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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市华侨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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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市华侨中学学生食堂托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海南省文昌市华侨中学学生食堂托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海南省文昌市华侨中学学生食堂托管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海南景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海南省文昌市华侨中学委托,对海南省文昌市华侨中学学生食堂托管(采购编号:JCZB琼招2020[59])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海南省文昌市华侨中学学生食堂托管;

2、项目编号:JCZB琼招2020[59];

3、数量:一批不分包;

4、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为止;

5、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文昌市华侨中学;

6、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7、本项目采购预算为: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

7、在本公司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缴交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回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8月18日至 2020 年8月20日上午 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分(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8月21日09时30分。

3、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E座1201房;

4、谈判文件售价:¥300.00 元/套(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A .授权委托书;B .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C.营业执照副本;D.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查验原件。

6、谈判文件领取方式:实地报名领取(谈判文件以电子版发至报名单位邮箱)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1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文件拒不接收;

2、递交谈判文件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E座1201房;

3、谈判时间:2020年8月21日09时00分;

4、谈判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E座1201房。

五、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8月21日09时30分前。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或银行保函支付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附上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在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核验,原件须交给采购人保管,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的格式可不采用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背离谈判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谈判保证金支付地址为:

开户名称:海南景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

银行账号:2201025009200061151

(注明:采购编号 JCZB琼招2020[59]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谈判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七、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招标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招标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文昌市华侨中学

地址:海南省文昌市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898-63299200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景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E座1201房

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6622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