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天星湖中学的委托,决定对南通市天星湖中学食堂配料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天星湖中学食堂配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XHZXSTPLCG20200801
二、采购项目说明及预算金额
2.1招标范围:一标段:大米、面粉类;二标段:猪肉类;三标段:鸡肉类;四标段:牛羊肉类;五标段:冻货类;六标段:蔬菜类;七标段:食用油、调味品、干杂类;八标段:豆制品类;九标段:水产类;十标段:鸡蛋类。详见磋商文件。
2.2供货地点:按甲方的时间要求将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2.3供货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0个标段,依次开标,供应商可选择部分标段或全部标段投标,为了保证供货品质,同一供应商在已开标段中标后,如后续标段排名第一,不得兼中,由第二名递补中标。
三、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磋商响应供应商所有送货产品三证齐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必须含有采购物品的内容)、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4、同一标段相应供应商不得为关联公司,否则投标无效。
5、磋商响应函、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磋商文件附件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表。
四、公告期限
自本磋商公告在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校园网 发布之日起10日。
五、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2、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元/标段。
3、递交方式: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起向代理人递交。
六、磋商响应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在南通市天星湖中学校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 8月24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将无效投标处理。
地点:南通市天星湖中学滋兰楼西会议室
七、磋商项目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13-89052668;
(二)代理机构: 桑 晖 联系电话:18912268977
八、磋商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
九、磋商评审流程简介
磋商小组审查响应供应商资格(供应商需单独提供本项目所需材料的原件包及复印件,原件包单独密封并注明供应商名称,不带原件包的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接受磋商小组的各轮磋商。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2020年8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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