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应答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2.1 应答人须提供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如营业执照无法体现营业范围的,还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截图内容须显示营业范围。 2.2 应答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 业绩要求: 标包1 :应答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应答截止之日签订的一份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写字楼或综合办公楼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类似业绩(不含居民小区、公园、广场、景区等物业服务); 标包2 :应答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以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应答截止之日签订的一份建筑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写字楼或综合办公楼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类似业绩(不含居民小区、公园、广场、景区等物业服务); 备注:核算业绩数量以合同为准, 应答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原件备查)等证明材料: 合同关键页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总金额、合同建筑面积、服务主要条款、合同大签页面等。 2.4 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应答人应承诺遵守《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对于纳入负面行为清单的供应商,将限制其参与陕西移动的产品应答。 2.5 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可能影响公平性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