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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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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第二中学饭堂餐饮劳动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清远市第二中学饭堂餐饮劳动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自编之三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0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0-202007-080900-0021

项目名称:清远市第二中学饭堂餐饮劳动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940,000

最高限价(如有):594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远市第二中学饭堂餐饮劳动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项目性质

服务期

清远市第二中学饭堂餐饮劳动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

3年,采取1+1+1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采购人在第一年的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根据中标人第一年的服务质量,确定是否延续第二年的服务,再根据第二年的服务质量,确定是否延续第三年的服务。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3.1.1 有效期内的多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1.2 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表或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件(证明内容须包含查验授权码(或社保号)、核查网址、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参保时间须为 2020 年 04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1.3 所属期为 2020 年 04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1.4 提供 2019 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 2020 年 04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投标承诺书》)

3.1.6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3.1.7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书》):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3.1.8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承诺书》)

3.1.9 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17 日至 2020 年 08 月 2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自编之三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0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自编之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1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2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3 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第二中学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6路

联系方式:0763-3152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自编之三

联系方式:0763-3380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763-338003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14日

清远市第二中学饭堂餐饮劳动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0 年 07 月 招标文件 I ※温馨提示※ 一、购买招标文件后请第一时间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及时与采 购代理机构联系。 二、投标/报价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成交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 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成交服务费存入中标/成 交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三、每个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是唯一的账户,本公司将根据该账户每个投标人缴纳投 标保证金的已到账情况,确认供应商是否已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各供应商缴纳 保证金前务必核对正确的缴纳账户,错缴、误缴、保证金未到达账户,导致未按规定 缴纳保证金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投标/报价保证金缴纳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于转账 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达账户,为避免因投标/报价保证金未按时到达账户而导致投标无 效,建议:提示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转账。 五、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一天,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 注册,如有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020-83188500、83188580。 六、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公司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 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投标 /报价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 谢。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示。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 II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4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 一、说 明.................................................................................................................................18 二、招标文件............................................................................................................................19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2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4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4 六、询问、质疑、投诉............................................................................................................28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9 八、适用法律............................................................................................................................30 九、其他....................................................................................................................................31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32 一、评标方法............................................................................................................................32 二、评标步骤............................................................................................................................32 三、评标标准............................................................................................................................32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36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38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2 一、自查表................................................................................................................................46 二、资格性文件........................................................................................................................48 三、商务部分............................................................................................................................58 四、服务部分............................................................................................................................61 五、价格部分............................................................................................................................64 六、其他部分............................................................................................................................65 第七部分 开标信封部分.............................................................................................................70 招标文件 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清远市第二中学饭堂餐饮劳动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 层自编之三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0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0-202007-080900-0021 项目名称:清远市第二中学饭堂餐饮劳动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5,940,000.00 最高限价:5,940,000.00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 清远市第二中学饭堂餐饮劳动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项目性质 服务期 清远市第二中学饭堂餐饮劳动 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 3年,采取 1+1+1 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采 购人在第一年的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根据 中标人第一年的服务质量,确定是否延续第 二年的服务,再根据第二年的服务质量,确 定是否延续第三年的服务。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 27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3.1.1 有效期内的多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1.2 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表或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 招标文件 2 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件(证明内容须包含查验授权码(或 社保号)、核查网址、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参保时间须为 2020 年 04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1.3 所属期为 2020 年 04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 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 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 申报表); 3.1.4 提供 2019 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 2020 年 04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 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投标承诺书》) 3.1.6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3.1.7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投标承诺书》):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 料。】 3.1.8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承诺书》) 3.1.9 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 08 月 17 日至 2020 年 08 月 2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 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自编之三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08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招标文件 3 地点: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自编之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1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2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3 若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 印件(正反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第二中学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 6 号 联系方式: 0763-3152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自编之 联系方式:0763-3380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763-3380036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0 年 08 月 14 日 招标文件 4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1、 标示“★”符号的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如供应商负偏离响应标示“★”符号的条款,其 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2、 标示“▲”符号的条款为重点评分条款。 一、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1.项目概况 本服务项目为委托餐饮劳动服务,即采购人提供场地、厨房设备设施、工具、易耗品、清洁用品 等饭堂生产服务所有用料;中标人提供劳务人员、管理团队及就餐服务。 1.1 基本情况:清远市第二中学是清远市教育局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饭堂师生就餐人数约 2700 人。 1.2 服务年限:3 年,采取 1+1+1 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采购人在第一年的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根据中 标人第一年的服务质量,确定是否延续第二年的服务,再根据第二年的服务质量,确定是否延续第三 年的服务。 1.3 服务内容:饭堂劳动服务人员管理和培训,经营成本预算和控制,食材种类选择和验收,食品安 全检测和留样,食材清洗和加工,食品营养搭配和食品售卖,餐具回收清洗和后勤综合楼的卫生清洁 等所有与饭堂餐饮相关的劳动服务。 1.4 服务范围: (1)为学生与职工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夜宵,包括各种菜式、面食、小吃等; (2)学校有关部门餐饮的订餐和送餐服务; (3)学校需要的临时性餐饮劳动服务。 1.5 服务费用 中标人按照学校师生就餐人数与劳动服务人员人数 60:1 的比例配备饭堂劳动服务人员,饭堂餐饮 劳动服务项目服务费全部计入饭堂经营成本,包括基础性服务费和考核性服务费, 按照我校就餐人数 2700 人计算,中标人需配备劳动服务人员不少于 45 人,年基础性服务费估算约 173.25 万元(结算时按实际配备的劳务人员人数计算),考核性服务费估算每年约 24.75 万元((结算 时按实际配备的劳务人员人数计算)),两项服务费合计每年约 198 万元,三年总服务费估算约 594 万元。每年服务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1)每月 15 号前核算支付上个月的基础性服务费用。 (2)每月月底前核算支付上个月的考核性服务费用。 (3)服务费用包含:各项管理费、人员工资、人员的服装费(衣、帽、鞋、口罩、围裙、手套等)、 劳保福利、劳动用工手续、计划生育管理、体检、社会保险费、公积金、风险金和一切税费等全部费 用。 1.6 准入要求 招标文件 5 (1)本项目的餐饮服务管理单位必须是从事饮食行业的企业,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 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餐饮服务所有相关执照,具有良好的服务 信誉,公司规模较大,法人代表持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资质优先。 (2)应从事餐饮行业 5 年以上,以及具有 2000 人以上规模的企事业单位食堂承包服务经验。食堂专 职负责人应具有餐饮服务管理经验,熟悉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经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合格。 ★(3)所有员工都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1.7 中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与学校相互配合到食品药品监 督局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2.管理要求 2.1 采购人提供符合建筑规范厨房场地及食堂开张所需设备,中标人无偿使用,但承担保管责任,若 人为损坏,则按市场价格予以赔偿;如需维修、添置或更换设备,由采购人负责;食堂用房及设施设 备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其功能用途。 2.2 中标人需与采购人沟通确定菜品花式、数量,力求做到美味可口而不浪费,并按季节、天气、地 域差异人群更换菜品花式花样,做到品种多样化、营养搭配合理化,保证主菜不重复;同时保证食品 安全、卫生、富有营养;每周四提供下周菜谱给采购人审核。 2.3 采购人的学校膳食管理办公室有权对食堂运营进行监管、指导和评价。若中标人运营不合格(学 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其考核评价低于 80分一年累计 3 次或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酌 情扣减保证金。 2.4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食堂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中, 如因员工原因造成采购人财物损失或事故的,中标人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采购人不承担任何 责任,可按规定向中标人索赔。 2.5 中标人自主招聘食堂工作人员,并负责进行上岗前岗位培训,承诺员工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 检查,持健康证上岗。并每月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且为员工配置工作服、鞋、帽、口罩、清洁用具 等用品,要求员工穿戴统一、整洁。 2.6 中标人需自行办理(采购人可协助)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证 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7 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广 东省集体饭堂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卫生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章管理制 度的要求,提供各类健康食品,防止出现饮食事故;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等工作,预防和杜绝重 大事故的发生,接受有关部门的卫生检查及卫生监督,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8 按国家的相关要求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及农药残留检测制度、流程等,并认真落实到位。 2.9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学校要求规范管理,规范加工流程,注重食物营养搭配和食品安全,确保提供 营养健康安全的食品。按时做好原材料的采购计划,把控成本预算、确保收支平衡。 招标文件 6 2.10 若出现因食品质量、卫生问题等而被为师生投诉,经核查确认后,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整 改,并处以每次 1000 元的罚款;若重犯或其他投诉累计 3 次以上,采购人有权重罚;若发生食物中毒 等重大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承包资格,并由中标人赔偿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2.11 服务期内,中标人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务纠纷、所牵涉的法律责任等由中标人负责,均与采购人 无关。 2.12 服务期满后,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完成场地清洁、设施设备清点、账务清算等工作。 3.人员配备要求 ★3.1 中标人派遣人员要求:负责提供食堂劳务人员和组织管理队伍,按不超过 60名用餐师生配备一 名员工组建食堂各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少于 45 名员工负责食堂的日常操作,其中包括项目负责人一名, 厨师、点心师、切配人员、清洗消毒人员、食品安全员、营养配餐员、服务员及杂工等若干名(各岗 位人数由中标人根据需要与采购人协商决定)。中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微调,但实际配备人员需满足 运营需要,采购人有权提出指导意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3.2 中标人聘用的主要厨师、点心师必须具有国家二级专业技术水平以上的资格和具有丰富的厨房工 作经验,而且须经校方考查审核后才准许聘用中餐和早餐及晚餐的主要师傅。 3.3 相关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对本项目日常管理、客户沟通、内外协调、服务质量监督等 工作。负责与食药监部门所有食品安全相关资料的传送及接收5年以上同类项目的成功管理经验,责任 心强,大专以上学历,持有高级中式烹调师、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 (2)主管:负责对本项目食堂日常管理、员工的考核培训、菜谱审核、成本核算、卫生监督等,大专 以上学历,责任心强,持有高级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与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3)总厨:全面负责食堂菜肴出品,监督出品质量,管理出品卫生。熟悉本岗位工作,责任心强,包 括粤菜、鲁菜、川湘菜、淮阳菜、东北菜等各菜系厨师。持有二级或以上中式烹调师证、食品安全管 理员证。 (4)炒菜厨师:拟定员工餐菜谱、员工餐菜肴制作、协助管理人员落实食堂的营养配餐、食堂的其他 工作。熟悉本岗位工作,责任心强,主要包括粤菜、北方菜、川湘菜等各菜系厨师。 (5)面点师:负责食堂早中晚餐中西点心、广式茶点及风味面食的制作熟悉本岗位工作,责任心强, 包括中点、西点、广式茶点、北方特色点心等厨师。 (6)切配工:负责原料的切配、配餐、协助早餐工作、食堂清洁等工作熟悉本岗位工作,责任心强。 (7)服务员:负责员工餐服务、餐厅卫生、其他食堂日常工作。初中以上学历,责任心强。 (8)洗碗工:负责餐具、用具清洁、清洗、保洁。初中以上学历,责任心强。 3.4 中标人负责服务期内的各项管理费、人员工资、工作服装、劳保福利、劳动用工手续、计划生育 管理、体检、社会保险费、公积金、风险金和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其中劳务人员的基本工资不得低 于清远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他福利待遇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招标文件 7 3.5 采购人为中标人配备一名管理人员、一名采购员(充值员)兼记帐、一名出纳,直接负责和参与 学校饭堂的经营管理、采购和账目管理。 4.餐饮服务要求 4.1 人员健康要求: 4.1.1 中标人投入本项目服务的劳务人员均应为身体健康,经过卫生培训教育且具有健康证,符合国 家有关卫生法规的要求,上岗前必须取得健康证明。 4.1.2 如因节假日加菜导致工作量增大需要临时增加服务人员的,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本 项目的要求。 4.2 供餐服务要求: 4.2.1 供餐时间:本项目配餐为每天四餐和周六日、假期学校有需要时的师生临时开餐,供应时间分 别为:学生早餐供应时间为:6:00~6:55;午餐供应时间:11:45~12:45;晚餐供应时间:17:20~18:30; 夜宵供应时间:22:00~22:30。教师早餐供应时间为:6:40~8:15;午餐供应时间:11:20~12:30; 晚餐供应时间:17:00~18:30。 4.2.2 供餐价格: (1)早餐 4 元起/餐(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增量)(主要是粥粉面、牛奶、鸡蛋和各类点心,要求品 种丰富,营养全面,保证 10个品种以上)。 (2)中餐、晚餐设 6元/餐(一荤一素)和 8元起/餐(不少于两荤一素);并设置 8 元、10元、12 元三种或以上不同菜式搭配的 A、B、C 套餐(由学生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并于每周五提供下一周每 天的菜式。要求有鱼、肉、蛋、素菜等 10 个品种以上进行合理营养搭配。如需要上调餐费标准来改 善学生饭菜质量的,须经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同意。 (3)夜宵:如学校有供应住宿学生夜宵的需求,中标人必需配合学校做好食堂供应服务工作。学生夜 宵的价格由学校与服务商商定。 4.2.3 负责除大米、食用盐、食用油外的货物进行搬运入库; 4.2.4 如学校需要中标人配合完成其他餐饮加工工作的,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4.3 人员服装要求: 4.3.1 中标人应根据服务工种,为各类服务人员配备统一的工作服装(包括:衣、帽、鞋、口罩等), 并穿着上岗。 4.3.2 工作服装应有清洗保洁制度。凡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日更换。其他人员也应定期更 换,保持清洁。 4.3.3 工作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形象,做到衣着整洁、仪容端正、礼仪规范。 4.4 工作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4.4.1 不准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4.4.2 进入生产加工场所前,必须穿戴整洁划一的工作服装,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招标文件 8 并要把双手洗净。 4.4.3 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艳化妆、 染指甲、留长指甲、喷洒香水进入生产加工场所。 4.4.4 上岗前或手接触脏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 4.4.5 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4.6 操作人员手部受到外伤,不得接触食品或原料,经过包扎治疗戴上防护手套后,方可参加不直 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4.4.7 生产加工场所不得带入或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4.4.8 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4.5 食物加工制作要求: 4.5.1 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其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 或使用。 4.5.2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对 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4.5.3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 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卫生。 4.5.4 加工设备、工具、容器、场地等在使用前后均应彻底清洗、消毒。 4.5.5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 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如因食品加工、存放不当的原因,导致食物安全事故发生的,由此带来 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5.6 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 60℃或低于 10℃的条件下存放。需 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放凉后再冷藏。 4.5.7 加工凉菜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4.5.8 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4.5.9 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凉菜拼盘的原料,应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必须存放于专用冰箱 内冷藏或冷冻。 4.5.10 凡隔餐或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 4.5.11 合理有效利用采购人提供的各类原料,不允许发生铺张浪费或“粗手大脚”的情况发生,杜绝 水、电、油等原材料的浪费。 4.5.12 严禁私自食用或使用采购人提供的各类材料。 4.6 食品容器卫生要求: 4.6.1 食品容器和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4.6.2 食品容器和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或水盘,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4.6.3 加工时使用的熟食容器和半成品容器、原料容器应区分使用,并应做好标记。 招标文件 9 4.6.4 消毒后的食品容器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食品容器和餐具应分开存 放,并在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4.6.5 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4.7 加工场所保洁要求: 4.7.1 加工场所周围环境应在每次使用前和使用后打扫干净。 4.7.2 排水沟要常疏通,防止堵塞出现积水或发臭的情况。 4.7.3 泔水桶要加盖,废物袋要扎口,同时应存放在远离加工场地的地方,且不得位于加工场地的上风 向。 4.7.4 积极做好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的工作,防止“四害”孳生。 4.7.5 加工场地和各操位的地面应保持干净,四壁无尘,窗明地净。 4.7.6 不乱倒垃圾和倒污水。 4.7.7 经常保持通风。 4.7.8 做好防蝇设施(如有)维护工作。 4.8 原材料物料储存要求: 对于从采购人处领入而在当天没使用完的原料在存放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新鲜果、蔬原料应储存于无积水、遮阳、通风良好的场地。对于腐败、霉烂原料应及时剔出, 并将其集中到指定地点处理,防止污染食品和其他原料; (2)其他干货应存放在便于通风换气、干燥的场地,并应做好有防鼠、防虫措施,同时应安排人员经 常检查储存状况; (3)各种肉类制品(产品)应保存在冷柜中,防止变质; (4)各种原材料应按品种分类分批储存,每批原材料均有明显标志,同位置不得储存相互影响风味的原 材料。 (5)实行先进先出原则,及时剔出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原料,防止污染。 4.9 加工设备( ( 工具) ) 使用要求: 4.9.1 本项目所需的各类加工生产工具、容器、设备、设施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在提供服务时应合 理使用。在遇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安排人员进行维修。若因投标人使用不善或报障不及时 的原因导致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4.9.2 各类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在使用前和使用后都应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细菌孳生; 4.9.3 经维修保养后的设备、设施应彻底清洁、消毒后方可投入使用; 4.9.4 各类储存设施或设备应经常进行清洁或消毒,以保持洁净、卫生; 4.9.5 中标人应教育操作人员按正确的操作规程和方式使用相关的机械设备,并承担因操作人员操作 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相关责任和损失; 4.9.6 中标人在发现机械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由采购人安排 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相关的设备、设施不得“带病”运行,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 10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食堂场地及食堂所有的设备设施、工作用具、餐厅桌椅及食堂生产、服务需用的所有物资。 (2)负责食堂水电气的费用。 (3)负责食堂的改造、装修和维修。 (4)负责食堂的财务和成本核算。 (5)有权变动或更换本项目违反采购人规定的服务人员。 (6)依期向中标人支付服务费。 (7)监督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卫生情况。 (8)采购人有权调查聘用人员的各种上岗证件、业务培训、工资及各种保险情况。 5.2 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5.2.1 中标人提供如下范围服务 (1)提供劳务人员和管理团队及就餐服; (2)负责发放所有员工的工资待遇和一切福利及加班费用; (3)负责安排员工健康体检; (4)负责员工招聘、管理及培训; (5) 负责食堂早、中、晚、夜宵的生产加工及分餐服务; (6)负责食堂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7)负责产品的开发和创新,每月推出新品种及季节菜,早餐保证 10 个品种以上,中晚餐保证 10 个品种以上; (8)负责营养餐的开发和学生群体营养评价; (9)负责食堂物资的验收和保管储存; (10)负责食堂物资成本的合理控制,节约用水电气; (11)保证每餐的出品质量及准时供餐; (12)针对性多层次服务:根据学校需求分层进行服务规划,让学生既能吃饱,又能吃好,尽量做到 营养健康。 5.2.2 中标人根据要求为本项目配置一个专业的服务队伍,该服务队伍配置项目负责人一名,厨师、 点心师、切配人员、清洗消毒人员、食品安全员、营养配餐员、服务员及杂工等。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如的确需要更改的,须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方可实施: (1)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2)采购人提出更换要求。 5.2.3 全力协助校方实施营养膳食工程,严格按照校方确定的科学营养膳食方案开列菜谱。 5.2.4 引进科学先进的厨房管理模式,同时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有效的厨房内务管理制度及用人制 招标文件 11 度;中标人作为管理人,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亲临厨房现场指挥、安排膳食内务工作,离校出去办事时 必须向校方书面请假,并确定临时负责人对厨房工作进行管理。 5.2.5 无条件接受并配合采购人对服务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5.2.6 为本项目的特点,制订包括着装、个人卫生、健康检查、食品加工、场地卫生、食品容器、加 工工具、设备、设施、原料使用及定期培训等一系列的管理(使用)制度和服务守则; 5.2.7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或建议对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修正,以满足采购人的管理要求; 5.2.8 对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保证属下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使用礼貌用语,文明服务,不参 与黄赌毒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5.2.9 在服务期间内,中标人须承担项目工作人员的意外责任和工伤责任险和所有服务风险。 5.2.10 中标人须承担因食品加工、存放不当或场地和设备(设施)、器具消毒、保洁不到位的原因造成 的食品安全事故责任。 5.2.11 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原料和成品的入库、出库、抽样、留样的工作,对每批原料或每餐饭菜 的成品进行随机抽样并存放在采购人指定的位置,以便于日后查验。 5.2.12 通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卫生知识培训条例、员工手册和岗位职责,规范项目人员的服务行为; 同时通过定期的工作的总结、业务培训,改正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供项目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 务水平,实现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做到热情、礼貌,对待服务工作有责任心、工作认真、服从采购 人单位工作人员及本公司管理的管理,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目标。确保项目人员切实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以满足本项目的各项要求。如因项目人员的行为不规范或服务工作不到位的原因,导致采购人单位的 管理工作受到不良影响的,按照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5.2.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派出监督人员对 项目工作人员的行为,操作程序和对各项法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并改正存 在的问题。保证卫生工作符合本项目的各项要求:加工的食物、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和本项目的有 关要求,并符合大部分就餐人员的口味。如因项目人员的过错,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据本项 目的有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5.2.14 如聘用人员由于中标人的原因产生的部分或全部停工,致使就餐师生不能及时就餐的,由中标 人负责及时解决就餐问题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6.考核要求 6.1 学校膳食管理办公室每月对中标人进行月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月绩效奖(即奖励性工资)。 月考核结果低于 80 分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该月不发月考核奖;连续 3 次或以上月度考核得分在 80分以下或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酌情扣减保证金。 6.2 学校每学期对中标人的服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得分由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值占 60%和该学 期教职工及学生的满意度调查得分各占 20%组成。(教师及学生满意度各按 100 分计算,按照满意率 计算其得分,如满意率 90%则得 90 分)。服务质量综合考核得分达到 80 分以上(含 80 分)的视为 招标文件 12 达标,并根据得分计发学期考核奖。考核不达标,学校有权终止服务合同,更换服务商。 服务质量考核量化表如下: 餐饮管理服务项目月考核量化表(总计 100 分)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细则 分数 食品安全责任 1、对食品加工、存放. 规范情况;2、场地、设 备(设施)、器具消毒、 保洁规范情况。 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整改不到位的发 现一次扣 5 分。拒不整改的作月考核不达 标处理。 15分 项目服务要求 1、人员数量及健康情况 1、按不超过 60名用餐师生配备一名员工, 每缺一人扣 2 分; 2、服务人员需持有健 康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未持证上岗扣 2 分, 并立即停止该人服务工作。 8分 2、服装要求 1、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 工作鞋,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2、出工作 间上厕所或工作间外干与工作无关事情而 不脱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每发 现一次扣 1 分。 6 分 3、个人卫生要求 1、工作服不盖住外衣,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2、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 如戴耳环、戒指、染指甲、留长指甲、喷洒 香水进工作间,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3、 出现下列情形扣完该项得分:⑴工作时吸 烟、饮酒、吃食物等; ⑵手部受伤不经包 扎戴防护手套直接接触食品的; ⑶面对食 品打喷嚏、咳嗽等。 10分 4、食物加工制作要求 1、蔬菜与肉类、水产品不分池清洗,发现 一次扣 1 分;2、刀、墩、板、桶、盆、筐、 抹布及其它工具、容器不洗净、不定位存放, 每发现一次扣 1 分; 3、食品不烧熟煮透, 熟品与原料或半成品不分开存放,每发现一 次扣 2 分; 4、较长时间不食用的熟品不 冷藏,发现一次扣 2 分;5、不合理使用原 料、铺张浪费、私用原料等,发现一次扣 2 10分 招标文件 13 分。6.对腐败变质或感官异常仍加工使用, 每发现一次扣 10分; 5、食品容器卫生要求 1、容器未经消毒使用的,发现一次扣 2 分; 2、容器和餐具不使用专用水池或水盘清洗, 发现一次扣1 分; 3、熟食容器和半成品容 器、原料容器不区分使用并做好标记的,发 现一次扣 1 分; 4、消毒后的容器不贮在 专用保洁柜,发现一次扣 1 分; 5、保洁 柜不定期清洗、不洁净的,发现一次扣 1 分。 10分 6、加工场所保洁要求 1、工作间不干净、整洁,发现一次扣 0.5 分; 2、排水沟堵塞,有积水或发臭等情况, 发现一次扣 1 分; 3、泔水桶不加盖、废 物袋不扎口,不放在上风、不远离工作间等, 发现一次扣 0.5 分;4、苍蝇、蚊子、老鼠、 蟑螂等害虫,发现一次扣 1 分; 5、乱倒 垃圾和污水,发现一次扣 1 分。 10分 7、加工设备使用要求 1、设备使用前和使用后不清洁和消毒,发 现一次扣 1分;2、维修保养后的设备不彻 底清洁、消毒使用的,发现一次扣 2 分;3、 设备故障不立即报告而“带病”运行的,发 现一次扣2分。 6分 8、配餐要求 1、营养配餐方案不科学、不合理,如每周 菜式不包括鱼、肉、蛋、禽、蔬菜水果等品 种的发现一次扣 3 分;2、每餐菜式单调(品 种少于10个)、套餐搭配单一的(少于3个), 发现一次扣 3 分; 9分 9、物资保管要求 1、新鲜果、蔬原料存于积水、无遮阳、不 通风的场地,发现一次扣 1 分;2、对腐败、 霉烂原料不及时剔除,污染其它食品或原料 的,发现一次扣 2 分;3、同位置存放相互 影响风味的材料的,发现一次扣 1分;4、 不实行原材料先进先出的,发现一次扣 1 分。 6分 招标文件 14 满意度调查 教师及学生满意度情况 教师及学生满意度分别占5分,满意率100% 得5分,90%以上得3分,80%以上2分。80%以 下0分。 10分 其它 总得分 考核小组签名 被考核人(或代 表人)签名 注:1.月考核绩效奖发放等次:一等95分(含95分)以上,发100%,二等90分(含90分)以上发90%, 三等80分(含80分)以上发80%。80分以下不发。 2.学期考核奖发放等次:一等95分(含95分)以上发100%,二等85分(含85分)以上发80%,三等 80分(含80分)发以上60%。80分以下不发。 7.退出机制 7.1 中标人在承包期满后按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条款自然退出。在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核并肯定其 管理效果的前提下,学生食堂承包者可直接与学校续签下一轮承包合同。 7.2 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并扣罚 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或设备押金,且对其所造成的损失保留追索的权利。 7.2.1 承包期间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7.2.2 因食品卫生、服务态度等而引发的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7.2.3 因承包者的责任。导致学校被承包的学生食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广东省达标食堂资格的; 7.2.4 在承包服务过程中,严重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经学校规劝三次以上,限期整改依然无效的; 7.2.5 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承包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服务要求的。 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 报价要求: 1.1 投标人以人民币进行投标报价,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2 投标报价应包含各项管理费、人员工资、人员的服装费(衣、帽、鞋、口罩、围裙、手套等)、 劳保福利、劳动用工手续、计划生育管理、体检、社会保险费、公积金、风险金和一切税费等全部费 用和履约过程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服务期: 3.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在 15 个日历日内向采购人指定的银行帐户缴纳校内饭堂安全、 招标文件 15 公物使用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承包期满未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财产损坏 等问题,保证金全额退回给中标人,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财产损坏等问题,视情节轻重在履约保证 金中适当扣除一定的金额,并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付款方式: 4.1 按月结算,每月 10 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支付上月基本服务费。中 标人应在提交付款申请前 7 个日历日将等额发票送达采购人。如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 计算服务费.每月 25 日前支付月绩效奖。 4.2 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三种形式。 4.3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 1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2.1 采购人 名称:清远市第二中学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763-3152228 传真:0763-3152228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 6号 2.2 监管部门 名称: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77328 传真号码:0763-3385561 联系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市财政局大楼七楼 12 备选方案 不允许备选方案; 13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17.2 投标保证金 1、投标/报价保证金缴纳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 截止时间止。 2、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达账户,为避免因投标/报价保证金 未按时到达账户而导致投标无效,建议: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转账。 3、投标人必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 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金额为¥ 6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陆 万元整 )(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收款人: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东江支行 账 号:2018027219200073126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名义转账或汇款,转账、汇款时请注 明“YXCGGK2020019+投标保证金”字样。 18 投标有效期 90 天; 19.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09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 20.1 投标文件的数量 正本 1 份,副本 5份,电子投标文件 1份。 26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 32 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 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 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下载该格式。质疑函应 当署名,如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如质疑供应商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并加盖公章。 37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中标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 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的 “服务 招标文件 17 类”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结果低于 8000 元,按 8000 元收 取。(如经评审后招标失败再重新招标的项目服务费需上浮 20%) 2、中标服务费的交纳形式: 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付至: 收款人: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 账号:44050176030100000027 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非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导致项目被暂停或 取消,中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备注:本表中的条款号是与本章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号对应的,或者是增加的条款,是对本章投标 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有矛盾,以本表为准。 招标文件 18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监管部门”是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或称“供应商”。 2.5 合格的投标人 2.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5.2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 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完全相同),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计算。 2.5.3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中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 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 保产品。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 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的本国货物。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 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3 如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范围的产品,在技术要求、质量、 服务、价格条款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获得采购。 3.4 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电脑采购,投标人所投电脑必须装载正版专业版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 4.投标人知悉 4.1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被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 难、风险等情况。 4.2 如招标文件规定允许投标人转包和分包的,投标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 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 招标文件 19 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如政府采购合同分包或转包履行,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 采购人负责,承包商就分包或转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 工作分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4.4 如中标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不得将中标合同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 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须知 4) 评标办法 5) 合同书格式 6) 投标文件格式 7) 开标信封部分 8)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 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 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容为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或系统推送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 招标文件 2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推迟了投标截止时间的情况下,采购代 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的通知时,都应在收到通知后以书面形式 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未书面确认的,将视为已收到澄清和修改文件的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语言及计量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 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对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 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 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参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9.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整体进行投标。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 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编制、装订和封装。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 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4 如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 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投标报价 11.1 本项目以报人民币方式进行报价。 11.2 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 《开标/报价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有)确定的格式报出价格。 11.3《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有)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 招标文件 21 投标价格中。 (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 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11.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2.备选方案 12.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 标。 13.联合体投标 1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2 如允许联合体投标,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则联 合体各方均应提交相关的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明主办人。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 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 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3.3 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如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 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3.4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13.5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 资关系。 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 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5.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货物或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 招标文件 22 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7.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17.2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金额和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4 如无质疑或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未中标人递交的《退 投标保证金说明函》载明的帐户信息一次性无息原额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未中标人自身 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如有质疑或投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 原额退还。 17.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 外): 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 2) 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支付了中标服务费。 17.6 如项目被评定为废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递交的《退 投标保证金说明函》载明的帐户信息一次性无息原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7.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未能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或不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18.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 23 18.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要求 澄清的文件除外)。 18.2 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延长投标截止期后,采 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8.3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则顺延至项目完成验收之日, 在此有效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投标文件的一切内容和补充承诺均为持续有效且不予改变。 18.4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日。如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比招标文 件规定时间短,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18.5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 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有效期,其投标保证金将按 规定进行退还、如投标人同意延长其投标有效期,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但将要 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0.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0.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 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0.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 文件正本每一页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加盖骑缝投标人公章(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 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授权(或投标)专用章等代替公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20.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加 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 20.4 投标文件格式内注明要求签字或盖章的位置必须为亲笔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 为无效。 21. 知识产权 21.1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软件及服务或货物、软件及服务的任何一 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或法律和经济纠 纷的起诉。如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 24 21.2 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 的版税。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 投标人应将“第七部分 开标信封部分”要求的资料单独一起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 信封”的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 本”、“副本”字样。 22.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 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和投标人名称、地址,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22.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2.4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 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 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拒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 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亦不得撤回其投 标。 23.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 告知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3.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4.开标 24.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 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4.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 招标文件 25 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 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如有)。除了按照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 时将不得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24.3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 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5.公开招标失败后的处理 25.1如果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 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 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6.1 本次招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 员会成员由相应专业类别的评审专家组成,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 26.2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6.3 评标委员会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严格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 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6.3.1 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6.3.2 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6.3.3 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26.3.4 评标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 26.3.5 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与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的; 26.3.6 参与本招标文件论证的; 26.3.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26.4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 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6.5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 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 招标文件 26 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6.6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招标文件条款“投标文件的修正和澄 清”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 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26.7 评标委员会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7.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 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 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27.2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 技术要求等。如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项目作废标处理。 27.3 投标人数量的认定: (1)如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按一家投标人 计算。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参加评标的投标人。 (2)如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按一家投标人计 算。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可进入综合评分阶段。 27.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 是指与招标文件载明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 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 的除外。 27.5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 招标文件 27 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7.6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9)投标时,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且 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10)串通投标的; 11)对招标文件标示“★”符号条款产生负偏离响应的; 12)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7.7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 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 证、澄清事实。 28.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8.1 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评定为无效。 招标文件 28 28.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投标的评价 29.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30.定标原则 30.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的评标报 告。 30.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排名第一 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0.3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0.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 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0.5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 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 的方式确定。 30.6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 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0.7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在中标 名单之列者即为未中标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30.8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 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询问、质疑、投诉 31.询问 31.1 如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询问,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答复。 32. 质疑 招标文件 29 32.1 如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 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予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 关当事人。质疑的提出和答复应遵循《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的有关规定。 32.2 质疑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以 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32.3 质疑函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格式执行,否则,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供应商可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下载该格式。质疑函应当署 名,如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如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33.投诉 33.1 如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时间内作出质疑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事 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投诉的提起和处理应遵循《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的有关规定。 33.2 投 诉 书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财 政 部 规 定 的 格 式 执 行 。 供 应 商 可 以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下载该格式。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4.合同的订立 34.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 签订书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 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向中标人索 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4.2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35.合同的履行 35.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如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 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 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35.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招标文件 30 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 之十。签订补充合同后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6.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政府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招标文件 31 九、其他 37.中标服务费 37.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37.2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结果低于 8000 元,按 8000 元收取)。 服 务 费 类 率 型 中 标 金 额 服务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00—500 万元 0.8% 500—1000 万元 0.45% 1000—5000 万元 0.25% 5000 万元—1亿 0.1% 1—5 亿元 0.05% 5—10 亿元 0.035% 例如:某服务招标中标金额为 30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300.00-100)万元×0.8%=1.6 万元 合计收费=1.5+1.6=3.1(万元) 38.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招标文件 32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 1.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 (二)比较与评价 1.商务评价; 2.服务评价 ; 3.价格评估; 4.综合比较与评价。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三、评标标准 1.资格性审查 序 号 审查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1 营业执照 有效期内的多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社保证明 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表或证 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 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件(证明内容须包含查验授权 码(或社保号)、核查网址、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 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参保时间须 为 2020 年 04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 纳税证明 所属期为 2020 年 04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 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 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 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 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 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4 财务报表 提供 2019 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 2020 年 04 月 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5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招标文件 33 6 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原件; 7 “信用中国”,“中国政 府采购网”要求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 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8 投标邀请函中对供应商的 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符合性审查 序 号 审查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1 投标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 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3 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转帐、汇款的提供复印件加盖 公章); 4 实质性条款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服务(即标注★号条款)条款没有 产生偏离; 5 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6 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且报价方案是唯一的; 7 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8 其他实质性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 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的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 34 3.评分细则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38分) 业绩 10 根据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承接过同类项目业 绩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10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包括 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签约日期、双方盖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业绩时间认 定以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履约评价 10 根据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的同类项目业 绩且经考核的评价情况进行评分: 评价为优或满意的: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最高得 10分。 其他不得分。 【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签约日期、双方 盖章)复印件和考核评价为优(或满意)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 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负责人 9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历情况进行评分: 1、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得 1分,同时持有采购类或膳食类高级采 购员(师)证、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健康管理师证,每证得 1 分, 最多得 4 分; 【须提供该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或证书)资料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得 分。】 2、近五年管理过就餐人数 2000 人以上的餐饮服务团队,每年得 1 分,最多得 5 分。 其他不得分。 【须同时提供(①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合同复印件;②合作单 位为投标人开具的人数达 2000 人以上及该人员任项目负责人的证 明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供或提供 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主要人员配 置 9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除外)资历 情况进行评分: 1、行政总管: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高级采购员(师)证、 公共营养师,每证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2、行政总厨:持有二级或以上中式烹调师(技师)资格证书,得 2 分; 3、技术人员持有高级中式烹调师资格证书,每提供一人得 1 分, 最多得 2 分; 4、技术人员持有高级中式面点师资格证书或高级西式面点师资格 证书,每提供一人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9 分。 【须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相关证明(或证书)资料复印件和 到岗履职承诺书(格式自定)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不提 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同一人有以上多项证书的,按高分 项计取,不重复计分。】 服务部分 (45分) 项目的理解 及重点难点 分析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的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进行评分: 优:理解、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对策最合理、可行的,得 10 分; 良:理解、重点难点分析清楚,解决对策较合理、可行的,得 6 分; 招标文件 35 中:理解、重点难点分析一般,解决对策合理性、可行性一 般的,得 3 分; 差:理解、重点难点分析较差,解决对策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 得 1 分。 【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项目实施方 案 10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分: 优:项目实施方案最合理、可行的,得 10分; 良:项目实施方案较合理、可行的,得 6 分; 中:项目实施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 3 分; 差:项目实施方案合理性、可行性最差的,得 1 分。 【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人员配备、 培训及管 理规章制 度 9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人员配备、培训及管理规章制度(含 人员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和奖惩办法、客户投诉、反馈管理制度等 规章制度)进行综合评审: 优:人员配备合理,培训及制度全面、科学、可操作性最强的,得 9分; 良:人员配备较合理,培训及制度较全面、科学、可操作性较强的, 得 6 分; 中:人员配备不够合理,培训及制度不够全面、科学、可操作性一 般的,得 2 分; 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培训及制度可操作性最差的,得 0 分。 【人员配备须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 提供的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服务质量管 理方案及承 诺 8 根据投标人的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及承诺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优:方案最合理、可行,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8 分; 良:方案较合理、可行,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5 分; 中:方案合理性、可行性一般,承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分; 差:方案合理性、可行性差,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0 分。 【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食品安全、 卫生及突 发事件应 急处理措 施 8 根据投标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 施(食品安全、卫生应急管理或劳动争议方案中的各项可能出现的 突发情况考虑全面细致度及流程、相应预案的完整度及可行性)进 行综合评审: 优:措施详细、完整、可行的,得 8 分; 良:措施较详细、完整、可行的,得 5 分; 中:措施较详细、不够完整可行的,得 2 分; 差:措施不够详细、不完整可行的,得 1 分。 【未提供或提供的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价格部分 (17分) 投标报价 17 1.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评审价格)×价格权值×100。 2.“评标基准价”是指有效评审价格当中的最低价格。 3.价格权值=17% 4.若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所投产品的 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 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 报价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招标文件 36 注: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须真实、有效。 2.对于招标文件中载明需原件核查的有关文件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时递交其原件。如投标人不能 应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该部分文件资料原件核查,则投标人相应项的评分为零。 3.若投标人无法按评分细则的要求提供完全符合要求的证明资料,或响应存在负偏离,将导致对应 评分项不得分。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 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2、若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且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 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 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 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 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4.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 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 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的企业。 4.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 除。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7、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招标文件 37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通知 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 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 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全部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或监狱企业或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或服务)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 或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时,报价给予 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范围为 6%),即:评标价=核实价 -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调整后的价格仅作为评标价格,不作为中标价格。若该投标人中标,合 同价以其原报价为标准。) 9、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 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 同金额(必须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范围为 2%),即:评标价=核实价×(1-C2);(调 整后的价格仅作为评标价格,不作为中标价格。若该投标人中标,合同价以其原报价为标准。) 招标文件 38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招标文件 39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服务类)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招标文件 40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 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付款方式 六、知识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进行 修改,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修改的,乙方仍应 在本合同约定的完成期限内完成修改,逾期交付的,再按本条第 2 点计算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的数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额的 %的违约金。甲方逾期 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向乙方偿付滞纳金。 招标文件 41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双方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 诉。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 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 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 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 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三、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开 户 行 招标文件 42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文件 43 外包装封面参考 投 标 文 件 口开标信封 口正本 口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招标文件 44 清远市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441800-202007-080900-0021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第二中学饭堂餐饮劳动服务项目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45 服务类项目投标文件 一、自查表 二、资格性文件 三、商务部分 四、服务部分 五、价格部分 六、其他部分 注: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格式要求、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 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招标文件 46 一、自查表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1)资格性自查表 审查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对应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资格 性审查的审查内容) (对应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资格性审查 的采购文件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 …… (2)符合性自查表 审查内容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对应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符 合性审查的审查内容) (对应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的 采购文件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 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的和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文件! 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47 1.2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证明文件 (对应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 的评审内容) (对应第四章评标办法中评分细则的评 审标准) 见投标文件第( ) 页 …… ……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48 二、资格性文件 2.1 投标函 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 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壹_份,副本 伍 份,开标信封 壹 份,电子投标文件 壹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性文件; 3. 商务部分; 4. 服务部分; 5. 价格部分。 6. 其他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投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90 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 清晰理解投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 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响应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 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 资格。 7.我方同意按投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招标文件 49 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致: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 (盖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1. 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 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 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招标文件 50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全权代表 本公司参与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 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 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 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 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 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 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 投标人授权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招标文件 51 2.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按招 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转帐、汇款)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帐号: 说明: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此凭证 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粘贴转帐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1. 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转帐、银行汇款形 式交纳。 2.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人归还的投标保证金收据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 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 52 2.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 意参加投标响应,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序号 内容 1 有效期内的多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表或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 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件(证明内容须包含查验 授权码(或社保号)、核查网址、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 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参保时间须为 2020 年 04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 所属期为 2020 年 04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依法 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 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 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 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4 提供 2019 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 2020 年 04 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 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5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 投标承诺书原件; 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 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 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8 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相关文件附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53 2.5 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 【请在此插入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复印件】 2.6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原件或打印件 【请在此插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原件或打印件】 2.7 纳税证明文件 【请在此插入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 2.8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请在此插入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复印件】 招标文件 54 2.9 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实施,促进清远市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在 (采购项目名称)(采 购项目编号) 招标活动中,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 1、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 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政 府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 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它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10、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 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55 2.10 投标承诺书 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活动中,我单位在此庄严承诺: 1.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约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没有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方承诺如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自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三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承诺自成立之日起至本项 目公告发出之日或之后的日期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我方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的规定。 6.我方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我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并承担因此给贵公司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7.我方已经按照贵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 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贵公司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8.没有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9.将依法参与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 10.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我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则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56 2.11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注: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 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招标文件 57 2.12 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 3.1.9 项的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 58 三、商务部分 3.1 投标人概况 (1)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 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 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资产负债率 注:1)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经营项目等。 3)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文件 59 (2)业绩介绍(表格仅供参考,格式可修改)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签订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 注:按评标细则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履约评价 备注:按评标细则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4)项目负责人 备注:按评标细则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5)主要人员配置 备注:按评标细则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6)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 (请扼要叙述) 招标文件 60 3.2 商务条款响应表 (1)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服务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4 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人止不少于 90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5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6 同意接受本项目对服务期限的各项要求 7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8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9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 性进行审查、验证 10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注:1. 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 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 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 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此表,须包含但不限于此表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61 四、服务部分 4.1 服务需求响应表 (1)实质性服务条款(“★”项)响应表 序号 招标服务要求 投标服务实际情况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注:1. 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中标“★”项的内容逐 条响应。标“★”项的内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响应,否 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 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相关文件附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62 (2)一般服务需求响应表 序号 招标服务要求 投标服务实际情况 是否偏离(无偏离/ 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1 2 3 4 5 6 7 8 … 注:1. 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服务要求”的一般服务需求内容逐 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 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 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 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此表,须包含但不限于此表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63 4.2 组织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的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 2)项目实施方案 3)人员配备、培训及管理规章制度 4)服务质量管理方案及承诺 5)食品安全、卫生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招标文件 64 五、价格部分 5.1 开标/报价一览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投标总报价 清远市第二中学饭堂餐饮劳动服务项目 大写:人民币 小写:¥ 注:1. 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 投标人以人民币进行投标报价,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 投标报价应包含各项管理费、人员工资、人员的服装费(衣、帽、鞋、口罩、围裙、手套等)、 劳保福利、劳动用工手续、计划生育管理、体检、社会保险费、公积金、风险金和一切税费等全部费用 和履约过程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 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65 六、其他部分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 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名称) 单位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 购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不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视其放弃享受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可不填写此表,但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66 6.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时适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 人名称) 单位的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 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1.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不按要求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视 其放弃享受政府采购的扶持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67 6.3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中被确 定为中标人,我方保证按照有关规定向贵单位交纳中标服务费。(地址: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 二层之三,户名: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行 ,账 号:44050176030100000027) 我方如违反上款承诺,愿凭贵单位开出的相关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我方与采购 人签订项目合同的合同款中一次性全额扣付,并在此承诺完全同意和要求采购人(应清远市优信招标有 限公司的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 68 6.4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致:清远市优信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提交的 项目(代理机构项目编号:YXCGGK2020019)投标保证金 (大写金额)元,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以下帐户: 收 款 单 位 收款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含汇入地点) 省 市(县) 银行 账 号 联 系 人 银行联行号 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招标文件 69 6.5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 70 第七部分 开标信封部分 开标信封 1.投标文件中可不再重复放置“第七部分 开标信封部分”。 2.“开标信封”须密封于一个信封内单独递交。 3.“开标信封”须按以下顺序封装: 3.1 开标/报价一览表 3.2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3.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 3.5 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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