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舒城县人民医院食堂一楼、二楼经营权及设施设备挂牌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SZCQS2020-0005
挂牌文件
转让人: 舒城县人民医院
挂牌代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八月
舒城县人民医院食堂一楼、二楼经营权及设施设备挂牌转让项目
公告及须知
项目编号:SZCQS2020-0005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舒城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转让人”)委托,对舒城县人民医院食堂一楼、二楼承包经营权及配套设施设备对外出让。转让人承诺本次挂牌转让活动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本次挂牌转让活动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须知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本次挂牌转让所需的一切税费、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转让底价、挂牌保证金及付款要求
1、转让人:舒城县人民医院
2、转让内容:舒城县人民医院食堂一楼、二楼经营权及配套设施设备
转让内容 | 建筑 面积 | 租期 | 竞租保 证金 | 配套设备价值 | 经营权租金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
舒城县人民医院食堂一楼承包经营权及配套设施设备 | 1200平方米 | 租期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40000元 | 169500元 | 起始价:504000元/年 增价幅度:≥10000元/年 |
舒城县人民医院食堂二楼承包经营权及配套设施设备 | 1200平方米 | 租期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 35000元 | 450700元 | 起始价:403200元/年 增价幅度:≥10000元/年 |
特别说明:1、竞租报价合计计算:(经营权租金*租期+配套设备价值); 2、配套设备价值为固定总价,竞租人竞得标的后,需合同签订后40日内一次性支付配套设备价值给转让人。 3、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竞租人自行踏勘以便合理竞价。 4、每一名竞租人可以同时报名,不得同时中标舒城县人民医院食堂一楼承包经营权及配套设施设备和舒城县人民医院食堂二楼承包经营权及配套设施设备。 5、一楼负责病员餐饮配送,一楼承包经营权及配套设施设备竟得人必须在竟得后,合同签订前至少配备一名中级营养师(临床营养师方向)并持证上岗。若一楼竟得人无法满足该要求,转让人不予签订合同,且竟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
3、转让人及项目基本情况:舒城县人民医院位于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东路与鹿起路交叉口西北方向,现有职工1015人,开设床位1000张。食堂基本情况:转让人西边附属楼1、2两层设置为转让人餐厅,每层分设病员和职工窗口,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均设有素菜加工间、荤菜加工间、面点间、蒸煮间、消毒间等,并分别设置餐厅,餐厅面积均为410平方米,日均住院病人800-1000人左右,陪属约900人。转让人保安、保洁工友等人员500人左右,安医专实习学生60人左右。要求竞得人提供质优价廉的餐饮服务,全年无休。
4、转让标的地点:位于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东路与鹿起陆交叉路口。
5、转让标的用途:食堂经营,不得转租,不得转包,不得以转租、分隔、分包等形式出租给其他第三人。
6、要求:一楼负责病员餐饮配送,二楼负责内部招待、手术室工作餐;一楼、二楼病员窗口与职工窗口以及就餐区域必须分开设置(设置隔栏),餐具需分开使用、消毒、保管,职工餐具与病员餐具需使用不同颜色区分。
7、出租年限:合同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转让人同意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20日内向竞得人移交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
8、付款要求:第一年的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前一次性缴清,以后年度租金按照相应时间一次性缴清当年的租金给转让人。(例如:2020年7月1日签订合同,2020年7月1日前须缴清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租金费用;2021年7月1日前须缴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租金费用;以后年度类推)。
9、履约保证金: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签订合同前竟得人通过其账户转入转让人指定账户,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10、竞租人参与挂牌活动前需认真了解附件《舒城县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承包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竞租人参与转让挂牌即视同清楚并同意《舒城县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承包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所有条款和要求。
二、价格认证情况
1、安徽亚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舒城县人民医院委评食堂租金项目价格评估报告书》(皖亚通价评字[2019]第015号)
2、安徽九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舒城县人民医院拟挂牌出让食堂(一层)经营权所涉及的配套设备价值项目评估咨询报告》(皖九通评咨字[2020]第0036号)
3、安徽九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舒城县人民医院拟挂牌出让食堂(二层)经营权所涉及的配套设备价值项目评估咨询报告》(皖九通评咨字[2020]第0037号)
三、竞租人资格及保证金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均可申请竞租。
2、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大型接待、顿供餐500人次以上餐饮的经营管理业绩证明(须提供至少一项与500人以上单位供餐经营合作合同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若合同不能体现大型接待、顿供餐500人次以上餐饮的经营管理业绩须另附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通过恶意、虚假等方式取得中标资格的,经举报查实,转让人不予签订合同。
4、近三年内(自2017年1月1日)因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或其他违规经营受行政主管单位处罚的不得参与投标,通过恶意、隐瞒等方式取得中标资格的,经查实,转让人不予签订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6、竞租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8日11时。
7、竞租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县支行
账号:100653160180018888
款项来源注明:县医院食堂经营权竞租一楼/二楼保证金
特别提醒:
① 、竞租保证金必须从竞租人的账户汇出(竞租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从其单位账户汇出),不接受到银行柜台缴纳现金汇款;
②、如竞租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此引发的被取消竞租资格或报价无效或竞租保证金无法退回等责任均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四、申请和资格审查
1、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竞租保证金须由单位帐户汇入指定账户后于2020年9月8日15时00分携带保证金回单(复印件)、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竞租申请书(原件)和公章、具有大型接待、顿供餐500人次以上餐饮的经营管理业绩证明(须提供至少一项与500人以上单位供餐经营合作合同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若合同不能体现大型接待、顿供餐500人次以上餐饮的经营管理业绩须另附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无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的承诺函、配备中级营养师的承诺函(参与一楼承包经营权及配套设施设备竟租的必须提供)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本次挂牌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
2、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和提供相关资料的,其不具备竞租资格,转让人将拒绝其参加挂牌会议。
3、2020年9月8日15时00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申请人按上述规定方可取得竞租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或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达指定账户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被列入产权交易黑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答疑及现场踏勘
竞租人应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挂牌公告及须知,如对挂牌公告及须知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活动截止前3日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否则视作认同理解本挂牌文件的各项条款内容。
现场踏勘时间安排:转让人不安排,如有需求,请自行踏勘。竞得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支付租金等。
六、本次挂牌出租活动有关时间:
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2020年8月18日8时
2.挂牌截止时间:2020年9月8日15时30分
3.挂牌出租活动地点: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七、现场竞价及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竞租人填写《挂牌竞租报价单》,进行报价;
1.主持人收到《挂牌竞租报价单》后,并对报价单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报价予以确认;
2.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3.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租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如无竞租人愿意继续竞价,主持人当即宣布最高价报价者为竞得人;
4.有竞租人表示愿意竞价的,即属于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租人要求报价的情形,主持人宣布转为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5.主持人连续3次报出最后报价而没有人再报价,主持人宣布最高价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若现场竞价最终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者,必须抉出最高价,否则按流拍处理。
6.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不可抵作价款,竞得人中途悔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办理缴纳服务费用、标的出让和合同备案等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八、签订成交确认书
确定竞得人后,出租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竞得人竞得后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后拒不缴纳交易服务费或成交款的,其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九、签订合同
竞得人自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10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租人签订书面合同。
十、其他约定
1. 申请人如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缴纳竞租保证金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须提供制式授权委托书)携带相关资料参加挂牌会,竞得后由法人单位与出租人签订书面合同。
2.本次挂牌竞租活动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根据省物价局皖价服函(2007)200号文件收取相关产权交易服务费(成交总额的0.2%)。
3. 竞租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提供虚假材料和破坏、防碍本次出让活动的,一经确定,取消其竞租人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十一、联系方式
出让人:舒城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13956100828
挂牌代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64-8626270
无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的承诺函
舒城县人民医院:
经认真阅读《挂牌出租公告及须知》,我单位承诺近三年内(自2017年1月1日)无食品安全卫生、消防安全或其他违规经营受行政主管单位处罚。通过恶意、隐瞒等方式取得中标资格的,经查实,取消竟得资格,并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配备中级营养师的承诺函
舒城县人民医院:
经认真阅读《挂牌出租公告及须知》,我单位承诺:若我单位竟得一楼承包经营权及配套设施设备,同意在合同签订前至少配备一名中级营养师(临床营养师方向)并持证上岗,如果无法满足该要求,取消竟得资格,竟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接受相关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竞 租 申 请 书
舒城县人民医院: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经认真阅读《挂牌出租公告及须知》,并经过现场踏勘,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挂牌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
我方现正式申请参加于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在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舒城县人民医院食堂一楼、二楼经营权及设施设备挂牌转让活动,并参与竞租。
我方愿意按《挂牌出租公告及须知》等文件规定,以 转账汇款 方式交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 元)。
若能竞得该标的,我方承诺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后的十日内与出租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相关备案、标的出租、缴纳交易服务费用等相关手续。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同意贵方没收我方竞租保证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若我方在公开出租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申请和承诺。
申 请 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 受 托 人 | |||
姓 名 |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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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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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 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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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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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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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身份证()护照() | 证件号码 | 身份证()护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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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授权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在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舒城县人民医院食堂一楼、二楼经营权及设施设备挂牌转让活动: 受托人在上述权限范围内所做出的承诺、报价、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兹证明前述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
委托单位:(盖公章) 年 月 日 |
注: 此表适用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事宜的。
竞 租 报 价 单
竞租人编号:______
项目名称 | 舒城县人民医院食堂 楼经营权及设施设备挂牌转让项目(项目编号:SZCQS2020-0005) |
由 竞 租 人 填 写 |
竞租报价 |
经营权租金: 元/年 配套设备价值(勾选): □一楼: 169500元 元 □二楼: 450700元 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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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租 人 | 名称: (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 (签名或盖章) | |
报价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确认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备注 | 竞租报价合计计算:(经营权租金*租期+配套设备价值),竞租人须自行计算并填写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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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民医院食堂一楼、二楼经营权挂牌转让项目8.18.doc |
舒城县人民医院食堂服务经营项目管理办法.doc |
安全责任书.doc |
舒城县人民医院食堂服务对外托管经营项目交易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