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福建省莆田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2)
福建省莆田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0]ZXFZ[GK]2020052-2)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莆田监狱罪犯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0]ZXFZ[GK]2020052-2 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泉州佩真食品有限公司 | 泉州市丰泽区茂兴路10号 | 2747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0]ZXFZ[GK]2020052-2 包2
泉州佩真食品有限公司:
货物类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2-1 | A150199 其他农副食品 | 其他农副食品 | 双塔等 | 按采购人需求 | 2(年) | 1373500 | 2747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江霖 (包2) |
评审专家: | 陈善杰,杨希,薛亦玉,叶玮,高宁霞,吴秀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中标金额50万元以下的按1%,50-100万元的按0.90%,100-500万元的按0.6%,按差额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专户:开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ZXFZ[GK]2020052-2 包2 :19982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经审查,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有效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提供社保缴纳通知书),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其余投标人资格性与符合性均合格。 2、服务要求:服务期为两年,具体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莆田监狱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2089号
联系方式:喻炜0594-3390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14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张小青、杨天合0591-87616211-802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张小青、杨天合
电 话:张小青、杨天合0591-87616211-802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