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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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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2020-2021年度增补食材生产企业征

招标详情

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2020-2021年度增补食材生产企业征集公告
项目名称 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2020-2021年度增补食材生产企业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 SQ2020005 挂牌价(万元) 详见公告
挂牌时间 2020-08-14 截止日期 2020-08-20
地点
新学年开学在即,按照《广安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规划,今秋将全市所有学校全部纳入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以下简称 平台 )进行大宗食材采购。经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工作会商协调小组研究决定,现对2020 2021年度需增补的食材生产企业进行公开征集。
一、项目名称: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2020-2021年度增补食材生产企业征集
二、征集需求:
通过安全健康、公平竞价、公开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征集质量可靠、信誉度高、供应有保障的食材生产企业增补入驻平台,其中大米生产企业1家、面粉生产企业1家、面条生产企业1家和鸡蛋生产企业1家。
三、应征企业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产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1.具备与征集入驻相应品类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相应品类产品的生产能力;
3.具有能证明企业生产或销售业绩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请于2020年8月14日至8月20日09:00-17:00(周末除外)在广安市金安大道26号506室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递交应征文件;
(二)应征文件内容及规范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提供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 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本人办理则无需提供);
5.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办理则无需提供);
6.提供《无重大安全事故和违法记录承诺书》;
7. 提供一年以内具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8.提供能证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或销售业绩的《财务(审计)报告》(部分)(复印件);
9.提供企业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员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0.提供企业业绩、荣誉以及能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材料;
11.应征文件制作规范:应征文件应为A4尺寸制作,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加盖应征人公章。应征文件不接受邮寄,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应征文件不予接收。
五、评审方法
(一)本项目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生产企业评分表附后)。
(二)评审小组由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广安市供销社各委派1人,平台2人组成,采取综合评分办法对生产企业进行评审。评审平均得分最高者中选。
(三)评审过程由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六、征集公告和中选结果发布渠道
(一)本征集公告及中选结果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网站和平台微信公众号(广安学生食堂食品安全平台)发布;
(二)函告行业知名企业。
七、联系方式
征集人:广安市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平台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826-8862686




附件一:
大米生产企业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应征人销售业绩80% 80 以应征产品生产企业2019年财务报表中二级及以上大米的营业收入总额为依据,营业额第一名80分、第二名78分、第三名76分,以此类推。
2 应征人综合实力10% 10 1.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属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市级得0.5分;
2.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HACCP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OHSAS18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5.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6.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认证证书的得1分;
7.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 绿色食品 认证的得1分;
8.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国家粮食局颁发的 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得1分;
9. 应征产品被纳入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名录的得1分。
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应征人鲜章。
3 其他10% 10 一、技术指标和配置(4分)
1. 完全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得3分,检验报告每少检验一项的扣0.5分,本项3分扣完为止;
2. 技术要求高于征集文件要求且能体现应征产品的性能更优的一项加0.5分,最多加1分。
二、售后服务(3分)
1. 对应征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完全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2分,每有一项缺失或脱离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0.5分,本项2分扣完为止;
2. 应征产品在本项目范围内设有固定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半年以上得1分(以合同或者授权书为准)。
三、应征产品参保情况(3分)
应征人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在有效期内的),保额20000万元(不含)以上得3分,保额10000万(不含)至20000万元得2分,保额10000万及以下得1分,未购买的不得分。
1. 技术指标和配置 应提供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2. 应征产品参保情况 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应征人鲜章。
附件二:
面粉生产企业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应征人销售业绩80% 80 以生产企业2019年财务报表中应征产品的营业收入总额为依据,营业额最高的得80分、第二名78分、第三名76分,以此类推。
2 应征人综合实力10% 10 1.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属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市级得0.5分;
2.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HACCP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OHSAS18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5.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6.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认证证书的得1分;
7.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 绿色食品 认证的得1分;
8.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国家粮食局颁发的 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得1分;
9. 应征产品被纳入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名录的得1分。
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应征人鲜章。
3 其他10% 10 一、技术指标和配置(4分)
1. 完全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得3分,检验报告每少检验一项的扣0.5分,本项3分扣完为止;
2. 技术要求高于征集文件要求且能体现应征产品的性能更优的一项加0.5分,最多加1分。
二、售后服务(3分)
1. 对应征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完全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2分,每有一项缺失或脱离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0.5分,本项2分扣完为止;
2. 应征产品在本项目范围内设有固定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半年以上得1分(以合同或者授权书为准)。
三、应征产品参保情况(3分)
应征人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在有效期内的),保额20000万元(不含)以上得3分,保额10000万(不含)至20000万元得2分,保额10000万及以下得1分,未购买的不得分。
1. 技术指标和配置 应提供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2. 应征产品参保情况 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应征人鲜章。
附件三:
面条生产企业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应征人销售业绩80% 80 以生产企业2019年财务报表中应征产品的营业收入总额为依据,营业额最高的得80分、第二名78分、第三名76分,以此类推。
2 应征人综合实力10% 10 1.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属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市级得0.5分;
2.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HACCP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OHSAS18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5.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6.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认证证书的得1分;
7.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 绿色食品 认证的得1分;
8.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国家粮食局颁发的 中央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得1分;
9. 应征产品被纳入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名录的得1分。
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应征人鲜章。
3 其他10% 10 一、技术指标和配置(4分)
1. 完全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得3分,检验报告每少检验一项的扣0.5分,本项3分扣完为止;
2. 技术要求高于征集文件要求且能体现应征产品的性能更优的一项加0.5分,最多加1分。
二、售后服务(3分)
1. 对应征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完全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2分,每有一项缺失或脱离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0.5分,本项2分扣完为止;
2. 应征产品在本项目范围内设有固定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半年以上得1分(以合同或者授权书为准)。
三、应征产品参保情况(3分)
应征人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在有效期内的),保额20000万元(不含)以上得3分,保额10000万(不含)至20000万元得2分,保额10000万及以下得1分,未购买的不得分。
1. 技术指标和配置 应提供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2. 应征产品参保情况 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应征人鲜章。
附件四:
鸡蛋生产企业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应征人销售业绩80% 80 以生产企业2019年财务报表中应征产品的营业收入总额为依据,营业额最高的得80分、第二名78分、第三名76分,以此类推。
2 应征人综合实力10% 10 1.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属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国家级得2分、省级得1分、市级得0.5分;
2.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HACCP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3.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4.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OHSAS18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5.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6.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获得ISO22000食品安全认证证书的得1分;
7. 应征产品生产企业通过 无公害 认证的得2分;
8. 应征产品被纳入 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 名录的得1分。
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均应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应征人鲜章。
3 其他10% 10 一、技术指标和配置(4分)
1. 完全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得3分,检验报告每少检验一项的扣0.5分,本项3分扣完为止;
2. 技术要求高于征集文件要求且能体现应征产品的性能更优的一项加0.5分,最多加1分。
二、售后服务(3分)
1. 对应征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完全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符合本项目实际的得2分,每有一项缺失或脱离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扣0.5分,本项2分扣完为止;
2. 应征产品在本项目范围内设有固定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半年以上得1分(以合同或者授权书为准)。
三、应征产品参保情况(3分)
应征人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在有效期内的),保额20000万元(不含)以上得3分,保额10000万(不含)至20000万元得2分,保额10000万及以下得1分,未购买的不得分。
1. 技术指标和配置 应提供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2. 应征产品参保情况 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应征人鲜章。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图片
保证金详细处置办法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 本所 )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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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 西南联交所 )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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