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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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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洋县中学学生餐饮中心经营权出让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洋县中学学生餐饮中心经营权出让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2020-08-14 19:41

一、项目编号:SXJC-ZC-2020041

二、项目名称:洋县中学学生餐饮中心经营权出让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广东众点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诸佛岭宏业南九路3号4栋213室

中标 金额 : 73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洋县中学学生餐饮中心经营权出让采购项目 李江月、刘晓宏、王晓红、王新春 靳新荣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洋县中学

联系人:靳先生

联系地址:汉中市洋县洋州镇文明西路299号

联系电话:0916-821342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16-8221800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东二环洋州明珠商裙2-41号

联系方式:0916-8221800

十、附件:

洋县中学学生餐饮中心经营权出让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4日

洋县中学学生餐饮中心经营权出让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SXJC-ZC-2020041】

购 人: 洋 县 中 学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 37

第五章 采购人需求 4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5

封面 45

一、投标函 4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8

三、授权委托书 49

四、投标保证金 50

五、投标报价 52

六、资格审查资料 53

七、实施方案 54


第一章 采购招标公告

洋县中学学生餐饮中心经营权出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洋县中学学生餐饮中心经营权出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东二环洋州明珠商裙2-4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08-14 15: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JC-ZC-2020041

2、项目名称:洋县中学学生餐饮中心经营权出让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洋县中学学生餐饮中心经营权出让采购项目,1批, 采购预算: .00元, 项目概况: 对洋县中学学生餐饮中心一二楼1858.61㎡由供应商自主投资进行装饰装修,满足采购需求后对学生餐饮中心及一楼超市进行经营权出让,出让期3年(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购买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8-20 00:00:00 至 2023-08-19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合法有效;(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若为依法免税或免缴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7-24 17:30:00 止

地点: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东二环洋州明珠商裙2-41号)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经办人持企业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8-14 15:30:00

地点: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东二环洋州明珠商裙2-4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洋县中学

地址:汉中市洋县洋州镇文明西路299号

联系人:靳先生

电话:0916-821342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916-8221800

传 真:0916-822180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东二环洋州明珠商裙2-41号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19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2

采购人

名称:洋县中学

地址:汉中市洋县洋州镇文明西路299号

联系人:靳先生

电话:0916-8213423

1.2.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洋县东二环洋州明珠商裙2-4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916-8221800

1.2.4

采购项目名称

洋县中学学生餐饮中心经营权出让采购项目

1.3.1

采购内容或概况

对洋县中学学生餐饮中心一二楼1858.61㎡由供应商自主投资进行规划装饰装修和餐饮中心餐饮器具、桌椅进行更新采购配置满足使用需求并验收合格后对学生餐饮中心及一楼超市进行经营权出让,出让期3年

1.3.2

服务周期

装饰装修及餐饮器具、桌椅采购配置工期1个月+出让经营服务期3年

1.3.3

项目地点

洋县中学

1.4.1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或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合法有效;(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若为依法免税或免缴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出具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售起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清晰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投标答疑会

不召开

1.9.2

采购招标文件异议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9.3

采购招标文件的

澄清、修改

采购人对采购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中标文件的供应商。

3.2.5

最低投标限价

1、结合目前洋县中学学生餐饮中心营业额实际,年经营总收入按暂估500.00万元计算,经营权出让金下限为年经营总收入的3.0%,底限金额RMB150000.00元/1出让年;

2、结合目前洋县中学学生餐饮中心一楼学生超市实际,经营权出让金底限金额RMB50000.00元/1出让年;

洋县中学学生餐饮中心经营权出让采购项目,投标最低限价:餐饮中心年经营总收入的3.0%(底限金额RMB150000.00元/1出让年)+超市出让金RMB50000.00元/1出让年,合计:RMB600000.00元/3出让年。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RMB):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8月13日16:00前(投标人逾期未提交或逾期到账视为放弃投标,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收据换取时间:2020年8月13日18:00前(投标人逾期未换取的视为放弃投标,以在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收款收据时间为准)

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可以采取支票、电汇、网银、汇票、本票等方式,均应从基本账户转出。

开户名称:陕西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洋县支行

账 号:80606150142100258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不能出具采购代理机构开出的收款收据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6.4

投标文件份数及

其他要求

正本1份,副本4份数,电子版文件1份(U盘或不可擦写的CD-R)

3.6.3

投标文件签字或

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连续编制页码。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详见附录:投标投标文件封袋正面标识式样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8月14日15:30时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陕西省洋县东二环洋州明珠商裙2-41号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8月14日15:30时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陕西省洋县东二环洋州明珠商裙2-41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4日15:30时

开标地点:陕西省洋县东二环洋州明珠商裙2-41号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人1人,其余4人评标专家均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名

7.6.1

履约保证金

1、时限:采购合同签订前

2、金额:伍拾万元整(RMB500000.00元)

3、缴纳方式:现金缴纳

4、说明:由中标供应商按经投标评审通过的装修及配置方案自住投资,对洋县中学学生餐饮中心一二楼1858.61㎡由供应商自主投资进行规划装饰装修和餐饮中心餐饮器具、桌椅进行更新采购配置满足使用需求并验收合格后,次日起进入“出让合同期”;第一年度经营权出让金从履约保证金中自动结转,结余款项账面预留RMB50000.00元作为出让服务期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无息予以退还。第二年、第三年度缴纳时间截止点为“第一年度经营权出让金”缴纳日对应自然年日。

质量标准

符合投标承诺的装修方案和餐饮器具、桌椅采购配置要求,并达到正常使用。

其他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提供的

相关原件及文件证明

营业执照(原件);

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4、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若为新成立公司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加盖供应商公章)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款收据(原件);

7、投标人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及社保缴纳证明(若为依法免税或免缴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税务及社保机构印鉴);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在册供应商”登记备案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相关费用及要求

1、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按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的代理协议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

2、本项目评审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据实支付。

3、为了保证采购活动顺利进行,要求各供应商要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严格按招标文件中规定条款制作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工作失误,如:

(1)不按招标文件约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不按招标文件约定制作、封装“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的;

(3)不按要求密封采购投标文件的;

(4)报价计算错误的;

(5)评委会一致认定的其它行为。

造成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导致采购活动失败的,须供应商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总则

释义

采购人:提出并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中介机构。

供应商:有意向为采购人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必须承担的货物运输、安装、测试、检验、调试、人员培训等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电子文件”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采购投标文件”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招标文件向采购递交的全部文件。

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招标。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采购范围、服务周期、建设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服务周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能力和信誉:

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与本采购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费用承担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保密

参与采购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采购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答疑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和偏差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供应商须知;

评标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招标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招标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投标活动。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保证金;

(4) 投标报价;

(5) 资格审查资料;

(6) 实施方案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计税方法计算。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报价方式:供应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企业生产、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报价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技术参数、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技术参数且所投产品均达到正常使用功能。

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服务周期要求,在满足采购人提供得技术参数前提下,提供符合采购人技术参数需用的质量合格的产品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设备(产品)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金、软件、硬件、备品备件及附带服务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供应商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按废标处理。

供应商一旦中标,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列出的项目所报出的单价及合价将不得变更。

采购人按照招标采购需求技术参数,该清单载于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中列出的项目和技术参数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视为完成该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支付。

采购人设有最低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投标限价,最低投标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凡因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投标有效期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