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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嘉陵监狱罪犯生活物资(蔬菜干杂调味品、冻货)第二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嘉陵监狱罪犯生活物资(蔬菜干杂调味品、冻货)第二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18 11:15

项目概况 四川省嘉陵监狱罪犯生活物资(蔬菜干杂调味品、冻货)第二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宏凌中心大厦7楼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201202073075
项目名称 四川省嘉陵监狱罪犯生活物资(蔬菜干杂调味品、冻货)第二次采购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720000.00
最高限价 包1(蔬菜干杂调味品):蔬菜填报下浮比例,下浮比例不得低于45%,干杂调味品最高限价37万元。
采购需求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08月19日到2020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宏凌中心大厦7楼7号
方式: 本项目接受邮寄报名或现场报名 3.1邮寄报名需提供报名登记表(邮寄地址为本章节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报名截止时间后接收到的邮寄资料视为无效。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3.2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纸质材料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 人民币200.00元/份/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宏凌中心大厦7楼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本项目共计2个包,本次采购招:包1(蔬菜干杂调味品):蔬菜填报下浮比例,下浮比例不得低于45%,干杂调味品最高限价37万元。3、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 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信用融资,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自担风险。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嘉陵监狱
地址: 南充市嘉陵区万福路一段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莉娟;联系电话:0817-3663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滨江印象1号楼7层7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劲松;联系电话:153288804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女士
电话: 0817-3763148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联系人 经办人移动电话 单位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备 注 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制 1 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2073075 采购项目名称:罪犯生活物资(蔬菜干杂调味品、冻 货)第二次采购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南充 编制单位:四川省嘉陵监狱 共同编制 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0年 8月 2 目 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7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 28 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 求 .............................................. 53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 54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 57 第七章评标办法 .................................. 67 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 .............................. 80 3 ——※特别提示:请各位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前仔 细阅读该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 川省嘉陵监狱(采购人)委托,拟对“罪犯生活物资(蔬菜 干杂调味品、冻货)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073075 二、项目名称:罪犯生活物资(蔬菜干杂调味品、冻货)第 二次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预算金额: 包 1(蔬菜干杂调味品):?117万元(大写:壹佰 壹拾柒万元整); 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 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 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近两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11、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 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代 理机构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 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性 投标文件不全或不实,或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进 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当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 3家 时,将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未参加本次资格审查及资格审查 5 不合格的供应商均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采购程序。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 8月 19日至 2020年 8月 25日上午 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 78号宏凌中心大 厦 7楼 7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接受邮寄报名或现场报名 3.1邮寄报名需提供报名登记表(邮寄地址为本章节第十二条采 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报名截止时间 后接收到的邮寄资料视为无效。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向采购代理机构 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 3.2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明(纸质材料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 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 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份/包(招标文件售后 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 9月 10日14:00 6 (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 9月 14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 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和投标地点: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 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 78号宏凌中心大厦7楼 7号)。 十一、本项目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 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嘉陵监狱 地 址:南充市嘉陵区万福路一段3号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 0817-3663802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 78号宏凌中心大厦 7 楼7号 邮 编:637500 项目咨询:韩女士(项目咨询),0817-3763148 标书发售:任女士(标书发售),0817-3764148 2020年8月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 求) 包1(蔬菜干杂调味品):? 117万元(蔬菜80万元、干杂调味品37万元) (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报价为无效报价)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 求) 包1(蔬菜干杂调味品):蔬菜填报下浮比例,下浮比例不得低于45%, 干杂调味品最高限价37万元。 (干杂调味品、冻货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蔬菜所报下浮比例低于45%为 无效报价) 3 低于成本价不 正当竞争预防 措施 (实质性要 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 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 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若投标文件未附财务报告的,则还需提供完整 的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 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 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包括未在规 定时间内提供的)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 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4 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和失信企 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 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 同小微企业)采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文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 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 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无效。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或扣分的方式进行惩戒。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 件中进行承诺。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7 投标有效期 90天 8 评标情况公告 1.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 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 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 告内容应当包括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中涉及商业秘密和知 识产权的内容进行标注和说明,若未进行标注和说明的,视为全部内容 均可公布,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9 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 目不收取投标 保证金) 金 额:XXXXXX元整。 交款方式:电汇、银行转帐或者银行的保函 收款单位: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高坪支行 银行账号:51050173623600000333 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XX月XX日XX时XXX分前(北京时间) 备注: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应当通过供应商的单位基本 账户交纳,交纳时间以收款单位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汇款时请注明采购 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投标保函按以下规定执行: 1.投标保函应为金融机构出具(如有分包,应按分包分别出具),并有详 细明显的验证方法; 2.投标保函的受益人为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保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写 明分包号)、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金融机构担 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的情况,由金融机构向受益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人须知附表》中规定的金额; 5.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6.保函的开具时间不得晚于保证金截止时间。在开具保函时,请开具一 式两份原件,一份原件做进投标文件,一份原件在开标前递交至我公司, 保函的扫描件需要在开具后1个工作日之内回传至我公司邮箱 (183669036@qq.com),同时电话告知我公司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0817-3763148。 10 履约保证 金 金额:各包件预算金额的2%。 退付:合同履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付。 交款方式:电汇、银行转帐或者银行的保函 采用保函递交履约保证金按以下规定执行: 1.保函应为金融机构出具,并有详细明显的验证方法; 2.保函的受益人为:四川省嘉陵监狱 3.保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履约 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金融机构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 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情况,由金融机构向受益人 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 10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4.履约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人须知附表》中规定的金额; 5.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本项目验收合格后的期限。 联系电话: 0817-3763148。 收款单位:四川省嘉陵监狱 开 户 行:南充市农行嘉陵营业部 银行账号:4416 0104 0000 624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合同签订前必须缴纳到位。 11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817-3763148 12 开标、评标工 作咨询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817-3763148 1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进口产品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本国产品是 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15 投标人对招标 文件提出质疑 的时间 自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6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商务及其他投标文件” (含报价、商务、技术及其他部分)正本1份,副本4份;用于唱标的“开 标一览表”原件1份。 17 投标文件的装 订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胶装后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技术、商 务及其他投标文件”(含报价、商务、技术及其他部分)正本单独密封 在一个密封袋内、副本胶装后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用于唱标的“开 标一览表”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人提交四个按以上要求封装 的密封袋,投标人不得到现场封装。 18 投标文件封面 的标注 “资格性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及其他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 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资格性投标文件”、 “技术、商务及其他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分包号(如有,没 有分包的不标注)、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 19 投标文件密封 袋的标注 招标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没有分包的不标注)、 “资格性投标文件”或“技术、商务及其他投标文件”或“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正本、副本、年月日。 11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0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宏凌中心大厦7楼7号 21 开标时间和地 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2 供应商询问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不包含第六章内容)、 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本招标文件第六 章内容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询问内容不得涉及评审秘密、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等保密内容。 3.询问方式:询问人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询问 必须提供询问人基本信息(包含具体询问内容、询问人名称或姓名、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817-3763148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宏凌中心大厦7楼7号。 邮编:637500 采购人:联系方式见第一章。 4.询问提出的范围及主体:①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环节:依法获取 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文件及采购信息公告的内容向采购 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仅对采购信息公告内容提出询问的,不限 制询问主体。②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环节: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 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相关问题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未参与采购 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对此环节提出询问。③询问提出的时间原则上以政府 采购活动中有效质疑的时间计算为准。 5.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 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 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6.为降低时间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干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不 接受未按照约定时间提出的询问。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询问、质疑不 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3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不包含第六章内容)、采 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本招标文件第六 章内容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817-3763148 12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宏凌中心大厦7楼7号。 邮编:637500 采购人:联系方式见第一章。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询问、质疑不 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23190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16号 邮编:610016 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 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 政部第94号令)规定,并使用财政部下发《投诉书》范本。 25 中标通知书领 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中标供应商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凭 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817-3763148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滨江南路二段78号宏凌中心大厦7楼7号。 2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 购网公告及备案; 27 建议品牌或者 供应商 (如涉及) 若采购文件涉及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采购 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或者 供应商,其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 28 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融资 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 题,进一步推广“政采贷”,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金融机构推出了 “政采贷"业务,政采贷业务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 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 利率, 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 式。银行和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信用融 资,银行依据其内部审查制度和决策程序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融资, 自担风险。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 13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等相关文件, 上述文件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省嘉陵监狱。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 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 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 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招标文件。 (2)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 (3)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资格、资质要求。 (4)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4 (5)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 (7)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参 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 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 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 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 20000元整(包 1:13000元整),由中标 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以公平、 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 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核心产品品牌均 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照前款处理。 本次采购项目核心产品:包 1:豆瓣、酱油; 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 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 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 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 15 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 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 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 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 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5.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 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 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 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 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 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 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四)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投标 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 16 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六)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 价; (七)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 括附件、图纸等; (八)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九)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 (十)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十一)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十二)投标有效期;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十五)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 (十六)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 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 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 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 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 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 17 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 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应当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 应当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 面,否则,未经翻译的投标文件将不予认可。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 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该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资料。 10.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 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 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 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 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 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 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 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 18 标。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 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 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 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 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 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 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 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 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 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和“技术、商务及其他投标文件”两部分,分别 胶装成册。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 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单独胶装成一册资格性投标文件正 19 本,用于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 14.2技术、商务及其他投标文件 14.2.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 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 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 中是固定不变的(蔬菜除外),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 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2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 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售后服务; (5)商务应答表; (6)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 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 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 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 格); (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2.3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 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 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 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0 16.投标保证金(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 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 的投标将被拒绝。 16.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 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 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 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 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 违纪行为。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 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 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 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 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 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 效。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 21 “技术、商务及其他投标文件”(含报价、商务、技术及其他部分) 正本1份,副本 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原件1份。投标文 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 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 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 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 的“开标一览表”和资格审查单独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应为原 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 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 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 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 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 一览表和资格性投标文件,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 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资格性投标文 件”、“技术、商务及其他投标文件”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 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 标人印章)。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按投标须知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 22 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 的还应再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均应加盖鲜章)。 20.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 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 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 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 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 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 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非必须)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 现场公证。 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进行检查,或申请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 23 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 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 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 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 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 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 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 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和主持人、唱 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 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公证人 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 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 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 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 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公证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 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 代表应立即退场。 24 (6)在开标时没有递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料,评标时将不予承认。 (7)开标过程应当由招标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 查。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 质留存归档。 25.资格审查(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资格性投标文件” 一本,以便进行资格性审查。) 本次供应商资格审查由代理机构进行,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 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 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 投标资格。 26.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 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 以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 效组成部分。 27.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 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 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7.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 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25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 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 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 27.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凭有 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 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 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 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 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 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下一位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 类推。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在四 川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和备案。 29. 合同分包(本次项目确定中标后不得再分包) 29.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 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 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 30.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 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 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 的百分之十。 31. 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 证金。 31.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 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1.3 履约保证金退付:合同履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 付。 31.4 如出现货物三次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将不予 退还履约保证金。 32. 履行合同 32.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 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 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验收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 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 27 33.2 三次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 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 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七、投标纪律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 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 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 格将被取消。 八、支付货款 35. 资金支付:每月月底,根据当月交货验收单据据实进行结算, 次月内付清货款,因国家政策或监狱上级规定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付 款的除外。 九、质疑和投诉 36.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 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 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 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28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 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 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 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 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 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 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29 资格性投标文件 (本部分下列内容用于说明格式要求及相关材料装订顺序,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性投标文件”内容组成以第五章要求 为准,未提供格式的相关材料格式自拟。) 封面自拟格式,但应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30 目 录 一、 XXXX…………………………………………………………… ……………页码 二、 XXXX…………………………………………………………… ……………页码 三、 XXXX…………………………………………………………… ……………页码 … 31 一、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 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 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 “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三、纳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承诺函。 七、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承诺函。 八、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 代表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32 十、近两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承诺函。 十一、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 十二、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 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实质性要求)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法定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3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实质性要求) 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 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 项目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 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 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35 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 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 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 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 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 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 36 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 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 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 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 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 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 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 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 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 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日期: 37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是(投标人名称) ,在参与 (项目名称) 项目(项 目编号:)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中,本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在截止年月日之前的三年中,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活动中,若贵单位发现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举 报我单位有不诚信记录档案,同意贵单位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38 服务、商务及其他投标文件 (本部分下列内容用于说明格式要求及相关材料装订顺序, 投标人应提供的“服务、商务及其他投标文件”内容组成以 第二章及第六章相应要求为参考) 封面自拟格式,但应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39 目 录 一、报价部分 (一)…………………………………………………… …………………………页码 (二)…………………………………………………… …………………………页码 … 二、商务部分 (一)…………………………………………………… …………………………页码 (二)…………………………………………………… …………………………页码 … 三、其他部分 (一)…………………………………………………… …………………………页码 (二)…………………………………………………… …………………………页码 … 40 一、报价部分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包 1蔬菜不需要,干杂调味品须提 供) 二、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四)商务及其他要求应答表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价格扣除表(如是) 三、其他部分 除报价部分、商务部分以外的其他相关资料,顺序、格式自 拟。 41 开标一览表(包 1)(实质性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蔬菜: 序号 项目名称 价格下浮比例 货物质量标 准 备注 % 下浮比例大写:百分之。 干杂: 序 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备注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注: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 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本次投标报价货物 的采购、供应、包装、装卸、保险、保存、运输、验收、检验、税金 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及可能存 在的未知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价格下浮比例”应与“投标函”中“价格下浮比例”一致。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42 分项报价明细表(包 1干杂) 序 号 品名 品牌、 规格、 等级或 产地 预计采 购量 计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元) 备注 1 花生米 2000 ㎏ 2 豌豆 1000 ㎏ 3 饭豆 500 ㎏ 4 黄豆 200 ㎏ 5 大白豆 400 ㎏ 6 绿豆 1000 ㎏ 7 干黑木耳 200 ㎏ 8 干海带 1000 ㎏ 9 粉丝 1000 ㎏ 10 粉皮 500 ㎏ 11 豆皮 200 ㎏ 12 豆粉(芡粉) 1000 ㎏ 13 蒸肉粉 500 ㎏ 14 玉米粒 1000 ㎏ 15 嫩肉粉 300 ㎏ 43 16 干香菇 300 ㎏ 17 干黄花 100 ㎏ 18 花椒 500 ㎏ 19 花椒面 100 ㎏ 20 海椒面 200 ㎏ 21 干海椒 300 ㎏ 22 胡椒面 100 ㎏ 23 一级红油豆 瓣 3000 ㎏ 24 川味甜面酱 800 ㎏ 25 豆鼓 500 ㎏ 26 特级黄豆酱 油(老抽) 500 ㎏ 27 特级黄豆酱 油(生抽) 200 ㎏ 28 调味食醋 200 ㎏ 29 纯味精 500 ㎏ 30 鸡精 100 ㎏ 31 香油 100 ㎏ 32 芝麻 100 ㎏ 33 白糖 1000 瓶 44 34 料酒 2000 ㎏ 35 八角 20 ㎏ 36 山柰 20 ㎏ 37 香叶 20 ㎏ 38 丁香 20 ㎏ 39 茴香 20 ㎏ 40 桂皮 20 ㎏ 41 枸杞 30 ㎏ 42 白蔻 20 ㎏ 43 草果 20 ㎏ 44 橙皮 20 ㎏ 45 莲米 30 ㎏ 46 沙仁 50 ㎏ 47 大枣 50 ㎏ 48 沙参 30 ㎏ 49 党参 100 ㎏ 50 苡仁 50 ㎏ 51 泡野山椒 100 ㎏ 52 泡酸菜 400 ㎏ 53 酸萝卜 400 ㎏ 54 盐菜(芽菜) 1000 ㎏ 45 55 干榨菜 500 ㎏ 56 干萝卜干 500 ㎏ 57 五香粉 100 袋 58 自家卤料 5000 ㎏ 59 鲜鸡蛋 6000 ㎏ 60 大碱 600 ㎏ 61 片碱 200 ㎏ 62 酵母 300 ㎏ 63 餐具洗洁精 5000 ㎏ 64 深井晶盐 5000 ㎏ 65 挂面 5000 ㎏ 分项报价合计:元,人民币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 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 表”投标报价相等。 3、备注栏请填写产品质量标准。 4、预计采购量仅为全年估算用量,不作为结算依据。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46 投 标 函(包 1)(实质性要求) 四川迈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 单位组织的本项目包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 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 需货物、服务,投标产品(仅蔬菜)统一价格下浮比例为%(大写: 百分之),干杂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 和义务,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为采购人提供 货物及相关服务。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万元 (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 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 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 同。 47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2 份;“技术、商务及其他投标文件”(含报价、商务、技术及其 他部分)正本 1份,副本 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原件 1份。 5、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 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 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 为进行的惩戒。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日期: 49 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 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日期: 50 商务及其他要求应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备注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 标资格。备注栏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日期: 5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 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 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 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 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监狱企业不提供声明函,只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 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 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3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 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产品、服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要求: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 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近两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11、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 经营许可证》; 12、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4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 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须提供的如下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 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 求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资 格 资 质 要 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 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均为复印件)。 事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 证”(均为复印件)。 其他组织: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 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 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供应商 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或者在前三年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 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8或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 和报表附注)或者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者提供在工商备案 的公司章程(适用于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 止日不足一年的)。事业单位可提供财务会计制度 管理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 投标供应商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承诺函原件(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承诺函)。 55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 投标供应商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一年 内任意时间的纳税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各 一份(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纳税和社保的承诺函 事业单位可直接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投标供应商提供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 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 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具有行贿犯罪 记录的承诺函。 7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提供承诺函 8、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中,或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 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投标的承诺。 10、近两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承诺 函原件。 提供承诺函原件。 1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 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供证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其 他 类 似 效 力 要 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 见第三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 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第三章)及被授权 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 供)。 3、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 注:1.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逐项提供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公章为 鲜章)。 2. 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 56 章为无效投标。 3.以上证明材料须单独胶装成一册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用于开 标后进行资格审查。 57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 他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包 1:(蔬菜、干杂调味品): 一、质量要求: 1、蔬菜质量标准: 应保证色泽鲜嫩、外表干爽、无泥沙、无杂质、无腐烂、无枯黄败叶、 无虫害、无霉(病)斑、无异味,形态大小均衡、无污染、重金属及农 药残留不超标,符合国标 GB2763-2016要求。 2、干杂调味品: 干杂调味品预计采购量及要求: 序 号 品名 规格、等级或产 地 计量单 位 预计采购 量 备 注 1 花生米 优质 ㎏ 2000 2 豌豆 优质 ㎏ 1000 3 饭豆 优质 ㎏ 500 4 黄豆 优质 ㎏ 200 5 大白豆 优质 ㎏ 400 6 绿豆 优质 ㎏ 1000 7 干黑木耳 优质 ㎏ 200 8 干海带 优质 ㎏ 1000 9 粉丝 豌豆 ㎏ 1000 58 10 粉皮 杂粮 ㎏ 500 豆皮 优质 ㎏ 200 11 豆粉(芡粉) 苕粉 ㎏ 1000 12 蒸肉粉 优质 ㎏ 500 13 玉米粒 优质 ㎏ 1000 14 嫩肉粉 优质 ㎏ 300 15 干香菇 优质 ㎏ 300 16 干黄花 优质 ㎏ 100 17 花椒 优质 ㎏ 500 18 花椒面 优质 ㎏ 100 19 海椒面 优质 ㎏ 200 20 干海椒 优质 ㎏ 300 21 胡椒面 优质 ㎏ 100 22 一级红油豆瓣 优质 ㎏ 3000 10㎏/桶、塑料装 23 川味甜面酱 优质 ㎏ 800 塑料包装 24 豆鼓 优质 ㎏ 500 塑料包装 25 特级黄豆酱油 (老抽) 优质 ㎏ 500 25㎏/桶、塑 料装 26 特级黄豆酱油 (生抽) 优质 ㎏ 200 25㎏/桶、塑 料装 27 调味食醋 优质 ㎏ 200 2.5L/桶、塑 59 料装 28 纯味精 优质 ㎏ 500 29 鸡精 优质 ㎏ 100 30 香油 优质 ㎏ 100 31 芝麻 优质 ㎏ 100 32 白糖 一级蔗糖 ㎏ 1000 50㎏/袋 33 料酒 优质 瓶 2000 500L/瓶,塑 料瓶装 34 八角 优质 ㎏ 20 35 山柰 优质 ㎏ 20 36 香叶 优质 ㎏ 20 37 丁香 优质 ㎏ 20 38 茴香 优质 ㎏ 20 39 桂皮 优质 ㎏ 20 40 枸杞 优质 ㎏ 30 41 白蔻 优质 ㎏ 20 42 草果 优质 ㎏ 20 43 橙皮 优质 ㎏ 20 44 莲米 优质 ㎏ 30 45 沙仁 优质 ㎏ 50 46 大枣 优质 ㎏ 50 60 47 沙参 优质 ㎏ 30 48 党参 优质 ㎏ 100 49 苡仁 优质 ㎏ 50 50 泡野山椒 优质 ㎏ 100 泡菜类 51 泡酸菜 优质 ㎏ 400 泡菜类 52 酸萝卜 优质 ㎏ 400 泡菜类 53 盐菜(芽菜) 优质 ㎏ 1000 咸菜 54 干榨菜 优质 ㎏ 500 咸菜 55 干萝卜干 优质 ㎏ 500 咸菜 56 五香粉 优质 ㎏ 100 57 自家卤料 100g/袋 袋 5000 58 鲜鸡蛋 / ㎏ 6000 59 大碱 / ㎏ 600 60 片碱 / ㎏ 200 61 酵母 ㎏ 300 62 餐具洗洁精 / ㎏ 5000 63 深井晶盐 350g/袋 ㎏ 5000 64 挂面 2.5㎏/把 ㎏ 5000 质量标准:所有农产品应为当年生产,观感好、无霉烂变质, 符合国标GB2763-2016和 GB2760-2014要求。 二、服务要求 61 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 转包、分包,供应商管理层人员实行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 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更换时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 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 究其责任,冻货的配送应有专用冷藏保险设备(如冷藏车)。供应商应 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配送供应商必须按所填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物资新 鲜、优质、安全、可靠。 (2)建立出入库台账。 (3)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 记录。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和配送供 应商,对食堂物资原材料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供应商提供不合 格物资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 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建立退出机制。配送供应商履约过程中,因质量、服务等方面发 生重大违约情况,或连续两次对其测评结果满意率低于 80%,将取消 该企业的配送资格解除配送合同﹙按评标结果顺延至第二名为中标 供应商﹚,提供配送服务,以此类推。 (6)供应商对配送物资,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 62 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否则一经查实,供应商将被 取消中标资格,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7)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物资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 处理,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8)供应商需要做到售后服务专业化,建立适当配送网点便于调货, 尽量满足采购人需求。 (9)供应商应具有组织配送、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的能力。 供应商具有固定的配送网点服务能力。 (10)建立罪犯生活物资应急采购机制,将本次项目每包排名第二、三 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为应急采购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履约期间一 旦出现“断供”情况,由采购人启动应急预案,在应急采购供应商库 中进行询价,确定临时供应商,报省局审批后实施采购。 三、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承诺一旦中标后,在本次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 人员,且与投标时拟派的管理层人员一致,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 项目的管理人员,应得到采购人确认,并将更换人员的信息资料在采 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也必须为本单位人员。若擅自更换或实 际参与的管理层人员非供应商本单位人员,视为虚假相应,取消中标 资格。 (2)供应商本项目涉及的配送人员不少于 3 人(除驾驶员外)。 63 (3)在供货过程中,供应商应配合采购人建立日常管理考核机制和定 期回访制度,若发现供应商不守信用、以次充好或其它违规行为,由 采购人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采购人须立即终止其供货合同。凡不 守信用、未按采购人计划量、配送时间进行送货、物资安全不达标、 缺斤少两、以次充好或有其它违规行为的供应商经查证属实的将一律 列入黑名单并及时予以淘汰(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供应商所供应物资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 GB 2762-2016 规 定。所有物资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与要求,不允许提供转基因食品 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中标人所供物资达到相关食品卫 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 证所供物资配送到指定地点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提供承诺函,格 式自拟) 。 四、商务及其他要求: 1.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0年 12月 31日止,具体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交货要求: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计划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配送至 采购人指定地点,保障罪犯食堂正常运行。供应商必须按合同要求, 提供优质、新鲜的物资,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和运输安全。供应商无 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物资,所需费用由配送供应商承担。供 应商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采购人单位,将配送 物资直接配送至指定地点,其他食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实际 64 情况进行配送。储存、配送、税费等一切环节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付款时间及方式:每月月底,根据当月交货验收单据进行结算, 次月内付清货款,因国家政策或监狱上级规定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付 款的除外。 4.报价要求:价格包含货物的采购、供应、包装、装卸、保险、 保存、运输、验收、检验、税金等一切费用。 4.1、基准价: 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周二公布的《成都市中心城区部分 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表》中对应参考物资均价数据作为当周基 准价。(浏览路径: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市场价格监测,网址 hhpt://www.cddrc.gov.cn/zhuanti/more.action.classld=0207140 4,)。若采购《成都市中心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表》 中没有的蔬菜时,其成交结算价格按照采购方在南充市川北农产品批 发市场询价价格执行。 4.2报价原则: ①蔬菜 本项目采用填报综合下浮比例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有货物均为同 样的下浮比例,下浮比例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供应商所报下浮比例 不得低于45%。 价格:每周确定一次价格,即每周投标人所交每种货物单价=当周基 65 准价*(100%-中标下浮比例),货款根据实际供货量及对应单价格进 行结算。 ②干杂调味品按中标单价*供货数量据实结算,合同期内单价不变。 投标方根据干杂调味品预计采购量填报各项单价、金额汇总,总金额 不得超过干杂采购预算。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须提供保证食品安全承诺函,若发生食物安全事故, 查明原因为投标人导致的,投标人须承担一切后果。 5.2.样品: 1.投标人需提供花生米、豌豆、玉米粒、干花椒、干海椒、红油 豆瓣、酱油(老抽)、豆粉(芡粉)纯味精、干黑木耳样品,除酱油、 红油豆瓣为未开封的整瓶装外,其他样品数量为 100克。 2.所有样品请勿自行粘贴标签,标签由代理机构准备,在开标 现场由投标人抽取样品编号后确定并粘贴。 3.中标人的样品将作为采购人验收的依据之一,有采购人封存。 其他未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未中 标投标人自行到采购代理机构取回,若没在规定时间内取回则由采 购代理机构自行处理。 6、履约验收 6.1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 66 的要求进行验收。 6.2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 67 第七章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 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 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 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 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 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 为。 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 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 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 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 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 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 68 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 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 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 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 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 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 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 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 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 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 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 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注: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不进行资格性检查。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 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 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 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 查事项。 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 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 69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 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 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 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 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 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 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 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 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 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 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 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 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 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 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 的进行重点复核。 70 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 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 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 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 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 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 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 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 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 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 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 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 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 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 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 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 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 71 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 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 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 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 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 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 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 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 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 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 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 72 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 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 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 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 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 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 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 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 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 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 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 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 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 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 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 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 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 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 73 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 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 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 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 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指标和配置、投标产品 实施方案、财务状况、信誉、售后服务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 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 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 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 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 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 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 权为原则。 4.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包 1: 序 号 评分因 素 分值 说明 备注 74 1 报价 40% 40 报价总分最高分为 40分,其中:蔬菜最高报价得 分30分,干杂调味品最高报价得分 10分。具体报 价得分计算方法为: 蔬菜: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效投标供应商下浮比例 最高的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有效最高下浮比例) /(1-投标下浮比例)×30。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数。 干杂调味品: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效投标供应商且报价最低的 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报价得分 =(基准价/报价)×10 2 技术指 标 8% 8 蔬菜、干杂调味品满足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提 供不同品种蔬菜、干杂调味品符合 GB2763-2016 、 GB2763-2016、GB2760-2014 标准的检验报告每提 供1份得0.5分,本项最多得 8分。 注: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经检测(验)机构 出具的 2019年度检测(验)报告予以佐证,原件 备查。 3 认证 7% 7 1.投标人具有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具有通过 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 3.投标人具有通过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 4.投标人具有通过OHSAS18001或ISO45001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具有通过 GB∕T31950-2015企业诚信管 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具有通过 GB/T23794-2015企业信用等级 体系认证。 7.投标人具有通过 GB/T27922-2011商品售后服务 体系认证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 会信息中心(网址:http://www.cnca.gov.cn/) 75 网站截图,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原 件备查。 4 服务要 求及设 备配置 23% 人员 配备 情况 5 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司 机、搬运人员、售后服务人员等岗位的名单。岗位 完善,人员分工合理,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 5 分,每有一个岗位人员不齐全扣 1分,扣完为止。。 配送 服务 6 提供完善的服务方案。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配送服 务计划和措施合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得 6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不完善的扣 1分,扣完为 止,不提供方案不得分。 存放 场地 2 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地南充市三区内自有或租赁 库房(提供库房房产证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复印 件),库房内有运行正常的蔬菜冷藏保鲜库得 2 分(提供佐证资料)。 车辆 配置 7 1、箱式配送车辆:投标人自有箱式运输车每 1辆 的得1分,最多的得 3分。投标人租赁箱式运输车 每1辆的得0.5分,最多的得 1.5分。本项最多得 3分; 2、冷藏运输车:投标人有冷藏运输车的,每 1辆 得2分,最多得4分。 注:提供上述车辆有效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 正面图片。投标人是分公司,由总公司调拨车辆的 需提供冷藏物流车调拨使用文件。 应急 预案 3 投标人提供在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等情况下的应急 预案,应急预案合理、完善的得 3分,每有一项不 满足或不完善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方案 不得分 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5 履约能 力7% 7 1、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自 2018年 1月 1日起至 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 投标人自身从事类似本项目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 合同得1分,本项最多得 7分。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合同或者协议供货合同或者投 标人开具的销售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未提供证 明材料不得分; 76 5、 废 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 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 食物安 全保障 10% 10 1.根据投标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承保额 度评分,承保额度不足 1000万(不含)得 1分, 达到1000万(含)的得 2分,在1000万的基础上 每增加 1000万加 0.5分,本项最多得 6分,未购 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不得分(承保产品名称应包含 蔬菜,保险期间为整年并在有效期内)。 注: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未 提供本项不得分。 2.投标人自有的农残检测室。有检测室得 2分,无 检测室不得分。 (提供设备购买发票,检测室照片) 3.配备有专业的农残检测人员 1名,食品安全管理 人员1名(提供农残检测人员证书,食品安全管理 人员证书,每提供1项得1分)。 7 样品 3% 3 投标人需提供花生米、豌豆、玉米粒、干花椒、干 海椒、红油豆瓣、酱油(老抽)、豆粉(芡粉)、 纯味精、干黑木耳样品,除酱油、红油豆瓣为未开 封的整瓶装外,其他样品应密封,数量为 100克。 上述样品每一样得0.3分,若该样品含有明显杂质 或者质量明显不合格则不得分。本项最多得 3分。 8 扶持不 发达地 区和少 数民族 地区政 策1% 1 投标人注册地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得 1分。 9 投标文 件规范 性1% 1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的扣0.5分,直至该项目分值扣完 为止。 77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 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 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 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 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 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 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 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 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 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 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 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 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 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 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 次类推。 78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 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 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 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 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 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 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 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 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 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 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 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 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79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 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 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 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 的请托。 80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与项目编号一致) 计划号/备案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名称(甲方): 中标投标人名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嘉陵“监狱罪犯生活 物资(蔬菜干杂调味品、冻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XXXX项 目(采购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 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 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为此,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堂食材(以下统称货物) 一事,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供货种类、名称和数量 乙方按照经营范围,向甲方配送的食材品种为: ,甲方至少提 前3日将所送食材种类、名称和数量告知乙方,乙方按甲方确定的品 种、数量及要求送货。 二、价格 1、蔬菜价格确定:当周星期三至下周星期二的供货价格=基准 价格×(1-中标下浮比例)。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周二公布 的《成都市中心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表》中对应参考 物资均价数据作为当周基准价。(浏览路径: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市场价格监测,网址 hhpt://www.cddrc.gov.cn/zhuanti/more.action.classld=0207140 81 4,)。若采购《成都市中心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表》 中没有的蔬菜时,其成交结算价格按照采购方在南充市川北农产品批 发市场询价价格执行。 2、干杂调味品,冻货按中标单价*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三、食材的验收 1、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食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所有食材均须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未达 到甲方所要求质量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验收人员应当场填 写“验收评价表”,经有关人员签字后,为乙方办理结算的重要依据。 3、食材验收时若发现送货数量与订货数量不相符,甲方有权根 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乙方所送食材超过甲方 订单数时,超过 10%以上的部分甲方可不验收;乙方所送货物低于甲 方订单数时,低于 10%以上的部分乙方应负责及时补足。确因特殊情 况不能购买到的食材经甲方确认后应在送货前电话告知各食堂管理 人员后可作适当调整,乙方不得擅自主张调整。 4、乙方应无条件保证甲方用量,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要求将物 资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所需数量、送达的时间、送达的地点等内容以 甲方通知为准);每发生一次乙方未按甲方通知履行送货义务或运送 的物资质量未达到招标样品质量标准或运送的物资经省、市及甲方相 关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乙方除承担相应处罚责任 外,乙方还应按履约保证金的 4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 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关金额。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 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享有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检的权利。若 乙方产品经甲方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退回当批次物资,并处以当批 次货物金额20%的罚款。如乙方对甲方检查的结果有异议,乙方可送 82 检国家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送检费用自行承担。若经国家质量检 验部门检验为不合格,则甲方有权退回当批次物资,并处以当批次货 物金额的全额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可终止合同、不予退还保证金, 如检验结果未发现问题,该批次货物甲方继续使用。 6、食材的验收地点,为甲方指定的验收区。 7、乙方对其所送食材均应承担必要的初加工,初加工人员(持有 效的健康证)由乙方负责安排。 四、食品安全和质量要求 1、乙方供应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出食品安全保障承诺书。乙方供应食 材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 2、甲方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乙方应完全 尊重甲方的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农药残留、重 金属、着色剂、黄曲霉素等超标、不含违禁添加剂。一旦发现违禁添 加剂的原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效力自甲方书面通知送 达乙方之日起生效,甲方解除合同后,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乙方应对其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若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食堂就餐者)投诉,一经查实, 对未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处以该批货款总额的 10%—50%的罚款。 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乙方应 无条件承担由此导致的医药费、差旅费、误工费以及其它受害人提出 的所有索赔费用等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 以该批次产品价款二倍的罚款。凡出现三次货物验收不合格情况,甲 方可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受到 国家相关部门查处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 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情节 严重者甲方可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83 4、本合同所称质量,包括但不限于食材的包装、规格、型号、 产地、卫生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5、蔬菜应符合国标 GB2763-2016要求,干杂调味品应符合国标 GB2763-2016和 GB2760-2014要求。 五、货款结算 1、履约保证金:为了保证乙方正确履行合同,合同签订前乙方须 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元。合同履行完毕后,甲方在 收到乙方退款申请及打款凭证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付款方式: 转账支付 。乙方应指定一个专用财务账户作为 双方结算单位,并指定专人每月进行对账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甲 方原则上于结算后次月向乙方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特殊情况除外)。 3、结帐依据:双方结算时,乙方应附上原始验货凭证及对账清 单,双方具体经办人员和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并提供符合经营范围 和政策规定的真实有效的发票。乙方还应遵照甲方财务管理需要而制 定的结算程序和手续,双方均应妥善保管原始单据,如有遗失责任自 负,对于乙方补制的送货单据,即使有甲方验收人员的签字也不能作 为结算的依据。 六、其他约定 1、所有食材均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的风险均 由乙方承担。 2、食材所有权在甲方验收入库后才发生转移。在甲方验收入库 前食材的保管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权也属于乙方。验收入库 后食材的保管责任及风险由甲方承担,无论款项是否支付,食材的所 有权都属于甲方。 3、对于已验收的特殊食材如冻制品等,在正常保质期内,若非甲 方保管或操作不当,而在使用时才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予以更 换。非冻制类的食材如因甲方未及时使用而导致腐烂变质等情况,则 84 不能要求更换。 4、乙方配送人员须与甲方签订《外协人员个人承诺书》,自觉遵 守甲方相关规定,严禁携带现金、通讯工具、酒类等违禁物品进入监 管区。乙方车辆进入甲方监管区域时,须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超速、 超载、超高。若乙方违反甲方监管安全相关规定,应自觉接受甲方处 罚。 七、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按招标文件要求新中标单位均有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出 现下列违约行为,双方均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1)因食品质量问题 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2)乙方有明显的不良诚信记录;(3)缺货补货 不及时、不到位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4)经多次沟通协商仍不 能解决存在的问题;(5)甲方发现乙方投标时的承诺、公司状况与实 际运行严重不符合时;(6)甲方不按时结算故意拖欠乙方货款的行为 等。 4、超过试用期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 政策变化,或因公司破产倒闭、重组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或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任何一方均可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但须提 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合同即行解除。 5、任何一方违约在先,守约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一个 月通知对方。 八、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货或所送货物未能达到甲方对数量、 质量要求而使甲方加工生产受到影响,均为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及 影响由乙方承担。 85 2、甲方故意压低市场调查价格或乙方有故意改价、抬价等不良 行为的,均为违约行为。双方必须尊重确定的定价机制,若乙方有主 观故意的改价行为,或者所送食品存在明显质量安全问题,发现后给 予该食材价值 10倍以上处罚,累计三次明显的不良记录,甲方有权 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银行同期 利率向甲方收取未付款部分的利息。 4、如乙方擅自中止合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在未付乙 方货款中扣除,如扣除乙方货款后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 责补足。 5、如甲方擅自中止本合同,乙方有权就受到的经济损失向甲方 索赔,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若乙方违反甲方监管安全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视为 乙方违约,甲方按履约保证金的 50%扣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同时,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可签定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若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 6份,以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 代理机构壹份,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壹份。 十一、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食品安全承诺书 5、监管安全承诺书 86 6、廉洁自律书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住所): 地址(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 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 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