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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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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镇平县涅阳第三初级中学食堂招标 公开招标.pdf

一、项目编号:HNXW-ZCGK2020-001(招标文件编号:HNXW-ZCGK2020-001)

二、项目名称: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欣宝生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路7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湖北欣宝生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在校师生约700余人的早、中、晚餐饮服务 合格 1+N年(1年服务期届满后,学校可根据服务商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冉志海(主任评委)、尚东挺、刑万钦、刘禹彤、曾显厚(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

地址:河南省镇平县幸福路14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 13838782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兴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文化路南段

联系方式:郑先生 18336628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 话: 18336628160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HNXW-ZCGK2020-001 招 标 人: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 代理机构:河南兴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7 月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1 - 目 录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卷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第六章 合同(格式) 第七章 附 件 第八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2 - 第一卷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 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河南兴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 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W-ZCGK2020-001 项目名称: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0 元 采购需求: 在校师生约 700 余人的早、中、晚餐饮服务; 经营场地约 700 平方米,均具备水、电,基本设施齐全,房屋及设施以正式交接清单为 准;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1+N 年(1 年服务期届满后,学校可根据服务商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 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4 - 3.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并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 面声明; 3.3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网页 截图; 3.5 投标人须作出“无行贿行为承诺”,并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 7 月 29 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2020 年 8 月 4 日下午 17 时 30 分(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文化路 1259 号 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件。 4.售价:5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0 年 8 月 19 日上午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19 日上午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文化路 1259 号。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5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 地 址:河南省镇平县幸福路 14 号 联系方式:138387826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兴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南阳市文化路 1259 号 联系方式:18336628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千里 电 话:18336628160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 河南兴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28 日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6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内容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38782662 地 址:河南省镇平县幸福路 14 号 2 采购代理机 构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8336628160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文化路 1259 号 3 项目名称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4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招标范围 在校师生约 700 余人早、中、晚餐饮服务。 6 服务期 1+N 年(1 年服务期届满后,学校可根据服务商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 同) 7 资格标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餐 饮企业,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 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 业执照); 3.2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 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3.3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7 -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 投标人须作出“无行贿行为承诺”,并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8 是否接受联 合体投标 不接受 9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 分包 中标人必须独立完成项目,不得依任何形式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 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12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13 是否允许递 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14 签字或盖章 要求 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签字或盖单位章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5 投标文件份 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贰份(单独密封包装)、开标一览表一 份单独密封。 16 装订及密封 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 A4 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左侧胶 装成册,编制目录和打印连续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投标文件的密封必须使 用密封封条,在投标文件袋(箱)每个开口处密封,并在密封条上加盖 投标人公章。 17 封套上写明 项 目 名 称: 投标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在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 18 投标截止时 间 2020 年 8 月 19 日上午 9:00 分(北京时间) 19 是否退还投 标文件 否 20 开标时间和 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8 月 19 日上午 9: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省南阳市文化路 1259 号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8 - 2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专家确定 方式:在相关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 是否授权评 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1-3 名 23 履约担保 由采购人确定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 代理服务费 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由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 缴纳。 25 小微企业说明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 26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 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 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 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 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 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 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 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 采购人所有。 注: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单独携带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需将投标所需原件单独包封,列明清单,交至代理机构备用。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9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伴随服务。 1.2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定义 2.1 采购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 位、团体组织。 2.2 招标代理机构:取得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 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2.3 合格投标人: 详见招标公告资格要求 2.4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 联合体投标: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 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 和义务。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 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 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6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 2.7 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10 - 或者自然人。 2.8 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 雇用等。 2.9 货物:指除了咨询服务以外的所有的物品、设备、装置和/或包括附件、备品备件、 图纸、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维修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应。 2.10 货物伴随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承担的技术服务、技术协助、校准及售 后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3. 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 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 踏勘现场 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 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4.2 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费用自理。 4.3 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 投标预备会 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 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 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5.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 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卷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1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卷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第六章 合同(格式) 第七章 附 件 第八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6.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 规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 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6.3 照抄或复印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的、手写的、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 不被接受。 6.4 如果第一卷和第二卷对同一事项的描述有冲突或矛盾,除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另有解释,以第二卷为准。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如有需要澄清、疑问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十天 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 的,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完全认可。 7.2 采购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疑问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 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函发至所有潜在投标人。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 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已发出的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 8.2 在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不足十五日时,若采购人认为澄清或修改内容会 影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12 - 时间。 8.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并构成招 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致使澄清、修 改内容无法按时送达,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在收到上述通知三日 内不回复,即视为对修改内容无异议。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 投标语言 9.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 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10.1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要求填写的: A.开标一览表 (2)按照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B.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C.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D.招标文件附件中规定的需提供的其他表格或有关证明文件; 上述文件应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照规定提交的商务证明文件: A.商务条款偏差表; B.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商务要求证明文件、资料; 11.2 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 11.3 招标文件中的每个标段(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 按此标段(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 质性响应不予接受。 12 投标格式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13 -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按招标文件 提供的资格证明格式(见附件)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供货、包装、纳税、运输(包括装卸)、培训、检 验、检测、通过验收直至交付采购单位使用,达到使用要求及质量标准、质保期服务所 需要的全部费用含在总价之中。 13.2 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14 投标货币 14.1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5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5.1 依据“招标项目资料表”中的要求按第七章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 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15.2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资料表”要求的业绩的证明文件。 16 证明符合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证明文件 16.1 服务周期 16.2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应自投标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 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 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8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份数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一致,每套投标文件应清 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与正本内容一致,若副本与正本存在文字或表述 的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及所有文件必须是打印件,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 人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企业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 中。 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用姓或首字母在旁 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有效。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14 - 18.4 电报、电传和传真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应单独密封,外包封上须显示“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U盘外包封应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投标文件的密封必须使用 密封封条,在投标文件袋(箱)每个开口处密封,并在密封条上盖投标人公章。 19.3 密封袋的正面均应标明以下字样: 采购人名称: 招 标 编号: 项 目 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前不得启封 19.4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拒收未成册和未 按以上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 19.5 投标人的招标文件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直接获得,根据复制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 件将被拒收。 19.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否则投标文件 不予接收。 20 投标截止期 20.1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 21 递交投标文件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2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不符合数量要求的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 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2.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2.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15 - 投标。 五.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 1、采购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仪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开标会议在招投标监管部门监督下,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与开标有 关人员参加。 23.1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情况做详细记录。 24 评标工作 24.1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评标由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下称评委会)负责。评委会成员人数为五人,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 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按相关规定 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4.2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主持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评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出 3名中标候选人。 25 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 标人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5.2 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 方。 25.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 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实质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 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实质偏离和保留。实质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 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 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5.4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16 - 25.5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5.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 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 25.7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 25.8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签字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被授权人签字; (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备选投标的除外;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 者高于政府采购预算价; (5)交付使用时间、付款方式等实质性要求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5.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3)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17 -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5.11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 理: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 投标的评价 26.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6.2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26.3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 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6.4 评委会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5 在“招标项目资料表”中列出评标因素及打分办法,是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的依据。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 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由投 标人或被授权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7.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 27.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7.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8 错误的修正 28.1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 价;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若投标 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18 - 28.2 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 方。 28.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委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 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 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 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 差,或限制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 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9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9.1 根据综合审查评定,依照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 人 。 29.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 29.3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 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29.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 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 结果。 30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30.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 30.2 评委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30.3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 获悉的商业秘密。 30.4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 的活动。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30.5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 见。 30.6 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 人员之外。 30.7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 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19 - 30.8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30.9 评委会和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授予合同 31 中标结果的公告 31.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公布,公示期为 1个工作日。 3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 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以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签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供 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 疑函将不予受理。 3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2.1 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 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 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3 中标通知书 33.1 在规定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为本 项目供应商;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 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2 中标人若自发出中标通知书 30 日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即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3.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33.4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 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 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和投标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6.2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20 - 36.3 在订定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按顺序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第三中标侯选人确定为中 标人。 37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7.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范围内,对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货物、 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七.其它 38 其它 38.1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服 务费。 39 政府采购政策 39.1 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节能标准,并载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 局发 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且具有在有 效期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将分别给 予投标人在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分值进行评审。 39.2 采购货物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并提供国家及相关部门的 认证材料和证书。 39.3 优先采购本国产品。采购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依法办理 论证、公示、审批手续。 39.4 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由中国 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39.5 鼓励创新,首购和订购的产品具有首创和自主研发性质,属于自主创新产品的, 必 须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收购和订购管理办法》。 39.6 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必须执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中型企业在评标价的基础上给予 5%的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的报价给予 6%-10%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中小 企业声明函的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认可。 39.7 开源节流,执行低价优先的采购政策规定。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21 - 第二卷 目 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第六章 合同(格式) 第七章 附 件 第八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第九章 项目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22 -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略)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23 - 第五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序号 内 容 1 需方名称:采购人 供方名称:中标人 2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周期:1+N 年(1 年服务期届满后,学校可根据服务商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4 质量:合格; 5 *付款方式: 无。 适合于本合同的额外变动:无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24 -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样本) (由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拟定合同)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25 - 第七章 附件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正本|副本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26 - 附件一、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服务期 质量要求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其他声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27 - 附件二、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采购人) 根据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 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 按量履行合同。 2、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履行我方的 全部责任。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 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5、我方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不会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材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28 -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 份 证: 现 住: 兹委托 参加 项目事宜,并授权其全权办理以下事 宜: 1、参加投标活动; 2、出席开标会议; 3、签订与中标事宜有关的合同。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受托人无转委权。 委托单位(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29 - 附件四、资格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人) : 关于采购编号为 的公开招标,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 规定的 (服务内容),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真实的。 1、初步评审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答疑时出示原件)。 4、公司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 5、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6、招标项目要求的其他文件。 7、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30 - 附件五、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投标人承诺函 致:(采购人) 很荣幸能参与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 (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资料均为真实的、准确的,无任何虚假内容。若存在 有虚假内容,我方愿意接受惩罚;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和售后服务合同,并且 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按时交付使用,保证服务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提供优质服务。 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对其进行调整,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4、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我方同意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作为与采购方签约的合同文本,非经双方一致同 意,不得改变原合同文本的条款。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31 - 附件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方承诺: 在 项目(采购编号: )招标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 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 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32 - 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 需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信用查询、投标人作出的“无行贿行为承诺”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需 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33 - 附件八、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附件九、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34 - 第八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1 *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4.其它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文件。 2 商务资料证明文件: 1.商务条款偏差表; 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商务要求证明文件、资料; 评 标 3 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原则: 1.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 2.坚持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3.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以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计算。 4.本办法中定性、定量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指定不少于两名评委进行,相互校正,以确保计分准确,计 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取小数点后三位,最终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5.评标结束后,各投标人的得分按高低排序,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35 - 其他要求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格投标人”的要求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服务周期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质量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36 - 评分标准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1) 企业实力:24 分; 2) 人员配备:9 分; 3) 服务方案:49 分; 4) 综合评价:9 分; 5)响应文件编制:9 分。 序号 项 目 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 评分 1 企业实力 24 分 (1)认证: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一项得 3 分,最多得 9 分 (2)业绩: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每提供 一份得 5 分,最多得 15 分 2 人员配备 9分 (1)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中有 1 名营养师得 3 分,最 多得 3 分(提供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及营养师证书原 件)。 (2)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中有 1 名厨师得 3 分,最多 得 6 分(提供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及厨师证书原件)。 厨师和营养师可以重复。 3 服务方案 49 分 (1)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酌情 赋 0-7 分。 (2)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酌情 赋 0-7 分。 (3)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包括人员、餐厅环境、食品 卫生等)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酌情赋 0-7 分。 (4)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方案完整性、科 学性、合理性酌情赋 0-7 分。 (5)人员配置、职责与管理方案完整性、科学性、合 理性酌情赋 0-7 分。 (6)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 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酌情赋 0-7 分。 (7)应急方案(如停水、停电、恶劣天气、食物中毒 等情况)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酌情赋 0-7 分。 4 综合评价 9分 由评标委员会个人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情况综合评价打 0-9 分。 镇平县涅阳街道办事处第三初级中学学校食堂委托管理项目招标文件 - 37 - 5 文件编制 9分 响应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编制要求,内容详实,编 制有序、书面整洁、装订整齐,根据以上要求酌情赋 0-9 分。 注:以上所提到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以备审验。 计分办法: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评分办法,得出每个评委对投标人的评标分数。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分过程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三 位,最终得分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定标办法: 1、投标人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授予合同 七.其它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合同条款资料表 序号 内 容 1 需方名称:采购人 供方名称:中标人 2 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3 4 5 *付款方式: 适合于本合同的额外变动:无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样本) 第七章附件 正本|副本 附件一、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二、投标函格式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四、资格声明函格式 附件五、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附件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附件七、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八、服务方案 附件九、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材料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