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如为分支机构(分公司)则需提供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的资质文件(含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总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等文件)、上级法人(总部/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授权书证明文件(盖总部/总公司公章)及针对本项目对分支机构(分公司)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盖总部/总公司章,总部/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签字章);(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提供承诺书) 3.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具有相同股东且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段的应答。(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4.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5.近3年无与中国移动严重违约情形,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类别的产品/服务未列入中国移动终端有限公司负面行为清单;(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挂靠、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 7.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8、供应商需在福州市区具有实体经营门店;(提供不限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9、与省市政府、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市级及以上国企单位等有过类似项目合作经验(食材供应合作经验);(仅需提供一份合同(体现合同抬头、签字页、具体合作内容等关键信息页)及一张结算发票,或一份结算清单(体现具体供货清单明细,供货收货公司名称、盖章页)及一张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即可) 10、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官网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