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实验学校的委托,对丽水市实验学校食堂粮油供货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
1.采购编号: 浙鼎峰磋商[2020]106号
2.采购项目:丽水市实验学校食堂粮油供货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米面、粮油等;
限价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最高限价 |
1 | 优质晚籼米(长颗粒) | 5.5元/公斤 |
2 | 普通晚籼米(长颗粒) | 5.0元/公斤 |
3 | 超级稻米(稻花香) | 7.5元/公斤 |
4 | 超级稻米(小町) | 6.0元/公斤 |
5 | 优质晚粳米 | 5.5元/公斤 |
6 | 普通晚粳米 | 5.0元/公斤 |
7 | 特级面粉(中筋) | 5.0元/公斤 |
8 | 非转基因玉米油 | 12.8元/升 |
9 | 非转基因橄榄葵花调和油 | 11.5元/升 |
10 | 非转基因菜籽油 | 12.5元/升 |
11 | 非转基因压榨花生油 | 35元/升 |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3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4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5.6具有粮油食品经营范围的供应商,且具备批发、仓储、配送等配套服务的能力。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8月17日— 8月23日每天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仅接收在公告期限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质疑)。
8.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报名表;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联系人: 朱润锋 15990897258 邮箱:1778329860@qq.com
9.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现场获取书面获取的 300元/份。
9.1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0.保证金交纳:
10.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10.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0.3履约保证金:伍万元。
10.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缴纳,或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11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9:00(北京时间)。
1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区人民街611号丽水市商会大厦5楼)。
14.开标时间:2020年8月27日9:0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区人民街611号丽水市商会大厦5楼)。
16.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www.zjzfcg.gov.cn 、 www.lssggzy.com
17.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实验学校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8-2050498
质疑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578-2605182
地址:丽水市丽阳街757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林秋丽 联系电话:0578-2571155
质疑联系人:朱润锋 联系电话:0578-2522968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79号3楼
采购人:丽水市实验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 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