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静宁路和张家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GSSWZC2020-CS02(招标文件编号:GSSWZC2019-CS02)
二、项目名称:甘肃省税务局静宁路和张家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甘肃锦逸福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548号一楼8号
中标(成交)金额:61.6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甘肃华瑞大厦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兰州城关区金昌南路353号
中标(成交)金额:39.9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甘肃锦逸福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静宁路食堂餐饮服务 | 甘肃省税务局职工食堂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652号,早、中用餐人数各约200人左右。供餐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用餐方式为自助形式。 | 每天提供早餐时间为7:20-8:30、午餐时间为12:00-13:00。公务接待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安排。 | 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13个月。 | 1.1 每季度评估服务方管理质量,每月听取服务方餐厅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提高餐厅服务质量的建议和方法; 1.2 每半年组织一次书面满意度测评工作,满意率应达到90%,满意率低于70%的采购人有权停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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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甘肃华瑞大厦有限公司 | 张家园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 | 甘肃省税务局张家园办公区职工食堂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家园56号,早、中用餐人数各约100人左右。供餐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用餐方式为自助形式。 | 每天提供早餐时间为7:40-8:30、午餐时间为12:00-13:00。公务接待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安排。 | 合同签订之日服务期限起13个月。 | 1.1 每季度评估服务方管理质量,每月听取服务方餐厅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提高餐厅服务质量的建议和方法; 1.2 每半年组织一次书面满意度测评工作,满意率应达到90%,满意率低于70%的采购人有权停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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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耀荣 张勇 吴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13个月。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353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931853371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箐
电 话: 0931-8533754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jpg 静宁路和张家园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rar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甘肃省税务局静宁路和张家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项目编号:GSSWZC2020-CS02
2020年8月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本部分为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磋 商 邀 请
磋 商 邀 请
________(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采购人名称)的甘肃省税务局静宁路和张家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甘肃省税务局静宁路和张家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SSWZC2020-CS02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甘肃省税务局职工食堂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652号,早、中用餐人数各约200人左右。供餐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用餐方式为自助形式。甘肃省税务局张家园办公区职工食堂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家园56号,早、中用餐人数各约100人左右。供餐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用餐方式为自助形式。
项目分为两个包,包一: 静宁路食堂餐饮服务,预算62万元,也是最高限价,包二: 张家园食堂餐饮服务,预算41万元,也是最高限价。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二个包分别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13个月。
4.预算金额:103万元,为1年预算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1.获取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预留的电子邮箱中下载。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受疫情影响,按以下步骤获取磋商文件。
第一步: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将法人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形成电子资料上传至1214451708@QQ.COM邮箱中。提供资料中同时包含有供应商的预留电子邮箱、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二步:从预留电子邮箱中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第三步:将上述纸质资料单独密封,在磋商时交于工作人员,采购人存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8日9:0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8月18日9:00。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甘肃省税务局华瑞大厦4楼会议室
提醒:疫情期间,请供应商做好防疫防控措施,佩带口罩入场。
五、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甘肃省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先生 09318533717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353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及节能环保优先等政府采购政策。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0年8月3日
第二章 磋 商 须 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续表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
1.4 “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
1.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7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1.8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
3.1.3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投标产品,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1.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
12.2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5 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响应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下项目标注★)
14.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磋商保证金
(5)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6)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7)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3)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资料
14.2 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3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5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容处注明。
14.6 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5.2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谈判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6.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8.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9.2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
20.2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1.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磋商与评审
22.磋商小组
22.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3.初步审查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澄清
2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磋商
25.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25.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
25.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5.8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6.最后报价
26.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6.4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7.最后报价评审
27.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27.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1)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3)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最终报价给予扣除。
27.4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
28.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2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29.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31.磋商终止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3.保密
33.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禁止行为
34.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5.2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5.3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36.成交通知
3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履约保证金
37.1 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8.签订合同
38.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8.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1 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0.询问、质疑、投诉
40.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0.3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4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42.其他规定
42.1 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3.未尽事宜
43.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4.文件解释权
44.1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1.评审方法
1.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评审标准
2.1 本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根据具体项目要求自行确定。
包一评分表:
包二评分表:
2.2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
2.3 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价格扣除,按折扣后价格计算价格得分。
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3.1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____________项目
(技术支持服务类)
合 同
合同编号:GSSWZC2020-HT-CS0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 采购人”)通过______采购(采购方式)确定______(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为______项目(项目名称)的______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______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其他。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项目投入人员名单根据响应文件列出。
3.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 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 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采购人:(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盖章: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 采购人”是指采购人。
1.2 “供应商”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供应商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 采购人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供应商为 采购人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 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开发的产品, 采购人享有知识产权,未经 采购人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供应商在使用 采购人为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 采购人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 采购人的信息;
(2)未经 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 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E-mail)携带出 采购人场所;
(4)未经 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 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供应商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 供应商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 采购人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 采购人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供应商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 采购人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采购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供应商应在 采购人扣除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供应商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采购人应在供应商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供应商应按照 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供应商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 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如 采购人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供应商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 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 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应商接受。如果供应商未能在 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或 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 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 采购人损失的, 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要求供应商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供应商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 采购人。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 采购人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 采购人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供应商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供应商延迟履约超过30日, 采购人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供应商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供应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3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 采购人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采购人有权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 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 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 采购人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 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 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供应商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 采购人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供应商对 采购人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2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 采购人根据上述第14.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 采购人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供应商未能提供的服务,供应商应对 采购人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供应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 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终止合同而不给供应商补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 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 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供应商任何补偿。
16.2 供应商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 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供应商任何补偿。
16.3 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供应商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 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 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供应商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供应商应允许 采购人检查供应商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 采购人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
二、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
附件2-1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
附件2-2 分项价格表(服务类)
附件2-3 最终报价承诺书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四、磋商保证金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附件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附件5-2-3 供应商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附件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5-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自行查询信用记录的提供)。
(三)附件5-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四)附件5-4 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无)
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一)附件6-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二)附件6-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无)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磋商响应声明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 日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电子响应文件______套,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2-1
报价一览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2-2
分项价格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2-5
最终报价承诺书
(第____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包号:________ ____________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带至磋商现场备填(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磋商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供应商(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附件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
附件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的不提供)
(示例略)
附件5-2-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说明:受疫情影响,无法提供2019年度材料的,以2018年度材料替代。
备注:1.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附件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5-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查询适用)
致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5-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示例略)
说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应纸质材料。
六、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6-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6-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无)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磋商时不予以考虑。
(示例略)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说明:采购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供应商可不提供纸质材料,但是需要声明或提供网址链接并确保可浏览。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说明:采购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供应商可不提供纸质材料,但是需要声明或提供网址链接并确保可浏览。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货物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服务方案说明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2)服务方案;
(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4)工作流程;
(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合理化建议;
(8)其他。
实施方案
(示例略)
技术方案
(示例略)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售后服务承诺
(示例略)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包括磋商标的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
公章授权书(如有)
公章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在参与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我公司授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磋商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公章签署等同的法律的效力。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专用章:____________(盖章)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本部分为项目采购需求)
包一:静宁路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甘肃省税务局职工食堂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652号,早、中用餐人数各约200人左右。供餐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用餐方式为自助形式。
服务内容
由成交供应商派技术和服务人员到采购人提供食堂进行劳务服务。
三、服务时间
每天提供早餐时间为7:20-8:30、午餐时间为12:00-13:00。公务接待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安排。
四、用餐方案
1、早餐:
素菜6个,3凉3热;腌制菜2个
面食4种(面条、馒头、花卷、包子、点心、油条、面包等)
流食2种 各种粥品、豆浆、牛奶(麦片)
鸡蛋
烩菜
2、午餐:
热菜6个:荤、半荤、素菜各2个。
凉菜3个:至少1荤
腌制菜:2个
汤品:2种
饮品:2种
水果:1种
主食:米饭、包子、饺子、面条、馒头、花卷、杂粮等每顿不少于4种。
甜品:1种(醪糟、灰豆、甜胚等)每周至少一次
3、公务接待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公务接待用餐。
五、食材采购
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负责食材采购。
六、人员配备需求
1、供应商选派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证,健康证明、身份证明,并负责对录用人员进行审核,对有不良记录人员不得派驻。
2、人员数量:投入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厨师长1名,厨师及面点师5人,配菜、洗碗等共计不低于6人,且投入人员均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3、供应商派出人员应做到一年一次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4、供应商应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热情周到。定期听取用餐人员的意见,改进服务质量,按时开饭,饭菜新鲜可口。
七、考评评价需求
1、满意度测评需求
1.1 每季度评估服务方管理质量,每月听取服务方餐厅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提高餐厅服务质量的建议和方法;
1.2 每半年组织一次书面满意度测评工作,满意率应达到90%,满意率低于70%的采购人有权停止合同。
2、 人员配置考核需求
2.1 抽查服务单位的《考勤表》,掌握工作的人员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确保服务人员的数量;
2.2 抽查服务单位的员工资料,掌握技术人员的比例,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确保食堂管理服务质量;
八、安全生产许可证
1、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服务方应制定生产、消防等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防火、防盗、防毒,保证安全生产,凡因违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均有服务方负责。
2、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服务方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业主方可以提供场地等帮助。
3、安全生产检查
服务方定期地进行内部安全生产检查,接受采购方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关的安全责任。
4、加强保密制度教育
服务方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意识的教育,遵守委托方有关规定,发现泄密事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九、食品卫生制度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1、地面清洁无污物、纸屑杂物、积水,各种物品放置整齐;
2、厨房桌面、墙面擦洗清洁,无赃物、无油腻。工作间内设备用具、灯具、通风设备定期擦拭,无赃物、积垢,下水道畅通,隔油池清洁无异味;
3、厨房和就餐区域内无苍蝇,无蟑螂,消灭鼠迹,杜绝出现活鼠。
十、其他服务需求
1、设备管理需求
1.1 采购方提供的所有厨房设备、通讯设备和消防器材等设施需开具清单,要求服务方(经理)必须签收后,方可使用;
1.2 采购人向服务方提供水、电、煤、供餐场所、厨房及厨房设施设备和相关的固定通讯设备、餐具、器具、物品;
2、质量管理需求
2.1 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做好从食品验收入库、领用加工、成品出菜以及餐饮器具的清洗消毒、人员的卫生健康和环境的卫生等工作,检查督促食堂管理服务的每个环节的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2 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对质量进行把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料,向业主方提出建议,予以更换。
2.3 服务方应接受业主方的随时监督检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业主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同时服务方应保证有一名管理员负责现场指挥,且保持同业主方联络。
十一、服务期限和终止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3个月。采购人有权考核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承诺,如未能达到采购人相关服务质量要求,经双方协商未果,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合同。如果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本项目协议终止时,服务方必须按所签收的清单在一周向招标人移交所有签收使用物资。
包二:张家园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甘肃省税务局张家园办公区职工食堂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家园56号,早、中用餐人数各约100人左右。供餐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用餐方式为自助形式。
服务内容
由成交供应商派技术和服务人员到采购人提供食堂进行劳务服务。
三、服务时间
每天提供早餐时间为7:40-8:30、午餐时间为12:00-13:00。公务接待根据采购人需求随时安排。
四、用餐方案
1.早餐:
(1)凉菜6个(1荤5素);腌制菜2个;
(2)面食4种(面条、馒头、花卷、包子、点心、油条、面包等);
(3)流食2种 各种粥品、豆浆、牛奶(麦片);
(4)鸡蛋;
(5)烩菜、羊肉泡馍等。
2.午餐:
(1)热菜6个:荤、半荤、素菜各2个;
(2)凉菜3个:至少1荤;
(3)腌制菜:2个;
(4)汤品:2种;
(5)饮品:2种;
(6)水果:1种;
(7)主食:米饭、包子、饺子、面条、馒头、花卷、杂粮等每顿不少于4种;
(8)甜品:1种(醪糟、灰豆、甜胚等)每周至少一次。
3.公务接待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公务接待用餐。
五、食材采购
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负责食材采购。
六、人员配备需求
1.供应商选派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证,健康证明、身份证明,并负责对录用人员进行审核,对有不良记录人员不得派驻。
2.人员数量:投入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厨师长1名,厨师及面点师2-3人,配菜、洗碗等共计不少于4人,且投入人员均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3.供应商派出人员应做到一年一次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4、供应商应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热情周到。定期听取用餐人员的意见,改进服务质量,按时开饭,饭菜新鲜可口。
七、考评评价需求
1.满意度测评需求
1.1 每季度评估服务方管理质量,每月听取服务方餐厅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提高餐厅服务质量的建议和方法;
1.2 每半年组织一次书面满意度测评工作,满意率应达到90%,满意率低于70%的采购人有权停止合同。
2.人员配置考核需求
2.1 抽查服务单位的《考勤表》,掌握工作的人员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确保服务人员的数量;
2.2 抽查服务单位的员工资料,掌握技术人员的比例,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确保食堂管理服务质量;
八、安全生产许可证
1.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服务方应制定生产、消防等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防火、防盗、防毒,保证安全生产,凡因违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均有服务方负责。
2.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服务方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业主方可以提供场地等帮助。
3.安全生产检查
服务方定期地进行内部安全生产检查,接受采购方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关的安全责任。
4.加强保密制度教育
服务方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意识的教育,遵守委托方有关规定,发现泄密事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九、食品卫生制度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1.地面清洁无污物、纸屑杂物、积水,各种物品放置整齐;
2.厨房桌面、墙面擦洗清洁,无赃物、无油腻。工作间内设备用具、灯具、通风设备定期擦拭,无赃物、积垢,下水道畅通,隔油池清洁无异味;
3.厨房和就餐区域内无苍蝇,无蟑螂,消灭鼠迹,杜绝出现活鼠。
十、其他服务需求
1.设备管理需求
1.1 采购方提供的所有厨房设备、通讯设备和消防器材等设施需开具清单,要求服务方(经理)必须签收后,方可使用;
1.2 采购人向服务方提供水、电、煤、供餐场所、厨房及厨房设施设备和相关的固定通讯设备、餐具、器具、物品;
2.质量管理需求
2.1 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做好从食品验收入库、领用加工、成品出菜以及餐饮器具的清洗消毒、人员的卫生健康和环境的卫生等工作,检查督促食堂管理服务的每个环节的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2 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对质量进行把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料,向业主方提出建议,予以更换。
2.3 服务方应接受业主方的随时监督检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业主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同时服务方应保证有一名管理员负责现场指挥,且保持同业主方联络。
十一、服务期限和终止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3个月。采购人有权考核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承诺,如未能达到采购人相关服务质量要求,经双方协商未果,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合同。如果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本项目协议终止时,服务方必须按所签收的清单在一周向招标人移交所有签收使用物资。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甘肃省税务局静宁路和张家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 包一:62万元 包二:41万元
2 采购人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353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931-8533717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4 供应商产生方法 ? 公告 □ 供应商库抽取 □ 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 其他________________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6 领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见公告。
7 联合体 ? 不接受 □ 接受 □ 其他________________
8 现场勘察 ? 需要 意欲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勘察。 包一: 联系人:姚彦峰 13893363909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156号 时间:2020年8月11日下午15:00 包二: 联系人:唐玲15193187987 地址:城关区张家园56号 时间:2020年8月11日下午16:30 □ 不需要
9 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其他________________
10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否 □ 是,采购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11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非强制类)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 /
12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__6__%,微型企业扣除__6__%。 □ 其他________________
13 支持监狱企业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__6__%。 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____________________
14 促进残疾人就业 □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项目 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扣除_6_%。但应满足下列条件: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5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8月18日9:00。 地点:甘肃省税务局华瑞大厦4楼会议室
16 提交样品 □ 有________________ ? 无
17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包一为人民币1.1万元,包二为0.8万元,提交方式为 电汇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兰州市庆阳路支行 银行账号:2703 0016 0920 0117 670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磋商保证金),交纳截止日期确定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其他________________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8 磋商响应有效期 _90___日(日历日)
19 提交响应文件 正本__1__份 副本__1__份 电子文件_1___份((?使用正本扫描后制成PDF, □Word,可多选)
20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前不得拆封
21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当日 ?供应商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_9__%,提交方式为_电汇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兰州市庆阳路支行 银行账号:2703 0016 0920 0117 670
23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服务项目期限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合同签订后开始服务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地点: 包一:甘南路652号 包二:张家园56号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方式:入场餐饮服务 项目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均为13个月。
24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根据服务质量和进度考虑按月支付款项。
25 定标原则 磋商结束后,进行最后报价。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 2.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人。 □随机抽取 ?其他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序号 分类 评分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备注
1 价格 (25分) 投标报价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25 25
其中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
2 履约能力(5分) 商誉及履约能力 供应商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纳税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的证明材料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
4 业绩 根据供应商提供自2016年1月以来,供应商独立完成与本项目类似的食堂服务项目:服务用餐人数≥100人,服务对象数量为1家得1分;服务用餐人数≥100人,服务对象数量为2家得2分,服务用餐人数≥100人,服务对象数量为3家以上得3分。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合同文本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
5 服务 (45分) 饭菜花色方案 供应商所提供的饭菜方案,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16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10分; 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5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16
6 质量控制制度 食品质控管理制度(含食品加工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责、食品留样制度、凉菜加工制作制度、生熟分开、除四害等),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制度详细,对于本项目特点有很强的针对性得5分; 制度一般,对于本项目特点有针对性得3分; 制度差,对于本项目特点针对性较差得1分。 5
7 食品保鲜制度 饭菜新鲜采取的保障措施方案,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8 饮食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方案,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9 卫生管理情况 卫生管理方案(人员、环境、餐具等方面),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0 垃圾及环境保护处理制度 垃圾处理及环境保护处理措施处理的方案,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1 库房进出管理制度 库房进出管理制度(含食品进出登记管理、食品分类存储),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2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与设施的维护、保养、修复、保全计划等方案,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3 应急预备方案 在遇到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食物中毒、法定节假日、春节期间、视察评比等情况下的应急预备方案(指定安全监督员及安全管理职责),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4 评价制度 根评价方案(按周公布菜单,改进反馈意见情况等),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5 人员配备(25分) 人员数量及组成情况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数量及组成情况(含项目经理、厨师、副厨兼面点及服务员兼杂工卫生工),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1.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和结构至少达到项目最低配置要求;2.确保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件上墙);3.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 三项要求都符合得8分; 有两项要求符合得5分; 有一项要求符合得3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8
16 厨师证书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厨师证的(不含法定代表人),每提供1名高级厨师的得3分,每提供1名中级厨师得1分,满分6分;(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6
17 人员经验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的主厨或副厨担任过酒店厨长5年(含)以上,每配置一名得1分,最高得8分;(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8
18 缴纳责任险 根据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缴纳责任险的员工有8人得1分,每增加2人加1分,满分3分。(人数以企业缴纳保险公司雇主责任险的人数为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
序号 分类 评分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备注
1 价格 (25分) 投标报价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25 25
其中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
2 履约能力(5分) 商誉及履约能力 供应商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纳税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的证明材料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2
4 业绩 根据供应商提供自2016年1月以来,供应商独立完成与本项目类似的食堂服务项目:服务用餐人数≥100人,服务对象数量为1家得1分;服务用餐人数≥100人,服务对象数量为2家得2分,服务用餐人数≥100人,服务对象数量为3家以上得3分。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合同文本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
5 服务 (45分) 饭菜花色方案 供应商所提供的饭菜方案,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16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10分; 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5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16
6 质量控制制度 食品质控管理制度(含食品加工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责、食品留样制度、凉菜加工制作制度、生熟分开、除四害等),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制度详细,对于本项目特点有很强的针对性得5分; 制度一般,对于本项目特点有针对性得3分; 制度差,对于本项目特点针对性较差得1分。 5
7 食品保鲜制度 饭菜新鲜采取的保障措施方案,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8 饮食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方案,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9 卫生管理情况 卫生管理方案(人员、环境、餐具等方面),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0 垃圾及环境保护处理制度 垃圾处理及环境保护处理措施处理的方案,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1 库房进出管理制度 库房进出管理制度(含食品进出登记管理、食品分类存储),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2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与设施的维护、保养、修复、保全计划等方案,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3 应急预备方案 在遇到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食物中毒、法定节假日、春节期间、视察评比等情况下的应急预备方案(指定安全监督员及安全管理职责),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4 评价制度 根评价方案(按周公布菜单,改进反馈意见情况等),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5 人员配备(25分) 人员数量及组成情况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数量及组成情况(含项目经理、厨师、副厨兼面点及服务员兼杂工卫生工),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1.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和结构至少达到项目最低配置要求;2.确保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件上墙);3.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 三项要求都符合得8分; 有两项要求符合得5分; 有一项要求符合得3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8
16 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7人(含),若实际投入项目人数每增加1人且投入人员具有有效健康证,加1分,共3分。 3
17 人员经验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的主厨或副厨担任过酒店厨长5年(含)以上,每配置一名得1分,最高得8分;(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8
18 缴纳责任险 根据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缴纳责任险的员工有5人得1分,每增加1人加1分,满分6分。(人数以企业缴纳保险公司雇主责任险的人数为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6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
人
…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2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
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人: 电话:
供应商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
5 服务时间、地点:
6 服务履行期:
7 验收方式及标准:
8 付款方式: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10 □违约金约定: □损失赔偿约定: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采购人有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画“√”选择):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包号
2 报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为1年服务费用)。 小写:¥___ ___
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13个月,每月 元。
4 备注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5
6
7
8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最终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说明
磋商小组签字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名称 型号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备注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技术指标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甘肃省税务局静宁路和张家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项目编号:GSSWZC2020-CS02
2020年 8月 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本部分为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商 务 部 分
第一章 磋 商 邀 请
磋 商 邀 请
________(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采购人名称)的甘肃省税务局静宁路和张家园食堂餐饮服
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甘肃省税务局静宁路和张家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SSWZC2020-CS02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甘肃省税务局职工食堂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 652号,早、中用餐人数各约
200人左右。供餐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用餐方式为自助形式。甘肃省税务局张家园办公区
职工食堂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家园 56号,早、中用餐人数各约 100人左右。供餐时
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用餐方式为自助形式。
项目分为两个包,包一: 静宁路食堂餐饮服务,预算 62万元,也是最高限价,包二: 张家园
食堂餐饮服务,预算 41万元,也是最高限价。 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二个包分别进行投标,
但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 13个月。
4.预算金额:103万元,为 1年预算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
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磋商文件说明 1.获取时间: 2020年 8月 3日至 2020年 8月 10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预留的电子邮箱中下载。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受疫情影响,按以下步骤获取磋商文件。
第一步: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将法人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形成电子资料上传至
1214451708@QQ.COM 邮箱中。提供资料中同时包含有供应商的预留电子邮箱、联系人姓
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二步:从预留电子邮箱中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第三步:将上述纸质资料单独密封,在磋商时交于工作人员,采购人存档。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 8月 18日 9:00。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 8月 18日 9:00。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甘肃省税务局华瑞大厦 4楼会议室
提醒:疫情期间,请供应商做好防疫防控措施,佩带口罩入场。
五、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甘肃省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先生 09318533717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 353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及节能环保优先等政府采
购政策。
公告期限为 3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0年 8月 3日
第二章 磋 商 须 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甘肃省税务局静宁路和张家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预算
包一:62万元
包二:41万元
2 采购人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 353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931-8533717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4 供应商产生方法
? 公告
□ 供应商库抽取
□ 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 其他________________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中(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当日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
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6
领取采购文件需提供的
资料
见公告。
7 联合体
? 不接受
□ 接受
□ 其他________________
8 现场勘察
? 需要 意欲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携带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勘察。
包一:
联系人:姚彦峰 13893363909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156号 时间:2020年 8月 11日下午 15:00
包二:
联系人:唐玲 15193187987
地址:城关区张家园 56号
时间:2020年 8月 11日下午 16:30
□ 不需要
9 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其他________________
10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
能产品
? 否
□ 是,采购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11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非强制类)
/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
/
12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企业扣除
__6__%,微型企业扣除__6__%。
□ 其他________________
13 支持监狱企业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
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
扣除__6__%。
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____________________
14 促进残疾人就业
□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项目
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
比例为:扣除_6_%。但应满足下列条件: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
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并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5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
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 8月 18日 9:00。
地点:甘肃省税务局华瑞大厦 4楼会议室
16 提交样品
□ 有________________
? 无
17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为包一为人民币 1.1万元,
包二为 0.8万元,提交方式为 电汇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兰州市庆阳路支行
银行账号:2703 0016 0920 0117 670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
栏中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磋商保证金),交纳
截止日期确定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其他________________
续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8 磋商响应有效期 _90___日(日历日)
19 提交响应文件
正本__1__份
副本__1__份
电子文件_1___份((?使用正本扫描后制成 PDF, □
Word,可多选)
20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
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前不得拆封
21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本次查询
的信用记录打印的网页版将留存在评标报告中。本项
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
间当日
?供应商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22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
合同金额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
的_9__%,提交方式为_电汇
收款人户名: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兰州市庆阳路支行
银行账号:2703 0016 0920 0117 670
23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
间、地点、方式、服务
项目期限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合同签订后开始服务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地点:
包一:甘南路 652号
包二:张家园 56号
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方式:入场餐饮服务
项目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均为 13个月。
24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
和时间
根据服务质量和进度考虑按月支付款项。
25 定标原则
磋商结束后,进行最后报价。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
序确定成交人。
2.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人。
□随机抽取
?其他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
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
标优劣顺序推荐。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
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
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
1.4 “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
建,依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 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
1.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7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1.8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
3.1.3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
费用。
5.授权委托
5.1 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
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
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 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 3.1款规定
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
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
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
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9.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
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投标产品,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
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
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
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5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
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
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
表。
9.6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
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 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1.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
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
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
12.2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
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
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
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
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
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
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5 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响应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下项目标注★)
14.1 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商务部分
(1)磋商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磋商保证金
(5)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6)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7)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2)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3)售后服务承诺
(4)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5)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其他资料
14.2 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3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
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4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
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5 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中的对应内容处注明。
14.6 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
行报价。
15.2 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
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
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
表。
16.磋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2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
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 2%的谈判保证金(数额采用四
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
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
16.3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
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
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
外。
16.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7.1 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
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
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
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
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
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8.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
后报价,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
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9.2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3 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
20.2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
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 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
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1.2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磋商与评审
22.磋商小组
22.1 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3.初步审查
23.1 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
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
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
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澄清
24.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
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
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25.磋商
25.1 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5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
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25.6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
25.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5.8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
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6.最后报价
26.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26.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
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
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
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6.4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
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7.最后报价评审
27.1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
应。
27.2 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1)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
能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
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
时予以加分。
(3)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
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
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最终报价
给予扣除。
27.4 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
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
28.综合评审
28.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
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2 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
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2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
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
务项目,可以推荐 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29.2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
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
供应商。
30.3 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31.磋商终止
3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 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
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
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3.保密
33.1 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
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禁止行为
34.1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
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5.2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
公告。
35.3 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
推荐意见。
36.成交通知
3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
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履约保证金
37.1 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
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2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
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8.签订合同
38.1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8.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
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8.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1 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0.询问、质疑、投诉
40.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
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0.3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
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
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4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3年内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
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42.其他规定
42.1 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3.未尽事宜
43.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4.文件解释权
44.1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1.评审方法
1.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评审标准
2.1 本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根据具体项目要求自行确定。
包一评分表:
序
号
分类
评分因
素
评审内容
分
值
备注
1
价格
(25
分)
投标报
价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25
25
其中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
2
履约能
力(5
分)
商誉及
履约能
力
供应商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纳税信用等级 B级(含)以上的证明
材料得 2分,不提供不得分。
2
4 业绩
根据供应商提供自 2016年 1月以来,供应商独立完成与本项
目类似的食堂服务项目:服务用餐人数≥100人,服务对象数
量为 1家得 1分;服务用餐人数≥100人,服务对象数量为 2
家得 2分,服务用餐人数≥100人,服务对象数量为 3家以上
得 3分。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合同文本复印件、中标(成
交)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
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
5
服务
(45
分)
饭菜花
色方案
供应商所提供的饭菜方案,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
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16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10分;
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5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16
6
质量控
制制度
食品质控管理制度(含食品加工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岗
位职责、食品留样制度、凉菜加工制作制度、生熟分开、除四
害等),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
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制度详细,对于本项目特点有很强的针对性得 5分;
制度一般,对于本项目特点有针对性得 3分;
制度差,对于本项目特点针对性较差得 1分。
5 7
食品保
鲜制度
饭菜新鲜采取的保障措施方案,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
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8
饮食安
全管理
制度
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方案,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
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9
卫生管
理情况
卫生管理方案(人员、环境、餐具等方面),要结合本项目的
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
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0
垃圾及
环境保
护处理
制度
垃圾处理及环境保护处理措施处理的方案,要结合本项目的实
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
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1
库房进
出管理
制度
库房进出管理制度(含食品进出登记管理、食品分类存储),
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
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2
设施设
备管理
制度
设备与设施的维护、保养、修复、保全计划等方案,要结合本
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
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3
应急预
备方案
在遇到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食物中毒、法定节假日、春节
期间、视察评比等情况下的应急预备方案(指定安全监督员及
安全管理职责),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
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4
评价制
度
根评价方案(按周公布菜单,改进反馈意见情况等),要结合
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
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5
人员配
备(25
分)
人员数
量及组
成情况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数量及组成情况(含项目经理、
厨师、副厨兼面点及服务员兼杂工卫生工),要结合本项目的
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1.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和结构至少达到
项目最低配置要求;2.确保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证件上墙);3.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
三项要求都符合得 8分;
有两项要求符合得 5分;
有一项要求符合得 3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8
16
厨师证
书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国家职业资格高级厨师
证的(不含法定代表人),每提供 1名高级厨师的得 3分,每
提供 1名中级厨师得 1分,满分 6分;(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
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6
17
人员经
验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的主厨或副厨担任过酒店厨
长 5年(含)以上,每配置一名得 1分,最高得 8分;(需提
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否则不得分。)
8
18
缴纳责
任险
根据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缴纳责任险的员工有8人
得 1分,每增加 2人加 1分,满分 3分。(人数以企业缴纳保
险公司雇主责任险的人数为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
得分。)
3
包二评分表:
序
号
分类 评分因素 评审内容
分
值
备
注
1
价格
(25
分)
投标报价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25
25
其中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报价
2
履约能
力(5
分)
商誉及履
约能力
供应商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纳税信用等级 B级(含)以上的证
明材料得 2分,不提供不得分。
2
4 业绩
根据供应商提供自 2016年 1月以来,供应商独立完成与本
项目类似的食堂服务项目:服务用餐人数≥100人,服务对象
数量为 1家得 1分;服务用餐人数≥100人,服务对象数量
为 2家得 2分,服务用餐人数≥100人,服务对象数量为 3
家以上得 3分。供应商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合同文本复印件、
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
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 5
服务
(45
分)
饭菜花色
方案
供应商所提供的饭菜方案,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
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16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10分;
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5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16
6
质量控制
制度
食品质控管理制度(含食品加工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
岗位职责、食品留样制度、凉菜加工制作制度、生熟分开、
除四害等),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
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制度详细,对于本项目特点有很强的针对性得 5分;
制度一般,对于本项目特点有针对性得 3分;
制度差,对于本项目特点针对性较差得 1分。
5
7
食品保鲜
制度
饭菜新鲜采取的保障措施方案,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
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8
饮食安全
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方案,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
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9
卫生管理
情况
卫生管理方案(人员、环境、餐具等方面),要结合本项目
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
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0
垃圾及环
境保护处
理制度
垃圾处理及环境保护处理措施处理的方案,要结合本项目的
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
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1
库房进出
管理制度
库房进出管理制度(含食品进出登记管理、食品分类存储),
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
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2
设施设备
管理制度
设备与设施的维护、保养、修复、保全计划等方案,要结合
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
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3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13
应急预备
方案
在遇到自然灾害、停水、停电、食物中毒、法定节假日、春
节期间、视察评比等情况下的应急预备方案(指定安全监督
员及安全管理职责),要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
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4 评价制度
根评价方案(按周公布菜单,改进反馈意见情况等),要结
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要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
制定严格的考核标准。
完全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3分;
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得 2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3
15
人员配
备(25
分)
人员数量
及组成情
况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数量及组成情况(含项目经理、
厨师、副厨兼面点及服务员兼杂工卫生工),要结合本项目
的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 1.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和结构至少达
到项目最低配置要求; 2.确保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
岗(证件上墙);3.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
三项要求都符合得 8分;
有两项要求符合得 5分;
有一项要求符合得 3分;
不满足项目需要和要求不得分。
8
16
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 7人(含),若实际投入项目人数每
增加 1人且投入人员具有有效健康证,加 1分,共 3分。
3
17 人员经验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的主厨或副厨担任过酒店厨
长 5年(含)以上,每配置一名得 1分,最高得 8分;(需提
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否则不得分。)
8
18
缴纳责任
险
根据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缴纳责任险的员工有 5
人得 1分,每增加 1人加 1分,满分 6分。(人数以企业缴
纳保险公司雇主责任险的人数为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不得分。)
6
2.2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价格权值×100
2.3 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价格扣除,按折扣后价格计算价格得分。
3.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3.1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
____________项目
(技术支持服务类)
合 同
合同编号:GSSWZC2020-HT-CS02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 “ 采购人” )通过______采购(采购方式)确定______(供
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为______项目(项目名称)的______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
签署《______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其他。
2.合同标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
求)
人
…
项目投入人员名单根据响应文件列出。
3.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
于合同价中, 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 采购人收
到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采购人:(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盖章: 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2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
3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人: 电话:
供应商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
5 服务时间、地点:
6 服务履行期:
7 验收方式及标准:
8 付款方式: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10
□违约金约定:
□损失赔偿约定: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采购人有
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
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
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
况重新设定)。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
画“√”选择):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 采购人”是指采购人。
1.2 “供应商”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供应商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
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 采购人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 “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 供应商为 采购人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
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 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 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
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 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开发的产品, 采购人享有知识产权,未经 采购人许可不得转
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
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 供应商在使用 采购人为供应商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
资料及 采购人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
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 采购人的信息;
(2)未经 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 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如 E-mail)携带出 采购人场所;
(4)未经 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 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
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 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
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供应商应负
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及
索赔的权利。
6.2 供应商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
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 采购人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
补缺陷, 采购人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 供应商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 采购人提供。
7.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 如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采购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
中进行相应扣除。供应商应在 采购人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 供应商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
保证金不予退还,给 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 采购人应在供应商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
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
和承诺,供应商应按照 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供应商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 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如 采购人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供应商应负担新购买类似
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 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 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 10日内供应商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应
商接受。如果供应商未能在 采购人发出索赔通知后 10日内或 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
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 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
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 采购人损失的, 采购人有权进一步要求供应商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供应商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
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 采购人。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通知后,
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
采购人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 采购人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
供应商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
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
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供应商延迟履约超过 30日, 采购人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
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供应商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
供应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
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
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
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
地震等。
10.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
力事件结束后 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
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端。如协商 3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
讼。
11.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 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
担。
11.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
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 如无重大变故, 采购人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
12.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 采购人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
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 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
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 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或
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若出现如下情况,在 采购人对供应商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
的情况下, 采购人可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 如果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 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 因供应商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 采购人硬件设备、应用
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 供应商对 采购人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
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
14.1.5 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12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
现 2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 如果 采购人根据上述第 14.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 采购人可以适
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供应商未能提供的服务,供应商应对 采购人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供应商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供应商破产或无清偿能力, 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终
止合同而不给供应商补偿。
15.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 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
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 采购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供
应商任何补偿。
16.2 供应商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 采购人
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供应商任何补偿。
16.3 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
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供应商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 除经 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外,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 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
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
并对供应商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供应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
行义务,供应商应允许 采购人检查供应商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 采购人指
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
二、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服务类)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服务类)
附件 2-3 最终报价承诺书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四、磋商保证金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
的不提供);
附件 5-2-3 供应商 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
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
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附件 5-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自行查询信用记录的提
供)。
(三)附件 5-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四)附件 5-4 联合体协议(格式附后,无)
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一)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二)附件 6-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无)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三、售后服务承诺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其他资料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磋商响应声明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 日此期限期满
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电子响应文件______套,并
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
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
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 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
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 ________(姓名 )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________(姓名 )以本人名义参加
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
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包号
2 报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为 1年服务费用)。
小写:¥___ ___
3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 13个月,每月 元。
4 备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2-2
分项价格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5
6
7
8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2-5
最终报价承诺书
(第____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包号:________ 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最终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说明
磋商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带至磋商现场
备填(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 (第一
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或服
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
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
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
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磋商保证金
说明:可提供付款凭证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保证金汇款声明函(适用银行转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为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递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
写人民币______元)已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银行主动划账方式划入你方账户。
详见附件:银行出具的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
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单位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供应商(公章):
地址:
项目联系人:
电话(手机):
汇款单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 5-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 5-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示例略)
附件 5-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按规定可不进行税务登记
的不提供)
(示例略)
附件 5-2-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
说明:受疫情影响,无法提供 2019年度材料的,以 2018年度材料替代。
备注:1.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
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2.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 5-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
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示例略) 附件 5-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5-2-6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查询适用)
致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已就上述不良信用行为按照磋商文件中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了查询。我单位
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单位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单位成交资格或者不授
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同时,我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5-3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示例略)
说明:“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应纸质材料。 六、提供符合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单位为
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
181号)相关规定。
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 6-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文件(无)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依据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所在页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
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应同时提供依据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所在页的复印件(均
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4.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磋商时不予以考虑。
(示例略) 七、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说明:采购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供应商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但是需要声明或提供网址链接并确保可浏览。
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示例略)
说明:采购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供应商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但是需要声明或提供网址链接并确保可浏览。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货物说明一览表、服务方案、实施方案及技术方案
货物说明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名称 型号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备注
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服务方案说明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
(2)服务方案;
(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
(4)工作流程;
(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6)质量保证措施;
(7)合理化建议;
(8)其他。
实施方案
(示例略)
技术方案
(示例略) 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技术指标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售后服务承诺
(示例略) 四、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五、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包括磋商标的
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其他资料
公章授权书(如有)
公章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供应商名称 )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在参与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我公司
授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磋商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公章签署等同
的法律的效力。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专用章:____________(盖章)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技 术 部 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本部分为项目采购需求)
包一:静宁路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甘肃省税务局职工食堂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 652号,早、中用餐人数各约
200人左右。供餐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用餐方式为自助形式。
二、服务内容
由成交供应商派技术和服务人员到采购人提供食堂进行劳务服务。
三、服务时间
每天提供早餐时间为 7:20-8:30、午餐时间为 12:00-13:00。公务接待根据采购人需求
随时安排。
四、用餐方案
1、早餐:
素菜 6个,3凉 3热;腌制菜 2个
面食 4种(面条、馒头、花卷、包子、点心、油条、面包等)
流食 2种 各种粥品、豆浆、牛奶(麦片)
鸡蛋
烩菜
2、午餐:
热菜 6个:荤、半荤、素菜各 2个。
凉菜 3个:至少 1荤
腌制菜:2个
汤品:2种 饮品:2种
水果:1种
主食:米饭、包子、饺子、面条、馒头、花卷、杂粮等每顿不少于 4种。
甜品:1种(醪糟、灰豆、甜胚等)每周至少一次
3、公务接待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公务接待用餐。
五、食材采购
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负责食材采购。
六、人员配备需求
1、供应商选派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证,健康证明、身份证明,并负责对录用人员进行审
核,对有不良记录人员不得派驻。
2、人员数量:投入人员不少于 12人,其中厨师长 1名,厨师及面点师 5人,配菜、
洗碗等共计不低于 6人,且投入人员均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3、供应商派出人员应做到一年一次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
度,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4、供应商应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热情周到。定期听取用餐人员的意见,改进服
务质量,按时开饭,饭菜新鲜可口。
七、考评评价需求
1、满意度测评需求
1.1 每季度评估服务方管理质量,每月听取服务方餐厅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提高餐厅服
务质量的建议和方法;
1.2 每半年组织一次书面满意度测评工作,满意率应达到 90%,满意率低于 70%的采
购人有权停止合同。
2、 人员配置考核需求 2.1 抽查服务单位的《考勤表》,掌握工作的人员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确保
服务人员的数量;
2.2 抽查服务单位的员工资料,掌握技术人员的比例,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确保食堂管
理服务质量;
八、安全生产许可证
1、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服务方应制定生产、消防等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防火、防盗、防毒,保证安全生
产,凡因违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均有服务方负责。
2、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服务方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业主方可以提供场地等帮助。
3、安全生产检查
服务方定期地进行内部安全生产检查,接受采购方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关
的安全责任。
4、加强保密制度教育
服务方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意识的教育,遵守委托方有关规定,发现泄密事件追究相关人
员的刑事责任。
九、食品卫生制度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1、地面清洁无污物、纸屑杂物、积水,各种物品放置整齐;
2、厨房桌面、墙面擦洗清洁,无赃物、无油腻。工作间内设备用具、灯具、通风设备
定期擦拭,无赃物、积垢,下水道畅通,隔油池清洁无异味;
3、厨房和就餐区域内无苍蝇,无蟑螂,消灭鼠迹,杜绝出现活鼠。
十、其他服务需求
1、设备管理需求 1.1 采购方提供的所有厨房设备、通讯设备和消防器材等设施需开具清单,要求服务方
(经理)必须签收后,方可使用;
1.2 采购人向服务方提供水、电、煤、供餐场所、厨房及厨房设施设备和相关的固定通
讯设备、餐具、器具、物品;
2、质量管理需求
2.1 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做好从食品验收入库、领用加工、成品出菜以及餐饮器具的
清洗消毒、人员的卫生健康和环境的卫生等工作,检查督促食堂管理服务的每个环节的工作,
并做好相关记录;
2.2 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对质量进行把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料,向业主
方提出建议,予以更换。
2.3 服务方应接受业主方的随时监督检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业主方提出的意见和
要求;同时服务方应保证有一名管理员负责现场指挥,且保持同业主方联络。
十一、服务期限和终止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13个月。采购人有权考核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承诺,如未能达到
采购人相关服务质量要求,经双方协商未果,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合同。如果任何一方
提前终止本协议,本项目协议终止时,服务方必须按所签收的清单在一周向招标人移交所有
签收使用物资。
包二:张家园办公区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甘肃省税务局张家园办公区职工食堂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家园 56号,早、中用
餐人数各约 100人左右。供餐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用餐方式为自助形式。 二、服务内容
由成交供应商派技术和服务人员到采购人提供食堂进行劳务服务。
三、服务时间
每天提供早餐时间为 7:40-8:30、午餐时间为 12:00-13:00。公务接待根据采购人需求
随时安排。
四、用餐方案
1.早餐:
(1)凉菜 6个(1荤 5素);腌制菜 2个;
(2)面食 4种(面条、馒头、花卷、包子、点心、油条、面包等);
(3)流食 2种 各种粥品、豆浆、牛奶(麦片);
(4)鸡蛋;
(5)烩菜、羊肉泡馍等。
2.午餐:
(1)热菜 6个:荤、半荤、素菜各 2个;
(2)凉菜 3个:至少 1荤;
(3)腌制菜:2个;
(4)汤品:2种;
(5)饮品:2种;
(6)水果:1种;
(7)主食:米饭、包子、饺子、面条、馒头、花卷、杂粮等每顿不少于 4种;
(8)甜品:1种(醪糟、灰豆、甜胚等)每周至少一次。
3.公务接待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符合相关规定的公务接待用餐。
五、食材采购
由采购人组织人员负责食材采购。
六、人员配备需求
1.供应商选派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证,健康证明、身份证明,并负责对录用人员进行审核,
对有不良记录人员不得派驻。
2.人员数量:投入人员不少于 7人,其中厨师长 1名,厨师及面点师 2-3人,配菜、
洗碗等共计不少于 4人,且投入人员均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3.供应商派出人员应做到一年一次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
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4、供应商应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热情周到。定期听取用餐人员的意见,改进服
务质量,按时开饭,饭菜新鲜可口。
七、考评评价需求
1.满意度测评需求
1.1 每季度评估服务方管理质量,每月听取服务方餐厅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提高餐厅服
务质量的建议和方法;
1.2 每半年组织一次书面满意度测评工作,满意率应达到 90%,满意率低于 70%的采
购人有权停止合同。
2.人员配置考核需求
2.1 抽查服务单位的《考勤表》,掌握工作的人员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确保
服务人员的数量;
2.2 抽查服务单位的员工资料,掌握技术人员的比例,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确保食堂管理服务质量;
八、安全生产许可证
1.制定安全生产制度
服务方应制定生产、消防等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防火、防盗、防毒,保证安全生
产,凡因违章操作等造成的事故责任,均有服务方负责。
2.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服务方应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业主方可以提供场地等帮助。
3.安全生产检查
服务方定期地进行内部安全生产检查,接受采购方和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关
的安全责任。
4.加强保密制度教育
服务方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意识的教育,遵守委托方有关规定,发现泄密事件追究相关人
员的刑事责任。
九、食品卫生制度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1.地面清洁无污物、纸屑杂物、积水,各种物品放置整齐;
2.厨房桌面、墙面擦洗清洁,无赃物、无油腻。工作间内设备用具、灯具、通风设备定
期擦拭,无赃物、积垢,下水道畅通,隔油池清洁无异味;
3.厨房和就餐区域内无苍蝇,无蟑螂,消灭鼠迹,杜绝出现活鼠。
十、其他服务需求
1.设备管理需求
1.1 采购方提供的所有厨房设备、通讯设备和消防器材等设施需开具清单,要求服务方(经理)必须签收后,方可使用;
1.2 采购人向服务方提供水、电、煤、供餐场所、厨房及厨房设施设备和相关的固定通
讯设备、餐具、器具、物品;
2.质量管理需求
2.1 严格按照采购方要求,做好从食品验收入库、领用加工、成品出菜以及餐饮器具的
清洗消毒、人员的卫生健康和环境的卫生等工作,检查督促食堂管理服务的每个环节的工作,
并做好相关记录;
2.2 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对质量进行把关,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料,向业主
方提出建议,予以更换。
2.3 服务方应接受业主方的随时监督检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业主方提出的意见和
要求;同时服务方应保证有一名管理员负责现场指挥,且保持同业主方联络。
十一、服务期限和终止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13个月。采购人有权考核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质量承诺,如未能达到
采购人相关服务质量要求,经双方协商未果,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服务合同。如果任何一方
提前终止本协议,本项目协议终止时,服务方必须按所签收的清单在一周向招标人移交所有
签收使用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