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各报价单位:
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及福建省直机关工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所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中秋、国庆期间为工会会员购买发放一批节日慰问品,采取公开公告采购方式进行批量采购。
请各报价单位将公开公告采购响应报价文件和样品于2020年9月10日上午11:00分前送至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一、项目说明
1.采购人: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会委员会。
2.公开公告采购内容:中秋、国庆慰问品。
3.公开公告采购金额:
工会会员慰问品总价171500元,分245份,每份单价700元。
4.公开公告采购方式:各报价单位在采购金额范围内提供单份慰问品(其中必须包括桶装食用花生油、大米、月饼,其余部分原则上为符合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必需的生活用品)组合方案,由我所工会组织评价小组对方案进行评价打分,得分最高的方案提供方中标。
二、与公开公告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公开公告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检测报告。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等。
2.慰问品质量要求:正品,剩余保质期限须超过理论保质期限的50%。
3.供货时间:中标后10日内。
4.供货方式:
(1)实物配送: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4号);
(2)凭券领取:响应供应商在福州城区内有指定的提货点。
5.本次公开公告采购为整体采购,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各商品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提货点地址,响应报价应包含货物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发票税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后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6.询价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副本各一份。
7.评审标准及评定办法:单价700元/份,质量优,包装精美,服务好。由我所工会成立采购评标小组,综合考虑产品重量、质量、包装、服务等各项评审要求,按照供货商产品编号(不体现供货商单位名称)进行无记名投票评分,投票选出得分最高方案。如方案得分第一名的商家未能按要求提供与招标文件一致的发票或产品时,由第二名商家顺补,以此类推。
8.货款结算:货到验货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9.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9月10日上午11点00分前,开标时间:2020年9月10日下午3点。
10.联系电话:13003892988,联系人:林警官。
11.开标地点: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四楼会议室(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精严山74号)。
三、公开公告文件的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3.公开公告采购响应报价方案里需注明慰问品里所有产品的品牌、规格、价格等。
4.除报价方案商品外,同时提供可供选择商品报价清单。
5.以上公开公告采购响应文件必须全部装入文件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慰问品样品(须承诺可拆包、可品尝)一份;须承诺后期中标提供货品与样品一致;且须承诺方案中标后两日内,如有需要采购方可在报价清单内单位价格相同的情况下调整个别慰问品。
7.因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供应商应将慰问品样品打包密封(箱内附上样品目录)连同采购响应文件在2020年9月10日上午 11:00分前送至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一道门传达室,届时通过电话联系林警官接收登记。
四、售后服务
1.商品退货期限为商品保质期限届满前。采购人对商品质量、价格、数量有疑问应及时与中标人联系,中标人在24小时内做出答复或处理。
2.商品处理的方式主要采用调换的方式。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会委员会
2020年8月20日