 6、退保证金手续: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应提供开户许可证复 印件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中标单位还需提供已签订的中标合同 (可发电子件至财务邮箱办理,也可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现场办 理)。 财务部联系电话:0371-65955702 3.4.5 履约保证金 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方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后签订合同前转入 招标人指定账户。 履约担保金额为壹万元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 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 投标人单位公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另附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文档(单独密 封,U盘形式)一份;电子档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3.7.5 投标文件装订要 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左侧胶装,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北京时间)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 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 13 号四楼 418 开标大厅 点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1)宣布招标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 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纪律; (4)由投标人派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逆顺序(先递交的后开, 后递交的先开);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 等内容,并做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 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经济、技术类专家 4人。 技术经济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3名 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执行 9.1 定标方式及中标公示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 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三位中标候选人。 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 按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 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 3个工作日。 9.2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重新招标的 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 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办法 招标代理服 务费的计算 办法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定额贰万元整,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请投标 人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9.4 解释权 解释权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省 市现行规定执行。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交货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目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资质条件。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项目的委托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与本项目的委托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4)与项目的委托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 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 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 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 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 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 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 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6)食品简要说明一览表 (7)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8)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9)技术部分 (10)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1)合格投标人承诺 (12)无重大违法声明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3.1.2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所有内容,投标报价为货物 到达甲方指定接收地点的全部价格,即投标价格包含配送货品的费用及与本项目相关的 运杂费、保险费、服务费、各种税款等其它各种费用。除招标人提出变更服务内容要求 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合同价款。若投标项目服务需求缺项,则该项按所 有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最高价。 3.2.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报价。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除招标人提出 更改及说明外,其他所有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3.2.3 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3.2.4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文件所列招标范围及服务的全部内容,投标 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 3.2.5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服务限制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 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3.2.6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签订合同最终成交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 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 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 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 处理。 3.4.3 发放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退还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 5日内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修改其投标文件或未参与投标者;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投标人违反有关规定,串通作弊,哄抬标价; (4)投标人提供虚假证件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资格证明文件”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投标人应附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他能力证明文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应该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 A4 纸单面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 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果授权委托人是法人代表,不允许使用 手签印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 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电子文件存储工具为 U盘,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word、excel、jpg 格式),电子文件无法正常打开、复制的,视为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7.6 投标文件的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另附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文档(单独密封,U盘形 式)一份;电子档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档分别密封 于 3个包内)。密封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其授权委托人印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投标文件”字样,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予受理。如果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开启、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 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招标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 人到场; (3)宣布开标纪律; (4)由投标人派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逆顺序(先递交的后开,后递交的先开);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并做相关 记录、存档备查;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 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 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 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7 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逾期领取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3 签订合同 7.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 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 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个的; (4)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 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 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 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 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资格性审查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 书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 定代表人签署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 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 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 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 的企业只需要提供营业 执照副本)、食品流通 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用中国查询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报告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纳税社保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 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合格投标人承诺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对以上资格审查(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的各项要求如有一项不合格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投标报价:30 分 商务部分:30 分 技术部分:40 分 2.2.4 (1) 投标报价 (30 分) 1、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投报的蔬菜类别的上浮率计算分值(10 分) 评分步骤如下: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 的规定,无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视为通过符合性 和完整性评审的有效报价; (2)报价得分以各单位报价的上浮率为计算标准。 (3)评标基准价:①当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五个时评标基准 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 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小于五个时,评标基准 价=各有效投标人的上浮率的算术平均值; (4)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 价 ①当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 5 分,每高于基准 价 1%扣 1 分,扣完为止。 ②每低于基准价 1%加 1 分,最多加 5分;投标报价低于评标 基准价的 5%时(不含 5%),每高 1%在 10 分的基础上扣 1分。 蔬菜类市场价为万邦国际农产品微信公众号内公布的均价, 报上浮率。 2、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投报的其他类别综合优惠率计算分值 (20 分) 评分步骤如下: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 的规定,无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视为通过符合性 和完整性评审的有效报价; (2)报价得分以各单位报价的综合优惠率为计算标准。 (3)评标基准价:①当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五个时评标基准 价=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 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小于五个时,评标基准 价=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优惠率的算术平均值; (4)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 价 ①当投标人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 15 分,每低于基准 价 1%扣 1 分,扣完为止。 ②每高于基准价 1%加 1 分,最多加 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 基准价的 5%时(不含 5%),每高 1%在 20 分的基础上扣 1分。 其他类市场价为麦德龙公布的均价,报优惠率。 2.2.4 (2) 商务部分 (30 分) 1、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类似业 绩证明材料:合同年度金额在 200 万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份 业绩合同得 4分;合同年度金额在 100 万以上的,每提供一 份业绩合同得 2 分;合同年度金额在 50 万-100 万的,每提 供一份业绩合同得 1 分;最高得 21 分。50 万以下业绩不得 分。 (以上需提供合同原件、供货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年度金 额的证明材料原件,没有提供原件不得分。投标人应对所提 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 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具有一项得 1分, 最高 3 分。 3、投标人自有或合作蔬菜基地,100 亩得 2分,每增加 100 亩得 2 分,最多得 6分,(投标人必须提供合作协议,投标 文件正本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2.4 (3) 技术部分 (40 分) 1、供货配送服务方案(13 分)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运输条件、供货的便利性及及时 性、食材货源及时令蔬菜供应保障措施、应急食品供应、培 训方案的详细程度进行打分。 ①投标人提供的供货配送服务方案全面,内容完整,实施方 案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 13 分; ②投标人提供的供货配送服务方案基本全面,内容基本完整, 实施方案基本合理、规范,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招标文 件的要求,得 8分; ③投标人提供的供货配送服务方案不全面,内容部分完整, 实施方案部分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差,部分满足招标文件 的要求,得 3分; ④不提供,不得分。 2、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8分)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食材安全、卫生、无毒无公害保 障措施,食材配送运输安全保障措施、新鲜度及质保期保障 措施、追根溯源的保障措施、质保承诺的内容及形式,满足 用户需求的程度进行打分。 ①投标人提供的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内容全面 完整,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得 8分; ②投标人提供的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内容基本 全面完整,基本合理、规范,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招标 文件的要求,得 5分; ③投标人提供的各项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内容不全 面,部分完整,部分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差,部分满足招 标文件的要求,得 2分; ④不提供,不得分。 3、价格管控方案及结算方案(7分) 根据各投标人供货价及优惠方案,供货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 价保障措施,在供货期间如何对供货价格进行管控,如何向 采购人核实验收的价格,微利经营方案及保障措施以及如何 进行结算,所提供的方案进行打分。 ①投标人提供的价格管控方案及结算方案内容全面完整,方 案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得 7 分; ②投标人提供的价格管控方案及结算方案基本全面,内容基 本完整,方案基本合理、规范,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招 标文件的要求,得 4分; ③投标人提供的价格管控方案及结算方案不全面,内容部分 完整,方案部分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差,部分满足招标文 件的要求,得 2分; ④不提供,不得分。 4、人员及运输车辆的配备(8分) 根据各投标人为本项目所配备安检、运送、管理人员等情况 及缴纳社保情况,是否具备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方面在 0-5 分 之间进行打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件及社保缴纳证 明。 根据各投标人为本项目所配备的自有运输车辆情况在 0-3 分 之间进行打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登记证书相关证明 材料。 5、对投标人提供的针对食材检测设备的,得 4分,提供现场 设备照片及购置合同及发票详细,无则不得分(4分)。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综合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 的综合得分。 本办法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均保留三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证件、证书和文件均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 照本章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 等时,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2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 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l)评分办法里规定的废标条件,有一项符合的; (2)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 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 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1.4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分。 3.2.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1) 款~第 2.2.4(3)款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 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项指标的综合得分从高至低的顺序,依法 推荐中标候选人。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 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 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 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 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 方(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招标人): 乙(中标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双方协商,达成的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合 同 价: 本合同所指服务为 ,合同价蔬菜类上浮率: ,其他类综合优惠率: 。包含配送货品的费用及与本项目相关的运杂费、保险费、服务费、各种 税款等其它各种费用。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执行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付款方式:在收货后与提供的食材清单、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确认符合招标文件及 本合同约定条件并无质量问题后,次月 10 日前,凭发票结清所发生上月货款。 服务时间:根据甲方要求时间送达;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方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之后签订合同前转入招标 人指定账户。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 5%。 合同期限:服务期 3 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满,中标人经过考核可以续签下年 度服务合同)。 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蔬菜类、鲜肉类、家禽类、蛋类、水产类、冻品、水果、粮油、副食、 干货、杂货、调味配料等。 2、服务期限:服务期 3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满,中标人经过考核可以续 签下年度服务合同)。 3、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国 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 配送货品按如下质量标准执行: 注:中标人所提供所有蔬菜、水果、豆、粮、油等均须为非转基因产品。 3.1 蔬菜类:新鲜嫩绿、无黄叶、无菜虫,必须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蔬菜不带根、 不带泥,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3.2 鲜肉类:必须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有动物检疫及屠宰证明,肉质新鲜,不注水, 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3.3 水产类:肉质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鲜鱼类必须生猛鲜活。 3.4 家禽类:有动物检疫证明,新鲜肥美,无内脏,不注水,无病毒,符合食品卫 生要求。 3.5 蛋类:无公害禽蛋,新鲜,无变质,无臭蛋。 3.6 冻品类:需有出厂日期、品质优良、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在保质期内。 3.7 调味品类:正规知名厂家或其代理商,有商标牌号,注明生产日期、产地、保 质期、包装规格、有 QS 标志。 3.8 豆制品类:以非转基因大豆或杂豆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食品,包括发 酵豆制品、非发酵豆制品和大豆蛋白类制品,均须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9 卤货类:色香味美,无异味、全面烧熟、无病毒、符合卫生要求。 3.10 水果类:须为非转基因产品,个头均匀,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新鲜, 味道纯正。按指定品牌及合理报价及收货。 3.11 奶制品:产品包装及外观干净、整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标识清 晰,须在保质期内。 3.12 粮食类:产品包装外观整洁,无破损,商品标签信息清晰,生产日期、保质 期、贮藏条件清晰 ,须在保质期内,大米,面粉类等产品感官正常。 3.13 食用油:外包装规范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漏油情况,须在保质期内。 3.14 未提及内容,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执行。 4、所供食品的质量要求: 所供食品均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 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须无毒、无害、无腐烂,具有较好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蔬菜水果类应为无公害蔬菜水果,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 等现象;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鲜肉类全部来源 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水产品必须新鲜, 河鲜产品必须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禽蛋类须 是无公害禽蛋,并提供相关证明;干杂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有害添 加剂的优质产品。配送的所有产品均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严禁配送假 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招标人(招 标人)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 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 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5、数量及验收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招标人 中标人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招标 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由招标人验货后签字确 认,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招标人有权要求中 标人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招标 人正常餐饮供应不受影响。 6、如配送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要求,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中标人做出书面保 证,二次扣当天货款 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招标人可解除供货合同。 7、临时加货处理:对于招标人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中标人需 在接到招标人口头或书面通知时按要求将货物送到招标人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 服务,保证用餐正常。 8、在供货过程中,招标人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中标人反映,中标人 应及时改进,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断与供货方的合作,一方终止合同须提前十五天通知 对方。 9、因配送过程中出现人身等安全事故,中标人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 招标人无关。 10、中标人应随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 11、中标人应该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应当建立 专门台账,按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招标人的各类物品,留存 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招标人有权定期 检查。 1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 标准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招标人予以书面警告,并对该批货物予以没收销毁,不 必退还供货方,防止二次流通至社会市场,由此产生的货款、销毁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 承担;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样情况,视情况严重性,招标人有权扣除供中标人当天总货 款的 10%或直接单方解除服务合同,并不用对中标人做任何赔偿。 13、中标人若因采购物资现场初加工的实际需要,招标人可提供初加工操作场地, 但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首次发现招 标人将予以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类情况,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当天总货款 的 10%;屡禁不止、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招标人可直接解除服 务合同。 14、中标人所有员工均须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 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 15、中标人可另行向招标人供应质量、保质期均合格的饮料、食品、果蔬等小商品, 销售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或至多持平。 16、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合理改进意见,经双方协商后,中标人应针对招标人 合理意见作出调整。 17、确保食材卫生及无毒无害,并对用餐所造成的健康及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18、 如招标人在午餐菜品中发现不干净或不明物时,每发现一次扣 300 元。如超过 3次以 上,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19、中标人每天做好食材留样工作,以备卫生抽样检查。 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能按时供货的的或提供的产品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除可以要求乙 方承担货物总值的 20%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二)乙方保证其产品无损坏、破坏、保证产品完好无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 损坏或因运输途中造成产品受损,由乙方负责担责,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有权按照甲方 的要求从新提供产品,产生费用有乙方负责。 (三)本合同最终载明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地址,任何变更均需 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关文件一旦按照载明地址及联系方式发出,即视为正式送达。同 时,甲、乙双方均同意在本协议中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可直接作为人民法院或仲裁委送达 诉讼文书的确认地址。 (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所有纠纷均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蔬菜类、鲜肉类、家禽类、蛋类、水产类、冻品、水果、粮油、副食、 干货、杂货、调味配料等。 2、服务期限:服务期 3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满,中标人经过考核可以续 签下年度服务合同)。 3、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国 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 配送货品按如下质量标准执行: 注:中标人所提供所有蔬菜、水果、豆、粮、油等均须为非转基因产品。 3.1 蔬菜类:新鲜嫩绿、无黄叶、无菜虫,必须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蔬菜不带根、 不带泥,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3.2 鲜肉类:必须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有动物检疫及屠宰证明,肉质新鲜,不注水, 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3.3 水产类:肉质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鲜鱼类必须生猛鲜活。 3.4 家禽类:有动物检疫证明,新鲜肥美,无内脏,不注水,无病毒,符合食品卫 生要求。 3.5 蛋类:无公害禽蛋,新鲜,无变质,无臭蛋。 3.6 冻品类:需有出厂日期、品质优良、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在保质期内。 3.7 调味品类:正规知名厂家或其代理商,有商标牌号,注明生产日期、产地、保 质期、包装规格、有 QS 标志。 3.8 豆制品类:以非转基因大豆或杂豆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食品,包括发 酵豆制品、非发酵豆制品和大豆蛋白类制品,均须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9 卤货类:色香味美,无异味、全面烧熟、无病毒、符合卫生要求。 3.10 水果类:须为非转基因产品,个头均匀,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新鲜, 味道纯正。按指定品牌及合理报价及收货。 3.11 奶制品:产品包装及外观干净、整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条件标识清 晰,须在保质期内。 3.12 粮食类:产品包装外观整洁,无破损,商品标签信息清晰,生产日期、保质 期、贮藏条件清晰 ,须在保质期内,大米,面粉类等产品感官正常。 3.13 食用油:外包装规范干净,整洁,无破损,无漏油情况,须在保质期内。 3.14 未提及内容,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及标准执行。 4、所供食品的质量要求: 所供食品均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 关规定,保证卫生安全,须无毒、无害、无腐烂,具有较好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蔬菜水果类应为无公害蔬菜水果,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 等现象;冷冻类及干货应在保质期范围内,并保持较好的外观和等级;鲜肉类全部来源 于国家认可的正规肉厂,为当日新鲜商品,并经政府相关检验合格;水产品必须新鲜, 河鲜产品必须鲜活;粮油、副食、调料等由大型正规厂供货,相关证件齐全;禽蛋类须 是无公害禽蛋,并提供相关证明;干杂类须是正规厂家并具有合格证书且无任何有害添 加剂的优质产品。配送的所有产品均需具有追踪溯源体系,并可追踪溯源。严禁配送假 冒、变质、过期的产品,不得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招标人(招 标人)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因供应的货物质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 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公安机关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属于供货方(配送单位)责任的, 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5、数量及验收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品种和数量、重量的准确性,招标人 中标人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不少于两人)负责验收和送货,以招标 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由招标人验货后签字确 认,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招标人有权要求中 标人及时退换,并按合同约定作出相应罚款处罚,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招标 人正常餐饮供应不受影响。 6、如配送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要求,一次提出口头警告并要求中标人做出书面保 证,二次扣当天货款 10%,不符合要求达到三次的,招标人可解除供货合同。 7、临时加货处理:对于招标人临时有客餐任务或临时增加员工用餐时,中标人需 在接到招标人口头或书面通知时按要求将货物送到招标人的指定地点,派专人负责跟踪 服务,保证用餐正常。 8、在供货过程中,招标人对所供货物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中标人反映,中标人 应及时改进,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断与供货方的合作,一方终止合同须提前十五天通知 对方。 9、因配送过程中出现人身等安全事故,中标人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与 招标人无关。 10、中标人应随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清晰准确的原产地以及检测报告。 11、中标人应该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各类物品追踪溯源体系,应当建立 专门台账,按食品进货索证和台账登记本格式如实记录配送给招标人的各类物品,留存 相关检验合格证明、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料,并可追踪溯源,招标人有权定期 检查。 1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配送的各类物品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 标准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招标人予以书面警告,并对该批货物予以没收销毁,不 必退还供货方,防止二次流通至社会市场,由此产生的货款、销毁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 承担;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样情况,视情况严重性,招标人有权扣除供中标人当天总货 款的 10%或直接单方解除服务合同,并不用对中标人做任何赔偿。 13、中标人若因采购物资现场初加工的实际需要,招标人可提供初加工操作场地, 但中标人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首次发现招 标人将予以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后再出现同类情况,招标人有权扣除中标人当天总货款 的 10%;屡禁不止、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且招标人可直接解除服 务合同。 14、中标人所有员工均须凭健康证上岗,同时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 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 15、中标人可另行向招标人供应质量、保质期均合格的饮料、食品、果蔬等小商品, 销售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或至多持平。 16、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合理改进意见,经双方协商后,中标人应针对招标人 合理意见作出调整。 17、确保食材卫生及无毒无害,并对用餐所造成的健康及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18、 如招标人在午餐菜品中发现不干净或不明物时,每发现一次扣 300 元。如超过 3次以 上,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19、中标人每天做好食材留样工作,以备卫生抽样检查。 二、报价要求 4.1 编制投标报价的范围:投标报价要高于企业经营成本低于现行市场价格,保证企业合 理利润。 4.2 供货时,招标人有权对市场价格进行调研及询问,投标人提供的市场价格偏高或偏低 时,招标人有权对价格提出异议。 三、其它要求 1、中标人应按甲方要求将食材送至(1)正光路与民生东街交叉口西北角河南省地震局: 运输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 2、供货响应时间:根据招标人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 标 函 二、投标函附录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六、食品简要说明一览表 七、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九、技术部分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一、合格投标人承诺 十二、无重大违法声明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条目进行必要增加。 一、投 标 函 致:(招标人): (投标人全称)授权 为全权代理人,参 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公开招标项目有关活动,并诚挚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为此: 1.1、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文件,且已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 元 投标保证金。 1.2、保证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贵方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遵守所有条款约定, 放弃对中标决策结果提出异议。 1.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1.4、愿意向贵方提供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对其真实性、 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1.5、本投标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历天内有效,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将 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中标,直至买卖合同开始生效,本投 标文件一直有效。 投标人(单位)公章: 授权人(法人代表)签字: 被授权人 签字: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户 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2.1 蔬菜类别报价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蔬菜类市场价为万邦国际农产品微信公众号内公布的均价,报上浮率; 2、每个类别可报 1个或多个产地,但只能报一个上浮率。 序号 类别 产地 上浮率 1 蔬菜类 2.2其他类别报价表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其他类市场价为麦德龙公布的均价,报优惠率。 序号 类别 品牌或产地 优惠率 1 鲜肉类 2 水产类 3 家禽类 4 蛋类 5 冻品类 6 调味品类 7 豆制品类 8 卤货类 9 水果类 10 奶制品 11 粮食类 12 食用油 13 饮品类 综合优惠率 小写: 大写: 2、每个类别可报 1个或多个品牌或产地,但只能报一个综合优惠率。 附件:其他与价格有关的资料、文件 (投标人如有其他与价格相关的资料文件或证明材料可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身份证正面扫描 (与授权书同页) 法人代表身份证反面扫描 (与授权书同页) 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致: 本授权书声明: (法人代表姓名)系 公司 法人代表,现授权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项目名称) 第 标段 公开招标项目投标工作,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本项目投标有关事宜。 被授权人无转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人(法人代表)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 投标人(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 (与授权书同页) 被授权人身份证反面 (与授权书同页)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 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纳税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 5、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公章); 六、食品简要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序号 主要副食品名称 计量单位 规格(重量) 备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序号 招标文件条 目号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响应 偏离 说明 商务条款主要包括报价要求、售后服务、合格投标人承诺、服务期限、交货时间、 地点与方式、付款及结算方式等。如有遗漏,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正文自行补充完 整。 特别提示 1.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响应”一栏应填写具体 的响应内容,有偏离的要具体说明,纸面不足时,可以另加页。 2.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序号 用户 名称 项目 名称 项目内容 合同年度 金额(万 元) 签订日 期 用户联系人 及电话 备注 合计 后附合同及供货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九、技术部分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货配送服务方案; 2、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及质保承诺; 3、价格管控方案及结算方案; 4、人员及运输车辆的配备; 5、食材检测设备; 6、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 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 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授权代表(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注:无此承诺书者,为无效投标。 十一、合格投标人承诺 致:河南省地震局 我公司在此承诺:我公司为符合贵厂招标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而且我公司在此次投标及之前的其他投标行为中不存在腐败、 贿赂或欺诈行为,在近三年内无不良运营行为。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公司 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公司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公司的投标、取消我公司的中 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公司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本公司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公司将向 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授权代表(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无此承诺书者,为无效投标。 十二、无重大违法声明 致: (招标人)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经营行为及不良记录, 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内有重大 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 的一切后果。 授权代表(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限和质量要求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2 开标程序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2 中标通知 7.3 签订合同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8.2 不再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2 详细评审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 评标结果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采购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报价要求 三、其它要求 一、投 标 函 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 六、食品简要说明一览表 七、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九、技术部分 十、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十一、合格投标人承诺 十二、无重大违法声明 十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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