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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川中监狱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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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17 17:22

项目概况 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路仁和春天广场写字楼22楼2203号)招标文件发售办理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201202073058
项目名称 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150000.00
最高限价 第一包650000元;第二包500000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31日(如新的年度招标未出结果可延至2021年招标确定新供应商之日止,追加的合同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8月19日到2020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路仁和春天广场写字楼22楼2203号)招标文件发售办理处
方式: 1.网上(远程)办理:(1)投标人网上(远程)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ncqxzb@163.com。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发售办理处。2.报名咨询电话:0817-2229494转20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投标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售价: 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08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路仁和春天广场写字楼22楼2203号)本项目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150000元,计划号/备案号:SCZC08309_ 20200007号。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28-86723190。四、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川中监狱
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鹤鸣路54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817-3340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路仁和春天广场8号楼22楼220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程;联系电话:18282028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燕
电话: 0817-2229494转208

 附件一: 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201202073058报名包号:无报名日期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电子邮箱 @文件售价200元/份文件售卖人 张伯容付款方式现金□ 支付宝□ 微信□财务备注:注:1.请供应商正楷书写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必须按照公章上的详细名称进行填写,如因供应商填写错误造成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请如实在报名包号处对所报项目分包号打√,如本项无分包,可不选择;如因供应商选择分包号错误造成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二: 介绍信 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兹介绍我公司xxx(身份证号:xxxxxx),前往你处办理<<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201202073058)的报名事宜,请予接洽! 联系电话:(手机号) 邮箱: xxxx公司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 附件三:支付方式  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Nan Chong Qian Xin TenderingAgency Co.Ltd 不止专注更懂托付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路仁和春天广场8号楼22楼2203号 邮政编码:637000 电话(TEL):86-0817-2229494、2270688 项目编号:510201202073058 内部编号:ZCNCQX-2020-0110 项目名称: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采购项 目 招标文件 中国·四川南充 采 购 人:四川省川中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文 件 编 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二○二○年八月政府采购阳光宣言 南充乾新践行公平竞争、诚信的核心价值观,诚信于股东、诚信于服务对象、诚信于员工、 诚信于社会。 南充乾新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乾新十戒》和《员工廉洁从业规定》,遵纪守法,强化自律, 廉洁从业,规范经营。 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严守商业道德,悉心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权益,开展 公平竞争,努力提供优质、细心、专业的服务,为采购人创造价值,与采购人共同成长。坚持 不懈反对“四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求真务实,克己奉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以出 色的效益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南充乾新与服务对象之间是简单的政企、企事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存在个人利 益动机。南充乾新员工追逐阳光下的公司利润和个人价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忠于职责, 恪守《员工廉洁从业规定》。倡导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南充乾新不以向采购人及其亲属提供任何个人利益的方式谋求合作关系; 2.南充乾新不迷信任何实际存在的或虚构的所谓关系; 3.南充乾新不采取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 4.南充乾新不向采购人提供好处费、回扣、现金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物; 5.南充乾新不给采购人及其亲属报销任何费用;不向采购人及其亲属提供住房、交通工具、 通讯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向采购人及其亲属的家庭装修、婚丧嫁娶、工作安 排、出国、留学等提供资金及物资的资助; 6.供应商在参与项目时公平竞争,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降低采购成本,节约采购资金; 7.南充乾新不与采购人、供应商串通投标; 8.南充乾新、采购人不与供应商就标底、其他单位的投标书等商业秘密及合同中的质量、 价格、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9.南充乾新坚决杜绝以下行为:①乾新员工有行贿倾向、建议等行为;②乾新员工有索贿、 受贿等行为。 如出现违反宣言的行为,请及时向南充乾新监察部投诉或举报,经核查属实的,严格按照 公司规定处理,涉及违法违纪的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请各采购人及供应商积极宣传本宣言, 了解并自觉践行宣言,共同营造廉洁、公正、诚实信用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政府采购阳光公 开。 监察部投诉及举报邮箱:ncqxzb_lc@163.com 监察部投诉及举报电话:0817-2270688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 一、 投标人须知附表.........................................................................................................................................8 二、 总 则.........................................................................................................................................................14 (一) 适用范围..........................................................................................................................................14 (二) 有关定义..........................................................................................................................................14 (三)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14 (四)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14 (五)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14 三、 招标文件...................................................................................................................................................15 (一) 招标文件的构成..............................................................................................................................15 (二)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6 (三)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6 四、 投标文件...................................................................................................................................................17 (一)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7 (二)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7 (三)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17 (四)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17 (五)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7 (六) 投标文件的组成..............................................................................................................................17 (七) 投标文件格式..................................................................................................................................19 (八) 投标保证金......................................................................................................................................20 (九)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20 (十)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20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21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21 (十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 五、 开标和中标...............................................................................................................................................22 (一) 开标..................................................................................................................................................22 (二) 开标程序..........................................................................................................................................22 (三) 开评标过程存档..............................................................................................................................23 (四) 中标通知书......................................................................................................................................23 六、 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42 (一) 签订合同..........................................................................................................................................24 (二)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4 (三)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4 (四) 补充合同..........................................................................................................................................24 (五)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24 (六) 合同公告..........................................................................................................................................25 (七) 合同备案..........................................................................................................................................25 (八) 履行合同..........................................................................................................................................25 (九) 验收..................................................................................................................................................25 (十) 资金支付方式、时间、条件..........................................................................................................25 七、 投标纪律要求...........................................................................................................................................25 八、 其他...........................................................................................................................................................26 (一) 询问、质疑和投诉..........................................................................................................................26 (二) 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6 (三) 串通投标的情形..............................................................................................................................26 (四) 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26 (五) 解释说明..........................................................................................................................................2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8 第一部分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格式)...........................................................................31 (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32 (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33 (二)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34 (三)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35 (四)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36 (五)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37 (六)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38 (七) 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39 (八)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40 (九)信用信息查询....................................................................................................................................41 (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42 第二部分 其他投标文件(格式).......................................................................................................................43 (一) 投标函..............................................................................................................................................44 (二)实质性要求承诺................................................................................................................................46 (三)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483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9 (五)开标一览表........................................................................................................................................50 (六)商务应答表........................................................................................................................................52 (七)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53 (八)履约能力及相关证明........................................................................................................................54 (九)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55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56 (十一)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57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58 (十三)售后服务及质量保障方案............................................................................................................59 (十四)食品安全承诺书............................................................................................................................60 (十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62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63 一、 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63 二、 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63 三、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63 第五章 资格性审查内容............................................................................................................................................65 一、 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5 二、 审查程序...................................................................................................................................................67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68 一、 项目概述...................................................................................................................................................68 二、 采购清单...................................................................................................................................................68 三、 质量要求...................................................................................................................................................71 四、 配送要求...................................................................................................................................................77 五、 商务要求...................................................................................................................................................77 第七章 评标办法.........................................................................................................................................................81 一、 总则...........................................................................................................................................................81 二、 评标方法...................................................................................................................................................81 三、 评标程序...................................................................................................................................................81 四、 评标细则及标准.......................................................................................................................................84 五、 复核...........................................................................................................................................................89 六、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90 七、 出具评标报告...........................................................................................................................................90 八、 废标...........................................................................................................................................................914 九、 定标...........................................................................................................................................................91 十、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92 十一、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92 十二、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93 十三、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违约情形.......................................................................................93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94 第九章 附件...............................................................................................................................................................104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川中监狱的委托,拟对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蔬 菜副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073058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次采购预算为1150000元(分包预算详见第六章采购 清单);计划号/备案号:SCZC08309_20200007号。 四、招标项目简介: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2个包,拟每包设置一名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包号 各包名称 中标人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数量 备注 1 冷冻食材类 一名 斤 65 按实际发生 数量 按下浮比 例报价,详 见报价表 要求 2 蔬菜类 一名 斤 50 按实际发生 数量 豆制品及鱼蛋类 斤 按实际发生 数量 干杂调味品类 斤 按实际发生 数量 (二)采购用途:本项目采购冷冻食材及蔬菜副食用于四川省川中监狱使用。 (三)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6 干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 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 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2020年8月19日至 2020年8月26日,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路仁和 春天广场写字楼22楼2203号)招标文件发售办理处。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网上(远程)办理:(1)投标人网上(远程)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 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 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ncqxzb@163.com。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 开标当日交至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发售办理处。 2.报名咨询电话:0817-2229494转20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 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投标人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 (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五)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7 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0年9月8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路仁和春 天广场写字楼22楼2203号)本项目开标室。 (三)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 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9月8日11时00分。 十、开标地点: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路仁和春天广场写 字楼22楼2203号)本项目开标室。 十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 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 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 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 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川中监狱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鹤鸣路548号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方式:0817-3340220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路仁和春天广场写字楼22楼2203号 联系人:夏燕 联系电话:0817-2229494转208 电子邮件:ncqx_xy@163.com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报价要求 (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150000元; 2.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1.本项目各包最高限价分别为:第一包650000元;第二包500000元; 2.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报价采用报价下浮比例即优惠率。投标人报价时按统一下浮比例(百分 比,收取比例不能超过100%或者为0和负数)方式进行报价(例:基准价×(1- 优惠率),若投标人有多个报价或低于保底下浮比例或者下浮比例为负数或者超 过100%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4.保底下浮比例:冻鸭(半边鸭)5%,冻鸡15%,冻鸡胸肉3%,冻巴沙鱼片5%, 冻牛肉(牛前)20%;茄子40%,芹菜40%,大白菜40%,莲花白40%,白萝卜40%, 花菜40%,土豆40%,大青椒40%;豆腐15%,草鱼15%,鸡蛋1%;面条20%, 绿豆20%,白糖20%,玉米粒40%,干辣椒40%,酱油(10.5升一次性桶装)40%, 花椒40%,红油豆瓣(10公斤装)40%,甜面酱(10公斤装)40%,黄豆40%,干海 带40%。 3 定向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 8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 价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9 履约时间、履约地点 (实质性要求) 1.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31日(如新的年度招标未出 结果可延至2021年招标确定新供应商之日止,追加的合同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 合同采购金额的10%);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质保期 (实质性要求) 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 求; 2.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 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 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进行验收。 11 现场考察、标前 答疑会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 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和 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3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 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 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投标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 还需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 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 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 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 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 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14 建议品牌或者供应 商 (如涉及) 若采购文件涉及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项目的 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品 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 15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无线局域网产 品采购政策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 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 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 带“★”号产品)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供应商按照第七章《综合评 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10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 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 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的,供应商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16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7 其他强制性规定 (如涉及时作为实质 性要求) 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 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3C认证证书在投标文件 中可不提供(招标文件有要求在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的除外),供应商中标后应 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3C证书复印件。 18 评审情况的公告 1.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 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附 件中予以公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告内容 应当包括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 家名单。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 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9 中标通知书领取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领取, 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快递至中标人,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联系人:张伯容 联系电话:0817-2229494转201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路仁和春天广场写字楼22楼2203号 20 招标代理 服务费 1.本项目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第一包8500元(人民币);第二 包6500元(人民币)。 2.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 构。 21 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金 额:每包20000元。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 采购人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收款单位:四川省川中监狱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充市茧市街支行11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银行账号:2315532109024914306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 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注:1.提供保函的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 保机构。保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 追究法律责任。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由采购人一次性退还至中标人。 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采购人接到供应商申请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 采购人确认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中标人。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 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 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③其他 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 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22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 用融资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 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 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 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 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3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 同级财政部门,省级为四川省财政厅,市州级为各市州财政局,区县为各区县 财政局备案。 24 供应商询问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的询问答复, 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答复。 2.询问内容不得涉及评审秘密、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等保密内容。 3.询问方式:询问人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南充乾新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必须提供询问人基本信息(包含具体询问内容、询问人名 称或姓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联系人:谢旭 联系部门:质量控制部 联系电话:0817-2229494转20412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路仁和春天广场写字楼22楼2203号 邮编:637000 4.询问提出的范围及主体:①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环节:依法获取采购文 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的内容向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仅对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不限制询问主 体。②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环节: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对采购过程、采 购结果相关问题向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询问,未参与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不得对此环节提出询问。③询问提出的时间原则上以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效 质疑的时间计算为准。 5.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 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 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6.为降低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干扰,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 可以不接受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出的询问。 25 供应商质疑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除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之外的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商务要求)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 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由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 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 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 3.提出质疑函的时限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 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或快递提交 质疑函(①采用邮寄和快递形式提交的质疑函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亲自书 面签收的为准;②收到质疑函后,进行质疑处理时:书面形式现场提交的以书 面签收的日期为准,邮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准,快递以受送达人在签收单上 签收之日为准;③温馨提示:供应商提交质疑选择邮寄或快递形式时,请先联 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选择高效及时的方式。质疑供应商在质疑函签收后 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质疑答复的,可主动电话询问我公司相关事宜)。 联系人:谢旭 联系部门:质量控制部 联系电话:0817-2229494转204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路仁和春天广场写字楼22楼2203号 邮编:637000 注: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质疑应当 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13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第94号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质疑函》范本。 明确的请求是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还是对采购过程还是对中标、成交结果提 出质疑;想要达到的结果,如中标成交无效、废标、重新组织采购、赔偿、追 究法律责任等; 必要的证明材料是指:包含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质疑时 无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参加采购项目的证明、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 材料、证明提出质疑的事实存在的材料等。 如因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第十二条的要求,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将要求供应商在法定 质疑期内进行质疑函补正,未进行补正或在法定质疑期内未进行补正的,其所 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5932/028-8672319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37号 邮编:610016 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 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 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投诉书》范本。 27 招标文件咨询 联系人:龙程 联系电话:0817-2229494转216 28 开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夏燕 联系电话:0817-2229494转208 29 服务质量投诉电话 联系人:谢旭 联系电话:0817-2229494转204 30 声明承诺提醒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无效声明和承诺、 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 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1 备注 若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为准。14 二、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 人是四川省川中监狱。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 购代理机构是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5.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 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 的日期。 6.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完成登记。 (四)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 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 产品。 本项目核心产品:第一包:冻鸭(半边鸭)、冻鸡;第二包:豆腐、鸡蛋。15 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 活动。 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 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 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 4.1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若有2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 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2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3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 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4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 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 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1投标邀请; 1.2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1.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4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16 1.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 1.7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如涉及)等; 1.8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1.9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1.10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1.11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1.12投标有效期; 1.1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14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1.15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 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1.16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 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 改;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 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 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3.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准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 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投标人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 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将更正公告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回传至我司邮箱:ncqxzb@163.com。 如投标人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三)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开标前17 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若组织答疑会和现 场考察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2.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 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 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视为未提供该资料。对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 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 翻译为中文的除外。 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三)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四)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 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 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同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人未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不影响有效性。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 关费用。 5.如采购项目涉及知识产权时按照此条要求执行。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18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拟在中标 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 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两部分: 1.第一部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第二部分:其它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2.1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以下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 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包含食材价格、食材损耗、运费、仓储、二次搬运、税费、初加工 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用及其他完成本次项目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的一切所需费用,投标人 所报价格应为含税价。 (3)基准价的查询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公布的“中心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表”最近 一期数据为参照依据。网址:http://cddrc.chengdu.gov.cn/(浏览路径:成都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发改工作—价格与收费管理--市场价格)。 配送价的确定:以发改委官网上一月(周)数据参考物资的均价为基准价,结合中标下浮比 例计算配送价。实际结算中,如无参考品种,通过采购人所在地市场(南充市大润发超市和家 乐福超市)实地考察方式与中标下浮比例综合订价。 基准价的确定:为参考品种在发改委网站的平均价或采购人所在地(南充市大润发超市和 家乐福超市)市场平均价格(发改委网站无参考品种的); 配送价的确定:基准价×(1-中标下浮比例)。 2.2服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 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尽可能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2)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方案; (3)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投标人提供人员配置。19 2.3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 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 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 中标资格)(如涉及优惠条件时作为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 (4)商务应答表; (5)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6)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商务要求。 2.4售后服务。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包",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 诺。包括以下内容: (1)具备本地服务能力,提供在本地网点分布清单,人员名单、售后服务电话等资料,并承 诺服务网点提供长期有效服务,详细说明投标人在本地服务的优势并提供证明材料; (2)针对用户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可行、能满足用户要的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方案 及售后承诺; (3)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注:提供证明材料有困难的公司及新成立的公司在财务、纳税、社保等方面提供承诺函 并在资格符合等审查时视为通过处理。 2.5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注:以上1、2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则该 证明材料涉及的评分项不予评分,涉及资格条件的评审项按未通过处理。 若综合评分明细表和技术参数中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上述未提及,投标人根据综合评分 明细表和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七)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20 (八)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 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 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 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 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 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 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投标文件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分 册装订,内容不得相互混装。 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密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用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单独递交的电子文档壹 份为以“.doc”、“.docx”等格式存档的U盘,单独提交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壹 份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效)(实质性要求)。 4.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由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 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5.“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遗漏,将 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6.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表、证件、宣传资料、技术证明材料可 以除外),逐页编码,可双面打印。 7.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左侧胶装,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8.若投标文件内容较多,可分册装订,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9.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复印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21 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10.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签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个人印章代替)不 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 11.投标文件应根据上述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内容应完整。 1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 式复制的材料。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日期、分包号。 2.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 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袋上应 分别标上“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日期。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后送达开 标地点。 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收,并告知投 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 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 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投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应当与报名供应商名 称和招标文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与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 件的项目编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 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5.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 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22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 位印章。修改书应按第二章第四节第十一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 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一)开标 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 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开标活动对外公开,在保证正常开标秩序的前提下,允许除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 人员观摩开标活动。其他人员需要参加开标活动的,须事先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并取得同 意后方能参加,且在开标现场须服从采购代理机构的安排。 3.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4.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 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提交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 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5.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 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至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 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6.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 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 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 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 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 当场予以更正。 (二)开标程序23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 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 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文件递交登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 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单独用于开标唱标的“开 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 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 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 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 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 5.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 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 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 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 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 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投标人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评标结果。 (三)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四)中标通知书 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 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 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 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和介绍信到采 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24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一)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 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 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 事项进行修改。 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 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5.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六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 同编号。 (二)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三)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 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 (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 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 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 合同一致。 (五)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 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25 (六)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 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 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七)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八)履行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九)验收 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 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 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 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十)资金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1.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 支付采购资金。 2.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采购资金的支付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七、投标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六)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6 (七)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八)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九)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一)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一)~(十)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 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其他 (一)询问、质疑和投诉 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 因国家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隶工作已经完成,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时须按照采购 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 (三)串通投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 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 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 信用信息查询在资格审查阶段完成。 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 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27 4.投标人信用信息的使用: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五)解释说明 1.本招标文件中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内容,除明确要求需在投标时提供承诺函等证明材料的 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对投标文件是否违背实质性要求进行审 查,如该项未违背实质性要求,视为满足实质性要求。 2.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用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 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 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 4.本项目涉及企业资质、产品认证、人员执业资格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最新 要求为准。28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 性。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 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格式中“注”的内容,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 供应商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四、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 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29 附件:密封袋的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其他投标文件 /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投标日期:30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 /其他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31 第一部分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投标文件(格式)32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参加 “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第 包投标活动的合法代 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 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投标,而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适用。 2.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负责人 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3.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4.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5.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3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就参加你 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第 包的投标活动、并 参与项目的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我单位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 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适用本证明书。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4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若 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若为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 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 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的,提供 多证合一证照副本复印件。35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提供2019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复印件; 2.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注:以上1-3项具有同等的效力,提供任一项均可。36 (四)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声明函。37 (五)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声明函。38 (六)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材料 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声明函。39 (七)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投标人名称)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主 要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均无行贿 犯罪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注:投标人成立时间超过十年的,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处填写“十年内”;投 标人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在“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期限”处填写“自我单位成立之日起至今”。40 (八)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41 (九)信用信息查询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 和地域范围内)。 注:①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 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两 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 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②投标人参与投标时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42 (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及声明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成立不足三 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注:本部分所要求的承诺函可参照本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效。43 第二部分 其他投标文件(格式)44 (一)投标函 致: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 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 包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 表我方 (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投标下浮比例为 (大写: ),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履约时间为 。 2.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 3.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4.一旦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 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并予以承认。 (5)我方愿意提供与投标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采购项目,接受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 约定金额支付采购资金。 (7)我方在参与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涉及国家相关强制标准的,均按照该标准执行。 5.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 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 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45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投标日期:46 (二)实质性要求承诺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2.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单位为: ;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为: 。(如不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填“无”)。 3.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我单位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是本项目采购代 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的情形。 5.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 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6.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为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 或子公司。 7.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 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8.如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 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9.我方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 的、合法的。 10.我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费用”、“合同分包”、 “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履行。 11.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 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 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 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 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47 12.本项目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我方参加投标所提供的产品均满足相关要求,承诺在中 标后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3C证书复印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自愿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48 (三)投标人诚信情况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 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 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所规定的失 信行为 次。(仅限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 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注: ①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可自拟格式; ②供应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③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 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④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49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不影响投标资质及效 力。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50 (五)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冷冻类 序 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备注 1 冻鸭(半边鸭) 投标下浮比例不得低于保底下 浮比例 2 冻鸡 3 冻鸡胸肉 4 冻巴沙鱼 5 冻牛肉(牛前) 6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蔬菜类 序 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备注 1 大白菜 投标下浮比例不得低于保底下 浮比例 2 莲花白 3 花菜 4 茄子 5 芹菜 6 白萝卜 7 土豆 8 大青椒 9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豆制品及鱼蛋类 序 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备注 1 豆腐(老豆腐) 投标下浮比例不得低于保底下浮 比例 2 鸡蛋 3 草鱼 4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干杂调料类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备注 1 面条 投标下浮比例不得低于保底下浮51 比例 2 绿豆 3 白糖 4 干海带 5 红油豆瓣10公斤装 6 甜面酱10公斤装 7 黄豆 8 酱油(一次性桶装酿造酱油10.5 升) 9 花椒 10 干辣椒 11 玉米粒 13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注:①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含食材、损耗、仓储、运输、加工服务、 检测、人工等一切所需费用。 ②“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 标人印章。 ③“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对不涉及的包件内容可自行删减,除了单独密封递 交外,其他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也应当提供,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52 (六)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情况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与招标文件的商 务要求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如与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所 有条款无偏离,则无须在此表中应答,视为默认完全响应和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商务要求,供 应商不得以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53 (七)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偏离情况 注:①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②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③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54 (八)履约能力及相关证明 注:格式自拟。55 (九)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类别 职务 (岗位)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注:①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对不涉及的内容可填写“/”。②本表所列项目管 理成员信息将作为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是否属于串通投标的情形。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56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 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盖章) 投标日期: 说明:①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其评审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不能享受招标文件 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②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所有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均满足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才能声明为小微企业。 ③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处理。 ④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如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协会、服务中心、农村承包经营户、 学会等非工商(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的组织均不适用此声明函,不得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7 (十一)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 说明: 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②如未提供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的,则其评审中的监狱企业不能享受招标文件规定的 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③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证明材料。58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 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章) 日 期: 说明:①如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其评审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能享 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声明函,不影响投标文件的 有效性。 ②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 谋取中标处理。59 (十三)售后服务及质量保障方案 注:格式自拟。60 (十四)食品安全承诺书 一、保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 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保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标准 化法》、《计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 制假售假。 三、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 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 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配送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 四、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 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保证按 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 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 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 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 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 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 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 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61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由此给监狱造成的损失和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负责赔偿;情节严 重涉嫌犯罪的,由采购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62 (十五)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项目编号: )公开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按招标 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南充乾 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按照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一次性支付招 标代理服务费。如因我公司自身原因造成取消中标资格或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我司已交纳 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我方自行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63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 ;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 干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 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授权书原件; (四)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原件。 注:供应商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 有关部门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若虚假响应,取消中标资格。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64 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及范围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 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 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 以《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 标准金额为准。65 第五章 资格性审查内容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 1.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 织机构代码证”;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 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4.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注:1.以上证明材料应满足此条要求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 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若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均具备此条同等效力;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 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 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1.提供2019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有效财务报告复印件; 2.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注:以上1-3项具有同等的谈判效力,提供任一项均可。 (三)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声明函。 (四)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注:格式自拟,或参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 诺及声明函》的格式提供声明函。 (五)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 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六)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66 1.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 和身份证号码)10年内(若供应商成立不足10年的,承诺期限为成立之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 记录的承诺; 2.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承诺函的,则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 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 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查询结果与承诺函具有同等效力。 注:①投标人采用提供承诺函方式响应的,其内容必须符合上述第1款的要求,否则将 视为无效承诺;②如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承诺函,且未在投标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 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的,将被视为无效响 应。 (七)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 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参与投标时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 (八)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责人亲自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九)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 参加投标时提供本证明书。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十一)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备注:①以上承诺及声明函可参照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相关格式或自拟格式填写均有 效。 ②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67 ③本项目资格审查仅限于本章涉及的所有内容,若供应商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齐全,其 资格审查作未通过处理。 ④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⑤以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 定,不得一概而论。 二、审查程序 (一)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本项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的资格 性审查结果。 (三)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68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 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共计2个包,招标企业数量:冷冻食材类1家;蔬菜类、豆制品及鱼蛋类、干杂调料 类共1家。 二、采购清单 (一)采购内容及保底下浮比例 冷冻类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保底下浮比例 (%) 报价得分占比 备注 1 冻鸭(半边鸭) 5% 40% 投标下浮 比例不得 低于保底 下浮比例 2 冻鸡 15% 15% 3 冻鸡胸肉 3% 15% 4 冻巴沙鱼 5% 15% 5 冻牛肉(牛前) 20% 15% 6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蔬菜类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保底下浮比例(%) 报价得分占比 备注 1 大白菜 40% 2.5% 投标下浮 比例不得 低于保底 下浮比例 2 莲花白 40% 2.5% 3 花菜 40% 2.5% 4 茄子 40% 2.5%69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保底下浮比例(%) 报价得分占比 备注 5 芹菜 40% 2.5% 6 白萝卜 40% 2.5% 7 土豆 40% 2.5% 8 大青椒 40% 2.5% 9 其余未涉及报价蔬菜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豆制品及鱼蛋类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 保底下浮比例(%) 报价得分占比 备注 1 豆腐(老豆腐) 15% 20% 投标下浮 比例不得 低于保底 下浮比例 2 草鱼 15% 5% 3 鸡蛋 1% 15% 4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干杂调料类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 保底下浮比例(%) 报价得分占比 备注 1 面条 20% 10% 投标下 浮比例 不得低 于保底 下浮比 例 2 绿豆 20% 3% 3 白糖 20% 3% 4 干海带 40% 3% 5 红油豆瓣10公斤装 40% 3%70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下浮比例 (%) 保底下浮比例(%) 报价得分占比 备注 6 甜面酱10公斤装 40% 3% 7 黄豆 40% 3% 8 酱油(一次性桶装酿造 酱油10.5升) 40% 3% 9 花椒 40% 3% 10 干辣椒 40% 3% 11 玉米粒 40% 3% 12 其余未涉及报价品类按照上述报价的平均下浮折扣进行实际结算 (二)投标人的报价下浮比例参照: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公布的“中心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表”最 近一期数据为参照依据;发改委网站无参考品种的,以采购人所在地市场平均价格(大润发和 家乐福超市对应物资)为参照依据。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大润发超市零售价 家乐福超市零售价 参照商品 1 冻鸭(半边鸭) 5.98元/斤 5.8元/斤 半边鸭 2 冻鸡 10.8元/斤 10.98元/斤 三黄土鸡 3 冻牛肉(牛前) 48元/斤 32.8元/斤 冻牛腩 4 鸡胸 12.8元/斤 10.9元/斤 冻鸡胸肉 5 巴沙鱼片 13.9元/斤 14.9元/斤 冻巴沙鱼片 6 干海带 20.83元/斤(王裔佳 宽叶海带) 14.9元/斤(思味干海 带) 7 红油豆瓣 13.5元/公斤 (6.75元/斤) 11.5元/公斤 (5.75元/斤) 九味鲜郫县豆瓣 (1000g)71 序号 项目名称 大润发超市零售价 家乐福超市零售价 参照商品 8 甜面酱 6.2元/瓶(永川甜 面酱400g/瓶) (7.75元/斤) (11.75元/斤)(欣和葱 伴侣甜酱800g/盒) (18.8元/斤) 9 黄豆 5.7元/斤 4.9元/斤 散装黄豆 10 酱油 15.3元/瓶 (3.83元/斤) 16元/瓶 (4元/斤) 千禾黄豆酱油 (1.8L) 11 花椒 131.5元/斤 99元/斤 散青花椒 12 干辣椒 12.8元/斤 29.8元/斤 散干辣椒 13 玉米粒 3.45元/斤 4.98元/斤 散玉米渣 表中价格为2020年4月24日标价。 配送价的确定:以发改委官网上一月(周)数据参考物资的均价为基准价,结合中标下浮比 例计算配送价。实际结算中,如无参考品种,通过采购人所在地市场(大润发和家乐福超市对 应物资)实地考察方式与中标下浮比例综合订价。未在开标一览表中的采购物资以对应类别的 平均中标下浮比例计算配送价。 基准价的确定:为参考品种在发改委网站的平均价或采购人所在地(超市)市场平均价格(发 改委网站无参考品种的); 配送价的确定:基准价×(1-中标下浮比例)。 三、质量要求 (一)冷冻食材类内容及要求 1.执行标准:GBT5009.44-2003,GB2708-1994,或国家最新标准。 2.中标企业随货提供同批次的有效的《检疫证明》或《检验报告》。在确认食品符合卫生、 安全标准后,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字后方可入库储藏。必须在保质期内,禽类、牛肉、羊肉、 兔肉保持冷冻状态。超过时限和未按要求提供各种材料的,监狱有权拒收。 3.验收标准 序号 品名 质量标准 1 冻禽蓄肉类 肉质色泽正常,无异味,无长毛及毛根,无杂质,无淤血,无变质黑斑,净 腔,分割包装良好,有肉品品质合格证明,有检疫合格证明。鸭为半边鸭, 鸡为跑山鸡或下蛋鸡,牛肉为牛前或牛腩,羊肉为剔骨板肉。72 2 成品速冻类 预包装,有正规品牌,有检验合格标志及检验报告。 (二)蔬菜类内容及要求 1.执行标准:GB/T8854-1988或国家标准最新标准。 2.中标企业随货提供同批次的有效的《农药残留检验报告》。产品外包装需用筐袋等保持 货物完整无破损,在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字后方可入库储藏。 3.验收标准 序号 品名 优质质量形态 1 小白菜 梗白色,较嫩较短,叶子淡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 2 青菜 梗白色或浅绿色,较嫩,叶子深绿色,整棵菜水份充足,无根。 3 菜秧 梗较细较嫩,叶子细长,淡绿色,棵小似鸡毛,水份充足。 4 油菜 梗短粗,呈淡绿色或白色,叶子厚肥大,主茎无花蕾.水份充足,无根。 5 韭菜 叶较宽,挺直,翠绿色,根部洁白,软嫩且有韭菜味,根株均匀,长20厘米以内。 6 韭黄 叶肥挺,稍弯曲,色泽淡黄,香味浓郁,长20厘米以内。 7 香芹 又名旱芹,叶翠绿,无主茎分枝少,根细,茎挺直,脆,芹菜香味,水份充足,长约30厘米。 8 水芹 叶嫩绿或黄绿,茎、根部呈白色,茎细软,中间空、水份充足,有清香味,长约30厘米。 9 西芹 叶茎宽厚,颜色深绿,新鲜肥嫩,爽口无渣。 10 菠菜 颜色碧绿,平嫩,叶子大、挺直,根桃红,无主茎且无柄无红色,棵株适当。 11 生菜 颜色鲜艳,淡绿,叶子水份充足,脆嫩薄、可竖起,棵株挺直。 12 空心菜 叶薄小翠绿,有光泽,棵株挺直,梗细嫩脆、淡绿色易折断,棵株约15厘米。 13 芥菜 叶大而薄、深绿色、柄嫩绿脆,无主茎,叶株挺直,水份充足。 14 苋菜 有红绿两种,叶子为绿色或红色,叶大薄软,有光泽,茎细短、光滑嫩脆,棵株挺直,水 份充足。 15 芥兰 颜色墨绿,叶短少,有白霜,挺直,梗皮有光泽、绿色、粗长、断面绿白色、湿润。 16 小葱 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15-30厘米。 17 胡葱 叶翠绿、饱满充气,均匀细长、鳞茎洁白、挺直、香味浓郁,长15-30厘米。 18 青蒜 叶翠绿、薄嫩、挺直,蒜茎洁白,水份充足,外表无水。73 序号 品名 优质质量形态 19 香菜 翠绿、挺直、根部无泥、香气重、水份充足。 20 青椒 长形或萝卜形,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层中等有辣味。 21 西椒 柿形或灯笼形,较大,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各弹性,肉厚少籽, 味道香甜。 22 辣椒 细长圆锥形、颜色黄绿或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薄籽多、 辣味重。 23 红椒 颜色红艳、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 24 蕃茄 颜色大红、粉红或黄色、光泽亮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至少八成熟,肉厚籽少,味 甜中带酸。 25 大白菜 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帮白内叶乳白色,叶新鲜光泽,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 部断面洁白完整。 26 苞菜 外叶淡绿色、,内叶淡黄色,叶肥厚脆嫩,棵株大,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 完整。 27 大葱 葱叶为管状、浅绿色,葱白长、紧实、挺直,无根、长约50cm。 28 茄子 色正(青、紫、白)形正(棒形、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有光泽,有弹性不软,皮薄肉嫩 籽少,个体均匀。 29 蒿笋 笋形粗壮,条直、均匀、叶绿色,茎皮光泽,绿或淡绿色,断面碧绿。嫩叶少。 30 蒜苔 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直、鲜嫩、指甲掐之易断。 31 花菜 花蕾颜色洁白或乳白、功密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湿润,花梗乳白或淡绿,紧凑,外 叶绿色且少,主茎短,断面洁白。 32 西兰花 花蕾颜色深绿、功密紧实不散,球形完整、表面有白霜,花梗深绿、紧凑,外叶绿色且少, 主茎短。 33 黄瓜 颜色青绿,瓜身细短、条直均匀,瓜把小,顶花带刺,有白霜或光泽,肉脆甜、瓤小籽少。 34 冬瓜 皮青翠,有白霜,肉洁白、厚嫩、紧密,膛小,有一定硬度。 35 丝瓜 有棱和无棱两种,皮颜色翠绿、薄嫩、有白霜,条直均匀、细长挺直,易断无弹性,肉洁 白软嫩、子小。 36 苦瓜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凸处明显,条直均匀,有一定硬度,瓤黄白,子小、味苦。 37 毛瓜 颜色翠绿色有光泽,有细绒毛,皮薄嫩,肉洁白子小、形正,有一定硬度。 38 南瓜 颜色金黄色或橙黄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硬实。74 序号 品名 优质质量形态 39 蒲瓜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表面光滑平整、有白色绒毛,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 瓜形周正。 40 佛手瓜 颜色浅绿色,佛手形,有一定硬度,皮脆硬,肉晶莹透明,瓜形正。 41 角瓜 颜色黄绿色、表皮光滑有花纹和棱边,皮薄肉嫩,瓤小子少,有一定硬度,尾蒂有毛刺。 42 黄豆芽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少,芽色洁白晶莹。 43 绿豆芽 豆芽挺直,芽身短而粗,根须少,芽色洁白晶莹。 44 土豆 颜色为淡黄色或奶白色,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皮光滑,体硬不软,饱满。 45 洋葱 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硬度。 46 红薯 颜色粉红或淡黄色,依品种而定,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面无伤,体硬不软、饱满。 47 生姜 颜色淡黄,表皮完整,姜体脆硬,肥大有姜味。 49 蒜头 颜色白色或紫色,蒜皮干燥,蒜瓣结实不散,有硬度。 50 胡萝卜 颜色红色可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不软、肉质甜脆、中心柱细小。 51 青萝卜 颜色青绿,皮薄且较细,肉质紧密,形体完整,水分大份量重。 52 白萝卜 颜色洁白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份量重,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 味甜适中。 53 芋头 颜色为红褐色,表皮粗糙,个体方面军中,断面肉质洁白,且有紫色斑点,不硬心. 54 莲藕 表皮颜色白中带黄,藕节肥大,无叉,水分充足,肉洁白脆嫩,藕节一般为3-4节。 55 鲛白 叶颜色青绿,完整,茎粗壮、肉肥厚较嫩,颜色洁白或淡黄色,折之易断。 56 冬笋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完整清洁,壳肉紧帖、饱满,肉质洁白较嫩,根小。 57 竹笋 笋壳淡黄色,有光泽,笋体粗壮、充实、饱满,肉质洁白较嫩,水分多。 58 香菇 菌盖颜色褐色、有光泽、菌耀为淡米色或乳白色,菌身完整无损,不湿,菌盖大、有弹性、 柄短小,香味浓、重量轻。 59 平菇 菌为洁白色或浅黑色,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 60 金针菇 菌盖颜色乳白、菌柄淡黄色、根部淡褐色,菌身细短,挺直。75 (三)豆制品及鱼蛋类内容及要求 1.执行标准:GB2712-2014或国家最新标准。 2.中标人随货提供同批次的有效的《检验报告》。产品外包装要完整无破损,标识完整规 范,完善食品交接手续,在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字后方可入 库储藏。必须明确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必须在保质期内,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的时 间配送。超过时限和未按要求提供各种材料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3.验收标准: 序号 品名 质量标准 1 豆制品 新鲜,保证当天货品;干净,无灰尘,异味;外形完整,无破损;新鲜豆腐饱满,结实, 颜色正常;如有包装,应整洁,分量足。老豆腐,大锅烹调不易散。 2 草鱼 鲜活,每条不低于3斤。 3 蛋类 中号,大小均匀,新鲜,在保质期内。 (四)干杂调料及面条类内容及要求 1.执行标准:GB/T20903-2007或国家最新标准。 2.中标企业随货提供同批次的有效的《检验报告》。产品外包装要完整无破损,标识完整 规范,完善食品交接手续,在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字后方可 入库储藏。必须明确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应在保质期内,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的时 间配送。超过时限和未按要求提供各种材料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3.验收标准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新鲜度 水量:充足 ,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色泽:新鲜、光亮不变色;硬度:饱满、充实、软 硬适中。 机械伤 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病虫害 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 形 状 曲线谐调,外形优美,果实硕大,无不良图案及异状。 成熟度 适中,无过熟,未熟现象。 污染 无污染,残留农药。 包装 规范、卫生、整齐、美观;冻类等应用保鲜袋进行冷冻封装;普通干货、调料类用纸箱包装。 干调类 保证干燥,无水分;外形完美,整齐,无碎渣;粉状类:无碎渣,杂质,颜色正常;色泽好, 香味纯正;有包装类:完整,干净,分量足,优质产品。 红糖 外包装要完好,无任何打开过的痕迹,在保质期内,外包装表面无任何污物,用手触摸无任 何潮湿现象,不应有任何特殊的气味,不应有任何杂物,色泽鲜亮,优质产品。76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干面条 面条形状为韭菜叶形或宽面条,由特一粉制作,干燥无霉变,筋道好,耐大锅烹调,可大包 装。 花生米 粒实大小均匀、粉红色、无破损、口味好,无霉烂变质,优质产品。 豌豆 粒实大小均匀、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优质产品。 饭豆 粒实大小均匀、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优质产品。 黄豆 粒实大小均匀、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优质产品。 大白豆 粒实大小均匀、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优质产品。 绿豆 粒实大小均匀、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优质产品。 小木耳 角质状,硬而脆性,背面暗灰色或灰白色手摸上去感觉干燥,无颗粒感,嘴尝无异味,优质 产品。 干海带 叶片宽厚,浓绿色或紫中微黄,没有枯叶,没有泥沙的,没有霉变,干净整齐,优质产品。 白粉丝 粉丝的白度和亮度适中,呈透明或半透明状态。外包装需有QS或SC食品安全检测标识。豌豆 优质产品。 苕粉丝 外包装需有QS或SC食品安全检测标识。优质产品。 苕豆粉 无质量问题,无霉变,无异味。优质产品。 玉米粒 无质量问题,无霉变,无异味。优质产品。 干香菇 为黄褐或黑褐色,具有浓郁的、特有的香菇香气;无其他怪味、霉味。优质产品。 干黄花 色泽金黄或褐黄色;无霉变、无腐烂、无碎渣。优质产品。 花椒 色鲜红,麻味足,香味大,无椒柄。优质产品。 干海椒 干辣椒要体形完整,不能太碎。不破损情况下,干辣椒不会有呛鼻味。摸上去干燥,不能有 回潮、发软的现象,优质产品。 胡椒面 具有纯正浓厚的胡椒香气,味道辛辣,粉末均匀,用手指头摸不染颜色。优质产品。 红油 豆瓣 外包装需有QS或SC食品安全检测标识。色泽鲜亮,无其它异味、异色,10KG包装。 甜面酱 外包装需有QS或SC食品安全检测标,川式甜面酱,10KG包装。 豆鼓 外包装需有QS或SC食品安全检测标,一级塑料包装。 黄豆酱油( 老抽) 外包装需有QS或SC食品安全检测标识,10.5升一次性桶装。 食醋 外包装需有QS或SC食品安全检测标,5 升一次性桶装。 白糖 色泽气味正常,未受潮结块,外包装需有QS或SC食品安全检测标,一级蔗糖50㎏/袋。 八角 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 山柰 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 香叶 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 丁香 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77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茴香 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 桂皮 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 白蔻 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 草果 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 沙仁 粒实大小均匀、色泽气味正常,无霉烂变质,无虫蛀,优质产品。 四、配送要求 (一)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 (二)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 (三)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 要求。 (四)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 (五)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 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五、履约要求 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②食品质量控制管理制度、③食品配送 管理制度、④食品采购制度、⑤仓库管理制度、⑥车辆及工具消毒保洁制度等内容; 六、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和地点 ※1.履约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至2020年12月31日(如新的年度招标未出结果可 延至2021年招标确定新供应商之日止,追加的合同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 0%))。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 (二)※履约保证金:每包20000元,交至采购人,履约期满后无息退还。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货款支付方式为次月结算上月货款,若遇特殊情况 可适当延期。供应商凭验收单据和乙方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送货单据等,办理相关签批手续, 结算货款,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注:具体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四)报价下浮率 投标人所报价格为送达指定地点含税价。包含食材、损耗、仓储、运输、加工服务、检测、 人工等一切所需费用。 1、基准价的查询78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上公布的“中心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表”最 近一期数据为参照依据。 2、基准价的确定:为参考品种在发改委网站的平均价或采购人所在地市场平均价格(发改 委网站无参考品种的); 3、配送价的确定:基准价×(1-中标下浮比例)。 每包以综合排名第一位的投标商作为中标企业,其他企业依次按照高低排序。若中标企业 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排序顺延签约。下浮比例合同期内不得变更。 (五)※合同价款 投标人所报价格为送达指定地点含税价。包含食材、损耗、仓储、运输、加工服务、检测、 人工等一切所需费用。 (六)项目验收方法和标准 1.所有货物及外包装必须安全、卫生、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质量要求,产品必须通 过国家强制要求的各类认证。 2.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监督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能出 具相关权威部门近期有效清晰的质检报告单。 3.所有货物有较好的感官性状。 4.若中标人所提供物资的质量因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导致采购人被卫生防疫、检疫部门 处罚,所产生的罚款费用由中人全额承担,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 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5.原材料验收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准确无误 后,双方签字,各自留存。 6.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 仍然不符合标准的招标方有权对供应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七)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时间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影响正常供餐,每次罚款3000.00元,超过3次采 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质量未保证,采购人可拒收产品,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必须与 产品同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无检验报告采购人有权拒收,相关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由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经调查核实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4.采购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与中标人对账并按时支付货款,中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放弃配 送资格,不承担违约责任。 5.因中标人的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强制取缔中79 标人配送资格;同时中标人将承担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及一切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 责任。 6.配送过程中,若发现中标人有违规行为和隐瞒从2015年1月起至今的违法经营活动及食 品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强制中标人退出配送资格,中标人将承担 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7.在合同期内,由于中标人的资质被相关主管部门取缔,本合同将自动解除,中标人将承 担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8.当地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所配送的食品进行质量抽检出现不合格时,如需对采购人进 行处罚时,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全额承担。 9.预计采购量多于实际需要量时,如采购人需要退换部分货物,中标人应免费办理退换货 ;质保期2个月以内的货物,采购人如需更换,中标人须在4小时内免费提供更换货物服务。 ※10.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不达标或造成食物中毒等其他严重后果,中 标人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食品安全不达标、 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违法行为的投标人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予以淘汰(提供承诺函)。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 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九)其他要求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单位 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必须委派投标文件中确定的固定服务人员针对采购单位工作,列出联系人名单、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库房地址等,按照采购人要求做政审核查,列表交报采购人备案。与本 项目服务相关人员须具有健康证,且与中标人就本项目签订监管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承诺书。 3.中标人应按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配送,保障罪犯食堂正常运行。中标人必 须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和运输安全,并向采购人提供每 批次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中标人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产品,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 担。80 4.中标人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监狱,将配送货物直接配送至指定地 点,其他食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配送。储存、配送、税费等一切环节费 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投标人应承诺拟一旦中标后,在本次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投标时 拟派的管理层人员一致,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得到采购人确认,并将 更换人员的信息资料在采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单位人员。若擅自更换或实 际参与的管理层人员非中标人本单位人员,视为虚假相应,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涉及的配送人员(除驾驶员外)提供健康证明(提供承诺函或健康 证)。 ※8.在供货过程中,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建立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和定期回访制度,若发现 供应商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其它违规行为,由采购人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采购人须立即 终止其供货合同。凡不守信用、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食品安全不达标、以 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供应商经查证属实的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及时予以淘汰(提供承诺 函)。 ※(十)服务要求 中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中标人管理 层人员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 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提供承诺函)。 注意:①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如涉及)。 ②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招标文 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81 第七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 定本评标办法。 (二)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 有的投标人。 (四)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五)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六)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 明或者纠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七)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 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 情况(注明法律法规依据)。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三、评标程序 (一)熟悉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熟悉招标文件,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符合性审查内容、采 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 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 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82 3.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停止评标: 3.1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必要的与采购项目有关的政策制度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继续评标 将导致违法或者错误评标的; 3.2有关单位和个人非法干预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标的; 3.3其他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履职的情形。 4.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或者可以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 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 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 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1.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 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在投标文件的规范性评审时进行扣分: 1.1正副本数量齐全,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1.2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 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1.3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1.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 认的除外); 1.5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2.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2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2.3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 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2.4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2.5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2.6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 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83 2.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三)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评标争议处理规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等需要共 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 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 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 (五)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 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 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 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 或者纠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 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3.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3.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按 照以下原则处理: 4.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 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4.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 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4.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4.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84 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 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职责,不得将应当澄清、说明 或者纠正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唱标时单 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 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七)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 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投标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 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 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 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 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 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一)评委会只对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 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85 (二)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评分因素及权重”。 (三)除价格因素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进行评价、打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 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四)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绝澄清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 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2.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响应不全面,格式不规范,内容不整齐; 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 (五)综合评分明细表 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2.综合评分明细表 第一包:冷冻食材类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报价 (55%) 55分 以本次最低投标折扣率为基准折扣率,投标报价得分=(基准折扣率/投标 折扣率)×55×占比。 注:投标折扣率计算方式为100%-下浮比例。 所有物资占比得分之和即为报价总得分。 冻鸭(半边鸭)、冻鸡、冻牛肉(牛前)、冻鸡胸肉、冻巴沙鱼片以南充市大 润发、家乐福两家超市相应品种的均价为基准价进行报价;半边鸭占报价 的40%,其余各占报价的15%。 二 企业能力 (8%) 8分 1.有固定的专用冷藏食品配送车辆,提供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每 车得2分,最高得6分。(或属于物流运输租赁合作的,提供租赁合同证 明,每例得2分,最高得6分。) 2.能够运行流通追溯系统的得2分。 三 履约能力 (6%) 6分 提供类似产品履约能力,一个得1.5分,最多得6分,同一采购人的履约 经验不重复计算(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否则得0分)。 四 企业荣誉 (4%) 4分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含盖标的物的,得1 分。86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2.投标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含盖标的物的,得1 分。 3.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含盖标的 物的,得1分。 4.投标产品具有绿色或无公害食品或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证书的,得1分。 以上项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1-3项提供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在中国国家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的查询页面截图,地理标志产品提供相关 部门的认证公告网页截图;否则得0分。 五 综合实力 (13%) 13分 1.冷藏库及营业面积≥300平米的得6分;250平米≤冷藏库及营业面积< 300平米的得5.5分,200平米≤冷藏库及营业面积<250平米的得5分,1 50平米≤冷藏库及营业面积<200平米的得4.5分,100平米≤冷藏库及营 业面积<150平米的得4分,50平米≤冷藏库及营业面积<100平米的得3 分,50平米以下的得1分,无冷藏库的得0分;(投标文件提供房产证明 或者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得0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包括 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②食品质量控制管理制度、③食品配送管理制度、 ④食品采购制度、⑤仓库管理制度、⑥车辆及工具消毒保洁制度等内容进 行评审:上述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措施健全、完全响应 采购要求的得3分。每有一项存在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指:管理制度与项 目情况不匹配;人、料、机使用计划混乱;管理制度有漏项不相容的)扣 0.5分,扣完为止。 3.投标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及农产品食品检验职 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其中一个的得0.5分(投标文件提供证书复印 件及发证机构官网查询截图,否则得0分)。 4.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承保额度1000万及以上的得3分,500-100 0万(含 500万)的得2.5分,100-500万(含100万)的得2分,100万以 下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文件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 否则得0分),没有的不得分。 六 售后服务 保障(1 13分 1.满足或优于采购人实际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具有实施方案的得8分: 其中有专门的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得1分,有服务计划和人员安排得87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3%) 1分,有配送和验收方案得1分,有质量保证措施得2分,有食品安全承 诺书得1分,不合格货物退换处置方案得1分,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 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况)设计处置预案的得1分;不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和 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按对应的具体方案扣分);有三个及以上具体实施 方案不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的本项不得分。 2.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储存仓库(自有或租赁)的,得1分(提供房 产证明或租赁证明材料复印件盖鲜章有效,否则视为未提供)。 3.配送人员保障:提供6名及以上配送人员的得3分,每少一人减0.5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配送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否则得0分)。 4.设置有固定服务热线,并有专人服务本项目的得1分; 七 扶持少数 民族地区 1% 1分 投标人注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得1分。 注:指供应商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 照复印件。 第二包:蔬菜、干杂调料、豆制品及鱼蛋类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一 报价 (60%) 60分 以本次最低投标折扣率为基准折扣率,投标报价得分=(基准折扣率/投标 折扣率)×60×占比。 注:投标折扣率计算方式为100%-下浮比例。 所有物资占比得分之和即为报价总得分。 蔬菜类的大白菜、莲花白、花菜、茄子、芹菜、白萝卜、土豆、大青椒等 八样蔬菜以相应品种的成都市发改委官网价为基价进行报价,每样蔬菜占 报价的2.5%; 豆制品及鱼蛋类的豆腐(老豆腐)、草鱼、鸡蛋以成都市发改委官网相应品 种的豆腐、草鱼、鸡蛋价格为基价进行报价,豆腐占20%,草鱼占5%,鸡 蛋占15%; 干杂调料类:绿豆、面条、白糖以成都发改委官网相应品种的绿豆、切面 和白砂糖的价格为基价进行报价,面条占10%,绿豆占3%,白糖(散装)占 3%;其余品种以南充市大润发和家乐福两大超市相应品种的零售均价为基 价进行报价,玉米粒占3%,豆瓣(10公斤装)占3%,甜面酱(10公斤装)占 3%,黄豆占3%,酱油(一次性桶装黄豆酱油)占3%,花椒占3%,干辣椒占 3%,干海带占3%88 二 企业能力 (8%) 8分 1、有固定的专用食品配送车辆,提供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每车 得2分,最高得6分(属于物流运输租赁合作的,提供租赁合同证明,每 例得2分,最高得6分); 2、提供至少一辆冷藏车辆的得2分。 三 履约能力 (6%) 6分 提供类似产品履约能力,一个得1.5分,最多得6分,同一采购人的履约 经验不重复计算(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否则得0分)。 四 企业荣誉 (4%) 4分 1.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含盖标的物的,得1 分; 2.投标人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含盖标的物的,得1 分; 3.投标人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覆盖的业务范围含盖标的 物的,得1分; 4.投标产品具有绿色或无公害食品或有机食品或地理标志证书的,得1分。 以上项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1-3项提供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在中国国家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的查询页面截图,地理标志产品提供相关 部门的认证公告网页截图;否则得0分。 五 综合实力 (10%) 10分 1.仓库及营业面积≥400平米的得4分;300平米≤仓库及营业面积<400 平米的得3.5分,200平米≤仓库及营业面积<300平米的得3分,100平 米≤仓库及营业面积<200平米的得2.5分,50平米≤仓库及营业面积<100 平米的得2分,50平米以下的得1分,无仓库及营业场地的得0分。(投标 文件提供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得0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包括 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②食品质量控制管理制度、③食品配送管理制度、 ④食品采购制度、⑤仓库管理制度、⑥车辆及工具消毒保洁制度等内容进 行评审:上述内容均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善详细、措施健全、完全响应 采购要求的得3分。每有一项存在内容错误(内容错误指:管理制度与项 目情况不匹配;人、料、机使用计划混乱;管理制度有漏项不相容的)扣 0.5分,扣完为止。 3.投标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及农产品食品检验职 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其中一个的得0.5分。(投标文件提供证书复 印件及发证机构官网查询截图,否则得0分)。 4.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承保额度500万及以上的得2分,300-50089 万(含300万)的得1.5分,100-300万(含100万)的得1分,100万以下 的得0.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文件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 否则得0分),没有的不得分。 六 售后服务 保障(1 1%) 11分 1.满足或优于采购人实际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具有实施方案的得7分: 其中有专门的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得1分,有服务计划和人员安排得 1分,有配送和验收方案得1分,有质量保证措施得1分,有食品安全承 诺书得1分,不合格货物退换处置方案得1分,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 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况)设计处置预案的得1分;不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和 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按对应的具体方案扣分);有三个及以上具体实施 方案不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和项目实际情况的本项不得分。 2.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储存仓库(自有或租赁)的,得1分(提供房 产证明或租赁证明材料复印件盖鲜章有效,否则视为未提供)。 3.配送人员保障:提供4名及以上配送人员的得2分,每少一人减0.5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配送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否则得0分)。 4.设置有固定服务热线,并有专人服务本项目的得1分; 七 扶持少数 民族地区 1% 1分 投标人注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得1分。 注:指供应商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 照复印件。 五、复核 (一)评标委员会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 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二)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 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 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要求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 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1.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1.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1.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 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90 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 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 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 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 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 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得离开评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3.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3.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3.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3.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六、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 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 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 七、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 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91 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 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 拒不签字又不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八、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理由。对于废标的 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 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九、定标 (一)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不少 于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 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 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 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 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 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注: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 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92 人,依次类推。 5.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 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 书,逾期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通知书快递至中标人,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不利后果。 6.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十、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标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进行独立评标; (三)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标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 标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标过程中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一、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 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 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 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 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 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93 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请托。 (八)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十二、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 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十三、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违约情形 (一)答应参加评审活动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者迟到,且不及时告知抽取终端工作人员, 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不遵守评审现场工作纪律的; (三)明显故意拖延评审时间的; (四)抄袭其他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的; (五)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导致评审过程、评审结果违法 违规,情节轻微不构成行政处罚的; (六)索取高于规定的劳务报酬,或者要求先给付报酬再进行评审,或者因劳务报酬低而拒 绝评审、拒绝签署评审报告的; (七)不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记录或者反馈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的; (八)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但不构成行政处罚行为的。94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四川省川中监狱冷冻食材及副食采购项目 甲方(采购人):四川省川中监狱 乙方(中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自愿签订 本合同,双方同意遵守如下条款: 1.合同货物: 序 号 货物类 别 品种 等级标 准 数量 下浮比例 平均下浮比例 采购单价 1 冷冻类 冻半边鸭 国家或 行业标 准 按实际供 货数量 冻鸡 冻牛肉(牛前) 冻鸡胸肉 冻巴沙鱼片 2 蔬菜类 3 豆制品 及鱼蛋 类 豆腐 草鱼 鸡蛋 4 干杂调 料类 面条 绿豆 白糖95 序 号 货物类 别 品种 等级标 准 数量 下浮比例 平均下浮比例 采购单价 干海带 红油豆瓣 甜面酱 黄豆 酱油 花椒 干辣椒 干海带 注:上表中所列物资分别以各自下浮率计算单价,未在上表中所列物资分类以平均下浮率 计算单价。 2.交货时间、地点 2.1交货时间:按甲方通知的时间。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及付款 3.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货款支付方式为次月结算上月货款,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期。 3.2供应商凭验收单据和乙方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送货单据等,办理相关签批手续,结 算货款,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3.3验收标准详见附件1:质量要求、附件2:服务要求。 4.质量保证 4.1乙方应保证所供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 (1)质量标准:参照《第六章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2)每批货质保期有效期参照《第六章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3)包装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包装标识清楚。 (4)验收标准:参照《第六章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5)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投标人 投标时提供的样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6)在供货期间,若招标人对中标人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政府质量检测部门检验。 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并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两次以上,则合96 同中止。 (7)中标人所提供每批次产品,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入库验收单》,由验收经 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 4.2乙方所供货物必须在保质期限内,不得超过保质期限。 4.3如果因乙方所供货物引发的食物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全部经济损失。 4.4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有合法标识。 4.5甲方在验收或使用乙方所供货物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 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 5.供货方式 5.1由甲方将所需货物及数量提前3天通过信函或电话方式告知乙方。乙方不得多供或少 供,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5.2乙方不得在未接到甲方通知的情况下擅自送货。 5.3乙方应保证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6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 6.1由乙方自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装、运货物、检测货物所产 生的费用、货物在途中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误期及赔偿 7.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甲方应从货款中扣 除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甲方该笔订货总价的20%计赔。 7.2本合同确定的物资系监狱服刑人员生活物资,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供货,导致甲方必须 另行市场采购,甲方的市场采购价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价差和甲方的市场采购费用应由乙方全 部承担。 8.违约责任 8.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整),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向 甲方交纳。甲方于合同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乙方被取消配送资格,则履约保 证金不予返还,并在三年内乙方不得参加监狱系统采购活动。 8.2若一方违约,导致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000.00元(壹拾万 元整)。 8.3未按约定时间送货到采购人影响正常供餐,每次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00元, 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8.4质量未达标,采购人可拒收产品,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必须与97 产品同时送到采购人,无检验报告采购人有权拒收,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8.5由服务质量引起的投诉,经调查核实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甲方不返还 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8.6采购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对账并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放弃配送 资格,不承担违约责任。 8.7因乙方的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配 送资格;同时甲方不返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8配送过程中,若发现乙方有违规行为和隐瞒从2015年1月起至今的违法经营活动及 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强制乙方退出配送资格,甲方不返还乙 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8.9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的资质被相关主管部门取缔,本合同将自动解除,并甲方不返 还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8.10当地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所配送的食品进行质量抽检出现不合格时,如需对采购 人进行处罚时,所有费用均由配送乙方全额承担。 8.11预计采购量多于实际需要量时,如采购人需要退换部分货物,乙方应免费办理退换 货;质保期2个月以内的货物,采购人如需更换,乙方须在4小时内免费提供更换货物服务。 8.12乙方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物质量不达标或造成食物中毒等其他严重后果,乙方 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未按采购方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食品安全不达标、以 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违法行为的供应商将一律列入黑名单并予以淘汰. 9.合同生效 9.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2本合同有效期限:从2020年合同签订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若因特殊原因致未 及时招标可延长至下次招标确定供应商之日止)。 9.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9.4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0.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属有附件合同,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食品安全承诺书 (2)监管安全承诺书 1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双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98 11.1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有效期内持续向甲方供货,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确定每 批货物的单价和订货的其他条件。乙方不得以双方对后续订货的条件协商不成为由,终止或拖 延对甲方的供货,否则应按本合同第8条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1.2价格调整: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原则上蔬菜每周调整一次价格,其余物资每月调 整一次价格;以发改委官网上周一期(或上月最后一期)参考物资的均价作为当月基准价,结合 中标下浮比例计算实际价。实际结算中,通过采购人所在地市场实地考察方式与中标下浮比例 综合订价。 基准价的确定:为参考品种在发改委网站的平均价或采购人所在地市场平均价格(发改委 网站无参考品种的); 配送价的确定:基准价×(1-中标下浮比例)。 11.3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搭售本次采购项目以外的其它生活物资。 11.4甲方因上级机关政策调整,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需 配合执行。 注:本合同为参考,可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调整99 (本页无正文)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住所): 地址(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100 附件一 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食品供应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单位作为川中监狱服刑人员生活物资 供应商,特此郑重承诺: 一、保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 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保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标准 化法》、《计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 制假售假。 三、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 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 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 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配送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 四、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 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保 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 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 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 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 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 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 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101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 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由此给监狱造成的损失和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负责赔偿;情节严 重涉嫌犯罪的,由监狱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公章): 2020年 月 日102 附件二 监管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遵守和执行监狱相关规定,本单位作为川中监狱罪犯生活物资供应商,郑重承诺: 一、合理安排业务人员 1.负责认真审查到川中监狱的业务人员是否有不适宜进入监狱的情况,确保公司业务人员 符合监狱规定要求。 2.积极配合监狱办理业务人员进入监狱所需的有关资料手续,更换业务人员由公司及时公 函告知。 二、加强业务人员教育 1.积极加强业务人员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知识专门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 2.提高业务人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三、加强业务人员管理 1.保证业务人员进入监管区后在监狱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活动,服从监狱民警的管理。 2.严格执行监狱关于违禁品、违规品管控制度,认真落实违禁品、违规品清缴制度。 3.严格执行监狱关于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门岗管理规定,遵守全员安检徒手进监制度, 主动接受监狱民警对人身及物品的安全检查,主动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 4.绝不将违禁品、违规品带入监管区,绝不为罪犯传带、提供使用违禁品和违规品。 四、违规问题的处理 (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业务人员一律不得再进入监管区。 1.不按规定佩戴出入证,离开监狱不交回出入证的。 2.在监狱禁烟区内吸烟的。 3.不遵守监狱相关规定,在监管区内无民警陪同的情况下随意乱窜监区,私自与罪犯接触 的。 4.虽有民警陪同,但与罪犯进行非业务性交谈的。 5.未能妥善保管临时出入证等可被罪犯利用的物品的。 6.为罪犯传递书信、书籍、杂志、报刊等印刷品的。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监狱有权与我公司解除合同。由此给监狱造成的损失和违约责任 由我公司承担并负责赔偿;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由监狱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携带以下违禁品进入监管区:枪械、手机及其它通讯具、摄(照)像机、录(收)音器材、 各种可移动存储介质(MP3/MP4/U盘/移动硬盘等)、现金、酒类,各种管制刀具、有毒有害物103 品、易燃易爆等违禁品、危险品。 2.交给罪犯以下物品:现金、有价证券、证件、衣物、假发头套、各类食品、药品、刀具、 利(刃)器、绝缘器材(具)、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等违禁品、危险品。 3.盗窃监狱财物,打听、收集、传播或泄露监狱敏感信息;利用罪犯做私活,与罪犯拉帮 结伙、发生冲突及其他违犯监狱规定的不当行为的。 4.其他危及监狱安全稳定的情形。 承诺人(公章): 2020年 月 日104 第九章附件 附件一:《2020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供应商)》 2020年度信用评价服务效果调查表(供应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被评价代理机构名称:南充乾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序号 测评内容 满意 (3分) 基本满意 (2分) 一般 (1分) 不满意 (0分) 1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2 询问答复 3 质疑答复 4 服务态度 对代理机构工作的其他建议: 供应商名称: (加盖鲜章) 说明:请贵公司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0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满意”、 “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评价档次栏中选取一栏打“√”,并加盖鲜章。105 附件二: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 123号文) 查询链接: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jzcfg/40288687657ff7550 1672fd954532414.html 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金融机构,各采购 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大 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神,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 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 14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融资概念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 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 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财政引导,市场运行 财政部门推进“政采贷”,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政 采贷”,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 (二)建立机制,服务银企 财政部门与银行建立“政采贷”工作机制,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 拓宽银行的融资业务,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优质优惠,加强扶持106 银行按优于同期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向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贷款额度由银行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要求申请融资的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不 收取融资利息之外的额外费用。 三、基本条件 (一)银行暨“政采贷”金融产品 1、征集。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可以于2018年12 月21日前,直接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四川省财政厅可以根 据情况每年征集一次有意向开展“政采贷”工作的银行。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银行基本情况、“政采贷”产品名称、申请贷款条件、申请贷款方式、 申请贷款程序、贷款审查流程、贷款额度、发放贷款时间、收款方式及其他优质服务和优惠承 诺等。 银行提供的“政采贷”产品应当满足“无抵押担保、程序简便、利率优惠、放款及时”的 基本条件以及本通知其他相关规定。 银行申请材料中应当载明其自愿提供“政采贷”产品,自担风险,不得要求或者变相要求 财政部门和采购人为其提供风险担保、承诺。 2、公示。四川省财政厅收到银行提交的书面申请后,对满足本通知要求的银行及其“政 采贷”产品具体信息,及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银行申请材料中提供的“政采贷” 产品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四川省财政厅将退回申请,并告知理由。 (二)供应商 政府采购供应商向银行申请“政采贷”,应当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能力; 3、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未被财政部门依法暂停、责令重新开展或者认定中标、成交无效; 4、无《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法院、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6、在一定期限内的(银行可以具体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履约 过程中,无不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者产生法律纠纷被法院、仲裁机构判决、 裁决败诉的; 7、其他银行要求的不属于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的条件。 四、构建平台107 四川省财政厅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统一构建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推进四川 省“政采贷”工作信息化建设。 五、财金互动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 号)等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政采贷”贷款产生的损失,纳入财政金融互动 政策范围给予风险补贴。 六、基本流程 (一)意向申请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 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 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二)正式申请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法定时间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应当依法在7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可凭政府采购合 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正式申请。 对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名称及账号,作为供应商 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账号。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在还款前变更收款账号的,供应商应当事前书 面告知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并获得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采购人和放款银行同意后,采购人 与供应商应当就该条款重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 分,并在签订后依法在7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 告。 (三)贷款审查 银行按规定对申请“政采贷”的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过 程中,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对该政府采购合同的书 面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核实,有关单位应当配合。银行审查通过后,应当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及时放款。 (四)信息报送 银行完成放款后,应当通过四川省“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填写《四川省“政采贷” 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终了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报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和分析“政采贷”信息,不断推进“政采贷”工作。 (五)资金支付108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采购人必须将采购资金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中注明的贷款银行名称 及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回收。采购人不得将采购资金支付在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以外的 收款账号。 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银行需要查询采购资金支付进程有关信息的,财政部门和采购 人应当支持。 七、职责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政采贷”工作,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不 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政采贷”采购项目的跟踪监督,对于银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核实或者获取合法范围内的相关政府采购信息有困难的,可以积极进行协调。财政部门不得为 “政采贷”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 (二)银行应当切实转变注重抵押担保的传统信贷理念,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 断完善“政采贷”产品,优化贷款审查流程,简化贷款审查手续,提供更多优质服务,同时做 好风险防控工作。银行对于供应商是否如期还款情况及未如期还款的主要原因等信息,应当及 时向财政部门反馈。 (三)采购人应当积极支持“政采贷”工作,对于银行、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需求,应当支持。 对于已融资采购项目,供应商履约完成后,要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工作,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 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 (四)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采取有效方式,向供应商宣传“政采 贷”政策。银行需要借用采购代理机构的场所直接向供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支持。 (五)供应商应当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 约,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偿还债务。 (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 采贷”银行及其产品,也不得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 (七)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政采贷”工作过程中,发现新问题、新情况或者有意见建议 的,请及时向四川省财政厅反馈。 八、违规处理 (一)银行违规处理 银行不按照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政采贷”产品服务承诺事项办理供应商信用融资 贷款申请的,由四川省财政厅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撤销 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的公示信息,取消其资格,并在1-3年内拒绝接收其再次申请。109 (二)供应商违规处理 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造假或者其他造假方式违规申请信用融资的,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或 者约定,导致无法偿还信用融资贷款的,或者拒绝或无故拖延还款付息的,由有关部门单位依 法处理,纳入“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 (三)其他违规处理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支持银行借用场所向供 应商介绍其“政采贷”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供应商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 产品的,或者有关单位或个人违规干预银行向供应商进行贷款的,由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进 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者变相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附件:四川省“政采贷”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