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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子分部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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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子石化公司公共服务公司食用油小框架合同公开询价JHWZ-FC-20-05-05(ZY20-XJD13-WX020-00)

招标详情

独山子石化公司公共服务公司食用油小框架合同公开询价JHWZ-FC-20-05-05(ZY20-XJD13-WX020-00)
2020-08-19 11:51:30.0
项目名称:独山子石化公司公共服务公司食用油小框架合同公开询价JHWZ-FC-20-05-05(ZY20-XJD13-WX020-00)
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物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公共服务公司食用油框架采购询价,具体见报价单
项目单位:独山子分部
项目类别:物资类
项目分类:三类
供应商资格要求:1、不接受联合体;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报价无效。 4、在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公布的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在独山子石化公司调查处理期内、暂停交易期限内的报价无效。 5、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中石油网内状态正常的代理商、贸易商(注册资金要求制造商、代理商和贸易商50万元及以上)。
采购文件的获取:3.1 询价文件的获取:有意报价者,可自行登录网址 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在询价(竞价)模块中查看,并下载。询价文价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手机下载下来附件文件后缀为bin,可能直接打不开,将后缀名改为rar 即可。) 3.2请自行依据本询价书中报价人资格要求核对资质,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 至 2020 年 8 月 22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10 时 00 分至 13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30 分,将报名信息(格式不限,内容需包含本项目编号,报价人全称,报价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内容。)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邮箱(dzsw_ly@petrochina.com.cn)。可在邮件正文中直接填写上述信息内容即可) 3.3 有意报价者需将报名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邮箱后,报价方才有效,不发送报价信息者,报价将不被接受。 报名资料“邮件主题”请按照“公司名称(可简写)+ 项目编号报名资料”填写。
项目单位联系人:董骞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0992387707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艳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23870011
其他:
附件化工非材-JHWZ-FC-20-05-05-限下-公共服务公司食用油小框架合同公开询价(ZY20-XJD13-WX020-00).rar
报价单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传媒中心大楼 701 项目名称:化工非材-JHWZ-FC-20-05-05-限下-公共服务公司食用油小框架合同公开询价报价单 联系人: 李艳 联系电话:0992-3870011 项目编号:ZY20-XJD13-WX02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25 日 12 时前 报价电子邮箱:dszfb@cnpc.com.cn (报价文件盖章后扫描件成1个PDF文件后发邮箱,“邮件主题”请按照“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填写。) 我公司根据询价单内容进行报价,详细物资明细如下:供方送货至独山子,报价含增值税、运费、保险、技术服务等费用。税率: % 报价单位均为“元”,请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考虑招标服务费 序号 物料组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元 单价(含税)元 总价(含税)元 计划要求交货期 厂家报价交货日期 标准及生产厂家(必填) 用向 推荐品牌 1.0 菜籽油 压榨 GB1536质量等级(一级)10L/桶 2桶/件 桶 8920.0 86.0 按使用单位需求日期 福掌柜或新疆名牌产品或十大品牌 2.0 菜籽油 压榨 GB1536质量等级(一级)5L/桶 桶 2400.0 49.0 按使用单位需求日期 福之泉或新疆名牌产品或十大品牌 合计金额(大写): 合计金额(小写):¥ 报价单位名称: (盖章) 报价人签名: 报价有效期:90天 报价人联系方式: 邮箱: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 化工非材-JHWZ-FC-20-05-05-限下-公共服务公司食用油小框架合同公开询价 项目编号:ZY20-XJD13-WX020-00 采购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2020年 08月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Y20-XJD13-WX020-00 一、询价物资描述 本次采购物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公共服务公司食用油框架采购询价,具体见报价单。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报价无效。 4、在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公布的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在独山子石化公司调查处理期内、暂停交易期限内的报价无效。 5、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中石油网内状态正常的代理商、贸易商。 三、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及报名信息 3.1 询价文件的获取:有意报价者,可自行登录网址 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在询价(竞价)模块中查看,并下载。询价文价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手机下载下来附件文件后缀为bin,可能直接打不开,将后缀名改为rar 即可。) 3.2请自行依据本询价书中报价人资格要求核对资质,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 至 2020 年 8 月 22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10 时 00 分至 13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30 分,将报名信息(格式不限,内容需包含本项目编号,报价人全称,报价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内容。)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邮箱( HYPERLINK "mailto:dzsw_ly@petrochina.com.cn" dzsw_ly@petrochina.com.cn)。可在邮件正文中直接填写上述信息内容即可) 3.3 有意报价者需将报名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邮箱后,报价方才有效,不发送报价信息者,报价将不被接受。 报名资料“邮件主题”请按照“公司名称(可简写)+ 项目编号报名资料”填写。 二、开报价时间和报价方式 开报价时间: 2020 年 8月 25 日 12 时 00 分,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在开报价时间截止前将报价文件扫描件(汇总成1个PDF文件)发至我部专用报价邮箱: HYPERLINK "mailto:dszfb@cnpc.com.cn,邮件报价时\“邮件主题\”请按照\“供应商名称(可简写)+" dszfb@cnpc.com.cn,邮件报价时“邮件主题”请按照“供应商名称+ZY20-XJD13-WX020-00报价文件)”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单格式须采用本采购文件中报价表格式,如使用其它格式,视为无效报价。 逾期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以我部指定邮箱中实际接收时间为准; *重要提示: *报价单格式须采用本采购文件中报价文件表格式,如使用其它格式,视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中所有的技术标准、供货要求、合同等实质性(合同条款中带*条款,技术要求确认书中关键性条款)均应完全响应,不允许偏离。如有其它偏离需单独列出。否则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书内容。 *报名信息接收邮箱 HYPERLINK "mailto:linmaoq1@petrochina.com.cn" dzsw_ly@petrochina.com.cn、报价文件接收邮箱dszfb@cnpc.com.cn,并非同一个,发送前请仔细核对。 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 联系人:董骞 电话: 0992-3877071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独山子分部 联系人: 李艳 联系人邮箱: HYPERLINK "mailto:linmaoq1@petrochina.com.cn" dzsw_ly@petrochina.com.cn 电话: 0992-3870011 注:为方便投标人及时响应本公司招标工作,各投标人可扫描并关注“中油新投”微信服务号查看更多信息。  报价须知 1、报价方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报价方对本采购文件有疑问的,最迟在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可在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澄清相关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邮件形式答复并通知所有领取本采购文件的单位,但报价方要求澄清的问题涉及采购代理机构商业机密的情形除外。 在报价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主动或因澄清报价方的疑问而对本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邮件形式通知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报价方,以上修改文件将构成本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并对所有报价方有约束力。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在采购文件修改时是否相应延长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期,延长的决定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邮件通知为准。 报价单位在递交报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开报价时间之前,可以书面/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修改和撤回其报价文件的通知,但在开报价时间之后,不能修改和撤回报价文件。 2、报价文件应加盖单位印章,报价人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所列出的主要合同条款及关键技术参数(见附件(采购技术要求确认表))。 3、报价文件自开报价日期起,有效期为90天,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邮件形式向报价方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该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邮件形式进行) 4、采购人将综合评审报价方的报价文件中价格、服务和技术等方面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并确定合同相对方,报价最低的单位并不必然成为最终确定的合同相对方。 5、确定为合同相对人的报价方应在接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邮件通知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招 标 服 务 费 成交人应按照《中国石油物资采购中心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1、50万元以下项目服务费按下述公式执行。 (1)成交服务费=成交额*1.8%。 举例:如成交额为4万元,则招标服务费为: 40000*0.018 =720元。 (2)如按上述公式计算服务费低于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2、50-100万元(含50万不含100万)项目,按每单9450元收取成交服务费。 (成交单位服务费的缴纳,以我方后续缴费通知单为准) 注; 确定成交的投标人接到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并将招标服务费缴费“银行回执单”发给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后可方获取成交通知书,方可签订合同。 文件格式 项目 报价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单 【具体见附件】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放入报价文件中: 包含但不仅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等(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以及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将所需资料逐页附入,并确保内容清晰)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以下两种格式可任取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独山子石化公司采购项目的投标、合同谈判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和合同谈判、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委托授权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要复印正、反两面         身份证要影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进行 项目编号为ZY20-XJD13-WX020-00的物资 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要复印正、反两面   4.报价保证书及承诺 报价书名称: 致: 独山子石化公司 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ZY20-XJD13-WX020-00的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报价人 (报价人的名称),提交本公司报价书原件扫描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经认真慎重地阅读上述采购文件,经研究后,我方愿以我们所报的价格和贵方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提供 产品和服务 。 2.一旦确认我方为供货单位,我方保证按所报价格完成合同签订 。 3.如果确认我方为供货单位,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与贵单位签订合同并对此承担责任。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5.我们同意在递交报价书之日起遵循本报价书,报价书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书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关于不保证按最低价确认为供货单位的阐述。 与本报价书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电报、传真或电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地 址: 公章: 日期: 5.响应及偏差表 1、不允许对合同条款、技术要求确认表关键性参数以及询价文件带*条款的提出偏差),否则否决其报价。 2、对技术要求确认表非关键性参数、以及询价文件非*条款提出偏差的,报价人应逐条编制索引,逐条列明技术规格书偏差情况。不列偏差或不提出偏差者,视为完合响应本询价书内容。 技术要求确认表偏差(无技术要求确认表者,本表不适用) 序号技术要求确认表 条款内容报价文件响应/偏离说明备注12345...... 合同条款及询价书偏差 序号合同条款(询价书) 条款内容报价文件响应/偏离说明备注12345...... 第四章 合同文本 格式Ⅴ-1.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双方就物资采购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名称、质量、数量、单价 1.1标的物名称、型号、质量、数量、单价 序号标的物 名 称规格 型号生 产 厂 家计量 单位单价(元)(含税)供货时间质量技术标准备注121.2具体要求按寄售方式执行供货。 2.标的物质量保证期限 质量保证期限: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标的物包装 3.1包装标准:符合相应包装要求,根据标的物特性,应满足搬运、装卸、运输的包装要求; 3.2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必须符合相应包装要求并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以及其他根据需要标明的事项。 3.3 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 3.4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3.5卖方对货物的包装必须满足各种长、短途运输条件,若货物为危险化学品包装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毁灭失由卖方承担。 3.6 唛头上要标注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等,若货物为危险化学品,还必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在包装上张贴符合要求的安全标签,因唛头标注不清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4.标的物运输及交付 4.1 运输方式:汽运等。 4.2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由卖方承担。 4.3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货物为危险化学品,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如不采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买方有权不接货,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卸车接收之前出现的任何损失由卖方负责。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方组织卸车,卸车过程中,卖方只允许操作运输车辆端相关设施,不允许操作属于买方的任何设备设施,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 4.4交付方式:所有物资按寄售方式执行供货,由卖方根据买方现有库存量及使用需求量自行决定供货数量及时间。卖方应合理控制库存量,既保证买方生产需要,不断货,又不造成过多积压。供货到买方总库的货物在出库前作为寄售库存,属卖方所有,买方代为保管,货物的过期变质等责任由卖方负责,货物实际出库交付使用后,买方作为物资接收数量给予结算。 4.5交付地点及交付时间:买方供应处总库(或买方指定现场),交付时间执行4.4条约定。如需节假日到货,卖方必须提前1日书面通知买方,由买方统一安排卸货;否则造成的节假日不能卸货及其它问题事项,由卖方自行承担。 4.6其它:无。 5.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5.1 价款结算以买方ERP系统中的实际收账数量清单为依据。 5.2 按实际出库量在下月结算。 5.2价款支付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付款。 5.3付款条件: 5.3.1付每月实际收账数量的货物货款100%,不留质保金。(若出现质量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经卖方事先同意,如卖方在买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后3天内没有正式书面答复的,买方可以从应付但尚未支付予卖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或由卖方向买方直接支付现金。) 5.3.2新剂试用,货到验收合格后试用,买方确认新剂试用合格并出具证明方能付款。 5.3.3新剂试用买方确认不合格,已使用部分不予付款,未使用部分卖方无条件自行退货处理。 5.4价格调整: 5.4.1价格调整:在合同期内,如遇交易货物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 过±10%时,双方协商调整价格。 5.4.2其他约定:无。 5.5卖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5.6 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调整税收政策影响到本合同价款的,按照“合同中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款不变”原则确定合同不含税价,同时按调整后的税收政策重新计算含税合同金额作为合同结算价款。 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7. 验收 7.1 买方应在货到3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在5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书面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如双方约定由第三方验收货物,应以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准。 7.2卖方应在交货同时向买方提交该批货物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7.3危险化学品应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安全标签》。 7.4如果未能就验收结果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出具的鉴定结论作为验收依据。 7.5 货物数量以买方书面签收量为准。 8.履约保证 8.1卖方同意应付但尚未支付予卖方的货款作为合同履约和货物质量保证金。 8.2保证方式:若卖方违约,根据本合同约定卖方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买方可以直接从应付但尚未支付予卖方的货款中扣除或由卖方向买方直接支付现金。 8.3合同期或质量保证期内,卖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供货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更换货物,给买方造成损失的,买方有权扣减质量保证金并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9.标的物的风险转移 标的物的风险自卖方交付时转移至买方;标的物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 10.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0.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合同变更和解除 11.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11.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解除合同: 11.2.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11.2.2 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15日内仍未交货; 11.2.3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有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11.2.4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可以终止合同。 11.2.5新剂试用不合格,买方出具不合格证明后,买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1.2.6合同履行中卖方提供虚假证明,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卖方追究法律责任。 11.3 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违约责任 12.1 卖方不能按约定数量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由卖方赔偿; 12.2卖方不能按约定质量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质量保证金应付但尚未支付予卖方的货款;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由卖方另行赔偿; 12.3卖方不能按期限交货的,应向买方偿付超期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12.4 买方不能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0.5%的违约金; 12.5 货物到达后,买方未及时验收,给卖方造成损失的,买方应赔偿卖方损失; 12.6 其它:无。 13.争议的解决 13.1 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卖双方都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 本合同及其附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 14.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完整协议,并取代双方先前就本合同标的做出的一切口头及书面协议、传真和会议纪要。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二份,卖方执二份。 14.5其它约定事项:无。 PAGE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